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枣庄市住《宅工程质《量分户?验收管理办法 【第一条? 为了加强住宅工程!质量管理保障—住宅工程的质量和使!用功能落实住宅工程!参建各?方主体质量责任【根据国务院建设【工,程质量管理条例【、住房?和城乡建设部—房屋建?筑工程和市政—基础设施工程—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!法、关于做好住宅】工程质量分户—验收工作的通知、】山东省住《宅工:程质量分户》验收管理办法及国家!施,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有!关标准?结合本市实际—。制定本办法 第二!条 在本市行—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!量分户?验收及其监督—管理适用于本办【法, 第三条《 ,本办法所称住宅【工程质量分》户,验收(以下简称分】户验收)是指建设】单,。位组织施工、监理】等单位?在住宅工程各检【验批、分项、分【部工:程验:收合:格的基础上在住宅】工程竣工验》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!程质量验收》标准对每户住宅【。及相关公《。共部位的观》感质量和使用功【能等进行检查—验收并出具验收合】格证明的《活动 第四条 住】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!。应当依据国家—和省、市有》关的:法律、法规和规【范,。、标准以及经审【查合格的施》工图设?计文件?进行 第五条 住宅!工程未?经分户验收或—分户验收不合—格的建设单位不得】组织单位工程竣工】验收 第六条 【住宅工?。程建设、施工和监】理等单位要强—化,验收检验《批验收?对于不合质量要【求的检验批应—。当严格?按照:。建筑工程施工—质,量验收统一标准有】关规:。定进:。行处理通《过,返修或者加固处理】仍不能满足安全使】用要求的《分,部工程、《单,位,(子单位《)工程不予通过验】收 第七条 住宅工!程建设单位必须按】。照,建设工程质量管【理,条例和?建设部有《。关规定严格执行工】。程竣工验《。收程序?验收合?格后:方可交付使用— 第八条 住宅【工程质量《分户验?收应当依据》设计图纸的》要求在确保工程地】基基:础,和主: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!础上:。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!和使:用功能质量》为主:主要:包括以下《检查内?容 (一)建筑结构!外观及尺寸》偏差;? (二)门窗、【栏杆安装质量; (!三)墙面、地—面和:顶,棚面层?质量; (四—)防水工程质量 】(五)采暖》系,统安装质量; (】六)给水、排水【系统安?装质量; (七【),室内:电气工程《。安装质量; (八】)节能工程质量; !(九)有关》合同:中,约定的其《。他内容 第九—条 精装《修住:宅工程质量分户【验收除了本办法第】五条规定的内容外其!他验收?项,目按照?建筑装饰装修工【程质量?验收规范的要求由建!设、施?工、和监理单—位协商确定 第十!条 住宅《工程质量《分户验?。收,应当:按照以下程序进行】 (一)分户验收】。内容完成后施工单位!。应首:先,进行全面的》自检评定自检合格】后向建设《单位提出住宅工程】分户:质,量验收书面》申请 (二) 建设!单位组织《。监理、施工等—单,位的有关人》员按照国家工—程质量验收标准的要!求逐户按照本办法要!求的分户验收内【容确定?检,查部位?、数量并适时进行】检查验收;》。分包单位项目经理】。、项目?技术负责人也应参】加分包项目的分【户验收;已》选,定物业公司的物业】公司应当参加分户】验收工作 (—三,) 参加分户—验收的人员》应具:备相应的技》术能力和资格并【经当:。。。地监督机《构认可与备案— (四)做好分户验!收标识根据》房屋的情况》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!和规定在分户验收】图上注?明检查部位》和数量并在建筑物上!标识好暗埋水、电管!线的:走向和需要实测实量!的控制点、线(精】装修房可附》图标识) (五【) 分户验收应逐户!、逐:间检查并做好记录】分户质?量验收?不,合格的须经整改符】合要求后重》新组织验《。收 (六《) 每户住宅和【规,定的公共部位—验收完毕应填写住】宅工:程质量分户验收表】(见附表一》)由建设单位—和,施,工单位项目负责【人、:监理单位项目总【监理工程师等—分别签字确认并【加盖:公章后张贴于户内醒!目位置 第十一【条 住宅工程竣工】验收前建设单—位应制作工程—标牌镶嵌在建—筑外墙显著部位【规格尺寸不小于为】500mm×700!mm:工程标牌应包—括以下内容 —(一)? 工程名称、开工】日期、?竣,工日期; 》 (二)《 ,建,设、勘察、设计、监!。理、施工单位—全称; 《 (三)《 建:设单位?项目负责人勘—察,。。、设计单位项—目负责人监》理单位总监理工程】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!姓名 第十二【条 住宅工》程建设单《位应当在住宅质【量,保证书中《注明以下事项 【(一)保修范围和保!。修,期限; (二)施】工单:位工程?质量保修负责人【姓名、电话以—及办公地点;— (三?)物业公司》名称、电话;— (四?)工程质量保修程】序,和处理时《限,; (五《)建:设,单位工程质量—保修监督电话 以上!所,。列,事项应当《在住宅工程交付使用!时在住宅单元—入口进行公》示,公示期不得少—。于6个月 第十【三,。条 住宅工》程交:付使用时住宅—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!。应当作为住宅质量】保证书的附》件一并?交给业主 第十【。四条 建设单位在申!报工程竣工》。验收监督时应—当,将住:宅工程?质量分户验收表(】见附表?一,。)、住宅工程质量】分,户验收汇总表—(附表二)和工程】竣工验收《。。报告等有关》资料一起报送工【程质量监督》机构工程质量监督】机,构对分户验收情况】进行监督抽》查 :第十五条 》住宅工程竣》工验:收时:发,现分户验收记—录内容不《真实或存在影响主要!使用:功能等严重质量问题!时应终止竣工验收】。责令改正《符合要求后重新组】织竣工?验,收 第十《。。六条 分户验收【。中弄虚作假、降低标!准,、将不合格》工程按合格工程验】收的对责《任单位和责任人【。记入不良行》。为记录;《情,。节严重时按照有关】法律法规对责任【单位进行处罚 【第十七条 本—。办法由枣庄市建筑工!程质量监《督站负责《解释:自发布之《日起施行枣庄市住宅!工程质量分》。户验收管理》(暂行)办法—同时废?止 附?表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