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标准用—词说明
《
1— 为便《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!时,区,别对待对要求严格】程,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!下
《
? 1)表示很!。严,格非这样做》不可:的
》
】正面词采用》“必须”反面词【采用“严《禁”;
! ? 2)表示严—格在正?。常情况下《均应这样做》的
【 正面】词采用“应”反面词!。采用“不应”或“】不得”;
—
:
3【)表示允许稍有选择!。在条件许可时首【。。。先应这样做的
!。
】 正面词采用“【。宜”反面词采—用“不宜《”;
【。
4)表】。示有选择在一定【条,件下可以《这样:做的采用“可”
】
2—。 条文中指明【应按:其他有关《标,准执行的《写法:为,“应符?合……的规定”或“!应按……执行”【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