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标准》用词说明《
—1, 为便于在执【行本标准条文时【区别对待对》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!用词说明如下
!
【1)表示很》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!
【 正面词采!用“必须”反面词采!用“严禁《”,;
—
? 2)《。表示严格在正—常情:况下均应这样—做的
! 正面【词采用“应”反面词!采用“不应”或【“不得”;
!
》 3)表示允—许稍有选择在—。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!。样做的
! 正面词!采用“宜”反面词】采用“不宜”;
!
4!)表:示有:选择在一定条件【下可以这样做的采】。用“可”
》
2 条!文中指?明,。应按其他有关标【。准执行的写法为“应!符合……的》规定”或《“应按……执行”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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