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本标:准用词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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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1 《为便于在执》。行本标准条文时【区别对待对要求严】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!明如下
》
— 1)表示很【严格非?这样做不可的
【
】。。 正面》词采用“必须—”反面词采用“【严禁”;
】
2)表!示严:格在正常情》况下均?应这样?做,的
?
【 正面词—采用“应”反面词采!用“不应”或—“不得”;》
?
【3)表示允许—稍,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!首先:应这:样做的
《。
?
: 正面词!。采用“宜”反面【词采用“不》宜,”,;
! 4)表》示有选择在一定【。条件下可《以这:样做的采《用“可”
!。
,2 条文中指明应!按其他?。有关:标准执行的写—。法,为“应符合……的规!。定,”或“应按……执】。行”
?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