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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》乡,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!分,包管理办法的通【知
:各县(市)住房和】城乡建设局各建设(!开发)、施工企业】及,有关单位《
,为进一步规范—全市建筑《市场秩序《遏制拖欠农》民工工资行为—确保建?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!现将新?乡市房屋建筑—工程施?工,分包管理办》法予以?印发望?认真贯彻《执行:
二〇一》一年五月四日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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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乡》市房屋?建,筑工程?施工:分包:管理办法《
第一章 总】 则
第一条— 为规?范本市房《屋建筑工程施工分】包,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!序保证工程》质量:和施工安全保—障建筑业劳动者的合!法,权益根据中华—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】、中华人《民共和?国,。招标投?标法、中华人民共】和国劳?动法、中华人民【共和国住房和—城乡建设《部房:屋,建筑:和市政基础设—施工:程施工?。分包管?理办法及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!。设厅关于进一—步加:强劳务分包市场管理!工作:的通知要《求结合?本市实际制定本办】法
:第二条 本》办法适用于本—市行政区《域内房屋《建筑工程《。。施工分包及其监督管!理
第?三条 房屋建筑工程!施工分包《。分,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!务作业分包
本办法!所,称专业工程分包【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!将所:承包: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!包给具有相》应资质的专业—承包企业完成的【活动包括地基与【基础工程、建筑【装饰装修、建筑【。幕墙:、空调系统、外墙】保温、线路、管道、!钢结构工《程、建筑智》能化工程《等,类别的施工作业
】本办法所称劳务【作业分包是指—施工总承包企业【或者专业承包—企业:将所承?包工程中的劳务【作业发?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!劳务分包企业完成】的活动;劳务作业是!指砌筑、抹灰、【木工、?钢筋、混凝土、【脚手架、《油漆、石制》作,、模板、焊》接、水?暖电安装、钣金、架!线等类别的施工作业!
第四条 施工【分包发包人可采【取公开招标、邀【请招:标或者直接发包等方!式确定承包人鼓【励发包人《。。在建设工《程交易平台发—布信息并进行交易】
,第五条 《市,住,房和城乡建设—。委员会建工》科负责全市建筑工】程施:工分包的监督管【理工作组织相关办】站对施工现场劳务】。分包合同履约情【况进行监《督检查?对违法分《包、:转包及规避招标分包!管,理,等行为进行查处
】。招标投标监管机构负!。责劳务?合同备?案的日常管理—工作:(一)?对按规定可直接分包!的工程?进行:核准;(二)对按】规,定实行?招标工?程的招?标投标活《动实施监督》管理;(三)办【理,分包合同备案并【核发施工分包合同备!案通知书
第六条】 施工总承包企业应!当,对,所承:包,的房屋建筑》工程安全生产、【文明施工和》工程质量《负责依法对所—发包的?专业工?程和:劳,务作:业进行监督管—理
第二章 】施工分包要》求
第七条 施工】总承包企业应将【分包作业《工程发包给》具,备相应资质的—分,。。包企业分包企业必】须依法取《得相应的《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!。许,。可,的,业务:范围内承《揽,业务禁止分包企【业转:让、出借企业资质】证书或者以其他【方,式允许他人以本企】业名义承揽工程禁止!个,人承:接劳:务作业
第八条 】总承包企业需对其承!建工程项目中—部分专业工程和劳】务,作业进行《分包的?。必须在总《承,包,合同中约定》或经建设单位书面认!可,。总承包企业不—得将:同一:工,程肢解为若干限额以!下,直接分包《建设单位《不得直?。接指定分《包企业
第九—条 建筑工程主体】结构施工必须由总承!包企业自行完成【
,第十条 分包企业】除可在承担的专业】施工中使用部—分劳务外不》得将其承包》的工程?再分:包提倡总承包企业与!分包企业建立—长期稳定的合作关】系,
第十一条 总【承包:。施工:企业招?投标时应在施工【组织设计中明—确提出拟分》包项目计划未—按规定进行施工【分包的招投标管理机!构不:。予办理施《工合同备《案施:工许可管理部门不】予颁发施工许—可证
第十二条 】建设单位认》。为分包企业具—有下列明显不适当行!为之:一的可要求总—承包企?业予以更换》总承包企业》如无正?。当理:由不得拒绝》
,(一)弄虚作假骗取!承揽工程的;—
,(二)?不具备与工程建设】项,目相符的施工能力】经,多次督促《整,改仍无?改观的;
(三)在!工程建设中》发生重大质》。。量,事故或?安全:事故的;
(四【)有:严,。重违:法、违纪行为的【
第十三条》。 ,分,包,工程造价依据—有关造价《管理规?。定,确定但所确定的【工程:造价不得低于分包】企业完成任务所需的!成本价通过》招标发包的分包工程!中标价?即为合同价》
第三》章 施工分包—管理
?。第十四条 总承【包企业和《分包企业《必,须严格执行国—。家工程建设强制【性标准和专业技术】规范自觉接受建设】行政主管部门—的监督管理
第十五!条 总承包》企业:。按照总承包合—。同的:约定对建设》单位负责;分包企】业按照分包》合同的约《定对总承《包企业?负责总承包企业和】分包:企业就分《包工程对建设单【位承担连带责任
】第十六条 总承包】企业对施工现—场的组织协》调工作负总责—对分包企《业的安全《文明:施工和工程建设【质量进行监督—管理;负责对分包企!。业的业绩《、市场行为进—行考:核和:评,定为有?关部门?提供管理依据;【严格履行《分包:合同按?合同:。约定及时提供施【工条件和结算分包】工程款;对》违反分?包,合同、不能保—证施工质量和施工安!全,的分包?企业有权依法解除合!。同
:第,十七:条, 分包企业严格【履行分包合同按【合同约定对总承包企!业负责?;服:从总承包企》业的施工《现场组织协调接受总!承包:企,业,对工程质《量安全文明施工现场!的监督管理认—真做:好施工现场》安全生产《、消防?和其它工《作搞好文明施工;】搞好企业内》部管理保证正常施】工秩序
第十八条 !专业工程发》包人与承包人应当依!。法签订专业工程分】包,合同合同中应—当,。。。对,专业分包工程类别、!工程量、工程款【及支付?。方式与时间等事项作!出明确约定》专业工?程发包人应当在施工!现场设?立项:目管理机构组织管理!所,。承包工程的》施,工活动?专业工程承》包人应当指派本单】位的人员担任—专业工?程项目负责》人、技术负责人、】施工管理负责人到】施工现?场组织?管理:所承包工程的—施工:活动:。。
,第十九条《 劳务作业发包【人与承包人应当【签订劳务作》业,分包合同《合同中应《当对劳务作业量、工!程进度、工》程质量、验收—标准、工程》款结算方式与—支付时间以及—保障工程款支付【。的措施?。等事:项作出明确约—定
:第二十条《 劳务作业发—包人应当在》。施工现场显著位置】公示劳务作业承包人!名称、劳务作—业施工现场负—责人姓名、工程概】。况、工程开工—和完:工,日期等劳务作业【分包信息接受相【关管:理部门和社会监督】
第二十一条— 劳:。务作业承《包人应当委派—劳务作业项目负责】人和施工管理人员】负责所?承包:的劳务作业的生【产安排、质》量,安全和?工资: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!接受劳务《作业发包人的协调】和管理
第二十【二条 劳务作业【发,包人应当对劳—务作业承包人—的劳:动用工情况实行【监督管理督促劳【务,作业承包《。人建立?健全劳动《用工管理制度未与】劳务作业承包人签订!劳动合同、未经过】培训的人《员,不?。得进入施工》现场从事施工活【动
第二十三条【 劳务作业发包人】对施工现场安全【负责劳务作业发【包人应当加强—安全:。生产管理执》行安全生《产责任制度采取【有效措施防止—安全生产事故的【发生分?。。。包,工程承包人就施工现!场安全向分包工程发!包人负?责并应当服从—分包工程发》包人对?施工现场的安全生】产管理
第二十四条! 总承包单位依【法将建筑工程分包】给劳务分包企—业劳务?企业应当按照分包】合同的约定对其分】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!包单位负责总承包】。。单位与分包单位对】分包工程《的质量承担连带责】。任
第二十五条 施!工分包合同的订【立及:变更均应在发—生之日起3个工【作日内?由劳务作业》发,包人将合同送招投】标管理机构备案
第!二十六条 当事【人对分?包合同中《。的有:。关,合同条款《、施工责任等方面】发生争执应通过协】商或通过相关部门调!解解决也《可以向仲《裁,机构申请仲》裁或向人民法院提】起诉讼
第【四章 施工分包工作!程序:。
,第二十七条》 总承?包企业承接建设工】。程项目后招》标管理机《构对施工总承包合同!进行审核核实—是否有劳务》分包约?定总承包单》位应在中标后5个工!作日内确定分—包企业并将施—工分包合同》在订立发《生之日起3个工作】日内到招投》标管理机构办理合同!备案领取施工分包】合同备案《通知书方可办—。理,施工许可《等手:续,。
第二十八条 直】接发包的按下—列程序进行
—(一)总承包企业】与分包企业签订分】包施工合同分包【合同:。须使用建设》工程分包合同示范文!本;
(二)—总承包与分包—企业:持分包合同和分【包企业?资质证书副》本、安?全生产许《可证副本、企业【主要负责人》。安全生产《考核合格证书原件】及复印?件到:招,投标管理机构办【理施工分包登记备案!手续:;
(三)分包【合同备案后核—发施工?分包合?同备案通知书
第】二十九条 通过招】标发包的分包工程】按下述程序进—行
(一)总—承,包企业编制招标文件!、制定评《标、定标办》法;
(二)总承】包企业组织招标、】评标、定标活动;】
(三?)总承包企》业向招投标管—理机:构提交招投》标情况报告;
【。(四)总承》包企业与中》。标企业签《订分包合同到招【投标:管理机构办理—施工分包登记—备案手续;
(五)!分包:合同备案后核发【施工分包合同备案】通知书?
?第五:章 劳?务用工管理
第三十!条 劳务《分包企业应当依法】与劳动者签订劳【动合:同劳动合同中必须】对,劳动合同期》限、工作内》容(岗位)、劳动报!酬、劳动保》护、劳动合同终止的!条件以及违》。反劳动合同的—责任等内容作出【。明确的约定》
第三十一条 劳】务分包企业应当【加强对劳动者上岗】前安全生《产,及职业技《。能等方面的》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!劳,动者上岗前必须【。经过培训《依法取得职》。业资:格证书从事特种【行业的劳动者还应】当取得特种作业【。操作证
第三十【二条 劳务分—包企业应《当按照劳动》合同的约定按时足】额支付劳动者工【资不得克扣或者【拖欠劳动者工—。资工资应当直接发放!给劳动者本人—;由他人代领的必须!有本人签字的书面】委托书
第三十三】条 劳务分》包企业应《当依法通过》集体协商或》者其他?民主形式《制定内部工资—支付办法并告知【本企业劳动者
劳】务分包企业内部工资!支付办法应当包【括以下内容》支付项目、》支付标准、支付方式!、支付时间、加班】工资计?算基数?、特殊情况下的工】。资支付等内容
第三!十四条 劳务作业】发,包人:应当对?劳务作业承》包人支?付工资情况进—行监督?督促其按《。时足额支付》劳动者的工资
劳】务作:业承包人未执—行劳动合同的约定拖!欠、克扣劳动—者工资的劳务作【业,发包人应《当对劳?务作业?承包人所属劳动者工!资采取直接支付的】措施所需款》项在劳务工程款【中扣:除
:第三十五条 因【建设单位未按合同】约定与劳务作—业发包人结清—工程款或者因劳务】作业发包人未按合同!约定与劳务作业承】包人结清劳务工程款!致使劳务《作业:承,包人拖欠劳动者工资!。的建设单位、劳【务作业?发包:人应当先行垫付劳】动者工资《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!以未结?清的劳务工程款为】。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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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—附, 则
?第三十六条 总【承包企业或分—包企业在建筑工程】承发:包交易活动中有【下列行为之》一的由?。市住建委或其委托】的执法机构》按照中华人民共【和国建?筑法、中华人—民共和国招投标法】、建设工《程质量管理条例【和房屋建筑》和市政?基础设施工》程施:工分包管《理办法(建》。设部第124—。。号令)的规定予以】处罚
(一)未取】得建筑业《企业资质承接分【包工程或者》。超越资质《等级承接分》包,工,。程,的;
(《二)转包违》法分包或者先—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!承揽工程的;
(三!)接受转包、违【法分包和用》他人名义《承揽工程的
第【。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!新,乡市住房《和城乡建设委员会】。负责解释
第三十八!条 本办法自20】11:年7月1日起—施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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