淄博市建筑工程【安全文明《施工费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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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—为,。了加:强我市建筑工—程安全生产文明施】工管理规范建筑工】。程安全文明施—工费的预存、使用和!计取根据建设部关于!印发:<建筑工程安全【防护、文《明,施工措施《费用及使《用管理规定》>的通知及山东省】<建筑工《程,安全:防护、文明施工【措,施费:用及:使用管理《规定>实《施细则等文》件规定结《合我:市实际制定本办法】
第:二,条 本办法适用】于在本市行》。政区:域内的新《建、扩建、改建的】房屋建筑工》程(包括与其配套的!线路管道和设备安】。装工程?、装饰工程)和市】政基础?。设施工程
》第三条 》本办法所称安全文明!施工费是《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!。筑施工安全、—施工现场《环境与卫《生标准和有关规定】。购置和?更新施?工安全防《护用具及《设施:、改善安全生—。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!需要的费用》由安全施工费—、环境保护费—、文明施《工费:。、临时设施费四部分!组成
第四条 市!建设:行政主?管部门负责全—市建筑工程安全文】明施工?费管理工作具体工作!委托市工《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!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负责《本行政区域内的安】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工!作
:第五条 》实行招?投,标,和,直,接发包的《建,设项目建《设单位在编制—工程概?(预)?算招标控制价时应】依据国家、省、【市工程?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!。在规费中单独列【出环境?保护费、文明施工费!。、临时设《。施费和安全施工【。费
第六条 — 安全文《明施工费必须按照规!定标准计《取不得作《为降低总价参与【竞争的手段工程结】。算时按山东省发【。布的:规费费率《计取:。
第七条 建筑工!程安全文明》施工费实行专项帐】户监管
(一)【施工企业应在指【定银行?开设安全文》明施工费专》项,。。帐户(以下简称该帐!户)建设单位、【工程造价《。管,。理机构?和开户?行,对该帐户的》资金使用情况—进行共同《监管
(二)—建设单位于申请领取!施工许可证前按照不!低于应存总》额的:3,0%预存到该帐【户,其余的7《0%按照承诺时【间(主体完工前【)拨付?至施工?企业:帐户签订承诺—书和:监管协议《书并提出监》管,解除:计划(以下简称解控!计划)未《提交解控计》划和办理预存手续的!建设行政《。主管部门不》予核发施工许可证
!(三)施工企业按】照,解,控计划到《造价管?。理,机构申请解除监管】
第八条 建设】单位应当按规定及】时将安?全文明?施工费预《存或拨付至施工企】业帐户并负》责,。。督促施工企业—落实安全文明施工】措施同时《。在办理建设工程安全!施工措施备》案时将?安全文?明施工费支》付,计划审?核意见单报工程所在!。地,工程安全监督—机构
第九条【 :施工企?业应当确保安—全文:。明施工?费,专款专用实行工程】总承包的《由总承包单位—对安:全文明施工费用的】使用负总责
第十】。条 安全监督机构!应当按照《现行标准规范对施工!现场安?全防护文《明施工措施落—实情况进行》检查;工程造价管】理,机构负责对建—设,单位支付及施工企业!使用情况进》。行监督并《定期组织联合检查】
第十一条 【各,级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应加强监—管确保安全文—明,施工费足额》用于保护建筑职【工生命安全和施工环!境对:未按规定支付、【使用或挪作他—用的单位责令—限期:整改;?逾期未改正》的责令该建》设工程停《止施:工并按规定处罚
第!十二条 本办法自2!016年1月—1日起施行有—效期至2020年1!2月:31日关《于,实施建设部〈建筑工!程,。安全防护、文明施】工,措施费?用及使用管》理规定〉的通知(淄!。建,发,〔200《6〕28号)自【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同!时,废止
附《件,淄博市建筑工程安全!文明施工费支付计划!审,核意见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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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1、《最终支付数额以企业!按省发?布,费率报价《及造价管理机—构审定的安全防【护措施费通知书数额!为,准并与本单一并作为!施工合同的》附件使用
2—、,本单一?式四份行政》服务中心、造—价管理机构、建设单!位和:施工企业各执一份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