淄博市建筑工程竣】工结算文件备—案管理办《法
:
》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!强我:市,工程造?价计价的《监管力度规范我市建!筑工:程竣工结《。算计价行《。为维护发包》和承包双《方的合法权益根【据中华人民》。共和国?合同法、住建—部建筑工《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!价管理办法》、财政部《、建设部建》设工程价款结算暂】行办:。法、:。住,建部关?于,进一步推进工程造】。。价管:理改:革的指导意见和山】东省政府山东省建】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!等法:律法规要求结合本】市实际制定本办【法
第二条 —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!的建筑工程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】及管理适用本办法】
,本办:法所称?建筑工程竣》。工结算文件是指按照!合同约?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!承包的工《程经验收质量合【格由:。发承包?双方按照合同—约,定的工?程造价条款即合【同价、?合同:价款调整以》及索赔和《现场签证等》事项确?定的:最终工程《造价结算文件—
:。 第三条 本】办法所称建筑工程】是指房屋建》筑和市?政基础设《施工:程,
第四条】 市住房和城乡【建设行政主管部【。门负责全市建筑工程!竣工结算文件备【。案管理工作具体委】托市工程造》价管理机构》组织实施各区县【住房城乡建设—行政主管部》门负责本辖区—内的建?筑工程竣工结算文】件备案管理工—作
:第五条? 建筑?工程实行竣工—结算文件备案制度】提,倡,采取预算《定案、分段结算【计价:方,式推行过程》结,算简化竣工结算工程!开工后承包方—。应按合同约》定完成?承包的工作内—容并及时提报期中结!算、:变更价?款报告发包方或【委托的工《程造价咨询企业【应当及时确认工【程量或办理变—更签证、审核—期中结算
第六条 !工程完工后发—承包双?方必须在《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!工程竣工结算工程造!。。价成果文件应当由】注册造价《工程师或工程造价专!业人员负责》完成并加盖注—册专用章或业—务水:平等级专《用章出具的工程造】价成:果文件?接受委托的工—程,造价咨询企》业应同时加盖单位公!章及工?程造价咨询企业【执业印章方可有效】
? 第七条 竣工结!算文件备案》应提供的资料
1.!淄博市建筑工程竣工!结,算备案表《(一式五《份);
《。2.承诺书;
3】.竣工结算报告【;
—4,.经建设主管部门备!案的施工合》同及:补,充协议?。书;
? 5.—其,他必要?文件
第八条— 竣工结算》文件备?。案是建筑工》程竣工验《收的重要环节—。建设单位应当如【。实填写淄博市—。建筑工程竣》工结算备案表中的相!关内容经工》程结算文件备案管】。理机:构,加,盖“淄博市》建,筑工程竣工》结算:备案专用章”—后列入竣工》验收备?案资料
经备案的】竣工结算文件应当作!为工程竣工验收【备案、交付》使用的必备文—件
第九】条 :建设工?程竣工?结算文件备案程【序
《 (一)竣工结算!文件经发承包双方确!认后发包《人应当于工程竣工】。验收备案前》从淄博工程》造价信息网上下载】。淄博:市建筑工程》竣工结算备》案表
(二!),按本办法第》四条规定向相应的备!案机关递交有关【竣工结算《文件资料;
! ,(三)?。备,案机关收到齐全【。的竣工结算文件备案!资料后应在》3个工作日内出具备!案,意见
? 第十—条,。 有下列情形—之一者?不,予备案
【 (一)竣工结【算,。文件资料不齐—全的;
【 (二)《。竣工:结算文?件违反国家法律【、法规、《规,章、规范性文件及】行业规定《和相应的标准规范】技术性文《件要求的
》。 第十一条】 发包方未办理竣】工结算文件备—案的竣工验收备【。。案管理部门》将不予办理工程【竣工验收备案
【 第十—二条 竣《工结算文《件备:案管理情况将与企】业信用?评价:。体系及?个人信用档案挂钩作!为对发包人》、承包人、工—程造价咨询》。企业、注《册造价工程师、【工,。程造价专业人员信】用评:价考核的依据之一】
(一)因发包人】原因不按时办—理结算、《拖延结算或违—反规定再《次委托?。审核的以致造成工程!款,拖欠、农民工工资拖!。。欠等由发包人承【担相应责《任其行为记入不良】行为记录
(二)】因承包人原》因造成不按时—结算或未在双方合】同约定时间内—提报完?整竣工结《算资料致使》。竣工结算《拖延的?由承包人承担相【应,。责任并将其行为记】入施工企业信用考核!不良行为记录
【(三)因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】在业务活动中弄【虚作假等原因致【。使竣工结算拖—延的或?。出具:虚,假的: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!果文件的《一经核实由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】承担相应责任—并按有关考》核管理办法对其不】良行为予以处—理
(四《。)建设各方的—工程造价专》业人员?应,在期中结《算时:。及时解决造》价纠纷确保竣工结】算按时完成因造价专!业人:员过错导致结算不能!按时完?成将对相关责—任人予以处理并记】录不良信用
—建,设各方在竣工结算】文件备案中存在违法!违规:行为的住房和城乡】建设行政《主管:部门:责令改正;》情节严重的依—法给予相应的行政】处罚
第十》三,条 竣工结》算文:件,备案不解《除发包人、承包【人、工程造价咨【询企业?及工程造《价专业人员》对竣工结算》文件各?自应承?担的责任《
第十?四,条 本办法自201!6年1月1日起施行!有,效期至2020年】12月31日原淄博!市建筑工程竣工结算!备案管理《办法(淄建发〔20!07〕59号)【自本:办法:施行:之日起?同,时废止
附》件1
【 ? 》 编号?
淄:博市建筑工程竣【工,结算备案《表
淄博市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】 制
》
:
填》 表: 说 明
》1、备案表用黑色】、蓝黑?。。色钢:笔填写清楚;—
2、本表》竣工结算备案文件清!单所列文件》应提:供,原件:审核后的《复印:件加盖报送》单位公章报》造价机构存档原件应!注明存?放处;
3、工程地!址为工程所在地【。邮政地址开工日【。。期为实际《开工日期竣工验收】日期为发《包方组织《。的验收日《期;建筑面积—为根据国家建筑面】积计算规范计—算,的竣工?图面积;
4、备】案表:一式五?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!存一份由施工单位保!存一:份留竣?。工,验,收部门存《档;一份留造—价管:。理部门?存档一份留》权属登记部门存档;!
5、单独装—饰装修工《程和市政基》础,设施:工程参照此表填写
!6、填写表》格应字?迹,。端正内容真实签名必!。须真实有效》单位:公章必须符合—法定:资格要求
建筑】工程竣工结算—备案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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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名称<?x!ml:na》mespac—e prefi【x = o ns != "urn:sc!。he:ma:s-m?icroso—ft-com:o】ffice:o【ff:i,ce" />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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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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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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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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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】面积(m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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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构类《。型、层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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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工日期—
!竣工验收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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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工,程结算总造价
(1!)+(2)(—万元)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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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1)总承包单—位结算值(万—。。元)
】
建设】单,位专业?分包:工程内容
【
专业承《。包单位?名称
结算】值(万元)
】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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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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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小计】
【
建设单】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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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承包单【位
造价【咨询单位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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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(公 章《)
单位(项—目)负责人》
年 — 月 日
】
(公 章)
!。单位(?。项目)负责人
【年 月【 : 日
》
(?公 章?)
单位(项目)】负责人
年 【 月 — 日
【
施《工许可证《号,
施工单【位资:质等级编号
!造价咨询单位—资质:等,。。级
编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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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】
》
,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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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》
?工程:。
竣工
结算
备】案
文件
清单
】
:
内 》 , 容
《
份数
】验证情况
备! 注
!1、竣工结算书【(原:件)
—1
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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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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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承诺【书,
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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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?。施工:合同及补充协议
】
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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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4、其?他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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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保管理机】构意见?
根据山东省规定建!筑企:业养老保障金按【建安工?程造:价的2.6%—计,取建设单位已于 】 年 月【 日前全部缴】清该工程建》筑企业养老》保,。障,金
:经办人 》 : 【 【 科室?负责人
》 — ? ! 《 —。 — 【年 》 月 》 日
清欠机构意!见
经?。审核该工程已按合同!约定拨付《工程款未发现农民工!工资拖欠投诉未【处理行为 — , —。 【 ? 《
科室负责人 ! , : ? 《 年 》 月》 ,。 《日
结算文件—备案机关《意见
该《工程的竣工结算【。备,案,。文件:。已于 》 年 月【 日收讫经验证!文,件齐全计价依据符】合国家、省、—市有关规定》。准予备案
—经办人
科室—负责人
分》管领导
单位负责】人 ! 《 》 《
【 : ?。 ! 】 ? — ?。 《 (章)!
— ! 》 ! 《 ? 】年, :。 月 》 日
【。
附》件2
承《诺书
《
】
我单【位对此次《报送的 ! : 》 《 】 工程竣工【结,。算备案资料及数【据的真?实性:、完整性、准确性】负责对于因提供虚】假,资料及数据》产生的?一切责任由我—。单位承担
》招标人(《公章) — 咨询人(》公章)? : 总承包企业—(公章)
法定【代表人 》。 《 法?定代表人 ! 法定代表人【
(签字或》盖章) 》 (《签字或盖章) 【 , (签》字或盖章)
—年 : :月 : , 日 】 年 月 ! , 日 【 年 —月 《日,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