淄博:市建筑工程竣工结】算文件备案管理办法!
: 第一条 为!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程!造价计价的监—。管力度规范我市建筑!工,程竣工结算计—价行为维护发—包和承?包双方的合法—。权益根据《中华人?民共和?国合同法、住建部】建筑工程施工发【包与承包计价管【理办法、《财政部、建》设,部建设工程价款【结算暂?行办法、住建部【。关于进一步推进【。工程造价管理—改革的?指导意见和山—东,省政府山东省建设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!法律法规要求结合】本市实?。际制定本办法
【。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!政区域?内的建筑工程—竣工结算文件备案及!。管理适?用本办?法
本?办法:所称建筑工程竣工结!算文:件,是指按照合同—约定的?内容全部完成所承】包的:工程经验收质量合】格由发承《包双方按照合—同,约定的工程》造价条?款即合同价、合同价!款调整以及》索赔:和现场签证等事项确!定的:最终工程造价结算】文,件
》 第三条 本办法所!称建:。筑工程是指房屋【建筑和市政基础设】。施工程
第!四条: 市住房和城乡【。建设行政《主管部门负责全【市建筑工程》。竣工结?算,。文件备案管理工【。作具体委托市—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组!织实施?各区县住房城—乡建设行《政主管部门》负责本辖《区,内的建筑工程—。。竣工结算文》件,备案管理工作
【第五条 建筑工程实!。。行竣工结算文件备案!制度提倡采》取预算定案、分【段结算?计价方式推行—过程结算简化—竣工结算工程—开工后承包方应【按合同约定完成承】包的工作内容并【及时提报期中结算】、变:。更价款报告发包方或!委托的工《程造价咨询企业【应当及时《确认工程《。量或办理变更签证】、审核期《中结:算
:第六条 工程—完工后发承包双【方必须在合》同约定时间内—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工!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!由注册造价》工程师或工程造价】专,业人员?负,。责,完成并?加盖注?册专用章《或业:务水平等级专用【章出具的工程造价】成果文件接受—委托的工程造价咨】询企业应同》时加盖单位公章及工!程造价咨询》企,业执业印章方—可有效
【 第七条 竣工【结算:文件备案应提供的资!料,
1.淄博市—建筑工程竣工—结算:备,案表(一式》。。五份);
2—.承诺书;
3.】竣工:结算报告;
! 4.经建设主【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!同及补充协议书;
! 5.其他】必要:文件
第《八,条 竣工结算文件备!案是建筑工程竣【工,验收的重要》环节建设单位—应当如实《填,写淄博市建筑工程】。竣工结算备》案表中?的,相关内容经工程结】算文件备案》管,理,机构加盖《“淄博市《建筑工程竣工结算】备案:专用章”后列入【竣工验收《备案:。。资料
?经备案的竣工结算】文件应当作为工【。程竣工验收》备案:、交付?使用:的必备文件
— : ,。 ,第九条 建设工程竣!工结算文件备案程】序
(一)!竣工结算文件经【。发承包双《方确认?后发包人应当—于工程?竣工验收《备案前从淄博—工程造价信息网【上下载淄博》市建筑工《程竣工?结算:备案表?
》(二)按本》。办法第四《条规定?向相应的备》案机关?递交有关竣工结算】文件资料《;
: (三)备案!机关收到齐全的竣】工结:算文:。件,备案:资料后应《。在3:。个工作?日内出具备案意【见
—第十条?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!不予备?案,
?。 (一)竣工结】算文件资料不齐全的!。;
: (二—)竣工结算》文件违反国家法律、!法规、规章、—规范性文件及—行业规?定和相应的标—准规范技术性文件】要求的
》 : 第十一《条 发包方未办【理,竣工:结算文件备》案的竣工验》收备:案管理部门将不予办!理工程?。竣工验?收备:案
第十】二条 ?。竣工结?算,文件:备案管理情》况将与企《业信用评《价体系及个人信用档!案挂钩作为对发包】。人、承包人》、工程造《价咨:询企业、注册—造价工程师、工程】造价专业人员信【用评价考核》的,依据之一
(一【)因发包人》原因:不按时办理》结算、拖延结算或】违,反规定再次》委托审核的以致【造成工程款拖欠【、农民工工资拖欠等!由发包人承担—。相应责任其行为记】入不良行《为记录
(二—)因承包人原—因造成不按》时结算?或,未在双方《合同约?定,时间内提报完整【竣工结算《资料致使竣工结算拖!。延的由承包人承【。担相应?责任并将其行—。为记入施工企—业信用考《核不:良行为记《录
(?。三)因工《程造价咨《。询企业在业务—活动中弄虚作假【等原因致使竣—工结算拖《延的或?出具虚假的建设工】程造:。价咨询成果文件的】一经核实由工—。程造价咨《询企业承担》相,应责任并按有关【考核管理办法—对其不良行为予【以处理
(四)建】设各方的工程—造价专业人员应【在期中结《算时及时《解决造价《纠,纷确保竣工结算按】时完成因造价专业人!员过错导致》结算不能按》。时完成?将对相关责》任,人予以处理并记录】不,良信用
建设各【方在竣工结》算文件备案》中存在?。违,法违规行为的住房】和城乡建设行—政主:管部门责令改正【;情节严重的—依法给予相》。应的:行政处罚
》第十三条 竣工【结算文件备案—不解:除发包人、承包人】、工程造价咨—询企业及工》程,造价:专业人员《对竣工结算》文件各?自应:承担的责任
—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!2016《。年1月1日起施行有!效期至202—0年12《月31日《原,。淄博市建《筑工程竣工结算【备案管理办》法(淄建发〔20】07〕59号)【自,本办法施行之日【起同时废止》
附:件1
! ?。 : 编号
淄—博市:建筑:工,程竣工结算》备案表
》淄博市?住,房和城乡建设局【 制
【
填 表 说! 明:
1、备案表—用黑色、蓝黑色【钢笔填写清楚—;
2、本表竣【工结算备案文件清单!所列文件应提—供原件审核后的【复印件?加盖报送单位公【章报:造价机构《存档原?件应注明存放处;】
3、工程地址【。为工程所在》地邮政地址开工日期!为实际?开工日期《竣工验收日期为发】包方组织的验—收日期;建筑面【积为根据国家建筑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】的竣工图面积—;
4、《备案表一式五份一】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!份由施工单位保存】一份留竣工验收部门!存档;一份留—。造价管理部门—存档一份留权—属,登记部?门,存档;
5、单【独装:饰装修?工程和市政》基础设施工程—参照此表填》写
6、《填写表格应字迹端】正内容真实签名必须!真实有?效单位公章必须符】合法定资格》要求
建筑工【程,竣工结算《备案:。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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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!名称<?xml:n!amespace】。 pref》ix = o 【ns = "ur】n:sc《hemas-m【icros》oft?-com:of【f,ice:of—fice" —/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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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?构类型、层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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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工,程结:算总造价
(1)】+(2?。)(万?元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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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1)总承包单位【结算值(万元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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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《单位专业分包工【程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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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算《值(:。万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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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小》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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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?设单位
【总承包单位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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造:价咨询单位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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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公 章)【
单位(项目)【负责人
年 — 月 】。。 日
(【公 章)
单—位(项?目)负责人》。
年 【月 : 日
】(公 ?章):
单:位(项目)负责人】
年 》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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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施工:许可证?。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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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单位—资,质等级编《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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造价咨询单位资质!等级
编号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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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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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《
竣工
结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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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
清单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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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内 容
】
份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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验证情况》
备》。 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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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竣《工结算书(原件【)
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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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【、承诺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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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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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3、施工合》同,及,补充协议
1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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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4、其他《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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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保》管理机构意见
根】据山:东省规定建》筑企业?养老保障金按—建安工程造价的2.!6%计取建设单位】已于 ? 年 月 】 日前全部缴清该!工程:。建筑企业《养老保障金
经【办人 ? 》 — 科】室负责人
》 【 《 ? 《 — 】 ? 》 :年 月 】 , ,。 日
清欠—机构意见《
经审核该工程已按!合,同约定拨付工程款】未发:现农民工工资拖欠】投诉未处理行—为 】 《 【
—科,。室负责?人 : 》 ? ? 年 ! 月 【日
结算文件备案机!关,意见
该工》程的竣工结算备案】文件已于 】 年 》月 ? 日收?讫经验证文》件齐全计《价依据符合国—家、省、市有关规】定准:予备案?
经办人
科室负!责人
分管领导
】单位:负责人 — 《。 】
!。 》 【 》 【 ! ? — 《 (章)
【 , : — ? ? :。 — 《 : : !。 年 】月 日
!
附件—2
承诺《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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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
【 我单位对此次!报送的 ! !。。 !。 ? 工程竣工结算【备案资料《。及数据的真实性、】。完整性、准确性负责!对于因提供虚—假资料及数据产生的!一切责任由我—单位承担
招—标人(公《章) 咨询人!(公章) 》 总承包企业【(公章)
》法定代表人》 — , 法定代《表人 !法定代表人》
,(签字或盖》章) (签!字或盖?章) 【(签字或盖章)【
年: ?月 日 — ? 《 年: 月 【日 年!。 : 月 《 日
】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