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鹤壁市?住房:和,城乡:建设局关于》印发鹤壁《市房屋建筑和—市,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!验收实施细则的通】知
各县、区住【建局:、工程质量监督站】各有关单位
— 为规范我—市房屋建筑和—市,政基:础设施工《程的竣工验》收工作建立科学【公正:、责任清晰的—工程质量验收机制依!。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!筑法:、建设工《。程质量管理条例、房!屋建筑和市政基础】设施工?程竣工验收》规定:(建:质〔2013—〕171号)—和河:南省房屋建筑和【市政基础设施—工程竣?工验收?实施:细则(豫建建〔【2,014〕12—号)等?有关法律、法规及有!关规: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!况制定了鹤壁市【房屋建筑和》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!工验收?。实施细则现印—发给:你,们请认真遵照—执,行
:。 附件鹤壁市房屋!。建筑和?市政基础设施工【程竣工验收实—施细则?。。
鹤壁市房屋】建筑和市《政基础设施工程【竣,工验收实《。施细则
第一】条 为规范本市【房屋建筑《和市政基础》设施工?程,的,竣工:验收:工作依?据中华人民》共和国建筑法、建设!工程:。质量管理《条,例,、房屋建《。筑工:程和市?政基础设施工—程竣工验收备案【管理办法(住房和城!乡建设部令第2【号)、房屋建—筑和: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!量监督管理规定(】。住房:和城乡建设部令第】5号)、房屋建筑和!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!工验收规定(建【质〔20《13〕171号【。)、河南省房屋建】。筑和市政基础设施】工程竣工验收实【施细则(豫建建【。〔,2014〕1—。2号)等法律、法规!和有关规定》并结合本市实际【情况制?订本:细,则,
第二条 【凡在:。本市境内《新建、扩建、改建】的各类房屋建筑【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!的竣:工验收?(,。以下简称工程竣【。工验:收)适?。用本实?。施细则
—。第三条 《市住房和城》乡建设局负责本市】工程竣工验收—工作的政策指导【。和行政监督》市及:各县(?。区)建设工程质【。量监督机构(—以下简称监督机【构):按照职责《分工负?责本:辖区:内,。工程竣工验收—的监督管《理对所监督工—程的竣工验收实施监!督执法工《作
第四—条 工程竣工验收】由建设单位负—责组织实施》由参与工《程建:设的勘察、设—。计、施工、监理【等,单位共?同参加?
第五条— 工程完工后建【设,单位首先应审—查工程是否具备竣】工验:收条件工《。。程符: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!组织竣工验收
】 (一)完成—工,程设计和合同约定】的各项内《容
(二)施工!单位在工程完工【后,对工:程质量进行了自【检确认?工程质?量符合有关法律【、法规和工》程建设强制性标准】符合设计文件—及合同要《求并提?出了竣工验收—。自,评,。报告(附件》1)和工《程竣工报告(附件2!)工程竣《工报告已经项目【经,理和:施工单位技术或主管!质量的?负责人审《核签字并加盖了执】业人员印章和单位】公章
(三)】对于:委托监理《的工:程,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已!经审查施工单位提交!的,单位工程竣工—验收报?审表及?竣工资料《。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!师根据建设》工程监理规范(GB!/T50319【)的要求《对,工程质量进行了竣】工预验收存在—问题的已要求—施工单位及》时整改?;合格或《经整改后合》格的工程项目总监理!工程师已经在施工单!。位提交的单位工【程竣工验收报审表上!签字并加盖了执业人!员印章
工程】竣工预验收合格【后项目监理机构对工!程进行了《。质,量评估具备》。完,。整的监?理资:料,并提出了工》程质量?评估报告(附件【3)工程质量—评估:报告:已经总监理工程师和!监理: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!签,字并:加盖了执业人—。员印章和单位公【章
工》程质量评估报告内容!详实完整真实可靠至!。少应包括以下主要内!容
? 1. 《工程概况;》
?。。2. 工程各参建单!位;
》3. 工程施工质】量,及监理情况;—
4. —工程:质量事?故及:处理情况;
5!. :竣,工资:料审查情况;
】 6. 《。工程质量评估—结论
(四)勘!察、设计单位—对勘察、设计文【件及施工过程中【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!计变更?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!。分,别提出了工程勘察质!量检查报《告和工程设计质量】检查报告(附—件4)勘察、设计质!量检查报告已经该项!目勘察、设计项【目负责人和》项目勘?察、设计单位—。有,关负责?人审核签字》并加盖了执业人员印!章和:单位公章
【勘察、设计质量检】查报告?内容详实完整真实】可靠至少应包—括以:下主要内《容
? 1. 工程概【况;
2—. 检查依据;【
?3. ?对勘察、设计文件的!检查:情况及结果;
!。4. 对《施工过程中由—设计单位签署的设】计变更通知》书的检查情况—及结果;
5.! 勘:察、设?计质量检查总体【评价
《 (五)有完整的】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!资料总监理》工程师已经》。按照单位工程质【量控制资料》核查:记录(附件》5)表的内》容对:技术档案《和施工管理资料【。的完整性进》行了核查并在核查】记录:表上:签字和加《盖了:执业人?员印章
《 ,。 (六)有工程使】用的主要建筑材料】、,建筑构配件和设【备,的进场试验报告以】及,工程质量《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!料总监理工程师【已经按照单位—工程安全《和功:。能检验资料核—查及主要功》能抽查记录(附【件6)表的内容【对技术档案和施【工管理?资料的完整性进行】。了核查并在核查记录!表上签字和加盖了】。执业人员印章
【 (七)建—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!支付工程款并提供了!经施工单《位,认可的已《按合同约定支付【工程款证明》
(八)有【施工:单位签署的》工程质量保修书【。
(九)—对于住宅《工程进行分户验收】并验收合《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!住宅工程《。质量分户验收—表(:附件7)并》提交了住宅工程质量!分户验收汇》总表(附件8—)等相关资料工【程质量监督机构【已进:行了抽查抽查结【果合格
(十)!住房城?乡建设主管部门【及工程质《量,监,督机构责令》整改的问题》全部整改完毕—
: (十一)建—设单位已向该工【程的:安全监督《机构申请办理终止施!。工安全监督手—。续提交了经建设、】。监理、施工》单位确认的工程施工!结束证明《并取得了安全监督机!构,发放的终《止施工?。安全监督告知书(附!件9)
《 (十二)—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!他条件?。
: 第:。六条 工程竣—工验收应当》按以下?程序:进行
(一)】建设:单位:作为工程《竣工验收的组织者其!项目负责人应在竣工!验,收前对照第五条规定!的条件逐《。一进行检查核—实确认工程已经达】到,竣工:验收条件后签发工程!竣工验收监督告知书!(附件10)
【 (?二)建设单位组【织勘察、设计、【施工、监理》等单位组成验—收组:制定工程竣》工验收方案(—附件11《)
: , 工程竣工验收【方案包括以下主要内!。容
1》. 工程概》况;
2.【 验收依据;—
3. 验【收,的时间、地》点,;
4》. :。验收分组《情况及名《。。单,各组职责及分工【;
? 5.? 验:收主:持人和参建单位【主汇报人;
— 6. 验收【的程:。序、内容和组织【形式;
工【程竣工验《收方案须经各—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!签字:确认
《 建设、勘察、设计!。、施工?、监理等《单位参加验收—的人:员应为持有工程【竣工:验,收,授权委托《书(附件《12:)的以下人员
】 1. 《各单位在住》房城:乡建设主管》部门备案的项目负】责人;?
2. 勘【察、设计、施工【、监理等单位的【专业负责人;
!3. 分包单位项目!负责人
《 确有特殊—原因不能《参加竣工验收的【上述人员须由—所在单位出具工程】竣工:验收人员变更申请】暨授权委托书(附件!13)告《知建设单位经建设单!位同意后可更换【具有相应资格的【。。人员参与各单—。位,对本单位参加—竣,工验收?人员资格的真实性及!专业:配套:情,况负:责,
, 对于重大工程】和技术复杂工程【建,设单位?根据需要《可邀请有《关专:家参加验收》组对:于住宅工《程建设单《位也可?邀请:部分住户代》表参加?验收
? 验收组》长由建设单位的项】目负责人担》任验收组《根据工程专业性【质可分若干个验【收小组(房建—工程一般分工—程,资料、土建和设【备安装三个验—收小组;《市政道路《一般:分工程资料、—外观和实《测三个验收小—。。组,)
? (三)建设—单位应?当在:工程竣工验收7个】工作日前将》工程竣?工验收监督》告知书、工程—竣工:验收方案、施工单位!的竣工验收自评【报告、监理单—位的工程质量评估】报告、勘察单位【的工程?勘察质量检查—报告、设计单位【的工程?。设,计质量检《查,报告等有关资—料报送具体负责监】督该工程的工程【质,。量监督机构
】(四)质量监督机构!收到建设单位—工,程竣工验收》监,督告知书后应当及时!组织监督人员对竣工!工程进行竣》工验收?前的监督抽》查质:量监督?人,员按照有关规定对竣!工工程进行实体质】量、观感质量、施】工资料、住宅工程】的分户验收情况等】进行抽查对》抽查过程《中发:现的问题下发整改】通知书责任单位应在!竣工验收前完成【整改经责任单位自检!。合格建设、监理单】位验收通《过报质量监督—机构复核《达,到验收?条件后?建设单位才能组【织竣工验收
【 (五)建》设单位组织工程竣】工验:收
《1. 建设单位核对!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】、监理等单位参加】竣工验?收,的,人员资格验收—组成员到场后提交委!托书并在竣》工验:收组成人员名单及】资格核查表(附件1!4)上亲自签字;
! 2. 》建设、勘察》、设计、施》。工、监理单位—分别汇报《工程合同履》约,情,况和在工《程建设各个环节执】行法律、法规和工】程建设强《制性标准情况各单】。位工作情《况汇:报应形?。成书面材料》由本单?位项目负责人—和单位有关负—责人签字《并加盖单位》公章上报质量监督】机构的监督》人员:。;
? ,3. 建设单位【主持人宣《布,竣工验收方案及【验收组分组情况;】
, 4. 质—量监督机构的监督人!员宣读?竣工验收纪律—及有关?规定;
5.】 验收?组审阅建设、勘察、!设计、施《工、监理单位—工程:档案资料验收—组中负责工》程档案?资料的人员根据分工!对相关资料进行审】阅、核查《书面记录审》阅情况审阅后签署审!阅意见及审阅人姓】。名;
》6. 验收组实地】查验工程质量验收】组中负?。责实地查验人员【按照验?收,方案中具《有代表?。性,的选:点进行查验》详细记录《查验内容查验—后签署查验意见及查!。验人员姓名;
【 7?. 验收组》对,工,程勘:察、设计、施—工、设备安》。装,质量和各管理环节】。等方面作出》全面评价形成经验】。。收,。组全体人员》签署的?工程:。竣工验收意见
!参与工程竣工验收】的建设、勘察、设计!、施工?、监:理等各方不》能形:成一致意见时应【当协商提出》解决:的方法待意》见一致后重》新,组织工程竣》工验收
》 第七条《 工程竣工验—收时监督人员—发现有以下情况【时应责令改》正并要求建设单【位重:新组:织验收同《时载入工程竣工【验收:监,督记:录表
《 (一?),不具备竣工》验收条件组织验收】的;
(二【)验收?组织程序不合法【、,人员资格不符合要】。。求、:验收:中未按照国》家验收规范标—准执行的、》。验收组抽查的—工程实体质》量与验收《记录及相关文—件不相符《的;
(三)】住宅工程未按—规定实施分户—检查验?收的;
—(四)质量》控制资料不》齐全或涉及结—构安全、使用功能的!检测报告《。不全的?;
: , (五)重要的分部!(子分部)工—程没有验《收,或验收不合格的;】
?(六)工程建设各】责任主体违》法违规行为未—处理完?毕的
《 第八条 工—程竣工验收》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!及时形成经验—收组人员共》同签署意见并—加盖各单位公章【的工程竣工验收【报告作为工程竣工】验收:合格的证明文件工程!竣工:验收报告《中最迟签署意—见,的日期为工》程,。竣工时间工程—竣工: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!程概况?建设单位《执行基本建》设程序?情况:对工程?勘察、设计、—施工、?监理等方面的—评价:。工程竣?工验收时间、程序】。。、内容和组织—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!见等内?容
工程竣【工验收?报告还应附》有下列?文件
(一)施!。工许可证《
(二)施工图!设计文件《审查意见
【(三)本细则第【五条(二)、—(三)、(》四)、(八)项规定!的,文件
《 (四?。)验收?组人:员签署?的工:。程竣工?验收:意见
(五)法!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!有关文件
第九!条 负责监》督该工程的工—程,质量监督机构应当】对工:程竣工验收的—组织形式、验收程】序、执行验收标准等!情况进行《。现场监督发》现有违反建》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!行为:的责令改正并将对】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!情况记入工程—。竣工验收监督记【。录,表(附件《十五)并作为—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!重要:内容
监—。督机构应当》在工:程,。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!内,向备案机关》提交工程《质量监督报告
】 参加工程竣—工验收的各有关单】位应自?觉接受并配合工程】。质,。量监督?机构的监督》工作
第十条】 建设?单,位应当?自,工程竣工验收合【格之:日起:15日内依照住房】城乡建设部房屋【建,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!程竣:工验收备案管—理办法(住》房和城乡建设—部令第?2号)的规定—向住: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!案
第》十一条? 抢险?救灾工程、临时【。性房:屋建筑工程和农【民自建低层住—宅工程不适用本细】则
第十二条 !军事建设工程的管理!按照有?关规定?执行
? 第十《三条 ?本细则由鹤壁市住房!和,。城乡建?设局负责解释
【 第十四条 【本细:则自发布之日起施】行
? 附】件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