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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!设局关于《印发鹤壁市房—屋建筑和市》政基础?设施工程质》量和:施工:安,全监督手《续办理指南的通【知, 各县、区住—建局、质监》站、安监站》各建设单位 —  为规范》我市房屋建筑和市】政基础设施工程质】量和施工《安全监?督手续办理指导建设!单位及时《依法办理《。监,督手续根据》建筑法?。、建设工《程质量管理条例【、建:设工程?安全:生产管?理条:例、河南省建设工】程质量管理》条例、河南省房屋】建筑和市政基—础设施工程质量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】(豫建〔2012】〕53号)、—。河南省房屋》建筑和市政》基础设施工》程施工安全监督实】施办法(《豫建〔2016【〕52号《)、建筑工程施工】质量:。。。验,收统一标准》(G:。B50300201!3):和相关标准结—合我市实际制—定了鹤壁《市房屋建筑和市政】基础设施《工,程质量?和施工安全监督【。。手续:办理指南现印发【给你们请认》。真遵照执行  【 附件?鹤壁市房屋》建筑和市政》。基础设施《工程质量和施—工安全监督手续【办理指?南 ?。 ,   ? ,鹤壁市房屋建—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!程质量和施工—安全监督手续—办理指南 第一【章 总 则 —  :。第一条 为规—范我市房屋建—。筑和市?政基础设施》工程质量和施—工安全监督手续【办理指导《建设单位及》时依法办《理监督手续》根据建筑法、建设工!程质:量管理条例、建设】。工程安全生产—管理条例、河南省建!设工程质量》管理条例、河—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!基础设?。施工程质量监督【管理实?施办法(豫建[2】0,1,。2]5?3号)、河南—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!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!监督实施办法(豫】建〔2016〕【52号)、建—筑工程施工质量验】收统一标准》(GB5030【02013)和相】关标准结合我市实际!。制定本指南   第!二条 建设单位【在领取施工许—可证或者开工—报告前?应当按照国家有关】规定办理工程质【量和施工安全监督手!续   第二章 办!理程序   —第,。三条 ?工程项目施工—前建设单位》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!续时应提交以下【资料 《河南省?工程质量监》督登记表(附—。件1); 施工图设!计文件审查》合格书; 工—程,项目施工单》位,、,监,理单:位中标通知书—(直接发包登—记表)和与建设单位!签订的?施工:、,监理合同书; 【建设单位《项目:负责人?、,勘察单位《。项目负责人、设【计单位项目负责人、!施工图审《。查,机构各专业审查人员!、施工单位项目经】理、:监理单位总》监理工程《师和承?担工程地基基础、主!体结构、见证取样】检,。测的:各检测?机构技术负责—人签署的工程质【量终身责任承诺书】(附件2《);  》 第四?条 建?设单位?办理施?工安全监督手续【。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!。 , 1、河南》省建设工程安—全监督备案申请表(!附件3);  【 2、工程项—目建设工程规—划许可证(》。市政:项目如?果没有建设工程规划!许,可,证可以提供》规划局的《有关项?。目规划文件和意【见):;   3、工程项!目施工单位、监【理单位?中标通知书》(或直接发包—登记:表)和与建》设,单位签订的施工【、监理合同书(【质,量安全监督手续同】时办:理时办理《质量监?督手续时已提交【的不再?重复提交);   !4、建?设、施?工、监理单》位法定代表人及【项目负责人》安全生产《承诺书(附》件4)和《建设工?程,施工现场安全管理】人员委派书(附件】5);   5、施!工准备情况及相【关施工?安全措施、计划【。(经企业《技术:。负责:人和项目《总,监签字盖章》审批的安全施工组】织设:计,及专项施工》方案安全措施费【用合同); —  6、施工现场】生产安全事故应【急,救援预案《;   7、—施工现?场踏勘情况记—录表:(,附件6)   第】。五,条 监督机构人员收!到建设?单位:提交的资料后对资】料是否完整进行查】验对符?合要求的向》建设单位发》放工程?质量和施工安全监】督告知书(》附件:7)对不符合—要求的发放申请材料!补,。正(补齐)一次性告!知书:(附件?。8)   第六【条 根据鹤壁—市人民?。政府关于持续提【升政府投《。资项目审批效能的实!。施意见(鹤政〔2】016?〕15?。号,)文件精神》监督机构受理监【督手:续办理时对主要材料!齐全的政《府投资项目在项【。目,单位作?。出书:面承诺后可实行容】缺受理   第【七条 已办理工【程,质量和施工安—全监:督手续并取得施工】许可证的工》。程项目建《设单:。位应:。在项目?计划:开工前将施》工许可证和》具体开工时》间报质量安》全,监督:机构质量安》全监督机《构应在开《工前举行工程质【量和施工安全监督工!作交底会议提出工】程质量和施》。工安全监督》要求下?发首:次进场质量监督【交底书和安全监督】工作交底书  【 第八?条 工程质量和【施工安?全监督工作交—底会议由《建设单位组织由质】。量安全监督机—构人:员进行监督工—。作交底建设单位项】。目负责人《勘察、设《计单位项目负—责人施工单位技【术负责人、》。项目经理、项—目,技术负?责人监理单位总【监理工程师、监理工!程师:、监理员以及其他责!任主体(分包单位等!)相关人员参加交底!会议   第三章】 违规情况处理 】  第九条 建设】单位未办《理工:程质量和施工—安全监督手续、或者!虽办理了质量安全】监,督手续但未办理施】。工许可?擅自:开工建设的行为都属!于,违反行政法规的【行为质量安全监【。督机构发现后应向】。所属住房城乡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!面上报未办》理监督手续和施【工许可报告书(【附件:9)   》。第十条 对擅自开工!建设的?工程项?目经市政《府或所属建设行政主!。管部门作出行政【处理(处《罚)后符合办理手】续条件的可》以补办质量安—全监督?手续   》第十一条 》对补办工《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!督手续的《工程除本指南第【三条、第《四条:所,列资料外建设单位还!应向:监督:机,构提供以下资料 】  1?、补办工程质量和施!工安:。全监督手续申请【书(附件10)  ! ,2、市政府或所属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】主管部门行政处【理(处罚)》证明   》第十二?条, ,对补办工程质量【和施工安全监督手续!的工:程在规?定时限内《还应及时向》。监督机构《提交如下资料—   ?1、有资质的质量鉴!定检测机构对工程】补办:手续前已施工部分】。的,工,程质量?。作出的鉴定合—格报告有资质的质】量,鉴定机构出具的鉴】定报告应结论明【确且合格;鉴定【检测:结果不合格的—应按建筑工程施【工质量验收统—一标准?(GB50300】201?3):第,5.0.《。。6条的规定处理直】至合格   —2、建?设、监?理、勘察《、设计、施工—单位对已施工部【分的工程质量和施】工,安全评价报告已施】工部分工程质量和施!工安全评价结果应】合格评价报告—经建设?、,勘察、?设计、施《工、:监理单位五》。方项目负《责人签名认可—并加:盖法人单位公章 】  3?、已施工部分的质】量控:制资料、《项目安全生》产标准化自》评,资料以及《建设单位、监理单位!的,审核意?见工程质量控制【资料完整或基本【完整;?不完整?的应参照《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!收统一标准》(GB?503002—013)第5.0.!。。7条的规定执—。行建设单位、监【理单位对项目施工】单位依据建筑施工】安全检查标准(JG!J5920》1,1)等?进行的安《。全生产标准化—自评资?料结合?施工:现场实际情况—进行审核并签署【审核意见 》  第十三条 对】于存在重大》。质量或安《全隐患在使》用,过程中可能导致不可!预,测的危险和法律风险!的;或者违》反,强制性标准并涉及】公,共安全?除拆除重建之外【别无:处理办法的工程【监督机构不》应为其补办工程【质量:和施工安全》监督手续   对于!已补办了工》程,质量和?施工:安全:监督手续但是—在,规定时限内未提【交第十二条所—列资料的;或者未补!办施工许可又—。。擅自开工建》设形成新的违法事实!的;:鉴定检测《结果合格或按—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!验收统一标准(【GB5030020!。。13)第5》.0.?6条的规定处—理合格但建设、监】。理、勘察、设—计、施工单位评【价不合格的;或参】建五方责任》。主体有一方不愿意】承担相关责任而拒绝!作出评价的其补办】。的质量?安全监督手续无效】监督:机构应责令其停工整!改按:照本指南第十一条】规定:重新:。办理手?续 :  第?十四条 《。。对于补?办工程质量和施【。工安全监督》手,续时工程主体已封】顶或已完工的工程在!工程预验收合—格后尚应委托有【。相,应资质的沉降观测机!。构,。进行:沉降观测;》。沉,降,观测时间应不少【于3年观测次—数应视地基土类【型和沉降速率大【小,而定除有特殊要求】外可在?第一:年观测?34次第二年—23次第三年后【每,年观测1次直—至稳定   第【十,五条: 竣工验收合格后】质量安?全监督机构方可【出具:工程质?量,监督报告《监督报告中应注明补!。办工程质量和施工】安,。。全,监督手续时工—程的:进度和?参建五方责任主体】的评价?结论   第—。四章:  责?  :任   《第十六条 未补【办监督?登,记手:。续的:工程:以及已施工部分 的!工程质量被评价为】不合格?、或:不可:评价、或不可预测】的工程参照GB【503002—0,13第5.0.【8条的规定此类【工程严?禁验收   —第十:七条: ,对于不执行基本建设!程序导致产》生需要有责任方承】担法律责任或经济】责任后果《的责任归《属的:划分可通过司—。法途径解《决   第五章 】 附  则 —  第十八条 抢】险救:灾工程、临时性【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!自建低层住》宅工程和军事工程不!。适用:本指南其他工程【可参照本《指南执行   第十!九条 本《。指南未尽之处—应按照国《家相:关规范、《。标准和要求进—行,   第《二,十条: 本指南由鹤壁【市工:程质量监《督站(鹤壁市建【设工程安《全监督站)》负责解释   【第二:十一条 本指南自】。发,布之日起施行 【       附件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