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青岛市人才公—寓,建,设和使用管理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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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一章 总则
!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!人才强市战》略发:挥住房?在吸引?集聚人才《方面的作用加强我市!人才公寓建设—和使用管《理根据国家、省【有关规?定结合本市实际【制定本规定
【 第:二条 本规定所称】人才公寓《是指限?定建设标准》。、租金标准、销售价!格面向各类人才供】应的住房
— 人才公寓》分,为产权?型和租赁型两种类】型以租赁型》为主采取租赁和出售!两种方式逐步解【决各类人才住房问】题
第三—条 本市《行,政区域范围内人才公!寓的建设《。、分配?、运营和《使用:管理适用本规—定
: , 第:四条: 市人才公寓—建设工作领》导小组负责对人才公!寓,政,策,、规划、建设、管】理等重大事项—进行决策、协调
! 市人才《公,寓建: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!。。室(以下《简称“市人才公寓建!设办”)设在市国土!资源房管部门负责】组织拟定人才—公,寓建设管理相关政】策编制建设》规划和年度计划【指导、协调人才公】寓土地供应、项目】建,设开展督导考核等】工作:
区《(市)政府、—功能区管委应—当成立人《才公寓?工作领导《小组负责辖区内【人才公寓统筹规划、!建设、?分配、使用管理【以及组织实施—。。等具体工作》
组织部门【和人力资源社会【保,。障部:门负责调《查分析人才公寓需】求情况组织实—施人才?公寓:分配等工作》
, 发展改革部门】负责制定人才公寓建!设,项目投?资计划?。
财政部门负责!政府投?资人才公寓》项目的资金筹措安】排租赁型《人才公寓贴息资【金和人才公寓—建设管理有关—工作:经费
《 科技部门》负,责落:实科技孵化》。器人才?住房需求配合编制】。人才公寓建设—规划和年度建设【计划
城乡建】设部门负《责人才公《寓项目建设手续【办理、?监督检查《项目工程质量和施】工安:全
规划—部门负责人才公【寓规划选址、规【。划方案?审批配合编制—。人才公寓空间布【局规划
物价部!门配合国土资源房】管部:门确定?人才公寓《租金价格、》出,售价格?会,同,财政部门落实租赁型!。。人才公寓《行,政,事业性收费和—政府性基金优—惠,政策
》地税部门负责督导落!实租赁型人才公【寓建设和运》。营有关税收优惠政】策
《。监察部门负》责对人才公寓建【设中各单位》履行职责情况进【行监督并受理—相关举报《
?政府督?查部门负责对人才公!寓建设和分配等【工作:进行督?查
: :。城市管理、环—境,保护等相《关部门按照职责分】工,做,好相关工作
— 第二章 —规划建?设
第五条【 人才公《寓建设坚持》因地制宜、多措【并举:按照“?市级:组织、区《(市)负责、政策扶!持、市场运》作”的原则》列入市重点工—程项目推进房—源的建?设和筹?集
第六—条 市人才公寓【。建,设办应当《会同市?人力:资源社会保障、科】技等: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!划,、我市?引进人才规划—。和科:技孵化器建设情况】结合各类人才的住房!需,求,。和,引进人才的区域分】布编制人才》公,寓建设规划合—理确定各区》(市)、功能区【人才公?寓建设总量和布【局
市人—才公寓?。建设办应当会同市】。人力:资源社?会,保障部门《、,。科技部门根》据人才公寓建—设规:划每年10月底前】。制定下一年度建设计!划报市政府》批准后实《施
区(—市)政府、功能【区管委应当根—据市政府下》达的年度《建设计?划组:织实施人才公寓【建,设工作确保每年6】月底前开工》
第七条 区(!市)政府、》功能区管委应当会】同,市规划部门根—据人才的需》求,情况结合区》域内控制性》详细规划落实人才】公寓空间布局规划
! 人才公寓—规划建设《应当与科技孵化器分!布,和人才结构》相匹配人才》公寓可以集中—建设也可与科技【。孵化器和产业—园区(以下简称“园!区”)?一体化规划、—。一体化设计同步建设!、同步配套、同步】管理
》人才公寓布》局要综合考虑居住】人员的实际》需求:同步:规划建设教育、医】疗、:商业、文《化等公共服务—设施解决居》住人员的交通—出行、?子女入学等问题
! 第八条《。 人才公寓》建设主要采取以【。下模:式:
(—一)区?(市)、功能区【组织建设区(—。市)政府《、功能区管委作为】辖区人才公寓建设的!责任主体负责本区域!的,人,才,公寓建设任务—区(市)政府—、功能区管委—可以所属国有投资公!司(机构)投—资建设?人才公寓集中建【设的租赁《型人才公寓》建设项目可以—直接确定市、—区(市)和功能区国!。有投资公司(机构)!作为建?设,主,体
(二)用人!单位自建大专院【校、科研机构以及用!工规模较大或者引进!人才较多的企事【业单:位,可采取以下方式【自,行建设人《才公寓其中企事【业单位利《用自有存量国有建设!用地建?设租:赁型人才《公寓的可《。以直接确定为建【设主:体参照企《事业单?位利:。用自有存量》国有建设用地—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!程序办理审批手【续:
1.用】人单位利用自—有,存,量国有建设用—地建设人才公寓【。;
《2.:在,企业较为集中的园】区和孵?化器较为《集中:的功能区由》园区或者功能区统】一划定土地集中建设!。人才公寓;
— 3?.用工?规模较大《或引进人才较—多的企事业单位政府!可提供土地由—用人单位投资建设】人才公寓
— (三)按比—例配建园《区按照科技孵化器】项目的?规,模配:建一定比《例的人才公寓商品】住房项目应》按照规?定比例配建人—才公寓
(【四,)市:场运作鼓励房地产】开,发建:设单:位利用?市场化方式投资建】设、:经营人才公寓项目】区(市?),政府、功能》。区管委结合》房地产?市场情况《。可以:通过购买《商品住房、转化【。部分存量《政策性住房以及租赁!、改建存《量住房的方式增【加人才公寓建—。筹数量区(市)政府!、功能?区管委也可以通过落!实商品住房》房源定?向供:应根据人《。才层次分别》发放:购房补?贴的方式解决人【才住房?。问题
《 第九条 人才公】寓,通过以下方式供【应土地:
【(,一)租赁型人才【公,寓参照公《共租赁住房》政,策,。采,取划拨方式供地
】 (二)产权型人!才公寓参照限价【商品住房政》策采取定房》价、:定供应对象、定建设!标准和套型面积的】办法以出让方式供】地
(三)企】事业单位利用自【有存量?国有建设用》地建设的《租赁型人才公寓原】用,地性质可以保—持不变
《 , 第十条 原则【上只租不售》(利用自有》存量国有建设用地】建设的除外)的【租赁型人才公寓主要!由市、区(》市)、?功能区财政投资建】设;利用市场化方】式建筹的《人才公寓《由建:设主:体投:资建:设;企事业单—位利用自有》存量国有建设用地】建,设,。的人才公寓主—要由企事业单位或者!用人:单位投资建设
!第十一条《 产权型人》才公:寓的出?售价格?在土地出让前由国】土资源房管部—。门会:同物价等部》门按:。照同区域商品住房价!格至少下浮》20%的比例确定开!发建设单位根据已】确,定的价格按照住房楼!层、朝向《、质量?和位置等因》素,在上下?不超:过,10%的幅》度内确定单套住房】的销:。售价格但整个—项目总平均销售价格!不得高于土地—出让时确定》的价格
以【限定价格购》。买,的面积按《照不同层次》人才应享受》的住房建筑面积标】准核:定超出部分按照同区!域商品住房价格【购买超出限定价格销!售部分面积》的价款由开发—建设:单位:按政:府非税收入收缴的有!关规定上缴财—政专项用于》人才公寓建设
!租赁型人《才公:寓租:金按照不高于同区域!住,房市场租金80【%的标准确定
!第十二?条 租赁型人才公寓!应当适当装》修配备相应》的生活设施满—足基本的租》住,。需要
第三章】 优惠政策
— 第十三条— 对于?人才公寓新增用地】实行计划《单列应?保,尽保;集中》建设:的租赁型人才—公寓可按照20%左!右的比例配建—。商业网点等经营【性用房用于出租【出售营?业,收入用于弥》补建设?和运:营成本配建商业等】经,营性用?房的用地实现的土】地出让收益可—根据项目资》金平:衡情况给《予适:当补助?。
企《事业:单位利?用自有存量国—有建设?用地:建设租赁型人—才公寓的《。。原为出让土地—使用权的不需—补缴土地《出让金
第十】四条 ?纳入:公共:租赁住房建设任务】的租:赁型人才《公寓建设项目免收基!础设施配套费等各】种行政事业性收【。费和政府《性基金?;未纳入公》共租:赁住房建设任务的租!。赁型人才公寓建【设项目?市、区(市)、功能!区可结合收费—基金缴纳情》况给予?资金补助支持—
, 第十《。五条 列《入,我市:人,才,公寓建设计》划的租赁型人才公】。寓建:设项:。目按照财政部—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!促进公共租赁住房】。发展有关税收—优惠政策的》通知(?财,税〔2014〕52!号)有关规定—对建设和《运营中涉《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!、土地?增值税?、印花税、营业【税、企业所得税、】契税:、房产税等按照规定!予以税收优惠—
, 第?十,六条 对列入我市人!才公寓建设计划的】租赁型人才》公寓建设项》目贷款政府可予以】2%的贴息补助
! 第四章 》分配管理
》 第十七条 人才!公寓主要面向符【。合,青岛英?。才211计》划中确定的引进人才!、经认定符合规定】条件的?来青创新人才、投资!创业人员《和创客并《。且其在青岛市—内无:住房符合规定条件】的人才按照不同【层次享受相应的【住房面积标准(标准!见附件)促进人【才引:进的购房补助—、住房补贴和免收租!金人:才公寓政策不予重】复享受
第十八!条 :人,才公寓按照“高端优!先、属地《管,理、逐步《。解决”的原》则根据人才公寓【房源情况综合人才】层次:。、实际贡献、引【进时:间等因?素,实行轮?候,分配经认定符合规定!条件的创新人才【、创业人员和创客可!本,着“:就近安排、满足【。急,需”的原则》优先配租并可在租】金方面予以适—当,优,惠
第十九条】 对高端人》才,结合其?居住需求可提供租】赁型人才公寓也可】提供产权型人才公】寓;对其他人才主】。要通过?提供租赁型》人才公寓解决其过】渡性居住《需求
》第二十条 区(【。市)、功能区筹【集的人?才,公寓:主要面向区(市【)、功?。能区引进的人才和辖!区,内的企事业单位(】含驻:地中央?、省属单位)符合规!定条件的各类人才】
: 市财政投资筹集】的部分人才公—寓重点面向办公【地址在?市南区、市》北区、李沧区—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!引进的人才》以及:中央、省《属驻青?机关事业单位引进】的博士?以上且?本单:位不能解决住房的】高,端人才?
, 第二十一条 】市级筹集《的人才公《寓由市人力资源社】会保障?部门根据项》目房源及《人,才情:况拟定分配方案报经!市委组织部门—审核同意《后实施分配分配程】序,为,:
(一—)申:请登记符合人—才,公寓:配租范围《及条件的申请人【持规定的证件和材】料向所在单位提出】书面申请
【(二)申《请审核用《人单位对申请—材料进行初》审提出初审意见并】。。。在单位公示7天无】。异议后向人力资【源社会?保障部门提交申请】资料申?请人和用人单位对】。所提交材《料的真实性负—责
(三—)资格审核人—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!对单位的《申报材料进行资【格复:审经审核符合申【。请,。。条件的申请人进【。入评分排序环—节不符合条件—。的申请人取消排序资!格,
(四)评【分排序人力》资源社会《保障部门对所有申】请人进行综合—评分排序《评分排序以申请人人!。才层次?高的:优先从高《层次人?才到较?低,层次人才依次排序同!一,层次:从高:分到低分确定顺【。序;分值相同—的通过摇《号的方式确定先后】
排序结束【后按照房源与申请人!。排序结果从高分到低!。。分,确定入围人选
【 (五)配前【公示人力《资源社会保障部【门将入?围人选和排序结果在!人力:资源社会保障部【。门网站上公》示7天无《异议后方可分—配
(六)公】开选房人《力资源社会保—障部门会同国土【资源房屋管理—部门组织公开选房】入围申请人在规定】的时间和地点按顺序!一次性?签字挑?选房:号
(七)签】约备案分《配租赁?型人才公寓的—在规定的时间—内由用人单位与人才!公寓运营单》位、配租对》象签订三方租赁合同!。缴纳:房租等相关》费用办理有关—入住手续;分配产权!型人才公寓》的配售对象持相关】材料与开发建设单位!签定购房合同
】 签约结束》后国:土资:源房屋管理》。部门将签约》情况反馈《。至人:力资源?。社会:。保障部门由人力【资源社?会保障部《门报组织部》门备案?
第二十二条 !区(:市)、功能区—筹集的人才公寓由】区(市)《。、功能区根》据房源和引进—人才需求情况—制定分配方案并组织!实施分配;分配方案!和分配结果报市【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!门和市国土资源房】屋,管理部门备案
】 ,。第二十?三条 ?用人单位利用自【有存:量国有建设》用地投资建设—的,租赁型人《才公寓优先面—向本单位经审核符合!规定条件《的,人员:分配用人《单位:应当制定分配方案】经职工代表大—会或:者工会讨论通—过后组织实施分【配;:分配结果报区(市)!人力资源《社会保障部门和区】(市)房管》。部门备案《
:。 第二?十四条 对引进人才!较多、人才集中的单!位经:项目所在《地,区(市)政府、功能!区,。。管,委批:准可根据其》对人才公寓需求量】按幢或者单元—划定:部分房源定向供【应由需求单位按【相关:规定组织面向本单】位,职工:配租配售分配结果】报,区(市?)人力资源社会【保障部门《和区(市)房管部门!备案
第二十五!条 申请人才公【寓时应提《供以:下材料:
(】一)人?才公寓?。申请表;
》 (二)已婚申请!人及参加申请的【家庭成?员的:身份证、户口—簿、结婚证;—单,身申请人的》身份证、《户口簿、单身—。声明或未婚声明;】
(三)—房管部门出具的【住房情?况证:明;
《 (四)经有关部门!确,。认的学历、专业【技术职务任职资格】等相关证件;—
(五)申【。请人:与用:人单位签订》的劳动合同(或者聘!用合同?)原:件及复印件》;
(六—)申请人缴纳社【会保险的材料(项】目合作的高层次人才!除外);
(七!)用人单位》提供的申《请人的业绩》、获奖及能力表【现材料;
》 (八)参加申请!。的企业?人,才需:。提,供申请时缴纳个人所!得税的完《税证明?等凭:证;
(九)其!他要求提供的材【。料,
第二十—六条: 租赁型《人才公寓《结合承租人意—愿签订租期不—。超过5年《的租赁合同》合,同期满后配租对象应!限期腾退住房因特】殊情况?需要续?租的承租人应在合同!期满3个月》前由个人通过—所在单?位,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!社会保障部》门批准?后办理续租手续并】按重新核定的价格交!纳租:金
? 第五章 产权和使!用管理
第二十!七条 产权型人才】公寓办?理房地产登记—时登记机关应在不动!产权证书上注明【“人才公寓”以及】购买:标准:。内,。面积、购买价格、上!市交易等内容
】 产权型人才—公寓自房地产登记】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!市交易?超,过5年但不满10】年需上市交易—的上市交《易时应当将购房时】以限定价格》购买的部分》面积按照成》交,价格与购买》时限:定价格?差价的5《0%:向政:府交纳土地收—益,等价款超过》1,0年上市交》易的不需补交土地增!。值等收益大》。专院校、科研—机构等区《域内及周边》配套:区域:。定向建设或分配的】产权型人才》公寓上市交易时应当!向符合规定条—。件的人才定》向出售?其他产权型》。人才公寓出售对【。象不限
《 第二十八—条 :。财政直接投资建设】的租赁型人》才公寓原则上只租】不售周转使用企【业等:单位投资建设的【租,赁型人才公寓—其土地用《途为住?。宅的:可以先租后》售出租期限不低【于5年?。出租:期限自?。办理房地产登—记之日起计算在【规定的最《低出租期限届满【后,可以继续出租也【可按核?定的价格出售—
出《售价格由《房管部门《会同物价部》门在综合《考虑:。建设、财务成本等】因素的基础上确定】拟将土地用途—为住宅的租》赁型人才公寓出售的!应当在?出租期限届满前【1年告知承租人承】租人享有《优先:购买权出售的人才公!寓自:购房人办理房地【产登记之日起5【年内不得上市交【易;5年后需—要上市交易的届时】。按经济适用》住房上市交易—的相:关规定执《行
利用自有】存量非住宅国有【。建设用地建设的和】。以单身公寓形式【建设:。的人才公寓只能出】租不得出售或—。者变相出《售
第二十九条! 产权属《于政府的《租赁型人才公寓【的租金?收入应按照政—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!定缴入同级国库实】行“收支两条线”管!理租金收入》专项:用于偿还《人才公寓贷》款以及人才公寓的】维护、管理支付【房屋空置期物业【管理、物业费—补助等
《 产权属于企业等!单位的租赁型—人才公寓的租金【收入由产《。权人自行安排
!第三十条《 ,人才:。公寓承租人应—当按照合《同约定合《理使用?人才:公寓不?得转借、转租、【闲置:不,。得擅自改变房屋【结构和房屋用途不】得擅自对房屋—进行装修《不得用于《从事其?他经营活《动违反上述规—定的应?当,追缴不当得利因使用!不当造成《房屋或者《附属设?施损坏的承租—人应当负《责维修或者赔偿【
第三》十一条? 人才公寓》承租人?应根:据合同?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和!其他:费用用人《。单位应当配合运营】单位:建立:租,金支付或《者租金汇交》制度
》第三十二条 —。人才公寓承租人应当!按时缴?纳房屋使用过程中发!生的水、电、暖【、燃气、《通讯、有线电视、】物业服务等费用【。。
,。。 第三十三—条 对政府投资【建设和筹集的—租,赁型人才公寓项目由!房管部门通过—政府采购平台公【开招标确定》运营单位《或者直接委托具【有资:质的专业运营机构并!与运:营单位(机》构)签?。。订期限不超》过5年的委托运营】管理合同
企】业等单位投资—建设和筹集》的租赁型《人才公?寓项目由产》权人自行运》营,或者委托《专业机构《运营:
第三十四条】。 租赁?型人才公寓运营单位!应当:做好人才《公寓及其配套—。设施的维修》、养护工作确保人才!公寓正常使用要对】人,才公寓使用情—况,定,。期和不定期》进行巡查发现违规】行为及时《处理或者向人力【。资源社会保》障部门?和房:管部门?报,告
? 第:三十五条 》政府投?资建设和《筹集的?租,赁,型人才公寓维修、养!护,费用主要通》过人:才公寓?租金收入以及配套】商业服务《。设施租金收入解决不!足部分由财政预算】。安排房屋维》修参照公共租赁住房!有关:规,定执行
》。 企:业等单位投资建设的!人才公寓维修、【养护:费用:由产权人承担—
, 第三十》。六,条 房?管部门应《当,建立政府《投资筹集《的租赁型人才公寓房!屋管理质《量检:查和考核制度定期会!同人力资《源社:会保障部《门对人才公》寓运:。营单位(机》构)管理《和,服务情况进行检查】、,。。考评考评结果作为核!拨委托?管理:费等相?关费用的《依据考评结果不达标!的运营单位(—机构)应责》令其限期《整改
第—三十:七条 产权型人【。才公寓在取》得完全产权前购【房人不?得擅自将所》购买的住房出—租、出借《。以及:从,事居住用途以外【的其他活动对违【反上述?规定、且《在,限制上市交易—年限:之内的按原价格收回!购房人所购买的【人才公寓
第】。三十八?条 产权《型人才公寓购房人】5年:内,调离本市《的由政府按》原价格回购或—者安排其《。他符合条件》的,人才购买
租】赁型:人才公寓的》承租人有下列情形】。之一者终止其—租,赁合同收回已配【。租的住房
(】一)人事关系调离】青岛或者不》在青岛工《作和生活的;
!。(二)在限定的【区域购房的;
!(三:)改变所《承租人才公寓用途的!;
? (四)破坏或【者擅自装修所—。承租人才公寓拒不】恢,复原状?的,;
(五)无】正当理?由连续6个月以【上,闲,置人才公寓》或者未按规》定,缴纳租金的
— 租赁型人才公】寓,的退:出管理参照》公,共租赁住房政策的有!关规定执行》
第三十—九条 ?市人才公寓建设办】会,同市人力《资源社会保障部门】、财政部门建—立,人才公寓信》息管理系统实—时、动态掌握人才】。公寓房源、》配租配售《、后期管理等情况
! 第六章 责任追!究
:。 第四十条对 】弄虚作假骗取—。分配资格的单位【和个人?一经核实取消其分】配资格收《回人才公寓5年内】取,。消,其,再次申?请人:才公寓的资格对【出,具虚假证《明的单位由》主管部?门或:者监察部门依—。法追究单位领导【和相关工作人—员的责任
》 第四十》一条 人才公寓【管理机构《及其他相关》部,门的工作人员在人才!公,。寓管理工作》中滥:用职:权、玩忽《职守、徇私舞弊的】。依法给予处分;构成!犯罪的依法追究【刑事责任
》 第七章 —附则
》。第四十?二条: 区(市)》政府、?功能区?。管委可?根据本规定结—。合本地?实际制定具体实施】办法
第四十三!条 限价《商,品住房与人才公【寓,。房源互?补有关事宜继续执行!。。青,政发〔2014〕】。21号文《件
第四十【四条 本规》定自201》6年1?月1日起施》行,有效期?至,2018年》12:月3:1,日,止,
, 附件
青》岛市人才《。公,寓住房面《积标准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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