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岛市森林》公园管理条例
【 (2?009年《6月25《。日青岛?市第十四届人民【代表大会常》务委员会第十—一次会议《通过: :2,009年7》月24日山东省第】十一届人民代表【大会常务委员会【第十二次《会,议批准 2009!年7:月24日青岛市人】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!会,公告:公布 ?自,200?9年10月1日【起施行
根【据2017年12】月1:日山东省第十—。二届人?民代表大会常务【委员会第三十三【。次会议?批准的20》17年10月27日!青岛市第十六届人】民代表大会常务委】员会第四次会—议关:于修改〈青岛市【古树名木保护管理】办法〉等十》二件地方性》法,规的决定修正)【
第一章】 总则
》 第一《条 ?为规范森林公园管】理保护和《合理利?用,森林资源改善生【态,环境促进《人与自然和谐相【处根据中华人民共】和国森林法等—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!定结合本市》实,际制:定,。本条例
第【二,条 本条例—。所称森林《。公园:是指依法登记命名】以森林资源》为依托具《有一定规模和—质量的森林风景【资源与环境》。条件供人们游览、休!闲和进行科学—研,究、文化教育等【活动的区《域
? 第三?条 本市行政区】域内森林公园—的登记?命名、规划》。与建设、资源保护、!。利用与?管,理适用本条例
【 依?托城市建《成,。区的城市绿地设【立森林公园的管理依!照城市绿《地管理的有关规定】执行
第四条】 , 森林《公园的管理应—当坚:持以人为本》、保护优先、—统,筹规划、合理利用】的原则发挥森—林资:源的生态《效益、?社会效益和经济【效益
第五【条 市、区—(市)林业行政主】管部门负《责本:辖区森林《公园的?。监督:管理工作
》 市?、区(市)其他【有关:部门按?照各自职《。责负:责森林公园的有【关管理工作
【 第六条 市、】区(市)人》民,政府应当将森林公园!建设:纳入国?民经济和社会发展】规划为森林公园的基!础设施建设和森林】。资源保?。护提供必要的扶【持
《鼓励各类社》会主体投资建—设森林公《园,
: 第二章 登【记命名
第七条! 市林业》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当根据全市森林资】源状况和土地利用总!体规划?制定本市森》林公:园发展?规划报市人民政【府批准后实施
】 制定?本市森林公》园发展规划时—市林业行《政,主管部门应》当征求规划、国【土资源、环境—保,护、园林《、旅游等有》关部门和《。相关区(市)人民政!府的意见《
第八条— :森林、林木、林【地的所有权人—或者使用权人可以申!请办理森林公园登】。记命名使用权人申请!办理森林公园登记】命名的?应当征得所有权人】同意
? 未经登记命名不!得冒用森林公园名】称
第九条【 森林公》园分为国家》级,、省:。级、市级《。森林公园
申办!国家级、《。省级森林公园依【照国家和省》。有关规?定办理?。
第十条 【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!以申请登《记命名为市级—森林:公园:
》 (一)符合—本市森林公园发【展规划;
(二!)森林?、林木、林地—权属清楚林地界线】明,确;
? :(三)面积在一百】二十公顷以上森【林覆盖?率百分之六十以上;!
(四)森林风!景资:源质量等级达到【国家森林公园风景】。资源质量等》级评定?三级以?上标准;
》 :(五)?管理组织健全配备相!应的技术和管—理人员
《 :。第十一?条 申请《登,记命名为《市级森林公园的应当!向所在区(市)林业!行政主管《部门提?交下列材料
— (一)具有规】划设:计资质的单位编【。制的可行性研究报】告;
(二)】森林、林木和林【地合法有效的—权属证明《材料;
《 (三)森林风】。。景资源现《状,图、景观照片、光盘!等资:料,;
《(四)管理》组织和?技术、管理人员配置!情况的?说明
第十二条! 区:(市)林业行政主】管部门?应当自受理》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!进行核实并将核实意!。见报市林业行政主】管部门?
: ,市林:业行政主管部—门应:当自收到核实意【见及有?关材料之日起—对申:请人:。、名称?。、位置?、面积、四至界线等!。进行公示公》示期为三十日—
市林业行【。政主管部门应当【自公示?期届满之日起二十日!内对符合条件的予以!登记命名并向社【会公告;不符合【条件的不予登记命名!并书面告知》申,请人
第十【三条 森《林公园?。合并、停办、—改变地域范围的应】当按照?对应级别的管理规】定办理?。相关手续《。
第三章 规!。划与建设
— 第:十四条 》森林:公园管理组》织应当委《托具有规划》设计资?质的单?位编:制森林公园总体【规划
》第十五条 编制】森林:公园总?体规划应当坚持有】利于保护《和改善生态环境【、可持续利用森林】资源的原《则并符合《下列要求
(】一)充分保护现【有森林?植被;?
(《二)维护生态—系,统,的完整性保持—生态平?。衡;
(三)】以自:然景:观为主严格控—制人:造景点的设》置;
《 ,(四)严格限—制永久?性,。设施:。的建设
第十六!。条 森林公》园总体规划》应当包括以》下内容
—(,一)发展《方向与目标;—
(二)总体】布局和功能》分,区;
(三)环!。境容量与游客规【模;
? :(四)森林资—源保护措施;
】 (五)基础设【施、旅游服务设【施的布局与规—。模
第十—七条 市》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!报市:林业行政主管部【门审批国家级、省】级,森林公园总体规【划的审批程序—按,国家:、省的有关》规定执行
》 市林业行—政主管部门审—。批市级森林公园【总体规划时应当征】求规划?、环境保护、—水利、?。。旅游等有关》部门和所《在区(?市):人,民政府的《意,见;森林《公园在?城市:。规划区内的还应当】征求园林部门的意见!
第十八—条 ?森林公园《总体规划经批—准后应当《向,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!。督
第十—九条 经》批准:的森林公园总体【规划不得擅》自变更因保护—和,建设确需对森林公园!总体规?。划进行调整的—应当报原审批—机关批准并》向社会?公布
第二十】条 ?未编制森林》公园总体规划或者森!林公:园总体规《划未经批准的—不得在森林公园内进!行建:设活动
《 森林公园的【建设应当符合森【林公园?总体规?划依法进《行环境影响评价【并,依,照,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!定办理审批手续
】 第二十一条 】 ,在森林公《园的主要景》点和中心景区内禁】。止建设住宅》(居民点除外)、宾!馆、:饭店、招《待所:、疗养?院等:永久性建《。筑,和大型游乐》设施;已经建设的应!当按照森《林公园总《体规划限期拆除【或者:迁出
禁止【。在森林公园内建设】工矿:企业及其他污染环】境、破坏资》源或者景观》的建设项目和设施
! 第四《章 《资源保护
— 第二十《。二条:。 森?林公园管《理组织负《。责森林资源的保护和!管理
市、区!。(市)林业》行政主?管,部门应当对森林公】园管理?组织保护森林—资源的情况》进行:指导
第—二十三条 》 , 森林公园》应当优?先利用现《有道路和现有设【施
森》林,。公园内的《游览路?径设计应当体现步行!为主的原则森林【公园内配备的游【览车应当为使用【清洁能源《的车辆;进入森【。林公:园的其他《。车辆应?当服从森林公园管】理组织?的统一管理
【 第二十《四条 森》林,公园管理组织应当为!古,树名木、古建筑、历!史遗迹?等绘:制平面位置图建【。立档案?设置保护《设施和说明牌
】 第二十五》条 森林公—园管理组织应当建】立森:。林防火组织》落实防火责任—制,配备相应的防火【设施、设备》定期开?展防火?检查消除火》灾隐患
》 第二?十六条 森林【公园管理组织—应,当组织?专业:人员对林业有—。害,生物进行《调查:、监测和预防;发】现疑似突《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!等异常情况的—。应当采取应急—措施并立《。即报告当地林业行政!主管部门
》 第二十七—条 森林公—园管理组织应当【对濒:危、珍?稀和具有独特—观赏、科研》、经济价值的野【。生动植物设置保【护设施定期》组织调查建》立管理?。档案
《。 第二十八条 森!。林,公园:管理组织对》园内的树《种调整?、林相改造和引进新!物种:。应当符合森林—公园总体《规划并经依法—批准
游览区】内的林木除经依法】批准进?行抚育性或者—。更新性采伐外禁【止,采伐
森林公】园管理组织应当根】。据景观需要》。对森:林,公园内尚存的—宜林地进行绿—化增:加,森林植被提高森林覆!盖率:
第二十九条 ! 森林公园内的【河床、?溪流、瀑布等除按照!森林公园总体—规划要求进行保护、!利,用外:应当保持原貌;【。任何:。单,。位,和个人不得擅自以围!、填:、堵、截等方式破坏!自然:水系:
?第三:。。十条 森》林,公园:内禁:止下列行为
【 (一?) 损坏林木花草;!
(二) 放牧!猎捕野生动物—;
: (三) 污【损,或者擅自《移动导游《标志、公共服务设施!设,备;
》(四) 新建、改】。建、扩建墓地;
】 (五) 毁【林开垦、《开矿、采石、取土】;
: (六)超标排放!污水、倾倒垃圾【和其他污《染物;?
(七)在林】木、景物上涂—写、刻画;
】(八) 法律、【法规禁止的其—他行为?
?对上述违法》行为森林公园管【理组织应当及时制止!并向有关行》政主管部《。门报告?
《 第五章 利用!与管理?。
第《三十一条 森林】公园应当向公众开放!
, 森林公园管【理组织应《当,为在:森林:。公园:。内开:展科学研究、教学实!习等活动提供便利】
第三十—。二条 森林公园管!理组织?应当建立旅游安全责!任制度和《事,。故报告制《度制定?旅游安全事故—应急预?案和旅游旺季—疏导游客的方案【
?。森林公园管理组织应!当按照森林公园总体!规划确定的游客规模!组织开?展森林旅游活—动禁止?超规模接纳游客【
第三十三条 ! 森林?公园管理组织—应当在森《。林公:园出:入口、功能区、【游览区、重要—景点、游径》端点和险要地—段设置明《显的导?游标志导《游标志应当与—景观和?环境相协调
— :第三十四条 【在森林公《园内从事经营活【动,的,单位和个人》(以下简称》经营者)应当依法办!理工商、环保、卫生!等相关?。手续并?服从森林公园—管,理组:织的统?。一管理
第三十!五条 ?。。 经营者应当在【森林:公园管理组织—的指导下依法做好其!责任区域内的环【境资源保护、森林防!火等:。工作
第—三十:六条 经营—者应当?。对经营设施等进行定!期检查维修及时消】除事故隐患
第!三十七条 在森【林,公,园内开展影视拍摄】、,大型:文艺演出等活动应】当向森林公园—管理:组织提出申请并附具!森林资源保》护,方案经森林公园管理!组织同意《后实施报市林—。业行政主管》部门:备案
第三十八!条 :。 林:业行政主《管部门应当》建立:森林公园管理信息】系统对?。森林公园《。总体规划实》施情:况和森?林公园?内森林?资源消长与森林【生,态,环境变化情况进行】动态监测并》定期向?。社会公布
— 森林公园管理【组织应当《每,。年向:林业行政主管—部门报送森》林公园总体规划【的实施情况
】第三十九条 林!业行政主管》部门应当建立定期】巡查制度加》强对森林公园—森林资源保》护与利用的》监督检?查工作
第六】章 法律责任
】 , 第:四十条 《 未经?登记命名冒用森【林公园名称的—。由林业行政主管部】门责令限期改正没】收违法所《得;逾?期不改正《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!。元以下罚款》
第四十一【条, ,登记命名的森林【公,园不再符《合本条例规定条件】的由林?业行政主管部—门责:令整改;拒不整【改或者整《改后仍达不到规定】条,件的由林业》行政主管部》门注销登记》责令停止使用—森林公园《名称
第四十二!条 森《林公:。园未规?划先建设《或,者未按照批准的【森林公园总体规【划进:行建设的由》林业行政主》管部门责令停—止建设恢复原状并】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!以下罚款;致使森林!、林木受《到毁坏的《依法赔偿损》失责令补种毁坏【株数一?倍至:三倍的树木处毁坏林!木价值一倍至五【倍,。的,罚款:
第四十三【条 : 违反本条例规定】有下列行为之一【的应当依法赔偿损】失由林业行》。政,主管部门《。或者城市管理行政】执法:。部门依照职权责【令,。停,止违法行为并—按,照下列规定》给予处罚
(】一,),损,坏林木花草的处一百!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!。款;
(—二)污损《导游标志《、公共服务设施设备!的处:一百元?以上五百元以下罚】款
第四十四条! 违《反本条例《规定的其他行为【依照有关法律、【。法规的规定由相【关行政主管部门依】法给予行《政处罚?
第四》十五:条 当事人—对行政处罚决—。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!请行政复议或—者提起行《政诉讼当事人逾期】不履行行政》处罚决定《的由作出处》罚,决定的行政机—关依法申请人民法】院强制执行
第!四十六条《 林业《行政主管部门—。。和其他有关》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!职权:、玩忽职守、徇【私舞弊的由有关【机关依法给予—处分;?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!。刑事责任
【。第七章 附则【
第四十七【条 本条例—所称森林公园—管理:组织是?指森林公园》开办者或者》开办者设立、确定】的负责森林》公园日常《管理的组织
【 第四?十八条? 本?条例自2009【年10月1日起施行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