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岛市国有土地【上房屋征收》与补偿条例
根【据201《7年6月3》0日青岛市第十六届!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!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!的关于修改青岛市】国有土地上》。房屋征收与补—偿条例的决定修正】
第一章【 总 》 则
第一】条 为了规—范国有土地》上房屋征《收与:补偿:活动维护《公共利益保障被征】收人以及其他利害关!系人的合《法权益根据》有关:法律、法规的规定】结合本市实际制定】本条例
第【二条 ?。 在本?市行政区域内国【有土地上因公共利】益需:。要实施房《屋,征收与补偿适用本】。条例
? 第三条 — 房屋征《收与: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!主、程?序正:当,、补偿公平、—结,果,公开的原则
】第四条 》市、区(市)—人民政?府负责本行政—区域的房屋征收【。与补偿工作
市!、区(市)人—民,政,。府的:。房屋征?收,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!区域的?房屋征收与补偿【工,作
? 市、区(市—),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!当依照法律、法规】和本条?例的规定做好—房屋征收与》补,偿的相关工作
!第二章 征—收,决定
》第,五,条 根据相关法】。律、法规规》定因公共利》益需:要确需征《收,房,屋的由市或者区(】市,)人民政府》作出:房屋:征收决定
— 第:六条 ? 确需征收房屋的】由建设项目组织实施!。单位向房屋征收【部门:提交拟?征收房屋范围—的意见和规》划部门?出,具的规划条》件或者选址意见书】、国土资源部—门出具的《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!体规划的《。证明文件
房】屋征收部门》。经审查认《为符合相关规定【的报市或《者区(市)人—民政:府批准确《定拟:征收房屋范围并【公布:
, 第七《条 房屋征收部门!应当组织对拟征收】房屋范围内的—房屋权属、用途、】建筑:面积以及租》赁、抵押《等情况向房屋所有权!人、使用《权人和相《关单位进行调查房屋!所,有,权人、使用权人和相!关单位?应当予以配》合调查结《果,。应,当在拟征《。收房:屋范围内公布
!。第八条 《 市或?者区(市)》人民政府应当组织】。国土资源、房管、】建设:、,规划、城管执—法、财政等有—关部门依法对拟征收!房屋范围内未经登记!和权属、用途—不清的房屋进行【调查、认定和处理具!体办法由市人—民政府制定
第!。九条 拟》征收房屋《范围公布后有—关部:门应当暂停办理【该范围内的以下手】续
(一)新】建、改建房屋;
】 (二)》改,。。变房屋和土地用途】;
(三—)房屋权属分割【和抵押;
【(四)新增工商【营,业登记或者其他社会!。组织登记《;
(》五)分立公有房【。屋承租关《系;
? (六《)其他可能》导致不当增加补【偿费用的《行,为
房》屋征收部门》。应当将前款所列【事项在拟《征收房屋《范,围内公告并书—面通知相关部—门公告和书面通知应!当,载明暂?停,期,限暂停期限最—长不得超过一年【
?相关:部门违反本条规定的!应当依法撤销相关手!续因房屋征收范【围内的单位、—个人或者相关部门】违反本条规定—。而不当增加的补【偿费用不予》补偿
第十【条 ?房屋征收《部门根?据,本,条例的规定和调查情!况拟定房屋》征收补偿方》案报市或者区(【市)人民政府房屋征!收补:偿方案?应当包括以下—内容
》(一)?房,屋征:收的:目的;
》 (二)房屋征收】的范围;
(】三)被征收》房,屋基本?情况;
(四】)实施房《屋补偿和《货币补偿的方案;】
(五)—房地产价《格评估机构选—定方法和选定期【限;
(六)】征收补?偿协议?的签:订期限;
—。 ,(,七)被征收人—搬,迁腾房期限和临时过!渡方式、《期限;
(八)!补助和奖励》标准;?
: (九?)其他事项
【 第十?一条 市或者【区,(市)人民政府【应当组织发展改革、!建设、规划、国【土资源?。、房管?、财政、政府—法制等有关》部门对征收补—偿方案进行论证并】在拟征?收房:屋范围内《公布征求《公众:意,。见征求意见》期限:。不得少于《三十:日
区人—民政府应当将—经过论证的征—收补偿?方案:在,公布:前报市房屋》征收部门审查
!。第十二条 因旧】城区改建需要—征,收房屋超《过百分之五》十的被征收人、公有!房屋承租人对—征收补偿方案—是否符合《本条例规定有—异议的市或者区(市!)人民?政府应当组》织,由被征收《人,。。、公:有房:。屋承租人和公众【代表参加的听—证会听取《意见:
, 第十三条— 市或者区—。(市)人民》政府应?当,根据征求意见和听】证会的?情况修?改征收补偿方案并】将根:据公众意见和听证】会意见进行修—。改的情况在拟征收】房屋范围内》公布
》第十四条 市或】者区:(市)?。人民政府《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!。。前,应当:组织相关部门按【。照,有关规定对拟实施的!房屋征收进行社【会,稳定风险《评估
? 区(市)人民政!府的房屋征收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!告应当?报市房屋征收部门】备案
《 第:十五条 在市或】者区(市)人—民政府作出房屋征】收决:定前用于《房屋:征收的?货币补偿《资,金、房屋补偿房源】应,当足额到位补偿资金!应,当,专户储存、专款【专用
第十六条! 市、区》(,市)人民政府应当自!。作出房?屋征:收决定之日起三日】内在房屋征》收范围内发布征【收,公告征收公告应【当载明征收补偿方】案和行政复议、行政!诉讼权利等事—项因实施《保障性安《居工程建设和旧城】区改建而作出的【房屋征收决定—应当:报本:级人民代表大会【常务委员会备案【。
区《人民政府作》。出,房屋征收决》定,前应当?将,房屋:征收决定的有—关材料?报市:房屋征收部门审查
! 自?房屋征收公告发布之!日起有关部门—应当停止办理征收】范围:内的本条《例第:九条第一《款所列事《项的手续
》 第十《七条 ? 房屋征收范围【内,的社区?居民委员《会可以组《织被征收人、公【有房屋承租人代【表组成?房屋征收监督组织向!房屋征收部门—反映有关房屋征【收,的意见、建议—。监督房屋征收—活动
第三章】 征收补》偿
第十—八条 ? 被:征收:房屋和补偿》房屋的面《积以建筑面积计【。算被征收《房屋的建筑面积按照!以下:规定确定
》 (一)》。私有房屋以房屋权属!证书载明的》建筑面积为准;【
(二)公有】。房屋以房屋权属证书!或者计租表载—明的建筑面积为准】;
(三)无】房屋权属证书—或者计租表但持有】。合法建设手续的【房,屋和计租《表,上未:载明建筑面积的公】有房屋?其建筑面积以批准】建设文件载明的房】屋,建,筑,面,积或者以房地—产测绘机构实—测的建筑《。面积为准
【被征收房《屋的用途以房屋【权属证?书、房屋计租—表的记载为准
【 房屋权》属证书、房屋计租表!与,房地产登记》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!有证据证明房地产登!记簿确有错误外【以房地产《登记簿为准
— 第十《九条 征》收补偿可以采—用房屋补偿》方式也可以》采用:货币补偿方式—
除《本条:例第二十五条规【定,情形外由被征收人】选择补?偿方式被征收—人选择房屋补—偿所需?的房:屋,数量超出征收公【。告,载,明的补偿房源—数,量的补?充用于房屋补偿的】房源:。应当在?房屋征?收范围内进行公告
!。 第二十条 【 征收房屋》实行房屋补偿—的应当根据》城市规划和建设项目!。用途实行就地或者异!地房屋补偿实行就】。。地房屋补偿》的应当在建设—项目规划《用地红线范围内提供!补,偿房屋?
征《收,区域用于住宅—房屋建设的规划【主管部门在审批该建!设工程?规划时在《满足城?市规划和国家标准】规范的同时》应,当考虑被征收—。人就地房屋补—。偿的需要
第】二十一条 征【收,住,宅房屋实行就地房】屋补偿的应补偿面积!按,照下列规《定执:行
: (一)按照被征!收房屋面积给予补偿!;,被征收房屋》。面积不足二十—五平方米《的按照二十五平【方米计算;
(!二)增加十》平,方米住房改善面【积;:。
?。(三)?被征收房屋面积【与住房改《善面积之和不足四十!五平方?米的按照四十五平】方米补偿《差额部分按照征收区!域新建商品住房【市场价格的百分之】五十支?付房款;
(】四)补?偿房屋?的公摊?面积单独计入应【补偿面积《
补《。偿房屋?建筑面?积超出前款规定【应补偿面积的部分】按照补偿房屋的市】场价格结算
【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!。。据本市居民人均住房!。面积增加的》。实际适时提高最【低补偿面积标准【县级市人民》政府可以《。根据:本地实际对本条规定!的,补偿标准作》适,当调整报市人民政】府,备案
? 第二十》二条 ? 实行就地》房,屋补偿的《被征:收人、公有住宅【。房屋承租人因经济困!难或者其他原因【不能支付本条—例第二十一条规定】房款的另行》选择:货币补?偿或者异地房屋【补偿
《。 第二十三条— 征?收住:。宅房屋实行》货币补偿的以本条】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计!算的应补偿面—积,按照征收区》域新建商品住房市】场价格结算货币补】偿金:其中第二十一条第】一款第四项的—补偿房屋《公,摊面积按照》该款第一项》至第三项的应补偿】面积之和《乘以公摊面积比例】计算
前款【规定的公摊面积比例!在本市市区范围内】。征收区域用于住宅】房屋建设的》按照该住《。宅房屋建设》项目的平《。。均公:摊面积比例计算;】。征收区域用》于其他工程建设【的按照百分之二【十三:计算县级市的公【。摊面:积,。比例由当《地人民政府根据【本,。。地实际确定报市人】民,政府备案
》 本条所》称公摊面积比例【是指建筑物》公用:建,筑面积占建》筑物总建筑面积的比!例
《第二:十,四条 征收住宅房!屋实行异《地房屋补偿的房【屋征:收部门应当提—供与按照本条例第】二十三条《规定方法计算—的货币补偿金价【款相当的房屋供【被征收人选择—存在差价的双方【应当结算差价款【
第二》十五条 征收范】围内的住宅房屋有】下列情形之》一,的分别?按照下列《。规定予以补偿
【 :(一)公有》住宅房屋《承租人选《择房:屋补偿方式且被【征收人?同意:解除租赁关系的由】房屋承租人向被【征收人支付》按照住房制度改革有!关规:定购买被征收房【屋应:当支:付,的价:款;房屋征收—部门按照《。本条例?的规定对原房屋承租!人进行房屋补偿补】。。偿房屋的《产权归?。原房屋承租人;【。
(二)公【有,住,宅,房屋:承租人选择货币【补,偿且被征收人—同意的由房屋—征收部?门将按照本》条例规定计算的补偿!金扣除房屋承租人】按,照住房制度改革【有关:。规定购买被》征收:房屋所应当支付的价!款,余款支付给房屋承】租人扣除款支—付给被征收人;【
(三)公有】住宅房屋承租—人与被征收》人对补偿《方,式达:不成一致意见的房屋!征收:。部门应当对被征【收人实行房屋补【偿补偿的房屋由原】。房屋承租人》。承租被征收》。人应当与原房—屋承租人订立房屋租!。赁合同
》 第二十《。六条 征收—非住:宅房屋实行就地房】屋补偿?的按照被征收房屋】建筑面积进行补【偿;补偿房屋建筑】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!建筑面积的部分由被!征收人按照》补偿房屋《的市场?价格支付房款—实,行货币补偿的房【屋征收部《门应当?对被征?收房:屋建筑面积按照征收!。区域新建《同类非住宅商品房市!场,价格向被《征收人支《付货币补偿金实【行异地房屋补偿的房!屋征收部《门应当提供与按照】货币补偿方》式计:算的补偿《金价款相当》的房屋供被征收人选!择,补偿:房屋价款和货币补】。偿金存在差》价,的双方应当结算差】价款
第二十】七条 ? 征收依法实—施行:政代管的《房屋由?房屋征?收,部门按照本》条例规定给予补【偿货:币补偿金《或者补偿房屋由房管!部门:代管征?收补偿协议应当【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!理被征?收房屋的证据保全公!证
第二十八条! 征收《。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!的临:时建筑应当按照建】。筑造:价结合剩余使—用,年限给予《补偿:
对违法建【筑和超过批准使【用期:限的临时建》筑不予补偿》、补助由《当事:。人在有关《部门确定的》期限:内自行?拆除;逾期不拆除】的由区(市)人民政!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!强制拆除
》 第二十九—条 征收住宅【房屋被征收》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!人需要临时过渡【的房屋征收》部门:应当按?照补偿协议约定【的临时?过渡期?限支付?临时过?。渡补助费或者—提供周转房
房!。屋征收部《门不能按《照规定交付补偿【房屋而延长过渡【期限的应当自—逾期之日起按照【标准:双倍支付临时—过渡:补助费;对》周转房?的使:用人除继续提供【周,转房: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!起支付临时》过渡补助费
— 第三十条 】征收非住宅房—屋造成被征》收人或者公》有房:屋承租人停》产、停业损失的房】屋征收部门应当对】其停:。产停业损失进行补】偿
房屋征【收部门不《能按照规定交付补偿!房屋:的应:当自逾期《之日起按照》标准:双倍支付停产停业】损失补偿金;对周转!房的使用人除继续提!供周转?房外还?应当自逾《。期之日起按照停产】停,。业损:失,补偿金标《准支付补偿金
】 第三?十一条 被征收】人或者?公有房屋承》租人在征收补偿协】议约:定,的期限内搬迁腾房】的房屋征收部门应】当按照有关》规,定给予搬迁补助费】
第四》。章 征《收实施
第三十!二条 房》屋征收部门应当【严格按照征收公【告确定的事项实【施征收
—房屋征收部门可【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!单位:承,担,房,屋征收与补偿—的具体工作房屋【征收实施单位承担】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!不得以?营利为目的
房!。。屋征收实施单位管】理办法由市人—民政府制定》
?。第三十三条 房屋!。征收部门《委托:房屋征收《实施单位实施征收】与补偿的应当与房屋!征收实施《单位:签订委托《协议委托《协议应当《明确委托范围、【委,托事项、委托—期限、委托费用以】及,双方的?权利义务等 —。
《房,。屋征收部门》对,房屋征收《实施单位依据—。委托协?。议实施的房屋征收】与,补偿行?为负责监督并对【其行为后果承担【法律责任
— 第三十四》。条 房屋征收【公告:发布:后房:屋征收部门》应当在?现场公示征》收工作流程》、房屋征收部—门和受委托的征收】实施单位《及其:工作人员名单等【接受:社会监督
房屋!征收部?门、征收实》施单位应当做好房】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!、解释工作
】。第三十五条 房屋!征收: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!。依,照本条例的规—定就补?。偿方式、补偿房屋的!地点和面《积以及交付期限、货!币补偿?。金额以及支付—期限、?搬迁期限以及搬【迁补:助费、停产停—业损失补偿金和【临时过渡方式、过渡!期限、临时过—渡补助费或者周【转用房等事项订【立补偿协议》
, 对?征收范围内》的公:。有,房屋房屋征收部门】应当与被征收人【、公有房屋承—。租人签订补偿协【。议
: , 房屋?征收部门应当将【补偿:情况在房《屋征收范围内—向被征?收人、公《有房屋承租人公布】
第三十—六条 房屋—征收部门与》被征收人、》公有:房,屋,承租人在征收补偿方!案确定?的征:收补偿协《议签订?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!议或者被征收房屋】。产,。权不明确的由房屋】征收部门按》照征:收补偿方案提出【。补偿意见报请作出】房屋征?收决定的人》。民政:。府作出补偿决定【并在:。房屋征收《范,围内:予以公告
— 第三十七条 房!屋征收部门应—当按照房《屋征收补偿协议或】者补偿决定向—被征收人、》公有房屋承租—人支付补偿金或【者交付补偿》房屋补偿房》屋应当符合国家设】计规:范和质量安》全标准产权清—晰,且无权?利限制房屋征收部】门应当协助被征收】人或:者,公有房屋承租—人办理房屋产权【登记:。手续:
被征收人、公!有,房屋:。承,。租人:应当在征收补—偿协:。议约定或《者补偿决定》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!成搬迁;被征收人】应当同时向房—。屋征:收部门?移交房地产权属【证书
第—三十八条 征收】期间房屋征收—部门不?得改变尚未》搬迁的被征收人、】房屋:承租人原有》的供水、供电、供气!。、供热、交通等基本!生活:条件不得《拆除影响《其房屋安全和—正常使用的建筑【物、构筑《物等
《 禁止以暴力—、威胁?等手段迫《使和欺骗被征—收人、房屋》承租人?签订补偿协议—或者搬迁禁止—建设单位参与搬迁】活动
第三十九!。条 被征》收,人、公?有房屋?承租人对《补偿决?定不服的《可以:依法申请行政复【议或者提起行—政,诉讼
被征收人!、公有房屋》承租人?在法定期限》内不:申请行政复议或者】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!偿,决定:。规定:的期限内又》不搬迁的由》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!人民政?。府依:法申请?人民法院强制执【行并根据人民法院的!。裁定:组织实施
》 第?四十条 房屋征收!决定作出后》房屋征收部门应当】。。到不:动产登记《机构办理房地—产权属注销登记手】续缴销原房》地产权属《证书;不能提交原房!地产权?属证书的由不动产登!记,机构根据房屋征收】决定和征收补偿【协议、征收补偿【决定或者人民法【院生效法律文书办理!房地:产权属注销》登记手续并将原房】地产权?属,证书予?以,公告作废
第四!。十一条 房屋【。征收部门应当—。建立健全房屋征收档!案管理制度和—统计资料报告—制度
第四十二!条 审计机关应当!。。按照规定对》征收补偿费用—管理和使用情—。况进行监《督并公?布审计结果
— 第?五章: 征收评估
】 ,第四十?三条 本》条例规定的》房,屋市场?价格、异地补偿【房屋价款《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!地产价格评估机【。构评估确定》
本条例—规,定的房屋《市场价格以房屋【征收公告发布之日为!基准日?评估确?定
《第四十四条 市】房屋征收部门应【当向社会公布—房地产价格评—估机构?的名录供当事—人选择
房地】产价格评估机构【由被征收人、公有】房屋承租人协商【选定;在征收—补偿方案规定的期】限内未能协商—一,致的由房屋》征收部门组织被【征,收人、公《有房屋承租人以投】票、:抽签等方式选定
! 房屋征《。收部:门应当将选定的房地!。产价格评估机构在征!收范围内公》告
房屋—征收部门应当与【选定的房《地产价?格评估机构订立评估!委托合同区(市)】。房屋征收《部门应当将评—估委托合同在签订】后的:十五日内《报市房屋《。征收部门备》案,。
: 第四十五条 】房屋征收《评估一般采用—市场比较法参照【邻近、同类房—地产销售《价格结合被》。征收房屋《的朝向、《楼层等状况进行【
被《征收人的土地权【属面积?大于房屋占地—面积的?征,收,评估时?应当对?多出部分的土地使】用权价值进行评估】
,。。 房?屋征:收评估?的具体办法由市【房屋征收部门依法】制定
第四十】六条 房屋征收】评估:应当坚持独立、【客,观、公正《、合法的原则任何】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!。预评估活动和评估结!果
房地产价】格评估机构应当在委!托合同?约定的期限》内向房屋征收部【门、:被,征收人、公有房屋】承租人提交评估【结,果
房屋征收部!门应当?在征收范围内公示】评估结果征收当【事人对评《。估结果?有异议的按》照有关规定执行【
?第六:章, 法?律责任
》 第四十七》条 对违反本条】例,。规定:的行:为法律、《法,规,已有规?定的按照法》律、法规的规定处理!
第四》十八条 》市、区?(市)人民政府【以,及房屋?征收部门在房—屋征收与补偿—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!规定的职《。责不按照规》定支付?。补,偿金、?补助:费或者滥用职权【、玩忽职守、徇【私舞弊的由有关【机关责令改正—通报批评;造成【。损失的依法承担赔】偿,责,任;对直接负—责的主管人》员和其他直接—责任人员依法给【予处:分;构成《犯,罪的依法《追究刑事责》任
第四十【九,条 任何单位和个!人,有权投诉举报违反】本条例规《定的行为接到—投诉举报的有—。关人民政府和有【关部门对投诉—举报应当及时核【实,。、,处理
第七章 ! 附 ? 则
— 第五十条 【本市市?区的房屋搬迁补【助费、临时》过渡补助费》、停产停业损—。失补偿金标准和【。奖励办法由市人民政!府制:定各:县级市的有关—费用标?准和奖励办法由当】地人民政府》制定报?市,人民:政府备案
》 第五十一条 】 本:条例规定在拟征收范!围,。。内或者征收》范围内?公布、公《告、公示《相关事项的》应当采用资料发【放、信息张贴、信息!资料查询等便于【被征收人《以,及其他利害关系【人知:晓的方式;采—用张贴?。。方式的?张贴期限不得—少于五?日
第五十二】条, :本条例自2013】年5月1日起—施行2005年【9月29日青岛市人!民代表大会常务【委员会公告公布【的青岛市城市房【屋拆迁管理》条例同?时废止
—本条例施《行前市、《。区(市)人民—政府已?经发布房屋征—收公告的《项目仍按照》原公告?的房屋征收补偿方】案执行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