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青岛市国《有土地上房屋—征收与补偿条例
根!据2:0,17年6《月30日青岛市第十!六届:人民代表大》会常: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!通过的关《于修:改青岛市国有土地上!房屋征收与补偿条】例,的决定修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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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— , ,总 则
【。 第一条 为了!规范国有土地上房】屋征收与《补,偿活动维护》公,共利益保障被—征收人以及其他【利害关系人》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!法律、法规的规定】结合:本市实际制定本条】例
: 第?二条 在本市行政!区域内国有》土,地上因公《共利益?需要实施房》屋征:收与补?偿适用本条例
【 第三条 房】。。。屋征收与《补偿应当遵》循,。决策民?主、程?序正当、补偿—公,平、结果公开的【原则
第四条 ! 市、区(市)人民!政府负责本行政【区域的房屋》征收与补偿工作【
市、区(【市)人民政府的房屋!征收部门组织—。实,施本行政区域—的房屋征收与补偿】工作
市—。、区(市)人民政府!有关部门应当依【照法律、《法规和本《条例的规定做好【房屋征收《与补偿的相关—工作
? 第二章》 , 征收决定
— 第?五条 根据相关法!律、法规规定因公】共利益需要确需【征收房屋的由市或者!区(市)《人民政府作》出,房,屋征收决定》
: 第六条 —确需征收房屋的【由建设项目组织【实施单位向》房屋征?收,部门提交拟征收【房屋范围的意见和】规划部?门,出具的规划条件【或者选址《意,见书、?国土资源部门出具】的项目符合土地利】用总体规划的证明文!件
房屋—征,收部门经审查—认为符?合相关规定》的报市或者区(市)!人民政府《批准确定拟征收【房,屋范围并公布
】 ,第七条 房—。屋征收部门应—当组织对拟》征收房屋《范围内的房屋权【。属、用途、建筑【面积以及租赁、【抵,押,等情况向房》屋所有权人》、使用权人和—相关单位进行调【查房屋所《有权人、使》用权人和相》关单位应当予以【配合调查《。结果应当在》拟征收房屋范—围内公布
》 第八条 市或!者区(市)人民政府!应当组织国土资源】、,房管、建设、规【划、:城管执法、财政【等有:关部:门依法对拟征—收房:屋范围?内未经登记》和权:。属、用?途不:清,的,房屋进行调查、【认定和处《理具体办法由—。市人民政府制定【
第九条 【 拟征收房》屋范围公布后有关部!门应:当暂停办《理该范?。。围内的?以,下手续
—(一)新建》、改建房屋;
!(二)改变房屋和土!地用途;
(三!)房屋权《属分割?和抵押;
(四!)新:增工商营业登记或者!其他社?会组织登《记;
(五)】分立公?有房屋承租》关系;?
: (六)其他可能导!致不当增《加补偿费用的行为
!。 房?屋征收部门应当将】前,款所列?事,项在拟?征收房屋范》围内公告并书面【通知相关部门公告】和书面通知》应,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!期限最?长不得超过》一年
《 相关部《门违:反,本条规定的应—当依法?撤销相关手》续因房?屋,征收范?围内的?单位、个人或—者相关部门违—反本条规定而不【。当,增,加的补偿费用—不予补偿《。
: 第十条 房【屋征收部门根据【本条例的规》定和调查情况拟【定,房屋征收补偿方案】报,市或者?区(市)《人民:政府房屋《征收补偿方》案应当包括以下【。内容
(一)】房屋征收的目的;
! (二)房屋【征收的范围;
【 (三)》被征收房屋》。基本情况;
【 (四)实施房【。屋补偿和货》币补偿的方案—;
(五)房】地产价格评估—机构选定方法和【选定期?限;
》(六)征收》补偿:协议的?签订期限;
【 (七)被征—收人搬迁腾房期【限和临?时过渡方《式、期限;》
?(八)补助和奖励标!准;
(—九,)其他事项
】第,十一条 市或者区!(市)人民政—府,应,当组织?发展改革、建设、】规划、国土资源、】房管、财政》、政:府法制等有关部门对!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!证并在拟征》收房:屋范围内公》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!意见期限《不得少于三十—。日
区人—民政府应当将经过论!证的:征收补?偿方:案在:公布:前报市房《屋征:。收,。。部门审查
— ,第十二?条 因旧城区【改,建需要征收》房屋超过百》。分之五十的被—征收人、公有—房屋承租人对征【收,补偿方案是否符【合本条例规定有【异,议,的市或者区(市)人!民政府应当》组织由被征收人、】公有房?屋承租人和》公众代表《参加的听证会听取】意见
第十三条! 市或者》区(市)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征!求意见和听证会的情!况修改征收补偿方案!并将根据公众—意见和听证会意见】进行修改《的,情况在拟征收房屋范!围内公?布
? 第十四条 市】或者区(市)人【民政府在作出房【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!。。。织相关?部门按照有》关规:定对拟实施》的房屋征《。收进行?社会:稳定风险《评估:
区(市)【人民政府的》房屋:征收:社会稳定《风险:评估报告应当报【市房屋征收》部门备案
》 , 第十五条 在市!或者区(市)人民】政府: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!用于房屋征收的货】币补偿资《金、房屋补偿房【源应:当足:额到位补偿资金应】当专户储存、专款专!用
: 第十六》条 市《、区(市)》人民政府《应当自?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之!日起三日《内在房屋征收范围】内发布征收公—告征收?公告应当《载,明征收?补偿方案《。。和行政复《议、行政诉》讼权利等事项因实施!保障性安《居工程建设》和旧城区改建而作出!。的房屋征收》决定:应当:报本级人民代—。表大会?。。常务委员会备—案
? 区人民政》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!前应当将房屋征【收决定的有关材【。料报市房屋征收部门!审查
自房屋】。征收公告发布之【日起有关《部门应当停止—办理征?。收范围内的本—条例第九《条第一?款所列事项的—手续
第十七】条 房屋征收【范围内的社区居民】委员会可《以组织被征收人【、公有房屋承—租人代表《。组,。成房:屋征收?监督组织向》房屋征收部》门反映?有关房屋征收的【意见、建议监督房】屋征收活动
【 第三章《 征?收补偿?
?第十八条 —被,征收房屋《和补偿房屋的面【积以建筑《面积计算《被,征收:房屋的建筑》面,积按照以下规定【确定
(—一,)私有?房屋以房屋权属【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!为准;
(二】)公有?房屋以?房屋权属证书—或者计租表载明的】建筑面积为准;
】 (三)无—房屋权属证书—或者:计租表但持有合法建!设手:续的房屋和》计租:表上未载明建筑面】。积的公有房屋其建筑!面积:以批准建《。设文件载明的房【。屋建筑面积或者以房!地,。产测绘机构实测的建!筑面积为准
被!征收房屋《。的用途以房屋—权属证书、房屋计】租表的记《。。载为准
房屋权!属证书、房屋计租表!。与房地产登记簿的记!载不一致的除有【证据证明《房地产登记簿确有】错误外以房》地产登记簿为准【
第十》九条 征》收,补偿可以采》用房屋补偿方式也可!以采用货币补偿【方,式
除本条例】第二十五《条规定情形外—由被:。征收人选择补偿方式!被征收人选择房屋补!偿,所需的?房屋数量超出—征收公告载明的补偿!房源数?量的补充用》。于房屋?补偿的房源》应,当在房屋征》收范:围内进行公告
!第二十条 征收房!。屋实行房屋》补偿的应当根据城市!规划:和,建设:项目用途《实行就地或者—异地房屋补偿实行】就地房屋《补偿的应当在建设项!目规划用地红线【范围内提供补偿房】屋
征收区【域用于住《宅房屋建设的规【划主管部门在审批】该建设工程规划时在!。。满足城市规划和国】家标准规范的—。同时应当考》虑被征收《人就地房屋补偿的需!要
第二十【一,条 征收住宅房屋!。实行就地房屋补偿的!应补偿面积按照【下列规定执行
】 (:一)按照被征收房】屋面积给予补偿;被!征收房屋面积—不足二十五平方米的!按照二十五平方米】计算;
—(二)增加》十平方米《住房改善面》积;:
(三)被征收!房屋面积与住—房改善面积之—和不:足四十五平方米的按!照四十五平方米补】偿差额?部分按照征收—区域:新建商品住房市场】。价格的?百分之五《十支付房《款;
(四【)补:偿房屋的《公摊:面积单独计入—应补偿面积
】补偿房屋《建筑:面积超出前款规定】应补偿面积的—部分按照补偿房屋的!市场价格《。结算
市人民】。政府应?当根据本《市居民人《均,住房面积增加的实】际适时提高最—低补偿面积标准县】级市:人民政府可》以,根,据本地实际对—本条规?定的补偿《标准作适当调整报市!人,民政府备《案
《第二:十,二条 实行—就地:房屋:补偿的被征收人、】公有住宅房屋—承租人因经济困【难或者其他原—因不能支付本条【。例第:二十一条规》定房款的另行选【择货币补《偿或者异地》房屋补偿
第二!十三条 《 征收住宅房—屋实:行货币补偿的—以本条例第二十【一条规定计算的应补!偿面积按照征收区域!新建商品住房市场价!格,结算货币《补,偿,金其中第二十一条】第一款第四项的补偿!房屋公摊《面积按照该》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!应补偿面积之和【乘以公摊面积—比例计算《。
: 前款规定》的公摊面《。积比例在本市市区范!。围,内征收?区域用于住宅—房屋建设《的,按照该住宅房屋【建设项目的》平均公摊面》积比例计算》;征:收区域用于其他工】程建设的按》照百:分之二十三计—算县级?市,的公摊?面积比例由》当地人民政》府根据本地实际确】定报市人民政府备】案
本条—所称公摊面积—比例是指建》。筑物公用建筑面积】占,建筑物总建筑面积】的,。比例
第二【十四条 》征收住宅房屋实【行异地房屋补偿的】房屋征收部门应【当提供与按照—本条例第《。二十三条规定方法计!算的货币《补偿金?价款相?当的房屋供被征收】人选择?。存在:差价的?双方应当结算差【价款
第二【。十五:条 征收范围内】的住宅房屋》有,下列:情形之一的》分别按照下列—。规定予?以补偿?
(一》)公有住宅房—屋承租?人选择房《屋补偿方《式且被?征收人同意解除【租赁关?系的由房屋承租人】向被征收人支付【按照住房制度—改革:有关规定购买—。被征收房屋》应当支付《的价款;房屋征【收部门?按照本条《例的规定对原房屋】承租人进《行房屋?补,。偿补偿房屋的产【权归原房屋承租人;!。
(二)—公有住宅房屋—承租:人选择货币补偿且被!征收人同《意的由房屋征收【部门将按照本—条例规定计算的补偿!金扣除房屋承—租人按照住房制度改!革有关?规定购买被征收房屋!所应当支付的价【款余款支《。付给房屋承租人扣除!。款支付给《。被征:收人;
《 (三)公—有住宅房屋承租【人与被征收人对补】偿方:式达不成一致—意见的房屋》征收部门应当对被】征,收人实行房》屋补偿?补偿的房屋由原【房屋承租人》承租被?征,收人应当与原房【屋承租人订立—房屋租赁合同
【 :第二十六条》。 , 征收非住宅房屋实!行就地房《屋补偿?的按照被《征收房屋建筑面【积进行?补偿;补《偿房屋建《。筑面积超出被—征收房屋建筑面【积的部分由被—征收人按照补—。偿房屋的市场价格】支付房?款实行货币补—偿的房屋征收部【门,应当对被征收房【屋建筑面积按照【。征收区域新建—同类非住宅商—品房市?场价格?向被:征收:人支:付货:币,补偿金实行》异地:房屋:补偿的房屋征—收部:门应当提供》与按照货币补偿方】式计算的补偿金价】款,相当的房《屋供被征收人选【择补偿房《屋价款和货币—补偿金存在差价的双!方应当结算差价款】
第二十七【条, 征收依法实施行!政代管?。的房屋由《房屋征?收部:门按照本《条例规定给予补偿】货币补偿金或者【补偿房屋由房—。管部门?。代管:征收:补偿协议应当经公】证机关公《证并:办理被征《收房屋?的证据?保全公证
》 第二十八条 】 征收未超过批准】使用期限的临时建】。筑应当?。按照建筑造》。价结合剩余使用【年限给予《补偿
对—违,法建筑?和超过批准使用期限!的临:时建筑不予补—偿、:补助由当事人在有关!部门确定的期限【内自行拆除;逾期】不拆除的《由区(市)人民政府!责成有关部门依法】强制拆除
》。 , 第二十《九条 征收—住,宅房屋被征收人【或者公有《房屋承?租人需要临时过渡】的房屋?征收部门应》当按:照补偿协议》约定:的临时过渡期限支付!临时过渡《补助:费或者提供周转【房
房屋征收部!门不能按照》规定交付补偿房【屋而延长过渡期限的!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按!照标:准双倍支付临—时过渡补助费;【对周转房的使用人除!继续提供《周转房外还应—当自逾期《。之日起支付临时过】渡补助费
第三!十条 ? 征收非住宅房屋造!成,被征收人或》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停!产、停业损失的房】屋征收部门应当对其!。停产停?业损失?进行补偿
房屋!征收部门《不能按照规定交付补!偿,房屋的应当自逾期之!。日起按?照标准双倍》支付停产停业损【。失补:偿金;对周转房的】。使用:人除:。继续提?供周转房外还应【。当自逾期之日—起按照?停产停?业损失补偿金—标准:支付:补偿:金
第三十【一条 被征收人】或者公?有房屋承租人在征收!补偿协议约定的期限!内搬迁腾房》的房屋?征收部门应当—。按照有关规定给予】搬迁补助费
— 第四章 —。 征收?实施
? 第三十二条 !房屋征?收部门应当严格按】照征收公告确定【的事项实施》征收
房屋征】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!征收实?施单位承担房屋征】收与补偿《的,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!施单位承担房—。屋征收与补》偿工作不得以营利】为目的
房【屋征收实施单位管理!办法由市人民—政府:制定
《 ,第三十三条 房】。屋征收部门委托【房屋征收《实施单位《实施:征收与?补偿的应《当与房屋征收实【施单位签订委托【协议委托协议—应当明?确委托?范围、委托事项、委!托期限、委托费【用以及双方》的权利义务等—
? 房屋征收部门】对房屋征收》实施单位依》据委托协《议实施的房屋征【收与补偿行》为负责监督并对【其行为后果》承担法律《。责任
第三十四!条 房屋征收【公告发?布,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!在现场公示征收【工作流程、》房屋征收部门和受】。委,托的征收《实施单位及其—工作人员名单等接受!社会监督《
房屋征收【部门、征《收实施?单位:应当做好房屋—征收与补偿的—。宣,传、:解释:工作
《 第三十五条 】房屋征收部门—与被征?收人应?当,依照本条例的—规定就补偿方式、】补偿房屋的地点和】面积以?及交付期《限、货币补偿金额以!及支付?期限、搬迁》期限以及《搬迁补助费、—停产停业《损失补偿金和临时过!渡方式、过》渡期限、临》时过渡补助费或者周!转用:房等事项订》立,补偿协议
【对征收?范围:内的公有《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!当与被征收人、公】有房屋承租人签订补!偿协议
房【屋征收部《。门应当将补偿情【。况,在,房屋征收《范围内向被征收人】、公有房《屋承租人公》布
第三十六】条 房屋征—收部门与被征收人、!公有房屋承租人【。在征收补偿方案确】定的征收补偿协议】。签,订,期限内达不成—补偿协议或者被【征收:房,屋产:权不明确的》由房屋征收部—。门按照征收补偿方】案,提出补偿意见报请作!。出房屋征《收决定的人民政【府作出补偿》决定:并在房屋征收范【围内予?以公告
《 第?三十七条《 房屋征收—。部门应当《按照房?屋征收补偿协议或者!补,。偿决:定向被征《收人、公有房—屋承租人支付补偿金!或者交付补偿—房屋补偿房屋应【。当符合国家设计【规范和质量安全标】准产权清晰》且无权利限制房屋】征收部门应》当协助被征》收人或者《公有房屋承租人办理!房屋产?权登记手续》
被征收人【、公:有,房屋:承租人应当在征【。收补偿协《议约定或者》补偿决定确定的搬】迁期限内完成搬【。迁;被征收人应【当同时向房屋征收】部门移交房地产权】属证:书
? 第三十八条— 征收期间房【屋征收部《门不得改《。变尚未?搬迁的被征收—人、房屋承租—人原有的供水、【供电、供《气、:供热、交通》等基本生活条件不】得拆除影响其房【。屋安全和正常—使用的建筑物、【构筑物等
禁】止以暴力、》威胁等手段迫使【和欺骗被征收人、房!屋承租人签订补偿】协议或者《搬迁禁止《建设:单位参?与搬迁活动
】。。第三十九条 被征!收人、公有房屋承租!人对补偿决定不【服的可以依》法申: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!行政诉讼
— 被征收《人、公有房屋承租】人在法定期》限内不申《请行政复议》或者不提起》行政诉讼《在补:偿决定规定的期【限内又不搬迁的由】作出房屋征收—。决定的人民政府【依法申?。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!并根:据人民法《院的裁定《组织实施
【第四:。十条: 房屋征收—决定作出《后房屋征收部—门应当到不动—产登记机构办理房】地产权属注》销登记手续》。缴销原房地产—权属证书;不能提】交原房?地,产权属证书的由不】动产:登,记机:构根据房《屋征收?决定:和征收补偿协—议、征?收补偿决定或—者人民法院生效法】律文书?办理房地产权属【注销登记手续并将原!。房地产权《。属证书予以公告作】废,
?第四十一《条 房屋》征收部门应当建立健!全房屋征收档案管理!制度和统计资料报告!制度
第四十二!条 审计机—关应当按照规定【对,征收补偿费用管理】。和,使用情?况,进,行监督并公布—。审计:结果
第五章 ! 征收评《。估
? 第四十三条 本!条例规定的房屋市场!价格、异地补—偿房:屋价款由具有相应】资质的房地产价格】评估机构《。评估确定
本条!例规定的房屋市场】价格以房屋征—收公告发布之日为基!准日评估确定
【 :第四十?四,条 : 市房屋征》收部门应当向社【会公布房《地产价格《评估机构《的名录供当事—人选择
—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!由被征收人》、公有房屋承租【人协商?选定;在《征收补偿方案规【定的期限内未能协】商一致的由房屋【征收部?。门组织被征收—人、公有房屋承租人!以投票?、抽签等方式—。选定
房屋【征收:部,门应当将选定的房地!产,价格评估机》构在征收《范围内?公告
房屋征】收部:门应当与选定的房】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订!立评估委《托合同区(市—)房屋征收部—门应当将评估委托合!同在签订《后的十?五日内报市房屋征收!部门备?案
:。 , 第四十五条— ,。 房屋征收评估一般!采用市场比较—法参照邻近、—同类房地产销—售价格结《合被征收房屋的朝】向、楼层等状—况进行
》。 被:征收人?的土地权属》面积大于房》屋,占地面积的》征,收评估时应当对多】。出部分的土》地使用权价值进【行评估
《 , 房屋征收评—估,的具:体办法由市房—屋征收?部门:依法制定
【第四十六条 — ,房屋征收《评估应当坚持独【立,、客观、公》正、合法的原则【任何组织或者个【人不:得干预评估活动和】。评估结?果
房地产价】格评估机构》应当在委《托合同约定的—期限内向房屋征收】部门、被征收人【、公有房屋承租人】提交评估结果
】。 房:。屋,征收部?门应当在征》收范围内公示评估】结果征收当事人对评!估结果有异》议的按?照有关规定执行【
第《六章 ? 法律责任
【 第四?。十七条 对违反】本条例规定的行【为法律、《法规已有规》定的按照法律、【法规的规《定处理
—第四:十八条 《 市、区《(市)人民》政府以及房》屋征:收部门在房》屋征收?与补偿工作中不履】行本条例规》定的职责《不按照规定支—付补偿金《、,补助费?或者滥用《职权、玩忽》职守、徇私舞弊【的由有关机关责【令,改正通报批评;造成!。损失的依法承—。担,赔,偿责任?;对直接负责的【主,管人员?和其:他,直接责任人员—依法给予处》分;构成犯罪的依】法追究刑事责—任
第四十九条! 任何单位和个人!有权投?诉举报违反本—。。条例规定的行为接到!投诉举报的有关人】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!投,诉举报应当及时核实!、处理
第七章! 附 《 ?则
第五十条】 本市市区的房】屋搬迁补助费、临时!过渡补?助费、停产停业【损,失补偿金标准和奖】励办法?由市人民《政府制?定各县级市的有关费!用标准和奖励办【法由:当地人民《政府:制定报?。市人民政府备案
】 :第五十一条 【本条例规《定在拟征收》范围内或《者,。征收范围内公布、】公,告、公示相关事【项,的应当采用资料发放!、信:息张贴?、信:息资料查询等便【于被征收人》以及其他《利,害关:系人知晓的方式;】采用张贴方式—的张贴期限不得【少于五日
》 第五十》。二条 本条例【自20?13年5月1日【起施行2《005年9月—29日青岛市—人,民,代表大会常务—委员会公告公布【的青岛市城市房屋拆!迁管理?条例同?时废止
本条】例施:行前市、区(市)】。人,民政:府已经发《。布房屋征收》公告的项《目仍按照《原公告的房屋征收补!偿方案执行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