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洛阳市人《民政府办公室
关于!印,发洛阳市消防工【作考核办《法的:通知
洛政办】〔,2013〕8—。。0号
各县【(市、?区)人民政府市人民!政,府有关部门洛—阳高新?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!会洛:阳,新,区管委会办》公室各有《关单位
洛阳市消防!工作考核办法已经】市政府同意现印发】给你们请认真—遵照执?行
— — : , 《 ! 】 2013年—7月1?。9日
》
洛阳市消防】。工作考核办法
【
第一条 根据中!华人民?共和国消防法、国】务院关于加强和改】进,消,防工作?。的意见(国发〔2】011〕46号【)、河南省消防【工作考核办》法以及洛阳市人民政!府关于进一步加强】和改进消《防工:作的意见(洛政〔2!013〕4》6号)等有关—规定和要求》结合我市消》防工作实际制定本办!法
第二条 【消防工作考核是指对!各县:(市、区《。)和市政府》有关部?门年:度消防工《作完成情《。况进行考《核
各县(市—、,区,。)人民政府(管【委会下同《)、市政府有关部门!主要负责人》为本地区、本部【门消防工作》第一责?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!要责任人
第三条 !考核工作由市政府统!一,组,织,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!组成:考核工作组》具,体负责实施
第四条! 考核工作组—每年1月底前对各】县(市、区》)和市政府有关【。部门上年度消防【工作完成情况进【行考核并将考—核结果?报市:政府
第《五条 考《核工:作坚持?。客观公正、科学合】理、公开透明、求】真,务实的原则》
第六条 各县(市!、区:)考:核内容包括》消防安?全责任、《火,灾预防、《消,防,安全基础《三,个部分
市》政府:部门考核内容—包括共同部》分和:专项部分《。两个方?面
:第七条 考核工作】组,结,合,每年初市《政府与各县》(市、区)、市【政府部门签订的【。消防:工,。作目标责任书以及报!市政:府的消防工作专【题报告?通过:听取:汇报、?查阅资料、座谈走访!、暗:访调查等方》式按照考《核计分表和实施细】则,逐项细化并进行量化!评,分
考核采用—计分制满分为10】0分考核结果分为】优秀、?良好、合格、不【合格四个等级考【核得分?9,。。0分以上《为优秀80分以上】90分以下为良好】70分?以上80分以下【。为合格70分以下为!不合格?(,注以上包括》。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!),
考核工作实施细则!由市:防火安全委员会【根据经济《社会发展情况结合年!度消:防工作目标任务【研究制?。定
第八《条 考?核,结果经市政府审定】后向:各县(市、区)政】府和有?关部:门进行通报对—。考核结果为优—秀的予?以表扬有关部门【在资金?投入、相《关项目上优》先予以考虑》
考核结果》为不合格的》县(市、《区)政府或市政府部!门应在?考,核结果通报后—一个月内提出整【改措施向市政府作】出,。书面报?告同时?抄送市防火安全委员!会
第?九条 考核结【果经市政《府审定后《报市委干部》主管:部门作为对各县(市!、区)政府和市政】。。府部门主要负责人】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!。评价:的重要依据
第十】条, 对在考核工作中弄!虚作假?、瞒报虚报情况的】予以通报《批评对有关责—任人: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!。。
第:十一条 《各,县(市、《区)政府应根据【本办:法结合当地实际成】立考:核,组织对?本行政区域内—政府消?防工作进行考核
第!十二条 本办法自】印发之?日起施行
—
附件1. —各县(市《、区)?。消防工作《考,核计分表《
2.! 市政府部门—消防:工作考核计分表【
附件》1-2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