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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市农村公—路条例 (20】14年7月23【日,济南市第十》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!务委员会第十五【次会议通过》 2014年9月2!6 日山东省第【十二届?人民:代表大会常务委【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!) 目 录 第【一,章 总则《 第二章 规划【建设 第三》章 养?护管:。。。理 第四章》 路政管理 第五】章 法律《责任 ?。第六章 附则  】 第一章 》总, 则 ?第一条 为了加强】农,村,公路管理,保—障农村?公,。路安全畅通,促【进农村经济社—会发展,根据中【华人民?共和国公《。。路法、公路安—全保护条例、山东省!农村公路条例—等有关法律法—规,结合《本市实际,制定本】条例   第二【条 :本市行政区域—内农村公路的规【划、建设、养护【和管理适用》本条例   —本条例所称》农村公?路是指纳《。入,农村:公路规划并按照国】家和省技术标准修】建的县道、乡道和】村道 第三》条 农村《。公路的发展应—当坚持因《地制宜、统筹—规划、保障》投入:、建养并重、—安全畅通的原—则实行政府》主导、社会参与、】分级负责 第四【条 市和《县(市、《区):人,民政府?应当将农村》公路发展纳》入本级国《民经济?和社会发展规划;农!村公路建设、养【护资金及《管理经费《应当列入《本级:财政预算并建—立稳:定增:长,的资:金保障机制 第五】条 市?和,县(市、区》)人民政府应当加】强对农?村,公路建设和养护【资金使?用,的,。监督管理农村公路】建设和养护资金【实行专项核算、专】。账管理、专款专用】。 农村公路建设和】养护:资金:主要包?括国:家和省补助》的专:项资:。金,;市、?县(市、区)—、乡(镇《)人民?政府安?排的财政资金—;村民委员会筹集用!。于村:道建设、养护—的资金?;社会捐助资金和通!过市场化《运作方式筹集的资】金, 第:六条 县(市、区】)人民政府是本【行政区域内》农村公路工作—的责任主体》 ,乡(镇)人民政府】在县:(市、?区)人民政府确定的!职责范围内负责乡道!、村道的《建,设、养护和管—理工:作 第七条》 市交?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!全市农村《公路工作的监督【和指导 县(—市、区)农村公【路主管部门负—责本:行政区域内农村公】路工作 人民政【府有关部门应当按】照职:责做好农村公路【相关工作 第八条 !任何单位和个人都】有爱护农《村,公路的义务,有权举!报和制止破坏、【损坏农村公》路和影响农村—公路安?全的行为  — ,第二章 规划建设】 第:。九条 ?县道规划由县—(市、区《)农村公路主管部门!会同规划、国—土资源?、环保等部门编【制,经本级人—民政府审《定后,?报市人民《政府批准并》。。报省交?通运输主管部门备】案 乡道、村道规】划由:县(市、区)—农村公路主》管部门协《助,乡(镇)人》民政:府,编制,报县(市、区!)人民政府批准【并报市交通运输主管!。部门备?案 :第十条 县(市、】区)农村《公路主管部门应【当根:据农村公路》规划结?合本地实际提出年】度农:村公路项目建议计】划并按程序报经批准! 第十?一条 ?。县道建设不得低【于三级公《路技术标准乡—道、村道《建设不?得低于四《级公路技术标准 】农村公路防护、排水!、,交通标志等交通【安全设施和其—他附:。属设:施应当与主体工程】同步设计、同步【施工、同步》交付使用 第十二】条 县(市》、,区,)人民政府》。应当确?定农村公路两侧边】沟(截水沟、坡【脚护坡道)》。。外缘起不少于一【米的农村公》。路用地 第十三【条 农村公》路应当由具》有相应资质的设【计单位?进行设?计;村道(中—型以上桥梁》、隧道工程》、二级?以上村道除外)【可以适用由具有【。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!设计的施工》通,用图 县道和中型以!上桥梁、隧》道工:程,的设计文件由县【(市:、区)农村公路主管!部门:报市交?通运:输主管部门审—查;乡道、》村道工程的设计文件!由乡(镇)人民政】府报县(市、区)】农村公路《主,管部门审查》 第十四条》 农村公路》建设项目依法—实,行招投标《制度:  :。 第十五条》 农村公路建设【项目实行施工许可】制度 ?县道建?设项目的施工许可】,由:市交通?。运输主管部》门实施;乡》道、村道《建设项?目的施工《许可,由县(—市、:区)农?。村公路主管部—。门实施  》 第十六条 农【村公路建设》项目:实行工程监》理制度二级》以上农村《公路和中型以上桥梁!、隧道建《设项目应当通过招】标,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!监理单位进行监理】;其他农村公—路建设项目由建【设,单位聘请《。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!进行监理 第十七】条 农?村公路建设项—目依法实行安全【生产:责任制、工程质量责!任追究制、质量【缺,。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!金制度 《第十八条 农村【公路建?设项目实行》竣,(交)工验》收制度未经验收或】者验:收不合格的》,不得交付使用【 第十九条 县【(市、?区):人民政府应当通过】政,府网站、《政府公报等》形式向社会》公开辖区内农—村公路的名称、【行政等级《、里程等信息 县】(市、?区,)农村公路主管部】门应当建立健全【农村公路管理档案,!对农村公路、公路用!地和:公路附?属设施调查核实、】登记造册《    《  第三章 养护管!。理, 第二十条 农村】公路养?护应当做到路—基,、边坡稳定路面、】构造物完好排水畅通!保证公路正常使用】 第:二,十一条 《。农村公路养护包【括养护工程和—日常养护 农村公】路养护?工,程计划应《当按:照规定程《序编制并组》织实施 《县,道的日常养护由【县(市、《区)农村公》路主管部门负责;】乡道、村道的日常养!护由:乡(镇)人民政府】负责;?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!做好村?道日常养护工作 】。第二十二条 —农,村公路养护作业时】应当严格执》行国家规定的技术规!范、操作规》。。。程,并?按照规定设置安【全警:示标志? 第二?十三条 县(市、区!)、乡(镇)人【民政府应当按照农村!公,路绿化规《划和公路《工程技术标准—组织实施公路—沿线绿化工程—  :    第四—章 路政管理 第二!十四条 县(市、区!)农村公路主—管部门?负责本行政区域内】农村公路的》路政管理工作 【乡(镇)人民政府】应当协助县》(市:、区:)农:村公路主管部门做好!路政管?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! 农村公路》建筑控?制,区的范?围从公路用地外【缘起向?外的距离标》准为: (》一):县,道不少于《十米; (二)乡】道不少于五米; 】(三)?村道不?少于三米 农村公路!建筑控制区》内除公路保护—需要外,禁止修建建!筑物和地面构筑物;!建筑控制区划—定前已?经合法修建的不【得扩:建因公路建设或者】。保障公?路运行安全等原【因,确需拆除的应当【依法给予《。补偿   新建【、改建农村》公路的建筑控制区的!范围,? 县(市、》区)人?民政府应当》自农:村公路设《计文件?批准之?日起:三十日?内公告   —建筑控制区范围划】定后,县《(,市、:区)农村公路主【管部门应当设—。置标桩、《界桩任?何,单位和个人》不得损坏、擅自挪】动 第二《十六条 在农村【公路、农村公路用地!范围内禁止下列【行为: 《(一)进行》集市贸易、摆—摊设点;《 ,(二:)打场晒《。粮、堆放《物,料,、种植作物、—放养牲畜《; :。(三)挖沟》引水、漫路灌溉、】采石:取,土; (四)撒漏】污物、倾倒垃—圾、焚烧物品、堵塞!边沟; (五)损坏!、破坏桥梁护栏、】栏杆扶手移动、涂改!农村:公路:附属设施; (【六)擅自架设、【埋设管道、电—缆; (七)擅自】设置公路标志以【外的:其他标志; —(八)擅自更新采伐!树木; (九)其】他损坏、破》坏、污染、非法占用!或者非法利》用农村公路、—。公,路用地和公路附属】设施以及影》响农村公《路完好?、安全、畅通的行为!。 ,。。第二:十七条 超过—。农,村公路、桥》梁、隧道限》载、限高、限宽、】限长标准《的车辆和履带车等】。可能损害农村公【路的:车辆不得在公路【上行驶?(农业?机械因当《地田间作业需要在】公路短?距,。离行驶的情形除外】)确需行驶的—,应当经《县(市、区)农村】公路主管《。部门批准《并采取?有效防护措施—对农:村,公路造成损》害的,应当给予【相应补偿 》第二十八条 —临,时,占用、挖掘》农村公路《或者:从事其他涉路—项目作业的》,应当经县(—市、区)农》村公路?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!施,工影:响,交通安全的,还应当!征,得公安机关交—通管理部门同意工程!。完工:后,应当按》照,原技:术标准予以修复【或者承担《修,复费用 《  第五章 法【律责任 第二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!第,二十六条《第,八项规定,未—经,批准:更新:采伐农村公路用地范!围内林木的由县(市!、区)?农村:。公路主管部门责令补!种没收违法》所得并处采》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!五,倍以:下罚款 第三十【。条 违反《本条例第二十—五条、第二十六【条第六?项,。规定在农村公路建筑!控制区内修建建筑】物和地面构筑物或者!。擅自:埋设管线、电缆等】。设施的由县(—市,、区)农《村公路主管部门责令!限期拆除可》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!逾期不拆除的—由县(市、区)农村!公路主管部门拆【。除有关费用由—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!三十一条 》违,反本条例规定—有下:列行为之《一的由县(市、区)!农村:公路主管部门责令停!止违法行为》可以处三《万元以下罚》款 (一)损坏【、擅自挪动标桩、】界桩的; 》(,二):擅自占用《、挖掘农村公路或者!从事其他涉路项目】作,业的; 《。(三)?擅自在?。。农村公路上超—限行:。驶,的; (四)—履带车等可》。能损害?农村公路的车—辆擅自在公路上行】驶的:; (五)损—坏、破坏桥》。梁护栏、栏杆扶手移!动、涂改农村公路】附属设施《的, 第三十二条— 违反本条例—第,。二十六条第七项规】定在农?村公路用《地范围内设置公【路,标志以外其》他标志的由》县(市、区》)农村公路主管部】门责:令,限期拆除《,可以?处二万元以下罚款;!逾期不拆除的,由县!(市、区《)农村公路主管部】门拆除,有关费用由!设置者承担 第【三十三条 》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!条第: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九!项规定损坏、破坏】、污染、《非法占用或者非法】利,用农村公路》、公路用地》和公:路附属设施以及【影响公?路完好、安全、畅】通的由县(市—、区)农《村公路主管部—门责令停止违法【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!下罚款 《第三十四《条 违反本条例【第,。。二十六条《。、第二十七条、【。第二十八条规定给他!。人财:产、人身造成损【害的违法行为人应当!依法承担赔偿—。责任   第—六章 附《 则 第三》十五条? 本条?例自2?014年10月1日!起施行2006年1!月1日起实》施的济南市》农村公路管理条【例同时废止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