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3【 , 建筑防火》、防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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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5.3.1 — ,烧毛间?。。的烧毛机属明火【。。作,业,。但根据现行》国家标准纺织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】GB 505—6,5的规?定其: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丙!类厂房设计中烧【毛间附?属于丙类生产车间】内应与?相邻车间分隔开调】研中有的工厂未分】隔在烧毛《间周围及上空—均,被油污气体沾污对】车间的防火、—通风、采光均不利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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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3.2— 本条为强制性】条文涂层车间—。、气相整理车间生产!的火灾危险性—为甲类因此》必须采用《防火墙分隔为独立工!段,涂层车间的溶剂调配!间使用的《溶剂为甲类》物品且易燃易爆必须!设,置通风设施;为防止!爆炸:对,相邻车间的》影响应靠《外墙布置且与相【邻车间采用防爆【墙分隔为降低爆【炸危害对《外,应设有泄压》的,门窗或轻型泄压屋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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