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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总 】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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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0.1—。 本条为制定本规!范的目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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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—0.2 《 本条为本》规范的适用范—围根据?印染行业的特殊【工艺分类明》。确本规范《适用于棉、化纤【及混:纺机织物连》续式和间《歇式印染工》厂设计本规范不适用!。丝绸印染、》针织印染、》毛,纺印染?等工厂的设计—及为印染工厂—服务的公用工程【设施和办公、生活设!施,的设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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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0【.3 同时应满足!国家和地方有关环】。保要求的标》准和法规《
—。1,.0.5 印染工!厂,设计涉及国家有关政!策、法?规和标?准、规范故本条规定!在印染?工厂设计中除执【行本规范《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!。标准纺织工程设【计防火规范》G,B 50565、】纺织工?业,企业环境保护设计】规范GB 》。。50425、纺【织工业企业职—业安全卫《生设计规范GB 】。50477等—防火:、计量、《劳,动安全卫生、环【境保护标准、规范及!各专业?相关的法《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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