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染工厂设计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0426-2016 建标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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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0.1  本条为制定本规范的目的。

1.0.2  本条为本规范的适用范围。根据印染行业的特殊工艺分类,明确本规范适用于棉、化纤及混纺机织物连续式和间歇式印染工厂设计,本规范不适用丝绸印染、针织印染、毛纺印染等工厂的设计及为印染工厂服务的公用工程设施和办公、生活设施的设计。

1.0.3  同时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要求的标准和法规。

1.0.5  印染工厂设计涉及国家有关政策、法规和标准、规范,故本条规定在印染工厂设计中除执行本规范外,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565、《纺织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》GB50425、《纺织工业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》GB50477等防火、计量、劳动安全卫生、环境保护标准、规范及各专业相关的法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