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.5 燃 气
10.5.1 印染工厂的燃气管道设计及通风要求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城镇燃气设计规范》GB 50028及《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》GB 6222中的有关规定。
10.5.2 燃气管道坡向凝水缸的坡度不宜小于0.003。
10.5.3 印染工厂进车间的燃气管道应架空敷设。
10.5 燃 气
10.5.1 印染工厂的燃气管道设计及通风要求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城镇燃气设计规范》GB 50028及《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》GB 6222中的有关规定。
10.5.2 燃气管道坡向凝水缸的坡度不宜小于0.003。
10.5.3 印染工厂进车间的燃气管道应架空敷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