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染工厂设计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0426-2016 建标库

6.4  设计荷载

6.4.1  结构自重、施工或检修集中荷载、风荷载、屋面雪荷载、不上人屋面均布活荷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结构荷载规范》GB50009确定,悬挂荷载应按实际情况确定。

6.4.2  多层印染厂房的楼面在生产使用或安装检修时,由设备、管道、运输工具等产生的局部荷载,均应按实际情况确定,也可采用等效均布活荷载代替。当差别较大时,应划分区域分别确定。

6.4.3  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,应包括按设备实际荷载(溶液和产品重量)折算的等效荷载和无设备区域的操作荷载之和,无设备区域的操作荷载可取2.0kN/m2

6.4.4  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的确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结构荷载规范》GB50009的有关规定。

6.4.5  当沟道盖板上直接作用有设备荷载时,应按实际情况确定,当有运输设备通过时,沟道盖板的计算活荷载标准值可取10.0kN/m2,准永久值系数应取0.5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