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染工厂设计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0426-2016 建标库

4  总图运输

4.1  一般规定

4.1.1  总图运输设计应根据工业布局和城镇总体规划的要求,在满足各项技术条件的基础上,应做到节约用地、节省投资、技术先进、节能环保。

4.1.2  总图设计应结合地区条件,有利于城镇或邻近工业企业在交通运输、动力设施、综合利用和生活设施等方面统筹布局。

4.1.3  总图和运输布置应满足下列规定:

    1  总图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》GB50187和《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565的有关规定;

    2  总图布置应满足生产工艺流程的要求,生产车间宜集中组合成单层或多层联合厂房;

    3  总图布置应合理划分功能分区,各种辅助和附属设施宜邻近其服务的车间,单个小建筑物宜合并,或并入车间内部,动力供应设施宜接近负荷中心;

    4  厂前区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宜分别集中设置,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%;

    5  交通运输应能保证生产流程顺畅和原料物料的运输路线便捷,应避免货流与人流交叉干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