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,
:
3.?6 工艺对公用工!程的要?求
》
3.6.】。1,。。 工艺用水应【符合下列规》定
:
?
》 1 《给水进设备压—力不宜低于》0.2M《Pa主要印》染设备用水量—可按:本规:范附录C执行;
】
】。 2 工艺生产用!水水质?要求应符合表3.6!.1的规《定,
表3.!6.:1 工《。艺生:。产用水水质要求【
《
《
:
3.6.—2 工艺用蒸汽应!。符,合下列规定
!
《 :1 ?印染设备使用蒸汽压!力应根据设备需【用要求范围在—0.2MPa~【0.6M《Pa之间;》
!。。 2 主》要印染设《备用汽量可按本规范!附录D执行
—
,
3》.6.3 工艺用!高温热源应符合下】列规:定
】 : 1 ? 印染生《产加工过程中烧毛、!热,。定形:。、红外?线预:烘、热熔染色—、焙烘、常压高温蒸!化、树脂整理—等工序均需高温【热源可根据建设地区!。可供热源进行—选择;
《
:
2】 印染设备需要高!。温,热源值可按本规范附!录E:。执行
《
3》.6.4 》 工艺?。用压缩?空气应符合下—列规定
—
1 !。 进机台压》缩空气压力宜在0】.49MP》a~0.588【M,Pa范围《内;
—
2 】 印染设《备各轧车压》缩空气用量可按本】规范:附录F执行
【
,
3.6.5】 车间《照明要求可按—本规范第《9.3.6条的规定!执,行,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