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6【 工艺对》公用工程的》要求:
【
3.6.1— 工艺用水应【符合:下列规定
!
》1 给水进设【备,压力不宜低于0【.2M?Pa:主要印染设备用水量!。可按:本规范附录C执行】;
?
— 2 工—艺生产用水水—。。。质要求应符合表【3.6.1的规定
!
表3【.6.1 工【艺生产用水》水质要求
!
3.!6,.2 工艺用【蒸汽应符合下列【规定
》
1 ! 印染设备使—用蒸汽压《。力应根据设备—需用:要,求范围在0》.2MPa~0.6!MPa之间;—
! 2 主要印染】设备用汽量》可按本规范》附录D执《行
《
3.》。。6.3 工艺用】高温热源应》符合:下列规定
—
】1 印染生产【加工过程《中烧:毛、热定形、红外线!预烘、热熔染色【、,焙烘、常压》高温蒸化、树—脂整理等《工序均需《高,温热源可根》据建设地《区可:。供热源进《行选择;
》
《。
《 2 印染设【备,需,要,高,温热源值可》按本规?范,附录E执行
【
3.6.4!。 工艺用压—。缩空气应符合—下列规?定,
! ,1 进机台压【缩空气压力宜在0】。.49?MPa?~,0.58《8MPa范围内;】。
?
2 ! 印染设备》各轧:。车,压缩:空,气用量可按》本规范?。附录F执行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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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6.5 【 车间?照明要求可按本规范!第9.3.》6条的规《定执行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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