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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6 —。工艺对公用工程【的要求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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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6.—1 工艺》用水:应符合下《列,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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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1 : 给水进设备压【力,不,宜低于0.2M【Pa:主要:印染设备《用,水量可按本》规范:附录C执行》;
】 2 工艺生!产用水水质要求应符!。合表3.6.1【的规定
—
,
:表3:。.6.?1 工艺》生产用?水水质要求》
《
—。
3.6.2 !工艺用蒸《。。汽应符合下列—规定
【
: , 1 印染设】备使:用蒸汽?压力应?根据设备需用要求范!围在0.《2MPa~》0.6MP》a之间;
】
2【 主要印染—设备用汽量》可,按本规范附录—D执行
《
《。
3:.,6.3 《 工艺用高》温热源应符合下列】规,定
】 1 —印染生产《加工:。过,程中烧毛《、,热定:形、红外线预烘【、热熔染色、焙烘】、常压高温蒸化、树!脂整理等《工序均需高温热【源可根据建设地区可!供热源?进行选择;
—
【。 2 《 印染设备需要高】温热源值可按本【。规范附录E执行
】
:。
3.》。6.4 《 工艺用压缩—空气应符合下列规】定
—。。
》1 进机台—压缩空气压》力宜:在0.4《9MP?a~0?.588M》Pa范围《内;
】 : 2 印染【设备各轧车压缩空气!用量可按本规—。范附录F执行
】
3》.6.5 —车间照明要》求可按?本规范?。第9.3.6—条的规定执》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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