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省房屋》建筑:和,市政基础设》施工程质量》责任终身制实—。。施,办法
—第一章 总 【 则
? 第一条【 :。为加:强房: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!础设施工《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!参建:各,方质量?。责任意识落实工程质!量责任确保工程【建设质量《根据中华《人民共和《国建筑法、建设工】。。程质量管理条例【
、房屋建》筑和市政基础—设,施工程?质量:监督管理规定等法】。。。律,。法规规定制定本【办法
? 《第,二条 《在山东省行》政区:域内新建、》改建、扩建的—房屋建筑《工,程和市?政基础设施工程(以!。下简称工程)—实行质量责任终身】制
: 参》与工程项目》的建设?、勘察、设》计、施工、监—理、施工图》审查:、检测、监测—及建筑材料生产供应!等单位(以下简称“!责任主体单位”)和!。相关责任《人员实行质量责任终!身制:
第三条 ! 本:办法所?称的质量责》任终:身制:。是指工程质量责任】主体单位及其—法定代表《人和相关《责任人?员因工?程建设?期内:违反:工程质量管》。理规定造成参与【的工程项《目发生质《量事故、或交付使】用后工程《。的市政基础设施、】房屋:建筑地基基》础、主体《结构出现质量—事故:以及严重质》量,问题的均应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】和有关?规定对工程质—量负相应的终身【责,任
》 第四条 省住房!城乡建设主》管部门负责全省【范围内工程质—量,责任:终身:制的监督管理工作】
: 县级以上【住房城乡建设—主管部门《负责本辖区内的工程!质量责任终身—制的监督《管理工作
【 , 第五条 工【程质量?责任终身制的实【。施采用建立质量【责任信息档》案和:设置永久《性质量责任标牌的方!式质量?责任信息档案包括】质量责任信》息登记表和质量责任!承诺书
第》二章 质》量责任
《 第》六条 责任主体】单位应当按照法律】、法规和强制性【标准:从事工?程建设活动及时【填报质量责》任信息?档案:建设单位对工程【。质量负首要责任【 勘察、设》计、施工《。。、监:理单位对工程质量】负主要责《任施工?图审查机构》、检:。测机构、建》筑,材料:生产供应等单位对工!程质量负《相关责?任
? , ,。 第七条《 责任主体单位】应建立以法》。定代表人为第一责】任人的?质量终身制》管,理体系明确质—量责任发生》质量事故以及出现】严,重质量问题的—各责任?主体单位法定代表】人负领导责任技【术负责人《负技术责任质量【部门主要负责—。。人负管理责任;项目!现场主要负责—人负直接领导责任】技术:。负,责人负直接技术责】任,。质量部门主要负责人!负直接管理》责任具体工作人员】负直接责任;其【。他有关单位和—责任人按国》。家法律?法规和相《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!
第:三章 质量责任信!息管理
— :第八条? 经法《定程序确定参与工】。程建设的责任—主体单位和责任人员!后在办理施》工许可证《。。之前各方责》任,主体单位以及责【任人员应填写质量】责任信息登记表【(质:量责任信息档—案第1部分)向核发!工程施工许可—证的住房城》乡建:设主:管部门备案
! 第:九,条 : 工程开《工建设?时建:设,单位应在施工现【。场设置工程质量责任!信息公示牌公—示牌内容应与质量责!任信息档案》中“工?程质量责任信息一】览表”一《。致
?。 第十条 】分包单位、第三【方监测以及》主要建筑《材料、建筑构配【件,等相关质量》责任:单位:及责:任人:员,应在参与工程建设之!。前填报质量》责任信息档》案
第十】一条 《工程竣工验》收,前各:方责任主体、第三方!监测:以及主要《建筑:材,料、建筑构配件生产!供应:等相关质量责任单】位应签署质量责【任承诺书和》质量责任信》息变:更登:记
《 :第十二条 建【设单位负责形—成完整的《质量:责任信息档案质【量责任信息档案一式!三份一份各责任主】体单位留存》一份与竣工验收【备案材料一并上报】住房城乡建设—主管部门一份与工】。程技术资料一并交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!档
各填报!单位对质量》责,任信息档案的真【实性负责
!第十三条《。 :工程竣工验收—合格:后建设?单位应?在建筑物《明显部位设置仿【宋体字凹刻的石【质永久性质量责任标!牌其内容包括工【程名称、竣》工时间?和建设、勘察、设】计,。、施工?、监理、《施工图?。审查、检测等责【任主体名称和主【要责任?人姓名标《。牌,。长度不应小于10】00mm高》。。度不应小《于800m》m
第【十四条 政—府投资的《工程必须明确项【目建设法人单位由项!目法人单《位承担建设》单位相?应质量终身责任【。不得以指挥部等形式!取代项目法人单位】
第四?章 质量责任【。追究
【第十五条 住房城!乡建:设主管部门依据【质量事?故(问题)调查报】告和质量责任—信息档?案追究责任主体单】位,及相:关,责任人?的终身质量责—任
: 第十六【条 在规定使用】年限:。内除不可抗》力,和业主使用原因【外工:程出现?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追!究质量责任单位【及相关责任人员【的责任
(!一)发生工程—质量事故《的;
— (二)出现下【列严重质《。。量问题但尚》未构成工程质量【事故的?。
1—., 工:程局部坍塌》的;
》 2. 建筑【结构:发生:不均匀沉降、—开裂等导致》工程结?。构损害影响》结构:安全:的;
3】。. 使用不合—格建筑材料或偷工减!料造成工程结构【损害的;
— , 4. 城市【桥梁出现较大—裂缝、桥《体严重渗水》等影响使《用安全问题的;【
: 5. —其它不符合国—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工!程强制性标》准并:造成工?程结构损《害的
第】十七:条 在工程施【工过程中及》工程投入使用的【规定使用年》。限内质量《责任单?位及相?。关责任人《员违:反国:。家规定降低工程质】量标准造成工程质】量事故和严》重质量问《题的即使发》生单位?转让、合并与—分,立个人工作调动与退!休情形?的均应按《。。公司法和本办法有关!规定追?究终身质量》责任
? 第十八条 ! 企业解散的原【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相!关责任人承担终身】质量责任
!第十九?条 企业设立的分!。公,司解散?的由其?。母公司法定》代表人、分公司主要!负责人和《。相关责任人承—担终身质量责任【
, 第二十条 ! 住房城乡建设【主管部门应当依【。据有:关,法律法规的规定【对负:有工:程质量终身》责任的建设、勘察、!设计、施《。工、监理、施工图】审查、质量检测【等责任单位》分别给予《罚款:、,停业整顿、降低资质!等级、吊销》资质证书其》中一项或《多项处罚《。
:。 责《任单位?。对他人合法权益造成!损失的依《法,承担:赔偿责任
》 第》二,十一条 对负【有工程质量终—身责任的单位法【定代:。表人、直接负责【的主管人员》和,其他直接责任人员】依法:处,单位罚款数额5%】以上10《%以下的罚款
! 对负有工程【质量终身《责任的注册执业人】员依法分别》给予罚款《、停止?执业、?吊销执业资格证书、!终身不予注册其中一!。项或:多项处罚
!对负:有工程质量》终身责任《的国:家公职人员依法【给予处?分,相关责?任人工作调动、【职务变化的移—交纪检、《监察部门按照—规定依法作》出处理
】第二十二条 责】任主:体单:。位和相关责任人构】成犯罪的依法—追究刑事责任
第】。五章:。 附? 则
— , 第:二十三条 本【办法适用期限是【指工程领取施—工许可证之日—。。起至工程《设计使用年限期满为!止
第【二十四条 》 本办法自》2014年3月1】日起施行有效—。期至:2,019年2月28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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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附《件,质量责任信息—档案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