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省房屋建—筑,和市政?基础设施工程质量】责任终身制》实施办法
【。 第一章 》 总 则
】 第一条 为】加,强房屋建筑工程和】。市政:基础设施《工程质?量管:理提高工程参建【各方质?量责任意《识落实工程质量责任!确保工程建设质量】根据中华人民—共和国建筑法、建】设工程质量管理【条例
?、房屋?建筑和市政》。基础设施工程质量】监督管理规定—等,法律法?规规定?制定:本办法
】第二条? :在山东省行政区【域,内新建?、,。改建、扩建》的房屋建筑工—程和市政基础—设,施工程(以下简称工!程)实行质》量责:任终身制
【 参?与工程项《目的建设、勘察、设!。计、施工、监理、】施工图审查》、检测、监》测,及,建筑材?料生产供《应等单位(》。以,。下简称“责》任主体单位”)【。和相关责任》人员实行质量责任终!身制
第三!条 本办法所称的!质量:责,任终身制是指工【程质量责任主体【单,位,。及其:法定代表《。人和相关责任人【。员因工?程建设期内违—反工程?质量:管理规定《造成:参与的工程项目发】生,质量事故、或—交付使用后工程的】市政基础设施、房】屋建筑地基基—。础、主?体结构出现质—量,事故以?及严重质量问题的】均应按照国家法律法!规和有?关规定对工程质量】负相应?的终:身责任
【 第:。四条 《省住房?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!责全省范围内工程】质量责任《终身制的监督管【理工作
县!级以上住房城乡建】设主管?部,门负责本辖》区内的工程》质量责?。任终身制的监督【管理工?作
《 :第,五条 工程质【量责任终身制的【实施采用建》立质量责任信息档案!和设置永久性质量】责任标牌的》。方式质量《责任:信息档案包括质量责!任信息?登记表和质量—责任承诺书
第二章! 质?量责任
】第六条 《 ,责任主体单位应【当按照法律、法规和!强制性标《准从事工程建设活】。动及时填报》质量:。责任信息档案建设】单位:对工程质量负—首要:。责任 勘察、设计、!施工、监理单位对】工程质量负》主,要责任?施工图审查机构【、检测机构、建筑】材,。料生:产供应等《单位:对工程质量负—相关责任
】。 第七条 》 责任主体》单位:应建立以《法定代表人》为第一责任人—的质量终身制—管理体系《明确质量责任发生】质量:事故以及出现—严,重质:量问题的各责任主】体单位法定代表人负!领导:责任技?术,负责:人负技术责任质量部!门主要负责》。人负管理责任;项】目现场主要负责人负!直,接领导责任技—。术负责人负直—接技术责任质量【部门主要负责人负直!接管理责任》具体工作《人员负直接责任【;其:他有关单位》和责任?。人按:国家法律法规—和相关?规定承?担相应责《任
第三章 【质量责任信息管理】
第—八条 经》法定程序确定—参与:工,程建设的责任主体单!。位,和责任人《员后在办理施工许】可证之前各》方责任主《体单位以及责任【人员:应填写?质量责任信息登记表!(质量责任》。信息档案第1部【分)向核发工程施】工许可证的住—房城:乡建设主《。管部门?备案
— 第:九,条 工《程开工建设时建设】单位应在施工—现,场设置?工程质量责任信息公!示牌:公示牌内容应—与质量责任信息档案!中“工程质量责任】信息一览《表”一致
【 第十条 分包!单位、第《。三方监测以及主要】建筑材料、建筑【。构配件等相》关质量责任单位【及责任人员应在参】与工程建设之前【填报质量责任信【息档:案
第【十一条 工程竣】工,验收前各《。方责任主体、—第三方监测以及主】要建筑材《料、建筑构配—件生产供应等相关质!量责任单位应—签署质量责》任,承诺书和《。质量责任信息变【更登记
第!十二条 建设【。单位负责形成完【整的质量责》任信息档案质量责任!信息档案一式三份一!份各:责任:主体单位留》存一:份与:竣,工验收备案》材料:一并上报住房城【。乡建设?主管部?门一份与工》程技术资料一并【交城建档案管理部】门存档
》 ?各填报单位对质量责!任信息档案的真实性!。负责
第十!三条 工程竣工】验收合格《后建设单位应在【建筑物?明显部位设置仿宋体!字凹刻的石质永【久性质量责任标【牌,其内容包括工—。程名称、竣工时【间和建设、勘察【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!、施工图审查、检测!等,责任主体名》称和主?要责任人姓》名标牌?长,度不应小于1—000mm高度不】应小于8《00mm
】。 第十四条》。 , ,政府投资的工—程必须明确项目建】设法人单位》由项目法人单位承】担建设单位相应质量!终身责?任不得以指挥部【等形式取代项目法】人单位
第四章 !质量责?任追究?
第十【。。。五条 住房—城乡建设主管—部门依据质》量事故(问题)调】查报告和质量—。。责任信?息档案追究责—任主体单位及相关责!任人的?终身质量责任
!。 第十六条 】在规定?使用年?限内除不可抗力【和业主使用原—因外工程出现下列情!。况之:一,的将追究质量责任单!。位及相关责》任人员的《责任
— (一?)发:生工程质量事故的;!
《 (二)出》现下列严重质量问】题但尚未《构,成工程?。质量:事故的
《 , 1.》 工程局《部坍塌的;
! 2. 建筑结构】发生不均匀沉—降、开裂《等导致工程结构【损害影响结构安全的!;
—3. 使用不合格建!筑材料或偷工—。减,。料造成工程结构损】害的;
《 4.— 城市桥梁》出现:较大:裂缝、?桥体严重渗水等【影,响使用安全问—题的;
》 5. 其【它,不符合国家》相关法律法规—及工程强制性标准并!造成工?程结构损害》的
: 第十七条】 在工《程施工过程中及【工程:。投入使?用,的规定使用年—限内质量责任—单位及相关责—任人员?违反国?家规定?降低工程《质量标准造成工程】质量事故和》严重质量问题—的即使发生单位【转让、合《并与分立个人工作调!动,与退休情形的均【应按公司法和本办】法有:关规:定追究?终身质量责任
】 ?第,十八:条 企业解散【的原企业法》定,代表人和相关责任】人承:担终身质量》。责任:
第—十,。九条 企业—设立的分公司解【。散的由其母公司法】定代表?人,、分:公司:。。主,要负责人和相关责】任人承担终》。。身质量责任
— 《第二十条 住房城!乡建设主管部—门应当依据》有关法律法规的【规定对负《有工程?质量终身责任的建设!、勘察、设计、【施工:、监理、《施,工图:审查、质量》检测等?责,任单位?分别给予罚款、停】业整顿、降》。低资质等级、吊销】资质证书《其中一项或多项处罚!
, 责任—。单,位对:他人合法权》益造成损失的依【法承担赔偿》责任
第】二十:一条 对负有工】程质量终身》责任的?单位法定代表人、直!接负责的主管—人员:和,其他直接《。责,任,人员依法处单位【。。罚款数额《5%以上10—。%以下的罚》款
—对负有工程》。质量终身责任的【。注册执业人员依法分!别给予罚《款、停止执业、吊】销执业资格证书【、终:。身不予注《册其中一项或多项处!罚
—对负有工程质—量终身责任的国家公!职人员?依法给予处分相关责!。任人:工作调动、职—务变化的移交—纪检、?监察部门按照—规定依法作出处理】
? 第二十二条 】 责任主《体单位和相关—。责任人构成犯—罪的依法追究—刑事责任《
,第五章 附 则!
: : ,第二十三条》 本?办法适用《期限是指工程领取】施工许可证》之日起至工程设计】使用年?限期满为止》
, 《。第,二十四条 —本办法自2》014年3》月1日起施行有效】期至2019年2】。月,28日
《
附!件质量责任信息【。档案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