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省人民政府办】公,。厅
关于印》发河南省消》防工作考核办法【。的通知
《
各省辖市、省】直管试点县》(市)人民政府【,省人民政府各【部门:
为严】格落实消防工—作责任,有》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!灾危害,进》一步:。提高:公共消防安全—水平,结合国务院】办公厅关于》印发消防工》作考:。核办法的通知(国】办发〔201—3〕16号)—,,省政府?对河南?省消防工作目—标考核办法》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!后的河南省》消,防工:作考核办法印发给】。你们,请认真遵照】执行
河—。。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!
, 2013年5月!21日
河【南省消防工》作考核办法<—!--?。adv?e,rtise》。ment c—ode b》eg:in--《><!--adv】ert?isement 】code en【d-:->
《。 第一?条 根据中华—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、!国务院关于加强和】改进:消防工作《的意见(国发〔20!11〕4《6号)和河南省消防!条例、河南省人民】政府关于《进一步加强和—改,进,。消,防工作的意见(豫政!〔2013〕5【号)等?相关规定,制定本办!法
第》二条 消防工作考核!是指对省辖市和省直!有关部门年度消防】工作完成情况—。进行考?核,
各《省辖市政府、省直】有关:部门主要负责人为】本地、本部》门,消防工作第》一,责任人,分》管负责人为主要责】。任人
》第三条 《考核工作由省—防火安全委员—会,负,责组织相关成员单】。位具体?实施
第四条】 省:防火安全委员会每】。年2月底前对各省辖!市和省直《有关部门上》一年度消《防工作完成情—。况,进行:。考核,并将考核【。。结果上报省政—府
第五—条,。 考核工作》坚持客观公正、科】学合理、公》。开透明、求真—务实的原则
【 第六条《 省辖市考核内容】包括:消防安全责任、火】灾预防、消防—安全基础三个部【分
省直部门考!。核内容?包括:共同部分和专项部分!两,个方面
第七】。条 考核工》作,结合每年《年初省政《府与各省辖市、【省直有关部门签订】的年度消《防工作目标责—任保证书以及—各省辖市、》省直有关《部门报省政》府的消防工作专【。题报告,通过听【取汇报、查阅资料、!座谈走访、暗访【调查等方式,按照】考核计?分表:和考核工作实施细则!逐项细化并进行【量,化评分
考【核采用评《分法,?满分为?。100分《考核结果分为优【。秀、良好《、合格、不合格【。四个等级《考核得分《90分?。以上为?优秀,80分以上】90:分以下为良好,【6,0分以上80—分以下?为,。合格,60分以下】为不合?格(以?上包括本数》,,以下不包括本数)】
考核工—。作实施细则由省防】火安全委员会根据经!济社会发展情况【。,结合?年度消防《工作目标《任务:研究制定
第】八条 考核》。结果经省政府审定】后,对优秀的予【以表扬,有关—部门:在资金投入》、相关项目安—排上优先《予以考虑
》 考核结果为不合!格,的省辖市政府—或省直部门》,应在考《核结:果通报?后一个月内》制定整改措施,【向,省政:府作出书面报告,】抄送省防火安—。。全委员会
》 第九条》 经省政府审—定后的考核结果,交!。由省委?干部主管部门,作】为对各省辖》市政:府,、相:关省:直部:门,。主要负责人和领【导班子综合考核评】价的重要依据—
?第十条 对在考【核工作中弄虚作假】、瞒:报虚报情《况的:,予以通报批评【,对有关责任人员依!法依纪追究责任
! 第十一条 —各,省辖市政府应—根据本办法,—结合当地《实际,对本行政【区域内消防工—作,进行考核
【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!印发之日起施行【,河南省《消,防,工作目标考核—办法同?时废止
《 ,。。
?附件:1.省辖【市消防?工作考核《计分:表
: ? , 2:。.省直部《门,。消防工作《考,核计分?表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