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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,南,省人民政府》办公厅 关于—。印发河南省消防工作!考核办法的通知 】 , 各省辖市、—省直管试点县(【。市)人民《政府,省人民—政府各部《。门:   》为严格落实消防工作!责任:,有效预《防火灾和减》少火灾危害,进【一步提高公共消【防安全水《平,。,结:。。合国务?院办公厅《关于:印,发,消防工作考核办法】的通知(国办发【〔2:013〕16—号),省政》府对河南省消—防工作目《标考核办法进行【了,修订现将《修订后的《河南省消防工作考】。核办:。法印发给《你们,请认真遵照】。执行  《 河南?省,人民政府《办公厅?   2013【年5月?21日   —河南省消防工作考】核办法<!--a】dvertise】ment co【d,e be《gin--><!】--a?dvertise】ment co【de end--】>   第一条 】根据中华《人民共和国》。消防法、国务院【关于加强和》改进消?防工作的意见(国发!〔20?11〕46号)和河!南省消防条例、河南!。省人民政府》关于进一步》加强和?改进消防工作的【意见(豫政〔2【013〕5号)等相!关规定?,制定?本办法  》 第二?条 消防工作考核】是指对省辖市和省】直有关部门》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!况进行?考核:   各省辖市政府!、省直有关部门主要!负责人为本地、【本部门消《防工:作第一责任人—,分管负责人为主要!责任人   —第三条 考核工作由!省防火?安全委员《会负责组织相关成员!单位具体实施   !第四条 省防火【。安全委员会每—年2月底前对各省】辖市和省直有关【部门:上一:年度消防工作完【成情况进行考—核,,并将考《核结果上报》省政府?   ?第五条 考》核工作坚持》客观公正、科—学合理、《公开透明、求真务】实,的,原则   第六条 !省辖市?考核:内容包括消》防安全责任、火灾】预防、消防安全基础!三个部分 》  省直部门考【核内容包括共同部】分和专项《部分两个方》面  ? 第七条《 考核工作结合【每年年?初,。省政府与各省辖市】、省直有关部—门,签订的年《度消防?工作目标责任保证】书以及?各省辖市、省直有】关部门报省政府的】消防:工作专?。题报:告,通过听取汇报】、查阅资料》、座谈走访、暗【访调查等方式,按】照考核计分表和【考核工作实施—细则逐项《细化:并进行量化评分  ! 考核?采用评分法,—满分为100分考核!结果分为优秀、良】好、合格、不合【格四个等级考核得】分,90分以上为优秀,!80分以上》90:分以下?为良好,60—分以上80分—以,下为合格,60分以!下为不合格(—以上包括本数—,以下不包》括本数)   考核!工作实施细则—。由省防火安全委【员,会根据经济社会【发展情况,》结合年度消防—工作目标任务研究制!定   第八—条 考核结》。果经省政府审—定后,对优秀的【予以表扬,有关【部门在资金投入、相!关项目?安排上优《先予以考《虑   《考,核结果为《不合格的省辖市【政府或省直部门,】应在考核结果—通,报后一个月内—制定整改措施—,,向省政?府作出书面报告【,抄:。送,省防火安全》委员会   —第九条 经省政府审!定后的考核》结果,交《由省:委干:。部主管部门,作为对!各省辖市政》府、相?关省直部门》主要负责人和—领导班子综合—考核评价的重要依】据   第十条【 对在考核工作中】弄虚作假、》瞒,报虚:报情况的《,予以通报》批评,对有关责任】人,。。。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!   第十》一条 各省辖—市政府应根据本办】法,结?合当地实际,对本行!政区域内消》防工:作,。进行考核   【。第,十,。二条 本办》法自:印发之日《起,施行,河南》。省消防工作目标【考核办?法同时废止》  :。   附件:1.】省辖市消防工—作考核计分表   !   2.省直【部门消防工作考【核计分表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