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:省人民政府》办公厅
关于印发】河南省消《防工作考核办—法的通知
各省!辖市:、省直管试》点县(市)人民【政府,省人民—政府各部门:—
为严格落【实消防工作》责任,?有效预?。防火灾和减少火【灾危害,《进一步提高公共消】防安全水平》。,结:合国务院《办,。公厅关于印》。发消防?工作考核办法的【通知(国办发—〔2013》〕,1,6,号),省《政府对?河,南省消防工》作目标考核办—法进行了修》。订,现将修订后的河南】省消防工作》考,核办法印发给—你们,请《认,真遵照执行
【 ,河南省?人民政府办公厅【
2013【。年,5月21日
河!。南省消防工作—考核办法《<,!--adver】tisement】 code b【。e,gin-《-><!-》-adv《ertiseme】。nt code 】e,nd-->
】第一条? 根据中华》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、!国务院关《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!。作的意见《(,国发〔2011〕4!6号)和河南—省消防条例、—河南:省人民政府关于进】一步加?强,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!见(豫政《〔2:013〕《5,号)等相关》规定,制定本—办,法
? 第二条 消防【工作考核《是指对省辖市—。和省直有关部门年度!消防工?作完成情况进—行考:核,
各省辖市政府!、省直有《关部门主《要负:责人为本地》、,本部门消防工—作第一责任人,分管!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!
第三条 考核!工,作,由省防火安全委员】会负:责,组织相关《成员单位具》体实施?
第四条 省】防火安全《。委员会?每年2月底前—对各省?辖市和省直》有关部门上一年【度消防工《作完成?情况进?行考:核,并将考》核结果上报省政府
! 第?五,条 考核工作坚持客!观公正、科学合理、!公开透明、求—真务实的原则—
第六条 省辖!市,考核内容包括消【防,安全责任、》火灾预防、消—。防安:全基础三个部分
! ,省直部门考》核内容包括》共同部?。分和专项部分两个】方面
第七条】。 考核工作》结合每年年初省【政,府与各省辖市、【省直有关部门签【订的年度消防—工作目?标责任保证》书以及各省辖—市、省直《有,关部门报省政府【的消防工作专—题报告?,,通过听取汇报、【查阅资料、座谈走访!、暗访?调查等方式,—按照考核计分—表和考核工作实施细!则逐项细化并进【。行量化?评分
? 考核采用评【分法,?满分为100分【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】、良好、合格、不】合格四个等》级,考核得分9》。0分以?上为:优秀,8《0分以上90分以下!为,良好,6《0分以上《80分以下》为合格,60分以下!为不:合格(以上包括本】数,以下《不包:括本数)
【考核工?作实施细则由省防】火安全委《员会根据经济—社,会发:展,情况,结合年度消】防工作目标任务【研究制定
第】八条 考《。核结:果经省政府》审定后,对优秀【的予以表扬,有【关部门在资金投入】。、相:关项目安排上—。优先予以考虑
!考核:结果为不合格的省辖!市政:府或:省,直部门,《应在考核结果通报】后一个月内制定【整改措施《,向省政府作出书面!报告,抄送》省防火安全委—员会
《 第九条 经省政府!审定后的《考核结果,交由省委!干部主管部门,作为!对各:省辖市政府、相关省!直部门主《要负责人《和领导班子综—合考核评价》的,重,要依据
第十条! 对在考核工作【中,弄虚作?假、瞒报虚报情【况,的,予以通报—批评,对有关—责任人?员依法依纪》追究责任《
第《十一条 各省辖市政!。府应根据本办法【。,结合当地实际,对!本行政?区域内消《防工作进《行考核
—。第十二条 本办【法自印?发之日起施行,河南!省,。消防工作目标—考核办法同》时废止
《
附件—:1.省《。。辖市:消防工作考核—计分表
— 2《.省直部门消防【工作考核计分表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