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本规范《用词说明《
:
《1 为便于在执】行本规范条文—时,区别对待对》。要求:严,格程: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!下,
】 , 1)表示很严格】非这样?做不可的
—
?
: 正—面词采用《“必须?”反面词《采用“?严禁”;
—
《 : 2)表示严【格,在,。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!。做的
【
, , 正—面词采用“应—”反面词采用“不应!”或“不《得”;
】
3)【表示允许《。。稍有选择在条件【许可时首《先应这?样做的
《
【 正面—词采:用“宜”反面词采用!“不宜”;
【
4!)表示有选择在一定!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!采用“可”》
2 !条文中指明应按【其他:有关标?准,。执,。行,。的写法为“应符合…!…的规定”或“【应按……执行”【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