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6 —。 接:闪器的接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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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》6.1 》避雷针、避雷线【。、避雷带、》避雷网的接地—除应符合本规—。范第4.1节—~,第4.5《节的相关规定外还】应符合下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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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避!雷针和避《雷带与接地线之【间的连接应可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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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2 《 避雷针和避雷带的!接,地线:及接地装《置使用的紧固件均】应,使用镀锌制品—当采用?没有镀锌《的地脚螺栓时应采】取防腐措施》
】 3 构筑物上!的防雷设施接地【线应设置断接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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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4 装有避】雷针的金属筒体当其!厚度不小《于4mm时可作避】雷针:的,接地线筒体底部应】至少有2《处与接地极对称【连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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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:5 : 独立?避雷针及其接地装置!与道路或建筑物【的出入口等的—距离应大《于3m;《当小于3m》时应采取均压措【施或铺设卵》石或沥青地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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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6 : 独立避雷针和避】。雷线应设置独立的】集中接地装》置,其与接?地网:的地中距离不应小于!3m当小于3m时在!满足:避雷针与主接—地网的地下连—接点至35kV及以!下设备?与主接地网的地下连!。接点间沿接》地极:的长:度不:小于15m》的,情况下该接地装置可!与接:地,网连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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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7 《发电厂、变》电站:。配电装置的架构或】。屋顶上的《避雷针及悬挂避雷线!的构架应在其接地线!处装:设集中接地装置【。并应:与接地网《连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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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6.2 生!产用建(《构,)筑物上的避—雷针或防雷金—属网应和建(构)筑!物顶部的其他—金属物?体连接成一个整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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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【6.3 装—有,避雷针和避雷—线的构架《上的照明灯其—与电:源线、低压》配电装置或配电装】置的接地《网相连接的电源【线应采?用带金属护层—。的电缆?或穿入金属》管,的导线电缆》。的金属护层》或金:属管:应接地埋入土壤【中的:。长,度,不应小于10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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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4.6.《4 发电厂和变】电站的避雷线线档】内,不,应有接?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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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6》.5 接闪—器及其接《地装置应《采取自?下而上的施工程序应!先安装集中接地装置!再安装接地线最【后安装?接闪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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