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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6 【接闪器的接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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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6.1】 避雷《针、避雷线、—避,。雷带、避雷网—的接地除应符合本规!范第4.1节~【第4.5节的相关】规定外还应符—合下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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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1 ?避雷针和《避雷带与接地线【之间的连接应—可靠
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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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2 》避雷:。针和避?雷带的接地线及【接地装置使》用的紧固《件均应?使用镀?锌制品当《采用没?有镀锌的《地脚螺栓时应采取】防腐:措施
》
— 3 构筑物上】。的防:雷设施?接地:线应设?置断:接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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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, 4 《 装有避雷针的金属!筒体当其厚》度不小?于4mm时可作【避雷针的接地线筒体!底部应?至,少有2处与接—地极对称连接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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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! 独立避雷针—及其接地装置—与道路?或建筑物的》出入:口等的距《离应:大于3m;当小于】3m时应采取—均压措施或铺设【卵石或沥青地面【
! 6 独》。立避雷针和避雷线】应设置独《立的:集中接地装置其与接!地网的地中距—离不应小于3m【当小于3m时—在满足?避雷针与主接地网的!地下连接《点至35kV及以】下,设备与主接》地网的地下》连接点间《。沿接地极的长度不小!于15m的情况下】该接地装置可—与,接地网连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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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7 发电厂、!变电站配电装置【。的架构或屋顶上的避!雷针及?悬,挂避雷线的》构架应在其接地【线,处装设集中》接地装置并应与【接地网连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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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6.2 ! 生产用建(构)筑!物上的避雷针或【防,雷金属网《应和:建(:构)筑物顶部—的其他金属物体连】接成一个整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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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6.3! 装有避雷—针和避雷《线的构架上》的照明灯其与电源】线、低压配电装置或!配电:装置的接《地网相连《接,的电源线应》采用带金《属护层的电缆或穿入!金属管的导线电【缆的金?属护层或金》属管应接地埋入土】壤,中的:长度:不应小?于10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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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《6.4 》发,电,厂和变电站的—避,雷线线档内不应有接!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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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6.5 ! 接闪器及其接地】装置应采取自下而上!的施工程序应先【安装集中接地装【置再安装接地线最后!安装接闪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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