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:省水文管《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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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(:2015年7月6】。日山东省人民—政府令第29—1号发布 20【18年2月11日】。省政府令第311号!修订)
第一】章 总 则》
第一条— 为了加强水文管理!促,。进水文?事业:发展发挥水文—工作:在水资源《管理、防灾减灾【和,水生态保护中的作】用根据中华人民【共,和国水文条》例等法律、法规【结合本省实际制【定,本办法
第二】条 在?。本,省行政?区域内?从事水?文规划与建》设、监测与预警预报!、监测资料汇交与管!理、监测环境与设施!。保护等?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!
第三条—。 水:文事业是《国民经济和》社会发展《的基础性《。公益事业县级以上】人民:政府应当将水文【事业纳?入,。国民:经济和社《。会发展规划加强水文!基,础设施和基层水文】。服务体系《建设保障《水文事业《与经济社会》发展相适应
】第四条 省人民【政府水行政主管【部门主?管全省水文工—作其:直属的?水文机?构,具,体负责组织实—施管理工作
设!。区,的市水?文机构在省人民【政府水行政主管部】门和本级人》民政府领导下负责】组织实施《。本行:政区域?内的:水文管理《工作
第五条 !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!展改革、财》政、国土资源、住】房城:乡建设、交通—运输、环境保护【等部门依照各自职】责做好有关的工【作
第二章【 规划与建设—
第六条 【省人:。民政府?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根据全国水文事业发!展规划和本省经济】社会发展需要—组织编制全》省水文事业发展规划!报省人民政府批【准后实施需要修改】的,按照:规划编制程序报经原!批准机关批准—。
水文》事业发展规》划主要?包括水文事》业发展目标、水文】站网建设、水文【监测:和情报预《报设施建设、水文】信息:网络和业务系统建设!。及,保障:措施等内《容并对水生》。。态监测?、水资源监测、水】。。土保:持监测等《作出安排
— 第七条 水文站网!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省!人民:政,府水行?政主管部门》应当:。根据全省水文事【业发展?规,划按照?统,筹兼顾、布局合理】、资源共享》、防止重复的原【则编制水文站网建设!专,项规划经省人—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!同意后组织》实施
《 第八条 水文【站网建?设应:当,按照:国家固定资产—投资项目建设程【。序组织实《施新:建、改建和扩建水利!工程需要配套建设】或者更新改造水文测!站、水文监测设【施的应当纳入工程建!设投:资计划并《与主体工程同—时设计、同时—。施工、同《时竣工验收
】第九:条 :水文测站实行分类】分级:管理
水文【。。测站分为国家基本水!文测站和专用—水文测站《。国家基本《水,文测站分为国家重要!水文测站和一般水文!测站:省人民?政府水行政主—管部:门根据实际情—况可以在一般水文】测站中确定本省行】政区域?内的省?级重要水文测站
】 第十条 国【家重要水文测站的】设立和调整由—省人民政府水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!国务:院水行政主》管部门直属水文机构!批准
一般水文!。测站的设立和调整经!省人民?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!批准后报国务院水】行政主管部门直【属水文机构备案
! 第十一《条 设立专用—水文测站《不得与国家基本【水文测站《重复在国家基—本水文测站覆盖的区!域确需?设,立专用?。水文测站的应当报】省水文机构批准【其中因交通运输、环!境保护?、水文地质勘查、地!质灾害防《治等行?。政管:理需要设《立专:用水文测站的—由有:关主管部门》批准有关主》管部:门在批准前应当征求!省水文机构的意见
! 第十二条 设立!专用水?文测站应当具备下】列条件
《 (一)国家【基本水?文,测站监测数据不能满!足其特定需求—;
《。(二)符合相应的】水文:监测技术标》准和规范
— 第:十三条 专用水【文测:站和从事水文活动的!其他单位应当—。接受省水文机构的】行业管理
— 第三章 监测【与预警预报》
第《十四:。条 :县级: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!强水文?。监测、?水文:信息和洪水预警预报!等系:统建设?增强重点地区、重要!城市和地下》水,。超采区的水文测报】能力建设提高动态监!测和应急监测能力
! 水?文,机构应当加强水【文监测为防汛抗旱和!。水资源管理、水生】态保护?、水土?保持:等工作提供及时、准!。确的监测资料
【。 第十五条 从事!水文:监,测,活动应当遵守—国家水文《技术标准《、规范和规程保【证监测质量和监【测数据的连续性
】 :水文专用技术装【。备应当符《合国:家规定?的技术要《。。求水文监测所使【用的计量器具应【当,依法检?定合格
《。 :第十六?条 承担水》。文信息采集和情报】预报任务《的,国,家,基本水?文测站和专用水【文测站应《。当按照?规定及时《、准确地《向县:级以上人民》政府:防汛抗旱指》挥机: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!提供实?时,。水情信息和水文【情报预报不得漏报、!。。迟报:水文监测数据不【得伪造水文监测资料!
第十七条【。 水文机《。构应当加强对水质】、水生生物及—水量、水位、水温等!水生态要《。素的监测并》对水生态现状和变】。动趋势进行》分析评价为水生态系!统保护和《修复提供依据—
第十》八条 ?水文机构《应当加强对》。区域地表水、地下水!、调入水开发利用】量及:。水功能区《。。水质的监测》并,对,监测数据进行整理】、汇总和分》析评价其结果作【为确定区域用水【控制指标的主要依据!并为开发、利用、】节约和保《护水资源提》供依据
—第十九条 水—文机构应当加强【对水土流《失类型、面积—、,强度和?分布状况等》。情形:的监:测并对水《土流失的变化趋【势及造成的危害进】行分:析评价为水土流失】的预防和治理提【供依:据
: 第二十条 水文!机构应当《建立健全突发—性水量变化和水体】污染事件应急监测体!系编制应急监测预】案
《。水量发生《变化可能危及防【汛、:用水安全《或者水质发生变化】可,能导致突发性水【体污染事件的水文】机构应当启动应急监!测预:案进行跟《踪,。监测和调查并—及时将监测、调查】情况报告同级人民政!府防汛抗旱指挥机】构、:水行政主管部—门和环境《。保护、?海事及其他相关主】管部门
第二十!一条 水文信息【按照下列规定—发布
《 ,。(一)水情预警【由省水文机构按照】管理权限向》社会:发,布;其中重大水情预!警需经省人民政府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】审核;
(【二)雨情《、水情?、洪水预报由水文机!构按照管理权限向社!会发:布;其中重》大灾害?。性,的洪水?预报和旱情》信息需经同级—。人民政府防汛—抗旱:。指挥机构审核;
!。 (三)水资源公】报由:水行政主管部门【按照:管理权限向社—会发布
—第二十二条 广播】、电:视、报刊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】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!防汛抗旱要求及时播!发、刊登水文—。。。情报预报并标明发】布机构?和发布时《间,
, 第?四章 资料》汇交与管理
— 第二《。十三条 水文—监测资?料实行统一汇—交,管理制?度汇:交,的水文监测资料包】括按照水文技术标准!获取的原始资—。料,和整编资料省—水文机?。。构,负责全省《水,文监:测资料的收集—、处理和《汇编工作
—。 第二十四条 国】家基本水文测站、】专用水文测》站和其他水文监测】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水!文技术标准》整编水文资料于【每,年的三月底前按【照资料管理权—。限将上一年》度的水文监》测资:料向省水文》机构汇交
【设区的市、县(【市、区)人民政府】。水行政主《管部门对取水户取用!水情况的监测—资料应当于次年【一,。。月,十,日前向省《水文:机构汇交《
, 资料汇交单【位应当对资料—的真实?性、可靠性》负责不得伪造—、毁坏?水文监测资料
!第二十?五条 水文机构应】当妥善管理水文监测!资料并根《。据国:民经济和社》会发展需要》进行加工整理形成水!文监测成果予以刊印!
省《水文机构《应当建立水文数据】库实行?水,。文,监,测资料共《享制度
第【二十六条 基本水】文监测资《料应当依法》公开但属于国—家秘密的除》外,省水文机构应当建】立水文监测资料平】台为公众查询提供便!利
国家机关】。。决策和防《灾减灾、国防建设】、公共安全、环【境保护等公》。益事:业需要使用未—公开的水文监测资】料和成果的》应当无偿予》以提:供
: 第五章 保障措!施
第二十七】条 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应当【将水文事业》所需经费列》入本:级财政?预算:重点支持水》文,测站的运行、维护、!管理:和水:文站网技术改造及】恢复因自然灾害造】成毁坏的《水文监测设施
【 根据工作—。需要水文机构可以采!取向社?会购买服务的方式保!。障水文监测活—动的正常开展—。
第二十八条】 水文监《测设施和监》测环:境受:法,律保护?任何单位和个—人不得侵占、毁【坏或者擅自移—动,、使:用水文?监测设施不》得干扰水文监—测活动
第二】十九条 未经批准】任何单位和个—人不得迁移国家【基本:水文测站;因工程】建设确?需迁移的建设单位】应当在建《设项目立项前报经】对该水文测站有管理!权,限的:水行政主管部—门批准所需费用由】建设单位承》担,迁移期间水文机构应!当采取应急》措施保?持水文监测工作的连!续性
第—三十条? 县级人民政府应】当按照下列标准【划定水文监测环境保!护范围并在》保,护范:围边界?设立地面《标志:
(《一):水文监测河》。段周围?环境保护范围沿河纵!向以水?文,基本监测《断面上下游》各,不小于五《百米、?不大于一千米为边界!。。;沿河横向以水文】。监测过河索道两岸固!定建:筑物外二十米为边】界或:者根据河道管—理范:围确定
》 (二)水文监测】设施周围环境保护范!围以监?测场:地周:围三十米、其—他,监测设?施周围二十米—为边界
第【三十一条 禁止在水!。文监测环境保护【范,围,内从事下列活—动
? (一)种植树木、!高秆作?物堆放物《料修建建筑物设置障!碍物停靠船》只;
(二)】取土、挖砂、采石】、淘金、《爆破:、,倾倒废?弃物:;
《(三:)在监测断面—取水:、排污在过》河设备、气》象观测场、监测断面!的上空架设线路;
! (四)其他危害!水文:监测设施安全、干扰!。。水文监测设施—运行:。、影响水文监测结果!的,活动
第三十二!条 在国家基本水】文测站基本水—尺断面上《下游各?二十:千米(平原河网【区上下游各十—千米:),河道管理范》围内新建、改建、】。扩建下列工》程可能影响水文监】测,的建:设单位应当》采取相?应措施在征得对【该水:文测站有管理—权限:的水行政主管—部门同意《后方可建设
— (一《)水工程《;
(二)桥】梁、码头和其他拦】河、跨河、》临河建筑物、构【筑物或者《铺,设跨:河管道、电》缆;
》。(三)其他可能影响!水文监?测的工程
》 因工程建设致】使水:文测站改建的改建】费用由建《设,单位:承担
《 ,第三十三条 在通航!河道或者《桥梁上进行水文【监测作业时应当【设置:警示标志过往船只、!车辆:应当减速避》让公安、交通运输等!部门应当予以协助
! 第三十四—条 水文站网建设】所需:土地应当依据水【文测站用《地标准依法》办理用地手续
】 水文?测站、水文监测设施!占用:的土:地尚未确权》的,由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依法确权划!界核:发土地?使用权证《书
《第六:章 法?律责任
《。 :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!办法规定《的行为法律、法规】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!其规:定,;法律、法规未规定!法律责任的依照本办!法的规定执行—。
: 第三十六》条 违?反,本办法第三十一条】规定:在水文监测》环境保护范围内【从事危?害,水文监测设施安全】、干扰?水文:监,测设施运行、影【响水文监测结果的活!动的由有管》理权限的水行政【主,管部门责令停止【违法行为限期—恢,复原状或者采取其】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!百元以上三千元以】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!处三千元以上—一万元以下罚款;】。构成违反治安管【理行为?的依法?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!构,成犯:罪的依?法追究刑事责任
! ,第三十七条 —县,级以上人民政—府水行政主》管,部门、水文机构及】其工作人《员违反本办》法规:定玩忽职守、滥【用,职权、?徇私舞弊的对—直,接负责的主管人【员和其他直接责任】人员依法《给,予处分;构成犯【罪的依?法追究?刑事责任
第】七章 附 则—
第三十—八条 本办法自【2015年1—0月1日起施行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