咸宁市市政公—用设:施,移交管理办》。法,
第一》条 为?规范市政公用设施移!交行为?改,。。进市政?公用设施服务质【量提高城市》管理运营水》平依据城《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!桥梁:检,。测和养护维修—管理办法建设—工,程质量管理条例等】法规规?章,结合我?。市实际制定本办【法
? 第:二条 本市主—。城区内市政公用【设施移交及》其监督管理活动【适用本办法
第!三条 本办法所称市!政公用设施是指【政府投资新》建、:改建、扩建的城市道!路设施、城》。市桥:梁隧道设施、城市】排水设?施、城?市照明设施、市【容环卫设施、园林绿!化设施、城市供水】设施、城市燃气设施!、,城市公共客运—交通设施、》城市防洪《设施、?防空:设施以及其他市政】公用设施《
本办法所称市!政公用设施管理部】门是指城市管—理、住建、公安【、交通运输、水务】、人防、《民政: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!的设施维护管理责任!单位
第四【条 发改委》。负责市政《公用设施建设—项目移交的组织【工作财政部门—做,好,市政公用设》施监督管《理相关工作并建【。立相应?的资金投入和保障】机制市政公》用设:施行政主《管部门负《责,各,自职责范《围内市政公用—设,施移交?的监管工作》并对接?管责任?单位的后续管理【维,护工作进行监管
】 城市管理—执法部门《负责城?市道路、城市桥隧、!环卫、?照明、排水(雨【水)、公《共停车位(》场)、隔离护栏、】站前广场、城市家具!等设施?的,移交工作;住—建部门?负责园林绿化、【城市供水、城市燃气!、排水(污》水管道、污水处【理厂:、提升泵站》)等设施的移交工作!;公安部门负责【辖区内城市道路交】通标志、标线、信】号灯等?交通安全管理设施】的移交工作;交通运!输,。部门负责《站台:、公交?车场等城市公共客运!交通设施的移交【工作;水务部门负】责水闸?、堰坝等防洪—调蓄和水《工建筑物《上桥梁设施的移【交工作;人防办负】责防空设施的移交】工作;民政》部门:负责街道路牌的【移交:。工作市人民政府对】于部门职责进—行调整的移》交主体和范围相应】调整城市管》理、住建、》公安、交通运—输、水务、人防、】民政部门所属的设】施维护管理》责任单位按》照各自职能》范畴负责具》体实施相应的市政】公用设?施的接管工》作
《规划、国土等—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!自职:责协助做好市政公】用设施移《交相关?工作
?。 第?五条 建《设单位应当明确【。项目:建成后是否移—。交,给市政公用设施【管,理部门需《要移交的《应当在市政》工程开工前向接【管单位办理登记手】续并:在市政公用设施建设!。的规划、设计(【设,计变更)、验收等】环节征求市政公用】设施管理部门意见】市政公用《设施移?。交必须符合》以下条件
【(一)符合城市规划!和相:关设施?专业:规划:及设计规范要求【手续:。齐备;
(二)!设施整体完工且【满足使用安》全和功能要求;
! (三)《与接管单《位订立质量保修合】同;
(四【)工程图纸资料完】。整;
(五)】设计配套附属设施符!合,设置标准且齐全完备!;
(六)采】用新技术《、新材料的市—政公:用设:施提供养《护作业指导》资料:;
(七—) :。完成:接,管单位关于》质量及使用功能【方面:合理:的整改要求经发改】委、市政《公用设施行政主【管部门?、,财政部门《、建设单位、有资】质的质量监督—机构以签《。字,盖章形式确认—验收合?格,不存在安全》隐患具备运》。行和养?护条件;
(八!)符合接管单—。位按规定提》出的其他合理条【件如行业《规范等
—排,水(雨?水、污水、供水)】管,网、:排水泵?。站及桥隧、地—下通道等系统性综】。合性设施《经验收合《格试运行一》年后运转正常、【满足使用功能的方可!办理移交试运行【费用纳入工》程预算
园林】苗木、绿《地设施经《验收合格养护—一年后?。复验合格的》方可办理移交—
, , 不属于系统性【综合性设施》和,园林苗?木、绿地设施的【市政:公用设施竣工—。。。验收后一《年,内未移交的建—设,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!的质量监督》。机,构,重新做出《质量鉴定达》。到要求的方可办理】移交
《 第六条 具—备移:。。交条件的建设单【位需向?市政公?用设施行《政,主,管部:。门提交咸宁市—市政公用设施建【设项目移交登—记,表和设施基础资料登!记表内容包含工【程名称、位置、立】项编号; 工程【。决算; 建设—、施工、监理、【设计单?位名称; 开—工、完工日期;【 申请移交设施的内!容及数?量市政公用》设施基础资料—包括市政工》程情况说明(含【设施名称、位置【、设计标准、结【构、数量(长—度、面积)》、管:道内视资料、—附属:设施等相关技术【参数和材料绿—。。化苗木的品》种、规格、数量、面!积等);工程设计图!纸;工程竣工图纸;!工程竣?工验收备《案证(表)等
!第七条 符》合以上第五条及第】六,条,的建设单《。位应当在《项目竣工验收环【节与市?。政公用?设施管理部门同步办!理移交手续发改委、!建设单位《、市政公用》设施行政《主管:部门及所属管理养护!责,任,单位、财政部门在市!政公用?设施交接表》。。。上盖章签字》确认:
市《政公用设施交—接表应当载明下列】内容
(—一)建设单位、接管!单位名称建》设,、施工、监理、【设计单位名》称和资质;
— :(二)市政》。工程情况《说明:(,含工程设《计图纸);
【。 (三)立》项批复、竣工财务决!算批复、《征地协议等相—。关明:细材料?;
(四)工程!质,量保修?。。合同;?
(五》)工:程竣工?或交工图纸(—纸,质和电子文档)【。;
? (:六)需要约定的其】他事项
第八】条 市政公用—设施移交文件—签署前由建》。设单位负责》。养护管?理所需经费由—建设单?位承担;市政公用设!施移交文件签署之日!起由: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!。门负责养护管理养】护管理?经费由财政纳—入部门预算移—交文件另有约定的除!外
? 市政公《用设施管理》部门应当在签署市政!。公用设施移交文件】后,一个月内将》。当年移交后所—需维护管理经—费报同级财政部【门审:核,财政部门根》。据移交文《件和评审结果为【接管:单位追加《。。当年维修《养护计划所需—经费从?移交之日起》计算财政部门应当及!时安排?和拨付日常维—护费用?确保市政《公用设施《管理维护工作正【常开展?
第《九条 市《政,公用设施工程项【目严格执行》质,量保修?制度质保期》时限: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!市政公用设施—移交:后在保修期内—建,设单位应《。当按照?建设工程质量—管理相?关,规定及合同约定承担!质量:。保修责任出现工程】质量问题的》市政公用《设施管理部门应当通!知建设单位并告【知发改委建设单位应!当对设施进行—维修:发改:委应当督促建设单位!及时履行维修责任逾!期未修的接管—单,位可以自行组织维修!所发生的费用—由,。。建设单位从》施工单位工程质【保金中支《。付,不足部分由建设单】位承担
第【十条 建设单位和市!政公用设施管—理部门在市政公用设!施移交中发生争【。议的应当协》商解决?协,商不成?的由:发改:。委组:织相关单位》协调协调不》成的由发改委—报本级人民政府【决定
? :建设单位、接—管单位、施》工单位?要,按照国家相关法【律、法规《、规范?。、标准?及本办法要》求及时办理》市政公用设施建设】项目的?验收备案、质—量,整改和移交接收手】续发:改委应加强监—管对移交接》管中:违规行为《进行查处和通—报批评并《报同级监察部门【进行行政问责—
第《十,一条 本办法自公】布之日起实》施在此之前已竣工验!收,合格但未完成移【交手续的市政—公用设施项目应当】自,本办:法施行之日》起六个月内》按照:本办法?规定办理移交手【续
《。各县(市、区—)和咸宁高新区【参照本?办法执行
咸宁市】市政公?。用设施建设项目【移交登?。记表: ,
市 政 公 】。用, 设 施 》交 接 《表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