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孝感中心《城区户外广告和【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!  :第一章   —总则 ?  :第一条  》。 为了?加,强城市户外广告和招!牌设置?管理维护《。。市容整洁美观—依据:中,华人民共和国广告】法、城市市容和环】境卫生管《理条例、湖北省【户外广告管理实施办!法,等法律?、法规、规章的规定!结合本市实际—制定本办法  【 第二条 》  孝感中心城区(!以孝感市城市—总体规划中心—城区用地规划图所】确定的?区域为准)范围内户!外广告和招牌的设】置管理适《用本办法   第】三条  《 本办法所称户外】广,告设置?是指以发布商业【性或公?益性广告为》目的:利用户外场所、【建(构)筑》物等设置广告的行为!包括   》(一)利用公有【。、自有或他人—所有的建(构—)筑物、场地、空间!等设置路牌、霓虹灯!。、,电子显?示屏、?电子翻板装》置、灯箱、实物【模型、布《幅以及?张贴广告的》; :  (二)》利,用,交,通,工具(?城市公交车、—出租车除外)、城市!高架轨道、水—。。上漂浮物、升—空器具设置、—。绘制:。、张贴广告的; 】  (三)利用城市!空间:采取声光电》等技术手段发布广告!的;:   ?。(四)以其他形式】在户外?设置、悬挂》、,张贴广?告的 ?  本办法所称招牌!设置是指《机关、团体、企事】业单:位和其他组织—或个人在经》营地、办《公地设置表明单【位名称、《字号、标《识的标牌《、灯箱、霓虹灯【、文字符号的行为 !  第四条   户!外广告设置应当遵循!统一规?划、统一管》理的:。原则  《 第五条   市城!市管理行《政,主管部门是孝感中心!城区:户外广?告和招牌设置的主】。管部门?负责户外广告和招】牌设置的监督管理】及综合协《调   工商—行政:管,理部门负责广—告内容的审查、【登记和?监管工?作   建设、【规划、民政、—。公安、安监》、财政、交通、【房,产、:气象:等部门?。应根据各《自职责协同做好【户外:。广告设置管理工作】   ?第六条 《  设?置户外广告和招牌】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!划和户?外广告设置专—项规划?及技术规《范、市容标准—要求与周边》环境相协调   户!。外广告和招牌—设施应当牢固、安】全不影?响建(构)筑—物,本身的功能及相邻建!(构)?筑物的通风、采光】不妨碍交通和消防安!全   户外广告和!招牌设?施应当符合节能【和环保要求提倡户外!广,告和招牌设》。施采用新技术、新材!。料、新工艺》   第《二章 规划设置 】  第七条   市!城市管理行政—主管:部门应当会同市规】划、建设《。。、工商?、公安、交通—等相关部门根据城】市总:体规:划编:制户外广告》设置专项规》划和户外广告、【招牌设置技术规范】报市人民政府—批准后?实施   户—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!、户外?广告和招《牌设置技术规范是户!外,广告和招牌设置、审!批,、,监管的?依据   》第八条   —。市城市管《理,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当,。公示户外广告设【置专项规划、户【外广告和招牌设置】技术规?范以及违法》设置户?。外,广告的信《息方便设置人、【利害关系人》。、社:。会公众查《询和:监督   第九【条   禁止以下】形式的户外》广,告  ? (一)灯杆广【告;  《 (二)彩旗、道】旗广告;   (】三)布幅、条幅、横!幅,广告:;,   (四)利【。用低劣材料制作的】简易广?告;   (五【),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】禁止的其他》形式广?告   《。第十条 《  禁止在以下区】域和设施上设—置户:外广告和招》牌,。   (《一,)城市桥梁、供水】排水、供气供热【供电:、公:园绿地、城市防洪大!堤等城市区域和【公用设施;   (!二):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!识设施; 》  (三)》违法:违规建(构)筑物】(包括各类占道棚亭!设施)及危房;【   (四)—国家机关、军事【机关、学校、—各类博物馆》、纪念馆、标志性建!筑、文物保》护单位、风貌—建筑保护《区、居民《区的建筑《控制地带和风景【名胜区核《。心景:区(:招牌除外);—   (五)临街建!筑物的窗户、—。阳台、?。墙面;   (【六)残疾人》专用设?。施,;   (》七)横跨城》市道路空间; 【  (八)法律、】法规、规章和市人】民政府禁止》设置的其它区域和设!施   第三章  ! 审批管理》   第十一条 】  设置户》外广告设置》人应当向城》市管理行政主—管,部门申?请户外广告设置证】再到工商行政管【理,部门申?请户外广告登记证未!。经批准任何单—位或个人不得设置】户外广告设施—发布户外广》告   第十二【条   招》牌应当严格按—照招牌设置技术规】范,设置 ?  招牌内》容超出本单位名【称、字号、标识或者!附,带商业内容的—或者设置地》点不在本单位—经营:地、办公《。地的或者外形—尺寸超过《招,牌设置?技,术规范的《均视:为户外广告设置【人应当依本办法要求!办理户外广告审批】手,续   第十三【条 :  申请设》置户外广告应当向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!门提:交下:列材料   (一】)户外?广告设?置申请表; —  (二)户—外广:。告设施白天和夜【间实景效果图—;   (三)设置!户外广告的场—地、:。建(构)筑物、设施!的所有权、使用权】证明文件;   (!四)法?律、:法规、规章规—定提:供的其他《材料:   ?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!还应提供由具有资质!的专业?设,计部门设计的结构】设计图、施》工说明书《  : 第十四条  【 城市?管理行政《主管部?门,应当对户外广告【。设置申请人提交的】申请材料进行审查、!勘察并?自受理?之日起5个工作日】内作:。出是否批准的决【定对符合设置要求】的颁:发户外广告设置证】并将审?批,信息向社会公—示;:对不符合设置要求的!不予批准并书面【说明理由  —。 涉及?相关部门前置审【批的:。由,城,市,管理行政主管部【门出具并联审批联系!单并将相关报批资】料发送相关》部门各相关部—门应及时审核—并,将审批?意见按?规定要求及时—报城市管理行政主】管,部门 ?。  第十五条  】 依:法取得户外》广告设置证的申请人!应当持户外广告设置!证和:其他:有关材料向工—商行政管《理部门?申请办理户外广【告登记?证 — , 户外?广告登?记证批准的》发布期限应当在户】外,广,告设置证批准—的设置期限》内,   第十六条 】  :各类展销(》览):会,、交易会、博览会】、定:货会等需设》。置临时性户外—广告:的应依本办法规定办!理户外广《告审批手《续   第十七【条,  : 户外广告设置证】批准的设置期限  ! ,(一)一《般户外广《告不超过3年;【。   (二》)大型户外广告【不超过5年;   !(三)电子显示牌】(屏)不超过6年】;   (四)【临时性户外广告一般!不超过3日 —  第十八》条   利用—城市公共《设施:、公共?用地、公共场—所,和公共产《权的建?(构)筑物等城市】公用资?产,设置户?外,广告的由市城投公司!牵头制定招标、拍】卖方案并报请市【人民政府批准后【组织实施拍卖收入作!为市:级政府非税收入【纳入市财《政拍卖纯收益作【为政府?资本金划《入市城投公》司   个人、【私人企?业和其他组织拥有】的场地、《建(构)筑物按【规划可?用于发布户外—广告的由市》城投公?司与产权人协商【。有偿取得户》外广告发布位使【用权后再统》一组织实施招标【和拍卖 《  第十九条 【  公开拍》卖,或招标户外广—告位使用权均—应在市?公共资源交易中心】按,。。其管理规程进行【参加招标或拍—卖对象必须具备户外!广,告经营资格   第!。二十条   通【过招标、拍卖等方】式取得户外广告设置!权的户外广告设【置权不得私》自转让任何单位和】个,人不得再以任何形式!向其收取《场地费和占用费【   第四章 【公,益广告   第【二十:一条   广告主、!广告经?营者、广告》发布:者有义务进行—社会:公,益宣传发布公益广】告需征用广告位时】广告主?、广告经营》者、广告发布者【须无偿予《以配合   —第二十二条》。   公益广—告应:当与户外广告同步】。规划同步实施户【外广告应安排不少于!5%的广告》位或广告发布时间用!于发布公益广告  ! 第二十三条  】 户外?广告:位,不得空置空置时间】超过15日》的应当以公益性【广告补?充版面   第【二,十四条 《。  因公益宣—传需要发《布户外公益广告【的由城市管理行政】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公!益广告设置发布所需!费用由公益广—告发:布单位承担   】第五章 《  设置《规定  《 第二十《。五条  户》外广告?设施的设计、制【作和安装应》。当符合国家规定【的技术质量》和安全?规范标准   第】二十六条   户】外广告和招牌设置人!应按批准或告—。知的项目、规格、】内容、形式及安全】措施等?在规定的期限—内设置户外》广,告和招牌   大型!户外广告应在竣工6!0日内组织设计、】。施,工、工程管理等【有关单位对工程质量!进行竣工验收并在竣!工验收合格后5【。个工作日《内将相关施工监理报!告和竣工验收报告】等资料报审批部【门备案   第【。二十七?条   已》批准:设,置的户外广告应【当在右下方》醒目位?置标注批准文—号、设置人、使用期!限(霓虹灯广告除外!) :  第二十八条  ! 户外广告设施【应当自审《批之日起《30日内设置户【外广告设置期满需延!长设:置时间的《应,于期满30日—前向:原审批部门办—理延期手续;通【。过招标、拍卖等【方式取得户外广告】设置:权的设?置期满后应当重新】组,织招标、拍卖;临时!性户:外广告不得申请【延期  《 第二十九条  】 户外广《告设置期《满未申?请延期或《延期申请未或—批准:的,设置:人应当于设》置期满之日自行拆除! ,  :招牌设置人》搬迁、变更、—。歇业、解散》或者被?注销应当于上—述行为?发,生之日自行拆除所设!招牌  《。 户外广告设施在批!准使用期限内因【。公共:。利益需要拆除的【城市管?理行政主管部门【。。应当书面通知—设置人?拆除并依《法予以补偿;设置人!拒不拆除的可以指定!单位代为《拆除  《。 第六章《 维:。护监管  》 第三十条》   设置人—是户外广告和招【牌安全管理的责任】人负责户外广—告和招牌日》常维护和管》理保证户《外广:告和招牌完好、安】全、美观并履行下列!管理责?任   《(一)遇大风、【暴雨等异常》天气情况或者其他影!响,公共安全《的,情形:应,当采: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!施; ?  (二)》户外广告和招—牌出现?画面:污损、严重褪色、字!。体残缺等《影响:市容市貌的应当及时!修复、?更,新或拆除《;   《(三:。)配置夜间照明【设施:的应当保持》照明设施功能完【好保持画面显示【完整出?。现断亮、《残损:等影响美观的情形应!当及时维《护、更换;   (!四)定期进行安全检!。测对有安全隐患可】能危及?人身:、财产安全的应【当及时修《复或:。拆除:;对以?金属结构《为,主体的户《外广告每年应—委托具有《。资质的质量》检,测机构进《行安全检测并向城】市管理?行政主?。管部门提交检—测报告;安》全,检测不合格的应及时!整改并达《到,安,全要求?;   《(,五)法律、》法,规,、规章规定的其他责!任   第三十一】条   城市—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!。当加强对户》外广告和招牌设施】的,监督检查发》现户外?广告和招牌设—施存在安全隐—患或者?影响市容市貌—的应当责令设置人】限期整修   第三!。十二条  》 工商行政管理【部门应当加强户外】广告内容及资质【的日常监督和管【理依法查处未—办理户外《广告登记证擅自【发布户外广告等违】。。法行为   第七章!。 法律责任   第!三十三条 》  :违,反本办法的规—定设置户《外广告和《招牌的由城市管理行!政主管?部门、工商行政【管,理部门等《职能部门依法予以处!理   第三十【四条 ?  户外广告和招】牌设施倒塌、脱落】造成他人《人身或财《产损失的设》。置人应依法承担相应!的法律责《任  ? ,第,。三十五条  — ,国,家机关工《作人员在户外广告】和,招牌设置管》理工作中《不,履行法?定职:责或者玩忽职守、滥!用职权、《徇私舞弊的》对,相关: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予!以处理   —第八:章   附则  】 第三十六条  】 ,本办法有效期5年自!。2013年1—0月1日施》行至20《。18年9月30日自!。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原!孝感市区户外广告设!置管理暂行》办法(?孝感政规〔20【09〕5号)同【时,废止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