鄂州市污水处理管】理暂行办法
! , 第一?章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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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一条为加强】全市城?乡一体化《。污水处理《管理:保障污水处理设【施安全运行防—治水:污,染和内涝灾害—。保障公民生命、财产!安全:和公共?安全根?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】水污染防治法城镇】排水与污水处理条】例湖北省水污染防】治条例湖北》省城市污《水处理费征》。收使用暂《行办法等有关法律、!法规:的,规定结合《。。本市实?际制定本《办法 ?。
《 :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!本,。市,行政区域《内污:水处理?设施的规划、建设及!污水处理设施—的运行、维护和管理!。
: 》。第三:条本办法《所称污水处理是【指为使污《水达到排《入某一水体或再【次使用?的水质要求对—其进行净化》的过程
! 本办法所称—污,水处:。理设施?是指城镇污水—处理厂(站)—、,农村村湾污水处理】。泵站、污水收集管网!、污泥处理处置【设施、污水提升【泵站及其他附属【。设,施 :
, 第四【条水行政主管部门为!本区:域污水处理主管部】门负责对本市污水处!理设施的建设规划、!运行和管理
】 城乡建设】主管部门负责—对污水处理设施建】设过程进行监—督管理并协助—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建!设的相?关工作
》 , 《环境保?。护主:管部门负责对—。污水处?理设施出水水质进行!监督管?理
》 , 各区《人民政府、开—。发区管?委会:和街道办事》处负:责本辖区污水处理】设施建设的》土地征收、补—偿安置和相关协调】工作:
: : 第五》条规划、城管、公安!、国土资源、物【价等有关部》门,按,照各自职责协—助,做好污水处理—管理:工作
【。 第二章规划与建!设第六条《城乡污水应当—进行集中处》理各级?人民政府《(开发?区管委会)应当按】照属地?管,理原则将保护—城乡水源《和防治?城,乡水污染纳入—土地利用《。总体规划《和城乡建设规—。划建设和完善城【。。乡,排水管网有计—划地建?设城:乡污水集《中处理设《施加:。强城乡水环境的【综合整治
— , 第七—条市水行政主管【部,门应当会同市发改、!规划、?城建、?环保、国土资源等】有关部门《依据土地利用总体】规划和?城乡:总体:规划:。编制城乡《污水:处,理,专项规划报市—人民政府批准—后组织?实施并报上一级主管!部门备?案
》 第八条各区人!民政府(开发区管委!会):应当按照城乡污水处!理专项?。。规划制定年度建设】和改造计划并组织】实,施
》 第九条城乡污!水处理?。。设施:应当:统一:规,划、配套建设、【有偿使用执行“节】水、减?污,、,净化、再用”的技术!政策:城,乡污水处理实行点】源,治理与集中处理相结!合以集中处理为主】的原则
— ? 第十条城乡—。污水处理《专,项规划确定的污水处!理,设施建设用地不【得擅自?改变用途《;未建?。或者已建但》未达到国家》有关标准的应当按照!年,度,计划进行《新建、改《。造提高城乡污水处】理能力
— 第十—一条污水处理—设施建设模式由市】。、区人民政府(开发!区,管委会)根据实际情!况依:法确定对经确定【的建设模式按法定】程序:报批后根据实际情】况由相关部》门组织实施 —
第十二!条乡镇污水处—。理设:施,的建设?规模应?当根据当《地人口、不同居民类!。型及经济发展—状况合理《确定其?中生活污水按城镇常!住人口人均日生【活用水参考量—90-12》0升、农村按人【均日生活用水参考】量80升产生—。的污水量《计算生产废水—按,。经达标处理后排放到!市政污水管网的污】。水量计算
— 》污水处理厂规模按】近期需要设计—预留远期规划用地;!管网:设,计应包括《主干管、《支,管网与入户管网
! 《 第:十,三条市、区人—民政府(开发区【管委会?)应当加《强污水处理配套管】网建设和已建污水处!理设施的达》。标升级?改造工作将》城市污水处理管网等!配套工程纳入市政】道路工程同步—建设范围做》。到同步规划、同步】设计:、,同步建设、》同步验?收实现城乡生活【污水处理《全覆:。盖
《。 第十四条】污水:处理:设施建?设工程竣工后建【设单位应《当依法?组织验收经验收合】格后方可交付使用】未经验收或者验收】不合格的该建设项】目不得投入》生,产或者使用
】 建》设单位应当自—竣,工验收?合格之日起1—5,日内将竣工》验收报告及》相关资?料报市城市》建设档案馆备案
! 第十【五条污水处理设施】的竣工验收标准和程!序按照?房,屋建筑和市》政基础?。设施工程竣工验【收,备案:管理办法的相关【。规定执行
【 第》三章运行《与管理第十六条污】水处理设施建设【完成:。或建设运营合同【。期满后符合交—付使用条件的由【市,水行政?主管部门按照国有资!产处置?相关规?定交由市水》务集:团统一运行及管理】
【第十七条《。市水务集团》负责运行《及管理的《污水处理设施—委托第?三方运行《和管理污水》处理设?施的须经市水行【政主管?部门同意市水务集】团,应当与被委》托,人签订维护运—行合同明确双方【权利义务
】 , 第十《八,条污水处理设施【运,行管:理单:位应当依照法律法】规及有关规》定运行和管理污水处!理设施履行运—行管:理责任保障设施安全!运行建?。立污水处理设—施维护运行台账【。。定期向?。社会公开有关维护】运行信息并接—受水:行政、环境保护【等有关部门和社会公!众的监督《
? : 第?十九:条市、区水行—政主管部门开发【区水务受《托管单位应当委【派监管?员对:辖区:内污水?处,理设:施的维护运行实施】现场监督管理监【管员应当《依据法律法规及有】。关规定认真履行污】。水处理设施维护【运行监管《职责
】。 第二十条实—行污水处《理设施维护运行【考核制?度考核采取定期检】查和不定期抽查方式!。进行:市水行政主管部门】每年不少于2次定】期检查不定期—抽查:结合日常监管工【。作随机进行》
《 第二十—一条实行污水处【理信息集《中报送制《度污水处理设—施建设、运行、管】。理的:。数,据记录?应当纳入区域—乡,镇生活?污水治理信》息管理平台各级【水行政主《管,。部门、?开发区水务受—托管单位《对数据记《录情:况每:年,进行不?少于2?次的:定期检查 》
第【二十二条污水处【理设施运行》管理单?位不得?。。擅自停运《污水处理《设施因检修、维【护或突?发事故等原》因需:要停运或者部—分停运的需及—时向市?。水行政、《环境保?护主管部门报告并采!取措施减少不利【影响各级水》。行政:、环境保护主管部】门,应及:时核:查,处理恢复《污水处理《设施正常运行 【
第二十!三条污水处》理设施?运行管理单》位,应当制定本单位的】。应急预案配》备必要的抢险—。装备、器材并定【期组:织演练
! ,对,于因突发事件造【成污水处理厂—全部或部分停运的污!水,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单!。位应当?立即启动安全运【行,应急预案在2小【时内报?告市水行《政部:门和环境保护主【管部门
】 :第二十四条污水处理!设施:运行管理单位—或者污泥处》理处置单位应—当安全?。处理:处,置污泥保《证处理处置后的【污泥:符合国家有关标【准对产生的污泥以】及处理处置后的【污泥:去向、用途、—用量等进行跟踪、记!录并分别《向属地水行政—主管:部门、?环境保护主》管部门报告任—何单位和个人—不得擅自倾倒、【堆放:、丢弃、遗撒污泥】
第】四章水?质监督及管理第二】十五条水行政主管】部门应当按照流【域管理规定核定【污水处理设施所【在水域的纳污能力并!向环境?保护主管部门—提出该水域》的限制排《污总量意见》
【第二十六条市水行政!主管部门应》当对: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!运行:。情,况进行监督和考核】并将:监督:考核:情况向社会公布污水!处理设施建设—及运行管理单位【和有关人员应当予以!配合
】 第二十七条污水】。处,理设施?运行管理单位应【当按国家规定—安装进出水在线监测!系统并为《。其,安全运行提供保【障条件按照国家有】。关规定检《。。测进出水水》质并向?市水行政主管部门、!市环境?保护主管部》门报送相关信息【
第二!十八条污水处理设】施处理后的出水【应当符合国》家和地方规》定的排放标》准不得超标》排放
【 , 第:二十九?条污水处理设施【运行管理单位—发现进水《水质和水《量发生?重,大变化可能导致出水!水质超?标时应当立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!并,向市:水行:政主管部门、市环】境保护主管部门【报告:
: ? :市水行政主管部【门、市环境保—护主管?部,。门接到?运行管理单位—的有:。关报告后《应当及时核查处理 !
:。 第》三十条污水》处理:设施工艺选择应当】符合国家和》地方对污水排—放标:准的:。。要求择优采用工程造!价低、运行费用少】、运行维护简单的】污水处理工》艺
《 第三十【一条鼓励污水处理】再生利?用工:农业生?产、城市绿化、道】路清扫、《车辆冲洗、建筑【施工以?及生态景观》应当优?。先使用再生水—;农村污水尾水经利!用系统达标后可用于!农田灌溉等
! 第五章—资金筹集及征收【。管理第三十二—条市、区人民政【府(开发区》管委会)及其部门】应当通过财政—预算、积极争—取,。上级部门各项专【项资金等多种—渠道筹集《资金:统筹:安排污水处理设【施,及配套管网》建,。设提高本辖区—污水收集率和处理】率, ,
第【三十三条鼓励采用】政府和?社会:资本合作模》式(PPP》)、:委,托,经营和?。管理等多种形式【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投!资、建设和运行【污水:处理设施
! 社会资本—参与污水处理—厂建:设的建设资金按照】政府方与社会—资,本方的合同约定筹措!市、:。区人:民政府(开》发区管委《会)可以按照财【政分级原则对项目】收益不足部分和资金!缺口纳入财政预算】予以补贴
! 第三十》四条污水处理厂已经!建成并交付使—用的应当征》收污水处《。理费;污水》处理厂建设项目【可行性研究报—告已经批《。准,或者污水《处理厂已经在建设】中的可?以依:据,相关规定《。开征污水处》理费:但应当在《开征之日起3—年内建成污水处理】。厂,并经:。验收合格交付使用】
? : 第?三十:五条污水处理费的】征收标?准原则上按照覆盖】区域成本并》合理盈利《的原:则确定由市》价格主管部门—会,同水行政、财政、审!计等相关部门—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!。府批准执行 —
《 , ,第三十六条市—水行政主《管部门应当严格按】照财:政部污水处理—。费征:收使用办法的规【定征收污《水处:理费确保将污水【处理费征《缴到位
】 严?禁对:企业违规减免或【者缓征污水处理费 !
—第三十七条》城市规划区》、重点建制镇规【划区范围内向污【水,集中处理设》施及排水管网排放】污,水的单位《。和个人应当缴纳污水!。处理费
》 已缴纳】污水处理费且排放的!污水符合污水集【中处理设施接纳【标准的不再缴纳排】污费
》 未向污水集!中,处理:设施及排水》管网排放污水的农】村地区居民不收取污!。水处理费
【 : :第三十八条市—水行政?主管:。部门可以委托市水务!集团对使用公共供水!的单位和个》人在收?取水费时一并代征】污水:处理费?
? 市》水务集团代》征污:水处理费的应当【及时足额《上缴代征的污—水处理费;款项应】当划转至财》。政专户不得隐—瞒、滞?留,。、截留和《挪用:
第三!十九条市水行政主管!部门应当根据污水】处,理设施运行考核【情况按期核定—污水处理费
】 财政部门】应当按照财政—国库管理制度有【关规定及时、足额向!污水处理设施—运行管理单位拨付污!水处理费《征收的?污水处理费不能满】足污水处理》设,施正常安全》运行需要的财—政部门应当给—予补贴?。
》 第?四十条污水处理设】施专项资金实—行,。。。。专账核算《财政、发改、—水务、审计》等部门应《。当,定期检查污水—处理费的征收—和使用情况依—法查处违法违规【行为
》 第六章法律!责任第四《。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!定,的违法行为其他【法律法规规章有【处罚规定的从其【。规定
《 第四【十二条污水》处理设施运》行管理单位违反本】办法:第二十三条之规【定擅自停止污水处】。理设施运行未—按照规定事先报告】或者采取应急—处理措施的市水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!正,给予:警告;逾期不改正】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处!10万元以上50】万元以下《罚款;造成》损失的依法承担赔】偿责任
! 第四十三条单位或!者个人违反本办法】。。规定:未按规定缴纳污水处!理费的由市》水行政主《管部:门责:令限期缴纳;限期缴!纳后仍拒不缴—纳的处应缴纳污【水,。处理费数额》1倍以上3倍以【下罚款?
第】四十四条从事—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、!运行、管理以及污】水,处理费征收》、使用、监督管理等!工作的有关部—门及其?工作人员在工作中】徇私舞弊、滥用职权!、玩忽?职守或涉《嫌犯罪的依》纪依法追究责任 】
》 第七章附则第【四十五条本行政区】域范:围以外的《城乡污水排放单位】和个人向《本,市城乡排水》设施排放《污水的参照本办【法执:行
? , 第四十六】条本办?法,自,2018年3月【1日:起施行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