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鄂州市污《水处理管理暂行【办法   》   第《一章:总则  》     —  :  第一条》为加强全市城乡一】体,化污水处理管理保障!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!行,防治水污《染和:内涝灾害保障—公,民生命、财产安全】和公共安全》根据中华《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!。治法城镇排水与【污水处理条例湖北省!水污染防治条例湖】北省城市污》水处理费征收—使用暂行办法等【。。有关法律、法规【的规定结合本—市实际制定本办【法  《 ,   第《二条:本办法适用于本【市行政区域内污水处!理,设施的规划、建【设及污?水处理设施的运行、!维护和管理   !   第《三条本办法所称污】水,处,理是指为使》污水达到排》入,某一水体或再次使】用的水质要求—对其进行净化—的过程 《      —本办法所称污水处】理设施是指》城镇污?水处理厂(站)、农!。村村湾污水》处理泵站《、污水收集管网、】污泥处理《处置:设施:、污水提升泵—站及:其他附属设施 】   ?  第四《条水行政主管部门】为本区?域污水处理主管【部门负责对》本,市污水处理设施的】建设规划、》。运行和管《理  《  :  城乡建》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污!水处理设施建设过】。程,进行监督管理并协助!做好污水《处理设施建》设的相关工作 【   ?   环境保护主管!部,门,负责对污水处理设施!。出水水质《进,行监督管理 —    《  各区人民政府】、开发区管委会【和,街道办事处负—责本辖区污水处理设!施建:设的土地征收、补】偿安置和相关协调工!作   》。。  : 第五条规》划、城管、公—安、国?土资源、物价等有关!部门按照各自职责】协助做好污水—处,。理管理工作 —      第【二章:规划与建设第—。六条城乡污水应当进!行集:中处理各级》人民政府(开—。发区管?委会)?应当按照《属地管理原则将保护!城乡水源和》防治城乡《水污染?纳入: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!城乡建设规划建【设和:。完善城乡排水管网有!计划地建设》城乡污水集中—。处理设?施加强城《乡水环境的综合整】治      第!七,条市水行政主管部】。门应当会同》市发改、规划、【城,建、环保、》国土资源等》有关部门依》。。据土地?利用总?体规划和城》乡总体规划编—制城乡污水处理【专项规划报市人民】政府批准后》。组织实施并报上一】级主管部门备—案    —  第八条各—区人民政《府(开发区管委【会)应当按照—城乡污水处理专项】规划制定年度—建设和改造计划并组!织实施     ! 第九条城》乡污水处理设施【应当统一规划—、配套建设、—有偿使用执行“节】水、减污、》净化、?再用”的技术政策】城乡:污水处理《实行点源治理与集】中处理相结合以【集中处理为主的【原则      !第十条城乡污—水处理专项规划确定!的污水处理设施【建设用地《不得擅自改变用途】;未建或者已建但未!达到:国家有关标准的应】当按照年《度计划进行新建、改!造提高?城乡污水处》理,能力  》    第十一条】。污水:处理设施建设模式】由市、区人民—政府(开发》区管委会《)根:据实际情况依—法确定对经确—定的建设模式—按,法定程?序报批后根据实际情!况由相?关部门组织》实施      !第十二条乡镇污水】处理设施的建设规】模应当根据当地【人口、不同居民【类型及经济发展【状况合理确定其中生!活污水按《城镇常住人口人均】日生活用水参考量9!0-120升、【农村按人均日生【活用水?参考量80升—产生的?污水:量计算?生产废水按经达【。标,处理:。后,排,放到市政《污水管网《的污水?量,计算    【  污水处理—厂规模按近期—需要设?计预留远《期规划用地;管网】设计应包括主干管、!支管网与入》户管网   【   ?第十三条市、区人】。民,政府(开发区管委】。会)应当加强—污水处理配套管网】建设和已建污—水处理设施的达标升!级改造工作将城市污!水处:理管网等《配套工程纳入市政】道路工程同步—建设范围做到同步】规,划、同?步设计、同步建设、!同步验收实现—城乡生活污水处【理全覆?盖 ?   ?  第十四条污【水处理设施建设【工,程竣工?后建设单《位应:当依法组《织验收经验收合【格后方可交付使用】未经验收或》者验收不合格的该建!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!。或者使用    !  建?。设单位应当》自竣工?验收合格之日起【15日内《将竣工验《收报告及相关资料】报市:城市建设档案馆备】案      第!十五条污《水处:理设施的《。竣工验收标准和程】序按照房屋建筑和市!。政基础设《施工程竣工验—收备案管《。理办法的相关规定】执行 ?   ?   第《三章运行《与管:理第十六《条污水处理设施建】设完成或建设运营】合同期满后符—合交付使用条件的】由市: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!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!定,交由市水《务集团统一》运行及管理  】    第十七条市!水务集团负责运行及!管理的污《水处理?设施委?托第三方运行和管理!污水处理设施的须经!。市水行政主管—部门同意市水务集团!应当与被委》托人签订维护运行合!同明确双《方权利?义务  》   ? ,第十:八条污水处理设施运!行管理?。单位:应当依照《法律法?规及有关规定运行和!管理污?水处理设施履—。行运行管《。理责任保障设施【安全运行建》立污水处理》设施维护运》行台账定期向社【会公开有《关维护运行信—息并接受《水行政、环境保护等!有关部?门和社会《公众的?监督  》    《第十九?条市、区水行政主管!部,门开发区《水务受托管单—位应当委派监—管员对辖区内污【水处理设施的维护运!行实施现《场监:督管理监管员应当】依据法律法规及【有关规定认》。真履行?。污水处?理设施维护运行监】管职责  —    第二—十条:。实行污?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行!考核制度考核—。采取定期检查—和不定期抽查方【式进:行市水行政》主管部门每年不少】于2次定期检—查不定期抽查—结合日常监管工作随!。。机,进,行  《    第二十【一条实?行污水处理信息集】中,报送:制度污水处理设【施建设、运行、管理!的数据记录应当纳入!区域乡镇生》。活污水治理信息管理!。平台各级水》行政主管部门、【开发区水务受托管单!位对:数据记?录情况每年》进行:不少于2次的定【期检查 》。。     第—二十二条污水处理】设施运?行管:。理单位不得》。擅自停?运污水处理设施因检!修,、维护或《突发事故等原因需】要停:运或者?部分停运的需及时向!市,水,行政、环境保护【主,管,部门报告并采—取措施?减少不利影》响各级?水行政、环境保护】主管部门应及时【核查处理恢复污【水处理设施正常【运行 《     第二十】三条污水《处理设施运行管理】单位应当制定本【单位:的,应急:预案配备必要的抢险!装备、器《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!    《  对于因》突发事件造成污【。水处理厂全部或部】分,停运的污水处理设施!运行管理单位—应当立即启动安全】运行应急《预案在2《。。小时内报《告市水行政部门和】环境保护《主管部?门 ?。    《 第:二十四条污水处【理设施?运行管理单位或者污!。泥处理处置单位【应当安全处》。理处置污泥保证处理!处置:后的污泥符合—国,家有关标准对—产生的污泥以及【处理处置后的—污泥去向、》用途、用量等进行】跟踪:、记录并分别—向,属地水行政主管部】门,、环境保护主管部】门报告?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!擅自倾倒、堆放【、丢弃?、遗撒污《泥      】第四章水质监督及】管理第二十五条水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按照流域管理规定核!。定污水处理设—施所在水域的—纳污:能力并向环境保【护主管部门提出该水!。域的限制排》污总量意见  】    第二—十六条市水行—政主管部门应当【对污水?处理设施《建设及?运行情况进行监【督和考?核并将监督》。考核情况向社—会公布污水处理设】施建设及运》行,管理单位和有关人】员应当予以配合 !     第二十七!条污:水处理设《施,运行:管,理单位?应当按国家规定安】装进:出水在线监测—系,。统并为?其,安全:运行提供保障—条件按照国家—。有关规定《检测:进出水水质》并向市水行政—主管部?。门、市环境保—护主管部门》报送相?关信息   【 ,。  第二十》八条污水《处理设施处理后【的出:水应当符合国家和】地方规定的排放【标准不得超标—排放 《     第—二十九条污》水处:理设施运行管理单】位,发现进水水质和【水,量发生重大变化【可能导致出水水质超!标时应当《立即采取应急处【。理措:施并向市水》行政主管部门、【市环境保护主—管部门报《告 ?     市水行】政主管部《门、市环《境保护主管部—门接到运行管理【单位的有关报—告后应当及时—核,。查处理  —  : , 第:三十条污水》处理设施工艺选择应!当,符合国?家和地方对污水排】放标准的要求择优采!用工程造价低—、运行费用》少、运行维》护简单的污水处理】工艺      !第三十一条鼓—励污水处理再生利用!工农业生产、城市绿!化,、道路清扫、车辆】。冲洗、建筑施工【以,及生态景观应当优】先使用再生》水;农村污水尾水】经利:。用系统达标后可用于!农田灌溉等  】    第》五章:资金筹集及征收管理!第三十二条市、【区人民政府》(开发区《管委会)及其部门】应,当通:。。过,财政预算、积极争】取上级部门各—项专项资金等多【种渠道筹集资金【统筹:安排污水处》理设施及《。配套管网建设提【高本辖区污水—收集率和处》理率:。      第三!十,三条鼓?励采用政府和社【会资本合作模—式(PPP)、【委,托经营和《。管理等?多种形式《吸引社会资》金参与投资、建设】和运行?污水处理《设施    【  社会资本参与】污水处理厂建设【。的建设资金按照【政府方与社会资本】方的合同约定筹措】市、区人《。民政府(开发区【管委会)可》以按照财政分—级原则对项》目收益不足部分和】。资金缺口纳入财政】预算予以补贴 【      第【三十四条污水—处理厂已经建—成并交?付使用的应》当征收?污水处理费》;污: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可!行性研究报告—已经批准或者污水】处理:厂已:经在:建设中的《可以:。依据相?关规定开征污水处理!费但应当在开征之日!起3年内《建成污水《处,。理厂并经验收合【格交:。付,使,用   》   第三十—五条污水处理费的征!收标准原则》上按照覆盖区域【成本并合理盈利的】原,则确定由市价格【主,管部:门会同水《行政:、财政、审计等【相关部门提出意【见报:。市人:民政府批准执行【    》 , 第三?十六条市《水行政主管》。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财!政部:污水:处理费征《收使用办法》的规定征收污—水处:理费确?保将污水《处,理费征?。缴到位    】  严禁对企业【违规减免或》者缓征?污水:处理费 》     第三十】。七条城市规》划区、重点建制【镇规划区范围—内向污水集中处【理设施及排水管网排!。放污水的《单位和个《人应当缴《。纳污水处理费 】。 ,    已缴纳污水!处理费且排》放的污水《符合污水集中—处理设施接纳—标,准的不再缴》。。纳排污费   】   未向污—水集中处《理,设,施及排水《管网:排,放污水的农村地区】居民不收取污水处】理费   —   第三》十八条市水》行,政主管部门》可以委托市》水务集团对》使用公共《供,水的单位和个人【在收取水费时一并】代征污水《处理费? :     市水务集!团代征污水处理费的!应,。当及时足额上缴【代征的污水》处理费?;款项?应当划转至财政专户!不得隐瞒《、滞留、截留和挪用!      第三!十九:条市水行政主管部】门应当根据污水处】。理设:施运行?考,核情况按期核定污水!处理费 《      —财政部?门应当按《照财政国库管理制】。度,有关规定及时—、足额向《污水:处,理设施?运行管?理,单位:拨付:污水:处理:费征收?的污:水处理费《不能满?足污水处理》设,施,正常安全运行—需要:的财政部门应当【给予补贴 》 ,     》第四十条污》水处:理设施?专项资金实行专账】核算财?政、发改、》水务、审计等部【门,应当定期检查污【水处理费《的征收和使用—情况依法查处违法】违规行为  【  :  第六章》法律责任第》四,十一条违反》本办法规定的—违法行为其他法【律法规规章有处罚规!定的从其规定  !    第四十二】条污水处理》设,。施运:行管:理单:位违反本办法第二】十三条之《规,定擅自?停止污水处理—设施运行未按—照,。规定:事先报告或者采取应!急处理措施的市【水行政主管》。部门责令改正—给予警告;逾期不】改正或造成严重【后果的处《10万元以上5【0万元以下罚款;】造成损失的依—。。法,承担赔偿责任  !   ? 第四十三》条单位或者个—人违反本《办法规定未按规【定缴纳污水处—理费:的由:市水行政主》管部门责令限期缴】纳;限期缴纳后仍】拒不缴纳的处应缴纳!污水处理费》数额1倍以》上,3倍以下罚款—   《   第四》十四条从事污水处理!设施建设、》运行、管理以及污水!处,理费征收、使用、监!督管理?等工作的有关部门及!其工作人员在工【作中徇私舞弊、【滥用职?权、玩忽《职守或涉嫌》犯,罪的依纪依法追究】责任: ,      第七章!。。附则第四十五条【本行政?区域范围以》外的城乡污水排【放单位和《个人向本市城乡排水!设,施排放污水的参照】本办法执行   ! ,  第四十六条本】办法自201—8年:3,月1日起施》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