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荆门市城市》建筑垃?圾管理条《例  (《2018年6月28!日荆门?市第九届人民—代表:。大,会常务委员会第【十三次会议通过 2!0,18年7月26日湖!。北省第十三》届人民代《表大:。会常务委员会第四】次会议批准)—   ?  :   第一条   !为了规范城市建筑垃!圾管理维《护,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!保护和改善生态环】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!国固体?废物污染环》境防治法《城市市容《和环境卫生管理【条例等法律、—法规结合本》。市,实际:制定:本条例   第二条!本市实?。行城市化《管理区域内建筑垃圾!的收集、运输、利用!、填埋等处》置活动及其监督管理!适用本条《例 :  本条例所称【建筑垃圾是指—在新建、改建—、扩:建,。、修缮、《拆除各类《建筑物、《构筑:物、管网、道—路和装饰《。装修房屋等活动中】产生:的弃土、弃》料和其他废弃物【  : 第三?。条建筑垃《。圾处置应当遵循减】量化、资源化—、无害化的原则【   第四条   !县级:以上人民政》府应当加强对城市建!筑垃圾管理》工作的领导》。建立建?筑垃圾管理协调【机制研究解》决建筑垃圾管理中】的重大事项督促【城市:建筑垃圾管》理各部门依》。法履行监督》管理职责  —。 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《城市管?理,部门:主管城市《建筑:垃圾管?理工作其他》城市建筑《垃圾管理相关部【门在各自职责—范围内做好建筑垃】圾管理工作   第!五条本市《推广:装配式建筑推行建】筑全装修逐年提高装!配式建筑、》住宅全装修比例市政!道桥、综合管—廊等工程应当—逐,步实:施装配?式建造?   建设单位【、施工单《位应当按照规划【、环保等方面的要】求就地利用建筑垃圾!减少建筑垃圾排放 !  搭设《施工现场临时建筑】。物、临?时围挡的应当—。采用:可重复使《用的材?料 :  第六《条建立建筑垃圾分】类制度市人民政府城!市管理部门应当根】。据相关规定制定建】筑垃圾分类标准【向社:会公布   第【。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在!施工现场配备建【筑垃圾?管理人员按照下列规!定处置?。建筑垃圾   (】一)编制建筑垃圾分!类处置方案建—筑垃圾分类处置【方案包括建》筑垃圾的产生地【点、类型、》排放数量、排放时】间、:运输单位、运输车辆!、运输路线、回收】利,用等内容  — (二)在开工五】日前将建筑垃圾【分,类处置方案》向工程?所,在地县?级人民?政府城市《管理部?门或者其派驻机构备!案   (三)【按照建筑《。垃圾分类处置方案】。分类收集、分—类堆放、《分,类处理建筑垃圾  ! 建设单位》或,者个人?已经按照前款规定】处置建筑垃圾—的施工单位可—以不重复履行前【款义务? ,  居民自建—。房屋处置建筑垃圾没!有施工单位》的应当制定建—筑垃圾分类处置方】案分类?收集、分类堆放、】分,类处理建筑垃圾  ! 县级人民政府【城市管理部门或者其!派驻机构收到建【筑垃圾分《类处置方案》后应当在五个工【作日内安排工作人员!。现场核查、指—导   第八—条在城市道路进行】管线铺设、道—路开挖、管》道清污等作业的【应,。当在施工完成—后二十四《小时:内将建筑垃圾分类处!理完毕   —拆除作业《产生建筑垃圾的应当!当,日分类处理完毕;】当日不?。能处:理完毕的应当设置】安,全警示标识》采,取防尘、《防渗、防《滑坡等措《。施在拆除作业全【部完成后三十日【内分类处理完毕【 ,  因抢险、—救灾等特殊情—。况产生建筑垃圾【的应:当在抢险救灾的同时!报告所在地》县级:人民政?府城市管理》部门:县级人民政府城市管!理部门应当》安,排工:作人员?现场监管督促及时分!类处理建筑》垃圾   》第九:条   建筑—垃圾运输行业发【展实:行规划管《。理市人民政府—城,。市管:理,部门:应当会同发改、公】安、交通运输—、,生态环?。境等部?门根:据建筑垃圾产生量和!运输市场容量编制】建筑垃圾运输行【业发展规划报市人】民政府批准后公布】实施:   第十条建筑垃!圾运输单位应—当在施工现场—配备:运,输,。管理:人员:对运输车辆》作业进行《监督管理并遵守下列!规定 ?  (一)随—车携带县级人—民政府城市管—理部门配发的建筑】垃圾运输《车辆标识;   (!二):按照建?筑垃圾分《类标:准分类?运输;   (三】)运:输车辆配备装卸记录!仪和具有卫星定【位功能的汽车—行驶记录仪并正【常使用;《   (四)运输】车辆车门两侧标注】。运输单位名》称车顶?加装车辆识别灯并保!持车辆识别灯正常】使用;   (五】),运,。输车辆按照规—定,的时间和路线实【行全密闭《运输不得沿途丢【弃、遗撒建筑垃【圾;   (—六)运?输至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同:意设立的建筑垃圾】处理场;  — (七)法律、法规!规定的其他》要求 ?  外?市建筑垃《圾运输单位到本市从!事,建筑:垃圾运输的》应当遵守《。前款规定 》。  第?十,一条:建筑垃圾处理—。场分为建筑垃—圾转运场、资源【。化利:用场、回填场和【填,埋场   》市人民政《府城市管《理部:门,应当会?同自然资源、生【态环:境、水务等部门根据!城市:总,体规划和城市环境卫!。生专项规划编—制建筑垃《圾处理场建设规划】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!公布实施   各】级人民政《府,应,当按:照建筑?垃圾处理《场建设规划组—织建设?建筑垃圾处理—场   建筑垃圾处!理场的设立应—当,符合建筑垃圾—处理场建设规—划并经县级以上【人民:政府同意   【第十二条建筑垃圾处!理场应当符》合下列规定   (!一,)按:照建筑垃圾分类【标准堆放或者填埋】建筑垃圾不》得受纳工业固体废】物,、,生活:垃圾、危险废物; !  (二)四—周有符合相关标【准的围挡出入口【道,路实行硬化并设置】明显的指引标—识;   (三)设!置洗车?槽,、沉淀池、排水沟等!设施配备车》辆冲洗设备实行【专人管理保持—相关设施、设备正】常使用; 》  (四)具有相】应的机械和》设备实施分》区作:业并采取有效措【施防治噪声和扬尘污!染防止滑《坡; ?。  (五)有—健,全的环境《卫生和?安全管理制度并【有效执行《; :  (六)》。记录进入建筑垃【圾处:理场的运输车辆、受!纳建筑?垃圾数量《定期向所在地县【。级人民?政府城市《管理部门报告; 】  (七)》法律、?法规规?定的其他要求—   第十三条未】经县:级以上人民政—府同:意建筑垃圾处—理场不得关闭或者】拒绝受纳本》。行政:区域的?建筑垃圾   【达到设计《容量或者因其—他原:因无法继续受—纳建筑垃圾》的应当提前三—个月报告所在地【。县级人民政府城【市管理部门由县级】人民政府城市—管理部门会同—生态环境部》门,现场勘查确认报【县,级以上?人民政府《同意后向社会—公布   经同意】关闭的建筑垃—圾处理?场应当按照》相关技术规》。。范封:场平整、复垦—或者绿化  — 第十四《条施工单位需—。要使用施工》现场的建筑垃—圾回填的应当使用符!合,回填标准的建筑垃】圾   施工—单位需要使用施工】现,场外的建筑垃圾回】填的应?当在回填施工—五日前向施工现【场所:在地县级人民—政,府,城市管理部门或者其!派驻机构报告回【填,地点、回填量—、符合回填》标准的建筑》垃,圾,来,源等事项  — 建设单位》或者个人已》经履行前《款,报告义?务的:施工:单位可以不》。重复报告   第十!五,条各级人民》政府:应当根据绿色发【展要求优先》发展建筑《。垃圾:资源化产业推—动建筑垃圾循环【利用 ?  各类《工程项目应当优先使!用,建筑垃圾及其—资源化产品利用财政!性资金?。建设的工《。程项目应《当提高使用建筑【。垃圾:。及其资?源化产品的比例【   第十六条【   物业服务企业!应当在物《业管理区域》内设置和管理—装饰装修垃圾—临时:堆放点将装饰装修垃!圾交由?建筑垃圾《运输单位《。运,输乡、民族》乡、镇人民政府街】道办事处应》当在未?实行:物,业管理的区域—内,:设置和管《理居民房《屋装饰装修垃圾临时!堆,放,点及时将装饰装修垃!圾交由建《筑垃圾?运输单位运》输   居民装饰装!修房屋无施工—单位:的应当袋装收—集装:饰装修?垃圾:投放:至装饰装修垃圾【临时堆放点  【 单位装饰装—修房:屋无:施工单位《的应当将装饰装修】。垃圾交?由物业服务》企业按照本条—第一:款规定处理;—。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应!当将装饰装修垃【圾交由建《筑垃:圾运输单位》运输  《 装饰装《修房屋有施》工单位的应当—遵守本条例第七【条第一款规》定   第十七条】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】部门应当建立建【筑垃圾处《置信:息共享平台》  :。 建筑垃圾》管理各?部门应当及时向建筑!。垃圾:处置信息共享平台提!。。供下列信息   】(一)建《筑垃圾产生与需求】信,息;   (二)】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及!运输车辆信息;【   (三》)建:。筑垃圾处理场信【息;   (四【)与建筑垃圾处置】相关:的,行政执法信息  】 建筑垃圾处—置信息共《。。享平台?应当将前款规定信】息向社?。。会公开并及时—更新   》第十八条 》  市人民政府【城市管?。理部门应当》会同公安《、交通?运输等部门建立【建筑:垃圾运输单位年度信!用考核评《价体系和市场退出机!制具体办《。法,由市:人民:政府城市管理部【门制定报《市人:民政:府批:。准后公布《实施   市人【民政府住建部门应当!将施工单位现场处置!建筑垃圾情况纳【入建筑业企业信用考!。核   单位和【。个人:违反本条《例,处置建筑垃圾的【信息应当纳入社会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!  :第十九?条   《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应当制定建筑!垃圾源头减量减排和!资源:化及其利用》的扶持政策》鼓励、支持建筑垃圾!源,头减量减排》和,资源化?及其利用中》新技术?、新:工艺、?新材料、新设备【的研究、开发和使用!引导社?会资本投资建—筑垃圾源《头减量减排和—资源化及其利用【项,目 :  第?二十条任何单—。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!本条例规《定处置建《筑垃:圾的行为进》。行劝阻和举报  】 县级人民政府【城市管?理,部,门应:当对举?。报及时处理》、反馈不《得泄露举报人信息;!举报属实《的应当按《照规定给予奖励  ! 第:二十一条   建】。筑垃圾管理各部门】乡、民族乡、—镇人民政府》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!人员违反本条例【规定在建筑垃圾管】理中滥用职权、【玩忽职守、徇私【舞弊的对直接负责】的主管人员和其他】直接责任人》。员依法给予处—。分;构成犯罪的依】法追究刑事责任【   第《二十二条《施工单位《。有下列行为之—一的由县级以上人】。民政府?城市管理《。部门:按,照以下规定处罚【   (一)违反本!条例第七条第一【款第二项规定未将】建,筑垃圾?分类处置方》案按时报工》。程,。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!城市管理部》门或者其《派驻:机构备?案的责令限期改正】;逾期不改正的处五!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!罚款备?。案的建筑垃圾—分类处置方案与实际!情况严重《不相符合的责令【限期改正并可以处】五千元以《。上二万元以》下,罚款  《 (二)违反本【条例第七条》第一款第三项—规定未按照建筑垃圾!分类处置方案处置建!筑,垃圾的责令限期【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!二万:元以下罚款》   ?(三)违反本条【例第十?四条第二《款规定未按》照要求报《告,或者报告严》重失实的责令—限期改正;》逾期不改《正,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!。元,以下罚款   违反!本条:例,第七:条第三款规定居民自!建房屋未按》照规定处置建筑垃圾!的由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城市管理—部门责?令限期改《正;逾期不改正的处!五百元以《上二:千元:以,。下罚款   —第二十三条违反本】条例第十条规定【建筑垃圾运输单位】有下列行为之—。一,的由县?级以:上人民政《府城市管理部门按照!以下规定处罚—。   (一》)未随车携》带县级人民》政府城市管理部门】。配发的建筑垃圾运】输车辆标识》的每车次处二—百元罚?款;   (二)未!按照建?筑垃圾分类标准分类!运输建筑垃圾—。的,每车次处一》千元罚款;  【 (三?)未按照《规定配备《装卸记?录仪和汽车》行,驶记录?仪或:者已:经配:备但未正常使用的每!车次处一千元罚款;!   (四)未【。。按,照规定的时间—和路线运输的每【车次处五百元罚款】;   《(五)沿途丢—弃,、遗撒建《筑垃圾的责》令限期改《正并:处五千元以上三万】元以下?罚款;逾期不改正的!。。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城市管理《部,门应当组《织清:除清除费用由—。运输单位《承担:   第二》十四条   违【反本条例第十—一条第四款规—定未经同意设—立建筑垃圾》处理场的由县级以】上人民?政府城市管理部门】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!得并:对单:位,处,五,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!罚款对个人处一千】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!款 :  :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!规定未?遵守:建筑:垃圾处理场管理规】定,的由: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!市管理部门》责令限期改正;逾】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!以上二万元以下【罚款  《 ,。违反本条《例第十三条第一款】规定未经同意关闭】建筑垃圾处理场【或者拒绝受纳本【。。。。行政区域的建筑【垃圾的由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城市—管理部?。门责令限《期改正?;逾期不改正的【处一万元以上三万】元,以下:罚款:   第二》十五条 《  违反本条例【第十六条第》一款规?定物业服务企业未】设置装饰装修垃【圾临时堆放点或者未!。按照要求交》运装饰装修垃圾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!。府城市管理部—门,。责,令限期改正》;逾:期不改正的处一千】元以:上五:千元以下《。罚款  《 违反本条例第十】六条第二款规定未袋!。装收集并《投放:至装饰装修垃圾临时!堆放点?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城市管理部门【责令改正并处二百元!以上五百《。元以:下罚款? ,  违?。。反,。本条例第十六条【第三款?规定单?位装饰?装修房?屋不按照要》求交:运装饰装修垃圾的由!县级以上《。人民:政府城市管理部门责!令限期改正;逾【。期不改正《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!元以下罚款 —  第二十》六条违反本条例【规定的行为法—律、法规《。对法律?责任有规定的从【其规定   第【二十七条经济发达镇!人民政府可以依照法!定,程,序实施县级》人,民,政府及?其部门在建筑垃圾管!理方面的行政许【可权、行政》处罚权及相关—行政强制措施行【使,监督检查等职权【   第二十—八条县级《以上人民《政府按照实际需【要可以制定建—筑垃圾处置》费管:理办:法   第二十九】条,本条例自20—18年11》月1日?起施行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