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荆门市城《市,建筑垃?圾管理条例  (2!018年《6月28日》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!表大会常务》委,员会第十三》次会议通过 2【01:8年7月26日湖北!省第十三《届人民代表》大会常务委员会【第,四次会议批》准): ,       第】。一条 ?  为了《规范城市建筑垃圾】管理维护城市—容貌和?环境卫?生保护?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!中华:人民共和国固—体废物污染环境防】治法城市市》容和环境卫生管理】条例等法律、法【。规结合本《。市实:际制定?本条例?   第二条—本市实?。。行城市化管》理区域?内建筑垃圾的收集】、,运输:、利用、填埋等处】置活动?及其:监督管理《适用本条《例   本条例所】称建筑垃圾是指在新!建,、改建、扩建、【修,缮、拆除各类—建筑:物、:构筑物?、,管网、道《路和装?饰装修房屋》等活动中产生的【弃土、弃料和其【他废弃物   【第三条建《筑垃圾处置应当遵循!减量化、资源化、】无害化的原》则  ?。 第四?条   县级以上】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!城市建筑《垃,圾管理工作的—领导建?立建:筑垃圾管理协—调,机制研究《解决建筑垃圾管理】中,的重大?事项:。督促城市建筑垃【圾,管理各部《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!职责   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城》市管:理部门主管城市建】。筑垃圾管《理工作其《他城市?建筑垃?圾管理相《关部门在各自职责】范,围内做好建筑垃【圾管理工作》  : 第五条本市推【广,装,。配式建筑推行—建筑全装修逐年提高!装配式建筑、住宅】全装修比例市政【道,。桥、综合管廊等工】程应当逐步实—施装配式《建造:   建设单位、】。施工单位《应当按照规划、环保!。等方面的《要求:就地利用建筑垃圾】减,少建筑垃《圾排放   搭【设,。施工现场临时建筑】物、:临时围?挡的应?当,采用可重复》。使用的材料》   第六条建立建!筑垃圾分类》。制度市人民政府【。。城市管理部门应【。当根据相关规定【制,定建筑垃圾分类标】准向社会公布   !第,七条施工单》位应当?在施工现《场配:备建筑垃圾管理【。。人员按照下列规定】处置建筑垃圾   !(一)编制建筑【垃圾:分类处置《方案建筑垃圾分类】处置方案包括建筑垃!圾的产生地》点、类型、排放数】量、排放时间、【运输单位、运输【。车辆、运《输路线、回收—利用等内容   (!二)在开工》五日前?将,。建筑垃?圾分类处《置方案向工程所在】地县级人《民政府?城市管理部门或者其!派驻:机构备案   (三!)按照?建筑垃圾分类处置】方案分类收集、分类!堆,放、分?类处理建《。筑垃圾   建【设单位或者个人已经!按照前款规定处置】建筑垃圾的施工单】位可以?不,重,复,履,行前款义务   居!民自建?房屋处置建筑垃【圾没有施工》单位的应《当制定建筑》垃圾分类处置方案】。。分类收集、分—类堆放、分类处【理建筑垃圾》。   县级》人民政府《城市管?理部:门或者其派驻机构收!到建筑垃圾》分类处置方案后【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!安排工作人员—现场核?查、指导 》  第?八条在城市道路进行!。管线铺设、道—路开挖、管》道清污等作业的【应当在施工完成后二!十四:小时:内将建筑垃圾—分类处理《完毕   拆除作业!产,生建筑垃圾的—应当当日《分类处理完毕;【。当日不能处理完毕】。的应当设置安全【警示标识采取防【尘、防渗《、防滑坡等措—施在拆?除作业全《部完成后《三,十,日内分类处》理完毕 《  :因抢险?、救灾等特殊情况产!生建:筑,垃圾的应当》在抢险救灾》的,同时报告《所在地?县级人民政府城【市管理部《门县:级人民?。政府城市《管,理部门应当》安排工作人》员现场监管督促【及时分类处理建【。筑垃圾  》 第九条  — 建筑垃圾运输行】业发展实行规划管理!市人:民政府城市管—理,。部门应当会》同发改、公安、【交通运输、生态【环境等部门根据建】筑垃圾产《生,量和运输市场容量编!制建筑垃圾运输行业!发展规划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!公布:实施   第十条】建筑垃圾《运输单位应当—。在施:工,现场配?备运:。输管:理人员对运》输车辆作业进—行监督管理并遵【守下列规定  【 ,(一)随车携带【县级人?民政府?城市:管理:部门配发的建筑垃】圾运输车辆标识; !  (?二)按照建筑垃【圾分类标准分类运输!;   (三)【运输车辆《配备装卸记录仪和】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!汽车行驶《记录:仪,并正常使用;—   (四》)运输车辆车门两】侧标注运输单—位名称车顶加装车】辆识别灯并保—持车辆识别灯—正常使用;  【 (五)运输车辆按!照规定?的,时间和路线实行全】。密,闭运输不得沿途丢弃!。、遗:撒建筑?垃圾;   —(六)运输》至县:级以上人民政—府同意?设立的建筑垃圾处】。理场;   (七)!。法律、法《规规定的其他—要求  《 外市?建筑垃圾运》。输单位到《。本,市从事建筑垃圾运】输的应当遵》守前款规定   】第十一条建筑垃【圾处理场分为建【筑垃圾转《运场、?资源化利《用场、回填场和填】埋场   》市人民政府城市【管理部门应当会【同自然资源、生【态环境、《水务等部门根—据城市总体规—划和城市环境卫生】专项规划编制—建筑垃圾处理场建】设规划报市人民政府!批,。准后公布实》施   各级人民政!府应当按照》建,。筑垃圾处《。理场建设规划—组织建设建筑垃【圾处理场 》 , 建筑垃圾处理场】的设:立应当符合建筑【垃圾处理《场建设规划并经县级!以上人民政府同【意   第十二【条建:筑垃圾处理场应当】。符合下列《规,定 :  (一)按—照建:筑垃圾分类标准堆】放或者填埋建筑【垃圾不得受纳工【业固体?废物、生活》。。垃圾、危险废物;】   (二)四周有!符合相关标准的围挡!出,入口道路实行—硬化并设《置明显的指引标识】;   《(,三)设置洗车槽、】沉,淀池、排水沟—等设施配备车辆冲洗!设备:实行专人管理保持相!关,设施、设备正常使】用;   (四)】具,有相应的机械—和设:。备,实施分区作业并【采取:有效措施《防治噪声和扬尘污】染防止滑坡;—   ?(五)有健全的环境!卫生和?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!。执行;   (【六)记?录进入建筑垃圾【处理场的运》输车辆、受纳建【筑,垃圾数?量定期向《所在地县《级人民政府城市管】理部门报告;—   (七)法律、!法规规定的其—他要求   —。第十三条未经县级】以上人民政》府同意建筑垃圾处】理场不得《关闭或者《拒绝受?纳本行政区域的【建筑垃圾   达】到设计容量或者因】其,他原因无法继续受纳!建,筑垃圾的应》当提:。前三:个月报告《所,在地县级人民—政府:城市管理部门由县】级,人民政府城》。市管理部门会同【生态环境部门现场】勘查:确认报县级以上人】民,政府同意《后向社会公布 【  经同意关—闭的建筑垃圾处理】场应当按照相关【技术规范封场平【整、复垦或者绿【。化   第十四条】施工单位需》要使用施工现场【。的建筑垃圾》回填的应当使用符合!回填标?准的建筑垃圾  】。 施工单位需要【使用:施工现?场外的建筑》垃圾:回填的应当在回【。填施工五《日前:向施工现场所在【。地县级人民政府【城市管理部门或【者其派驻机构—报,告回填地点、回填量!、符合回填标—准的建?筑垃圾?来源:等事:项   建设单位】或者个人《已经履?行前:款报告义务》的施工单位可—以不重复报告  】 ,第十:五条:各,级人:民政府应当根—。。据绿色发《展要求优先》发展: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!推动建筑垃圾—循环利?用   各》。类工程项目应当【优先:使,用建筑垃圾及其资源!化产品利用》。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工!程项目应当》。提高使用建》筑垃圾及其资源【化产品的比例   !第十六条   【。物业服?务企业应当在—物,业,管理:区域内设置和管理装!饰装修垃《圾临时堆放点将装】饰装修垃圾》交,由建筑垃圾》。运输单位运》输,。乡、民族《乡、镇人民政—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!未实:行物业?管理的区域》内,设置和管理居民!房屋装饰《装修垃圾临时堆【放点及?时,将装饰?装修垃圾交由建【筑,垃圾运输单位—运输   居民装】饰,装修:房屋无?施工:单位的应当》袋装收集装饰装修】垃圾投放至》装,饰装修垃圾》临时堆放点 —  单位装饰装修房!屋无施工单位的【应当将装饰装修垃圾!交由物?业服务企业》按照本条第》一款规定处理;未】实行物业《管理的应当》将装饰装修垃圾交由!建筑垃圾运输单位】运输   装—饰装修房《屋有施工《单位的?应当:遵守本条《例第七条第一款规】定,   第十七—条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城市管理—部门应当建立建筑】垃圾:处置信息《共享平台   建】筑,垃圾管理各部门应】当及时向《建筑垃圾处》置,信息共享平台提【供下列信息 —  (一)建筑【垃圾产生与需—求信:息;  《 (二?)建筑垃圾运输【单位及运输》车辆信息;》  : (三)建筑—垃圾处理场信息【。;   《(四)与建筑垃圾】处置相关的行政执】法信息   建筑】垃圾处?置信息?共享平台应当将【。前款规定信息向社会!公开并及时更新 】  :第十八条   市人!民政府城市管理【部门应当会同公安、!交通运输等部—门建立?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年!度信用考核评价体系!和市场退出机制具体!办法由市人民政府】。。城市管理部门—制定报市人民政府】批,准后公布实施  】 ,。市人民政府》住,建部门应《。。当,。。将施工?。单,位现:场处置?建筑垃圾情况纳【入建筑业企业信【用考核   单位】和个人违《反本条?例处置建筑垃—圾的信息《应,当纳:入社会信用信—息服:务平台   —第十九条   县级!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!定建筑垃《圾,。源头减量减排—和资源化及》其利:用的扶持政策鼓【励、支持《建筑垃圾源头减量】减排和资《源化:及其利用中新技术】、新工艺、》新材料、新设备的】研究、开发和—。使用引导社会资本】投资建筑垃圾源头】减量减排和资源【化及其利《用项目?   ?第二十条任何单【位和个?人有权对违反本条】例,规定处置建筑—垃圾的行为进行劝阻!和举报?   县《级,人民政府《城,市管:理部门应当对—举报及时处理、反】馈不:得泄露举《报人信息;举—报属实的应当按照规!定给予奖励 —  第?二十一条   建】筑垃圾管《理各:部门乡、《。民族乡、镇》人民政府《街道:办事处及其工作【人员违反《本条例规定在建筑】垃圾管理《中滥用职权、—。玩忽职?守、徇私舞弊—的对直接负责的【主管人员《和其他直接》责任人员依法给【予,处分;?构成:犯罪的依法追究【刑事责任  — 第二?十二:条施工单位有下【列行为之一的由【县级以上《人,民政府城市管理【部门按照以下规【。定处罚 《  (?一,)违反?。本,条例第七《条,第一款第二项—规定未将建筑垃【圾分类处置》方案按时报工—程所在地县》级人民政府》城市管理部》门或者其派》驻机构备案的—责令:限期改正《;逾期不改正的处】五,千元以上二》万元:以下罚款《备案的建筑垃圾分】类处置方案与实【际情:况严重不相符—合的责令《限期改?正并:。可以处五千元以【上二万元以下—罚款   (—。二)违反本》条例第七《条第一?款第三?项规定?。未按照建筑垃—圾分类处置》方案:处置建筑垃圾的责令!限期改正并处五【千元以上二万元【以下:罚,款   (三)【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!第二款?规定未按照要求报】告或者报告严重失】实的责令限期改正;!。逾期不改正的处【二千元以上》一万:元以下罚款   违!反本条例第七条【第三款规定居—民自建?房屋未按《照规定处《置建筑垃圾的由县级!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!理部门责令限期改】正;逾期不》。改正:的处五百元以上二】。千元以下罚》款,   第二十三条】违反本条例第十【条规:定建筑垃圾运输单】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!由县级以《上人民政《府城市?管理部门按》照以:下规定处罚  【 (一)未随车携】带县级人民政府【城市管理部门配【发的建筑垃圾运输车!辆标识的每车次【处二百元罚款; 】。  (二《)未按照建筑—垃圾分类《标准分?。类运输建筑垃圾【。的每车次处一千元】罚款;   (三)!未按照规定配备【。装卸记录仪》和,汽车行?驶记录?仪或者已经配备【但,未正常?使用的每车》次处一千元罚款【;  ? (四)《未按照?规定的?时间和路线运输【的,每车次处五百元【。罚,款,;   (》五)沿?途丢弃?、遗撒建筑垃圾【的责令限期》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!三万元以下罚款【;逾期不《改正的县级以—上人民政府》城市管理部门应【当,组织清除清》除费用由运输—单位:。承,担  ? 第二十四》。条   违反—本条例第十一—条第:四,款规定未经同意【。设立:。建筑垃圾处理—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城市管理部门责!。令改正没收违—法所得并对单位【处,五千元以上一万【元,以下罚款《对个人处一千元【以上三千《。元以下罚款 —  违反本条—例第十二条规定未遵!守建筑垃圾处理场管!理,规定的由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城市—。管理部门责令限【。期改正?;逾期不《。改正的处《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!。下罚:款   违反本条例!第十三条第》一款规定未经—同意关闭建筑—垃圾处理场或者拒】绝受纳本行政—区域的建筑》垃圾的由县级以【上人民政《府城市管理部门【责令限期《改正;逾《期不改正的处一万】元以上三万元—以下罚款  — ,。第二十五条   违!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!一款规?定,物业服务企业—未,设置装饰装修—。垃圾临时堆放点或者!未按照要求交运装饰!装修垃圾的》由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城》市管:理部:门责令限期改正【;逾期不改正的处一!千元以上《五千:元以下罚款  【 违反?本条例第十六条第】。二款规?定未:袋装收集并投—。放,至装饰装修》垃圾临时堆放点的】由县级?以上人民政府城【市管:。理部门责令》。改正并处二百元【。以上五?百元以?下罚款   违反本!条例第十六条—第三款规定单位装饰!装修房屋不按—。照,要求交运装饰装修垃!圾的由县级》以上:人民政府城市管【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!;逾:期不改?正的处?一千元以上五—千,元以下罚款   】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!例规定的行为法律、!法规对法律责任有规!。定的从其《规定  《。 第二十七条—经济发达镇人民政】府可以?依照法定程》序实施县级人民【政府:。及其部门在建筑垃】圾,管理方面的行政许】可权、行政处罚【权及相关行政强【制措施行使监督检查!等职权?   ?。第二十八条县级【以上人民政》府按照实际需要可以!制定建筑垃圾处置】费管理办法   第!二,十九条?本条例自2018年!11月?1日起?施,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