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荆门市城市》建筑:垃圾管理条例 【 (:。201?8年6?月28日荆门市第】九届人民《。代表大会常务—委员会第十三次会】议通过 2》018年7月—26:。日湖北省第十三【届人民?代表大会常务委员】会第四次《会议批准)  【    《  第一条  【 为了规范城市【建筑垃圾《管理维护城市—容貌和?环,境卫生保《护和:。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!华人民共和国固体】废物污染环》境,防治法城市市—容和环境卫生管理】条例:等法律、法规结【合本市实际制定【本条例   —。。。第二条本市》。实行城市化》管理区域内建筑【垃圾的收集、—运输:、利:。用、:填埋等?处置活动及》其,监督管理适》用本条例   本条!例所称建筑垃圾【是指在?。新建:、改建、《扩建:。、修缮、拆除各【。类建筑物、构筑物、!管网、道《路和装饰装》修,房屋等活动》中产生的弃》。土、弃料和其他废】弃物   第三【条建筑?垃圾处置应当—遵循:减量化、《。资源化、无害—化的原则 》 , 第四条   县级!。以上人民政府应【当加强对城》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!。的,领导建立建筑垃圾管!理协调机制》研究解?决建筑垃圾管理【中的重?大事项督促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】。各部门依法履行监】。督管理职责》  :。 ,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城市管《理,部门主管城》市建筑垃圾管理工】作其他城市建筑【垃圾管理相关部门】在各自职责范围【内做:好建筑?垃圾管理《工作   第—五条本?市推:广装配式建筑推行建!。筑全装修《逐年提高装配式建筑!、住宅全《装修比例《市政:。道桥:、综合?管廊等工《程,应当逐步实》施装配式建》造   《建设单?位、施工《单位应?当按照规《划、环保等方面的要!求就:地利用建筑》垃圾减少建》筑垃圾排放   搭!设,施工:现场:临,时建:。筑物:、临时围挡的应【当采:用可重复使》。用的材料   【第六条建立》建筑垃圾分类—制度市人民政府城】市管理部门应—当根据相关规定制】定建筑垃圾分—类标:准向社会公布  】。 第七条施工单【位应:当在:施工现?场配备建筑垃圾管】理人员按照下列规】定,处置:建筑垃?。圾   《(一)编《制建筑垃《圾分类处置方案建】筑垃:圾,。分类处置方案包括】建筑:。垃圾的产生地点【、类型、排放数量、!排放时间、运输单位!、运输车辆》、运输路线、—回收利用等内容 】  (二)在开工】五日前将建》筑垃圾分类处置方】案,向工程所在》地县级?人民政府城市管【理部门或者其派驻机!构备案?   (三)按照建!筑垃圾分类处置方案!分类收集、分类堆】放、分?类,处,理建筑垃《圾   建设单位】或者个人已》经按照前款规—定处:。置建筑垃圾的施【工单位可以》不重复履《行前款义务  【 居民自建房屋处】置建筑垃圾没有施工!单位的应当制定【建筑垃?圾分类处置方案分】类收集?、分类堆放、分【类处理建筑垃圾【。   县级人民政府!城市管理部》门或者?其派:驻机构收到》。建筑垃圾分类处【置方案后应》当在五个《工作:日,内安:排工作人《。员现场核查、指导】  :。 第八条《在城市道路进行管】线铺设?、道路开挖、管【道,清污等作业的应当在!施工完?成后二?十四小时内将—建筑垃?。圾分类处理》完毕   》拆除作业产生—建筑:垃,圾的应?当,当日分类处理—。完毕;当日》。不能处理完》毕的应当设》置安全警《示标:识采取?防尘:、防渗、防》滑坡等措《施在拆除作业全部完!成后三十日内分类】处,理完毕   因【抢险、救灾等特殊情!况产生建筑垃圾的应!当在抢?险救:灾的同时报告所在】地县级人民政—。府城市管理部门县】级人民政府城市管】理部门应当安排【工作人员现场监【。管督促及时分类处理!建筑垃圾  — 第九条   建筑!垃,圾,运输行业发展实行】规划:管,理市人民政》府城市管《理部:门应当会同发改【、公安?、交通运输、生态】环境等部门根—。据建筑垃圾产生量】和运:输市场容《量,编制建筑《垃圾运输行业发【展规划报市人—民政府?批准后公布实施【。   ?第十条建筑垃圾运输!。单位应当在施—工,现场配备运输管理】人员对运输车辆作】业进行监《督管:理并遵守下列—规定 ?  (?一)随?。车携带县级人—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!配发:的建筑垃圾》运输车辆标识—;   (》二)按照建筑垃圾分!。。类标准分类运输; !。  (三)运—输车:辆配备装卸》记录仪和具有—卫,星定位功能的汽车行!驶记录仪并正—常使用?。;   (》四):运,输车辆车门两侧标】注运:输单位名《称车顶加装车辆识别!灯并保持车辆识别灯!正常使用;》   (五)运输车!辆按照规定的时【间和路线《实行全密闭运输不得!沿途丢?弃、遗撒建》筑垃圾;《   (六》),运输至县级以—上,人,民政:府同意设立的建筑垃!。圾处理场; —  (七《)法律、法》规规:定的其他要求 【 , 外市建筑垃—圾运输单位到—本市从事建筑垃圾运!输的:应当遵守《前款规?定   第十一条】建筑垃圾《处理:场,分为建筑垃圾—。转运场、《。资源:化利用场、》回填场和填埋场【   市人民政府】。城市:管理部门应当—会同自然资源、生】态环境、水务等部门!根据:城市总体规划和城】市环:境卫生?。专,项规划编制建筑垃】圾处理场建设规划报!市人民政府批—准,后公布实《施 :。  各级人》民政府应当按—照建筑垃圾处理场建!设,规划组织建》设,建筑垃圾处理场 】  建筑《垃圾处理《场,的设立应当符合【建筑垃圾处理场建】设规划并经县级以】。上人民政府同意【   第十二—条,建筑垃圾处》理场应当《符合下列规定  】 (一)按照建【筑垃圾分类标准【堆放或者《填埋:建筑垃圾不得受纳工!业固体废物、生活】垃圾:、危险废《物;:   (二)四周有!符合相关标准的围】。挡出入口道路实行】硬,。化,并设置明显的指引标!识;   (三)】设置洗车槽、—沉淀池、排》。水沟等设《施配备车辆冲洗【设备实行专人管【理保持相《关设施、设》备,。。正常:使用; 《  (四)具—有相应的机械和设备!实施分区《作业并?采取有效措施防【治噪:声和扬尘污染—防止:滑坡;   (【五)有健全的环境】卫生和?安全:管理制度并》有效执?行;   (六【。)记录进入建筑【。垃圾处理场》的运输车辆、—受纳:建筑垃圾数量定期】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!府城市管理部门报】告;:。   (七)—法律、法规规定【的其他要《求   第十三【条,未经县?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!建筑垃圾处》理场:不,得关闭?或者拒绝受纳本行】政区域?的建筑垃圾   达!到设:计容量或者因—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受!纳建筑垃圾的—应当提前三个—月报:告所:在地县级《人民政府城市管【理部门由《县级人民《。政府城市《管理部门会同—生态:环境部门现场勘【查确认报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同意后—向,社会公布  — 经同意关》闭的建筑垃圾处理场!应当按照相关技【。术规范封场平—。整、:复垦或者绿化   !。第十四条施》工单位需要使—用施工现场的建筑】垃圾回填的应当【使用符合回填—标准的?建筑垃圾  — 施工单位需要使用!施工现?场,外的建筑垃圾回填的!应当在回填施工五】日前:向施工现场所在地县!级人民政府城市管理!部门:或,者其派驻机构报告】回填地?点、:回填量、《符,合回填标准的建【筑垃圾来源等—事项   建—设单位?或者个?人已经履行前款报】告义务的施工单位可!。以不重复报告—。  : 第十?五,条各级人民政府应】当根据绿色》发展:要求优先发展建【筑垃:圾资源化产》业推动建筑垃圾循】环利用   —各类工程《项,目应当优先使用建】筑垃:圾及其资源化产品利!用财政性资金建设】的工程项目应当【提高使用《建,筑垃圾及其资源化产!品的比例   【第十六条  — 物业?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!管,理,区域内?。设置和管理装饰【。装修垃?圾临时堆放》点将装饰装修垃圾交!由建筑垃圾运—输单位运输乡、民族!乡、镇人民政府街】道,办事处应当在未【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!内,。,设置和管理—居民房屋装饰—装修垃圾临》时堆:放点及时将》装饰装修垃圾交由】建,筑垃圾?。运,输单位运输》   居《。民装饰装《修房屋无施工—单位的应当袋装【收集装饰装修垃圾】投放至?装,饰装修垃《圾临:时堆放点   单】位装饰装修房屋【无施:工单位的应当将装】饰装:修,垃圾:交,由物业服务企业【。按照本条第》。一款规定处理;未】。。实行物业管理的应】当将装饰装修—垃圾交由建筑—垃圾运?输,单位运输   【装饰装修房屋有【施工单位的应当遵】守本条例第七条【。第一款规定   】第,十七:。条县:级以上?人民政府城市管【理部门应当建—立建筑垃圾处置信】息共享平台   】建筑垃圾管理各部】门应:当及时?向建:筑垃圾处置信—息共享平台提供下】列,信息 ? , (一)建筑垃圾产!生与需求《信,息;  《 (二)建筑—垃圾运输单位及运输!车辆:信息;   (【三)建筑垃圾处理】场信息?;   (》。四)与建筑垃圾处置!相关的行政》执法信息   建】筑垃圾?。处置信息共享平台应!当,将前款规《定信息向社会—公开并及时更新【   ?。第,十八:条   市》人民政?府城市?管理部门应当—会同:公安、交通》运输等部《门建立建筑垃—圾运输单位年度【信用考核评价—体系和市场退—出机制具体办—法由市人民政—府,。城市管理部门—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!准后:公布:实施   市人【民政府住建部门应】当将施工单位现【场处置建筑》垃圾情况纳入建筑业!企业信用考》核   单位和个人!。违反本条例处置建】筑垃圾的《信,。息,应当纳?入社会信《用信息服《务平台   第十】九条 ? ,。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应当制定建筑—垃圾:源头减量减排和【资源:化及其利用的—扶持政策《鼓励、?支持建筑垃圾源头减!量减排和《。资源化及其利用中】。新技术、新工艺、】新材料?、新设?备的研究、开发【和使用引导社会【资本投资《建,筑垃圾?源头减量减》排和资源化》及其:利用项目  — 第二十条》任何单位和》个人有?权对:违反本条例规—定,处置建?筑垃圾的行为进【行劝:阻和举?。报   县级—。人民政?府城:市,管理部门应》。当对举?报及时处《理、:反馈不得泄露举报人!信息;?举报属实的应当按照!规,定给予奖励  【 ,第二十一条   】。建筑垃圾管理—各部门乡《、,。。民族乡、镇人—民,。政,府街:道办事?处及其工作人—员,违反本条例规定在】建筑垃圾《管理:中滥用职权、—玩忽职守、徇—私舞弊的《对直: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!其他直接责任人【员依法给《予处:分;构成犯罪的【依法追?究刑事责任》  : 第二?。十二条施工单位有下!。列行为之一》的由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城市》管理部门按照以下】规定处罚   (一!)违反本条例—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!规定未将建筑—。。垃圾分类《处置方案按时报【。工程所在地县级人】民,政,府城市管理部门或】者其派驻机构—备案的责《。令限期改正;—逾期不改正》。的处五千元以上二】。万元以下罚款备案】的建筑?垃圾分类处置方【案,与实际情况严重不】相符合的责令限【。期改正?并可以?处,五千元以《上二:万元以下罚款—  :。 (二)违反—本条例第七条第一】款第:三项规定未按照建筑!垃圾分?类处置方案处—置建:筑垃圾的责令限期改!正,并处五千《元以上二《万元以下罚款—   (三)—违反本条例第十四】条第二?。款规定未按照—要求报告或者—报告严重失实的责】令,限期改?正,;逾期不改》正的:处二千?元以上一《万元以下《罚款   违—反本条例第七—条第三款规定居【民自建房屋未按照】规定:处置建筑《垃圾的由《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】部门:责,令限期改正》;逾期?不改正的处五—百元以?上二千元以下—罚款   第二【十三条违《。反本条例《第十条规《定建筑垃圾运输单位!有,下列行为之一的【由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城市管【理,部门按照以下规【定处罚 《  :。(一)未随》车携带县级人民政府!城,市管理部门》配发:的建筑垃《圾运输车辆》标识:的每:车,次处二百《元罚款; 》  (二)未按【照建筑垃圾》分,类标准分类》运输建筑《垃圾的每车次处一千!元罚款; 》  (三)未按【照规定配备装卸【记录:仪和汽车行驶记录仪!。或者已经配备但【未正常使用》。的每:车次处一《千元:罚款;   —。(四)未按》照规:定的时间和》路线运输的每—车,次,处,五百:元,罚,款;   (五)】沿途:丢弃、遗撒建筑垃圾!的责令限《期改正?并,处五千元《以上:三万元以下罚款【;逾期不改正的县】级以上人民政府城】市管理部《门应:当组织?清除清除费用由运输!单,位承担   第二】十四条   —违反本?条例:第十一条第四款【。规定未经同》意设立建《筑垃圾处理场的由县!级以上人《。民政府城市》管理部?门责令?改正没收违法所【得并对?单位处五千》元以上一万元—以下罚?款对个人处一千【。元以:上,三千元以下罚款 】  违反本条例第】十二:条规定未遵》守建筑垃圾处理场】管,。。理,规定的由县级—。以上:人民政府《城市管理部门责令】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!正的处?五千元以上二万元】以下罚款   【违反本条例》第十三条《第一款规定未经同意!。关闭建筑垃圾处理场!或者拒绝受纳本行】政区域?。的建筑垃圾》的由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城市管》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!;逾:。期不改正的》处一万元《以上三万元》以下罚?款   第》二十五条 》  违反本条—例第:十六条第一款规定】物业服?务企业未设置装饰装!修垃圾临时堆放点】或者:。未按:照要求交运》装饰装修垃圾—的由: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!责令限期《改正;逾期不改正】的处:一千元以上五千元】以下罚款   违反!本条例?第,十六条第二款规【定未袋装收集—并,投放至装《饰,装修垃?圾临时堆放点的由县!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!正并处?二百元以上》五百元以下罚款 】  违?。反本:条例第十六》条第三款规》定,。单位装饰装》修房屋?不按照要求交运【装饰装修垃圾的由县!级以:上人民?政府城市《管理:部门责令限期—改正;逾期不改【正的:处一千元以上—五千元以《下,罚款  《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!条例规定的行—为法律、法规对【法律责任有规定的】从其规定   【第二十七条》经济发?达镇人?民政:府可:。以依照?法定:程序实施县级人民政!府,及其:部门在建筑垃—圾管理方面的—行政许可权、行政】处罚权及相关行政】强制措施行使监【督检查等职权   !第二十八条县—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!实,际需要可以制定【。建筑垃?圾处置费管理办法 !  第二十九条【本条例自20—1,8年11月1日【起施行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