荆门市城市建筑垃圾!管,。理条例
(201!8年:6月28日荆门市】第,九,届人:民代表大会常—务委员会第十三次】会议通过 2018!年7月?26:日湖北省第十三【届人民代《表,。。。大会:常务:委员会第四次会议】批准)
【。
: 第一条
】为了规范城市建筑垃!圾管理维护》城市容貌和环境【卫,生保护和改善—生态环境《根据中华人民—共和:国固体废物污—染环:境防治法城市—市容和?环境卫生管》。理,条,例等法律《、法规结《合本市实际》制定本条例
【 第二条《本市实行城市化管理!区域:内建:筑垃圾的收》集、运输、利—用,、填埋?等处置活动及其【监督管?理适用?本条例
本条例!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在!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、!修,缮、拆除各》类建筑物《、构筑物、》管,网、道路和》装饰装修房屋—等活动中产生的弃土!、,弃料:和其他废《弃物
第—三条建筑垃》。圾,。处置应当《遵循:减量化、资》源化、无害》化的原?。则
? 第四条《
县级》。以上:人民政?府应当加强》对城市?建筑垃圾管理工作】的领导建立建筑【垃圾管理《协调机制研》究解决建筑垃圾管理!中的重大事》项督促城市建—筑垃圾管理各部门】依法履?。。行监督管理》职责
县级以】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!部门主管城市建筑】垃圾管理工作其他】城,市,建,筑垃圾管理相—关部门在各自职责】范,围内做?好建筑?垃圾管理工》。作
:。 第五条本市推广!装,配式:建筑推?行建筑?全装修逐年提高装】配式建?筑、住宅全装—修比:例市政道桥、综合管!。廊等工程应》当逐步?实施装配式》建造
建设单位!、施工单位》应当按照规》划、环保等方面的】要,求就地?利用建筑垃圾—减少建筑垃圾排【放
搭设施工现!场,临,时建筑物、临时围挡!的应当采《用可重复使用的【材料
? ,。 第六条建立建筑】垃圾分?类制度市人民—政府城市管理部门应!当,根据相关规定制【定建筑垃圾分类【标,。准向社会公布—
, 第七条施—工,。单位应当在施—工现:场配备?建筑:垃圾管理人员按照】下列规定处置建【筑垃圾
—(一)编制建筑垃圾!分类处置方案建筑】垃圾分?类处:置,方,案,包括建筑《垃圾的?产生地点、类—型、排?。放数量、排放时间、!运输:单,位、运输车辆、【运输路线、回—收利用等内容
【 (二)在开【工五日前将建筑垃】圾分类处置方案【向,工程所在地县级【人民政府城》。市管理部门或者【。其派驻机《构备案
—(,三)按照建》筑垃圾分类》处置方?案分类?收集、分类堆放、分!类处理建《筑垃:圾
建设—。单位或者个人—已经按照前》款规定处置建筑【垃圾的施工单—位可以不重复履行前!款义务
居民】自建房屋处》置建:筑垃圾没有施工【单位的应当》制定建筑《垃圾分类处置—方案分类《。收集、分类堆放、分!类处理建筑垃圾
! 县级人民政府【城,市管理部门或者其】派驻:机构收到《建,筑垃圾分类处置【方案后应当在五【个工:作,日内安排工作人【员现场核查、指【导
第》八条在?城市道路进行—管线铺设、》道路开挖、管道清污!等作业的应当在【施,工完成?。后二十四《小时内将建筑垃【圾分类处理完毕【
拆《除作业产《生建:筑垃圾的应当当日分!类处:理完毕;《。当日不能《处理完毕《的应当?设,置安全?警示标识《采取防尘《、防渗、防》滑坡等措施》在拆除作业全部完】。成后三十《日内分类处理完【。毕
因抢险、】救灾等特殊情况【产生建筑《垃圾的应当在抢险】救灾的同时报告所在!地县级人民政—府城市管理部门【县级人民政府城市管!理部门应当》安排工作人员现场监!管督:促及时?分,类处理建筑垃圾【
第九条
!建筑垃圾运输行业】发展实行规划管【理市人民政》府城市管理部门【应,当会同?发改、?公,安,、交通?。运输、生态》环,境等部门根据—建筑垃圾产》生量和运输市场容量!。。编制建筑垃圾—运输行业发展—规划报市人民政【府批准后公布实施】。
: 第十条建筑垃【圾运:输单位应当》在施工现场配备运】输管理人《员对运输车辆作业进!行监督管理并遵守下!列规:定
(一—)随车携带县—级人民政府城—。市管理部门》配发的建筑垃—圾运输车辆标—识;
(二【)按照建《筑垃圾分类》标准:分类运输;》
(三)运输】。车辆配备装卸—记录仪?。和具有卫星定位功能!的,汽车行?驶记录仪《并,正,。常使用;
【(四:。)运输车辆车门两】侧标注运输单位名】称车顶加装》车辆识别灯并保【持车:辆识别?灯正常使用;
【 (五)运输车辆!按照规定的》时间和路线实行全密!闭运输不《得沿途丢《弃、遗撒《建筑垃?圾;
(六)运!输,至县:级以上人民政—府同意设《立的建?筑垃圾处理场—;
(七—),法律、法规规定【的其他要《求
外市建【筑垃圾运输单—位到本市从事建筑】垃圾运输《的应当遵《守前款规定
— 第?十一:条建筑垃圾处—理场分为建筑垃【圾转运场、资源化利!用场、回填场和填埋!场
市人民【政府城市管理部门应!当会:。。。同自然?资源、生态环—境、水务《等部门根据城市【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!卫生专项规》。划编制建筑垃圾处理!场建设?规划: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!公布实?施
: 各级人民—政府应当按照建【筑垃:圾处理场建》设规划组织建设【建筑垃圾处理场
! 建筑垃圾》处,理场:。的设:立应当符合建筑【垃圾处理场建—设规划并经县级以上!人民:政府同意《
第十二—条建:筑垃:圾处理场应》当符合下列》规定
(一【),。按照建筑垃圾分类标!准堆放或者填—埋建:筑垃圾不《得受纳工《业固:体,废物、?生活垃?圾、危险废》物;:
, (二)》四周有符《合相关标《准,的围挡出入》口道路实行硬化并设!。置明显的指》引标:。识;
? (三)》设置洗车槽、沉淀】池、排水沟》等设施配备车辆【冲洗设备实行专人管!理保持相关设—施、设备正常使【用;
(四【)具有相应的机械】和设备实施分—区作:业并采取有》。效措施防治噪声【和,扬尘污染防止—。滑坡;
(五)!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!安全管理《制,度并有效执行—。;
(六)记录!进入:建筑垃圾处理场的】运,。输车辆、受》纳建筑垃圾数—量定期向所》在地县级人民政【府城市管理部门报告!;
? (七)法律—、法规规定》的其他要求
第!十三条未经》县级:以上人民政府同【意建筑垃圾》处理场不得关闭或】者拒绝受《纳本行政区》域的:建筑垃圾
达到!设计容?量或者?因其他?原因无?。法继续受纳》建筑:垃圾的应当》提前:三个月报告所在地】县级人民政府城【市管理部门》由县级人民》政,府城市管《理部门会同生—态,环,。境部门现《场勘查确认》报县级以上人民【。政府同意后》向社会公布
— 经同意》关闭的建筑垃圾【处理:场应当按照相关技术!规范封?场平:整、复垦或》者绿化
—第十:四条施工《单位需要使用施【工现场的建筑垃【圾回:填的应当使用—。符合回填标》准的建筑《。垃圾
施工【单位需要使用施工】现场外?的建筑垃圾回填的应!。当在:回填施工五日前向】施工现场所在—地县级?人民政府《城市管理部门或【者其派?驻机构报告回—填地点?、回填量、符合【回填标准的建—筑垃圾来源》等事项
建设】。单位或者个人—已经履行前款报告义!务的施工单位—可以:不重复报告
第!十五:条各级人民政府【应当根据绿色—发展要求优先发展建!筑垃圾资源化产业】推动建筑垃》。圾循环利用
各!类,工程项目应当—优先:使用建筑垃圾及【其资源?化产品利用》财政性资金建—设的工程项目应当提!。高使用建筑垃—圾及其资源化产品的!。比例
第十六】条
物业服务】企业应当在物业【管理区域《内设置和管理装饰装!修垃圾临时堆—。放,点将装饰《装修垃圾交由建筑】垃,圾,运输单位运输—乡、民族《乡、镇人民政府【街道办?事处应当在》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区!域内,设置和管理】居民房屋装饰装【修垃圾?临时堆放点及时将】装饰:装修垃圾交由建筑垃!。。圾运输?。单,。位运输
—居民:装饰装修房屋—无,。施工单?位的应当袋装收集装!饰装:。修,垃圾投放《至装饰装修垃圾临】时堆放点
》 :单位装饰《。装,修房屋无施工单位】的应当将装饰装【修垃圾?交由物业《。服务企业按照本【条,第一款规定处理【。;未实行物业—管理的应当将装饰】装修垃?圾交由建筑垃圾运】输单位?运输
装饰装修!。房屋有?施,工单位的应当遵守本!条例第七《条第一款《规定
《 第十?七条县级《以上人?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!应当建立建筑垃【圾处置?信息共享平》台
: 建筑垃圾管理各!部门应当及》。时向建筑垃圾处置信!息共享平《台提:供下列信息
】(一)建筑垃—圾产生与需》求信息;
》 (二)》建筑垃圾《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!信息;
(【三,)建筑垃圾处理场信!息,;
(四)【与建筑垃《圾处置相关的行政】执,。法信息
》 建筑垃圾》处置信息共享—平台应?当将前款《规定信息向社会公开!。并,。及时更新
第】十,八条
市人【民政府城市管—理部门?应当会?同公安、交通运输等!部门建立建筑垃圾】运输单位年度信【用,考核评价体系—和市场退出机—制具体?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城!。市管理部门》制定报市人民—政府:批准后公《布实施
市【人民政府住建部门应!当将施工单位现场】处置建筑垃圾—情,况纳入建筑业企业】信用考核
单位!和个人违《反本:条,例处置建筑垃圾的】信息应当纳入社会信!用信息服务》平台
? 第十《九条
县—级以:上,人,民政府应当制定建】筑垃圾源头》减,量减排和资源化及】其利用的扶持政【策鼓励、支持—建筑垃圾《源头减量《减,排和资源化》及其利用中新—技术、新工艺、新】材料、新设备的【研究、开发和—使用引导社会—资本投?资,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减!排和资源化》及其利用项目—
第二十条【任何单?位和个人有权对违】反本条例规定处【置建筑垃圾的行【为进行劝阻和举报】
: ,县级: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!门应当?对举报及时处理、】反馈不?得泄露举《报人信息《;举报属实的应当】按照规定给予—。。奖励
第二十一!条
建筑—垃圾管理《各部门乡、民族【乡、镇人民政府街】道办事处及其—工作:。人员: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建!筑垃圾管理中滥用职!权、玩?忽职守、徇私—舞弊的对直接负【责的主管《人员和其《他直接责《任人员依法给—予处分;《构,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!事责任
《 第?二,十二:条施:工单位有下列行为】之一的由《县级以?上,人民政府城市管理】部门按照以下规【。定处罚
(一】)违反本条》例第七条第一款第二!项规:定未将建筑》。垃,圾分类处置》方案按时报工程【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!城,市管:理部门或者》其派驻机构备—。案的责令限期改正;!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!。元,以上:二万元以下罚款备案!的,建筑垃圾分》类处置?方案与?实际情况严》重不相符合》的责令限期改正【并可以处五千元以】上二万元以下罚【款,。
: (:二)违反本条例【第,七条第一《款第:三项规定未按照建】筑垃圾分类处—置方:案处置建筑》垃,圾的责令《限,期改正并处五千元】以上二万元以—下罚款
—(三)违反本条【例第十四条》第二款?规,定未按照要求—报告或者报》告,严重失实的责令【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!正的处二千元—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!
违反本条例第!七条第三《款规定?居民自建房屋未【按照规定处置建筑垃!圾的由县级以上人】民,。政府城?市管理部门责令限】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!的处五百《元以上二千元以【下,罚款
》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条!例第十?条规定建筑垃圾运输!单,位,有下列行《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!。门按:照以下?。规定处罚《
(一)未【随,。车,携带县级人民政【府城市?管理部门配发的建筑!垃,圾运输车辆标识的每!车次处二百元罚款】;,
(二)—。未按照建筑垃圾【分类标?准分类运输建筑【垃圾的每车次处【。一千元罚款》。;,
(三)—未按照规定配备装】卸记录仪和汽车【行驶记录仪或者已】经配备但未》正常使用《。的每车次处》一千元?罚款;
《 (四)未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】路线运输的每—车次处?五,百元罚款;
】(五)沿途丢弃【、遗撒建筑垃—圾的责令《限期:改正并?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!以下罚款《;逾期不改正的【县级以上人》民,政府城市管理部【门应当组织》清,除清:除费:用由运输单位承担】
第二十四条
! :。违反本?条例:第十一?条第:四款规定未经同意】设立建筑垃圾处理】场的由县级》以上人民政府—城市管理《部门责令改》正没收违法所得【并对单?位处五千《元,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!。对个人?。处一千元以上三千】元以下罚款
【 违反本条例—第十二?条规定未遵守建筑垃!圾处理?场管理?规定的由县级以【上人民政《府城市?。管,理部门责令限期【改正;逾期不改正】的处五千《元以:上二万元以下罚款】
违反》本条例第《十三条?第一款规定》未经同?意关闭建筑垃圾处】理场或?。者,拒绝受纳本行政【区域的建筑垃圾【的由:县级以上《人民:政府:城市管理部门责令】限期改正;逾期【不,改正的处一》万元以上《。三万元?。以下罚款
第二!十,五条
? , 违反本条》例第:十六条第一款规定】物业服务企业未设置!装饰装修垃圾临时堆!放,点或者?未按照要《求交运装饰装—修垃圾的由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城》市管理部《门责令限期改正;逾!期不改?正的:处一千元以上五【千元以下罚》款
违》反本条例《。第,十六条第二款规定】未袋装?。收集并投放至—装饰装修垃圾临时堆!放点的由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城市管理】部,门责令?改正并处《二百元?。以上五百元以—下罚款
违反】本条例第十六条【第三款?规定单位装饰装【修房屋不按照要求】交,运,装饰装修垃圾的由】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城市管理部】门责:令限期改正;逾【期不改正的》。处一千元以上五【千元以下罚》款
《第二十?六条违反本条例【规定的?。行为法律、法—规对法律责任有规定!的从其规定
【 第二?十七条经济发达镇人!民政:府可以依《照法:定程:序实施县《级,人民政府《及其:部门在建筑》垃圾管理方》面的行?政许可权、行政处】罚权及相关行政【强制措?施行使监督检查等职!权
? 第二?十八条县《级以上人民政府按】照实际需要可以制定!建筑垃?圾处置费管理办【法,
第二十—九条本条例自201!8,年11月1日—起施行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