荆门市城市建筑垃圾!管理条例
—(2018年6【月28日荆》门市第九《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!委员会第《十三次会《议通过 2》018?年7月26日湖【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!表大会常《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!。批准)
《 ,
》 第一条
为】了规范城市建筑垃】圾管:理维护城市容貌【和环境卫生》保护:和改善?生态环境《根据中华人》民共和国固》体废物污染》环境防治法》城市市容和环—境卫生管理条—例,等法律、法规—结合本市实际制【定本条例
第】二条本市实行—城市化?。管理区域《内建筑垃《。圾的收集、运输、利!用、填埋等处置【。活动:及其:监督管理适》用本条例
本条!例所称建筑》垃圾:是指:在新:建、改建、扩建、】修缮、拆除各类建筑!物、:构,筑物、管《网,。、道路?和装饰装修房屋等活!动中产生的弃土、弃!。料和其他废弃物【
, 第三条建筑垃】圾处置应当遵循减】量化:、,资源化、无害化【的原则
第四】条
《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《应,当加强对城市建筑】垃圾管理工作的领】导建:。立,建筑垃圾管理协调机!制研究解决》。建筑:垃圾管?理中的重《大事:项督促城市建筑【垃圾管理各》部门依法履行监【督管:理,。。职责
《。 县级以上人民政】。府城市管理部门主管!城市建筑《垃圾管理《工作其?他城市建筑垃圾【管理相关部门在【各自职?责范围内做好建【筑垃圾管理工作
】 第五《条本市推广装配【式建筑?推行:建筑:。全装修逐年提高装】配式建?筑、住?宅全装修比例市政道!桥、综合管廊等【工程应?当逐步实施装—配式建造
— ,建设单位、施—工单位应《当按照规划》、环保等方面的【要求就地《利用建?筑垃圾减少建筑垃圾!。。排放
搭设【施工:现场临时建筑—物、临时围挡的【应当采用可重—复使用的材料
】 第:六条建立建筑垃圾分!类制度市人民—政府城市管理—部门应当根据相【关规定制定建筑垃圾!分类:标准向社《会公布
第七条!。施,工单位应当在—施,工,现,场配备建筑垃圾【管理:人员按照下列规【定处置?建筑垃圾
— (一?),编制建筑垃圾—分类处?置方案建《筑垃圾分类》处置方案包括—建筑垃?圾的产生《地点、类型、排放数!量、排?放,时间、运输单位【、运输车辆》、运输路线、回【收利用等内容
】 (二)在开工【。五日前将建筑垃圾】分,类处置方《案向工程所在地县级!人民政府城市—管理部门或者—其派:驻机构备案
— (三)按照建】筑垃圾分类处置方案!分类收集、分类堆】。。放、分类处理建筑】垃圾
《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!已经按照前》。款规:定处置?建,筑垃:圾的施?工单位可以不重复】履行前款义务
!居民自建房屋处置建!筑垃圾没有施—。工单位的应当制定建!筑垃圾分类》处置方案《分类:收集、分类堆放、分!类,处理建筑垃圾
!县级:人民:政府城?市管理部门》。。或者其派驻机构收】到建筑垃圾分类【处置方案后应当【在五个工《作日内?安排工作人员现场核!查、指导
》 第八条在城【市道路进行管线【。铺设、道路开—挖、管道清污—等作业?的应当在施工完成】后二十四小时—内将建筑垃圾分【类处理完毕》
拆除作业产生!建筑垃圾的应—当当日分类处理完毕!;当:日不能处理完—毕的:应当设置安》全警示标识》。采取防尘、防渗、】防滑坡等措施在拆除!作业:全部完成后三十【日,内分类处《理,完毕:
?因抢险、救》灾等特殊情况—产生建筑《垃圾的应当在—。抢,险救灾?的,同时报告所》在地县级人民政【府城市管理部—门县级人民》政府城?市管理?部门应当《安排工作人员—现场监?管督促及时分类处理!建,筑垃圾
第九】条,
建《筑,垃圾运输行业发展】实行:。规划管理市》人民政府《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】会,同发改、《公,安、交通运》。输,、,生态环?境等部门根》据建筑垃圾产生【量和运输市场容量】编制建筑垃》圾运输行业发—展规划报市人民【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!
第十》条建筑垃圾》运输单位应当—在施工现场配备运】。输管理人员对运输】车辆作业进》。行监督管《理并:。遵守下列《规定
》(一)?随车携带县级人民政!府城市管理部—门配发的建筑垃圾】。运输车辆标识;【
(二》)按:照建筑垃《圾分类标准分类【运输:;
: (三)》运输车辆配备装卸记!录仪和具《有卫星定《位功能的汽车行驶记!录仪并正常》使用;
(四】)运输车《辆车门两侧标注运输!单位名称车顶加【装车辆识别》灯并保持车辆识别灯!正常使用;
—。 (五)运输车辆!按照规定的时—间和路线《实行全密闭运—输不:。得沿途丢弃、遗【撒建筑垃圾》。;
(》。。六)运输《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同,意设立的建筑垃【。圾处理场;
【 (七?)法律、法》规规定的其》他要求
外市】。建筑垃圾运》输单位到本》市从事建筑垃—圾运:。输的应当遵守—前款规定
》 第十《一条建筑垃圾处【理,。场分为建筑垃圾【转运场、资源化利】用场、回填场和【填埋场
市【人民政府《城市:管理部门应》当会同自然资源、生!态环境、水务等部】门根据城市总体规】划和城?市环境卫生专项规】划,编制建筑垃圾处理场!建设:规划:报市人民政府批【准后公布实施
【 各级人》民,政府应当《按,照建筑垃圾》处理场建设规划组】织,建设建筑垃圾—处理场
建【筑垃圾处理场—的设立应当符合建筑!垃圾处理场》建,设规划?并经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同?意,
?第十二条建筑垃圾处!理场:应当符?合,。下列规定
— (一)按照建筑垃!圾分:类标:准堆放或者填—埋建筑垃圾》不得受?纳工业固体废物、】生活垃?圾、危险废物;【
(二)—四,。周有符合相关—标准的围挡出—入口:道路实行硬化并设置!明显的指引》标识;
(三】)设置洗《车槽、沉淀池、排】水沟等设施配备车辆!冲洗设?备实行专人管—理保持相关设施、设!。备正常使用;
【 (四)具有【相应的机械和设备实!施分区?作业并采《取有效措《施防治噪《。声和扬尘污染防止】滑,坡;
? (五)》有健全的环》境,卫生和安《全管理制度并有效】执行;
》 (六)记录进【入建筑垃圾》处,理场的运输车辆、】受纳建筑垃圾数【量定期向所》。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城!市管理部门报告【;
《(七)法律、—法规:规定的其他要—求
第十—三条未经县》级以:上人民政府同—意建筑垃圾处理【场不得关闭》或者拒绝受纳本行政!。区域的?建,筑垃圾
达【到设计容量或者因其!他原因无法继续【受纳建筑《垃圾的应当提前三个!月报告?。所在地县级人—。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!由县级?人民政府城市—管,理部门会同生态环】境,。部门:现场勘查确认报县级!以上人?民政府同意后向【社会公布
经同!意关闭的建筑垃【圾处理场应当按照】相,关技术规范》封场平整、复垦【或者绿?化
第十四条施!工单位需《要使用施工现场的】建筑垃圾回填的应当!使用符合《回填标准《的建筑?垃圾
《 施工单位需要使】用施工现场外的建筑!。。垃圾回填的》应当在回填施工【五日前向施工现场】所在地县级人—民政:府城:。市管理部《门或者其《派驻机构《报告回填地点—、回填?量、符合回填标准的!建筑垃圾来源等【事项
建—设,单位或者个人已经履!。行前款报告义—务的施工单位可以不!重复:。。报告:
,。 第十五条各级】人民:政府应当根据绿色】发展要?求优先?发,展,建筑垃圾资源化产】业推动建筑垃圾【。循,环,利用
各—类工程项目应当优先!使用建筑垃》圾及其?资源化产品利用财政!性资金建设》的工程项目应当提】高使用建筑》垃圾及其资源化产品!的比例
第【十六条
物【业,服务企业《应当在物业管理【区域内?设,置和管理装饰装【修垃圾临时》堆放点将装饰—装修垃圾交》由建筑垃《圾,运输单?位运输乡、民族【乡、镇人民政—。。府街道办《事处:应,当在未实行物业管理!的区域内,设—置和管理居民房屋装!饰装修垃圾临时【堆放点及《时将装饰装修垃【圾交由?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运!输,
居《民装饰装《修房屋无施工—。单,位的应当《袋装收集装饰—装修垃圾投放至装饰!装修垃圾临》时堆放点
单】。。位装:饰装修?房屋无施工单—位的应当将装饰【装修垃圾《交由物业服》务企业按照本条【第一款规定处理【;未实行物业管理】的应当将《装饰装?修垃圾?交由建筑垃圾运输】单位运输
装】饰,装修:房屋有施工单位【的应当?遵守本条例第—七条第一款规定【
第十七条县】级以上人《民政:府,城市管理部门应【。当建:立建筑?垃圾处置信息共享平!台,
建筑》垃圾管理各部—门,。应当及时向建筑【垃圾:处置信?。息共享平台提供下列!信,息
(一—)建:筑垃:圾产生与需求信息;!
, (?二):建筑:垃圾:运输单位《及,运,输车:辆信:息;:
(三)建筑】垃,圾处理场《信息;
(四)!与建筑?垃圾:处置相?关的行政执法信【息
建筑垃【圾处置信息共享平台!应当将前款规—定,信息向社会公开并】及,时更新
第十】八条
市人民】政府城市管理—部门应当《会同公安《、,交通运输等部—门,建立:。建筑垃圾《运输单位年度信用】考核评价体系和市场!退,出机制具体》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城!市管理?部门制定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!公布实施
市】人民政府住建部门应!当,将施工单位现场处】。置建筑垃圾》情况纳入建筑业企】业信:用考核
《 单位和》。个人违反《本条:例处置建《筑,垃圾的?信息应当纳》入社会信用》信息服务平台
【 第十九条
【。 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应当【制定建筑垃圾源头】减量减排《和资源化及》其利用的扶》持政策?鼓励:、,支持建筑垃圾源【头减量减排和—资源:化,。及其:利用中新技术—。、新工艺、》新材料、新设备的】研究、开发和—使用引导社会资本投!资,建筑垃圾源》头,减量减排和》资,源化及其《利用项目
第】二十条任何单位【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!条例规定《处置建筑垃》圾的行为进行—劝阻和举报
】县级:人民:政府城?市管理?部门应当对》。举报及时处》理、反馈不得泄露举!报人信?息;举报属实的【应当按照《规,定,给予奖励《
第二十一条
! 建筑垃圾管【理各部门乡》、民族乡、镇人民政!府街道办事处及其】工,作,人员违反《本,条例规定在建—筑垃圾管理中滥用职!权、玩?忽,职守、徇私》舞弊的对直》接,负责的?。主管人员和其—他直:接责任人员依法【。给予处?分;构成犯罪—。的依法追究刑事责】。任
第二十二条!施工单位有下列行】为之一的由县级以】上人民政府城市【管理部?。门按照以下规定处罚!
(一)违反】。本条例第《七条第一《款第二项规定—未将建筑《垃圾分类处置方【案按时报工程所【。在地县级人民—政府城市《管,理部门或者其派驻】。机构备?案,的责令?限期改?正;逾期不》改正的处五千元以】上二万元以下—罚款备案的建筑垃圾!分类处?置方案与实际情况】严重不相符合的责令!。。限,期改正并可以—处五千?元以上二万元以下】罚款
》(二)?违,反本条例第七—条第一款第》三项规定未按照【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方!案处置?建,筑垃圾的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!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!罚款
(三【),违反本条例第十四】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!。要求报告或者—报告严重失实—的责令限《期改正;《逾期不改正的处二】千,元以上?一万元以下罚款
】 违反本条—例第七条第》三款规定居》民自建房屋未—按照规?定处置建筑垃—圾,的由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城市管理【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!逾期不改正的处五】百元以上二千元【以下罚?款
第二十三】条违反本《条例第?。十条规定《建筑垃?圾运输单位有—。下列行为之一—的由县级以上—。。。人民政府城》市管理部门按照以下!规定处罚
(】一)未随《车携带县级人—民,政府城市管理部门】配发的建筑垃圾【运输车辆标识的每】车,次处二百《元罚款;
【(二)未按照建【筑垃圾分类标准分】类运输建筑垃圾的】每,车次处一千元罚款;!
:。 (:三)未按照规定【配备装卸记录仪【和汽:。车行驶?记录仪?或者已经配备但未】正常使用的每—车次处一千元罚款】。;
(四)未按!照规定的《时间和路线》运输的?。每车:次处五百元罚款;
! :(五:)沿途丢弃、—遗撒建筑垃圾的责】令限期改正》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!元以下?罚款;逾期不改正的!县级以?上人民政府城—市管理部《门应当组织清除清】除费用由运输单位】承担
第—二十四条《。
违反本条例】第十一?条第四款规定未【经同意设立建—筑垃圾处理场的【。由县级?以上人?民,政府城市管理部门责!令改正没收违法所】得并:。对,单位处?五千元以上一万元】以下罚款对》个人:处一千元以上三【千元以下罚款
!违反本?条例第?十,二条规定未遵守【建筑垃圾处理场管理!规,。定的由县级以—上人民?政府城市管理部门】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!不改正的《处五千元《以上二?万元以下罚款—。
?违反本条例第—十,三,条第一款规定未经同!意关闭?建筑垃圾处理场【或者拒绝受》纳,本,行政区域的建筑垃圾!的,由县:级以上人民政—府城市?管理部门责令—限期改正;逾期不】改正的处《一万元以上三—万元以下罚》款,
第二十五条
! 违反本条—例第十六条第—。一款规定物业—。服务企?。业未设?置装饰装修垃圾【临时堆放点或—者未按照要》求交运?装饰装修垃》圾的由县级以上人】。民政府城市》。。管理部门责》令限期改正;—逾期不改正的—处一千元以上五千】元,以下罚款
违反!本条例?第十六条第二—款规定未《袋装:收集并投放》。至装饰装修垃—圾,临时堆放点的由县级!以上人?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!责令改正并》处,二百元?以上:五百元?以下罚款
》 违反本条例【第十六?条第:三款规定单位—装饰装修房屋不按照!要,求交运装《饰装修垃圾的—由县级?以上人民《政府城市管理—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!逾期不改正》的处一?千元以上五千元以】下罚款
《。 :第二十?六条违反本条例规】定的行为法律、【法规对法律责任有】规定的从其规—定
第二十七条!经济发达《镇人民政《府,可以依照法定程序】实施县级《人民政府《及其部门在建—筑垃圾管理方面【的行:。政许可权、行政处】罚权及相《关行政强制措施行使!监督检?查等职权《
第《。二十八条县级—以上:人民政府按照—。实,际需要可《以制定建筑垃圾处置!费,管,。。理办法
第二十!九条本条《例自2018年1】1月1日起施行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