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!室关于印《发
岳阳市雷电【。。灾害:防御:管理:办法的?通知
岳《政办发〔20—18〕11》号
各县《市区:人民政?府,岳阳经?济技术开发区、【城陵:矶新港区《、,南湖新区《、屈: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!中央、?省属驻岳各单位【
岳阳市雷电灾害防!。御管理办法已经市】人民政府同意—现印发?给你们请认真遵照】执行
岳阳市—人民政府办》公,室
:2018年5月2】5日
《
岳阳市雷电灾【害防御?。管理办法《
,
第一条 【为加强雷电灾—害防御工作保—护人民生命》财产安全和公—共安全促《进经济建设》。和社:会发展?依据中华人民共和】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!御条例湖南》省,雷电灾害防御条例】国务院关于优—化建:设工:程防:雷许可?的决定(国发〔【。2016〕39号】)、湖南省人民政府!关于整合优化建设】工,。程防:雷许可的实施意见】(湘政发〔2017!〕6号)等有关规定!结合我市《实际制定本办法【
第:二条 在》本市:行政区域内从—事雷:电灾害?防御活动的》组织和?个人应当遵》。守本办法
》第三条 本办法】所称雷电灾》害防御(以》。。下简称防雷)是指】防御和减轻》。雷电灾害的活动【。包括雷电《和雷电灾害的—研究、监测、预报】预警、防护、风【险评估和防雷—知识宣传教》育以及?雷电:灾,害的调?查、鉴定《和评估?等活:动
:本办法所称防—雷装置是指》由接闪器、引下线、!接地装置、电涌保护!器及其连接导体等构!成用以防御雷—。电,灾害的设施或系统
!第四:条, 各?级人民政府》(管委会)应当加强!对,。防雷工?作的领导加大防雷】基础设施建设—投入鼓励开展防【雷科学技术研究和】防雷新产品的开发】、推广?、应用提高防雷能】力
第五条 — 各级气象主管【机构:。在上级气《象主管机构和同【级,人民政府《(管委?会)的?领导下负《责组织管理》本辖区内的防雷工】作;未设气》象,主,。管机:构的县市区的—防雷工作由》市气象主管机—构负责?
住建、水务、交通!、电力?。、,经信、安监、质监、!公安、城管、—旅游等部门按照【各自职责《做好防雷《相关工作
第六【条, , 各:级,各有关部《门单位应当加强防雷!科普知识宣传增【强,防,雷意识新闻媒—体应当支持、配合做!好防:雷科普知识》的宣传工作
—中,小学校应当将防雷】知识纳入科普—教育内容《
第七条 气【象主管机构应—当,根据本辖区内雷【击发:生频次?划分雷击风险等级】区域并向社会公布】;对雷击风险较高区!域的:防雷工作应当加强】监督指导
》第八条 气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】气象台站应当加强雷!电和雷电灾害的【监测工?作并按照职责及【时向社?会发布雷电灾害预警!信息其他任何组【。织或者个《人不得向社》会发布雷《电灾害预警信息
广!播、电?视等媒体应当及【时向社会播发当地】气象主管《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!提,供的适时预警信息
!第九:条 下列建(【构)筑物、场所【或设施相关》部门单位《或个人应当按照国】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!技术规?范安装防雷》装置
(一)石油、!化工等危险》化学品?天然气、烟花—。。鞭炮等?易燃易爆物品生产】、储存?场所或设《施;
(《二)重要的计—算机信息系统电【力、广播电视—、通:信设施以及易—遭受雷?击的:。。。其他重要公》共设:施;
(三)除【第(一)(》二)项以《外,的,符,合国家有关建(构)!筑物防雷设计规范】规定的一《、二、三类防—雷,建,(构)筑物
第十】条, 大型建设工【程、重点工程和用于!生产:、储存、《。。装卸危险《化学品、易燃—易爆:物品的建设》项,目以及需要》进行防雷安全特殊】。论证的大型项—目应当进行雷电灾害!风险:评估等安全》技术论?证
:第十一条 》。 新建、改建—、扩建建设工程防雷!装,置应当与主体—工程同时《设计、同时施—。。工、同时投入—使用
第十》二条 ? 房屋建《筑工程和市政—基础设?施工程防雷装置【设计审核、竣—。工验收整《合纳入建筑工程【施,工图审?查、竣工验收备案统!。一由住建部》门监:管
油库、气库、】弹药:库、化学品》仓库和?烟花爆竹、》石化等易燃易爆【建设工程和场—所雷电易发区—内的矿区、旅—游景:点或者?投入:使用的?建(构)筑物—、设施等需要单独】安装防雷装》置的:场所以及雷电风险】高且没有防》雷标:准规范?、需要进《行特:殊,论证的大型项—目由气象主》管机构负责防雷装置!设计审核《和竣工验《收
公路、水路【、铁路、民航、【水利、电力、核电、!通信等专业建—设工程?的防雷管理》由各专业《建设工程的》主管部门负责—。
各相关行政主【管部门要按照谁【审批、谁负责、谁】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!。建设工?程防雷?监管职责采取—有效措施明确和【落实建设工程设计、!施工、监理》。。、检测单《位以及?业主单位等在防雷工!程质量安《全方面的主体责任
!第十三?条 新建、改【。建、扩建建设工程】防,雷,装置的设计、施工】可由取得相》应建设、《公路、水路》、铁路、民航、水利!、,电力、核《电、通信等专业工程!设计、施工资—质的单位承担
第】十四条 防雷【装置应当《按照国家《规定的防《雷技:术标准和技术规【范进:行设计
防雷装置】设,计方案应当》按本办法第十二条】规定报相关行—政主管部门审核【;未经审《核或者?审核不合《格,的不得进《行防:雷装置施工
第十】五条 防雷装置施!工单位应当按照核准!的防雷装置设—计方案进行施—。工
任何《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!变更经核准的防雷】装置设计方案因【特殊情况确需—变更的应当》按照原审批程—序重新报《批,
第十六条 — 从事防雷装置检】测的单位《应当取得省级气象主!管机构颁发的—防雷装置检》测资质从事》电力:、通信防雷装—置检测的单位—应当依?法取:得具有审批权限的】气象主管部门和电力!或通:信主管部门》。共同颁发的防雷装置!检测资质并在相【应的资质等级范【围内从事相关检测禁!止无资质或超出【资质等级的从业行】为
第十七条 】防雷装?置竣工后应当按【照本办法第十二【条规定报《相,关行政主《管部门验收相关行政!主,管,部门应当委》托具有相应防雷【装置检测《。资,质的单位对防雷【装置进行检测—并将检?测结果作为竣工【验收的?技术依据未经验收或!者验收?不合格的防雷装置】不得投入使用—。
城建档案》单位:应当将相关行—政主管部门》核发的验收文书及防!雷装置检测报告【等技:术资料作为建设项】目应提交的竣工存档!资料
第十八—条 开展防—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!工验收等工作不【得,。收,取任何费用
—第,。十九:条, 防雷装置经验】收合格投《入使用后其所有者】或,。使用者应《委,托具有防《雷装置检测资质的】单位对防雷》装置进行《定,期检测
防雷装【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!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!境的防雷装置应当】每半年检《测一:次
第二《十条 ? 防雷装置检测单】位应当按《照国家有《关防雷的《技术标准和技术规】范进行防雷装置检测!出具:检测报告并对—检,测报告?的,真实性、科学性、】合法性?负责;在检测中发】现防雷安全隐—患的应及时通知【被检测单位进行【整改被检《测单位拒不整改或者!整改不?。合格的防《。。雷,装置检测单位应【。当报:告,当地气?象主:管机构由当地气象主!管机构依法》作出处理
第二十一!条 : 安监、《。质监、消《防、:。城,管、旅游《等部门?在对应当安》装防雷?装置的建(》构)筑物、场所或】设施进行安全检查、!评估:时,。。应当查?。验防:雷装置检《测报告?
第二?十二:条, 防雷装置所有者!。或使用者应》当做好防雷装置的】日,常维:护保:养工作发《现问题及时》处理:
第二十三条 【 防雷?装,置检测应当依法依】规,收费严禁超范—。围、超标准》收费
第二十四【条 防雷》产品应当符合国家质!。量技术标准并附有产!。品合:格,证书和使用》说明书禁止》生产、销售、—使用不合格和国家】。明令淘汰的防—雷,产,品,
,禁止向防雷装置建设!、使用单位》指定防雷《装,置检测?、设计、《施工等?专业技术服务单位或!者防雷产《品
第二十五条【 农村学校和雷击!风险等级《较高的村民集中居住!区应当安装防—雷装置?并列入当地农村社】会公益事业建—设计划气象主—管机:构应当进行指导和】。检查
第《二十六条 》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!会同有关部门—单位拟订本辖区【的雷电灾害应急【预案报同级人民【政府:。(,。管委会)批准—。
第二十七条— 雷电灾》害,发生后当地》人民:政府(管委》会)应当立即—。启动雷电灾害—应急预案《
气:象,主管机构应》。及时组织《进行:。雷电灾害《的调查、鉴定和评】估并将?。调查结果《向同级人民政府(管!委会)和《上级气象主》管机构报告》
遭受雷电灾—害的单位和个—人应当及时向当【地气象?主管机构报》告并配合做好雷电】灾害的调查、鉴定】和评估工作
第二】十八条 违反本办!法规定、有下列行】为之一的由相—。关行政主《管部门依法查处【;,。给他人造成损失的】。依法承担赔偿—责任;构成》犯,罪的依法追究刑【事责:任
(一)采取欺骗!、贿赂等不正当手段!取得防雷装置检【测,资质、?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!核,和竣工验收》的;
(二)—不具备防雷装置检测!资质或者超越—资质等级从事防雷】。装置:检测:活动或者在防雷装置!检测中?弄虚:作假的;
(三【。)防雷装置设—计未经审核》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!。施,工,。的;
(四》)防雷装置未经验收!或者验收不合格【。擅自投入《使用的;
(五)应!当安装?防雷装置而拒不【安装的?;
(六)无正当】理由拒绝进行防【雷装置检测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又!拒不整改的;
【(七:)其他违反防雷管理!。法律、法规、规【章的行为
第二十】九,条 相关行政【主管部门及其—工,作人员?有下:列行为之《一的依法依纪—给予处分;构—成犯罪?。的依法追究其—刑事责任
(一)违!反,国家规定程序和技术!规范对防雷》装置进行设计—审核和竣工验收的;!
(二)指定防雷专!业技:术服务单位和防雷产!品的;
(三—)其他玩忽》职守、徇私舞弊、】。滥用职权的》
第三十条 【本办法自公布之【日起:30日?后施行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