岳阳市人民》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!
岳阳市雷》电灾害防御管—理办法的通知
岳】政办发〔2018〕!11号
各县市区】人民政府岳阳经济】技术开发《区、:。城陵:矶新港区《、南湖新区、屈原】管理区市直各单【位中央、省属—驻岳各单《位
岳阳市雷—电,灾害防御管理办法】已经市人民》政府:同意:现印发给你》们请认?。真遵照执行
岳阳市!人,。民政府?。办公室
201【8年5月25日
!
,岳阳市雷电灾—害防御管理办法【
:
,第一条? 为?加强雷电灾害防御】工作保护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】和公共安全》促进经?济建:设和社会发》展依据中《。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!气象灾害防御条【例湖南省雷电灾【害防御条例》国务院关于优化建】。设工:程防雷许可的决【。定(国?发〔2016〕3】。9号)、湖南—省人民政府关于整】合,优,化建:设工程?防雷:许,可的实施意见(湘政!发〔20《17〕?6号:)等有关规定结合】。我,市实际制《定本办法
第—二,条, 在本《市行政区《域,。内从事雷电》灾害:防御:。。活动的?。组,织和个人应当遵守】本办法
第》三条 ? ,本办法所称》雷电灾害防御—(以下简《称,防雷)是指防御和】减轻雷?电灾:害,的活动包括》雷电和?雷电灾害的》研究、监测、预【报预警、防护、风】险评估和防雷知识宣!传教育以及雷电灾】。害的调查、鉴定和评!估,等活动?
本办法所》称防雷装置》是指由接闪器、【引下线、接地—装置、电涌保护器及!。其连接?导体:等构成用以防御【雷电灾害的设施或系!统
:第四条 》各级人民政府(【管委会)《应当加强对防雷工】作的领导加》大防雷基础设施【建设:。投入:鼓,励,。开展防雷科》学,技术研究和防雷【新产品的《开,发,、推广、应》用提高防雷能力
第!五条: 各级气象—主管:机构在上级气象主】管机构和同级—人民政府(管委会】。)的领导下》。负责组织管》理,本辖区内《的防:雷工作?;未设气象主管机】构的县市区的防【雷工:作由市气象主管机构!负责
?。住建、水务、交通】、电力、经信、安监!、质监、公安、城】管,、旅游?等部门按照》各自:职责做好《防,雷相关工作》
,。第六:条 各级各有关部!。门单位应当加强防】雷科普知《识宣传增强防—雷,意识新闻媒体应【当支持、配合做【好防雷科普知识【的宣传工作
中小学!校应当将防雷知【。识纳入科普教育【内容
第七条 【 ,气象主?管机构应当根据本辖!区内:雷,击发生频次划分【雷击风险《等,级区:域并向社会公布;】对,雷击风险《较,高区域的防雷—工作应当加》强监督?指导
第八》条 ?。气象:主管:机构: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!加强雷?电和雷电灾》害的监测工作并按】照职责及时向—社会发?。布雷电灾害预警信息!。。其他任何组织—或者个人不得向【。社,会,发布雷?电灾害预警信息
广!播、:电视等媒体应当【及时向社会播发当】地气象主管机构【。所属的?气象:。台,站,提供的?适时预警《信息
第《。九条 《下列建(构》)筑物、场所或设施!相关部?门单位或个人—应当按照国家—规定的?技,术,。标准:和技术规范安装【。防雷装置
(一)】石油、化《工等危险化》学品天然《气,、烟:花鞭炮?等易燃易爆物品【生产、储存》场所或设《施;
(《二)重要的计算机信!息系统电力、广播电!视、通?信设施以及易遭【受雷击的其》他,重要公共设施;【
(三)除》第(一)(》。二,)项:以,外的符合国家有【关建(构)》筑物防雷设计—规范规定的一—、,二、三类防雷—建(构)筑物
【第十条 》大型:建设工?程、重?点工程和用于—生产、储存》、装卸危险化学【品,、易:燃,易爆:物品的建设项目以及!。需要进行《防雷安全《特殊论证的大型【项目应?当进行雷电灾—害风险评估等—安全技术论证
第十!一条 ? 新建、改建、【扩,。建建设工程防—雷装:置应当与《主体工程同时—设计、同时施—工、同时投》入使用
第十二【条 房屋建—筑工程和市政基础】设施工程防雷—装置设计审核、竣工!验收整合纳入—建筑工程施工—图审查、竣工验收备!案,统一由住建部门监管!
油库、《气库、弹药》库、化?学品仓库《和烟花爆竹、石【化等:易,燃易爆建设工—程和场?所雷电易发区内【的矿区?。、旅游景点》或者投入使用—的建(构《)筑物、设施等【。需要单?独安装防雷装置【的场所以《及,。雷电风险《高且没有防雷—标准规范《、需要进行》。特殊论?证的大型《项目由气象主管机】构,负责防?雷装置设《计审核和竣工—验收
公《路、水路、铁路、】民航、?水利、电力、核【电、:通信等?。专业建设工程的【防雷管?理由各专业建设工程!的主:管部门负责
各【相,关行:政主:管,部门要按照》谁审:批、:谁负责、谁监管【的原则切实履行建】设工程?。防雷监管职责采【取有效措施明确和落!实建:设,工程设计、施工、】监理:、检测单《位以及业主单—位等在防雷工程质量!安全方面的》主体责任
第十三】条, 新建、改—建、扩建《建设工?程,防雷装?置的设?计、施?工可由取得相应【建设、公路》、水路?、铁路、民航、【水利、电《力、核电、通信等】。专业:工程:设计、施工资质的】单,位承担
第十四【条 防雷装置应】当,按照国家规定的防】雷技术标准和—技术规范进行设【计
防雷装置设计方!案应:当,按本办法第》十二条规定报相关】行政:主管部?门,审核;?。未经审核或者—审核不合格的不【得进:行,防雷装置施工
第】十五条? 防雷《装置施工单位—应当按照《核准的?防雷:装置设计方案进【行施工?
任何单位和个【人不得擅自变更经核!准的:防雷装置设计方【案因特殊情况确需】变更的应当按照原】。。审批程序重新报批】
第十六条 【从事防雷装》置,检,测的:单位应当取得省【级气象主管机构颁】发的:。防雷装置检》测,资质从事电力、【通信防雷《装置检测的》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具!有审批权限的气【象主:管部门?和电力?或通信主《管部门?共同:颁发的防《雷装:置检测资质并在相】应的资质《等级范围内从—事相关检测禁—止无资质《或超出资《质等级?的从:。业行为
第十七条】。 防雷装置竣【。工后应当按照本【办,法第十二条规—定报相关行政主管】部,门验收?相关行政主管部【门应当委托具—有相应防雷》装置检?测资质?的单:。位对防雷装》置进行检《测并将检测结—果作为竣工》验收的技《术依据未《。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!格的:防雷装置不得投入】使,用,
城建档案单位应】当将相关行》政主:管部门核发的验收】文书及防雷装置【检测报告等》技术资料作》为建:设项目应提交—的竣工存档》资料:
第十八条 — 开展防雷装—置,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!等工作不得收取【任何费用
》第十九?。条 : 防雷装《置经验?收合格投入使用后其!所有者或使用者应委!托具有防雷》装置检测《资质的?单位对防雷》装置进行定期—。检测
防《雷装置?应当每年检》测一次对爆炸—和火灾?危险环境的防雷装】置应当每半》年检测一次
第【二十条 防雷【装置检测单位应当】按照国家有关防雷】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!范进行防《。雷,。装置检测出具检测】报告:并对检测报》告的:真实性?、科学性、合法性负!责;在检测中发【现防雷安全隐患的】应及时通知被检【测单位进《行整改被检测—单位:拒不:整改或?者,整改不合格的防雷装!置检测单位》应当报告当地—气,象主管机构由当地气!象,。主管机构依法作出】。处理:
第二十一条 【 安监、质》监、:消防、城《管、旅游《等部门在对应当安装!防雷装置的建(构】)筑物、场所或【设施进行安》全检查、评》估,。时应当查《验防雷装置检—测报告
《第二十二条》 防雷装置—所有者或使用者应】当做好防雷装置的日!常维:护保:养工作发现》问题及时《处理
第二十—三条 防雷装置检!测应当?依法依规收费严【禁超范围、超标准收!费
:第二十四条 防】雷产品应当符合国】家质量技《术标准并《附有产品合格证书和!使用说明书禁—止生产、《销售、使用》不合格和《国家:明令淘汰《的防雷产品
禁【止向防雷装》置建设、使用单【位指定防雷装置【。检测、设计、施工】等,专业技术服务单位或!者防雷产品
—第二十?五条 《农,村学校和雷击风险】等级较高的村民集】。中居:住,区应当安装》防雷装置《并,列,入当地农村社会公益!事业建设《计划气象主管—机构应当进行指【导和检查
第—二十六条 —气象主管《。。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!门,单位拟订本辖—区的雷电《灾害应急《预案报同级人—民政府(管委会)】批准
第二十—七条 雷电—灾,害,发生后当地人民政】府(管?委会)应当立即启】动雷电灾《害应急预案
—气象主管机》构应及时组》织进行雷电灾害的调!查、鉴定《和评:。。估,并将:调查结果向同级人】民,。政府(管委会)和上!级气象?主,管机构报告
遭【受雷电灾害的单位】和个人应当》及时向当《地气:象主管机构》报告并?配合做?好雷电灾《害的调查《、鉴定和《评估工作
第二十八!条 ?违反本办法规定、有!下列行?为之一的由相—关行政主管》部门:依,。。法查处;给》他人造成损失—的依法承担赔偿责】任;构成犯罪的依法!追,究刑事责《任
:(一)采取欺—骗、贿赂等》不正当手段取得【防雷装置检测资【质、: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!核和竣工《验收的;
(二)不!具备防雷装置检【测资质或《者,。超,越资:质等级从事》防雷装置检测活动或!者在防雷装置检测】中,弄虚作假的;—
(:三)防雷装置设计】未经:审核或者审》核不合格擅自施工】的;
(四)防雷】装置未?经,验收:或者:验收不合格擅自【投入使用《。。的,;
(五)应—当安装防雷装置而】拒不安装的;—
(六)无正当【理由拒绝进行—防雷装置《检测或者《经检测?不合格又拒不整改】的,。。;
(七)其他违】反防雷管理法律、】。法规、规章的—行为
第二十九条 ! 相关行政主管部】门及其工《作人:员有下?列行为之《。一的依法依纪给予处!分;构成犯罪的依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】
(一)违反国【家规:定程序和技术规【。范对防雷装置进行设!。。。计审核和竣》工验收的;
—(二)?。指定防雷《专业:技术服务单位和【防雷产品的》;
(?三)其他《玩忽职守、徇私【舞弊、滥用职权【的
第三《十条: , 本办法自公—布之日起30日【后施行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