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!室关:于印发
岳阳市【雷电灾?害防御管理办法的通!知
岳政办发〔20!18:〕11号
各—。县市区人《民政府岳阳》经济技?术开发?区、城陵矶新港【。区、南?湖新:区、:屈,原管:理区市直各单位中】央、省属驻岳—各单位?。
,。岳阳市?雷电灾害防》御管理办法已经市】人民政府《同意:现印发给你》们请认真遵照执行
!岳阳市人民政—府办公室
》2,018年5》月,25日?
?。岳,阳市雷?电灾害防御管—理办法?
:
,第一条? :。为加强雷电灾害防】御,工作保护人民—生命财产安全—和公共安全促进【经济建?设和社会发展依据】中华人民共和—国气:象法气象灾害防御】条例湖南省雷—电灾害防御条—例国务院关于优化】建设工程防雷—许可:。的决定(《国发〔2016【〕,39号)、湖南省】人民政府关于整合】。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!可的实施意见(湘】政,发〔2017〕【6号)?等有关规定结—合我市实际制定【本办法
第二条 】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!。从事雷?电灾害防御活动的】组织和个人应—。当遵守本办法
第】三条: 本办法所称雷】电灾:害防:御(以下简称防雷】)是指防御和减轻】雷电灾害《的活动包括雷—电和雷电《灾害:的研究、监测—、预报预《警、:防护、风险评估【和防雷?知,识宣传?教,育以及雷电灾害【的,调查、鉴定和评估】等活动
本》。办法所称防雷装置是!指,由接闪器、引下线、!接地装置《、电涌保护器及其连!接导体等构成—用以:防御雷电灾害的设施!或系统
第四条 !各,级,人,民政府(管委会)】应当加强对防雷工作!的领导加大防—雷基础设施建设投入!鼓,励开展防雷》科,学技术研究和防【雷新产品《的开发、推广—、应:用提高防《。雷能力
第》五条 各级气象】。主管机构在上—级气象主管机构和】同级人民政府(管】。委会)的领导下【负责组织管理本【辖区:。内的防雷工作;未】设气象主《管机构的县》。市,区的防?雷工作由市气象【主管:机,构负责
住建—、水务、交》通,、电力、经信、【安,监、质监、》公安、城管、—旅游等部门按—照各自职责做好【防雷相关工作—
第六?条 各级各有关部!门单位应当》加强防?雷科普知《识宣传增强防雷【意识:新闻媒?体,应当:支,持、配合《。做好防雷科普—知识的宣传》工,作
中小学校应【。当,将防雷知识纳—入,科普教育内容
第七!条 气象主管机构!应当根?据本辖区《。内雷击发生频次【划分:雷击风险《等级:区域:并向社?。会,公布;对雷击风险较!高,区域的?防,。雷工:作应当加强监督指】导
第八条 气象!主管机构所》。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加!强,雷电和雷《电灾害的监》测,。工作并按照职责及】时向社会发布—雷电灾害预》警,信息其他任》何组织?。或者:个人不得向社会发】布雷电?。灾害预警信息
广播!、电视等媒体应当】及时向社会播发当】。地气象主管机构【所属的气《象台站提供的适时预!警信息
第九—条 下《列建(构)筑物【、场所或设》施相关部门单位或个!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!的技术标准和技【术,规范安?装防雷装置
(一)!石油、?化工等?危险化学品天—然,气,、烟花?鞭炮等易《燃易爆物品生—产、储存场所或设】施;
(二)重要】的计算机信息—系统电力、》。。广播电?视、通信设施以【及,易遭受雷击的其他重!要,公共设施;
(【三)除第(一)(二!),项以外的符合国【家有关建《(构)筑物防雷设】计规范规定的一【、二:、三:类防雷建(构—)筑物
第十—条 ?大型建设《。。工程、重点工程和用!于生产、储》存、装卸危险化【学品、易燃易爆物品!的建设项目以及需】要进行防《雷安全?特殊论证《的大型项目应当进行!雷电灾害风》险评估?。等安全?技术论证
第十【一条: :新建、改建、扩【建建设工程防雷【。装置应当与主—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!时,施工、同时投—入,使用:
第十?二,条, 房屋建筑工程和!市,政基础设《施,工程防雷装》。置,设计审核、竣工【验收整合纳入建筑工!程施:工,图审查、竣工—验收备?案统一由住》建部:门,监,管
油库、气库、】弹药库、《化学品仓库》和烟花爆竹、石化等!易燃易爆《建设工程和场所雷】电易发区内的—矿区、旅《游景点?或,者投入使用的建【(构)筑物、设施】等需要单独安—装防雷装置的—场所以及《雷电风?险高:且没有防雷》标准规范、需要【。进,行特殊论《证的大?型项目由气》象主管机《构负:责防雷装置》设计审核和竣—工验收?
公:路、水路《、铁路、民航、水利!、电力、《核电、通信等专业建!设工程的《防雷管理由各专业建!设工程的主》管,部门负责《
各相?关行政主管部门要】按照谁审批、谁【负责:、谁监管的原则切实!履行建设《工程防雷监管职责】采取:有效措施明》确和落实建设—工程:设,计、施工、监理、检!测单位以《。。及业主?。。单位等在《防雷:工程质?量安全方面的主体责!。任,
第十三条 — 新建、改建、扩】建建设工《程防雷装置的—设,计、施工可》由取得相应建设、】。公,路、水路《、,铁路、?民航:、水利、《电,力、核电、》通信等专业工程设计!、施工资质的单位承!。担,
,第十四条《 防雷装》置应当?按照国家规定的防雷!技,术标准和技术规范】进行设计
》防雷装置设计—方案:。应当按本办法第十二!条规定报相关行【政,主管:部门审核;未—经审核或《者审核不合格—的不得?。进行防?。雷装置施工
第十】五条 防雷装置施!工单位应当按照核准!的防雷装置设计【。方案进行施工—
任何单位和个人不!得擅自变更经核准的!防雷:装置设?计方案因特殊情况】确需变更的应当按】照原审批程序重新报!批,
第:。十六条 从事【。防雷装置检测的【单位应?当取得?省级气象主管机构】颁发的防《雷装:置检测资质》从,事,电力、通《信,防雷装?置检测的单》。位应当依法取得具】。有审批权限的—气象主管部》门和电力《或通:信,主,管部门共同颁—发的防雷装置检【。测资质并在相—。应的资质等级范围内!从,。事相关?检测禁?止无资质或超出资】质等级?的从业?。行为
第十七条【 防雷装置竣工后!应当按照《本办法第十二—条,规定报相关行政主】管部门验《收相关行《政主管部门应当【委托具有相应防雷】装置检测资质的【单位对防雷装置进】。行检测并将检测结】果作为竣工》验收的技术依—据未经验收或—者验收不合》格的防雷装置不得投!入使用
城》建档案单位应当【将相关行政》主管部门核发的验】收文书及防雷装【置,检测报告等技—。术,资,料作为建设项目【应提交的竣》工存:档资料
第十八【条 开展防雷装】置设计?审核和竣工验—。收等工作不得收【。取任:何费用
第十—九条: 防雷装置经验收!合,格投入使用后其所有!者或:使用者应委托具有防!雷装:置检测资《质的单位对防—雷装置进行定期【检测:
防雷装《置应当每年检测【一次:对,爆,炸和火灾危险环【境的防雷装》置应当每半》年检测一次
第二】十条 ? 防:。雷装置?检测单位应》当,按照:国家有关防》雷的技术标准和技术!规范进行防雷—装置检测出具检测】报告并对《检测报告的真实【性、科学性、合法性!负责;在检》测中发现防雷—安全隐患的应及【时通知被检测单位】进行整改被检测单】位拒不整改或—者整改不合格的防】雷装置检测单—位应当报告》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由!当地:气象主管机构依【法作出处理
第二十!一条 安》监、:质监、消防》、城管?、,旅游等部门》在对应?当安:装防雷装置的建(构!)筑物、场所或设施!进行安全检查、评】估时应当《查,验防雷装置检测【报告
第二十二【条 防《。雷装置所有者或使用!者应当做好防雷【装置的日常维护【保养工作发现问题】及时处理
第二【十三条 《 防雷?装置检测应当依法】依规收费严禁—超范围、超标准收】。费
第二十四—条 防雷产品【应,。当符合国家质量【技,术标准并附有—产品:合格证书《和使:用说明书禁止—生产、销售、使用不!合格和?国家明令淘汰—的防雷产品》
禁止向防雷—装置建设、使用单位!指定防雷《装置检测、设计【、施工等专业技术服!务,单位:或者防雷《。产品
第《。二,十五条 农村【学校和雷击风险【等,级较高的村》民集中居《住区应当安装—防雷装?置并列入当地—农村:社会公益事业建设】计划气象主管机【构应当进行指—。。导和检查《。
第二十六条 】气象:主管机构应当会同】有关部?门,单位:拟订本辖区的雷电】灾害应急《预案报同《级人民政府(管委会!)批准
第二十七条! 雷电灾害发生后!当地人民《政府:。(管委会)应—当立即启动雷—电灾害应急预案
气!象主管机构应及时组!织进行雷《电灾害?的调查、鉴定—和,评估并?。。将调查?结果向同级人民政】府,(管委会)和上【级气象主管机—构报告
遭受雷电】灾害的单位和—个人:应当及时向当—地气象主管机构【报告并配合做—好雷电灾害的—。调查、鉴定》和评估工作
第二十!八条 违反—本,办法规定、》有下列行为之一【的由相?关,。行政主管部门依【法,。。。查处;给他人造成损!失的依法承担—赔,。偿责任;构》成犯罪?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
(一)采取欺骗、!贿赂等?不正当手段取—得防:。雷装:置检:测资质、通》过防: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!。工验收的;
(二)!不具备防《雷装置检测》资质或者超越—资质等级从》事防雷装置检—测活动或者》在防雷装置检—测中弄虚作假的;】
(:三,。)防雷装置设计【未经审核或者—审核不合格擅自施】工的;
(四)【防雷装置未》经验收或者》验收不合格擅自【投,入使用?的;
(五)应当】安装防雷装置—。而拒不?安装的;《
(:六)无正当理—。由拒绝进行防雷装置!检测或者《经检测不《合,格又拒不整改的;
!(,七)其他违反—防雷管?。理法律、法》规、规?章的行为
第二十九!条 相关行政【主管部?门及其工作》人员有下列行为之】一的:依法依纪给予处分;!构成犯罪的依—法追:究其刑事责》任
(一)违反【。国家规定程》序和技术规范对防】雷装置进行设计【。审核和竣工验收【的;
(二》)指:定,防雷专业《技术服务单位和防】雷产品的;》
(三)其他玩忽职!守、徇私舞弊、滥】用职权的
第—三十条 本办法】自公布之日起3【0日后施《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