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!厅关于印发
湖【南省入河排》污口:监,督管理办法的—通知
湘政》办发〔2《018〕4》4号
各市》州、县市《。区人民政府省—政府各厅委、—各,直属机构
— 湖南省入河排【污口监督管理办法】已经省人民》政府同?意现印?发给你们请认真遵】照执行
湖【南省人民政府办【公厅
2—018年7月12】日
湖南】省,入河排污口》监督管理办法
【 一、总 —则
: 第一条 为加强!全省:入河排?污口监督管理保【。护水资源保障防【洪和工程设》施安全?促进:水资源可持》续利用根据》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】法中:华人民共和》国水污染防治法【中华人民《共和国防洪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】河道管理《。。条例城镇排水与【。。污水处理条例中华】人民共和国自—然保:护区条例国家湿【地公园管《理办法和入河排污口!监督管理办法等【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!本办:。法
《第二:条 本?办法所称入》河排污口是指直接或!者通过?沟,。、渠、管道等设【施向:江河、湖泊(—含渠道、水库等水域!)排放?废污:水,的排污口
— 本办法所称新建是!指入河排污口的首】次,建,造或者使用以及对】原来不具《有排污?功能或者已废—弃的:排,污口:的使用;改建—是指已有入河排污】口的排放位》置、排放方式等【事,项的重大改变—;扩:大,(含扩建《。)是指已有入河排污!口排污能力的提高】入,河排污口的新建、改!。。建和扩大统称入【河排污?口设置
第三条! 在:本省境内江河、湖泊!(含渠道、水—库等水域)新建【。、改建或者扩大入河!排污口以及对入【。河,排污口使用的监督管!理适用本办法农村家!庭生活、农村—种植业?和零星畜禽养殖等】。单独分散排》污,不,适用此办法》
第四》条 入?河,排,污口的设置与—使用应当符合—。。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!动计:划国务院关于实行】最严格水《资源管理制》度的意?见湖南?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!规定湖?南省水功能区监督管!理,办法等相关》要求并严格落实湖】南省主?体功能区规》。划湖:南省水功能》区划湖?南省主要地》表水系水环境功能区!划,等相关规《划或区划
第】五条 省级人民政】府入:河排污口主管部【门负责全省》。境内入河排污口设】置审批和监督管理的!组,织及指导;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入河排污】口主管部门按照【本办法规定的权【限负责?入河排污口》设置审批《和监督?。管理
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入河—排污口主管》。部门可以委托—下级地方人民—政府:入河排污口主管【。部门或者其所属管理!单,位对:其管理权《。限内的入河排污口】实施日常监督管理】
二、设置审批!与监督管理
— :第六条 依》法需要办理河道【管理范围内建设项】目审查手续》。。或者取水许可—审批手续的入河排污!口的设置单》位应当在提出河【道管理范围内建【设项目申请或—。。者取水许可》。申请的同时》向有管辖权的县级】以上人民政府入河】排污:口主管部门或—者流域管理》机构提出入河排污】。口设置申请
依!法不需要办理河道】管理范围内建设项】目审查手《续和取水许可手续】的入河排污口的设置!单位应当在向环境保!护行政主《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!环境:影响报告书(表【)之前?。。向有管辖《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!。府入河排污口主【管部门或者流—域管理机构提出入河!排污口?设置:申,请,
第七条 入河!排污口设置审批实行!分级管?理
(一)在长!。江干流湖《南段、洞庭》。湖、大型水库和湘】江、资江、沅江、】澧水干流及其—他跨:市,州,。行政区域的省—级水功能区水域(】含渠:道、水库)新建【、改建或扩大排污】口的:由,省级入河排污口主管!部门负责《审批
《 (二)除应当由省!级,入河排污口主管部门!审批外的其他入河】排污口依法需要办】理河道管理范—围内建设项目—审查手续的其—入河排污口设—置由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入河排】污口主管部门—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!建设项?目的管理《权限审批;依—法应当办理取水【许可手续《的其:入河排污《口设:置由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入河排污口主管!部门按照取水—。许,。可管理权《限审:批其余审批权限由各!市州根据实际情【况自行规定并报上一!级入河排污口主管】部门备案
》 , (:三)由国务院—环,。境,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!责审批环境》影响评价《报告书(表》),的建设项目需要设置!入河排污口的由长】江水利委员会或珠江!水利:委,员会审批
》 (四)国家【或省人民政府对【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!权,。限有:特殊规?定的从其规定
】 第八条 设置【入河排污口》应当:提交以?下材料
(【一)入河排污口【设置申请书
(!二)建设项目依【据文件或《相,关说:明材料包括法定主管!部门对本建》设项目立《。项的批复意》见不需要法定主【管部门?进行立?项批复的《。应提:供,相,应,的其他?。同意:建设的证明材料
! (三)《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!报告及?其所:依据的?文件或材料包—括设置论证报—告,文本和论证报—告涉及的需要由法】定主:管部:门出具的《意见或证明依法【。需要:。办理河?道管理范围内—建设项目《审查手续《或者取水许可—审批手续的入河排污!口设置论证报告可以!合并编制不再单独】提交
《 (四)《对,第三:者权益有《影响的应当提交【第三者同意建设【承诺书或其他相关】。文,件
? (五)其》他应:当,提交的有《关文件
第九】条 设置的》入河排污口对水【功能区(水》域,)影响明显轻微【的经有管辖权的县】级以上?人,民政府入河排污口】主管部?门同意可以不编【制入河排污》口设置论《证报告只提交设置入!河排污?。口对水功《能区(?水域)影响的简要】分,析材料但在》保护区、饮用水源】区等:环,境敏感区域》的相邻功《能区以及《跨行政区域河—段交界断面附—近设置排污口—的应当编制入河【排污:口,设置论证报告—
本办法所称】对水功能区影响明显!轻微是指《对水功能区(水【域,)入河污染物—。。总量没有《。明显增加、对水功能!区,(水域?。)水质、其他取【用水户?权,益、水生态系统平】衡不:构成:影响:、不在水功能保【护区或其《他重要敏《感水域内且不—存在事?故风险
《 第十条 入【河排污口《设置:论证报告应当—包括下列内》容
? (一)建设项目】基,本情况
《 (二)》拟建入河排污口【所在:水功:能,区(水域)》管理要求《、现:状,取排水?。、水质?及纳污状况分析
! (三?)拟建入《河排污口设置可行】性分析论证及入河排!污口设置方案
!(四)?入,河排污口设》置对水功能区(水域!),水质、水生态及【地,下水影?响分析
》 ,(五)入《河排污口《设置对有利害关【系的第三者》权益的影响分析
! (:六)对排污的限【制要求和《措施
(—。七,)结论与建议
【 第?十一:条 :入河:排污:。口设置论证应当【符,合
(一)【法律、法规和相【关产业政策》的要求和《规定
》(二)国家和省以及!行业有关技术标准与!规范、规程
— (三)》流域或区《。域的综合规划及【水资源保护、水环境!保护:等专业规划
】(四)水功能—区管理要求
— 第十二》条 入河《排污口对水功—能区影响的》。简要:分析材料应当包括下!列内容
(【一)项目概》况包括排污单位废】污水:产生环节、入—河排污量、主要污染!物种类、浓》。度和总量、达—标排放情《况以及排《放去向等;
— (二)入河排】污口:设置方案包括入河排!污口设置位置、排污!方式和?入,河排污口门的设置】情,况
(三)对受!纳水体所《在水功能区的影响】。分析
《 (四)结论—
第十》三条 有管辖—权的县级以上—。人民政府入》河排污口主管—部门对申请》材料齐全、符—合法定形式的入【河排污口设置申请应!当,予以受理
—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!或者不符合法—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!。者,在5个工作》日内一次告知需【要,补正的全部内容【排污单?位按照要求》提交全部《补正材?料的应当《受,。。理;逾?期不告知补正内【容的自收到申请【材料之日起即为受】。理
? 受理或者不受理】入河排污《口设置申请》应当出具加盖印章】和注明日期的书【。面凭:证
第》。十四条 有管辖【权的县级以上—人民:政府:入河:排污口主管部门应当!自受理?入河:排污口?设置:申请之日起13个】工作:日,内作:出决定同意设—置,入河排污《口的应当《予以公告公众—有权查询《;,不同意设《置入河排污口的应】当说明理由并告知】排污:单,位享有依法》申请行政复》议或者提起行—政诉讼的权利
!。入河排污口》设置直接关系他人】重大利益的》审批机关应当告【知该利害关系—人排:污单位、利害关系人!有权进行陈述和申】辩,。
入《河排污?口的设置利》害,关,系人或当事人要【求听:证的依法举行听证】
有管辖权【的县级?以上人民政》府入河排污口—主,管部门或者流域管】理机构?作出决定前应当征】求入河?排污口所在地有关入!河,排污口?主管部门的意见【
本条第—一款规?定,的审查?时限不?包括听证和》专家论证《。所需的时间
第!十五条 《有下列情形之—一的不予《同意设置《入河排污口
【。 (:一)饮用水水—源,一级、?二级保?护区内
—(二)自然保护区】核心区、缓冲—区内
《 (三)水产种质】资源保护区内
【 (四)省—级以上湿《地公园保育区、恢】复重建区内
】。(五)能够由污【水系统接纳但拒不】接入:的
(六)经】。论证不?符合设置要求的【
(七)设【置,可能使水域水质【达不到水功能区要】求的
(八)】其他不符合法律、】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!有,关规定的
【第,十六:条 同意设置—入河排污口的—决定应当包括以下】内容
(一【)入河排污口设置地!点,、排污方式和对【排污口门的要求【
(二)—特别情况《下对排污的限—制
(三)水资!。源保:。护措施要《求
(四)对建!设项目入河排—污,口投入使用前的验】。收要求
(五】)其他需要注意的】事项
? :第十七条 经—审查批准设置的【。入河排污口当发【生以下情况》时应重新进行入【。河排污口设》置,申,请,
,。 (一)入河排污!口,位,置、:排放方式和建设【方案发?生,变,化的
(—二)入河废污—水所含主要污染【物种类?。及其排放《浓度、排放》总量发?生,变化的
(【三)自批准之日【起3年内未》实施的
《 :(四)?已有入河排污口【停用2年之后重新启!用,的
第十八【条 入河排污—口试运?行满3个月正式投入!。使用前入河排污口设!置单位?应向有管辖权的县级!以上人民政府入【。河排污口主管部【门提出入河排污【口,设置验收申》请,。。。验收:合格后方《可投入运行》
: 第十九《条 :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!申请验收《时应提?交以下材料
— (一)》入河排污口设—置验收申请书
【 (?二)入?河排污口监》测报告(含》水量、水质》及主要污染物浓度】)委托有计量认【证资质的水质—监测单位监测次数】。不,少于三次
【(三)入河》排污口设置》论证报告《或设置入河》排,污口对?水功能?区,影响的?简要分析材》料(无需《单独提交入河—排污口设置》论,证,报告的除外)
!(四)入河》排污口设置》行政许可决定—书
? ,(五:)地方?政府及有《关部门或建设—。单位关于入河—污染:物排放?量削减?承诺落?实情况说《明
? (六)其》他相关材料
第!二十条 按照—“谁审批谁》负责监督管理权责】统,一分级?管理:”的原则《严格入河《排污口的监督管理】对未按审批要求排】污的或者未经批准私!自设置的入河排污口!应当依?法处理或者及时【通报环境保护主【管,部门解?决
《第二十一条 各【级人民政府》组成:部门:。应当按照部门职责配!合,做好入河排污—。口的监督管理工作】其中发展和改革行政!主管:。部门:。进行:工业园区《、产业结《构布局规划前环【境保护?行政:。主管部门受理—环境影响报告书(】表)前城《市污水处理》行政主管部门—进,行污:水处理厂建》设核准前对》涉及:。到入河排污口的新建!、改建和扩》建的应当征求入河排!污口主管部门意【见
? 各相关部》门在开展企业排污】。、效能等许可—、,检查和执法活—动时应当对》涉及到的入河—排污口进行监督【检查对发现的—问题及时报告当地人!民,政府:并抄送?入河排污《口主管部门
三!、,登记、存档
— 第二十二条 在!200?2年10月1日【中华人民《共和国?。水法施?行前已经设》置的:入河排污口排—污单:位,应当限期到有—。管辖权的入》。河排污口主管部门进!行入河排污口登记】并填写?入河排污口登—记表各级入河排污口!。主管部?门应根据入河排污】口的实际情况对填】。报,的,入河:排污:口登记表进行审核】。提出合法认定、关】停或补充设置审批手!续等分类处理意见办!理相关?手续建立入》。河排污口登》。记台:账在2002—年10?月1日中华人民共】和国水法《施行后设置但—。未办理设置审批手】续的入河排污—口,应按要求《办理设置审》批手续在省级—水功能区《内设置的入河排【污口在设置审批同意!。前应向省级入河排污!口主管部门备—案
? 第二十三条 发】生严:重干:旱、突发性水污染事!件等可能导致水【质,恶化:及超过水域纳污【能,力,时有管辖《权的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入?河排:污口主?管部门?应当及时报告—有关人民《政府和省《级,入河排污口主管部门!并依法?对排污单《。位提出停止排放或】限制排?放要求
《 第?二,。十四:条 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《入河:排污:。口主管?部门应当《对,管辖:范围内的《入河:排污口设置和使【用建立档《案制度和统计制【度
单》个入:河排污?口,档案应包《括入河?排污口登记表—、入河排污》口设置单《位申请?文件、审批》单位批复和决定【文,件,、有管辖《权的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入河排污口】主管部门验》收,资料、入河排污口监!测资料及其他有关】文件和资《。。料
? 第二十五条 县级!以,上人民?政,府入河排污口主【管部门应依法—加强入河排污—。口的日?常监:。。督管:理工作对新建、【改建和扩大入—河排污口的审—批,要建立档案并建立日!常监督检查制度每年!至少开展一次以【上普:查并:将普:查结果依法向—同级人民政》府报告排污》单位应当如实提【供有关文件》、证照和资》料
有管辖权的!县,级以:上人民?政府入河排污口【主管部门可》根,据需要?对入河?排污口进行人—工监测和自动—监测入河排污口设】置单位应予以配【合设置自动监测【设施的入河排污口设!置单位应《当采取措施保—护监测设施》完好和正常运行
】 第二《十六:条 排污单位—应当按规定》对,退水水?。质、水量进行监【测并建立排污信息台!账报日常监督—机关备案同时—应,按照统一格式要求在!。所设置的入》河排污口《。处设立明显的标牌】标牌上应注明该【入河排污《口,经批复及《实际排?污总量、主要污【染物:种类:及浓度、排污单位】名称、监督》单位名称《及联:系方:式等
第二十】。七条 对未经审批】。同意:擅自:在江河、湖泊—。。设置入河排污口【的应依照中华人民】共,和国水法第六—十七条第二款追【究法律责任》
虽经审—查同意但未按要求】设,置入河?排污口的依照中华】人民共和国》水法第六十五条第三!。款追究法律责—。任
排放水污染!物超过国家或者地】方规:定的水污染物排放】标准或者超》过重点水污》染物:排放总量控制指【标的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【水,污,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!追究法?律责:任
《在饮用水水源保【护区内设置排污【口的以及已设排【污口不?依照:整治方案限期拆【。除的依照中华人【民共和国水法—第六十七条第一款、!中华人?民,共和国?水污染防治法—第八十四条追究法律!责任
第二十八!条,。 本:办法自?201?8年:7月12《日,起施行20》16年1《1,月9日省人民政府办!公厅公?布的湖南省》入河排污口监督管】理办法(湘政办发】。〔20?16〕82号)【同时:废止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