襄阳市市区城—市,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!。理暂行办《法
第一章 总 !则
第一条 为!加强市区《城市地?下空间?开发利用《管理促进《。城市地下空间资【源的合理《开发利用依》据中华人民共—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!人民共和国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、!法规和规《章的规定结合我【市实际制定本办【法
《第二条 本办法适】用于本市市区范围】内(含?襄州区?。)城市?地下空间的开—。发,、利用和管理—
第三》条 :本办法所称地下空间!是指地面以下的空】间包:括,。结建式地下空间和】单建式地下空间【
结建》。式地下空间》是指同一主体结合】地面:。建筑一?并开发建设的—。地下空间
》 , 单建式地下空间】是指独立开发建设的!地下空?间利用山《体、:市政道路、公—共绿地、公》共广场等城市—公共用?地实施独立开发的地!下空间视为单建【式地下?空间
? 第四《条, ,城市地下空》间的开发利用应【贯彻统一规划—、综合开《发、合理利用、依】法管理、安全—高效的原则坚持社会!效益:、经济?效益:。。、环境?效益以及战备效【益相结合考虑防【灾减灾和人民—防空等需要》
第五条 城市!地下空间开发利【用应当优先安—排地下交通、应急防!灾、公安《消防、公共》安全、人民防—空、电力设》施、地下《排水、通《信、水务等城市基】础设施和公共服务】设施划定综合管【廊等:公共工?程,和特殊工程的地下】空间控制范围;应】当体现竖向分层立】体综合?开,发、横?向相:关空间连通、地下工!程,与,地表建筑相协调的原!则
第六—条 建立地》下空间?开发利用管理—协调:机,制研究解决地下空】间开发利《用管理的重大事【项协调和督》促有:。关部:。门依法履行监督管】理职责并《将,地,下空间?开发利用工作—。纳入国民经济—和社会发展规划
! 建立和《完善地下空间综合】管理信息系统将地】下空:间开发?利用现状、规—划建设管理》、档案管理等—信息纳入地下空【间综合?管理信息系》。。。统并实现与全市“】多规合一”》信息平台的信息【共享
第七条 !市发改、规划、【国土、城建、—房管、人防》、城管、财》政、公安、环保【、行政审批等—相关部?门按: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!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】管理的相关工作
】 第八条》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!开发建设和运营地下!空间;推广》运用政府和社会资】本合作模式开发【建设和运《营地下空间推进城】市地下空《间规范有序健康发】展,
第二章 规划管理!
第《九条 市规划部【门应当依据城—市总体规划会同国土!、公安、消防、环】保、民?防、城?建等有关部》门编制地下》空间开发利用—规划: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批!
?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!划,应,当包括以下内容地】。下空间开发利用【的发展战略》、规模需求、空【间布局禁止、限制与!适宜开发利用地下】空间的范围重—。点地段地《下,。空,间建设规划要求近】期建设及《实施措施等其中属于!规划强制性》内容的应当在—。。。规划文?本中予以《注明
》第十条 编制城【市控制?性详细?规划、修建性详细】规划应当符合城【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!规划:的要求
第十一!条 结建式地—下空:。间项目应《当,随地上建筑工—程,一并向市规》划部门申请办理规】。划审批手续
单!建式地下《空,间项:目应当?单独向市规划—部门:申请:办理规划《审批手续
【第十二条 地下空】。间,建设用地《规划许可应》当,明确地下空间的【分类(结《建式或单建式—)、使用性质(公共!工程或商业开发)、!。允许:建设:的范围?、建设规模等内容】
地下空间建】设工程规划许可应当!明确地下建(构)】筑物水平投影坐标】、竖向高《程、建筑面》积,。、使用功《。能、公?共通道和《出入口的位置、地下!空间之间的连—通要求等内》容
《第十三条 》结建地下《空,间项目地下室—边,线与用地界》线和规划控制线等】的退让距离应当符合!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】和技术标准的要【求城市规划对地下】空间有统建要求的】按,其规定执行
】第十: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!按照规划条件提出的!设置要求《在修建性详细规【划或:者建设?工程设计方》案总:平面图?中明确出入口、通】。。风口和排水》口等的具体位置【并且在?申领地下《空间建设工程规划许!可证前?取得需利《用地表的建》设用地使用权或【者,与地表建设用地【使用权人订立—书面:地,役权合同并办理地役!。权登记
地【下空间分层开—发利:用的应当共用出入口!、通风口和》排水口等设施
【第三章? 用地管《理
第》十五条 开发利用】地下空?。间应当依法取得地下!建,设用地使用权单建】式地下空间利用【。应单独办理》地下:建,设用地使《用权新?建结建式地下空间利!用应当随地》表建设一并办—理建设?用地使用《权地下建设用地使】用,权的取得应当按【照建设用《地,管理的法《律、法规的》规定执行
》 除符合国—家规定的划》拨,用地条件《的地下建设用地使】用权可以《以划拨方式供地外】其它均应当实行有偿!。。、有限期《使用
》地下空间土》地使:。用年限居住》用地不超过70【年工业用地不超过】50年教育、科【技、文化、》卫生、体《育用地不超过5【0年商业、旅游【、娱:乐,用地不?超过40年》综合或?者其他用地不超【过50?年,
第十》六条 依《法采用招标、—拍,卖,、挂牌和协议方式出!让,的地下建《设用地使用权出【让底价由市》国土部门《根据土地估价结果】、产业政《策和:土地市场情况等集】体决策综合确定出】让底价
》 ,采用:招标、拍卖、挂【牌方式?出让时出让底—价最低不得低于同类!协,议出让地下建设用地!使用权出让最低【价
第十七条】 依:法以协议《方式出让的地下建】设用地使用》权,其土地出让价—款按照不低于出让时!相同主导功能用途】、,土地级别、使用年限!的,地上建设用地基准】地价的楼面地—价标准的20—%收取?。负二层按照负一层的!50%收取并依此类!推
第十八条 !结建式?。地下工?程随地上《建筑一并办理建设用!地审:批手续
》 地下空间开—发利用施工需要在】审批的用地范围以】外临时使《用地面土《地的:应当按规《。定办理临时用地手】续
第十九条 !依法取得的地下建】。设用:地,使用权可以》依法进行《转让和抵押
第【四章 工程建设管理!
第《二十条? 建设单位》在,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!工许可证后方—可进行地下工程施工!结,建式地下工程应当与!地上建筑《一并申领施工许可】证
第二十一条!。 地下工程建设应当!符合国?家、省、市工—。。程建设、大气污染防!治相关管理规—定、标准《及规范符合城市地下!空间规?划服从规划》管理兼顾人防需【要的地下《工,程建设还应当符合人!防建设的要求
【 地下工程建【设应当保证地面及】周围现有建筑—物、市政设》施、人防工》程、文物、》古树名木、公共绿】地等安全制定可能造!成损坏或《者重大影响的应急预!案和:预防措施并》在施工?全过:。程中:进行动态监测建设】单位应当在地下工程!开工前将保护措施告!知相关所有人或【者管理人对》。施工中损《毁的地面《及,附属物及《时进行恢复》或赔偿
第二十!二条 因规划需要或!者建设单《位对相邻地》块地下空间》。有整体开《发要:求的在依法》取,得相邻?地下空间《使用权?后可以由《整体开发的建设【单位统一办理—地,下空间项目立—。项,整体设计统一—建设
? :第二十三条 规划】条件对地《下,空间:建,设项目有连通要【求的其?建,设项目应《当,。具备完善的工程设计!方案和相邻建筑的连!。通方案?
规划条件【对地下空间》建设项目未明确连】。通要求的《建,设单位可以》与相邻建《筑所有权人》就连:通位置、连接通道】标高、实《施建:设主体和建设用【。地使:用权人等进行协商】达成协议后》将连通方案纳—入建设项目》。的工程?设计方案一并提【交审:核
《第,。二十四条 地下工】程建设?涉及地?下连通工《程的先建单位应【当按照专业》规范和标准预留【地下连通工程的接口!后建单位应》当负:责履行后续地—下工程的连通义务并!保,证连通?工程的实施符合工程!结构、人民防—空等专业设计规范和!标准的?要求
? , 第二?十五条 《地下空间建设项目】应当:按照法律《法规:、技术规范》等进行?勘察、设《计、施工、监理【、质量监督、—竣工验收、》备案:。和档案移交
— , 第:二十六条 城市地】。下空间建设工程的】勘察、设《计、图审、施工、】监理、工《程质量检测、测绘等!任,务应当由具备—相应资质《的,。单位承担
第—五章 产权登记
】 第二十七条 地!下,。建设用地使用—权和地下《建筑物产权》登,。记根据取《。得地下空《间使用权批》准文件、规划部门】规划许可和验—。收文件等材料—按,照不动产登记—程序办理登记
】 地下?。空间:建设用地《使用权登记以—地下空间为》单位通过水平投影坐!标、竖向高程和水】。平投影最大面积确】定其权属范围地【下车位?首次:登记时应按规划【注明每个车位的水】平投影坐标、竖【向高程
《 :第二十八《条 :地下建设用》。地使用权和地下建】筑物产权登记—应当在相应权证中】。注明:“地下”属人—民防空?。工程的还应当注明“!人防工?程”并记载》平,时用:途任何单位和个【人不得擅自改—变人民防空工程【使用用途《
, 第二《十九条 结建—。式,地下工程应当—随地上建筑合—并,办理建设用地使用】权登记和建筑物首次!登记
地上建筑!已经办理建筑—物首次登《记的可以单独—申请办理《地下:建筑:物首:次登记
—单建地下空间—建筑物的首》次登:记应当?独立登记
》第六章 使用管理
! 第三十条 地】下工程?应本着“谁投资、】谁,所有、谁《受,。益、谁维护”—的原则允许投资【者对:其投资开发建设且】依法取得所有权的地!。下工程自营或—者依法进行销售、出!租,等交易
地下人!防工程的《使用管理按照—相关法律《、法规?、规章执行》
第三十—。一条 房地产开发】项目地下工程规划用!于停车位和》。车,库的不得销售给本】小区购房业主以外】。的,。单位:和个:人
商业项目】的地下停车场和单建!式地下社《会公共停车场不得】分割转让和登记
】 第三十二条 地!下工程产权人—、使用?人或物业管》理单位?应当:安装视频监》控系统明确管理【人对地下《空间设施进》行物业管理建立健】全维护管理制度【。和工程维修》档案确?保工程、设备—处于良好状态
【 :第三十三《条 政府投资—。建设的人防》工程维护管理费从收!取的平战《结合收入中列支【纳入部门预算管【理
结建式地下!工程物?业服务费由地—下工程?所有权人负责承担所!。有权人与实际使用】人不一致的》由所有?权人委托实际使用】人承担?地下空间维》护管理责任》
第三十四【条 政府依法征收、!征用:地下工程地下—工程:。所有人?。应予积极《配合
因国防、!人民防空、》。防灾减灾、应急【处置、指挥通信等城!市安:全防护设施建设【的需要?地下建设用地使【用权人和地下建筑物!产权人应当依法提】供便利并不》得损坏?相,。关,设施
第—三十五条 地下【工程所有人、使用人!或物业管《理单:位应当依法》建立健?全地:下工程的各项应【急预案和使用安【全责任制度采—取可行的措施防【范发生火灾、水灾、!爆炸及危害人—身健康?的各种污《染
第七章 法【律责任
《 第三《。十六:条 :。地下空间开》发利用过程中对建】。筑,物、已?经依法设立的用【益物权等造成妨碍或!者实际?损害的应当依法【承担:相应的民《事责任
—第三:十七条 《违反相关法》律、:法规、规《章,和本办法规定开发】。利用:地下空间的》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!各自职责《依,法查处侮辱》、殴打?行政执法人员或者】阻碍行政执法人员】依法执行公务的【。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!管理处罚《法的规定予以处【罚;构?成犯罪的依法—追,究刑事?。责任
》第三十八条 各【相关职?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!在地下空间》开发利用《管理工作中存在滥用!职,权、玩忽职守、徇私!舞,弊,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】由相关?部,门依法给予行政处】分;构成犯罪的依法!追究刑事责任第八】章附则
》 第三十九条 本办!法由市城建、国【土、城?管,等部门依《。据各:自职责负责》解释:
第四》。十条 本办法实施】。。前,已建成?使用: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!权由相关部门—另行制定《管理办法
第四!十,一条法律《、法规?、规章对国防—、人民防空、防【灾减灾、文物—保,护、矿产资源—等情:形的地下空间开发利!用另有?规定的从其规定【
第四十—二条 ?各县:(,市)地下空间—的开发利用管理可】参照本办法执行
! 第四?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!发之日起施行有【效期5年本办—法施行过程中国家】和省:。。出台新规定的从【其规定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