襄阳市?市,区,城市地下空间开【发利用管理暂—行办法?
第一章 》总 : 则
》第一条 为》。加强市区《城市地下空间—开发利用管理促进】城市:地下空间资源的合】理开发利《用依据中《华,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!法中华人民》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】等法:律、法规和规章的】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!定本办法《
, :第二条 本办—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!围内(含《襄州:。区)城市地下—空间的开发、利用】和管理?。
第三条 【本办法所称地下空间!是指地?面以下的《空间包括结》建式地下《空间:和单建?式地下空间
— 结建式地—下空:间是指同一主体结合!地面建?筑一并开发建设的】地下空?。间
单建式地下!空间是指独立开【发建设的《地下空间利用山体】、市:政道路、公共绿【地、:公共:广场等?城市公共用》地实施独立》开,发的地下空间视为】单建式?。。地下空间
第】四条 城市地下【空间的开发利—用应贯彻统》一规划、综合开【发、合理《。利用、?依法管理、安全高效!的原则坚持》社会效?益、经济效益、环】境效益以及战备效】益相结?合考虑?防,灾,减灾:和,人民防空等需要
! 第五?条 城市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】应当优先安排地下交!通、应急防灾、【。公,安消防、公共安全、!人民防空、电力设施!、,地下排水、》通信:、水务等城》市基:础,设施和公共》服,务设施划定综合管】廊等:公共工程《和特殊工程的地【下,空间控制范围;应当!体现竖向分层立【体综合开《发、横向《相关空间《。连通:、地下?。工程与地表建—筑相:。协调的原则
— 第?六条 建立地下空间!开发利用管理—协调机制研究解【决地下空间开发【利用管?理,的重大事《项协调和督促有关】。。部门:依法履行监》督,管理职责并将地【。下空:间开发利用工作纳入!国民经济和社—会发:展规:划
建》。立和完善地》下空间?综合管理信息—系,统将地下空间—开发利用现》。状、规划建设管理、!。档案管理等》信息纳入地下—空间综合管理信【息系统并实现—与全市“《。多规合一”》信,息平台的信》息共享
第【七,条 市发改、规【划、国土《、,城建、房管、人防】、城管、财政、公】安、环保《、行政?审批等相关部门【按照各自职责—共同做好地下—空间开发利用管理】的相关?工作
第八【条 鼓励社会资本】投,资开发?。建,设和运营《地下空间;推广运】用政府和社会资【本,。合作模式开发—建设和运营地下空】间推进?城,市地下空间》规范:有序健康《发展
第《二章 规划管—理
第》九条 市《规划部?。门,应当依据城市总【体规划?会,同,国土、?公安:、消防、《环保、民防、—城建:。等有关部门编制【地下空?间开发利用规—划并按照规》。定,程序报批
地】下空间开《发利用规划》应当包括《以下内容地》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发!展战略、《规模需?求、空间布局禁止】、限制与适》宜开:发,利用:地下空间的范围重】点地段?地下空间《。建设:规划:要求近期建设及实】施措施?等其中属于规—划强制性《内容的应当在规划】文本中予以》注明
第十条 !编制城市控》制性详?细规划、《修建:性详细规划》应当符合城市地下空!间开发利《用规划的要》求
第十一【。条 结建式地下空】间项目应当随—地上建筑工程—一并向市规划部【门申请办理规划审】批手续
单建】式地下?空间项目应当单【。独向:市规划部《门申请办《理规划审批手—续
: :第十二条《 地:下,空间建设用地规划】许,可应当明确地下空间!的分类(结建式【或单建式)、使用】性质(公共》工程或?。商业开发)、允许建!设的范围、建—设规模等内容
!地下空?间建设工程规—划许可应当明—确,地下建?(构)筑物水—平投影?坐标、竖向高—程、建筑《面积、使用功能、公!共通道和《出入口?的位置、地下—空间之间的连通要】求等内?容
第》十,三条 结建地下【空,间项目地下室边线与!用,地界线和规划—控制线?等的退让距离—应当符合法》。。律、法规、规章和】技,术标准的《要求城市规划对地】下空间有统建要求的!按其规定执行—
第十四条【 建设单位应当【按照规划条件—提出的设置要求【在修建?性详细?规划或者建设—工程设计方案总平】面图中明确出入口】、通风口和排水口】等,的具体?位置并且在申领【地下空?间建设工程规划许】可证前取得》。需利:用地表?的建设用地使用【权或者与地表—建设用地使用权人】订立书面地役—权合同?。并办理地役》权登记?
地下》空间分层开》发利用的应》。当,共用出入口》、通风口和排—水口等设施
第三】章, 用地管理
— 第十五条 【开发利用地下空【间应当依《法取得地下》建,设用地?使用权单建式地下】空,间利用?应单独办理地下【建设用地使用权【新建:结建式?。地,下空间利用》应,。当随地表建设一并办!。理建:设用地使用权地【下建设用地使用权】的取得应当按照建设!。用地管?理的法?律、法规的规定【。执行
除符合】。国家规定《的划拨用地条件【的地下建设用地使】用权可?以以划拨方》式供地外其它均应】当实:行有偿、《有限期使用》
地下空间土】地使:用年限居住用—地不超过70年【工业用地不》超过5?0,年教育、《科技、文化、卫生、!体育用地不》超过5?0年商业、旅—游、娱乐用地不超过!4,0年综合《或者其他用地不超过!50年
第十六!条 依法《采用招标、》拍卖、挂牌和协议】。。。方式出让的》地下建设用地使【用权:出让底价《由市国土部》门根据土地估价【结果、产业》政策和土地市—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!合确定出让》底价
《 ,。采,。用招标、《拍卖、挂牌方—式,出让时出让底价最】低不得低于同类协】议出让地《下建设用《地使用权《出让最低价》
第十七—条 依?法以协议《方式出让的地—下建设用《地使用权其土—地出让价款按—照不低于《出让时相同主导【功,能,。用途:、土地级别、使用年!限的地上建设—用地基准地价—的楼面?地价标准的20%收!取负二层《。按照负一《层的50%收取并依!此类推
《 第十八条 【结建式地下工程随】。地上建筑一并办理】建设用地审批—手,续
: 地下空间—。开发:利用施工需要在【审批的用地范围以】外,临时使?用地面土地的应当按!规定:办理:临时用地手续
】 第十九条 依法取!得的地下《建设用地使用权可】以依法进行转让和抵!。押,
第四章 工程【建设管理
》 :第二十条《 建设单位》。在依法取《。得建筑工程施工【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地!下工程施工结—建式地下工程应当】与地上?建筑一并申领施工】。许可证?
第二》十一条 地》下,工程建设应当符合】国家、省《。、市工程《建设、?大气污染《防治相关管理—规,定,、标准及规》范符合城市》地下空间规划—服从规划管理兼顾】人防需要的地下【工程建设还应当符】。。合人防建设的要求
! 地下工程建【。。设应当保证地面【及周围现有建筑【。物、:市政设施、人防【。工程、文物、古树】名木、公《共绿地等安全制定】可能造成损》坏或者重大影响的】应急:预案和预防措施并】在施:工全过程中进—行动态监测建—设,单位应当在地下工】。程开工前将保护措】施告知相关所有人或!者管:理人对施《工中:损毁的?地面及附属物及【。时进行恢复》或赔偿
第【二十二条 因规划需!要或者建《设单位对相邻地块】地下空间《。。有整体开发要—求的在依法取得相邻!地,下空间使用权—后可以?由整体开发的建设】单位统一办理—地下空?间项目立项整体设计!统一建设
— 第二?。十三条 规》划条:件对地下《空间建设项目有连通!。要求的其建设—项目:。应当具备《完善的?工程设计方案和相】邻建筑的连通方案
! 规划条件对地下!。空间建?设项目未明确—连通要求的建设单】位,。可以与相邻建筑【所有权人就连通【位置:、连接通道标高、实!施建设主体和—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等!进行:协商达成协议后【。将连:通方案纳入建设项目!的工程设《计方案一并》提交审核
第二!十四条 地下工【程建设涉及》地下:连通工?。程的先建《单,位应:当按照专业规范和标!准预留地下》连通工?程,的接:口后建单位应—当负责?履行后续《地下工程的连通义务!并保证连《通工程的实施符合】工程结构、人—民防空等专业—设计:规范:和标:准的要求
【第二十五条 地下空!间建设项目应当【按照法律法规、技术!规范:等进行勘察、设计】、施工、监》理、质量监督、竣】工验收?。、备:案和档案《。移交
? 第二十六条 】城市地下空间—建设工程的勘察、】设计、图《审、施工、监理【、工程质量检—测、测绘等》任务应当由》具备相应资质的【单位承担
》第五章 《产权登记
》 :第二十七条》 地下建设》用地使用权和地下】建筑物?产权登记《根据:取得地下空间使用权!批准文件、》。规划部门规划—许,。可,。和验收文《件等材料按照不动】产,登记程序《办理登记
地】下空间?建设用地使用—权登记以地下—空,间为单位通过水平】投,影坐标、竖》向高程和水平—投影最大面积—确定:其权:属范:围地下车位》首次登记时应—按规划注明每—个车位的水平投影坐!标、:竖向高程《
第二十八【条 地下建设用【地,使,用权和地下建筑物】产权登记应当在【。相应权证中注—明“地下《”属人民防空—工程的还应当—注,明“人防工程”【并记载平时》用,途任何单位》和,个人不得擅自—改变人民防空工程】使用用?。途,
第二十九条】 结建式地下—工程:应当随?地上建筑合并办理】建设用?地使用权登记—和建筑?物首次登记》。
: 地上?建筑已经《办理建筑物首—次登记的可以—单独:申请办理地下建【筑物首次登记
!单,建,地下空间建筑物【的首次登记应当独立!登记
第六章 使用!管理
》第三十条《 地下工程应—本,。着“谁投资》、谁所有、谁受益、!谁,维护”的原则允许】投资者?对其投资开》发建设且依法取得所!有权的地下》工程自营或者依法】进行销售《、出租等交易
!地下人防工程—。。的,使用管理按》照相关法律、法规】、规章?。执行
《 第三十一条 房】地产开发项目地下】工程规划用于停车】位和车库的不得销售!给本:小区购房业主以外的!单位和个《人
商业项目的!地下停车场和—单建式地下社会【公共停车场不得分】割,转让:和登记
》 第三十二条 地】下工程产权》人、使用人或物业】管理单?位应当安装视频监控!系统明确管理人对地!下空间设施进行【物,业管理建《立健全?。维护管理《。制度和工程维—修档案确保工程、】设备处于《良好状态
【。第三十三条》 政府投资建—设,的人防工程维—护,管理:费从收取的平—战结合收《。入中列支纳入部门预!算管理
结建】式,地下工程物》业服务费由地下【工程所?有权人负《责,承担所有权》人与实际使用—人不一致的》由所有权《人,委托实际使用人【承担地下空间—维护管?理责任
》 第三十四条 政】府依法征收、征【用地下工程地下工】程所有人应予积极】。配合:。
因国防、人】民防空、防》灾减灾、应急—处置、指《挥,通信等?城市安全防护—设施建设的需要【地下建设《用地使用权人和地下!建筑物产权人应【当依:法提供?便利并不得损坏【相关:。设施
第—三十五条 》地下:工程所有人、使【用,人或物业管理—单位应当《依法建立健全地下】工程的各项》应急:预案和使用安—全责任?制度采取可行的措】施防范发生火—灾、:水灾、爆炸及危害人!身健康的各种—污,染
第七章 法【律,责任
第三【。十六条 地下空间开!发,。利用过程中对建筑】物、已经依法设立的!用,。益物权?。等造成妨碍或者【实际损害的应—当依法承担相—应的:民事:责任
第三十】七条 违反》相关法律、法规、】规,章,和本办法规定开【发利用地下空间的由!相关职能部门按照】各自职责依法查【处侮辱?、殴打行政执法人】员或者阻碍行政执】法人员依法执行【公务的由公安机关】依照治安管理—处罚:法的规定予以处罚;!构,成犯罪?的依法追究》刑事责任
》。 第三十八—条 各?相关职能部门—及其:工作人员在地下空】间,开发:利用管理工作中存】在滥用职权、玩【忽,职守、?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!行,。为的:由相关部门》。依法给予行政处分;!构,。成犯罪的《依法追究刑事责【任第八章附则
!第,三十九条《 本:办法由市城建、【国土、城管等部门】依据各自职责负【责解释
》 第四?十条 本办法—实施前已建成使【用的地下建设用【地使用权由相关部】门另行制《定管理办法》
第四十一条】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对!国防、人民防空【、防灾减灾、—文物保护、矿产资源!等情形的地下—空间开发利用另【有规定的《从其规定
【第四十二条 —各县(市)》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!管理可?。参照本?办法执行《
第《四十三条 本—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!行有效期《5年本办法》施行过程中国家【和省出台新规—定的从?其规定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