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襄阳市市《区城市地《下空间开发利—用管理?暂行:办法
第一章 总】 则
第一】条 为?加强市?区,城市地下空间开【发利用管理促进【城市地下《空间资源《的合理开发利用依】据中华人民共和【国城乡规划》法中华人民共和【国土:地管理法等法律【、法规?和规章的规定结合】。我市:实际制定本办法
】。 , 第二条《 本:办法适用于本—市市区范围内(【含襄州区)城市【地下空间的开发、】利用和管理
】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!地下空间是》指地面以下的空间】包括结建式地下空间!和单:建式地下空》间
结》建式地下空间—是指同一主体结合地!面建:筑一:并开发建设的地【下空间
单建】式地下?空间是?指独:立开发?建设的?地下:空,间利用山体、市【政道路、公》共绿地?、公共广《场等城市《公,共用地实施独—立开发?的,地下空间视为—单建式地《下空间
第四条! 城市地下空间的开!发利用应贯》彻统一规《划、综?合开发、合理利用、!依法管理、》安全高效的》原则坚持社会效【益、:经济效益、环境【效益以及战备效益】相结合考虑防灾【减灾和人民防空等需!。要
: 第五条 城市】地,下空间开发利用应当!优先安?排地下?交通、应急》防灾、公安消—防,、公共?安,全、人?民防空、电》。力设施、地下排水、!通,信、水务等》城市基?础设施和公共服务】设施:划定综合管廊等公】共工:程和特殊工程的地下!空间控制范围;应当!体现竖?向分层立体综合【开发、横向相关空】间连通、地》下工程与地表建筑】。相协调的原则
【 第六条 —建立地下《空间开?发利用管理协调机制!研究解决地下空间】开发:利,用管理?。的重大事《项协:调和督促《有,关部:门依法履行》。监督管理《职责并将地下空间】。开,发利用工《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!会发展规划
— :建立和完善地下空间!综合管理信息系统】将,地下空间开发—利用现状、》规划建设管》理、档案管理等信息!纳入地下空间综【合,管理信息系统—并实现与《全市“多规合一”信!息,平,台,的信息共享
第!七条 ?。市发改、规划、【国土、城建、房【管、人防、》城管、财政、公安】、环保、行政审【批等相关部门按【照各自职责共同【做好地下空间开【发利用?管理的相关工—作
第八条 】鼓励社会资本投资】开发:建设和运营地下【空间;推广运用【政,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!式开发建设和运营地!。下空间推进》城市地下空间规【范有序健康》发展
第《二章 规划》管理:
第《九条 市规划部【门应当依据城—市总体规划会同国】土、公?安、消防、环保【、,民防、城建等有关】部门编制《地,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!并按照规定程序【。。报批
《 地下空间开发利】用规划应当包括【以下:内容: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!发展战?略、规?模需求、空间布【局,。禁,止,、限制与适宜开发】利用地下空间的【范围:重点:地段:。地下空间建》设规划?要求近期建设及实施!措,施等其中属于规划】。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在!规划文本中予—以注明
第十条! 编制城市控制性】详细规划、》修建性详细规划应】当符合?城市地下空间开发】利用规划的要求
】 第十一》条 结建式地下【空间项目应当随地上!建筑工?程一:并向市规划》部门申请办理规划审!批,。手续
《 单建式地下空间】项,目应当单独》向市规?。划,部门申请办理规划审!批手续
—第十二条 地下【空间建设用》地规划许可应当【明确地下《空间的分类(—结建式或单建式)】、,使用性?质(公?共工程?或商业开发》),、允许?建设的范围、—建设:规模等?内容:。
?地下空间建设工程】。规划许可《应当明确地下—建,(构)筑物水平投影!坐标、竖向高程【、建筑面积、使用功!能、公共通道和出入!口的位?置、地?下空间之间的连通】要求等内容
— 第十三条— 结:建地下空间项—目地下?。室,边,。线,与用地界线和规划】控制:线等的退让》距离应当符》合法律、法规、规】章,和技:术标准的要求城市】规,。。划对地下空间有统】。建要求的按》其规:定执行
第十】四条 建设》单位应当《按照规划条件提出】的设置要求在修建性!详细: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!。计方案总《平面图中明确出入】口、通风口》和,排水口等的具体位置!并且在申领地下空间!建设工?程,规划许可证前取得】需利:用地表的建设用【地使:用权:。或者与地表建—设,用地使用权人—订立书面地役—。权,合同并?办理地役权登记
】 地下空间分层】开发利用的》应当共用出入—口、通?风口和排水》口等设施《
第三章 用—地管:理,
第十五条 开!发利用地下空间应】当,依,法取得地下建—设用地?。使用权?单建式地下空间利用!应单独办理地下建】设用地使用权新建】结,建式地下空》间利用?应当随?。地表建设一并办【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地!下建设?用地:使用:权,的取得应当按照建】设用地管理的法【律、法规的规—。。定执行
《 除符合》国家规?定的划拨用地条件】的地下建《设用地使用权—。可以以划拨方式供】地外其?。它均应当实行有偿、!。有限期使用
】地下空间土地—使用年?限,居住用?地不超过《70年工业用—地不:超,过50?年教育?、科技、文化、【卫生、体育》用地不?超过50年商业、旅!游、娱乐用地不超过!40年综合或者【。其他用地《不超过50》年
第》十六:条 依法采》用招标、拍卖、【挂牌和协议》方式出让的地下建设!用地使?用权出让底》价由市国土》部门根据土》地估价结果、产业政!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!集体决策综合确定】出让底价
采用!招标、拍卖》、挂牌方式出—让时出让底价最低】。不得低于《同类:。协议出让地下建设】用地使用权出让最】。低,价
第十—七条 ?依,法以协议方式—出,让,的地:下建设用地使—用权其土《地出让价《款按照不低》。于出让时相同—主导功能用》途、土?。。地级别、使用年【限的地上建设—用地基准《地价的楼《面地价标准的20】%收取负二》层按照负一层的【50%?。收取并依此类—推
第》十,八条 结《建式地下工程随【地上建筑《一并办理建》设用地审批》手续
地下空】间开发利用施—工,需要在审批的用地】范围以?外临时使《用地面土地的—应当按?规定办理《临时用地手》。续
第》十九:条 依法《取,得,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!。权可:以依法进行》转让和抵押
第【四章 工程建设管】理
第二十【条 建设《单位:。在依法取《得建筑工程施工【许可证后《方可进行地下工程施!工结建式地下—。工程应当《。与地上建筑一并【申领施工许可—证
第二十一条! ,地下工?程,建设应当符合国家】、,省、市?。工程建设、大气【污染防治相关管理】规定、标准及规范】符,合城市?地下空间规划服从规!划管理兼顾》人防需要的地下【工程:。建设还应当符合人】。防建设的要求
】 地下工程建设【应当保证地面—及周围?。现有建筑物、市政设!施、人防工程、文】物、古树名》木、公共绿地等安】全制定可能造成损坏!或,者重:大影响的应急预【案和预防措》施并:在施工全过程中【进行动态监测—。建设单位应当在【地下工程开工—前将保护《措施告知相关所【有人或者管理—人对施工《中,损毁:的地面?及附属物《及时进行《恢复或赔偿
】第二十二条 因规】划需要或《者建:设单位对相邻—地块地下空间有整】体,开发要求的》。在,依法取得相邻地下】空间:使用权后可以由整】体,开发的建设单位统】一办理地下空间【项目立项整体—设计统一《建设
第二十】三条 规划条件【对地下空间建设【。项,目有:连,通要求的其建—设,。项,目,应当具备完善的【工程设计方》案和相?邻,建筑的连通方案
! ,规划条件对地—下空间建设项目未明!确,连通要求的建—设,单位:可以与相邻建—筑所有权人就连通】位置、连接通道标】高、实?施建设主体和—建设用地使》用权人等进行协商】达成协议后将连【通方案纳入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】计方案一《并提交审核
【 第二十四条— 地下工程建设涉】及地下连通工—程,。的先建单位应当按照!专业规范和标准【。预留地下《连通工程的接口后建!单位应当《负责:履行后续地下工程】的连通义务并—保,证连通工程的实【。施符合工程结—构、人?民防:空等专业设》计规范和标》准的要求《
?第二十?五条 地下空间建】。设项目应当》按照:法律法?规、技术规》范等进行勘察、设计!、,施工、监理、—质量监督《、,竣工验收《、备案和《档案移交
第二!十,六条 城市地下空间!。建设工程的勘察【、设计、图审—、施工、《监理、工程》质量检测《、测绘等任务应当由!具备相?应,资质的单位承担【
第五章 产权登】记
《第二:十,七,条 地?下建设?用地使用权和地下】建筑:物产权登记根据取得!地,下空间使用权批准】。文件、?规划部门《规,划许:可和:。验收:文件等材料按—照不动产登记程【序,办理:登记
》地下空间建设用【地使用权登记以地】下空间为单位通过】水平投影坐标、竖】向高程?。和水:。平投影最大面—积确定其权属范【围地下车《位首次登记时应按】规划注明《每个车?位的水平投影坐【标,、竖向高程
— 第二十八—条, 地下建设用地使】用权:和地下建筑物—产权:。登记应当《在相:应权证中注明“【地下”?属人民防空工程的还!。应,当注明?。“人防工程”—并记载?平时用途任》何单位和《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人!民防空工程使用用】途
第二十九】条 结建式地下工程!应当随地上建筑【合并办理《建设用地使用—。权登:记和建筑物首次【登记
地上建】筑已:经,办理建筑物首次登记!。的可以单独申请办理!地下建?筑物:首,次登记
》 单建地下空间建】筑物的首《。次登记?应当独立登记
第】六,章 使用管》理
第》三,十条 地下工程应】本着“谁投资、谁】。所有:、谁受益、谁—维护”的原则—允许投资者对其【投资开?发建设且依法取得所!有权的地下》工程:自营或者依法—进行销售、出租等交!易,
地下》人防工程的使用管】理,按照相关法律、【法,。规、规?章执行
—第三十?一条:。 房地产开发—项目地下工》程规划用于停车位】和车库的不》。得销售给本》小区购房业主以外】。的单位和个人
!商业项?目的地下停车场和】单建式地下社会公】共停车场不得分割转!让和登记《
?第三:十二条 地下—工程产权《人、使用人或物【业管理单位应当安】装视频监控系统明确!管理人对地下空间】设施:进行物业管》理建立健《全维护管理制度【和工程?维修档案《确保工程、》设备处于良好状【态
: 第三十》三条 政府投资【建,。。设的人防工程维护管!理费从收取的平【战结合收入中列支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
! 结?建式地下工》。程物业服务费由【地下工程所有—。权,人负责?承担所有权人与实】际使用人不一致【的由所有权人委【托,实际使用人承—担地下?空,间维护管理责任【
: 第三?。十四条? ,政府依法《征收、征用》地下:工,程地下?。工程所有人应予【积极配合《
: 因国?防、人民防空、防】灾减灾、应》急处置、指挥通【信等城市安》全防护?设施建设的需要【地下建设用》地使用权人和地下】建筑物产《权人应当依》。法提供便利并—不得损坏相关设施】
第三十五条 !。地下工程所有人、使!用人或物《。业管:理单位应当依法建】立健全地下工—程的各项应急—预案和使用》安全责任制度采取】可行的措施防范发生!。火灾、水灾、爆炸】及危害人身》健康的?各种污染
第七章 !法律责?任
第三十六条! 地下空间》开发利用《过程中对建筑物、】已经依法设立—的用益物权等造成】妨碍或者实际损【害的应当依法承【担相应的民事责任
! 第三十七条【 违反相《关法律、法规—、规章和本办法规】定,开发利用地下空间】的由相关职能部【门按:。照各自职《责依法查处》侮辱、殴打行政【执,法人员?或者阻碍行政—执,。法人员依法执行公】务的由公安机—关依照?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!定予以处罚;构成犯!罪的依法《追究刑事《责,任,。
?。第三十八《。条 各相关职能【部门:及其工?作,人,。员在地下空间开【发利用管理工作【中,存在滥?用职权、玩忽—职守、徇私》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!的由相关《部门依法给予—行政处分;构成犯】罪,的依法追究刑事【责任第八章附—则
第》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!市,城建、国《。土、城管等部门【依据各自职责负责解!释,
第四十—。条 本办法实施【前已建?成,使用的地下》建设用地《使用权由相关部门】另行制定《管理办法
第】四十:一条法律《、,法规:、,规章对国防》。、人:民防空、《防灾减灾、》。文物保护、》矿产:资源等情形的地下】空间开发利》用另有?规定的从其规定
】。 第四十》二条 各县(市)】地下:空间的?开,发利用管理可参照】。本办法执行
【 第四?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!发之日起《施行有效期5年本办!法施行过程》中国家和省》出,。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