襄阳市市区城市地下!空间开?发利用?。管理暂行办法
【第一章?。 总 ? 则
第一【条 为加《强市:区城:市地:下空:间开发利用管—。理促:进城市地《下空间资源的合理】开发利用依据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!规,划法中华《人民共和国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】、法规和规章的规】定结: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!法
第二条 】本办法适用》于本市?市区范围内(—含襄州区《)城:市地下?空间的开《发、利用和管理
! 第三?。条 本办法所—称地:下空间?是指地面以下—的空间包括结建式地!下空间和单》建式地下空》间
《结建:式地下?空间是指同》一,主体结合地》面建筑一并开—发建设的地下空间
! 单建式地—下空间是指独立【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!利用山体、市政【道,路、公共绿地、公共!。。广场等城市》公共:用,地实施独立开—发的地下空间视为】。单建式地下空间
! 第:。四条 城市地下空】间的开?发利:用应贯?彻统一规划》、综合开发》、合理利《用、依法管理、安全!高效:的原则?。坚持社会效》益、:经济效?益、环境效益以【。及战备效益》相结合考虑》防灾减灾和》人民防空《等,需,。要
第》五条: 城市地下空间开】发利用应《当优先安排地下交】通、应急防灾、公安!消防、公共安全【、人民防《空、电?力,设施、地《下排水?、,通信、?水务等城市》。基础:设施和公《共服务设施划定综】合管廊等公共工程和!特殊工程的》。地下空间《控制范?围;应当体现竖向】分层立?体综合开发、—横向:相关空间《连通、?地下工程与地表【建筑相协调的原则
! 第六条 —建立地?下空间开发利用【管,理协调机制研究【。解决地下空》。间开发利用》管理的重大事项协调!和督促有关部—门依法履《行监督管理职责【。并将地下空》间开发利用工—。作纳入国民》经济和?社会发展规划
!建立和?完善:地下空间《综合管理信》息系统将地下空【间开发利《用现状、规划—建设管理、》档案管?理等信息纳》入地下空间综合管理!。信息系统《并实现与全》市“多规合一—”信息平台的信息】共享
第—七条 ?市发:改、:规划、国土、城建、!房管、人防、城管】、财政、《公安、环保、—行政审?。批等相关部》门按照各自职责共】同做好地下空间开】发利用管理的相关工!作
: 第八条 鼓励社!会资本投资开发建设!和运营地下空间【;推广运用政—府和社会《资本合作模式开发】建,设和运?营地下?空间推进《。城市地下空间—规范有序健康发展
!第二章 规划管理
! 第九条 —市规划部门应当依据!城市:总体规划《会同国土、公—。安、消防、环—保、:民,。防、城建《等有关部门编制地】下空间开发利用【规,划并按照规定程【序报批
地下空!间开发利用规划应】当包括以下内容【地下空间《开发:利用的发展战略、规!。模需求、空间布【局禁止、限制与适】宜开:。发利用地《。下空间的范围重点地!段地下空间建设规】划要求近期建设及】实,施措施等《其中属于规划强【制性内容的应当【。在规划?文本中予《以,注明
第十条】 编制城市》控制性详细规划【、修建性详细规划】应当符合城市—地,下空间开发》。。利用规划的要—求
? 第十一条》 结:建式:地下空间项目—应当随地上建筑工程!一并向市规》划部:门申请?办,理规划审批手—续
单》建式地下空间—项目:应当单?独,向市规?划部门申《。请办理?规划审批手续—
第十二—条 地下《空间建设用地—规划许可应》当明确地下空间【的分:类(:。结建式或单建式【)、使用性质—(公共工程或商业开!发)、允《许建设的《范围、建设规—模等:内容
地—下空间建设工程规】划许可应当明确【地下建(构)筑【物水:平投影坐标、竖向】高程、建筑面积、使!用功:能、公共《通道:和出入口的位置、地!下空间之《间的连通《要求等内《容
第十三【条, 结建地下空间项目!地下室边线与用【地界线和规划控制线!等的退让距离应【当,符合法律、法—规、规章和技术【标准的要求城市规划!对地下空间有统【建要:求,的按其规定执—行
第》十四条 建设单【位,应当:按照规划条件—提,出的设置要》求在修建《性详细规划或者【建设工?。程设计方案总平【面图中明确出入【口、:通,风口:和排水口等的具体】位置并且在申领【地下空间建设工程】规划许可证》前取得需利用地表的!建设用地《使用权或者与地表建!设用地使用权人【订立书面《地役权合同并办理地!。役权登记
地下!空,间分层开发利用【。。的应当共用出—入口:、通风口和排—水口等设施
第【三,章 用地管理—
第十五条 】开发利?用地下空间应当依法!取得地?下建设用《地使用权单建—式地下空间利—用,。应单独办理地下建设!用地使用权》新建结建《式,地下空间利用应当随!地表建设《一并办理建设—用地使用权地下【。建设用地使用权【的取得应《当按照建设用地【管理的法律、法【规,的规定执行
— 除?符合国家规定的划拨!用地:。条,件的地下《建设用地使》用权可以《。以,划拨方式供地外其它!均应当实行》有偿、有限期—使用
地—。下空间?。土地:使用年限居住用地不!。超过70《年工业用地不—超过50年教—育,、科技、文》。化、卫生、》体育用地不》。超过50年商—业、旅游、娱乐用地!不,超,过40?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!不超过5《0年
? 第十六》。条 依法采》用招标、《。拍卖、?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!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!权出让底价由市国土!。部,。门根据土《地估价?结果、产《业政策和土地市场】。情,况等集体决策—综合确?定,出让底价《。
采用招标、拍!卖、挂牌方式出让时!出让底价《最低不得《低于:同类协议出让地下】建设用?地使用?权出让最低价—
第十》七条 依法以协议方!式出让的地》下建:设用地?使用权其土地—出让价?款按:照不低于出让—时,相同主导功能—。用途、?土地级别、》使用年限的》地上建?设用地基《准地价?的,楼,面地:价,标准:的,。20%收取负—二层按照《负一层的50—%收取并依此类推
! 第十八条 【结,建式地下工程—随地上建筑一并【办理建设用》地审批手《续
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】施工:需要在审《批的用地《范围以外临时使用】地面土?地的应当按规—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!
第十九条 】。依法取得的》地下建?设用地使用权可以】。依法进行转让和【抵押
第四》章, ,工程建?设管理?
第二十—条 建设《单,位在依法取得—建,筑工程施工许可【证后:方可进行地下工程】施工结建式地下工程!。应当与?地上建筑一并申领】施,工,许可证
《 , 第二十一条 地】下工程建设应—当符合?国家、省、市工程】建设、大气》污染:防治:。相,关,管理规定、标准及】规范符合城市地下空!。间规划服从规—划管理兼《顾人防需要》的,。地下工程建设还【应当符合《。人防建设的要求
】 地?。下,工程建设应当保【证地面及周围现有建!筑物、市政设施、】人防工程、文—物、古树名木—、公:共绿地等安全制【定可能造成》损坏或者重》大影响的应急—预案和预防》措施并在施工全过】程中进行《动态监测建设单位】应当在地《下,工,程开工前将》。保护措施告知相关所!有人或?者管理人对施工中】损毁的?地面及附属》物及时进行恢复【或赔偿
—。第二十?。。。二条 ?因规:划需要或者建设【单位对相邻地块地】下空:间有整体《开发要?求的在依《法取得相邻地下空间!。使用权?后可以由《整体开发的建设单位!统一办理地下空间】项目立项整体—设计统一建设
【 :第二十?三条 ?规划条件对地下空间!建设项?目有连?通,要求的其建设项【目应当具备完善的】工程设计方案—和相:邻建筑的连通方案】。
, 规?划条件对地》下空间建《设项目未明确—连通:要求的建设》单位可以与相—。邻,建筑所有权人就【连通位置、连接通】。道,标高、实施建设主】。体和建?设用地?使用权人等进行【。协商达成协议后将连!通方案纳入建设项】目的工程设计方案一!并提交审核
【 ,第二十四条 地【。下,。工程建设涉及地下连!通工程的先建—单位:应当按照《专业规范《和标准预留地下【连通工程的接口【后建单位应当负责】。履行后?续地下工程的—连,通,义务:并保:证连通工程》。的实:施符:合工程?结构、人民防空【等专业设《计规:范和标准的》要求
第二【十,五条: 地下?空间建设项目应当】按照:法律法规、技术规范!等,进行勘察《、设计、施工—。、监理、质》量监督、竣》工验收、《备案和档案》移交
? , ,第二十?。。六条 城市地下空间!建设工程的勘察、】设计、图审、—施工、监理、工【程,质,量检测、《测绘等任务应当由】具备相应资质的【单位:承担
第《五章 ?产权登记
— 第二十七条— 地下?建设用地使》用权和?。地下建筑物产权【登记根?据取得地《下空间使用权—批准文件《、,规划部门规划—。许可和验收文—件等材料按照—不动产登记程序办】理,登记
》。地下:空间建设《用地使用权登记以】地下空?间为单位通过—水平投影坐》标、竖向高程—和,水平投影最》大面积?确定其权属范—围地下?车位首次登》记时:应按规划注明每个】车位的水平投影坐】标、:竖向高程
【第二十八条 地【下,建设用地使用—权和地下建筑—物产权登记》应当在?相应权?证中注明《“,。地下”属人》民防空工程的还【应当注明“人防工程!”并记载平》时用途任何单位【和个人不《。得擅:自改变人民防空工】。程使用用途
第!二十九条 结建【式地下?工程应当随地—上建筑合并办理建】设,用地使用权登记和建!筑,物首次登记
— 地上《建筑:已经办理建筑物首】次登记的《。可以单独《申请办理《地下建筑《物首次登记》
单建地下空间!建筑物的《首次登记应当独立登!记,
第六章《 使用管理
— 第三十》条 地下工程应【本着“谁《投,资、谁所有、—谁,受,益、谁维护”—的原则允许投资者对!其投:资开发建设且依法】取得所有权的地下工!程自营或者依法进】。行销售、出租等交】易
《地下人防《工,程的使用管理按【照相关法律、—法规、规章执行【
第三十一【条 房?地产开发项目地下】工,程规划?用于停车位和车库的!不得销售《给本小?区购房?。业主以外的单位【和个人?
商业项—。。目的地下停车—场和单建式地下社】会公共停车》场不得分割》转让和?登记
第—三十二条 地下工】程,产,权人、使用》人或物业管》理单位?应当安装视频监【控系统明《确管理人对地下空间!设施进行物业管理】建立健?全维护管理制度和】工程维修档案确保】工程、设备处于良】好状态
《 第三十》三条 政府投资建设!的人:防,工程维护管理—费从收?取的平战结》合,收,入中列支纳入—部,。门预算管理
】结建式地下工程【物业服务费由—地下工程所》有权:人负责?承,担所有权人与实际使!用,人不一致的由—所有权人委托—实际使用人承担【地下空间维》护管理责任
【 第三十四条 政】府依法征《收,、征用?地下工程地》下工程所有人应【予,积极配合
— ,因国防、人民防空】、防:灾减灾?、应急处置、—指挥通?信等:城市安全防护设施建!。设的需要地下建设】用地使用《权人和?地下建筑物产权人应!当依法提供便—利并不?得损:坏,相关设施《
第三十五【条 地下工程所有人!、使:用人或物业管理单位!应当依?法建立健全》地下工程的》各项应急预案和使】用安全责《任,。制度采取可行的措】施,防范发?生火灾、水灾、爆】炸,及危害人身健—康的各种污染
【第七章? 法律责任
第!三十六条 地—下空间开发利用【过程中对建筑—物,、已经依法设—立的用益物权等【造成妨?碍,或者实际损害的应】当,。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!责,。。任
: 第?三十:七条 违反》相关法律、法规【、规章和本办法规】定开发利用地下【空间的由相关职能】。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!法,查处侮辱、殴打【。行政执法人》员或者阻碍行政【。执法人员依》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!机,关依照治安管理处】。罚法:。的规:定予以处罚》;,构成犯?。罪的依?法,追,究刑事责任
— , 第三?十八条 各》相关职能部门及【其工作人《员在:地下空间开》发,利用管理工作中存】在滥用职权、玩忽】职守、徇私舞—弊等:违法违规行》。为的由?相关部门依法—给,。予行政处《分;构成犯罪的依法!追究刑事责任第八章!附则:。。
?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!由市城建、国土、城!管等部门依》据各自职《责负责解释
【 第四十条》 本办法实施前已建!成使用的地下建设】用地使用《权由相关部门—另行制定管理办【法
第四十一条!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对!国防、人民》防空:、防灾?。减灾、文物保护、矿!产,资源等情形的—地下空间开发利用】另有规定的从其【规定
》第四十二条 各县】(市)地下空间【的开发利用管理可】参照:本办法执行
— , 第四十三条—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!起施行?有效期5年》本办法施《行过程中国》家和省?。出台新规定的—从,其规定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