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襄阳市市区城市【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!理暂行办法 —第一章? ,总  则  — 第一条 》为加强市区城市地下!空间开发利用管理】促进城?市地下空间资源的合!。理开:发利用依据中华人】民,共和国城乡》规划:法中华人民共和【国,土地:管理:法等法律、法规【。和,规章的规《定结合我市实际【制定本办法 —  第二条 —本,办法适用于本—市市区范围》。内(含襄州区)城】市地下空间的开发】、利用和管理—   第三条 【本办法所称》地下空间是指地面】以下的空间》包括:结建:式地下空间和单【建式地下空》间   结建—式地下空间是—指同一主体结合地】面建筑一并开—发建设的地》下空间   单建】式地下空间是指独】。立开发建设的—地,下空间利用山体、】市政:。道路、公共绿地、】公共广场《等城市公共用地实施!独立开?。发的地下空间视为】单建式地下空间 】 , 第四条 城市【地下空间的开发利】用应:贯彻统一《规,划、综合《。开发、?合,理利用、依法管理、!。安全高效《的,原则坚持《社会效益《、经济效益》、,环,境效益以及战备效】益相结?合考虑防灾减—灾和人民防空等需要!   第五条 城】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!应当优先安》排地下交通、—应急防灾、公安消】。防、公共安全、人民!防空:、,电力设?施、地下排水、通信!、水务等《城市基础设施和公】共服务设施划定综】合管廊等公共—工程:和特殊?工程的?地下空间控制范围】;应当体现竖—向分层立《体综:合开发、横向相关】空间连通、地下工】程与地表建筑相协】调的原则《。   ?第六:条 建立地下空间开!。发利用管《理协调机制》研究解决地下空【间开发利用管理的重!大事:项协调和督促有关】部门依法履》行监督管理职—责并将地下空间开发!利用工作《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!发展规划   建】立和完善地下空【间综合管《理信息系统将地【下空间开发利—用现状、规划—建设管理、档案管】理等信息纳入地下】空间综合管理信【息系统并《实现与全《市“多规合一”信息!平台的信《息共享   —第,七条 市发改、【规划、国土、城【建、房管《。、人防、城》。管、:财政:、公安、环》保、行政审批等相】。关部门按照各自职】责共同做《好地下空《间开发利用管理的】相关工作   【第八条 鼓励社会】资本:投资开发建》设和运营《。地下空?间,;推广运用政府和】社会资?本合作模式》开发建?设,和运营地下空—间推进城市地下空间!规范有序健》康发:展 第?。。二章 规划管理【  : 第九条 市规划】部门应当依据城市】总体规划会同国土、!公安、消防》、环保、《民防、城建等有关部!门编制地下空间开发!利用规划并》按照规定程序报【批   《地下空间《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包!括以下内容地—下空间开发利—用的发展战略、【规模需求、空间布局!禁止:。、限制?与适宜开发利—用地下空间》的范围重点地—。段地下空间建—。设规划要求近—期建设及实》施措:施等其中属于规【划强制性内》容的应?当在规?。划文本中予》。以注明?   第十条— 编制城市控制性】详细规划、修—建性详细《规划:应当:符合城市地》。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!的要:求   第十一条 !结建式?地下空间项目应当】随地上?。。建筑工程一并—向,市规划部门申—请,办理规划审批手【续 :  单建式》地下空间项目应当】单独向?市规划部门申—请办理规划审批【手续: ,。  第十二条 地下!空,间建设用地规—划许可?应当:明确地下《空间的分《类(结建式或单建式!)、使?用性质?(,。公共工程或商—业开发)、允许建】设的范围、建—设,规模等?内容  《 地下空《间建设?工程规划许可—应当明确地下建(】构)筑物水平投影坐!标、竖向高程、建】筑面积、使》用功能?、公共?通道和出入口的【。位置、地下》空间之间的》连通要?求等内容   第十!三条 结建地下空间!项目地?下室边线与用地界】线和规划控制线【等的退让距》离,应当符合法律—、法规、规》章和技术标准的【要求城市规划对地】下空间?。有统建要求的按【其规定执行 —  第十四条— 建:设单:位应当?按照:规划条件提出的设】置要求在修建性【详细规?。划,或者建设工程设【计方案总平面图【中明确出入口、通】。风口和排水口—等的具体位置并且在!申领地下空间建设】工程规划许可证【前取得需利用地表】的,建设用地使用权【或者与地表》建设用地使用权人】订立书面《地役权合同并办理】地役:权登记   地【下空间分层开发【利用的应当共用出入!。口、通风口和—排水口等设施 【第三章 用地管理】   第十五条【 开发利用地—下空间应当》依法取得地下建设】用地:使用:权单建式《地,下空间利用》应单:独办理地下建—设用地使用权新建结!建式地下空间利【用应:当随地表建设—一并办理建设用地】使用权地下建设【。用地使用权》的取:得应当按照建—设用地管理的法律、!。法规的?规定执行   【除符合国《家规定的划拨用地条!。件的地下建设用地使!用权可以《。以划拨方式》供地外其它均应当实!行有偿、有限期使用! ,  地?下,。空间土地使》用年限居《住用地?不超过70年工业用!地,不超过?50:年教育、《。。科,技、文化、卫生、体!育,。。用地不超过》5,0年商业、旅游【、娱乐用地》不,。超过40年综合【或者其?他用地?不,超,过,。50年   第十六!条 依法采用招标】。、拍:卖、挂牌和协议【方式出让的地—下建设用《地,使用权出让底价由市!国土部门根据—土地估价结果、产】业政策和土地市【场,情况等?集体决策《综合确定出让底价 !  采用招标、拍卖!。、挂:。牌方式出《让时出让《底价最低不得低【于同类?协议出让地下建设】用地使用权出让最低!。价   第十七【条, 依法以协议方式出!让的地下建设用地】。使,用,权其土地《出,让价款按照不低于出!让时相同主导功能用!途,、土地级《别、使用年》限的地上建设用地基!准地价的楼》面地价标《准的20%收取负二!层按照负一层的5】。0%收取并依此【类推 ?  第?十八条 《。结建式地下工程随】地,上建筑一并》办理建设用》。地审批手续  【 地下?空间开发利用施【工需要在审批—的用地范围以—。外临时使用地面土地!的应当按规定办理】临时用地手续 【  第十九条— 依法取得的地下建!设用地使用权可以】依法:进行转让和抵押 第!。四章 工程建设管】理   第二十【条 建设《单位在依法》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!可证后?方可进行《。地下工程施工结建式!地下工?程应当与《地上建筑一并申【领施工许可》证   第二十【一,条 地下工程建设应!当符合国家、—省、市工程建设、大!气,污染:防治相关管》理规定、《标准及规范符合城】市地下空间规划服从!规划管理兼顾人防】需要的地下》工程建设还应—当,符,。合人防建设的要求】。   ?地下工?程,。建设应当保证地【面及周围现有建筑物!、市政设施、—人防工程、文物【、古树?名木、?公共绿地等安全制】定可能?造成:损坏:或者重大《影,响的应急预案—和预防措施并在【施工全?过程中进行动态监测!建,设单位应当在地【下工程开工》前将保护《措施告知相关所有人!或者管理人》对施工中损毁的【地面及?附属物及时进—行恢:复或赔偿   第】二十二条 因规划】需要或者《建设单位《对相邻?地,块地下空间》。有,整体开发要求—的在依?法取得?相邻地下空间使用权!后,可以由整体》开发的建《设单位统一办—理地下空间》。项目立项整》体设计统《一建设 《  第二十三条【 规划条件对地下空!间建设项目有连通】要求的其建设—项目应当具备完善】的工程设计方—案,和相:邻建:筑的:。。连通方案 》。  规划条件对地下!空间建设项目未【明确连通要求的建】设单位?可以与相邻》建筑所有权人—就连通位置》、连接通道标高【、实施建设》主体和建设用地使】用权人等进行协商】达成协议《后将连通方案纳入建!设项目的工》程设计方案一并提】交,审核: ,  第二十四条【 地下工《。程建设涉《及地下连通》工程的先建单位【应当按?照专业规范和标准】预留地下连通工程的!接口后建单位应当负!责履行?。后续:地下工程的连通义】务并保证连通—工程的实《施符合工程》结构、人民防空等】专业设计规范—和标准的要求 【  第二十五条 地!下空间建设项目应】当按照法律法规、技!。术规范等《。进行勘察、设计【、施工、《监理、质量监督【、竣工验收》、备案?。。和档案移交   第!二十:六,条 城市地下空间建!设工程的《勘察:、,设计、图审、施工、!监理、工程质—量检测、测绘—等任务应当》由具备?相应资质的》单位承担 》第五章 产权登记 !  第二十七条 】地下建设《用地使用权和地下建!筑物产权登记根据取!得地下空《间使用权《批,准文件、规划部门】规划许可《。。和验收文件》等材料按照不动产登!记程序办理登记  ! ,地下空?间建设用地》使用权?。登记以?地下空间为》单位通过《水平投影坐》。标、竖向高程—和水平投影》最大面积确定其【权属范?围地:下车位?首次登记时应—按规划注明每个车位!的水平投《影坐标、竖向高程】   第二十—八条: 地下建设》用地使用《权和地下建筑—物产权登记应—当在相应权证中【注明“地《下”属人民防—空工程的还应当注】明“人防《工程”并记载—平,。时用途任何》单位和?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人!。民防空工《程使:用用途?   ?第二十九条 结建式!地下工程应当随地上!建筑:合并办理建设用地使!用权登记和建—筑物首次登记  】 地上建筑已—经,办理建?筑,物,首,次登记?的可以单独申请办】理地下建筑物首【次,登记   单—建地下空《间建筑物的首—次,登记应当独立登记】 第六章 使—用管理   —第三十条 地下工程!应本着“《谁投资、谁所—有、谁受益、谁【维护”的原则允许】投资者?对其投资开发—建设且依《法,取得所有《权的地?下工程?自营或者依法—进,行销售、出租等【交易   地下人防!工程的使用管理按】照相关法律、法【规、规章执》行   第》三十:一条 房地》产开发项目地下工程!规划用于停车位【和车库的不得销【售给本小区》购房业主以外的单】位和个?。人   商业—项目:的地下停《车场:和单:建式:地下社会《公共停车场不得分割!转,让和登记   【第三十二条 地【下工程产权人、【使用人或物业管【。理单位应当安—装视频监控系统明确!管理人对《。地下空间设施进行物!业管理建立健全维护!管理制度《和工程维修档案【确保工程《、设备?处,于良好?状态  《 第三十《三条 政府投资建设!。的人防?工程维护《管理费?从收取?的平战结合》收入:中列支纳入部门预】。算管理?   结建式地下】工程:物业服务费由地下工!程所有权人负责【承担所有权人与实际!使用人不一致的【由所有权人委托【实际使用人》承担地下《空间:维护管理责任 【  :第三十四《条 政府依法征收、!征用地?下工程地下工—程所有人应予积极】配合   因国防】。、,人民防空、防灾减灾!、应急处置、指挥】。。。通信等城《市安:全防护?设施建?设的需要《地下建设《用,地使用?权人和地下建—。筑物产权人应当【依法提供便》。利并不得《损坏相关设》施  ? 第三十五条 【。地,下,工程所有人、使用】人或物业管理单位】应当依法建》立健全地下工程的各!项应急预案和使【用安全责任制—度采取可《行的措施防范发生】火灾、水灾、爆炸及!危害人身《。健康:的各种污染 第七】章 法律责任 【  第三十》六条 地下》空间开?发,利用过程中对建筑物!、已经依法设立的】用益物权等造—成妨碍或者实际损】害的应当依法承【担相应的民事责任】   第三十—。七条 违反相关【法律、?法规、规《章和本办法规定开】发,利用地下空间的由】相关职能部门按照】各自职责依法查处侮!辱,、殴打行政执—法人员或者阻—碍行政执《法人员依法执—行公务的由公安机】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!法的规?定予以处《罚;: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!刑事责任《   第三十—八条 ?各相关职能部门及】。其工作人员在地下空!间开发利用》。管理工?作中存在《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!。、徇私舞弊等—违法:违规行为的由—相关部门依法给予行!。政处分?。;构:成犯:罪的依法《追究刑事责任第八章!附则   》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!由市城建、国土、】城管等部门依据各自!职责负责《解,释   第四十条】 本办?法实施?前已建成使》用的地下建设用地】使用:权由相?关部门?另行制定《管理办法《   第四十一条】法律、法规》、规章对国防、【人民防空《、防灾减《灾、:文物保护、》矿产资源等情形的地!下,。空间开发利用另有】规定的从其规定 】  第四十二条 各!县(市)《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!管理可参照本办【。法执行   第【四十三条 本办法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!效,。。期5年本办法施行】过程中国《。家和省出台》新规定的从》其规定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