襄阳市市《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!。利用管理《暂行:办法:
第一章 总 】则
第一条 为!加强市区城市地下】空间开发利用管【理促进城市地下空】间,。资源的?合,理开发利用依据中】华人民共《和国:城乡规划法》中华人民共和—国土地管理法等【法,律、法规和》规章的规定结合我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
! 第二条》 本办法《适用于本市市—区范围内《(含襄州区)—城市地下空间的【开发、利用和管【。理
《第三条 本办法【。所称地下空间是指】地面以下的空间包】括结建式《地下空间和》单建式地下空间
】 结建式地下空间!是指同一主体结合地!面,建,筑一并开《发建设的地下—空间
》。单建式地《下空间是指独立开发!建,设的地下空间—利用山体、》市政道路、公共绿】地、公?共广场等《城市:公共用地实》施独立开发的地【下空间视为单建【式,地下空间《
: 第四条 城市地下!空,间,的开发利用应—贯彻统一规划—。。、综合开发、—合理利用、依法管】理、安全高效的原则!坚持社会效益、经】济效益、环境效【益,以及战?备效益相结合考【虑防灾减灾》和人民防空等需要
! 第五条 城市地!下空间开发利—。用应当优先安—排地下交通、—。应急防灾《、公安消防》、公共?安全、人民防—空、电力设施—、地下?排水、通信、—水务等城市基础设】施和公共服务—设施划定《综合管廊等公共【工程:和特殊工程的地下空!间控制?范围;应当体现竖向!分层立体综合开发、!横向相关空间连通、!地下工?程与地?表建:筑相协调的原则【
第六条 【。建立:。地下空间《开发利用管理协调机!制研究解决地下空】间开发利用管理的】重大事项《协调和?督促有关部门—依法:。履行监督管理—。职责并?将地下空《间开发利《用工作?纳入:国,民经:济和社?会发展?规,划
建立和【完善:地下空间综合管理信!息系统将地下空间开!发利用现状、规【划建设管理、档【案管:理等信息《纳入地?下空间综合管理【信息系统《。并实现与全》市,“多规?合一”信息平台的】信息共享
第七!条 :。。市发改、规划、国土!、城建、房管、人防!、城管、财政—、公安、环保、行政!审批等相关部—门按照各《自职责共同做好地】。。下空间开发利—用管理的相》关工作
第【八条 鼓励社会资】本投资开发建设和运!营地下空间;—推广运用政府和【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开!发建设和运营地下】空间推进城市地【下空间规范有—序健康?发展
第二章 规】划管理
第【九条 市规划部门应!当依据城市》总体:规划会同国土、公】安、:消防、环保、民防、!城建等有《关,部门编制地下空间开!发利:用规划?并按:照规定程序报批
】 地下空间—。开发利?用规:划应当包括以下内】容地:下空间开《发利用的发展—战,略、规模需求、【空,间布局禁止、—限制与适《宜开发利用地—下空间的范围重点地!。段地下空间》建设规划《要求近期建设—及,实,施措施等其中—属于规?划强制?性内容的应当—在规划文本中—。予以注明
— 第十条《 编制城市》控制性详细》规划、修建》性详细规划应—当符合城市地下空】间,开发利用规划的要求!
第十》一条 结《建式地下空间项目】。应当随地《。上建筑工程一并向】市规划部门申请办】。理规:划审批手续
】单建式?地下空间《项,目应当单《独向市规划部门申】请办理规划审—批,手续
第—十二条 地下空间建!设用地规划许—可应当明确地下空间!的分类(结建—式或:单建:式)、使用性质(】公共:工程或商业开—发,)、允许建设—的范围、建设规模等!内容
地—下空间建《设工程规划许可应当!明确地下《。建(构)筑》物水平投影坐—标、竖向高程—、,建筑面积、使用功】能、公共《通道:和出入口《的位置、地下空【间之间的连通—要,求等内?。容
第十三【条 结建地下空间项!目地下室边》线,与,用地:界线和规划控—制线等的退让距离】应当符合法律—、法规、规章和技】术标准的要求—城市规划对地下空】间,有统建要求的—按其规定《执行:
, 第十四条 建设!单位应当按》照规划条件提—出的设置《要求:。在修建性《详细规划或》者,建,设工程设计方—案总:平面图中《明确出入口、—通风口和排水—口等的具体位置并且!在申领地下空—间建设工《程规划许可证前【取得需?利用地表《的建设?用地使用权或者【与地表建设用地使】用权:人订立书面地役权合!同并办理地役权【。登记
? 地下空间—分层开发利用的应】当共用出入口、通】风,口和排水口等—设施
第三章 【用地管理
— 第十五条 开【发利用地下》空间应当《依法取得地下建设】用,地使用权单建—。式,。地下空间利用—应,单独:办理地下建设用地使!用权新建结建式地】下空间利用》应当:随地表建设一并【办理建设用地使用】权地下建设用地【使用权的取得—应当按照建设用【地管理的法律、【法规:的规定?执行:
?除符:合国家规《定的划?拨用地条件的地下】。建设用地使用权可】以以划拨方式供地】。外,。。其它均应当实行有】偿、:有限期使用
【 地:下空间土地使—用年限居住用地不】超过70年工—业用地不超过5【0年教育、》科,技、文化《、,卫生、体育》。用地:不超过50年商业】、,旅游、娱乐用地不】超过40年综合或者!其他用?地,不超过50》年
第十六【条 依法《采用招标、》拍卖、挂牌和协【议,方式出让的》地下建?设用地?使用权出让底价由】市国土部门根据【土地估价结》果、: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!情况等集体决—策综合确定出让底价!
?采,用招标、拍卖、挂牌!方式出让时出—让底价最低》不得低于同类协【议出:让地下建设用地【使用权?出让最低价
【 第十七条 依法】以协议方式出让的】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!其土地出让价款【按照:不低:于出让时相同—主导功能用途、土】地级:别、使用《年限的?地上建设用地基【准地价的楼面地价】标准的20%—。收取负?二层:按照:负一层的50%【收取并依此类—推
?。 第十八条》 结建式地下工程随!地上建筑一并办【理建设用地审—批手续
地下空!间开发利用施工【需要在审批》的用地范围以外临】时使用地面》土地的应当按—规,。定办理?临时用地手续—
第《十九条 依》法取得的地下—建设用地《使用权可以依法进】行转让?和抵押
第四—章 :工程建设管》理
第二—十条: 建设?单位在依法》取,得建筑工《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!。进行地下工程施【工结建?式地下工程应当【与地:。。上建筑一并》申领:施工许可证
第!二十:一条 ?地下工程建设应当符!合国家、省、市【工程建设、》大气污染防治相关】管理:规定、标《准及规范符合城市地!下空间规划服从【规划管理兼顾—人防:需要的地下工程【。建设还应《当符合?人防建?设,的要求
《 地下工程—建,设应当?保证地?面及周围现》有建筑物、》市政设施《、人防工程、—文物、古树名—木、公?共绿地等《安全制定可》。能造:成损坏或者重大影】。响的:应急预?案和预防措施并在】。施工全过《。程,中进:行动态监测建设【单位应?当在地下工程开工】前将保护措施告知相!关所有?人或者?管理人对施工中损毁!的地面及附属—物及时进行恢复或】赔,偿
第》二十二条 因规划】需要或者建设单位】。对相邻?地,。块地:下空间有整体—。开发要求《的,在依法取得》。相邻地下空间使用权!后可以由整体开发的!建,。设单位统一》。。办理地下空间—。项,目立项整体》设计:统一建设
【第二十三《条 :规划条?件对地下《空间建设项目有【连通要求的其建【设项目应当具备完善!的工程设计方—。案,和相:邻建筑的连通方案
! 规划条件对【。地,下空间建《设,项目未明确连通【要求的建设单—位可以与相邻建筑】所有权人就连通【。位置、连《接,通道标高、实施建设!主,体和建设用地使【。用权人等进行协商达!成协议后将连通方】案纳入建设项目【的工程设《计,方案一?并提交审核
— 第二十四条 地!下工:程建设涉及》地下连通工程—的先建单《位应当按照》专业规?范和标准预留地下】连通工程的接口【后建单位应当负责】。履行后续地下工【。程的连通义务并保】证,连通工程的实施符】合工程?结构、人民防空等专!业设计规《范和标准的要求
! 第二?十五条 地下空间】建,设项目应当》按照法律法规—、技术规范等进行勘!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!理、质量监督、【竣工:验收、备《案和档案移交
】 第二十六条 【城市地?下空间?建,设工:程的勘察、》。设,计、:图审、施《工,、监理、工程—质量检?测、测绘等任务应】当由具?备相应资质的—单位:承担
第五章 【产权登记
第二!十七条 《地下建设《用地使用权和地【下建筑?物产:权,。。。登记根据取》得地下空间使—用权批准文件—、规划部门规—划许可?和验收文件等材料按!照不:动产登记《程序办理登记
【 地下空间—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!以地下?空间:为单位通过水平投】影,坐标、竖向》高程:和,水平投影最大面积】确定其权属范围【地下车?位首次?登记时应按规—划注明每个车位的水!平投影?坐标、竖向高程
! 第二?。十八条 地下建设用!地,。使,用权和地下》。建筑物产权登—记应当在相应—权证中注明“地下】”属人民防》空工程?的还应?当注明“人》防工程”并记载平时!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!不得擅自改》变人民防空工程【使用用途
》 , 第二十九条— 结建式地》下工程应当随地上】。建筑合并办理建设用!地使:用权登?记和建筑物首—次登:记
地上建筑已!经办理建筑物—首次登?记的可?以单独申请办—理地:下建筑物《首次登记
》 单建地下—空间建筑物的首次】登记应当独立登记】
第:六,章 使用管》理
第三—十条 地下工—程应本着“谁投【资、谁所《有、:谁受益?、谁维?护,”的:原则允许投资者【对其投资开发建设】且依法取得所有【权的地下《工,程,。自营或者依法进行】销售:、出租?等交易
《 地下人防—工程:的,。使用管理按照相【关法:律、法规、》规章执行《
第三十一条 !房地产开发项目地下!工程规划用于停【车位和车库的不得销!售给本小《。区购:房业主?以外:的单位和个人
】 ,商业项?目的地下停车场和】单建式地下社会公】共停车?场不得分割转—让和登记
》 第三十二条 】地下工程产权人【、使用?人或物业《管理单位应》当安装视频监控系统!明确管理人对—地下空间设施进行】物业管理建立健【全维护管理制度和】工程维修《档案确保工》程、设备处于良【好状态
—第三十三条 政府投!资建设的人防工程】维护管理费从收取的!平战:结合:收入中列支纳入部门!预算管理
结建!式地:下工程物《业服务费由地下工】程所有权人负责承】担所有权人与实际】。。。使用人不一》致的由所有权人委】托实际使用人承担】地下空间维》护管理责任》
第三十四条】 政府依法》征,收、征用地下工程地!下工程?所有人应予积极配合!
,。 因国防、人【民,防空、防灾减灾【、应急处置、指挥】通信等城《市,安,全防护设《施建设的需要地下建!设用地使用》。权人和地下建筑【物产权人应》当依法提供便—利并不?得损坏相《关设施
—第三十五条 地【下工程所有人、使用!人或物业管》理单位应当依法建】立健:。全地下工程的—。各项:应急预案和使用【安全责任《制度采取可行—的措施防范发生火灾!、水灾、爆炸及危害!人身健?康的各种污染
【第七章 法律责任
! 第三《十六:条,。 地下?空间开发利用过程】中对建筑物、已经依!法设立的用》益物权等造成—妨碍:或者实际损害的【应当依法承担相【应的民事责任
!第三:十,七条 违反相关【法律、?法规、规章》。和本办法规定—开,发利用地下》空,间,的由相关职能部【门按:照各自?职责依法查处侮【辱、殴打行政执【法人员或者阻碍行政!执法人员依法—执行公务的由公【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!处罚法的规定—予,以,处罚;?构成犯罪的依—法追究?。刑事责任
》 :第三十八条》 各相关职能部门】及其工作人员在地】下空:间开发?利用管理工》作中:存在滥用职权、玩忽!职守、徇私》舞弊等?违法违?。规行为的由相关【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!分,;构成犯罪的依法追!究刑:事,责任第八章》附,则
第三十九】条 本办法由—市城建、国》土、城管等部门依据!各自职责负责解【释
:。。 第四《十条 本办法实【施,。。前已建成使用的地】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由!相关部?门另:行制定管理》办法
第四十一!条法律、法规、规】章对国防《、人民防空、防灾】减灾、文《物保护?、矿产资《源等情形的地下空间!开发利用另有规定的!从其:规定
第四十二!条 各?县(市?)地:下空间的开》发利用管《理可参照《本办法执行
第!四十:三条 本办法自印】发之日起《。施行有效期》5年:本办法施《行过程中国家和【省,出台:新规定的从其规定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