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襄阳市市区》。城市地下空》间开发利用管理【暂行办?法
第一章 总 !则
: ,。 第一条《 为加强市区城市地!下空:间开发利用管理促】。进城市地下空—间资源的合理开发】利用依据中》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!划法中华人民—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】等,法律、法规》和规章的规》定结合我市》实际制定本办法【。
第二条 【。本办:法,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!内(含襄州区—)城市地下空间的开!发,、利用?和管理
—第三条? 本办法《所称地下空间是【指地面以下》的空间包括结建【式,地下空间和单建式】地下:空间
结建【式地:下空间是《指同一主《体结:合地面建筑一并开】发建设的地下空【间
? 单建式地下空【间是指?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!。空间利用《山体、市政道路、公!。共绿地?、公:共,广场等城市公共用地!实施独立开发的地下!空间视为《单建:式地下?空间
第—四条 城市地下【空间的开发利用应贯!彻统一规划》。、,。。。综合开发、合—理利用?、依法管理、安【全高效的《原则坚持社》会效:益、经济效益、【环境效?益以及战《备效益相结合—考虑防灾减灾和人民!防空等需要
— , 第:五,条 城?市地下?空间开?发利:用应当优先安—排地:下交通、应急防灾】、公安消防、公【共安全、《人民防空、电力设施!、地下排水、通【信、水务等城市【基础设?施和公?共服务设施划—定,综合管廊等公—共工:程和特殊工程的地下!空间控?制,范围:;应当体现竖—向分层立体综合开】。发、横向《相关空间连》通、地下工》程与地表建筑相协】调的原?则
第六—条 建立《地下空间开》发利用管理协调机】制研:究解决地下空—间开发利用管理的】重大事项协调和督】促有关部《门依法履行监督管】理职责并将地下空】间开发利用》工作纳?入国民经《济和社会发展规【划
建》立和完善《。地下空间综合管理】信息系统将》地下:空间开?发利:用现状、规划建设管!。理,、档案管理等信【息纳入地下》空间:综,合管理信息系—统并实?现与全市“多规合一!”,信息:平台的?信,息共享
《。 第七条 市发改!、规:划、国土、城建、】房管、人防、城管】、,财政、公安》、环保、行》政审批等相关部门】按,。照各自职《责共同做好地下空间!开发利用管》理的相关工作
【 :。第八条? 鼓:励社会资本》投资开发建设和运】。营地下空间;推广运!用政:府和社会资》本合:作,模式开发《建设和运营地—下,空,间推进城《市地下?空间规范有序健康发!展
第二章 规划管!理
第九条 】市规划?部门应当《依据城市《。总体规划《会同国土《、公:安、消防、》环保、民防》、城建等有关部门】编制:。地下空间开发—利用规划并按—。照规定程序报批
! ,地下空间开发—利用规划应当—。包括以下内容地下空!。间开发?利用的发展战—略、规模需求、空间!。布局禁止、限制与】适宜开发利用地【下空间的范围重点地!段地下空间建—设,。规划要求近》期建设及实施措施】等其中属于规划强制!性内容的应当—在规划文本中予以】注,明,
?第十条 编制城市】控制性?详细规划、修建【性详细规划应当【。。符合城市地下空间】开发利用规划的要求!。
: 第十?一条 结建式地【下空间?项目应当随地上建筑!工程一并向市规划部!门申:请,办理规划审批手续】
, 单?建式地下空》间项目应当》单独向市规》划部门申请办理规划!审批手续
— ,第十二条 》地下空间建设用地】规划许可应当明【确地下空《。间的分类(结建式或!单建式)《、使用?性质:(公共工程》或商:业开发)、》允许建设的》范围、建设规模等】内容:
地下空间建】设工程规划许—可应当明确地—下建:(构)筑《物水平投影坐标【、竖向高程、—建筑面积、使用功】能、公共通道—和出入口《。。的位置、地下空【间之间的连通要【求等:内容
第十【三条 结建地下空】。间项目地下室边线】与用地界线》和规划控制线等的退!让距:离应当符合法—律、:法规、?规章: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城!市规划对地下空【间有统?。建要求的按》其规:定执:行,
第十四条【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!规划条件提出的设】置要求在修建—性详:细规划或《者建设工程设计方】案总平面图中明确出!入,口、通风口和排水口!。等的具体位置并且在!申领地下空间—建设工程规》划许可证前取得需利!用地表的建设用地】使用权或《者与地表建》设用地使用权人【订立书?面地:役权合同并办—。理地役权《登记
地下空间!分,层开发利用的应【当共用出入口、通风!口和排水口》等设施
第》三章 用地管理
! 第十五条 开【发利用地下空间【应当依法取得—。地下建?设用地使用权单建】式,地下空间利用应单】独办理?地下建设用地使【用权新建结建式地下!。空间利用应当—随地:表建设?一并办理建》设用地使《用权地下建设用【地使用权的》取得应当按照—建设用地管理的法律!、法规的规》定执行
除符】合国家规定的划拨】。用地条件的地下建设!用地使用《权可以以划拨方【。式供地外其它均【应当实行有偿、有】限期使用《
地下》。空间:土,地使用年限居住用地!不超过70》年工业用地不—超过50年教育、科!技、:文化、卫生、体【育用地?不超过50》年商:业、旅游、娱—乐用地不《超,过40年综》合或者其他》用地:不超:。过50年
第十!六条 依法采用招标!、,拍卖、挂牌和协议方!式出让的地下建设】。用地使用《权出让底《价由市国《土部门根据土地【估价结果、》产业政策和土地市】场情况等集》体决策综合》确定出让底》价
采用招标、!拍卖:、挂牌方式出—让时出让底价最低不!得,低于同类协议—出让地?下建:设,用地:使用权出让》最低价
《 第十《七条 ?依,法以协议《方式出让的》地下建设用地—使用权?其土地出让》。。价款:按,照不低于《出让:时相同主《导功能用途、土【地级别、使用年限的!地上建设用地基准】地价的楼面地价【标准的20%—。收取负二层按照负】一,层的:50%收取并依此类!推
? ,第十八条《 结建式地下—工程随地上建—。筑一并办理建—设用地?审批手续
—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!施,工需要?在审:。批,的用:地范围以外临时使用!地面土地《的应当按规定办理临!时用地手续
第!十九条 《依法取得《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!权,可以依法进行—转让和?抵押
?第四章 工》程建设管理
】第二十?条 建设单位—在,依法取得建筑工程】施工许可证》后,方可进行地》下工程施工结建式地!下工程应当与地上建!筑一并申《。领施工许可证—
第二十一【条 地下工程建设】应当:符合国?家、省、《市工程建设、大【气污染防治相关【管理规定、》标准及规《。范符合?城市:地下空?间规划服《从规划管理兼顾人防!需要:的地:下工程建设还应当符!合人防?建设的要求
—。 地下《工程:建设应?当保证地面及周围现!有建筑物《、市政设施、人【防工程、文物、古】树名木、公共—绿地:。。等安全制定可能造】成损:坏或者重大影响【的应急预案》和预防措施并—在施工全过程中【进,行动态监测》建设单位应》当在地下工程开工前!将保护?措施:告知:相关所有人或者管】理人对施工》。中损:毁的地?面及附属物及—时进行恢复或赔偿
!。 第?二十二条 》因规:划需要或者建—设单位对相邻地块地!下空间有《。整体开发要求的在依!法取得相邻地下空】间使用权后可以由整!体开:。发的建?设单位统《。一办理地下空间【项目立?项整体设计》统一建设
》 第二十三条【 规划条件对地【。下,空,。。。间建设项目有连通】要求的其建设项【目应当具备完—善的:工程设计方》。。案和相邻《建筑的连通方案【
规《划条件对地下空间建!设项目未明确—连通要?求,的建设单位》可以与相邻建筑【所有权人就连通位置!。、,连接通道标高、实】施建设主《体和建设用》地使:用权人等进行协商】达成协议后将连【通,方,案纳:入建:设项目的《工,程设计方案》一并提交审核
】 第二?十,四条: ,地下工程建设涉【及地下连通工程【的先建单位应当按照!专业规?范和标准预留地下连!通工程?的接口?后建单位《应当负责履行后续】地下:工程的连通义—务,并保证?连,。通工程的实施符合】工程:结构、人民防—空等专?业设计规《范和标准的要求
】 第二《十五条? 地下空间建设项目!应当按照法律法【规,、技:术规:范等进?行勘察、设计、施】。。工、监?理、质量监》督、:竣工验?收、:备案和档案》移交
《 ,第二十六条 城市】地下空?间建设工程的勘察】、设计、图审、施工!、监理、工》。程质量检测、测绘等!任务应?。当由具备相应资【质的单位承担—
第五章 产—权登记
第【二十七条 地下【建设用?地使:用权和?。地下建筑物》产权登记根据取得】。。地,。下空:间使用权批》准文件、规划部门】规划许可和验收文】件等材料按照不动】产登记程序办理【登记
地—下空间建设用—地使:用权:登记以地下空—间为单位《通过水平投》影坐标、《竖向高?程和水平投影—最大:面积确定其权属范围!地下:车位首次登记—时,应按规?划注:明每个车位》的,水平投影坐标、竖向!高程
第二十八!条, 地下建设用地使用!权和地下建》。筑物产权登记应当】在相:应权证中注明“地】下”属人民防空【工程的还应当注明“!人防:工,程”并记《载平时?。。用途任何《单位和个人》不,得擅自改变人民防空!工程使用用途
【 第二十九条 结!建式地下工程应【当随地上建筑合并办!理建设用地使—用,权登记和建筑物首】次登记
《 地上建筑已经办!理建筑物首次登记】的可以?单独:申请办理地下—建筑物首次登记
! 单建地下空间建】筑物的首《次登记应当独—立登记
第六—章, 使用管理
】第,三十条 地下工【程应本着“谁投【资、谁?所有、谁《受,益、谁维《护”的原则允许投资!者对其投资》开,发建设且依法取得所!有权的地下工—程自营或《者依:法进:。行销售、《。出租等交易
地!下人防工程的使用管!理按照相关法律、法!规、规章执行
】 第三十一条 房】地产开发项目地下】工程规划用于—停车位和车库的不得!销售给本《小区购房《业主以外《的单位和个人—
?商业项目的地下停】车场和单《建式地?下社会公共停车【场不得分割转让和登!记
: 第?三十二条《 地下工程》产权人、使用—人或物业管理单位应!当安装视频监控系】统明确管理人对【地下空间设施进行物!业管理建立健—全维护管理制度和】工程维修《档案确保工程、【设备处于良好状【态
第三十三条! 政府投资》建设的人防工—程,维护管理费从收取】的平战?结合收入中列支纳】入部门预算管理
】 结建式地—下工程物《业服务费由地—下工程所有权人负责!承担所有《权人与实际使用人不!一致的由所有权【。人,。委托实际使》用人:承担地下空间维护】管,理责任
—第三十四《条 :政府依法征收、征用!地下工程地下工程所!。有人应予积极配合
! 因国防、人民防!空,。、防灾减灾、应【急处置、指挥通【信等城市安全防【护设施建设的需要】地,下建:设用地使《用权人?和,地下建?筑物产权人应—。当依法提供便利并】不得损坏相关—设施
》第三十五条 地下工!。程所有人、使用人】或物业管《理单位应当依法【建立健全地下工程】的各项应急》预案和使用安全责任!制度采取可行的措】施防范发生火灾、水!灾、:爆炸及危害人身健康!的各种污染
第七】章 法律《责任
第三【十六条 地下空间开!发利用过程中对【建筑:物、已经依法—设立:的用益物权等造【成妨:碍或者实际损害的应!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!事责任
第三十!七条 违反》相,。关法律、《法规、规《章和本办法规—定开发利用》地下空间的》由相关职《。。。能部门按《照各自职《责,依法:查处侮辱、殴打【行政执法人员或者阻!碍行政执法人员依】法执行公务的由公】安机关?依照治安管理—处罚法的规定予以】处罚;?构成犯?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!任
第三十【八条: 各相关《职能部门及其工作】人员在地下空间【开,发利用管理工作中】存在滥用职》权,、玩忽职守、—徇私舞弊《等违法违《规行为?的由相?关部门依法给予【行政处?分;构?成犯罪的《依法追究刑事责【任第八章附则
】 第:三十九条 本办法】由市城建《、国土、城管等部门!依据各自职责负责解!释
?。。 第四十条 —本办法实施前已建成!使用的?地下建设用地使【用,权由相关《部门另行制定管理办!法
: , 第四十一条—法律、?法规、规章对国防、!人,民防空、防灾减灾、!文物:保护、矿《产资源等情形的地】下空:间开发利用》另有规定的》从,其规定
第四十!二条: 各县(《市)地下空》间的开发《利用管理可参照【本办法执行
】第四十三条 本办】法自印发《之日起施行有效期】5年本办《。法施行过程中国家】和省出台新规定的从!其规:定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