襄阳市市区》机动:车停车场规》划建:设和管理《办法
?第一章 总》则,
?第一条 《为加强我《市市区?城市停车场规划、】建,设,和管理依据中—。华,人,民,共,。和国:城,乡规划法中》。华人民共《和国道路交通安全】法湖:。北省实施〈中华人民!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!法〉办法《基础设施和公—用事:业特许经营管理办】法等法律《法规结合本市实际】制定本办法
第!二条 ?本,办法所称机动—车停:车场(?以下简?称停:。车场)是《指供机?动车停放的露—天或者室内(含地】上、:地下)场《所包:括公共停车场、专】用停车场和》道路停车泊位
!公共停?车场是指为社—会车辆停《放提供服务的场所包!括独立建设的公【共停车场和公共建筑!配建的?公共停车场》
专《用停车场是指单位】、,本居住区按照规定配!套建设?主,要,供本:单位、本居住区【。机动车辆停》放的场所以及城【市道路红线与建筑物!外缘之间开放式场】地和专?门用于停放特定用途!。机动车辆的》场所
》道,路停车泊位是—指在机动《车,道、非机动车道、】人行道、背街—小巷内施划的机动】车,停车:泊位
》第三条 《本市中心《城区范围内进—行机动车停车场的】规划、建设、使用】及管理活动适用本】办法
? 中心城区范围】为北至汉《。十高速、《西至襄荆高速、【。南至南外环、东【至东:外环围?合的襄阳市中心【。城区及牛首》、尹集?、卧龙镇《(乡)集镇规划区及!隆中:风景区在《内,的整个区域
】。第四条 完善—体制机?制加:强停车综《。合治理
(一)!市城管部门作—为停车?行业主管部》门负责协调有关部】门开展停车资源普】查,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统!筹各类停车场管理并!建,立停车场管》理信息平《。台经市政《府授权负责》城市停车场特许【经营权的公开招标工!作加强停《车场经营管理等工】作
(二)市】规划部门根》据城市发展和城市】规,划组织编制》公共:停车:场专项规划以—及新建、改建、扩建!停车场规划管理工】作
(三)【市国土部《门,负责停车场》用地的供《地和不动产登记【工作
《 (四)《市发改部门负责【对政府投资》的新建公共停车场】项目按程序予以审批!;对社会资》本投资建《设的:小型停车《场项目予以备案【
?(五)市行政审【批部:门负责?对社会资本投资【建设的停车场项目按!照基础设《施和公用事业—特许经营《。管理办法规》定予以核准
】(六:)市城建部》门负:责,按,照城:市总规、综合—交通规?划和公共停车场专项!规划结合实》际做好项目储—备,建立停?车,场项目库列入滚动计!。划和年度城建计划】。;负责公《园绿地、广场地下】。停车场等《政府投资性工程的】停车场配建工作
! (七)市公安【部门负责《设置或撤除道路停车!泊位对违法》停车予以处罚、【拖移
(八)】。市财政部门负责【对政府投资建设的】停车场运营》过程中的《财务收支进行监管
! (九)市—价格主管部门负【责停车?收,费政策的制定—。对具备合法经营资】质的停车场的收【。。费行为进行监管;依!法查处有关》价格违法行为
!(十)?市人防部门负责【利用人防《工程作为停车—场的监管工作
【 (十一)市【消防、工商、税【务部门按照各自【工作:职责服务《停车场的建设—管理:。工作
》第,五条 鼓励》社会资本按照“谁投!资、谁?管理、谁受益”【的原则参与停车【。场建设?、,管理和经营鼓—励建:设,。立体式停车场—和,利用地下空间建设】停车场鼓励企—事业单位内》部建设?、改造停车》场并向?。社会开放
—。。 采取智能化、信】息化手段管理—公共:停车场和《道路停?车泊位
—投资建设公共停车】场可以享受》的优惠政《策由市城管部—门会:同,市发改、规划、【国土:、公安、城建、物】价等相关部门拟定报!。市政府批准后—执行社会投资及【利用自?有土地建设》的停车场可以—依,法收取停车》费
第?二章 停车场规划】与,建设
第六条 !停车场规《划,。建设应遵循“政府主!导、统筹规划、有】效管:理、方便群众”的】。原则按照城市总体】规划、公共停车场】专项规划和道路交】通供需平衡要求进行!规划建设《
第七条— 市规划部》门应当会同市城管、!公安、城建、交通】、旅游等部门—依法编制公共停车】场专:项规划确《定停车场布局—、规模?和建设?标准等内容统筹考】虑停车场的规划【与建设
》 第:八条 结合》城市地下空间—。规划充分利》用地下空《间分层规划停车设施!在,城市道?路、广场、学—校操:场、公?园绿地以《及公交?场站、垃圾站等公】共,设,施地下布局公共停】车场促进城市建【设用地复合利用
! 单独新建的公共停!车,场,(含地下停车库【、地上停车楼—和机械式立体停车库!)符合划拨用地目录!的停车场《用地可采取划拨方】式供地用地规划性】质为社会停车场【用,。地建设的停车场【只能作为公共—停车场不《得对:外销售、租赁社会】资本:通过出让《或租赁方《式取得社《会公:共停车?场用地可作为—建设项?目主体用《地规划性质为社会】停车场用地国—土部门应当》在,核发划拨《。决定书、签订出让】合同或租赁》。合同时明《确规定或者约定停】车场建?设用地使用权—可以整体转》让和转租《不得:分割转让《和转租通过分层规划!利,用地:下空间建设公共【停车场的地块用【地规划?性质为相应地块性质!兼容社?会停车场用》地
: 第九《条 为鼓《励停车产业化单独】新建的公共停车【。场在不?改变用地《。性质、不减少停车】泊位的?前提下允许配建【不超:。过总:建,筑面积(建》。设为停?车楼或多《层地下停车库—时)或总建设用地面!积(建设为停车场时!)2:0%的附属商业【面积
《 任何单《位,和个人不得擅—自,将已:建成的公共》停车场停止使用【或挪作他用不得改变!规划确定的土地【用途改变《用,途用:于住宅、商业等【房地产开发的由国】。土,部门依法《收回建设用地—使用权同时相关职】能部门配合综合【执法予以制止—
, 第十条 利用自!有土地及老旧—小,区在自?有用地范围》内新增建设平面或】机械式临时性公共】停车场?的项目不《得,。改变:现有用地性质—及,规划用地性质土地】权属人作为建设项目!申报主体;》老旧小区在自有【用地范围内新增停车!设施的?项目:还应按照物权法的】规定取得小区业主同!意由业?主授:权或委托业》主委员会《(没有业主》委员会的《由社区?居委会?。代理)作为建设【项目申?报,。主体
在满足结!构、消防安全等条】件下由其他功能建筑!改建为停车场的可】。简化规划《审批流程临时公共停!车设施(含平面及机!械,设备安装《类,)由城建和规划等】相关:部门通过联》。席,会议(或相关综【合协调?制度)进行审定不】需,要办理相关审—批手续
第十】。。一条 新《建、改?建、扩建公共建筑】。、大(中)型建筑】。、商业街《区、:旅游区、居住区应当!考虑机动车停放【需求按照国家、省和!本市停车场的设【计标准和设计规【。范配:建、增建停车设施】
配建、增建】。停车:设施应当与主体工】程同时?设计、同时》施工:、同时验收、同时交!付使:用
: 第?十二条? 鼓励按照》。平战结?合,的方针开发利用人】民防空工程作为停车!场开发?利用人防工程—作为停车场》使用的战时必须服从!防,。。空需要统一调配使】用;平时必须遵守维!护管理和《安全保护的》有关规?定不得?影响或者危害—。人防工程的安全和防!护效:能
第十—三条 主干》道和:支路的道路停车【位设置应符合本区域!。道路停车位控制要】求与停车需求状况】、道路通行条—件和道路承载能【。力相适应在不影【响行人、车辆通行的!情况下由《市公安部门依法设】置或撤除道路停车】泊位
第十四】条 市城管部—门应建立停车—信息管?理平台做好停车信息!数据收集、对接和监!管,工作并与市公安【交警信息《管理系统联网—实现数据共享
【第三章 《公共停车场管理
! 第十五条 政府】投资建设的公—共停车?场应当采取公—开招标的方式选【择专业停车场—管理单位进》行经营经营》收,入全额上《缴财政实行收—支两条线管理—。
单《位和个?人投资建设的公共停!车,场产权人可自行经营!。也可委托专业—停车场管《理单位进行》。经营
《 第十六条》 公共?停车场经营者应【当遵守下《列规定
《 :(一)?在适:当地点和《停车场出入口的显著!位置按规定设置【。停车诱导、停车【场,标,志;对提供旅游【大巴:和旅游?自驾车停车位—的停:车场在进出口位置设!置旅游停车标—识
(二)在】停车场内《施划停车泊位线【设置出入口标志、】行驶导?向标志、弯道—安全照视镜、坡【道防滑线;配备【必要的通《风、照?明、排水、消—防、监控等设施;】。加强维护《管理确保停车场设施!正,。常运行
(三)!。加强对停《车设:施,的维护管理出—现设:施,。损坏的应当及时【修复:保持正常《运,行
(四)配】备相应的管理人【员指挥车辆》有序进出和停放维护!停车场秩《序
? (五)收取—停车费必须实—行明码标价使用税务!部门印制的增值【税发票公《示停车场服务内【容、收费《标准、收《费依据以《及监督电话实行政府!。定价的公共停车【场按照物价部门核】定,的标:准收取停车费
【 :(六)依法》阻止装载《易燃、易爆、—有毒、有害等危【险品和垃《圾、渣土的车—辆在:停车场停放
】第十七条《 机动?车驾:驶人在公共》停车场停放车辆应】当遵:。守下列规定
(!一)服从管理—人员的指《挥有序停《放车辆;
(二!)不:得损坏停车场的设施!、设备;《
(三)不【得停:放有易燃、易爆、】有毒:、有害等危险物品的!。车辆
第《四章: 专用停车场管理
!。 第十《。八条 专《用停车场应当配【置必要的通》风、:照明、排水、消防、!防盗等设施并—保持其正常运行
】。 第十《九,条 专用停车场应当!配备相应的》管理人员指挥—。车辆有序进出和【停放:维护停车秩序对【于特定用途机动【车辆的停放要做好】防火、防盗等安全防!范工作
—居住区内的停车场按!照物业管理的规定进!行管理其停》车收费应当严—格执行价《格管理?的规定实行明码标】。。价公示?服务内容《、收费标《准、:收费依据以》及,。监督:电话
》第二十?条 在满《足本单位停车需要的!。前提下可以》向社:会
: 提供经》营性停车服务;向社!会提:供经:营性停车服》务,的应:当遵守本办》法第三?章的相关规》定居住区内的停车】。场在满足业》主需要的《前提:下可以向社会提供经!营性停车服务并严格!执行物业《管理法律、法规的】规定;属《于,业主共?有的停车《场向社会提》供,经营性停《车,服务必须《依法由业主》委员会或居委会【决定
第二十一!条 居住《区没:有停车?场或者停车场停车】位不足需《要占用业主》共有的道路或者【其他场地《设置:停车:场或增加停车场停】车位应当确保消防】。通道和?。道路畅通同时—。。征得业主《委员会同意
第!二十二条 机—动车驾驶人在专【用停车场停放车辆】。应当:遵守下列规》定
(一)【。。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!有序停放车辆;【。
(二)—不得损坏停》车场的设《施、设备
第五章】 道:路停车泊位管—理
第二十三】条 城市《道路:停车位的设置实行总!量控制市公》安部:门应:当会同市《城管、?规划:、,城建、旅游等部门】每,年对道路《。停车位的设置评估】一次:根据道路交通状【况、周边《停车:场增设情况及—社会公众意见及时】进行调整在城市道】路施划、调整撤【除道路?停车:位施划道《路停车位应符合下】列要:求
《(一)不影响行人】、,车辆的通《行;
《 ,。(二)符合区—域道路停车总—量,控制要求;》
(三)与区】域停放车辆供求【状,况、车辆《通行条件和道路承载!能力:相适应
第二】十四:条 对占用城市道路!设置的收费停车位】依法实?行特许经营由市【城管部门《报经市政府批准后通!。过招标、竞争性谈判!等方式确定》经营单位《由取得特许经—营权的?经营者负责经营特】许经营有《偿使:用收入全额上缴市】财政实?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!项用于城《市停车场建设维【护
?。 ,市城管部门依—法对特许经》营者履行特许经营】合同进行《监督检查如特许经营!者严重违约导致【无法继?续履行协议约定义】务,可以提前《终,止特许经营协议
】 第?二,十,五条 道路停车【位经营者《应遵守下《列,规定
《 (:。一)设置道路停【车位标志保持—停车标?志、标线《清晰:和,完整配备必要的照明!、监控设施保持【。环境和市容整洁;未!经审批不得擅自施划!、撤除道路停车【位;
(—二,)管理人员》必须佩戴《。统一:标,识指挥车辆有—序停放维《护停车秩序;
!(三)办理工—商登记手续》开具税务部门印制的!增值税发票如期【申,报,。纳税;?公,示停车种类》、收费时间、收费】标准、收费》依据以及监督电话】;收:。费方式应当》方便停车《者不:得增加负担采用停】车计费仪《表设施?收,费的在醒目位置明示!使用说明;》
制《。定车:。辆停放?、安全保卫、消防等!管理:制度发生火》灾、破坏、偷—盗等情况应及时采】。取相应处置措施
】 第二《十六条 机》动车驾驶人在道路停!车位停放车辆应【遵守以下规定
【 (一)服从【管理人员的指挥和】管理按?标示方向将车辆停】放,在泊位?线内:按照收?费标准交纳》停车费在限时的停】车泊位不得超时停车!;
(二)【。不得停放装》有易燃、易》爆、有毒、有—害等危?害、:违,禁物品的车辆
】。 第二十七条 任何!单位:或者:个人不?得有下列行为
!(一)擅自设置或者!撤,除道:路,停车泊位;
】(二:。)设置障碍影响【机动车在道》路停:车位停放;》
(三)损【坏或者?擅自撤除道路—停车位的设施;
! 不得擅自占—用道路停车位
】。 第二?十八条 道路停【车位有下列》情形:之一的市公》安,。部门应?当及时予以撤除
】 (一)道路交】通状况发生变化【道路停车已影响【车辆正常通行—的,;
(》二,)道路?周,。边的停车《场已能满足停车需求!的
因交—通管制、城市基【础设:。施建:。设或者其他公—益项目建设需要撤】除或者迁《移道路停车位的经营!者应当?服,从,调整
第六章 法律!责任
》第二十?九条 任何单位【及个人故意或—。。者过失损毁》停放车辆《、停:。车设施的应当依【法承担赔偿责—任或者恢《复,原,状
: 第三十条 逃】避缴纳停车》费、停车《位,服务费的由市—。城管部?门、:市建:。投公司?将其录入《停车管?理系统“黑名单”通!过媒体?公开曝光纳入—社会信用系》统,。
第三十一条】 市公安、规—划、城建《、城管、交通、工商!、税务?、物价?等管:理部门应当》及时:查处:违反本办法》的行为;对在—执法中发现》的不属于本部门【管,。理的违反本办法的】行为应当及时通【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!相关:部门应当《。及时受理并》依法查?处
第三十二条! 公共停车场—未,。建设:停车场实时动—态,信,息管:理,系统和?未接入市城管—部门、市《公安部门信》。息管理系统的由市】城管部?门督促其限》。期建设;对正在建设!停车场实时动态【信息管理《系统的由市城管部】门负责接入管理【系,统;对已改造、升级!使用的由市》城管部门责令限期】接入管理系》统
第三十三】条 违反本》办法规定擅自将投】入,。使用的公共停车场、!专用停车场停止【使,用,或者:改作他用的由—市,公安机关《交通管?理部门?责令限?期改正
》 第三十四》条 :擅自设置、占—。用或撤除道路停车泊!位的由公安机关交】。通管理部门》责令限期改正—;拒不改正》的按照有关法律【规定强制《执行并处200元以!上1:0,00:元以下罚款》;故意损《毁、移动交》通设施或者》涂改交通《安全标识《造成危害后》果尚不?构成犯罪的由—公安:机关:交通管理《部门对相关责任【人员处?。500元以》上10?00元以下罚—款;情?节严:重,的处200》0元以下罚款
!第三十五条 —对违反道路交通安】全法律、法》规关于?机动车停《放、临时停车规定的!可以指出违法行【为并: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!即驶离
《 机动车驾驶人】不在现场或者虽在】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!妨碍其他车辆、【行人通行的处二十】。元,以上二百元以—下罚款?并可以将《该机动车拖移至【不妨碍交通》的地点或者》公安机关交通管【理部门?指定的地《点停:。放
? 第三十六条 违反!本办法有关规划、】。。土地、建《设、工商、
税!务、物价、城—市道路、道路运输】。、,交通安?全、消防、治安等管!理规定的由相关行政!主管部?门依法予以处理
! 违反本办法的规】定侵害国《。家、集体或者个【人财产的《依法承担民》事责:任;构成犯罪—的依法追究刑事责】。任
:。第七:章 附则
【。第三十七条 公共交!通车辆停车场—、道路客货运—停车场的规划、建设!。和管理法律、—法规另有规定的从】其规定
第【三十八条 》停车服务收费管理】具,体,。办法由市价》格主管部门另行制定!
第《三十九条 本办【法自:印发之日起施—行有效期5年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