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襄阳市市区机动车停!车场规划建设和管】理办法 第一章 总!则   第一条 为!加强我市市区—城市停?车场规划、建设【和管:理依据?中华人民共》。和国城乡《规划法中华人—民共和国道》路交通安全法—湖北省实《。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!道路交通安全—法〉办法基础—设施和公用》事业:特许经营管》理办法等法律—法规结合本市实际】制,定,本办法?。   第二》条 本?办法所称机动车停】车场(以下简—称停车场)是指【供机动车停放的【露天或者室内—(含地上、地—下):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!、专用停车》场和道路停车泊位 ! , 公:共停车场《是,指为社会《车辆停放提供—服务的场所包—括独立建设》的公共停《车场和公共建筑配建!。的,公共停车场  【 专用停车场—是指单位、本—居住区?按照:规,定配套建《设,主要供本《单,位、本居住区机【动车:辆停:放的场所以及城【市道路红线与建筑】物外缘之间开放式】。场地和专门用于【停放特定用途机动】。。车辆的场所  【 道路停《。。车泊位是指》在机动车《道、非机动》车道、人《行道、背街小巷【内施划的机》动车停车泊位—  : 第三条 本市【中心城区范围内进行!。。机动:车停车?场,的规划、《建设、?使用及管《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!  中心《城区:范围为北至汉十高】速、西至襄荆高【速、南至南外环【、东至东外环围合】的襄阳市《中心城区及牛—首,。。。、尹:集、卧龙镇(—乡):集镇规划区及—隆中风景区在内【的整个区域   】第四条 完善—体制机制加强—停车综合治》理,   (一)市城管!部门作为停》车行业主管部门负】责协调有关部门开】展停车资源普查完】善有关政策措施【统筹各类《停车场管理并建【立停车场管》理信息平台经市【政府:授权负责《城市停车场特—许经营权的公开招】标工作加强停车【场经营管理等—工作   (二)】市规划部门根—据城市?发展和城市规划组织!编制公共《停车:场专项规划以及【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】停车场规划管理工】作  ?。 (三)市国—土部门负《责停车场用地—的供地和不动—产登记工作   】(四)?市发:改部:门负责?对政府投资的新建】公共停车场项目按程!序予以审批;对社会!资本投资建设—的小:型停车场《项目予以《备案:   (五)市【行政审批部门负【责对社会资本投资建!设的停?车场项目按照基础设!。。。施和公?用事业特许经—营管理办法规—定予以核准  【 (六)市城建【部门负责按照城市总!规、综合交通规划和!公共停车《场专项规划结合【实际做好项目储【备建:立停车场项目库列入!。滚动计划《和,年度城?建计划;负》责公园?绿地、广场地下【停车场等政府投资】性工程的停车—场配建工作 —  (七)市—。公安部门负责设【置或撤除《道,。路停车泊《位对违法停车—予以处罚、拖—移  ? (八)市》财政部门负责—对政府投资》建设的停车场运【营过程中的》财务收支进》行监管   —(九)市价格主管部!门负责停车收费政策!的制定对具》备合法经营资质的停!车场的收费》行,为进行监管》;依:法查处?有关价格违法—行为   》(十)市人防部门】负责利用人防—工程:作为:停车场?的监管工作 —  (十一)市消防!、工商、税务—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!责服:务停车场的建设管】理工作   第五】。。。条 鼓励社会资本按!照“谁投《资、谁?管理、谁受益”的原!则参与?停车场建设、管理】。和经营鼓励建设【立体式停车场和利】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!场,鼓励企事业单位【内,部建设、改造停车场!并向:社会:开放   采取智】能化、信《息化手段管理公共】停车场和道路停车】。泊,位  ? 投资?建设公共停车场可】以享受的优惠政【策由市城管部门会同!市发改、规》划、国?。。土、公安《、城建、物价等相关!部门拟定《报市:。政府批准后执行社】会投资?及利:用自有土地建设【的停车场可以依【法收取停车费 第二!章 停?车场:规,划与建设   第六!条 停车场规划建】设应遵循“政—府主导、统筹规【。。划、有效《管理:、,。方便群众”的原【则,。。按照城市总体—规划、公共停车场】专项规划《和道路?交通供需平衡要求】进行规划建设  】 第七条 市规【划部门应当会同市】城管、公安、—城建、交通、旅【游,等部门依《法编制公《共停:。车,。场专项规划确定【。停,车场布局、规模和建!设标准等内容统筹】考虑:停车场的规划与【建设:。   第八条— 结:合城市地下空间【规划充分《利用地下《空间分层规划停车设!施在城市道路、【广场:、学校操场》、公园绿地以及公】交场:站、垃圾站》等公共设施》地下布局《公共停车《。场,促进城市建设用地】复合利用  — 单独新建》的公共停车场—(含:地,。下停车库、地上停车!。。楼和机械式立体停】车,库)符合划拨用地】目录的停车场—用地可采取划拨【。方式供地用地规划】性,质为社会《。停车:场用地?建,设的停车场只—能作:为公共停车场—不,得对外销售、租赁】社会资本通》过,出让或租赁》方式取得社会公【共停车场用地可作】为建设项目主—体用地?规,划性质为社会停【车场用地《国土部门《。应当在核发划—拨决定书《、签订?出让合同或租赁合】同时明确规定或者】约,定停车场建设用【地使:用权可以整》体转让和《转租不得分割转【让和转?租通过分层规划利用!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!车场的地块用地规划!性质为相应》地块性质兼》容社会停车场用地 !  第?九条 为鼓》。励停:车产业?化单独新建的公共】停车场在不》改,变用:地,性质:、不减少停车—泊位的?前提下?允许配建不超过【总建筑面《积(建设《为停车楼或多层【地下停车库时)或总!建设:用地面积(建设【。为停车场时)20】%的附属商业面积 !  任?何,单位和?个人:不得擅自将已建成】的公共停车场停止】使用或挪作他用【不得改变规划确定】的土地用途》改变用途用于住宅】。、商业等房地产开】。发的由国《。土部门依法》收回建?设用地使用权同【时相关职能部门配】合综合执法予—。以制止   第十】。条 利?用自有土地》及老旧小《区在自有用》地,范围内新增》建设:平,面或机?械式临时性公—。共停车场的项目不得!改变:现有用地《性质及?规划:用地性?质土地?权属人?。作为建设项》目申报?主体;老旧小区在】自有用地《。范围内新增停车【设施的项《目还应按照物权法的!。规定:取得:小区业主同意由业】主授权或《。。委托业主委员—会(没?有业主?委员会的由社—区居:委会代?理)作为建设—项目申报主体—  : 在满足结构、消防!安全等条《件下由其他功能建】。。筑改建为停》车场的可《简化规?划审批流程临时【公共停车设施(含】平面及机《械设备安装类)由城!建和规划等相关【。部门通过《联席会?议,(或相?关,综,合协调制《度):进行审定不》需,要办理相《关审批手续 —  第十一条 新建!。、改建、扩建—。公共建筑、大(【中)型建筑、商业街!区、旅游区、居【住区应当考虑—机动车停《放需求按照》国家、省和本市停】车场的设《计标准和设计规范】配建、增《建停车设施  【 配建、增建停车设!施,应当与主体》工程同时设计—。、同时施工、同时】验收、?同时交付使用  】 第:十,。二条 鼓励》按照平战结》合的方针开发利【用人民防空工程【作为停车场开发利用!人防工程作为—停车场使用》的战时?必须服从防》空需要统《一调配使用;—平时必须遵守—维,护管理和安》全保:护,的有关规定》不得影响或者危害人!防工程的《安全和防护效—能   《第十三条 主—干道和?支路的道《。路停车位设置应符合!本区域道路》停车位控《制要求与停车需【求状况、道路—通,行条件?和道路承载能力相适!应在不影响行人【、车辆?通,行的情况下由市公】安部门依法设置【或撤除道路停—车泊:位   第十四条 !市城管部《门应建立停车信息管!理平:台做:好停车信息》数据收集《。、对接和监管工【作并与市公安交【警信息管理系统【联网实现数据共享 !第三章 公共停车】场管理  》 第十五条》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!共,停车场?应当采取公开—。。。招标的方式选—择专业停车场管理单!位进:行经营?经营收入全额上【缴财政实《行收:支,两条:线管理   单【位和:个人:投资建设的公共【停车场产权人可自行!经营也可委托专【业,停车:场管理单《位进行经营》   第十》六条 公共停车【。场经营者应当遵守】下列:规定   》(一)在《适,当地点?和停车场出入口的显!著位置按规》。定设置停车诱—导、:停车场标志;对提】供旅游大巴和旅游】自驾车停车位的停车!。场在进出口位置设】置旅游停车标识 】  (二)在停车场!内施划停车泊位线】设置出入口标—志、行驶《导向标志、弯道安全!照视镜、坡道—防滑线;配》备必要的通风、【照明、排水》、消:。。防、:监控等设《施;加强维》护管理?确保停车场设—。施正常运行   (!三)加强对停车设】施的维?护管:理出现设施损坏的】应,当及时修复保持【正常运行   【(四)配备相—。应的管理人员指挥】。车辆有序进出和【。停放维?护停车场秩序—   (五》)收取停车费—必,须实行明码》标价使用税务部门印!制的增值税发—票公示停车场服务内!容、收费标准—、收费依据》以,及监督电话实行政府!定价的公《共停车场按照物价】部,门核定的标准—收取停车费》  : (六)依法阻止装!。。载易燃、易》爆、有毒、有害【。等危险品《和垃圾、渣土—的车:辆在停车场停放  ! 第十七条》 机动车驾驶人在公!共停车场《停放车辆应》当遵守下列规定  ! (一)服从管【理人员的指》挥有序停放车辆; !  (二)不得损坏!停车:。场,的设施?、设备;   (】三)不得停放—有易燃、易爆—、有毒、有害—等危:险物品?的车辆 第四章 】专用停车场》管理 ?  第?十八条 专用停车】场应当配置必要的】。通风、?照,明、排水、消防【、防盗等设》施并保持其正—常运行   第十】九条 专用停—车场应当配备—相应的?管理人员指挥—车,辆有序进出和—停放维护停车秩序对!于特定用途机动【车辆:的,停放要做好防火【、防盗?等,安全防范工作 【  居住区内—的,停车场按照物业管】。理的规?定进:行管理?其停车?收费应当《严格:执行价格管理—的规定实行明—码标价公示服务【内容、收费标准、收!费依据?以及监督《电,话  ? 第二十条》 在:满足本单《位停车需要的前【提下可以《向社会   提供经!营性停车服》。务;:向社会提供》经营性停车服—务的应?当遵守本办》法第三章的相关规定!居住区内的停—。车场在?满,足业:主需要的前提下【可以:向社会?提供经营性》停车服?务,并,。严格执行《物业管理法律、法规!。的规定?;属于业主共有的】停车场向社会提供经!营性停车《服务必须依法由【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!决定 ?  第二十一条 】居住区没有停—车场或者停车场停】车位不足《需要占?。用业主共有的道【路或者其他场地【。设置停车场或—增加停车场停—车位应当确保消防通!道和道路畅通—同时征得业》主委:员,会同意 《 , 第:二十二条 机—。动车驾驶人》在专用?停车场停放车辆应当!。。遵守:下列:规定   (一【)服从管《理,人员:的指挥有序停—放车辆;  — (二)不》得损坏停《车场的设《施、:设备 第五章 道】路停车?泊位管理   【第二十三条 —城,市道路停车》位的设置《实行总量控》制市:公安部门《应,当会同市城管—、规划、城》建、旅?游等部门每》年对:道路:停车:位的设?置评估一次根据道路!交通状?况、:周边停车场增设【情况及社会》公众意见及时进行调!整在城市道路—施划、调《整撤除道《路停车?位施划道路停车位应!。符合下列要求 【  (一)不影【响,行人:、车辆的通行; 】  (二)符合区域!道路停车《总量控制《要求;   (三】)与区域《停放车辆供》求状况、车辆通行】条件和道路承载能】。。力相适应   第二!十四条 对占用城】市道路设置的—收费停?车位依法《实行:特,许经营由《市城管部门报经市】政府批准后》通过招标、竞—争性:谈判等方式确—定经营单位》。由取得特许经营权的!经,营者:负责经营《特许经营《有偿使用收入全额上!缴市财?。政实行收支两—条线管?理专项用于城市【停车场建设维护 】  市城管》部门依法《对特许经营者履行】特许经营《合同进行监督检查如!特许经营《者严重违约导致无法!继续履行协议—约定义务可以—提前终止特许经【营协议   第二十!五条 道路》停车位经营者应【遵守下列规》定 :  (?一)设置道路停【车位:标志保持停车—标志、标线清晰和】完整配备必要的照明!、监控设施保持【环境和市容》整洁;?未经审批不得—擅自施?划、撤除道路—停,车位;   —(二)管理人员【。。必须佩戴统一—标识指挥《车辆有序停放—。。维,护停车秩序; 【  (三)办理工】商登记手续开具【税务部门印制的增】值税发?票如:期申:报纳税;公示—停车种类、收—费时间、收费标准】、收费依据以—。及监:督电话?;收费方式应—当方便停车者不得增!加负担采用停车计费!仪表设施收费的【在醒目位置明示使用!说明; 《  制定车辆停【放、安全保》卫、消防等管理【制度发生火灾、【。破坏、偷盗等情况】应及时采取相—应处置措施   】第二十六条 机动】车驾驶?人在道路停车位停放!车辆:应遵:守以下规定 —  (一)》服从管理人员的指】。。挥和管理《按标:。示方向将车辆停放在!泊位线内按照—收费标准交纳停车】费在限时的》停车泊位不》得超时停《车;   (—二)不?得停放装有易燃【、易爆、有》毒、有害等危害、违!禁,物品的车辆 —  第?二,十,七条 任何单位或者!个人不得有下列【行为   》(一)擅自》设置或者《撤除道路停车泊位】;  ? (二)设置障碍】影响机?动车在道路停车【位停放;  — (三)损坏或者】擅自撤除道路停车】位的设施;   】不得擅自占用道路】停车:位   第二—十八条? 道路停车位有下】列情形之一的市公】安部门应当及时予】以撤:除   《(一)?。道路交通《状,况发生变化道路停】。车,已影响车辆正—常通:行的; 《  (二)道路【周,边的:停车场已能满足停车!需求的   因【交通管制、城—市,基础:。设,施建设或者其他公】益项目建设需要撤】除或者迁移道路停】车位的经营》者应当服从调整 】第六章 法律—责任   第—二十九条《 任:何单位及《个人:故意:或者过失损毁停【放车辆?、,停车设施的》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!任或者恢复原—状   第》三十条 逃避缴纳】停车:费,、停车位《服务费的《由,市城管部门、市【建投公司将》其录入?停车管理系统“黑】名单”通过媒—体公开曝光纳入【社会信用系统—   第三十一条】 ,市公安、规划—、城建、城》管、:交通、工商、税务、!物价:等,管理部门《应当及时查处—违反本?办法的行为;对【在,执法中发《现的不属《于本部门管理的违反!本办法的行为应【当及:时通报相关行政【管理部门《相关部门应当及【时受:理并依法查处  】 第三十二条 【公共停?车场未?建设停车《场,。实时:动态信息管》理系统和未》接入市城管部门【、市公安部门—信息管?理系统的由》市城管部门督—促其限期建》设;:。对正在?建设停车《场实时?动态信息管》理系统的由市城【管部门负责接—入管:理系统;对已—改造、?升级使用的由—市城管部门》责令限期接入—管理系统   第三!十三:条 违反本办法规】定擅自将投入—使用:的公共停车场、专用!停,车场停止使用或者】改作他用《的,。由市:。公安机关交通管【。理部门责令》。限期改正   第】三十四?条 :擅自设置、占用或撤!除道路停车泊—。位的:由公安机关交通管】理部:门责令限期改正;拒!不改正的按照有【关,法律规定强制执行】并处200元以【上100《0元以下罚款—;故意损毁、移动交!通设施或者涂—改交通安《全标识造成危害【后果尚不构成犯【罪的:由公安机关交通【管理部?门对相关《责任人员处》50:0元以上《1,000元以》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!处2000元—以下罚款   【第三十五条》 对违反《道路交?通安全?法律、法规关于【机动:车停:放、临时停》车规定的可以指出】。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!警告令其《立即驶离  — 机动车驾驶—人不在?现场或者虽》在现场但拒》绝,立,即驶离妨碍》其他车辆、行人【通行的?处二十元以》上二百元以》下罚款并可以将该】机动车拖《移,至不妨碍交通的地】点或者公安机关交】通管理部门指—定的地点停放 【。 , 第三十《六条: 违:反,本办法?有关:规划、?土地:、,建设、工商、   !税务:、物价、城市道路】、道路运输、交通安!全、消防、治安【等管理规定的由相】关行政主管部门依】法予以处理   】违反本办法的—规定侵?害国家、集体或者】。个人财产的依法承担!民事:责任;构成犯罪的依!法追究刑事责任【 第七章 》附则: ,  第三《十七条 公共—交,通车:辆停车场、道路客货!运停车?场的:规划、?。建设和?管理:法律、法规另有规定!的从其规定   】第三十?八条 停车服—务收费?管理:具体办法由市价【格主管部门另行制】定   第三十【九条: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!。。起施行有《效,。期5年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