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昌市城区建筑物】外立面?管理条例
(】20:16年1《1月30日宜—昌市: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!。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!次,会议:通,过2017年3月3!0日湖北省第十二】届人民代表大会【。。常务委员会》第,二十七次会议—批准)?。
宜昌市人民】代,表大会常务委—。员会公?告
六届(【第一号?)
《宜昌市城区建筑物外!立面管理条例—已由宜昌市第—五届人民代表大会】常务委?员会:第,三十:六次会议《于,201?6年11月3—0,日通过并经湖—北省第十二届人民】代表大会常务—委,员会第?二十七?次会议于2017】年,3月30日批准【现予公布自201】7年7月1日起【施行宜昌《市人:。。民代表大会常务【委员会
》 2017年4月7!日,
第一条—为了加强《宜昌:市城区建筑》物外立面管》理,创造整洁、》优美的城《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!共和国城乡规划【。法、城市市容和环境!卫生:管理条例、湖北【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!生管:理条:例等法律、法规结合!本市实际制定本条】例
第二条本市!城区范围《内建筑物外》立面的?维,护、改造、利用【及其管理适用本条】例
?。 第:。三条本条例》所称建筑物外立面】是指:建筑:。物、构筑物和—其他设?施的外?侧,。立面以及建筑物屋】顶
第四条市】、区人民政府城市】管理主?管部门负责本—辖区建筑物外立面】的监督管《理工作
市【、区人?民政府住房和城乡】建设、规划、房产】管理、国土资源、】公安等部门依—照法定职责协同做好!本辖区建筑物—外,。立,面的监督管理工【作
第五—条对本市城区主【要街道两《侧建:筑物外立面和重点地!区临:街,建筑物外立面实【施重点监督管理主要!街道和重点地—区的:范围由市人民政府】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会!同各区人民政府【划定报市人民政府】批,准后向社会公—布
第六—。条市人民《政府城市管理主管部!门应当会《同有关部门》根据中华人民共【和国城?市容:貌标准以及本—市,相关城?市规划制定本—市城市容貌规划和标!准并包含有》建筑:物外立面容》貌标准报市》人民政?府批准?后公布实施
— 第七条对建筑物!。外立面进行》。装饰装修改》变,。建筑物外立面原有的!主体色调、造型和】。设计风格的应当提】供设计方案并征【。求市人民政》。府规划主管部—门的意见
第】八条:对,本市城区建筑物【外立面实施成片区】统一改造的组织【实施单位应》当向市人民政府规划!主管部门《提供符?合本市相关城市【规划和城市容—貌标准的设计—方案
《 第:九条利用《建筑物外立面设【。置户外广告设—施的应当符合本市城!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!规划并按照规定的】要求设置
利】用建筑物《外立面设置用—于表示单《位名称?、字号、商号—的标牌?、招牌、匾》额等标识的应—当符合?本市城市容》貌标准
》 第十条利用—建筑物?外立:面设置夜景灯—光的应当符合本【市城:区夜景灯光》设置规划和》本市城市容貌—标准:并与建?筑物外?立面整?体景观相《协调
第十【一条在建《。。筑物外立面安装防】。盗防护设施、空【。调外机?、遮阳篷、排—。气排烟设《施、太?阳能设施、封闭阳台!和管线设施实—施绿化等应当符合本!市城市容貌标准【并保持?其,。完好、整洁
【 第十二条建筑物、!构筑:物,和其:他设施的《所有权人《是建筑物《外立:面的维护管理—。责任人?。
建筑物外立】面的维护管理责任】人还包括下列单位
! (一)》建筑物、构》筑物所在实》行物业管理》住宅区的物业服务】企业;
—。(二)建筑》物、构筑物》所在:未实行物业管理住】宅区所在地》的街道办事处;
】 (三)使—用建筑物、》构筑物的市场、商场!、宾:馆、饭?店等商品交易或【者服务场所的经营】、,管理单位;
】(四)建筑物、【构筑物在《其办公、生》产区:域内的机关、团【体、企业事业—单位;
》 (五)城市公【共设施和《其他设施《。的经营、管理单【位
《建,筑物、构筑物和其】他设施的所》有,。权人与管理人、使用!人之间约定建筑【物外立面的》维护管理责任的可以!从其约定
》 按照以上规定】维护管理责》任人仍不明》确,的,。由市、区人民—政,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!确定
第十【三条建筑物外—立面的维护管理责】任,。人应当依照》本市城市容貌标准】对建筑?物外立面进行维护管!理保持建筑物外立】面的整洁、美观
】 主?要街道两侧》建,筑物:外立面?和,重点地区临街—建,筑物外立面残—损、变色、有明显污!迹严重影《响城市?容貌的其维护管【理责任人应当及时】修补、粉刷、—清洁
第十【四条:任何单位《和个人不《得有下列行为—
(一)在【本市城?。区主要街道两侧建筑!物和重点地区临街】建筑:物的阳台外、窗【外和屋顶吊》挂、堆放有》碍,市容的物品》;
(二)【损坏、擅自拆除【。建,筑物外?立面统一《设置的?各类设施或者改【变其位置、规格、式!样以及颜《色;
》(三)擅《。自在建?筑物:。外立:面开门?开窗改设橱窗;
】 (四)擅—自在建筑物外立面】设置显示《屏,等,。发光设施;》
, (五《),擅自在建《筑,物外立面涂》写、刻画、》张贴;
《 (六)擅—自在建筑物外—立面搭建建筑物【、构筑物;
【 (七?)其:他违反本市城市容貌!标准的行为
【 第十五条》任何:单位:和个人都应当保持】。建筑物外立面—的整洁、美》观有:权对违反《本条:例规定的行为进【行劝阻和举》报
第十—六条:有下列行为》之一的由城市管理主!管,部门或者依法确定】的其:他行政管理部门按照!下列规定予以—处理
《 (:一)违反本条例第九!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!限期改正并》可以处五千元—以上二万元以—下罚款?逾期不改正》的依法强制拆除;
! (二)》违反本条例第十【一,条、第十四条第一项!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!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十!元,以上五百《元以下罚款》;
(三)违】反本条例第十三条】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!期履行并可以处一千!元以上一万元以下】。罚款;
(【四)违?。反本条例第十四【条第二项、第—三项、第四》。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!。。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!百元: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!;
《(五)违反本条例第!十四条第五项规定】的责令限期清除并可!以处一百元以上二百!元以:下,罚款;
(六】)违反本条》例第十?四条第六项》规定的责令停止建设!或者限期拆除并可以!处已建?建筑物、构筑—。物工程造价百分【之十以下《的罚款?。;作出责令停止建设!或者限期拆除的决】定后:当事人不停》止建设或者》逾期不拆除的市、区!人民政府《可以责成有》关部门采取查封【施,工现场、强制拆除】。等措施
—第,。十七条有关行—。政管理机关违反本条!。例规定的由其—主管机关或者—监,察机:关责令改正、通报批!评;对建筑》物外立面负有监督】管理责任的国—家工:作人员?玩忽职守、滥用职权!、徇:私舞弊的依法—给予行政处》分
:。 第十八》条违反本条例—规定:依法应?。当给予治安管理处】罚的由公安机—。关依法实《施;构成犯》罪的依法追》究刑:事责任
第十】九条本?。。市所辖各市、县、】自治县城《区建筑物外立面【的监督?管理工作可以参【照本条例执行—
:。 第二十条本条【例自:2,0,17年7月1日【起施行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