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,。。堰市国?有土地上房屋—征收与补偿实施办】法
? 第一章 【总,。 则
《 第一条》 为了规》范国有土地》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!。动维护?公共利益保障被征】收房:屋所有权人(以下】简称被征收人—)的合法权益根据中!华人民共和国—物权法、国务院国】有土:地上房屋征收—与,补偿条例(以下简】称征收条例)、湖北!省国:有,土地上房屋征收与】补偿实施办法—(以下简称实施办法!)等法律、法规【、规章结合》本市实际制定本【办法
第二条 ! 本办法《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!内国:有,土地上单位、个【人房屋的征收与补】偿
第三条 】 房屋征收与—补偿应当遵循—决策科学民主程【序正当合法补偿公平!公开的原《则实施房屋》征收应当先补—偿,、,后搬迁
第四条! , 市人民《政,府,。加强对县(市、【区)人民《政府房屋征收与补】偿工作的监督
!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!部门会同同级—财政、国土资源、发!展改革等有关—部门指导全市房屋】征收与?补偿:实施工作《
?第五:条 市、》县(市、《区,)人民政府负责【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!收与补偿工作—
县(市、区)!人民政?府应当确定房屋征收!部门组织《实施本行政区—域的房屋《征收与补偿工作【
十堰》经济技术开发区、武!当山旅游经》。济特区管辖范—围内为了公共利益】确需征收《房屋:的由房屋所在地的】县(市?、区)人民政府作】出房屋征收决定房】屋征:收与补偿的具体【。工作由十堰经济技术!开发区、武》当山:旅,游经济?特区组织实施
】 市、县(市—、区)人《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!依照职责分工互【相,配合保障房》。屋征收?与补偿工《作的顺?利进行?
第六》条 房屋征收部门!可以委?托房屋征收实施【单位:承担房?屋征收与补偿—的具体工作房—屋征收部门应当与房!屋征收实施单位签订!书面合同明确—委,托权限?和范围以及双方的】权利和义务房屋【征收实施单位所需】的工作经费由房屋征!收部门会《同同级?财政:部门制定标》。准列入征收成本房】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!以营利为《目的
》房屋征?收部门对《房屋:征收实施《单位及参与房屋征收!工作单?。位在委托《范围内?实施:的房屋?征收:与补偿行为负—责监:督并对其行为—后果承担法》律责任
《 第七条 房】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人!员应当?熟悉房屋征收—与补偿工作的法律】法规具备《相应的专业知—。识
对房屋征收!涉,。及的用地和规划【论证、测《。绘、评估《、法律?、房屋拆除等服【务性工作房屋征收部!门,和有关?单位应当委》。托具:备,有关资质的专业机】构完成征收》决定公告《后房屋征收》部门应当公开专【业机构的有关信【。息
第八—。条 监察机—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!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!。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!工作人员的》。监察审计机关—应当加?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!理和: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!并公布审计结果【
第九条 】任,何组织和个人对违】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!都有权向市、县(市!、区)?人民政府《、,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!有关部门举报接【到举报的市、—县(:市、区)人民政【府、房?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!关,部门对?举,。报内容应《当及时核实、处【理
第二章 】 , 征收决定》
: 第十条 为了【保障国家《安,全、促进国民经【济,和,。社,会,发展等公共利—益的:需要有下列情—形之一确需征收房】屋的由市、县(【市、区)人民政【府,作出房屋征收决定】
(一)国【防,和外:交的需要;
】(二:)由:。政府组织《实施的能源、交通、!水利等基础设施【建,设的需要《;
(三)由政!府组织实施的科技、!。教育、?文化、卫生、—体育:、环境和资源保护、!防灾减?灾、文物《保护、社会福利【、市政公用等—公共事业的需—要,;
(》四)由政府组—织实施的保障—性安居工《程建设的需》要;
《 (:五):由政府依照城乡规】划,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!的对:危房集中《、基础设施》落,。后等:地,段进行?旧城区(棚户区、】危旧房)改建—的,需要;
(【六,)法律?、,行政法规规》定的其他公共利益】的需要
第十】一条 ?。依照本条例》第十条规定确—需征收房屋的—各项建设活动应【当符合国民经—济和社?。会发展规《划、土?地利用总体规划、城!乡,。规划和专项规划保】障,性,安居:工程建设、旧城【区改建应当纳入【市、:县(:市、区)国》民经济?和社会发展年度【计划
《 第十?二条 依照本办法第!十条规定征》收,房屋的房《屋征收部门应当根据!规划部门《出具的规《划意见合理》确,定国有土《地上房屋征》收范围
房【屋征收决定涉及【被征收人茅》箭区、张湾区—超,过500户的其【他区域超过300户!的应当经市、县(市!、区)人《民,政府常务会议讨论】。决定:
符合本办法第!十条第五项规定【为,了旧城区(》棚,户区、危《旧,房)改建的需要征】收房:屋的应?当满足危房集—中或者基础设施落】后的标准市、县(市!。、区)人《民政府应当》组织国土资源、【规划、建设》、房地产管理、【房屋征收等有关【部门和单位》及专业人《员按照上述标准进行!认,定并公布认》。定结果征求公众意】见经确?定为危房集中或者】基础设施落后的方可!实施:。旧城区改《建
第十三条 ! 房屋征《收,部门:应当对房屋征收范】围内的?权属、区位、—用途:、建筑面积等—情况组织《调查登记《被征收人应当予以】配合调查结果应当】在征:收范围内向被—征收人公布》
第《十四条 被征【收人的姓名》。或者名?称、房屋性质—、房屋用《途和建筑面积等以】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!的不动产权证书的记!载,为准;不动产—权证书未记载或【。者记载?与,不动产登记簿—不一致?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!产登记簿确》有错误?的以:不动产登记簿为准】
: ,第十五条《 县(市、区)】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!关部门依法》对房:屋征收范围内未【经登记的建筑进【行,调查、认定和处理】
对《认定:为合法建筑和—。未,超过:。批准:期限的?临时建筑按照市场】评估:。价给予补偿》;对认定为违—法,建筑:和超:过批准期《限的:。临时:建筑:不予补偿
第】十六:条 房屋征收部门!应当会同财政部门】根据调查结果对征】收补偿费《用进行?测算
第—十七:条 ?房屋征收《部门应当根据有关】法律法规规定—、,调查结果《和测算情况》拟定:征收补偿方案报【市、县(市》。、区)人民政府
】 市、县(市、区!。。)人民政府应当组织!有关:部门对征收补偿方】案进:。行论证?并予公布《。征求公众意见—征求:意见期?限不得?。少于三?十日
《 房屋征收》补偿方案应当包括以!下内容
—(一)房屋征—收目的和房屋征收】与补偿的法律—依据;
—。。(二)房屋征收范】围和被征收房屋【的,基本情况;》
(三》),补偿方?式、补偿标准和计】算方:法;
(四)】用于产权调换房屋】的基本情况和—交付时间;
—。 (五)停—产停业损失补偿标】准和计算方法;
】 (?六):征收补偿《协议的签约期限【。;
《(七)搬迁期限和】搬迁:过渡方式、过渡期限!。;,
?(八:)补助、《奖励标?准,和计算方法;
】 (九)《受委托?的,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名!称;
》(十)其《他事项
第十】八条 市》、,县,(市、区《)人民政府应当将】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!见情况和修改情况】。及时公布
【因旧城区(棚户区、!危旧:房)改?建需要征收》房屋:多数被征收人认【为征:收补:偿方:案不符合征收—条,例,、实施办法》。和本办法《规定的市《、县(市《、区)人民政府【应当组织由被—征收人?和公众代表参加【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!会情况修改方案
】 第十九条 【 市人民政》府应:当对茅箭区、张湾区!人民:政府征?收补偿工《作进行统筹协调茅箭!区、:张,湾区人民政》府拟:定,的征收补偿方案在作!出房屋征收》决定前应当》向市人民政府报【。告
第二十条】 市、县(—市、区)人民政府】作出房?屋征收决定前应【。当,按照国家、省、【。市社会?稳定:风险:评估的有关规定【。指定具有法定职责的!部门或者《委托无利害》。。关系的第三方专门】机构就房屋征收的合!法性、合理性、可】行性和可控性进行】社会稳定风险—评估并根据评估结】。论制定相应的风险防!范、化解、处置【措施:和应急预《案
社会稳定】风,险评估结论应当作为!是否:作出房屋征收决定】的重要?依据未经社会稳定风!险评估的《不得作出房屋征【收,决定
作出房】屋征收决定》前征收?。补偿费用应当足【额到位、专户存储、!专款专?用
《第二:十一条 市、【县(市、《区)人民政》府作出房屋》征收决定后七日内】应,当公告公告应当载明!征收补偿方案和行】政复:议、行政《诉讼权利、咨询【。地点、?监督电话《等事项
》 被征收人》。对房:屋征收决定》不服:的可以依法申—请行政复《议,也可:以依法提起行政诉】讼
市、县(市!、区)人《民政府及房》屋征收部门应当【依法公开房屋征收】与补偿有关信息做好!房屋征收与补—偿的宣传、》解释工作
》 房屋被》。依法征?收的国有土地—。。使用权同时收回
】 第二《十二条 房—。。屋,征收范围确》。定后不得在房屋征】收范围内《实施新建、改建【、扩建房屋和改【变房屋用途等不当】增加:补偿费用的》行为违?反规:定实:施的不予补偿—
房屋征收部】门应当将前款所【列事项书《。面通知国《土资源、规》划,、建设、房》管、不动产登记、】工商、税务等部门依!法暂停办《理有:关手续?并向:社会公布《书面通?知应:当载明暂停期限【暂,停期:限最长不得超过【一年
《 第三?章 征—收评:。估,
第二十三条】 :被征收房屋价值和产!权调:换房屋的价值由具】。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!价,格评估?机构按照《房屋征收《评估:办法评估《确定评估时点为房】屋征收决定公—告之日
第【二,十四条? :房地产价《格评估应《当按照?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!和评估?程序参照被》征,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!市场价格进行评估
! 房地《产价格?评估机构、房地【产估价师、房地【产价格?评估专?家委员?会应:当独立、客观、公】正地开展房屋—征收评估、鉴—定,活动任?。何,单位和个人不得干】预房屋征收评估、】鉴定活动《
第二十—五条 ? ,市、县(市、区【),房地:。产管理部门应—当定期向社会公【布依法登《记注册?、具有三级》以上资质和无—不良信用记录—。。的房地产价格评【估机构目录供被征收!人选择
第【二十六条 —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!由,被征收人协》商选定?;协商不成的通过】投票或者《摇号等方式确定【。。
?被征:。收人协商选》。定房地产《价格评估机构—的由房屋征收部【门组织协商方—式以:征求意见《表的形式进行被【征收人应当在—规定期限内将—征求意见表交由房】屋征收部门统计、核!实在:。七个工作日内三分之!。二以:上的被?征,收,人,选择同一家》房地产价格》评估机构的视为【协商选定由房屋【征收部门公布协商选!定结果
—被征收人在》。七个工作日内—协商不?成的:采取:。投票方式确定—房地:产价格评《估机:构,的参与投票的被【征收:人人数应当不少于被!征收:人总数的三》分之二半数以上【参与投?票的被征收》人选择同《一家房地产价格评】估机构的视为投票确!定
第二十【。。七条 对评估结果!有异议的《应当自收《到评估报告之日起十!个工作日内向原房】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!请复核评估对—复核结果有》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!核结果之日起—。十个工?作日内向被征—收房屋所在地的【市级:房地产价《格评估专家委员【会申请鉴定
—。 :第四章 《 征收补偿
】 :第二:。。十八条 《 作出?房屋:征收决定的市—。、县(市、区)人】民政:府,应当:根据不同情况—按,照规:定给予被征收—人以:下补偿;《
, (?一):被征:收,。房屋价值的补—偿;
?。 , (二?)因征收房屋造【成的搬迁、临时安】置的补偿;》。
, :(三)因征收房屋造!成的停产停业损【失的补偿
》 被?征收房?屋中:的室内装饰装—修,。价值补偿《由房屋征《收部门与被》征收:人协商确《定;协商不成的可以!委托按照本办法【选定或者确定的【房地产?价格评估机》构评估确定
城!。区在房屋征收活动】。中对按期签约并【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!被,征收人给予》被征收房屋市场【评,估价值(《不含装饰装修—和房:屋附属物《部分)不高于30%!的货:币奖励按照征收补偿!方案确定的签约【期,限15日内奖励【。30%30日—。内,奖励20%4—5,日内奖励10%逾】期不予奖励
【 对困难家庭—按照社会《。。救助:暂行办法《的规:定,给,予救助或补助
【 县(市、区【)人民?政府:参照本办法制—定补助和奖励办法】。
第二十—九条 被征收人】可以:。选择货?币补: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!。权调换
—被征收人选择—房屋产权《调换的?。市、县(市、—区)人?民政府应当》提,供用于?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!被征收?人,计算、?结清被征《收房屋价值与产【权调:换房屋价值的差【。价用: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应!当符合国家质量【安全标准《经竣工?验收合格后方可【交付使用
因旧!城区(棚《户区、危旧房)【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!征收人选择在改【建地段?进行房?屋产权调《换的市、县(市、区!)人民政《府应当提供》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!段的房屋
第】。三十条 《 征收?个,人住:宅被征收人符合城】镇住房保障条件【的或执行标》准租金政府直管公房!的作:出房屋征《收决定的《市、县(市、区)】人民政府应》当,依据城镇住房保【障,有关规定和被征收人!的,实,际情况分类》。优,先实施住房》保障
第—三十一?条 对被征收房屋!价值的补偿》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!定,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!类似房地产的市场】价格
第三【十二条? 征收个人住【宅被征收人》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!产权调换房屋交【付前房屋征》收部门应当向—被征收人支付—临时:。安置:费或者?提供周转《用房提供周转用房】的不再支付临时安】置费:
第三十三【条 因征收房屋】造成停产《停业对被《征收人给予停产停】业损:。失补偿?的应当符合下列【条件
》(一)被征收房屋】具有房屋权属证明】或,者经认定为合—法建筑且房屋用途】为生产?、经营性用》房等非住宅房屋【;
(》二)有合法、有效】的营业执照》且营业执照上载【明的住?所(经营《场所)为被》征收房屋《;
?。 (三)己办理税务!登记:并,具有纳税凭》证,
?房屋:征收:只对被征《收人补偿《不涉及被征收房屋】。租赁人及实际—使用:人被:征,收人与房屋承—租人及实际使用【人租赁关《系的解除及补—偿等:相关事宜由被征收】人在规定的时限【内自行协商解决【
?第三十四条 因征!收房屋造成停—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补!偿金额可《。以由房屋征收部门】与被征收《人协商确定;协商不!。成的可?以委托具有》相应资质《的评估?机构评估确定—
第三十五条】 因征《收房屋造成》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!应,当根据房屋被征收】前的纳税《情况:、经:营规模、停》产停:业期限等因素确【定
第三十六】条 因征收房屋造!成停产停业被征【收人选择产权调【换,的停产停《业期限?按,征收:补偿协议约定—的过:渡期计算;选择【货币补?偿的停产停》业期限按《不,超过六个月计—算
第三十七条! 征收个人—住宅被征收人—自行改?。变房屋用途作—为,经营性用房使—用己依法取得营业执!照的对其实际—用于经营的部分可以!根据经营情况、经营!年限及纳税等实【际情况?参照同?地段:租金标?。准给予适《当,租金:补偿:。
, , 第三十《八,条, 房屋征收部【门与被征收》人依照本办》法规定就《补偿:方式、补偿金—额和支?付期限、用于产权调!换房屋的地》点和面?积、搬迁费、临【时安置?费或者周转》用,房,、停产停业损失、】搬迁期限《、过:渡方式和过》渡期限?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!
补偿》。协议订立后》。。一方当?事人不履行补偿【协议约定义务—的另一方当》事人:可以依法提起—诉讼
》。第三十九条 房】屋征收部《。门与被征收》人在征收补偿—。。方案确定《的签约期限内—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!被征收?。人不明确的》由,。房屋:征收部门报请—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!市、县(市、区)】人民政府依照征收】条,例,、实施办《。法和本办《法的:规定:按照征收补偿—方案:。作,出,补偿决定并在房屋】征收范围《内予:以公告
被【征收人对补偿决定】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!行政复议也》可以依法《提起行?政诉讼
》 第四十条 作出!房,屋征:收决定的市、县(市!、区)人《民,政府对被征收人【给予补偿《后被征收人应当在】补偿协?议约定或者补偿【决定确定的搬迁【期限内完成搬迁
! 第四十一条— 被征收人在法定!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!议,或者不提《起行政诉讼在补偿】决定规定《的,期限内又不搬—迁的由作出房屋【征,收决:。定的市、县(市、区!)人:民政府?依法申请人民法【院强制?执行
《 强制执《行申请书应》当附:具补:偿金额和专户存储】账号、产《权调换房屋和周【。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!等材料
第四】十,二条 任何单位】和个人?不,得采取暴力》、威胁或者》违反规定中断供【水、供热、供气、供!电和道路通行等方】式,迫使被征收人—搬迁禁止建设单位】参与搬迁《活动
? 第四《。十三条 房—屋征收部《门应:当依法建《。。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!并将:分户:补偿情况《在征收范《围内向被征收—。人公布
—第五章 —法律责任
【第四十四《条 : 市、县《(市、区)人民政】府及房屋征收部【门,的工作人员》在房屋?征收与补偿》工作中不《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!责,或者滥用职权、玩】忽职守、徇》私,舞弊的由上级行政机!关或者有关部门责】令改正通报批评;】造成损失的依法承】担赔偿?责任;对直接负责】的主管人《员和其他直接责任】。人员依法给予处分】。;构成犯罪的依法】。。。追究刑事责任
】 第:四十五条《 采取暴力、威】胁或者违《反,规定中断供水、供热!、供气、供》电和:道路通行《等非法方式迫使被】征收人搬迁的责令】改正;造成损失的依!法承担赔偿》责,任;对直接负责的】主管人员《和其他直接责—任人员?依法给予处》分;构成违反治安】管理:行为的依法给予【治安管?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!。依法追究《刑事责?任
第四十六条! 违反本办—法规:定在房屋《征收部?门与被征《收人未签订补—偿协议或者市、【县(市、区)—人民政府未依法作出!补,偿决定前强制拆除被!。征收人?房屋迫使被》征收人搬《迁造成损《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!任;对直接》负责的?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!。责任人员依法—给予:处分;构成犯罪【的依法追究》刑事:责任
》第四十七《条, 贪污、挪用、私!分、截?留、拖欠征收补【偿费用的责》令改正追回》有关款项限》期,退还违?法所得对有》关责任单《位通报批评、给予】警告;?造成:损失的依《法承担赔《偿责任?;对直接负》责的主管《人员和其他直—接责任?人员依法给予处分;!。构成犯罪《的,依法追?究刑事责任
第!。四十八条 采取暴力!、威胁等方法—阻碍依法进行的【房屋:。征收:与补偿工作》。构成违反治安管理】行为:的依法给《予治安管理处罚【。;构:。成犯罪?。的依法追《究刑事责任
— 第四十九条 】伪,造、变造、买卖或】者盗窃、《。抢夺、毁灭国家【机关公文、证件或者!有,关证:明材料骗取房屋征收!补偿的依法予以追缴!并依法追究有—关,责任人员的法—律责任
》 ,第五十条 房—地产价格评估机构】或者:房地产估价师出具】。虚假记载或者—重大差错《的评估报告的—由,。发证机关责令限【期改正给予警—告,对房地产价格评估】机构并处五万—元以上?二十万元以下—罚款对房地产估【。价师并处一万元以】上,三万:元以下罚款并—记入信用《档,案,;情节?严,重的吊销资质证书】、注册证书;—造成:。损失的依《。法承担?赔偿责任;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】究刑事责任
— 房地产》价,格评估机构违反【规定:收费的?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!。处罚:。
?第六:章 附》 则
第五十!一条 《县(市、区》)人民政府应—。当根据本《办,法规定制定具体实】施细则
第【五十二条 本办法!自公布?之日:起施行征收条例【实施前己《依法取得房屋拆迁】许可证的项目—继,。续沿用原有》。的规定办理》。但政: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!强,制拆迁本办法施行前!己依法作出房屋征收!决定的项目按原【征收决?定载明的征收补偿】方,案和有关规定执行
! 十堰市城市房】屋拆迁?管理办法(十—政办发〔2007】〕61号《)同时废止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