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堰市国有土地上房!屋,征收与补偿》实施办法
》 第一章 — 总 则—
第一》条 为《了规范国有土—地上房屋征收与补】偿活:动维护公共利益保】障被征收《房屋所有权人(以下!简称被?。征收人)的合法【权益根据《中华人?民共和国物权法、国!务院国有土地—上房屋征《。。收与补偿条例—(以下?简称征收《条,例)、湖北》省国有土《地上房屋征收与补】偿实施?办法(以下简称实施!办法)等法律、法】规,、规章结合本—市实际制定本—办法
《 第二条 》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!行政区?域内国有土地上单】位、:个人房屋的征—收与补?偿
第三条【 房屋征收—与,补偿应?当遵循决策科学民】主程序正当合法补】偿公平公开的原则】实施:房屋征?收应当先补偿、后】搬迁
《 ,第四条 《 市人民政府加强对!县(:市、:区)人?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!偿工:作的监督
市人!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!会同同级财政、国土!资源、发展改—革等有关部门指【导全市房屋征—收与补偿《实施:工作
第五条 ! 市、县《(市、区)》人民政府负责本行】政,区域的?房屋征收与补—偿工作
县(】市、区)人民政【府应:当确定房屋征收部】门组织实施本行【政区域的房》。屋,征收与补偿》工作
十堰经济!技术开发区、—武当山旅游》经,济特区管辖》范围:内为了公共利益【确需征收房屋的由房!屋所在地的县(市】、区)人民政府作出!房屋征收决定房【屋征收与《补偿的具体工作由】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!、武当山《旅游经济特区组【织实施?
市、县—(市、区)人民政】府有关部门应当【依照职责分工互相】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!补偿工?作的顺利进行
】 第六条 房屋】征,收部门可以》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!位承担房屋》征,收与补偿的具体【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应!当与房屋征收实施】单位签订《书面合同明确委【。托,权限:和范围以及双方【的权利和义务—房屋征收实施—单位所需的工—作经费由房屋征收部!门,会同同级财政—部,。门制定标准列入【征收成本房屋征收】。实施单?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!
, 房?屋征收部门对房【屋征收实施单位及参!与房屋?征收工作单位在【委托范?围内实施《的房屋征收与补【偿行为负责监督【并对其?行为后果承担法【律责:任
第七条【 房屋征收—与补偿工《作人:员应当?熟悉房屋征收—与,补偿工作的法律法】规,具,备,。相,应,的专业知识
—。 对房屋征收【涉,及的用地和》规划论证、测绘【、评估、法律、房】屋拆除等服务性工】作房屋征《收部门和有关—单位应当委托具【备有关资质的专【业机构?完成征收决定公告后!房屋征?收部门应当公开专业!机构的有关信息
! 第:八条: 监察机关应当加!强对参与房屋征收】与补偿工作》的政府和有关—部门及其工》作人员的《监察审计《机关:。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!费用:管理和使用》情况的审计监督并公!布,审计结果
》 第九条 — 任何?。组织和个人对—违反本办法规定的】行为都有权向市、县!(市、区《)人民政府、房屋征!收,部门和其他有关【部门举报《接到举报的市—、县:(市:、区)人民》政府:、,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!有关部门对举报【内容:应当:。及时核实《、,处理
第二【。章 征》收决定
第十】条 为了保障国家】安全:、,促进国民经济和社】会发展等公》共利益的需要有下】列情: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!的由市、县(市、区!)人民?政府作出《房屋:征收决定
》 (一)国防和外!交的需要《;
(二)由】。政府组织实施的【能源:。、交通、《水利等基础设—。施建设的需》要,;
(三)由政!府组:织实施的科技—、教育、文化、卫】生、体育、环境和】资源保护、防灾减灾!、文物保护、社会】福利、市《政公用等公》。共事业的需要;
】 (四)》由政府组织实—。施的保?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!需要;
—(五)?由政府依照城乡规】划法有关规》定组织实施》的对危房集中、【基础设?施落后等地段—进行旧城区(—。棚户区、危旧房)改!建的需要;
【 (六)《法律、?行政:法,规规定的其》他公共利益的—需要
第—十一条 依照—本条例第十条—规,。定确需征《收房屋的各》项建设活动应当【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!发展规划、土地利用!总体规划、》城乡规?划和专项《规划保障性安—居工程建设、旧城区!。改建应当纳入市、】县(市?、,。区)国民经济—和,社会发展年度计划】
第十二条 依!照本:办法第十条规定【征收房屋的房屋征收!。部门应当根据规划部!门,出具的规划意见合】理确定国有土地【上房屋征收范围
! 房屋征收决定涉及!被征收人《茅箭区、张湾区【超过5?00户的《其他:区域超过《300户的应当经市!、县(市、区)【人民政府常务会【议讨论决《。定
? 符合本办法—第十:条第五项规定为了】旧城区(《棚户区、危》旧房)改建的需要】征收房屋的应当满足!危房集中或》。者基础设《施落后的标准市【、县(市、区—)人民政府应当组织!国土资?源、规划《、建设、《房地产管理、房【屋征收等有关部【门,和单位及专业人员】按照上?述标准进《行认:定,并公布认定结—果征求?公,众意见经确定为【危,房集中或者基础设】施落后?的方可实《施旧城区改建
】 第十三条 房屋!征,收部门应当对房【屋征:收范围内的》权属、区位、—用途、建筑面积等情!况组织调查登记【被征收人《应当予以配合调查】。。结果应当在征收【范围内向被》征收人公布
】。第十四条《。。 被?征收:人的姓名或者名称、!房,屋性质、房屋用途和!建筑面积等以—不动产登记机构【颁,发的不动产权证【书的:记载为准《;不:。动产:权证书未记载或【。者记:载与不动产登—记簿:不一:致,的,。除有证据证明不动】产登记簿确》有错:误,的以不动产登记簿为!准
第十五条】 :县(市、区)—人民政府应当—组织有关部门依【法对房?屋,征收范围内未—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!查、认定和处理
! 对认定为合法【建筑和未超过—批准期限的临时【建筑按照《市场:评估价给《。予补偿;对认—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!批准期限的临时【建筑不予补偿
!第十六条《 房屋征收—部门应?当会:同财政部门根据【调查结果对征收补偿!费,用,进,行测算
》 第十七条 【房屋征收《部门应当根据有关】法律法?规规定、《调查结果和》测算情况拟定征【收补偿方《案报市、县(市【。、,区,)人:民政府
市、】县(市、区)—人民政府应》当组织有关部门【对征收补偿方案进】行论证并予公—布征求公众意见【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!于三十?日
?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!应当包?括以下内容》
?(一)房《屋征收目的和房屋征!收与补偿《的法律依据;
!(二)房《屋征收范围和被【征收房?。屋,的基本情况;
】。 (三)补偿方【式、补偿标准和计算!方法;?
, :(四)用于产—权调换房屋的基【本情况?和交付?时间;
《 (五)停—产停:业损:失补偿?标准和计算》方法;
《 (六)征—收补偿协《议,的签约期限;
】 (七)搬迁期限和!搬迁过渡方式、过】渡期:限;
? (八)》补助:、,奖励标准和计算【方法;?
(九)受委托!的房屋征收实施单】位名称;
》 (十)其—他事项
—。第十八条 —市、县(《市、区)人民政府】。应当将征收补—偿方:案征求意见情况和修!改情:况及时公布
】因旧城区(棚户区】、危旧房)改—建,需要征收房屋—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!收补偿?方案不符合征收【条例、实施办—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市!。、,县(市、区)人民】政府应当组织—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!表参加的听证—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!修改方案
》。。 第十《九条 市人—。民政府应当对—茅箭区、张湾—区人:民政府征收补偿工】。作进行统筹协调【茅箭区?、张湾区《人民政府拟定—的征收补偿方案在作!出房屋征收决—定前应当《向市人民政》府报告
第二】。十条 《市、县(市、区【。),人,民政府作出》房屋征收决定—前应当按《照国:。家、省、《市社:会,稳,定,风险评估的有关规定!指定具有法定职【责,的部门或者委托【。无利害关系》的第三?。方专:门机构就房屋征收的!合法性?、合理性、》可行性?和,可控:性进:行社会稳《定风险评估并根【据评估结论制定相】。应的:风险防范、化解、处!置措:施和应急预》案
社》。会,。稳定风险评估结论】应当作为是》否作出房屋》征收:决定:的重要依《。据未经社会稳定风】险评估?的不得作出房屋征】收决定
作【出房屋征收》决,定前征收补偿费【用应当足额到位【、,专户存储、专款专】用
第二十一条! :市、县?(市、区)人民政府!作出房屋征收决【。定后七日《内应当?。公告公告应当载明】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!复议、行政》诉讼权利、咨—询,。地点、监《督电话?等事:项
被征收【人对房屋《。征收:决定不服的可以依】法,申请行?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!起行政诉讼》
市、县(市、!区)人?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!门应当依法》公,开,房屋征收与补—偿有关信息做—好房屋征收与补【偿的宣传、解释工】。。作
房》屋,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!地使:用权同时收回—。
?第二十二条 — 房屋征收范—围确定后不得在【。房屋征收范围内【实施新建《。、改建、扩建房【屋和改变房屋用【途等不当增加—补偿费?用,的行为违反规—定实施的不予补偿】
房《屋征收部《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!项,书面:通知国土资源、【规划、?建设、房管、不动产!登记、工商》、税:务等部门依法—暂停办?理有:关,手续并?向,。社会:。公布书面通知应当载!明暂: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!不,得超:过一:年,
, 第三《章 征收评】估
第二十三条! 被?征收房屋价值—和产权?调,换,房屋的价值由—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!。产价格?评估: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!估办法评估确定【评,估时点为房》屋征收决《定公告之《日
: 第二十四条 !房地产?价格评估应》当按照国家》规,定,的技术标准和评【估程序参照被—征收房屋类》似房:地产的市场价格【进行评估
房地!产,价格评估机构—、房地产估价师、房!。地产价格评》估专家委员会应当】。独立、客观、公正地!。。开展房屋征收—评估:。、鉴定活动任何单】位和个人不得干预】房屋征收评估、鉴定!活动
》第二十五条 【市、县(市、—区)房地产管理部】门应当定期向社【会公布依法登记注】册,。、具有?三级以上《资质:和无不良信》用记录的房》地产价格评》估机构目录》供被征收《人选:择,
, 第二十》。六条 房地—产价格评估》机构由被征收人【协商选?定;协商《不,成的通过投票或者】摇号等方式确定【
?被征收人协》商选:定房:地产价格评估机构】的,由房屋征收部门【组织协商方式—以征求意见表的形】式,进行被?征收人应《当在规定期限内将征!求意见表交由房【屋,征收部门统计—、核实在七》个工作?日内三分之》二以上的《被征:。收人选择同一家房】地产价格评估—机构:的视为协商选定由房!屋征收部门公布协】商选:定结果
被征收!人在七个《工作日?内协商不成的采【取投票?方式确?。定房地产价格评估】机构的参与投票的被!征收:人人数应当不少【于被征收《人总数的三分之二】半数以上参与投票】的被征?。收人选择同一家房】地,。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视!为投票?。确定
第二十】。七条 对》评估结果《有异议的《应当:自收到评估报—告之日起十个—。工作日内向原房地产!价格:评估机构《申请复核评估—对复核结《果有异议的应当【自收到复核》结,果之日起十个—工作日内向被征【收房屋?所在地的市级房【地产:价格评估专家—委,员会申请鉴》定
《第四章 【征收补偿
第】二十八条 作出】房,屋征收决定的市、】县(市、区)人民】政府应当根据不同】情况按照规定给予】被征收人以》下补:偿,;
(一)被】征收房屋价值的补】偿;
(二【),因征收?房屋:造成的搬迁、临时】安,置的补?偿,;
(三)因征!收房:屋造成?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!偿
? 被:。征收房?屋中的室内装—饰装修价《值补偿由《房屋征收部门与被】。征收人协商》确定;协商不成的】可以委托按照本【办法选定或者确定】。的房地产《价格评估机构—评估确定
城】区在房屋征收活动】中对按期《签约并办《理房屋?交接手续的被征收】人给予被征收房屋市!场,评估价值《。(不含装饰装修【。和,房屋:附属物部分)不【高于30%》的货币奖励》按,照征收补《偿方案确定的—签约期限15日【内奖励30》%30日内奖励20!%45日内奖励1】0%逾期不予—奖励
对困难家!庭按照社会救助【暂行:办法的?规定给予救》助或补?助
县(市、】区)人民政府参【照本办法制定补【助和奖?励,办法
第二【十九条 被征收】人可以选择货—币补偿也可》以选:择房屋产权调换
!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!产权调换的市—、县(市、区—)人民政《府应当提供用于【产权调换的房屋并】与被征收人计算【、结:清被:征收房屋价值与【产权调换房》屋价值的差价用【于产权调换的房屋】应当:符合国家质量安全】标准经竣工验—收合格后方可交【付使用?
, 因旧城区—(棚户区、危旧房】)改建征收个人住】宅被征收人选—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!屋产权?调换的市《、县(市、区)人民!政府应当提供—改建地段或者就近】地段的房屋
— 第三十》条 征收个人住宅!被征收?人符合城镇住房保】障条件的或执—行标准?租,金政:府直:管公房的作出房屋征!收决定的市》。、县:(市、区)人—民政:府应当依据城镇住房!保障有关规定和被征!。收人:。。的实:际情况分《类优先实施》住,。房保障
第三十!一条 对被征【收,房屋:价值的补偿不得低】。于房屋征《收决定公告之—日,被征收房屋类—似房地?。产的市场价格—
第《三十二条《 征收个》人,住宅:被,征收人选择房屋产】权调换的产权—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!征收部门应当—向被征?收人支付《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!周转用?房提供周转用房【的不再支付》临时:安置费
《 第三十三条 】 因征收房屋造【成停产停业》对被征?收人给予《停,产停业损失补偿的应!。当符合下《列条件
》 (一)被征—收房屋具《有房屋权属证—明或者经认定—为合法建筑且房屋用!途为生?产、经营性用房等】非住宅房屋;—
(二》),有合:法、有?效的营?业执照且《。。营业执照上载明【的住所(经营场所】)为被征收房屋;
! (三)己办【理税务登记并具【。有纳税凭证
房!屋,征收只对被》征收:。。。人补偿不《涉,及,被征收房屋租赁【人及:实际使用人被征收人!与房屋承《。租人及实际使用【人租赁关系》的解除及补》偿等相关事》宜,。。由被:征收人在《规定的?时,限内自?行协商?解决
? , ,第三十四条 【因征收房屋造成停】产停业损失的—补偿补偿金》额可以由《。房屋征收部门—与被:征收人协商确定【;协商不成》的,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!。质的评估机构—。评估确定《
第三》。十五条 因征收房!屋造:成停产?停,业损失的补》偿应当根据房屋被征!收前的纳税情况、】经营规模、停产停业!期,限等因素确定
!第三十六条 因征!收房屋造成停产【停业被征收人选【。。。择产权调换的停产停!业期限按《征收补?偿协议约定的过渡期!计算;选择》货币补偿的停—产停业期限按不超过!六个:月计算
第三】十七条 》征收个人住宅被征】收,人,自行改变房屋用【途作为?经营性用房使用【己依法取得营业【执照:的对其实《际用于经营的部分】可以根据经营情【况、经营年》限及:纳税等实际情—况参照同地段—租金标准给》予适当租金补偿
! 第三十八条 【 房屋?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!依照本办法规定就】补,偿方式、补偿金额】。和支付期限、—用于产权调换—。房屋的地点》和面积、《搬迁:费、:临,时安置?。费,或者周转用房、【停产停业损失、【搬迁期?限、过渡方》式,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!立补偿协《议
补》偿,协议订?立后一?方,当事人不履行补【偿协议?。约定义务的另一【方当:事人可以依法提起】诉讼
第三十】九条 房屋征【收部门与被征收【人在:征,。收补偿方案确—定的签约期限—内达:不成补偿协议或者】被,征收人不明确—的由房屋征》收部:门报:请作出房屋》征收决定的市、县(!市、区)人民政府】依照征收条例—、,实,。施办法?和本办法的》规定按照征收补【偿方案作出补偿【决定:并在房屋征》收范围?内予:以公告
《 被征收》。人对:补偿决定《不服:的可以?依法申请《行政复议也》可以:依法提起行政诉讼】
第四》十条 作出房【屋征收决定的—市、县(《市、区)人》民政府对被征收【人,给予补偿后被征收】人应:当在补?偿,。。协议约定或者补【偿决定确定的搬迁】期限内?完成:搬迁
》第四十一《条 被征收人在】法,定期: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!或者不?提起行政诉讼—在补偿决定》规定的?期限内又不搬迁的】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!的,市、县(《市、区?)人民?政府:依法申请人民—法院:强制执行
【。强,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!具,补偿金额和专—户,存储账号、产权调换!房屋:和周转用《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!料
第》四十二条 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!。采取暴力、威胁或者!。违反规定《中断供水、供—热、:供气、供电和道路】通行:等方式迫使被征收】。人搬迁?禁止建?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!。
第四十三条 ! 房屋征收部门应】当依法建立房—屋征收补偿档案【。并将分户补》偿情况在征》收,范围内?向被征收《人公布
—第五章 》 ,。。法,律责任
》 第四十四条 】市,。、,县(市、区》)人: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!门的工作人》员在房?屋征收与《补偿工作中》不履:行,本办法规定的—职责或者滥用职权】、玩忽职守、—徇,私舞弊的由上级行政!机关或者《有关部门责令改【正通:报批评;《。造成损?失的依法承担赔偿】责任;对直接—负责的主管人—员和其他直接责【任,人,员依法给予处分;】构,成犯罪的依法—追究刑事《责任
》第,四十五条 采取】暴力、威胁或者违】反规定中《断供水、供热—、供气、供电和【道,路通行等非法方【。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!的责令改正;造成损!失,的依法承担赔偿责】任;对直接负责的】主管人员和其他直】。。接责任人员依—法给予?处分;?构成违?。反治安管理行为【的依:法给予治安管理处】罚;构成犯》罪的:依法追究《刑,事责任
—第四十六《条 违反》本办法规定在—。房屋征收部门与【被征收人未签订补】偿协:议或者市、》县(市、区)人【。。民政府未依法—。作出补?偿决定前强制拆除被!征收人房《屋迫使被征收人【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!承担:赔,偿责任;对直接【负责的主《管人员?和,其他:。直,接责任人员依—法给予处分》。;构成犯罪》的依法追究刑事【责任
》第四十七《条 贪污》、挪用?、私分、截》留、拖欠征收补【偿,。费用的责令改正【追回有关《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!得对有?关责任?单位通报批评—。、给予?警告:;造成损《失的依法承担赔【偿责:任,。;对直接负责的主】。管人:员和其他直》接责任人员依法给】予处分;构成—犯罪的依法追—究刑事责任》。
第四十—八条 采取》暴力:、,威胁等方法》阻碍依法进行的房】屋征收与补》偿工作构成违反治安!。管理行为的依法给】予治:安管理?处罚;?构成犯罪的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
! 第四十九条 】伪造、变造》。、买卖或者盗窃【、抢夺?。、毁灭?国家:机关公文、》证件或者有》关证明材料》骗取房屋征》收,补偿的依法予以追缴!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!人员的法《律责任?
, 第?五十:条 房地产价格评】。估机构或者》房地产估《价师出具虚》假记载或者重—大差错的评》估报告的由发证【机关责令《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!房地产价格评—估机构并处》五万元以《上二:十万元以下罚款【对房地?产估价师并处—一万元以上三万元】以下:。罚款并?记入:信用档案;情节【严重的吊销》。资质:证书、注《册证书;造成损失的!。依法承?担赔偿责任;构成】犯,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!任
: , 房地产价格评【估机构违反规定收费!的由价格主》管部:门依法处罚
— 第六《章 附》 则
第【五十一条 》 县(市、区)人民!。。政府应当根据本办】法规:定制定具体实—施细则
第五】十二条 《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!起施行?征收条例实施前己依!法取得房屋》拆迁:。许可证的《项目:继续:沿用原有的规—定办理但政府—不,得,责成有关《部门强制拆》迁本:办,法施行前己依法作出!房屋征?。收决定的项目—按原征收决》定载明的征》收补偿方案和有【关规定执《行,
十堰市—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!法(:十政办发〔》2007〕61【号)同时《废止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