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堰市政府投资项目!管理办?法
:(2017年11】月2:9日修改)
!第一章 总 则【
第一条 【为规范政府投资行】。为加强?项目管?。。理提高投资效益根】据有关?法律、法规》结,合十堰实际制定本办!法
: 第二条》 本:。办法:适用于市《本级政府投资项【。目,的,管理本?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!目包括使用市本【级财政资金》、纳入财政预算【管理的专项建设【资金:、政府融资的资【金、国?际金融?组,织及外?国政府?贷款和?按规定使用的其【。他政府性资》金投资的项目以及政!府采用PPP模式运!作的建?设项:目
第三条 】政府:投资主要《。用于关系国家安全】和市场不能有—效配置?。资源的经《济和社会领》域包括
(一】)城市公共安—全设施;
— (二)《。保护和改善生—态环境设施;
【 (?三)市?本级政权基础—设施;
—(四:)教育、科技、文】化、体育、卫生【、民政等社会民生】事,业和水利、农业、林!业、:城,建、园林绿化、交通!等基础设施;
】 ,(五)其他财政【性资金投资的项目】
第四》条 政府投资项【目建:设主体包括》党的机关、行政机关!、,人大机关、政协机关!、审判机关、—检察机关工会、共青!团、妇联等人民【团体:各级党政机关—的派出机构、实【行垂直管理的直属】机构参照公务员【法管理的《党政机关直属事【业单位和其》它事业单位适—用本办法国有及【国有控股企业—使用财政性资—金或国?有划拨土地的—参,照本办法执行—
第二章—。 项目审批和前期】管理
《 第五条 政府【投资项目一律实【行审批制凡列入市政!府投资建设和管【理的项目由市级职】能部门?审批、?监管:城区政?府投:资建设和管理的【项目可由区级职能部!门审:。批、监管未》设,立分支机《构,或委托单位》的除外
—第六:条 :政府投资《。项目:经政府研究同意后纳!入年度?发展建设规划—及专项?规划未?列入规划《的项目原则上不予】批准建设政府对【项目建设《方式、投资规模、建!设地点、《筹资渠道和建设【。周期等形成的决议作!为建设?单,位办理相《关手:续的依据《
第七条 各行!业主管部门和—项目业?主根:据,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!中,长期规划开》展政府投资》项目:前期:工作经市发》改部门?组织咨询论证后将】政府投资《项目列入项目储备库!作为项目决策和年度!政府投资计划—安排的重要依据列】入储备库的投资项目!决策时优先考虑【
第八条 政府!投,资项目由项目建【设,。单位提?出申请?市,发,改部门按《照国家规定的基【本建设程序进行审批!其中对采取直接投资!。的项目市发改—部门应按照基—本,建设程序依》次审批项《目,建议书、可行性研究!报告(?含项目招投》标核:准意见)《和,初步设计(含投资】概算书);对—。采取投资《补助、贷《款贴息方式》的项:目市发改部门只【。审批资金《申请报告
— ,。第九条 项》目建议书应当对【项目建?设的必?要性、拟建地点、】拟建规模《、投资估算》、资金?筹措(融资模式【)以及经济效益【和社会?效益进行初步分【析,并附相关《文件资料为控制工】程造价项目投资估】算编制应全面—考虑项目施工—过程中可《能出现的各种—情况及不利因素对】工程造价的》影响
第十【条, 项目建议书—批准后项目建设单位!分,别向规划、国土【、环:。保等: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!。址、用地《预审、环境影响评】价、节?能评估等手》续并委托工程咨询机!构编制可行性研【究报告经批准的可】行性研究报告是确】定建设项目、进【。行初步设计的依据】项目建设单位不【得随意修改和—变更如?果,要修改或《变更项目则重新按】程序申报《审批
第十【一,条 市发《改,。。部门:在审批可行性研【究报告前应根据湖】北省:政府重大投资项目】公,示试行办法(鄂【发改投资〔》201?2〕1321号【)对符合要求的【公益性项目和—基础设施《项目:进行公示并根—据实际需要委托工程!咨询机构对可—行性研究报告进行】评,估项目咨《询评估工作及其费】用保障?。应严格按照国—。家有关?规定进?行并纳入政府—预算管理《
第十二条 】可行性研究》报告:经批准后项目建【设单位?按规:定办: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!和用地手续》依法选择勘察、设计!单位按批准的—估算进?行限额?设计并?编制概算项目概算】应当包括项》目从筹备《到竣工交付所需的全!部费用
》 第十三条 市【发改部门对初步设】计及投资《概算进行审》。查和审核后批—复,市发改部门在审核】项目初步设计及【投,资,概算时应当》组织有关机构进【行,评,审后核定《经批:复的初步《设计方案和投资概】算,。是项目建《。设,的主要依据当项目】业主及建《。设地点发生》变化、主要建设内容!发,。生重大变化或—者建设?规模和投资规模【超出可研批复的1】0%及以上》时应当重《新审批可行性研究报!告,。或,修改初?步设计
》 第十四条 采【用直接?投资或者《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政!府投:资项:目在编制可行性研究!报告、初步设—计,以及建设过程—中均应符合国家【有关建设标》准和:规范的要求
】第十:五条 资金申请【报告应当包括—项目单位的基—本情况、建设—项目的基本情况、】申请资金的》主,要原因、有》关,建设资金的落实情况!以及:审批部门要》求提供的其他内容
! :第十六?条 为提高审批【效率市发改部门可以!根据项目的不—同特点和实际情况对!总投:资1000万元以】下或使?用政府资《金500万元以下】的政:。府投资项《目合并审批其项目建!。议书与可行性—研究:报告或者用统—一下达投资计—划,的方:式代替资金》申请报告《的审批;政》府工作报《告及市委常委会、市!政府常务会议—讨论决定实施的【项目可?。。直接编制项目—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市!发改部门《审批;对规划选【址和土地预审已经】完成但地质勘探、】环境评价、节能评估!等前置?手续不完备》的项目项《目建设?单,位出具在项目开工】前补充?完善相关手续并严】格,按,国家强制性》标准建设的》承诺函后市发改【部门可先行》审批
第十七】条 规范楼堂馆【。所和业务技术用【房的审?批
? ,。党政机关楼堂—。。馆所等国《家、省有特殊规【定的严格按》。。规,定,执行
规范【业务:技术:用,房审批对于已颁【布国家建设标准的】业务技术《用房可按标准—建设:但不得扩大行—政办公类用房规【模或用办《公用:房挤占业务用房也】不得:在标准之《外合并建设办公用】房,对于尚?。未颁布国家》建设标准《的技术业务用房为】严格:执行中办发〔201!3〕17《号文件?规定只允许建—。设纯粹的技术业【务用房一律不得在】项,。目中建?设任何行政办公【用房此外《根据国?家、省有关规定【。政,法基础?设施、政务服—务,中心、信访》部门:接待:群众来访的场所【、,人,力资源?社会保障服务平【台等公共服务窗口】用房属于业务—用,房不属于中办—发〔2?013〕《17号文件停止建设!的楼:堂馆:所范围但必》须严格履行审批【程序严禁未批—先建、边批》边建和搭车建设办】公用房
—业务技术《用房的审批应由建】设,单位向市政府书面】请,。。示,市发改部门根—据市政府批示意见】提出是?否立:。项、建设规模、【投资规模等项—目,建设方案《报市政府决策—市发改部门根据市政!府批示意见按程序批!复立项、《可行性研究报告(】含项目招投标核【准意见?)和初步设计(含投!资概算?书)
》第十八条 完善重】大政府投资项—目的评估论证—。和审查市发改—部门对项目单—位上报的可》行性研究报告、【初步设计应组织专家!。和有关?部门:进行审查和评—估论证对总投资【3000《万元以下的》政府投资项目可【。委,托项目建设单位或主!管部门组《织评估论证;—对总投?资30?00万元及以上项目!应委托具备》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!组织:评估论证未》经,评估论证市发改【部门不得审批
】 第十九条 市直】有关部门应》当加:强配合积《。极创造条件改善项】目服务水平为—项目单位办理—相关手续《提供便利
(一!)市发改、住—。。建、规划《、国土?、,环保、水利、林业等!部门要?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!制度改?革对政府投资项目】开设绿?。色通:道协助?办理立?。。项、可研、初设【、规划?、,用地、林业、水保】、环评?、压矿、地》灾、勘察《设,计、施工许》。可等各项手》续涉及收费项目的】根据政?府有关规定》办理;
》 (二)市》财政部门和城投公司!等要按?照政:府投资计《划积:极筹措和落实项【目建:设资:金,;
《。(三)市《规划部门《。负,责做好项目规—划方案与土地利用】整理、控详规—、建筑单体的有机】。结合统筹考虑、【统一规划;
】(四)市政项—目建设按照》。属,地原则由辖》区政府(管委会)作!为征地拆迁主体切】。实做好征迁安置工作!;
: (五)各中介】机构要科学》编制咨?询意见杜绝工程咨询!价,格虚高、结》论不实等现象对政】。府,投资项目咨询收费按!有关规定执行其【中3000万(含)!以下项目《按省物价局关于制定!估算投资额3—000万《元以下建设项目前】期工作咨询收费标】。准的通知(鄂价【房服〔2001【〕107《号)规定的标准【。减半计收;3—000万元以—上项目按《。原国:家计:委关于?。建设项目《前期工作咨询收【费暂行规定》的通知(计价格〔1!999〕128【3,号)规定的》标准:下浮20%执行【
第二十条 】政府投资项目要严】格履行招投标和政】府,采购程序建设单【位,。要依照招标》。投,。。标法:和政府采购》法择优选《择施工单位或供【应商:并做好?信息公开工》作,项目招投标按照“】同城合一”的要【求统一进入市公共】资源交易中》心进行杜绝场—外交易和暗》箱操作基建工程【类项目?的招投标文件—或草案、工程量【清单、招标控—制价:和施工合同(草案】。)须先经财政部门或!指定机构依》法依规评审为了保证!建设资金安全和有效!控制建设成本招标文!件和施工《合同条?款中可以《约,定,采用审?。计机:关结:果,作为:竣工结算依》据
第三章 】。。项目年度投资计划】。。
: 第二十《一,条 市?发改部门作为政【府投资主管部门除】履行政?府投资项《目审批、项目实【施,的协:调监督等管理—职能外同时负责汇】总审核编制市本【级政:府年度投《。资计划为市政府【统筹投?资、科学决策—提供依据、当好【参,谋
第二—十二条? 各职能部》门,每年10《月底:以前需向市发改部】门报:送本部门年度政【府,投资项目实施情况】和下年度政》府投资项目年—度计划申《请(包括项目的【。基本情况、前—期工作情况、—投资额度、资金【渠道、建设周—期、开工时间—等)
第二十】三条 市发改部门会!同市财政部》门、市?城投公司《及其:他政府投《。融资:机构根据《项目申?报、:。储备情况和本级财】力、融资状况按照】“量入为出、综合】平衡、民生》优先、统《。筹兼顾”的原—则编制下年》度政府投《。资项目计划草案【并报市?政,府研究审定
】第二十四条 —市政府于每年年底以!前,召开常务会议集【中研究下年度政府】。投资项目计》划市本级政府年【度投资?计划经市政府常务会!议研究决定后实施】。。;未纳?入年:度投资计《划的市发改部—门不予审批》建设:部门不得组织—实施
因—上级临时下达计划或!紧急:。性、:临时性、突发性【任务和不可抗力因素!。确需增?加的由市发改部门会!同市财政及有关行】。业主管?部门制?定调整方案报市【。政,府批准突发事件【按突发事《件,处置办法执》。行
《第四章 项目建设资!金和变更管理
【 第?。二十五?条 政?。府投资?项目:。计划下达《并,完成政府采购和【招投标后市财政【部,门和城投公》司,等,政府投融《资机构?按照资金《。计划及相关资金【管理规定和程—序拨付资金
— 项目竣》工,验收合?格后的工程款支付累!。。计,额原则上不》得超过合《同价:的80?%竣工结算完成后】可以支付至审定【工程结算价款—的95%预留5【%的工?程质保金待》工程质保期满—且有质保合格验收证!明后结清施工单位】报,。送的工?程结算超过审定工程!造,价7:。。%的超过部分—。的造价咨询费由施】工单位承担并由建设!单位代扣
【第二十?六条 建设单位【按财:政部国有建设—单位会计《制,度、基本建设财务管!理规定?和建设工程价—款结:算暂行办《法的要求设立基建】财务账目独立核【算规范支《出程序据实》反映项目建设—。的全部开支建设单位!管理费应《纳入总费用概算【使用应严格按建设】单位财务《会计制度《规定的开支范围【和标准?执行建设单位应【按时向投资单位【。。报送财务报表及时反!映项目?资金的?使用情?况,和问题?投资单位应按工程】进展情况及》时拨付工程款
【。 第二十》。七条 建《设单位在工》程竣工验收合格后】3个月内提供建设】项,目决算书《将完整的财务决算】资料送交市》财政部?门评审在财政—部,门批复过《程,之中原建设单位、】项目负责人及财务】主管:人员仍然《承担其?建设期间管理—责任
? 财政、审计部门!在对:政府投资项目—工程造价进行评审】或,审计时因《力量不足或》相,关专业知识局—限,时可:以聘请具有法定资】格的专业人员参加评!审或审计或者委【托具有?合法资质的社会中】介组织进行评—审或审计审计机构】应,在法:定时限内审结
!第二十八条》 政府投资项目【竣工:财务:决算审核完毕后仍】有建:设资:金结余的《结余资金全部—。上交财政《
?第,二,十,九条 政府投资项目!经营取得的收入应纳!入财政预算实行【收支两条线管理【收入全额上交财政】支出纳入部门预【算
项目建设资!金来:源为融?资或贷?款的项目经》营收入?在扣除经营》。成本及税费后—收益部分首先—安,排用于?还贷付?息
? 第三十条》 加强?概算调整和合—同变:更,管理在?建设过程中由—。。于价格上涨、政策】调整、地《质条件发生重大【变化等原因导—致,原批复概算不能满足!工程实际需要—。的应向市《发改部门《申请:调整概算凡概—算调增幅度》超过原批复概算10!%及以上的市发改部!门原则?上先商请市财政部】门进行再次评—审根据评《审结果视具体情况进!行概算调《整
: 项目招投标合同!签订后双方必须【严格按照合同内【容执行因不可—抗力等因素》导致单?项工程合同》变更金额在》100万《。元及以上或工程变】更,造价累计超》过合同价10%及】以上的由项目建【设单位提出申请【(附工?。程变更书载明变更原!因、变更内》容、变更清单、【变更概算)由财政部!门,及时组织相关专【。家和职能《部门进行工程—现场踏勘、评审论】证并提?出审核意见报市【政府:。常务会议审》定;单项工》程合同变《更金额在100万元!以下或工程变更增】加造价累计》占合同价《10:%以下的由》建设方、施工方、】设计方、监理方协商!并签:字认同同时报财【政部门?审核确认《。
第三》。十一条? 政府融《资建设的资金统一纳!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管!理体系严格》。按地方政府性—债务管理的相关规定!进行管理确》。保资金的举借、【使用和还款实—现良:性循环
第【五章 项目绩效评】价和后评价
】第三十二条 —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绩!效评价和《后评价制度政府投】资项目投入运行后由!市财政部门会同【市发改、审计—等部门组织开展【。项目绩效评价和后】。评价并向市政府提交!。绩效评价和后—。评价报告
— 第:三十:三条 ?政府投资项目绩【。效评价和后评—价成果作为以后改进!规划编制《、项:目审批、投资决策】。、项目?管理以及年》度投资计划安排的】重要依据
》 , 第六?章 项目监督管理
! 第三十四条【 严格接《受市人大常委—会的监督依法向【市,人大常委会》报告政府投资项【目年:度计划制定和执行情!况
第三—十五条 对经批准列!入市本级政府年【度投资计划的项目项!目单位均要制定项】。。目实施路《。线图每年《。向市发改部门报【送项目实施的进展情!况由市发改部门按照!路线图进行跟踪督办!重大政府投》。资工程项目由市【政府:政,务,督查室?予以跟踪督办对于因!工作不力造》。成进度缓慢的提请市!监察部门依》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!
第《三,十六条 市发改【。、住建、财政、规】划、国土、环保【、审计?、监察、公》共资源等部》门在各自职责范围】内,履行:对政府投《资项目监《督管理职责》
(一)—市国土?、规:划、住建、公共【资源等部门》要加强项目前—期的:。协同监管未经审批】可行性研究》报,告(含项目招投【标核准?意见)和初步设计(!含投:资概算书)的市国】土、规划、住建等】部门不得办》理,正式用地、规划(国!有划拨土地选址意】见书除外)、—。施工许可等手续项目!单位:不得开工建设—可行性研《究报告中的项目招投!标,意见未经核》。准不得进行招—标活动;
【(二)市财政部【门负:责,对政府投资项目资】金使:用全过程进行管理和!监督确?保政:。府投资项目资金专】款专用并对》以财政为投资—主体的建设项目进行!全过程跟踪监管;
! (三)》市审:。计机:关对所有政府投【资项目?实施审计监》督主要采取竣—工结算审计和竣工决!算审计?两种:方式少数《特别重大建设项目】可,实施:阶段性跟踪审计对投!资5:000万《元(含50》。00万元)》以上单体项目—。直接组织审计对投资!5000万元—以下的单体》项目视情况进行【重点抽查审计—审计的重点主要是】项目审批、征地【拆迁、环境》保护:、工:程招投标、设—备物资采购、工程】结算、资金管—理,等关键?环节:市审:计,。机关:实施竣工决(结)】算审计和跟踪—审计所需的业务经】费,在,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!前,的过渡阶段继—。续,按照市政府2014!年7月?6日第30次专题会!议纪:。要执行非城投—公司:投融资的政府—投资项目的审计业】务经费可比照此会】议纪:要执行;
【。(,四):项目建?设单位应当切—实履行主体管理【责任在项目竣工后一!年内:完成:工程质量、环保、】消防、档《案等单?项,验收和?竣工结(决)算审】计等工作《在此基础上由—市投资主管部门【、行业主管部门【和,其他有关部》门,根据国?家、:省有关规定组织综合!竣工验收《。未经综合竣工验【。收不得进行竣—工财:务决:。。(结)算和办—理资产移交手—续政府投资项目出】资方、建设方、项】目移交?管理方?应同步参加上述【综合竣工验收综【合竣工验收合格后项!。目建设单位应在30!天内将必要》。的工程资料(建【设档案)、工程【实物及工程保修【合同关系正式移交给!使,。。用(:管理)单位使用(管!理)单位在接收后】20天内向国有资产!监督管?理,部门办理资产—登,记,手续公路(》道路)工程》验收:按照交?。通部公路工程竣【(,交)工验收》办法(交通部令2】004年《第3号?)的规定《执行
第三【十,七条: 建设?单位要加《强项目?管理严?格执行“三专四制”!即专:户、专款、专—用,和项:。目法人制、招标投】标制、工程监—理制、合同管理【制
第七章 法!律责任
》 ,第三十八条 —建立政府投》资项目责任追—究制政?府投资项目》管理相关职能—部门: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!并造成损失和严重后!果的依法追》究有:关,责任人的行政—和法律责任
— 第三十》九条 咨询》评估、招标代理【、勘察、工程—设计、工程》监理、造价咨询等】机构在对政府投【资项:目,进行咨询评估、招】标代理、勘察、设】计等相关《。工作:时弄:。虚作假或《者评估结论意—见严:重失:实、出现重大失【误、经查证属实的列!入,黑名单管理;造成】损失的依法承—担赔偿责任;—构成:犯罪的由《司法机关《依法追?。究刑事责任》
第《四十条 项》目单位有《下列行?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!。改并依法《追究单位主要—负责人?和直接?责任人?的行政责任;违【反资金管《理,规定的按照国—家有关规定依法予以!经济处罚;构—成犯罪的由司法机】关,依法追究刑事—责任
(一)】未做项?目前期工作不履行基!本建设审批手—续的;?
(二)未经】批准擅自增加项目预!算、擅自提高或者】降低建设标》准或改?变建设内容的;
】 (三)弄虚作】假骗取财政资金【、擅自?改变资金用途或者管!理不严的《;
(四)其】他违反法律、法规、!规,章和政?策,规定行为的》
第八章 附 !则
? 第四十一》条 本?办法由市《发改部门负》责解释各县(市、区!)政:府、十堰经济技【术开发区、》武当:山旅游经《济特区投资项—。目管理可参》照本办法执行
【 第四十二条 本!。办,法从发布之》。。日起30日》后执行有效》期5年相关规定与本!。办法:不一:致,的以本办法为准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