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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堰市政府投—资项目管理办法 】(2017年11】月29?日修改)  【 第一章 》总 则?   第一条 【为,规范:政府投资行为加【强项目?管理提高投资效【益根:据有关法律、法规结!合十堰实际制—定本办法《   第二条 本办!法适用于市本级政】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本!办,法所称政府投资【项目:。包括:使用市本《级财政资金、纳【入财政预算》管理的?专项建设《资金、政府融资的】资金、国《际金融组织及—。外国政府贷款和按】规定使用的其他政】府性资?金投资的项目以及政!府采:用PPP模式运【作的建?设项目?   第三条 政】府投:资主要用于关系【国家安全《和市场不能有效配】置,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!域包括   (【一,)城市公《共安全设《施,;   《(二)保护和改善生!态环境设施》;   (三)【市,本级政?权基础设施;  】 (四)教育、【科技、文《化、体育、卫—生、民?政等:社会民生事业和【水利、农业、—林业、?。城建:、园林绿《化、交通等基—。础设施;  — (五)其他财【政性资金投资的项目!   第四条 政府!投资项?目建设主体包括党】的机关、行》政机关、人大—机关、政协机—关、审判机》关、:检察机关《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!等人民团体》各级党政机》关的派出机构、实行!垂直管?理的直属机构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】的党政机关直属事】业单位和其它事业单!位适用本办法—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!使,用财政性资金或国】有划拨土《地的参照本办—法,执行   第二【章 项目审批和前】期管理  》 第五条 政府【投资项目一律实【行审批制《凡列入市《政府投资建设—。和管理的项目—由市级职《能部:门审批、监管城【区政:府,投资建设和管理的项!目可由区《级职能部门审批、监!管未:设立:分,支机构或《委托单位的除外【   第六条— 政府投资》项目经政府研究【。。同意后纳入年度发】展建设规划及专项】。规划未列入规划的】项目:原则上不《予批准建设政府对】项目建设方式、【投资规模、建设地点!、筹资渠道》和建设周期等—形成的决议》。作为建设单位办理】相关手续的依据  ! 第七条 各—行业:主管部门和项—。目业主根据国民【经济和社《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开!展政府投资项—目前期工作经市发改!部门:组织咨?。询论:。证后将政府投资项】目,。列入项?目储备库《作为项目决策和年】度政:府投资计划》安排的重要依—据列入储备库的投资!项目决?策时优?先考虑 《  第八条 政府投!资项目由项目建设】单位提?出申请市发改部【门按:照国:家规定的基》本,建设程序《进行审批其中对采】取直接投资的—项目:市发改部门》应按照基本建设程】序,依,次审批项目建—议书、可行性研究】报告(含《项目招投标》核准意见)和—初,步设计?(含投资概算—书,);对采取》。投资补助、贷款【贴,息方式的项目—市发改部门只—审批资金申请报【告   《。。第九条 项目建【议书应当对》项目建设《的,必要性、拟建地点】、拟建规模、投【资估算、资金筹措(!融资模式《)以:及经济?效,益和社会效益进行初!步分析并附相关文件!。资料为?控制工程造价项目投!。资估算编制应全面考!虑项目施工过程【中可能出现的各【种情况及不利因素】对工程造价》的影响   —第十条 项目—建议书批准后项【目,建设单位分别向【。规划、国土、环保】等部:门申请办理规划选】址、用地预审、环】境影响评价》、节能评估等手续】并委托?工程咨询机》构,编制可行性研究【报告经批准》的可行性研究报【告是确定建设项【目、进行初步—。设计:。的依据项目建—设,单位不得随意—修改和变更如果【要修改或变更—项目则重新》按程序申报审批 】  第十一条 【市发改?部门:在审: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前!应根据湖北省政府】重大投资《项目公示试行—。办法(鄂发改投资〔!2012〕1—。321号《)对:符合要?。求的公益性项目【和基础设施项目【进行公示并根据实】际需要?委托工?程咨询机构对可行性!研究报告进行评估项!目咨:询评估工《作及其?费用保障应》。。严,格按:照,国家有关规定—。进,行并:纳入政府预算—。管理   第—十二:条 可?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!后项目建设单位【按规定办理建设【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!。手续依法选择勘察】、设计单位按批【准的:。估算进行限额设计】并编制概算项目概算!应当包括项目从【筹备:到竣工交付》所需的全部费用【   ?。第十三条 市发改】部门对初步》设计:及投资?概算进行审查—和审核后批复市发】改部门在审核—项目初步《设计及投《资概算时《应,当,组织有关《机构进行评审—。后核定经批》复的初步设计方案和!投资概?算,是项:目建:设的主要《依据当项目》业主及建设地点发】生变化、主要建设】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或!者建:设规:模和投资《规模超?出可研批复》的10?%及以上时应当重】新审批可行》性研:究,。。报告:或修改初步设计  ! ,第十四条《 采用直接》投资或者《资本金注入》。方式的政府》投资:项目在编制可行性】研究:报告:、,初步设计以及—。建设过程中均应【符合国?家有关建设标准和规!范的要求《   第《十五条 资金申【请报告应当》包括项目《。。单位的基本情况、】建设项目的基本情】况、:申请资金的主要原因!、有关?建设资金的落实情况!以及审批部》门要求提供的其他】内,容 : , 第十六条 为提】高审批效率市发改】部,门可:以根据项目的不【同特点?。和实际?情,。况对总?投资1000万【元以下或使用政【府资金500万元】以下的政府投资项】目,合并审批其》项目建议书》与可行性研》究报告?或者用统一下—达投资?计划的方式》代替资金申》请报告的审批;【政府工作报告及【市委常委会、—市政府常务会议讨】论决定实施的项目可!直接编制项目—可行性研《。究报告?报市发改部门审批;!对规划选址和土地预!审已经完成》但地质勘探、环境】评,价、节能评估—等前置?手续不完备》。的项目项目建设单】位出具在项目开工前!补充完善《相,关手续并《严,格按国家强》制性标准建设的承】诺函后市发改部门可!先行:审批   》第十七条 规范楼】堂馆所和《业务技术《用房的?审批   党—政机关楼堂》。馆所等国家、—省有:特殊规定《的严格按《规定执行  — 规范?业务技?术用房审批对于已】颁布国家建设标准】的业务?技术:用房可?按标准建设但不得扩!大,行政办公类用房【规模或用办公—用房挤占《业务用房也》。不得在标准》之外:合并建设办》公用房?。对于尚未颁布国【家,建设标准《的技术业务》用房为严格》执行中办发》〔2:01:3〕17号文—件规定只允许—建设纯粹的技—术业务?用房一律不》得在项?目中建?设,任何行政办公用房】此外根据国家—、省:有,关规定政法》基础设施、》政务服?务中心、《信,访部门接待群众【来访的场所、人力资!源社会保障服务平】台等公共服》务窗口用房属于业务!用房不属于中办【发,〔2013〕17号!文件停止《建设的楼堂馆所【范围但必须》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!禁未批先建、边批】边建:和搭车?建,。设办公用房  【 业务?技术用房《的审批应《由,建,设单:位向市政府书面请示!市发改部门根据【市政府批示意—见提出?是,否立项、《建,设规模、投资规【。模等项?目建设方案报市政】府决策市发改—部门根据《市政府批示意—见按程序批复—立项、可行性研究】报告(含项》目招投?标,核准意见)和—初步设计(含投【资,。概算书)《   第十八条 完!。善重大政府》投资项目的评估【。论证和审查市发改部!门对项目单位—上报的可行性—研究报告、初步设】计应组织专家—和有关部门进—行审:查,和评估论证对总【投资3000万元】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!可委托项目建—设单位或主管部门】组织评估论证;对总!投资30《00万元《及以上项目应委【托具备相应资质【的咨询?机,构组织评《估论证未经评估论】。证市发改部门不得审!批   《第十九条《 市直有关部门【应当加强配合积【极,创造条?。件改善项目服务水平!为项目?单位办理相关—。手续提供便利 【 , (一)市发改【、住建、规划、国】。土、环?保、水利、林业【等部门要进一步【加强行政审》批制:度改革对政府投资项!目开设绿色通道协助!办,理立项、可研—、初设、规划、用地!、林:业、水?保、:环评、压矿、—地灾、勘察设—。计、施工许》可等各项手续—涉及收?费,项目的根据政府有】关规定办理》;   (二)市财!政部门?和城投公司等要【。按照:政,府投资计划积极筹】措和落实项目—建设:资金;   (三)!市规划部门负责做好!项目规?划方案与土地利【用整理、控详—规,、建筑单体》的有机结合统筹【考虑、统一》规划;  》 (四)市政—。项,目,建设按照属地原【则由辖区政府—(管委会)作为【。。征,地拆迁主体》切实做好《征迁安置工作—;,   (五)各中】介机构要科学编【制咨询意《见杜绝工程咨询价】格虚:高、结论不实—等现象对政府投【资项:目咨询收费按有关规!定执行其中30【00:万(含)《以下项目按省物价局!关于制定估算投资】额3000万元以下!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!。询收费标准的通知】(鄂价房服〔20】01〕107—号):规定的标《准减半计收;3【00:。0万元?以上项目按》。原国家计委关于建】设项目前《期工作咨询收—费暂行规定》的通:知,(计价格〔1999!〕1283号)规定!的标准下浮20【%执行   —第二十条 》政府投资项目要严】格履行招投标和【政府采?购,程序建设《单位要依照招标投标!法和:政府采购法择优【选择施工单位或供应!商,。并,做好信息公开—工作项目招投—。标按照“同城合一”!的要求统《一进入市公共资源交!易,中心进行杜绝场外】交易和暗箱操作基】。建工程类项目的【招投标文《件或草案《。、工程量清单、【招,标控制价和施工【合同(草案)须先经!。财政:部门或?指定机?构依法依规评审为了!保证建设资金安全】和有效控制建设成本!招标:文件和?施工:合同条款中可以【约定采用审》计机关结果作—为竣工结算依据  ! 第三章 项目【年度投?。资计划   第二】十一:条, 市发改部》门作为政府投资主管!部门除履行》政府投资项目审批】、项目实施的—协调监督等管理【。职能外同时负责汇】总审核编制市本【级政府?年,。度投资计划为市政府!统筹投资、科学决策!提,供依据、当好参谋】   第二十二【条 :各职能部门每—年,。1,0月底以前需—向市发改部门报送本!。部门年?度政府投《资项目实施情况和】下年度政府投—。。资项目年度计划申】请(包括项目的基本!情况、前期工—作情况、《投,资额度、资金渠【道、建设周》期、开工时间等【),   第二十三条】。 市发改部》。。门会同市财政—部门、市城》投公司及其他—政府投融资机构【根据项目申报、储备!情况和本级财—力、融资状况按【照,。“,量入为?出、:综合平衡、》民生优先、统筹【兼顾”?的原则?编,制下:年度政府投资—项目计?划草:。案并报?市政府研究》审定   第二十四!。条, 市政府于》每年年底以》前召开?。常务会议集》中研究下年度—政府投资项目计划】市本级政《府年度投资计划【经市政府常务会【。议研究决定后—实施;未《纳入年?度投资计划的市【发改部门不予审批建!设部门不得》。组织实施   因】上,级临时下达计划或】紧急性、《临时性、突发性任】务和不可抗力—因素确需增加的【由市发改部门会同市!财政及有关行—业主管部门制定调】整方案报市》政府:。批准突发事件按【突发事件处置办法】执行  《 ,第四章 项目—建设资金和变更【。管理   第二【十五条 政府—投资项目计划下【达并完?成政府采购》和招投标后》市,财政部门和》城,。投公司等政》府,投融资机构按照资】金计划及相》关,资金管理规定和程序!拨付资?金,   项目竣—工验收合格后—的工:程款支付累计—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合!。同价的80%竣工】结算完成后》可以支付至审—定工:程结算价款的95】。%,。预留:5%的工《程质:保金:待工程质《保期满且有》质保合格验收证明】后结:清施工单位》报,送的工程结算超【过审定工程造—价7:%的超过《部分的?造价咨询费》由施工单位承—担并由建设单位代扣! ,。。。  第二十六条 】建,设单位按财政—部国有建设单位【会计制度《、基本建设财务管理!规定和建设工程价】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要!求设立基建财务【账,目独立核算规范支】出程序据实》反映项目建设的全部!开支建设《单位:管理费应纳入总费用!概算使用应》严格按建设单位财】务会:计制度?。规,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!执行:建设单位应按时向】投资单位《报送:财,务报表及时》反映项目资金的使】用情况和问题投资】。。单,位应按工程进—展,情况及时拨》付工程款   【。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!位在工程《竣工验收合格—后3个?月内提供建》设项目决算书将完】整的财务决算—资料送交市》财政部门评审在财政!部门:批复过程之中原【建设单位《、项:目负责人及财务主】管人员仍然承—担其建设期间管理责!任   财政—、,审计部门《在对政府投资项目】。工程造价进行评【审或审计时因—力量不?足或相关专业知识局!限时:可以聘请具有法【定资格的专》业人员参加评审【或审计或者委托【。具有合?法资质的社会中【介组织进行评审【或审计?审计机构应在法定时!限内审结《   第二十八【条 政?府投资项《目,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完!毕后:仍有建设资金结余的!结余资金全部上交】财政  《 第二十九条— 政:府投资?项,目经营取得的收入应!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!支,两条线管理收入全】。额,上交财政支出纳【入部门?预算  《 项:。目,建设资金来源为【融,资,或贷款?的项目经营收—入在扣除经》营成本及《税费后收益部分【首先安排用》于还贷付息   第!三十条 加强概算】调整和合同变更管理!在建设过程中由【。于价格上《涨、政策调整、【地质条件《发生重大《变化等原因导—致原批复概》算,不能满足工程—实际需要的应向市】。发改:部门申请调整概算凡!概算调增幅度—超,过,原,批复:。概算10《%及以上的市发改部!门,原,则上先商请市财【政部门进《行再次评审根据评】。审结果视具体情况】进行概算调整—   项目》招投标合同签订后双!方,必,。须严格按照合同内容!执行因不可抗—力等因素导致单项工!程合同变更金额在】。100万元及—以上或工程》变更造价累计超过合!同,价10?%,及,以上的由项目—建设单位提出申请】(附工?程变更书载》明变更原《因、变更内容、【变更清单、变更概】算)由财政》部门及时组织相【关专家和职能部门】进行工?。程现场踏勘、评审论!证并提出审核—意见报市政》府常务会议审定【;单项工程》。合同变更金额在1】00万元以下或工程!变,更增加造价累计占合!同价10%以—下的由建《设,方、:施工:方、设计《方、监理方协商并】。。签字认同同时报【财政部门审核—确认 ? , 第:三十一条《。 ,政府:融资:建设的资金》统一:纳,入地方?政府性债务管理体系!严格按地方政府性】债务管?。理的相关规定进【行管理?确,保资金的《举,借、使用和还款实现!良性循环   【第,五章 项目绩效评】价和后?评,价   《第三十二《条 建立政府—投资项目绩效评【价和后评价制度政】府投资项目》投入运行《后由市财政部—门会同市《发改、?审计:等部门组织》开展项目绩效评价】和后评价并向—市政府提交绩—效评价和后》评价报告  — 第三十三》条, 政:府投资项《目绩效评价和后评】价成果?作,为以后改进规—划编制、项目审批、!投资决?策、项目《管理以?及年度?投,资计划安排的—重要依据  — 第六章 项目监督!管理   第三【十四条 严格接受】市人大常委会的监】督依法向《市人:大常委会报告政【府投资项目》年度:计划制定和执行情况!   第三十—五条 对经》批准列入市本级政】府年:度投资计划的项目】项目单位《均要制定《。项目实施路》线图每年向市—发,改部门报送项目【实施的进展情—。况由市发改》部,门按照路线图进行】跟踪:督办重大政府投资工!程项:。目由:市政府政务》督查室予以跟踪督】办对于因工作不力】造成进度缓慢的提】请市监察部门依照】有关规定进行问【责,  : 第三十《六条 市发改、【住,建、财政、规划、国!土、环保、审计【、监察、公》共资源等部门在各】自职责范围内—履行对政府》。投资项目监督管理职!责 :  (一)》市国土、规划、住建!、公共资源》等部:门,要加强项目前期的】协同:监管未?经审批?可行性研究》报告(含项目—招投标核准意见)和!初步设计(含投资】概算书)《的市国土、规划、住!建等部门不得办理正!式用地、《。规划(国有划—拨土地选址意—见书除外)、施工许!可等:手续:项目单位《不得开工建》设可行性研究报【告中:。的项:目招:投标意见未经核【准不得进行招标活动!; :  (二)市财【政部门负责对—政府投资项目—资金:使用全过程进—行管理和监督—确保政府投资项目资!金专款专《用并对以财政为投】资主体的建设项目进!行全过程跟踪监管】。; :。  :(三)市审》计机关对所有政府】投资:项目实施《审计监?督主要?采取竣?工结算?审计和竣工决—算,审计两种方式少【数特别重《大建设项目》可实:。施,阶段性跟踪审计对】投资5000万【元(含5000【。万元)以上单体【项目直?接组织审计对投【资5000万元【以下的?单体项目视情—况进:。行重点?抽查审计《审计的?重点主?要是项目审批—、征地拆迁、环境保!护、工程《招投标、《设备物资采购、工程!结算:、资金管理》等关键环节市审计机!关实施?竣工决?(结)算审计和跟踪!。审计所需的业务经费!在未:纳入财政《预算:管理前的过渡阶【段继续按照市政【。府20?14年7《。月6日第3》0次:专,题会议纪《。要执行非城投公【。司投融?资的政府投资项目的!审计:业务经费可比照此】会议纪?要执行;   (】四)项目建》设单位应当切实【履行主体管理—责任:在项目竣工》后,一年内完成工程【质量、环保、—消防、档《案等单项《验收和竣工结—(决)算审计等工】作,在此:基础上由市投资主管!部门、?行业主管部门—和其他?有关部门根据国家、!省有关规定组织综】合竣工验收》未经综合《竣工:验收不?得进行竣《工,财务决(结)算和】办理资产移交手续】。政府投?资项目出资方—、建:设方、项目》移交管理《方应同步参加上述】综合竣工验》。收综合竣工》验收合格《后项:目建设单位应在【30天?。内将必要的工程【资料(建《设档案)、》工程实物及工程保修!合同关系正》式,移交给使用(管理)!单位使?用(管理)单位在】接收后20天内向国!有资产监督》管理:。部门办理《资产登?记手续公路(道【路)工程《验收按?照交通部公路工程】竣(交)工》验,收办法(交通部【令200《4年第?3号)的规定执【行  ? 第三十《七条:。 建设单位要加强项!目管理严格执行【。“三:专四制”《即专户、专》款、专用和项目法】人制、招标投标制、!工,程监:理制、合同管理【制,   第七章 法律!责任   第三【十八:。条 :建立政府投资项目】。责任追究制政府【投资项目管理相【。关职能部门有违反】法律法规行为并造】成损失和严重后【果的依法追究有关责!。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!任 :  :第,三十九条 咨—询评估、招标代【理、:勘察、工程设计、工!程,监理、造《价咨询等机构在对政!府投资项目进—行咨询评估、招标代!理、勘察《、设计等相关工作】时弄:。虚,作假或者《评,估结论意见严重失实!、,出现重?大失误、经》查证属实《的列入?黑名单管《理;: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!赔偿责任;构成犯罪!的由:司法机关《依法追究《刑事责任 》  第四十条 项目!单位有下列行—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!改,。并依法追《究单位主要负—责人和直接责任人】的,行政责任;》违反:资金:管,理规定?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!依法予以经济处【罚;构成犯罪的【由司法机关依法【追究刑?事责任   (一】。)未做项目前期工】作不履行基本建设】审批手续的; 【  (二)未—经批:准擅:自增加项目预算、擅!。自提:高,或者降低建》设,标准或改《变建设内容》的,; :  (三)弄虚作假!。。骗取财政《资,。金、擅自改变资【金用:途或:者管:。理不严?的,;,   (四》),其他违反法律—、法规、规》。章和政策规定行为】的 :  第八《章 附 则  【 ,第四十一条 本【办法由市发改部门】负责解释各县(市】、区)?政府、十堰经—。济技术开发区、【武当山旅游经济特】区投资项目管理可】参照本办法》执行   第四【十二条 本办—法从:发布之?日起30日后执行】有效期5年相关规】。定与本办《法不一?。致,的以本办法为—准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