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堰市政府投资项】目管理办法
(20!17年11月29】日修:。改)
第【一,章 总 则
— 第一条 为规】范政府?投资行为《加强项目管理提高投!资效益根据有关法】。律、:法规结?合十堰?实,际制定本《。办法
《 第二条 本办法】适用于市本》级,政府:投资项目《的管:理本办?法所称政府投资项】目包:括使用市本》级财政?。资金、纳入》财政预算管理的专】项建设?资金、政府融资的】资金、?国际金融组织及外】国政:府贷款?和按规定使》用的其他政府—性资金投资的项目以!及政府?采用PPP模—式运:作的建设项目
】 第:三条 政府投—资,主要用于关系—国,家安全和市场不【能有效配置资源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包!括
《(一)城市公—。共安全设施》;
(》二)保护和改善【生态环境设施;
】 (三)市—本级政权基础设施】;,
(四)教育】、科:技,、文化、体育、卫生!、民政等《社会民生事业和水利!、农:业、:林业、城建、园【林绿化、交通等基础!设,施;
(—五)其他财政性资】金投资的项》目
: 第?四,条,。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!主,体包括?党的机关、行政机】关、人大机关、政】协机关、审判机关】、检:察机关?工会:、共青团、妇联【等人民团体》各级党政机关的【。。派,出机构、实行垂直】。管理的直属机构【参照公?务员:法管:理的党?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!和其它事业单位适用!本办法国有及国【有控股企业使用【财政性资金或国【有划拨土地的参照】本办法执《行
? 第:二章 项目》审批和前期管—理
第》五条 政府投资项目!。一律实行《审批制?凡列入?。市政:府投资建设和—。管理的项《目,由市:级,职能部门审》批、监管城区—政府投资建设和【管,理的项目可由—区级职能部门审批】、监管未设立分支机!构或委托单位的除】外
第》六,条 政?府,。投,资项目经《政府研究同意后纳】入年度发展建设规划!及专项规划》。。未列入规《划,的,项目原?则上不予批准建【设政府?对项:目建设方式、投资规!模、建设地》点、筹?资渠道和《建设周期等形成的】决议作为建》设单位办理相—关手:续,的依据
第【七,条 各行业主—管部门和项目业【主根据国民经济【和社会发展中长【期规划?开展政府投资项目】前,期,工作:经市发改部门组织咨!询论证后将政府【投资项目列入项【目,储备库作为项目决策!和,年,度政府投资计—划安排?的重要依《据列入?储备库的《投资:项目决策时》优先考虑
第八!条 :政府:投资项目由项目【建设单位提》出申请市发改—部门按照《国家规定的基本建】设程:序,进行审批其中对【采取直接投资的项目!市发:改部:门应按照基本建【设程序依次审批项】目建议?书,、可行性研》究,报告(?含,项目招投标核准意】见):和初步设计》(含投资概算—书);?对采取投资补助、贷!款贴息方式的项目市!发改部门只审—批资金?申请报告
— 第九?条 :项目建议书应当对】项目建设的》。必,要性、拟建地—点、拟建规》模、投资估算、资】。金筹措(融》资模式)以及—经济效?。益和社会效益进行初!步分析并附相关文件!资料为控制工程造价!项目投资《估,算,编制应全面考虑项目!施,工,过程中可能出现【的各种情《。况,及不利因素对工程】造价:的影响
《 第十条 项目建!议书批准后》项目建设单位分【。别向规划、》。国土、环《保,等部门申请办理规】划选:址、用地预》审、环境影响评价、!节能:评估等?手续并委托工—程,咨询机构编制可行】性研究报告》经批准的可行性【研究报告《是确定建设项目、进!行初步设《计的依据项》目,建设单位不得随【意修:。改,。和变更如果要修改或!变更项目则重新按程!序申报审批
【 第:十一条? ,市发改部门在审批可!行性研究报告前应根!据湖:北省政府《重大投资项目公示试!行办法(《鄂发改投资〔20】12〕132—1号)对符合要求】的公益性项目—。和基础设施项目进】行公示并根据实际】。需要:委托:工程咨询机构—。对可行性研究报告】进行评估项》目咨询评《。估工作及其》费用保?障应严?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!进行并?纳,入政府预算管理
】 :第十二条 可行【性研究报告经—批准后项目建设单位!按,规定办理建设用【地规:划许可和用》。地手续依法选择勘】察、设计单位按批准!的,估算进行限额设计】并编制概算项目【概算应当包》括项目从筹备—到竣工?交,。付所需的全部费用】
第十三条【 市发?改部门对初步—设计及?投资概算进行审【查和审核后批—复市发改部门在审核!项目初?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时!应,当组织有关机构进行!评,审后核定经批—复的初步设计方【案和投资概》算是项目建设的主】要依据?当项目业主及建设地!点发生变化、—主要建?。设内容发生重—大变化或者》建设:规模和投资规模超出!可研批复《的10%及以—上时:应当重新审批可行性!研究报告或修—改初步设计
第!十四条 采用直【接投:资或:者,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政!府,投资:项,目在编制可》行性研究报告、初】步设计以及建设过】程中均应符合—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和!规范的要求
】第十五条 资金【申请报告《应,当,包括项目单位的【基本情?况、建?设项目的《基本情况、申请【资金的主要原因、】有,关建设资金的落实】情况以及《审批部门《要求提?供的其他内容
!第十六条 为—提高审批《效率:市,发,改部门可以根据项】目的不同《特点和实际情—况对总投资1—000万元以下【。或使用政府资金5】0,0万元以下》的,。政府投资项》目合并审《批,其项目建议书与可行!性研究报告》或,者用:统一下?达投资计划的—方式:代替资金申》请报告的《。审,批;政府工作报【告及市委常委会、】市政府常务会议【讨论决定实施—的,项目可直《接编制?项目可行性研究报】告报市发改部—门审批;对规划选址!。和土地预审》已经完成《。但地:质勘探、环》境评价?、节:能评估等前置—。手续:。不完:备的项目《项目建设《单位出具《在,项目开工前补充完善!相关手续并》严格按国家强制性】标准建?。设的承诺函后—市发改部门》。可先:行,审批
《 第十?七条 规范楼—堂馆所和业务—技术用房的审批【
党政机关【楼堂:馆所等国家、省有特!殊规定的严格按规定!执行
规范【业务:技,。术用房审批对于已颁!布国家?建设标准的业务【技术用房可按标准建!设但不得扩大行政】办公类用房规—模或用办公》用房:挤,占业务用房也—不得:在标准之《外合并?建设办公用房对【于尚未颁布国—。家建设标准的技术业!务用房为严格执行】。。中办发?〔2013〕17】号文件规定只允许建!设纯粹的技术业务用!房一律?不得在项目》中建:。设任何行《政办公用《房此外根据国家【、省有关规定政法基!础设施、政务服务】中心、信《访部门接待群众来访!的场所、人力资源社!会保:障服务平台等—公共服务窗口用【房属于?业务用房不属—于中办发〔201】3〕1?7号文件停止—建设的楼《堂馆:所范围但《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!序严禁未批》先建、边批边建和搭!。车建设办公用房
】 ,。 业务技术用—。房的审批《应由建设单位向【市政府书面》请示市?发改部?门根据市政》府批示意见提出【是否立项、建—设规模、投资规模等!项目建?设方案报市政—府决策市发改部门】根据市政府批示【意见按程序批—复立项、可行性【研究:报,告(含项目招—投标核?准意见)和》初步设计(》含投:资概算书)》
, , 第十?八条 完《善重大政府》投资项?目的评估论证和审查!市发改部门对项【目单位上报的可【行性研究报告、【初步设计应组织专家!和有关部门》进行审查《和,评估论?证对总投资3000!。。万元以下的政—府投资项目可委【托,项目建设单》位或主管部》门,组织评估论证;对总!投,资3000万元及】以上项目应委—托具备相应》资质的咨询机构【组,织评估论《证,未经:评估论?证市:。发,改部:门不:得审批
第十九!条 市直有》关部门应当加强配合!积,极创造条件改善项】。目服:。务水平为项目单位】办理相关手续提【供便:利
《(一)市发改、住】建、规划、》国土、环《保、水利、》林业等部门》要进:一步加强行》政审批?制度改革对》政府投?资项:目开设绿色通道协助!办理立项、》可研、初《设、规划《、用:地、林业、水保【、,环评、压矿、地灾】、勘察设计、施工许!可等各项手续涉及】收费项目《的根据政府有关【规定办理;》
(二)—市财政?部门和?城投公司等要按照】政府投资计划积极】筹措和落实项目【建设资金;
】(三)市规划部【门负责做《好项目规划方—案与土地利用—整理、控详规—、建筑单体的有【机结合统筹考虑【、统一规划;—
(四)市政】项目建设按》照属地原则由辖区】政府(管委会)【作为征地拆迁—主体:切实做好征迁安置工!作;
》(五)?各中介机构要—科学编制咨询意见杜!绝工程?咨询价格虚高—、结论不实等现象】对政府?投资项目咨询—收费按有《关规定执行其中【3000万(含)】以下项目按省物价局!关于:制定估算投资额3】000万元以—下建设项《目前期工作咨询【收费标准的》通知(鄂《价房服〔2》001〕107号)!规定的标准减半计】收;3000万【元以上项《目按原国家计委关于!建设项目前》。期工作?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!通知(计价格—〔,199?9〕1283号【)规定的标准下【。浮2:0%执行
第】二十条 《政,府投资项目要严格】履,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!程序:建设单位要依照招标!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!择优选择施工单位】或供应?商并做好信息公开工!作项目招投标按照“!同城合?一”的要求统一进入!。市公共资源交易【中心进行《杜绝场外交易—和暗箱操《作基建工程类项目】的招投标文》件或草?案,、工程量清单、招】标控制价和施工合同!(草案)须先经【财政部门或指定【机构依法依》规评审为了》保,证建设资《金安全和有效控制】建设成?本招标文件》和施工?合同条?款中可以约》定采用审《计机关结果作为竣工!结算依据
》 第三章 项目】年度投资计》划,
, , 第二十《一条 市发》改部门作为政府【。投资主管部》门除履?行,政府投资项》目审批、《项目实?施,的协调监督等管理职!。能,外同:时负责汇总》审核编?制市本级《政府年度投资—计划为市政府统筹投!。资、科学决》策提供依据、当好】参谋
》第二十二条 各【职,能部门每年10月底!以前需向市发改【部门报送本部门年度!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!况和下年度政府投资!项,。目年度计划申请【(包括项《目,的基本情况、前期工!作情况、投》资额度、资金渠道、!建设周期、开工时】间等:)
? 第二十三条 市发!改,部门:会同市财《政部门、市》城投:公司及其他政—。府投融资机》构,根据项目《申,。报、储备情况和本级!财力、融资状况【按,照“量?入为出?、综合?平衡、民《生优先、统筹—兼顾”的《原则编制《下年度政府投资项目!计划草案并报市政府!研究审?定
第二十【四,条 市政府》于每年年底以前【召开常务《会议集中研究下年】度政府投资项—目计划市本级政【府年度投资》计划经市政府—常务会?议研:究决定后实施—;未纳入年度投【。资计划的市发改部】门不予?审批建设部门不【得组织实施
【 因上级临时下达】计划或紧急性—、临时性、》突发性?任务和不可抗力【因素:确需增加的由—市发改部门》会同市财政及有关】行业主管部门制【定调整方《案报市政府批准【突发事?件按突发《事,件处置办法》执行
》第四章 《项目建设资金和变】更管理
第【二十五条 政—府投资项目》计划下?达并完?成,政府采购和招投标】。后市财政部门—和城投公司》等政府投《融资机构按照资【金,计划及相关资—金,。管理规定和程—序,拨付资金
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】后的工程款》支付累计额原则【上不:得超过合同价的8】0%竣工结算完成后!。可以支付至审定工程!。结算价款的95%】预留5%的》工程:质保金待工》程质保?期满且有质》。。保合格?验收证?明,后结:清施工单位报送的工!程,结算超过审定工程造!价7%的超过部分的!造价咨询《费由施工单位承担并!由建设?。单,位代扣
《 第二《十六条? 建设单位按财【政部国有建设—单位:会计制度、基本建设!财务管?理规定和建设—工程价?款结:算暂:行办法的要求设立】基建:财,务账目?独立核算规范支出程!序据实?反映项目建》设的全部开》支,建设单位管理费【应纳入?总费用概算使用应严!格按建设《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!定的开支《范围和标准执行建】设单位?应按时?向投资单位报送财务!报表及时反映项【目资金的使用情况】和问题投资单位应】按工程?。进展情况及时拨付】工程款
第【二十七条 建设【单位:在,工程竣工验收—合格后3个月—内提供建设项目决算!书将完整的财务决算!。。资料送交市财政部】门评审在财政部门】批复过程之中—原建设单位》、项目负责人—及财务主管人员【仍然承担《。其建设期间管—理,责任
《 财政?、审计部门在对【政府投资项目工程】造,。价进:行评审或《审计时因力》量不足?或相关专业知识局限!时可以聘请具有法】。定资格的专》业,人员参加评审—或审计?或者委?托具有合《。法资质?。的社会中《介组织进行评审或】审计审计机》构应在法定时限内审!结
第二十【八条 政府投资项】目竣工?财务决算审核完毕后!仍有建?设资金结余的结余】资金全部上交—财政
第二十】九条 ?政府投资《项目经营取得的收入!应纳入财《。政预算实行收—支两条?线管理收入》全额上?交财政支出纳—入,。部门预算
【。项目建?设资金来源为融资或!贷款的项《。目经营收入在—扣除经营成本—及税费后收益部分】首先安排《用于还贷付息
】 第三十条 加强概!算调整?和,合同变?更管理在《。建设过程中》。由,于,价格:上,涨、政策调整、【地质条件发生—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!原批复?概算不能满足工程】实际需要的应—向市发改部门申【请调整概算凡—概算调增幅度超过】原批复概算10【%及以上《的市:发改部门原则—上先商请市》财政部门《进行再次评》审根:据评:。。审结果视具体情况进!行概算调整》。。
项目招投标合!同签:订后双方必须严格按!照合同内容》执行因不可抗力等】因素导致单》。项工程合同变更金】额在100》万元及以上或工程变!更造价累计》超过:合同价10》%及以上的由项【目建设单位提出申】。。请(附工程变更【书载明变更原因、变!更内:容、变更清单、变】更概算)由财政部】门及时组织相关【专家和职能部门进】行工程现场踏—。勘、评审论证并提】出审核意见报市政】府,常,务,会议:审定;单项工—程合同变更金额在】100?万元以下或》工程变更增加—造价:累计占合同价10】%以:下的由建设方—、施工方、设—计方、监理方协【商并签字认同同【。时,。报财政部《门审核确《。认
第三十一条! ,政府融资建设—的资金统一纳入地】方,。政府性债《。务管理体系严格按】地方政府性债务管】理的相关规定进【行,管理确保资金的【举借、?使用和还款实现【良性循?环
第五—章 项目绩效—评价和?后评:价
? 第三十二条 建】立政府投资项目绩效!评价和后评价制【度政府投资》项目:投,。入运行后由市财政】部门会同市》发改、审计等部门组!织开展?项目绩效《评,价,。和后评价并向—市政府提交绩效【评价和后评价—报告
? , 第三十三条— 政府?。投资项目《绩效评价和》后评价成果作为以】后改进?规划编制、项目审批!、投资决策、—项目管理《以及年?度,投,资计划安排的—重,要依:据
第六章 】项目监?督管理
第三】十四条 严格接受市!人大常委《会,的监督?依法向市人大常委】会报告政《府投资项目年—度计划制定和—执行:情况
第三【十五条 对经批【准列入市本级政府】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!。项,目单位均要制定【项目实施路》线图每年向市发改部!门报:送项目实施的进展情!况由市发《改部门按照路线图】。进行:。跟踪督办重大—政府:投资:工程项目《。由市政府政务督【查室予以跟踪督【办对于因《工作不力造成进【度缓慢?的提请市监察—部门依照《有关规定进行问责
! :。第三十六条 市发】改、:住,建、:财政、规划、国土、!环保、审计》、监察?。。、公共资源等部门在!各自职责范围—内履行?对政府投资项—目监督?管理职责《
, (?一)市国土、规划、!住建、?公,共资:源等部?门,要,加强项目前期的协同!监管未经审批可行性!研究报?告,(含项目招投—标核准意《见):和初步设计》(含投资概算书【),的,市,国土、规划、—住建等部门不得【办理:正式用地《、规:划,(国:有划拨土《地选址意《见书除外《。),、施工?许可:等手:续项目单《位不得开工》。建设可行性研究报】告中的项《。目招投标意见未经核!准不得?进行招标活动;
! (:二,)市财?政部门负责》对政府投资项目【。资金使用全》过程进行管》理,和监督?确保政府《投资项目资金—专款专用并对以【财政为投资主体的建!设项目进行全过程】。跟,踪监管;
— (三)市审计【机关对所《有政府投资项目实施!审计:监督主要采取竣工】结算审计《和,竣工决算审计两【。种方式少数特—别重大?建设项目可实—。施阶段性跟踪审【计对投?资5:00:0,万元(含5000】万元)以上单体【项目直接组织审【计对投资《5000万元以下】的单体项《。目视情况进行重点抽!查审计审计的重点】主要是项目审—批、征地拆迁、【环境保护、工—程,招投标、设备物【资采购?、工程?结,算、资金管理等关键!。环节市审计机关实施!竣工:决(结)算审计和跟!踪审计?所需的业务经费在未!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前!的过渡阶段继续按照!市,政府20《14:年7月6日第—30:次专题会议》纪要执行非城—投公司投融资的【政府:投资项目《的审计业务经费可比!照此会?议纪要执行》;
《(,四)项目建设单位】应当切实履行—主体管理责》。任在项?目竣工后一》年内完成工》程质量?、环保、消防—、档案等单项—验收和竣《工,结(:决)算审计等工作】在此基础上由市投】资主管?部门、行业主管【部门和其《他有关部门根据国家!、省有?关规定组织》综合竣工验收未【经,综合竣工《验,收不得进行竣工财务!决(结)《算和办理资》产移交手续政府投资!项目出资《方、建设方、项【目移交?管理方应同》步参加上述综合【竣工验?收综合?竣工验收合格后项】目建设单位应在30!天内将必要的—工程资?料(建设档》案,)、工程实》。物及工程保修合【同关系?正式移交《给使用(管理)单】位使用(《。管,理)单位在接收后2!0天内向国有—资,产监督管理部—门,办理资产《。登记手续公路(道】路)工程《验,。收按照交《通部:公路工程竣(交)】。工验收办法》(交通部《令200《4年第3《号)的规《定执行
第三】十七条 建设单【位要加强项》目管理严格执行【“三专四《制,。”即专户、专—款、专用和项目法】人制、招标》投标制、工》程,监理制、合同管理】制
: 第七章 法律】责任
第三【十八条 《建,立政:府投资项目责任追】究制政府投资项【。目管:理相:关职能部《门有违反法律—法规:行为:并造成损失和严【重后果的依法追【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!和法律?责任
第三十九!条 咨询评估—、招标?代,。理、勘?察,、工程设计、工程监!理、造价《咨询等机《。构在对政府投资项目!进行咨询评》估、招标代理、勘察!、设计等相关—。工作时弄虚作假或者!评估结?论,意见:严重:失实、出现重—大失误、经查—证属实的列入黑【名单管理;》造成:损失:的依法承担赔偿责】任;构成犯罪的由司!法机关依法追究【刑事责任
第四!。十条 项目》单,位有:下,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!期整改并依法追【究单位主要负责【。。人和:直接责任《人的行?。政责任?;违反资金管理【规定的按照》。国家:有关规?定依法?予以经济处罚—;构成犯罪的由【司,法机:。关依法追究》刑事责任
》 (一)未做【项,目前期?。工作不履行基本【建设审批手》续的;
(二)!未经批?准擅自?增加项目预算、【擅自提高《。或者:降低建设标》。准或:改变建设内容的;
! :(三)?弄虚作假骗取财【政资:金、擅自改》变资金用途或者【管理不严的;
【 (四)其—他违反法《律、法规、》规章和政《策规定行为的
【。 第八章 附 则!
, 第四《十,。一条 本办法由市发!改部门负责解—释各:县(市、区)—政府、十堰经济技】术,开发区、武当山旅游!经济特?区投资项目管理【可参照本办》法执:。行
第四十【二条 本办》法从发布《之日:。起30日后执—行有效期5年相【关规:定,与本办?法不一致的》以本办法《为准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