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,堰市:政府投资项目管理】办法
(2》017年11—月29日修》改)
》 第一章 总 【则
第》一条 为规范—政府投资行》。为加强项目管—理提高投资效益根】据有关法律、—法规:结合:十堰实际制定—本办法
》 第二条 》本办法适用于市本】级政府投资》项目的管《理本办法所称—政府投资项》目包括使用市本【级财:政资金、《纳入财?政,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!资金、?政府融资的资金、国!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!府贷款和按》规定使用的》其他政府性资金投资!的项目以《及政府?采用PPP模式运】作的建设项目
!第三条 政府投资主!要用:于关系国家》安全和市场不能【有效配?置资源的经济—和社会领域包括
! (一?)城市公共安—全设施;
【(二)?保护和改《善,生态环境设施—;
(三—)市本级政权基础】设施:。;
(四)教】育、科?。技、文?化、体育《、卫生、民政等【社会:民,生事业和水利、【农业:、,林业、?城建、园林绿化、】交通:等基础设施;—
(五)—其他财政性资金投资!的项:目
第四条 政!府投资项目建设主体!包括:党,的机:关,、行政机关、—人大机关《、政协机关》、审判机关、检察机!关工会、共青团【、妇联?等人民团体各级党政!机关的派出机—构、实行垂直管【理的直属《机构参照公》务员法管理》的党政机关直属事】业单位和其》它事业单位适用本】办法国有及国有【控股企业《使,用财政性资金或国】有划拨土地的—参照:本办法?执行
第二章】 ,项目审批和前期【管理
》第五条 政府投【资项目?一律实行审批制凡列!入市:政府投资建设和【管理的项目由市【。级职能部门审批、监!管城区政府投—资建设和管理的项目!可由:区级:职能部?门审批、《监管未?设立分支《机构或委托》单位的?除外
第六【条, 政府投资项目【经政府?研究同意《后,纳入年度《。发展:建设规划及》专项规划未列入规】划的:项目原则上》不予批?准,建,设政府对项目—建设方式、》投资规模、建—设地点、筹》资渠道和建设—周期等形成的决【议作为建《设单位办理相关手续!的依据
第七】条 各行业主管部】门和项目业》主根:据国民经济和社会】发展中长《期规划?开展政府投资项【目前期工作经市【发改部门组》织咨询论《证后将政府投—资项目列入项目储】备库作?为项目决策和年度政!府投资计划安排的】重要依据列入储【备库的投资项目【决策时优《先考虑
》。 第八条《 政府投《资项目由项目建设】单,位提:出申请市发改部门】按照国家规定的基】本建设程序进行审】。批其中对采取—直接投资的项目市发!改部门应按照—基本建设程序依次】审批项目建》议书、可行》性研究报告(—含项:目招:投标核准意见)和】初步:设,计(含投《资概算书);对采取!投资补助、贷款贴息!方式的项目》市发改?部门:只审批资金》申请报告
第】九条 项目建议书】应当对项目建设的必!要性:、拟建地点、拟建规!模、投资估算、资】金筹措(《融资模?式)以及经济—效,益和社会效益—进行初步分析—并附相关《文件资料为控制工程!造价项目投资估【算编制应全面考虑项!目施工过《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!情况及不利因素对工!程造价的影响
】 第十?条, 项目建《议书批准《后项目建设单—位分:别向规划、国土、环!保等部门申请办理规!划选址、《用地预审、环境影响!评价、节能》评估等手续并委托】工程咨询机》构编: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经!批准:的可行性研究—报告是确定建设【项目、进行初步【。。设,计的依据项目建设单!位,不得随意修改—和变:更如果要修改或【变,更项目则重新按【。程序申报《审批
》第十一?条 市发《改部:门在审批可行—性研究?报告前应根》据湖北省政》府重大投资项—目公示试行办法(】鄂发改投资》〔2012〕132!1号)对符合要【求的公益性》项目和基础设施【。项目:进行公示并根据实际!需要委托工》程咨:询机构对可行性【研究:报告进行评估项目咨!询评估工作及其【费用:保障:应严:格按照国家有关规】定进行并《纳入政府预》算管理
第【十,二条 可《行性研究《。报告经批准》后,。项目建?设单位按规定办理】建,设,。用,地规划许可》和用:地手:续依法选择勘—察、设计单位按批准!的,估算进行《限额:设计:并编制概算项目概】算应当包括项目【从筹备?到竣工交《付所需的全部—费用
第十三条! 市发改《。部门对初步设—计,及,投,资概算?进行审查和》审核:后批复市《发改:部门在审核项目初】步设:计及投资概算—时应当组织有—关,机构进行评》审,后核定经批复的【初步: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!是项目建设的主要依!据当项目业主—及建设地点发生变化!、主:。要建设内容》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建!设规模和投》资规模超出可研【批复的10%—。及以上时应》。当重新审批可行性研!究报告或修改初【步设计
《。 第十四条 采用!。直,接投资或者资本【金注入方式的政府投!资,项目在编制可—行性研?究报:告、初步设计—以及建设过》程中均应符合国【家,有关:建设标准和规—范的要?。求
《第十五条《 资金申请报告【应当包括项目单位】的,基本情况、》建设项目《的基本情况、申请资!金的主要原》因、有关建设资金】的,落实情?况,以及审批部门—要求提供的其他内】容
第十—六条 为提》高审:批效率市发改部【门,可,。以根据项《目的:不同特点和实际情况!对总投资100【0万元以下或使用政!府资金?500万元以下的】政府投资项》目合并审《批其项目《建,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!告或者用统》一下达?投资计划的方式【代,替资金申请报告的】审批;政《府工作报告及市【委常委会、市政府】常务会议《讨论决?定实施的项》目可直接编制项目可!。行性研究报告报市发!改部门审批;对【。规划选址和土—。地预审已经完成但】地质:勘探、环境评价、】节能评?估等前置手续不完备!的项目项《目建设单位出具在项!目开工?前补充完善相—。。关手续并严格按国家!强制性?标准建设的承诺【函,后市:发,改部门可《先行审批
第十!七条 ?规范楼?堂馆所?和业务技《术用房?的审批
》 ,党政机关楼堂馆【所等国家、省有特殊!规定的严格按规【定执行
规范业!务技术用房审—批对于已颁布国【家建设标准的业务技!术用房可《按标准建设》但不得扩大行政办公!。类,用房规模《或用:办,公用房挤《占业务用房也不得】在标准之外合—并建设办公用房【对于尚未颁》。布国家建设标准【的技术业务用房为】严格执行中办发〔】2013〕17号】文件:规,定只:允许建设纯粹—的技术业务》用房一律不得在【项目中建设》任何行政办公用房】此外根据国家、省】有关规定政法基【。础设施、政》务服务中心、—信访部门《接待群?众来访的场所、人力!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!台,等,公,共服务窗口用房属于!。业务用房不属—于中:办发〔2013〕1!7号文件《停止建设的楼堂【馆所范围但》。必,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!。严禁未批先建、边批!边,建和搭车《建设办公用》房
业务技【术用房的审批应由】。建设:单位向市政》府书面?请示市发改》部门根据《市,政府批示意见提出是!否,立项:、建设规《模、投资规》。模等项目建设—方案报市政府决【策市发改部门—根据市政府批示意】见,按程序批复》。立项、可行性研【。究报告(含项目招投!。标核准意见)和初】步设计(含投资【概算书)
第】十八条 完善重大政!府投资项目的—评估论证和》。审查市发改部门【对项:目,单,位上报的可行性研究!报告、初步设—计应组织专家—和有关部门》进行:。审查和评估论证对总!投资3?000万元》以,下的政府《。投资:项目可?委托:项目:建设:。单位或主管部—。门组织评估论证;对!总投:资300《0万元及《以上项目应委托具】备相应资质》的,咨询:机构组织评估—论证:未经评估论证—市发:改部门不得审批
! 第十九《条 市直有关部门】。应,当加强配合积—极创造?条件改善项目服务水!平为项目单位办【理相关手续提供【便利
《 (一)市发改、】住建、?规划、国土、—环保、水利》、林业等部门—要进一步《加强:行政审批制度改【革对政府投资项【目开设绿色通—。道协:助办理立项、可【研,、,初设、规划、—用地、林业、—水保、环评、压矿、!地灾、勘察设计【、施工许可等—各项手?续涉及收《费项:。目的根据政府有关】规定办理;》
,。 (二)》市财政部门和—城投公司等要按【照政府?投资:计划积极筹措和【落实项目建》设,资,金;
(三)市!规划部门《负责做好项目规【划方案?与土地利《用整理、控详规、】建筑单体的有—机结合统筹考虑、统!一规:。划;
(四)市!。。政项目建设按照【属地原则由辖区政府!(管委会)作为征地!。拆,迁主体切《。实做好征迁》安置工作;
【 ,(五:),各,中,介机构要科学编制】咨询意见杜绝—工程咨询价格虚高、!结论不实等现象对政!府投资项目》咨询收费按有关规定!执行其中《3000万(—含)以下《项目按省物价局关于!制定:估算投资额300】0万元以下建—设项目前期工—作,咨询收费标准—的通知(《鄂价:。房服〔20》01〕107号)规!定的标准减半计【收;30《00:万元以上项目—按,原,国家计委关于—建设:项目前?期工作咨《询收:费暂:行规定的通知(【计价格〔199【9〕:12:8,3号)?。规定的标准》。下浮20%》执行
第二十条! 政府投资项目【要严:格履行招投标和【政府采?购程序建《设,单位要依照招标【。。投标法和政府—采,购,法择:优选择施工单位【或供:应商并?做好信息公开工作】项目招投标按照“】同城合?一,”的要求统》。一进入市公》共资源交易中心进】行杜绝场外交易和】暗箱操作基建工程】类项目?的招:投标文件或草案、】。工程量清单、招标控!制价和施工合同(草!案):须先经财《政部门或《指定机构《依法依?规评审为了保证【建,设,资金安全和有—效控制建《设,成本招标文件—和施工合同条—款中可以约定—。采用审计机》关结果作为竣工结】算依据
第三章! ,项目年度投资计【划
第二—十一条 《市发改部《门作为政府投—资主管部门除—履行政府投资项目审!批、项目《实施的协调》监督等管理职能外】同时负责《汇,总审核编制市本级政!府年度投资计—划为:市政府统筹投资、】科学决策提供依据】、当:好参谋
第二】十二条 各职能部门!。每年10月底—以前:需向市发改》。部门报送本部门年】度政府投资项目实】施情:况和:下年度政府投资项】目年度计划申请【(包括项《目的基本情况、前期!工作情况、投资额度!、资:金渠:道、建设周期、开】工时间等)
第!二十三条 市发改】部门会同市财政【部门、市《城投:公司及其他政—府投融?资机:构根:据,。项目申报《、储备情况和本【级,财力、?融资状况按照“量入!。。。为出、综《合平衡、民生优先】、统筹?兼顾”的原则编【制下年度政府投资】项目计划草案并【报市:政府研究审定—。
第二十四条 !市政:。府于每?年年底以前召开常务!。会议集中研究下年】度政府?投,资项目计划》市本级政府年度投】。资计划经市政府常务!会议研?究决定后实施;【未纳入年度投资【计划的市发改部门】不予审批建设部【门不得组织》实施
因上【级临时?下达计划《或紧急性、临时性】、突发性任务和不】可抗:力因素确需增加的】由市发改部门会同市!财政及有关》。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调!整方案报市政府【。。批准:突发:。事,件按突发事件处【置办法执《行
第四—章 项?目建设资金和变更管!理
第二十五】条 政府《投资:。项目计划《下达并完成》政府采购和招—。投标后市财政部门和!城投公司等政府投融!资机构按照资金【计划及相关资金管理!规定和程序拨—付资金
》 项目?竣,工,验,收,合格:后的工?程款:支付累计额原则上】不得超过合同价【的80%竣工结算完!成后可以支付—。至审定工程结算【价款的95》%,预留5?%的工程质保金待】工程质?保期满且《有质保合格》验收证?明后结清施工—单位:报送的?工程结?算超过审定工程造价!7%的超过部分的造!价咨询费由施工单位!承担并由建设单【位代扣?。
第二》十六条 建设—单位按财政部—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!度、基本建设—财务管?理规定和建》设,工程价款结算—暂行办法的》要求设立基建—财务账目《。独立核算规范支【出程序据《实反映项目建设的】全部开支建》设单位管理费应纳】入总费用概算—使用应严格按建设单!位财务会计》制度: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!准执行建设单位应按!时向投资单》位报送财务报表及】时反映项目资金【的使用情况和问题】投资:单位应按《工程:。进展情况《及时拨付工程款
】 , 第二十《。七条 建设单—位在工程竣》。工验:收合:格后3个月内提【供建设项目决算书将!完整的财务决—算资:料,送交市财政》部门评审在财政部】门,批复过程《。之,中原建?设单位、项》目负:责人及财务主管【人员仍然承担其【建设期间《管理责任
【财政、审计》部门在对政府投【资项目工程造价进】行,评审或?审计时因力量—不足或相关专业知识!局,限时可以聘请—。具有法定资格的专】业人员参加评审或】审计或?者委托具有合—法资质的社会—中介组?织进行评审》或审计审计机构应在!法定:时限:内审结
第【二十:八条 政府投资项目!竣,工财务决算审核完毕!后仍:有建设资金结余的】。结余资?金全部上交财政
】 第二十九条【 政府?投资:项目经营取得的收】入应纳入《财政预算实》行收支?两条线管理》收入全额上交—。财政支?。出纳入部门预算
! 项目建设资金【来源:为融资或贷》款的项目经营收【入在扣除经》营成本及税费后【收,益部分首先安排【用于还贷付息
【 第三《十,条 加强概算调整和!合同变?更管理在建设过【程中由于价格上【涨、:政,策调整、地质条【件发生重大变化等】原因导致原批复【概算不能满足工【程实际?需要的应向》市发改部门申—请调整概算》凡,。。概算调增幅度超过原!批复:概算:10%及以上的市发!改部门原则上—先商:请市:财政部门进行再次】评审根?据评审结《果视具?体情况?进行:概,算调整
项目招!投标合同签订后双】。方必须严格按照合】同,内容执行因不可抗】力等因素导》致单项?工程合同变》更金:额在10《0万:元及:以上或工《程变更造价累计【超过合同价10%及!以上:的由项?目建设单位提出【申,请(附工程变更书】载明变更《原,因,、变更?。内容、变更》清单、变更概算)由!财政部门及时组织】相关专家和职—能部门进《行工程现场》踏勘、评审》论证并提出》审核意?见报市政府常—务会议审定》;单项工程合同【变更金额在100万!元,以下或工《程变更增加》造价累计占合—。同价10%》以下的?。由建设方、施工方】、,设计方、《监理:方协商并签字认同同!时报财政部》。门审核?确认
》第三十一条 —政府融资建设的资金!统一纳入地》方,政府性?债务管理体系—严格按地方》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相!关规定进行管理确】保资金的举借、使用!和还款实现良性【循环
第—。。五章 项《目绩效评价》和后评价《
第三》十二条 建立—政府:投资项目绩效评【价,和后评价制度—政府投资项目投入运!行后由市财政部门会!同市发改、审计【等部门组织开展【项目绩效《评价和后《评价并向《市政府提交绩效评价!和后评价《报告:
第三十三条】 政府投资项目绩效!评价和后评价—成,果作为以后改进规】划编制、项目审批】、投资决策、项【。目管理以及年度【投,资计划安排》的重要依据
— 第?六章 项目监督【。。管理
第三【十四条 严》格接受市人大常委会!的监督依《。法向市人大常委【会报告政《府投资?项目年度计划—制,定和执行情况—
第三十五条】 ,对经批准《列入市?本级政府年度投资计!划的项?目项目单《位,。均要制定项目实施】路线图?每年向市发改—部门报送项目实【施的进展情况由市发!改部:。。。门按照?路线图进行跟—踪督办重大政府投资!工程项目由市政【府政务?督查室予以跟踪【督办对于因工作不力!造成进度缓慢的提请!。市,监,察部门依《照有:关规定进行》问责
第—三,十六条 市发改、】住建、财政、规划、!国土:、环保、审计、【监察、公共资—源等: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!内履行对政》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!职责:
?(一)市国土、规】划、:住建、公《共资源等部门要加】强项目前期的—协同监管《未经:审批:可行性研究》报告(含项目—招,投标核准意见)【和初步设计(含【投资概算《书)的市国土、规划!、住建?等部:。门不得办理正—式用地、规》划(国有划拨土【地选址意见书除外)!、施工许可》。等手:续项目单位不得【开工:建设可行《。性研究报告中—的项目?招投标意见未经【核,准不得?。进行招标活动;【
(二》)市财?政部门负《。。责对:政,府投资项目》资金使用全过程【进行:管理和监《督确保?政府投资项目—资金专款专用并对以!财政为投资主—体的建设项》目进行?全过程跟踪监管【;
(三—)市审计机关对所有!政府投资项目实【施审计监《督主要采取》竣工结算审计和竣】工决:算审计两种方式少】数特:别重大建设项目可】实施阶?段性跟?踪审计对投》资500《0万元(《含5:000万元)以【上单体项目直接组织!审计对投资》5000万》元以下的单》体项目视《情况进行重点抽查】。审计:。审计的?重点主要是项目审批!、征地拆迁、环境】。。保护、工程招投标】、设备物《资采购、《工程结算、资—金,管理等关键环节市审!。计机关实施竣工【决(结)算审—计和跟踪审计所【需,。的业:务,经费在?未纳入财政预—。算管理前的过渡阶】段继续?按,照市政府201【4年7月6日第30!次专题会议纪要【执行:非城:。投公司投融资—的政:府投资项《目的审计业》务经费?。可,比照此会议纪要执】行;
》(四)项目建设单位!应,当切实履行主体【管理责?任在:项目竣工后一年【内,完成工程质量、环保!、消防、档案等单】项验收?和竣工?结(决)算》审计等工作在此基】础上由市投资主管】部门、行《业主:。管部门和《其他有关部门根据】国家、?省有关规定组织综】合竣工验收未—经综:合竣工验《。收不:得进行竣工财务决】(结)?。算和办理《资,产移交手续政府投】资项目出《资方、建设方—、项目移《交管理方应》同步参?加上述综合》。竣工验收《综合竣工验》。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!位应在30天内将】必要的工程资料(】建设档案《)、工程实物及工】程保修?。合同:关系:正式移交给》使用:(管理)单》位使用(管理—)单:位在接收后20天】内向:国有: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办!理资产登记手续公】路(道路)工程验】收按照交通部公路】工程竣(《交,)工验收办》法,(,交通部令《2004年第3号】)的规定执行
!第三十七条》 建设?单位要加《强项目管理严格【执行“三专四制【”即专户、专款【、专用?和项目法人制—、招标投标制—、工程监《理制、合《同管:理制
第七【章, 法律责任》
第三》十八条 建立政府投!资项目责任追究制政!府,投资项目管理—。相关:职,能部门有违》反法律法规行—为,并造成损《失和严重后果的【依法追?究有关?责任人的行政—和法律责任
】第三:十九条? 咨询评估、招【标代:理、勘察、工程设】计、工程监理、【造价咨询等机构在对!政府投资项》目进行咨询》评估、招标代—理、勘察、设—计等相关工》作时弄虚《作假或者评估—结,论意:见严重失实》、出现重大失误、经!查,证,属实的?列,入黑名单管理;造成!损失:的依:法承担赔偿责任;】。构成犯罪的》由司:法机关依法追—究刑事?责任:
第四十条【 项目单位有—。下列行为《之一的?责令限?期整改并依法追【究,。单位主要负责—人,和直接?责任人的行》政责任;违》反,。。资金:管,理规定?的,按照国家《有关规定依》。法予以经《济处罚;《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!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
(一)—未做项?目前:期工作不履行基本建!设审批?手续的;《
(二)未【经批准擅自增加【项目预算、》擅自提高或者—降低建设标准或改变!建设:内容:。的,;
(三—。)弄虚作假》骗取财政资金—、擅自改变资—金用途或者管理【。不严的;《。
(《四)其他违反法律、!。法规、?。。。规章和政策规定行为!的
? 第八章 附 【则
《第四十一条 本【办法由?市发:。改,部门负责解释各县】(市、?区)政府《、十堰?经济:技术开发区、武当】山,旅,游经济?特区投资项目管理可!。参照本办法执行
】 第四十二条【 本:办法:从发布之日起—30日后执行有效】期,5年相关《规定与?本办法?不一致的《以本办法为准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