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石市老旧住—宅增设电梯指—导意见
《。
为适应社会】经济发?展进一步完善我市老!旧住:宅的使用功能—提高群众宜居—。水平根据中华—人民共和国物权【法、中华人民共【和国特种《设备安全法、湖北】省,电梯使用《安全管理办》。法、湖北省物业【服务和?管理条例等相—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!。规,定结合我《市实:际现就规范》我市:老旧住宅增》设电梯工作》提出如下指导—意见:?
, 一、适用范【围
本市建成】区内具有合法—。权属:证明的五《层及五层以上—无电梯老旧》住宅增设电梯—时适用本意见
!单一产权的住宅【、别墅及已列—入征收?拆迁改造计划—的,住宅不适用本意见】
?二、基?本原则?
充《分发:。挥政府政《策引导支持和组织协!调作用突出业主【主体地位,调动群】众积极性遵循“【安全第一业主—自愿充分《。协商兼顾《。各方公开《透明依法合规—”的原则
【三、实施主体
!同意增设电》梯的所?有业:主应在街道》、,社区的指导下成立】增设电梯自改委作为!。增设电?梯的实施《主,体由其负责组—织和协调《工程报建《、设:备采:购、:工程实施、维护管理!等相关工作同意增设!电梯的所有业主【也可以?书面委托物业—服务:企业、?所在社区、原房【地产开发企业或其他!相,关单位作为》实施主体《承担上述工作—上,述申请增设电梯【的业主或受委托的单!位,应当:承担相关法律、法规!。规定的工程项目建】设单位?所应承?。担的义?务
四、—实施:条件
(一【。)建:筑物具备增设电梯的!客观条件所占用地】在住:宅原建设用地红【线范围内土》地权属清晰无—争议
(二)增!设电梯应满》足规划、土地、建】筑,、结构、消防、文】保、绿化等相关【法,律法规和标准规【范的要求《
(三)—住宅不存在结—构安全?隐患加?装电梯后不影响【既有:房屋:的整体?性,和结构安《全经具备相》应资质的设》计单位出具符—。。。合建筑设计、—结构安全、消—防安全和特种设【备,等相关规范、标【准,的设计方案
(!四)增设电梯—。应按照有关法律、法!规和相关政》策规定?由业主自愿申请并】与相:。关,业主充分协商—应经本幢住宅—专有部分全体—业主同意在小区显著!位置公示公示期内加!装电梯所《在单元?的全体业主均无反对!意见的才可以实【施
涉》及,占用专?有部分的应同时征得!相,关业主?的同意;涉》及占用小区土地的】。应充:分,听取所在《物业区域内业—主的意见;加装【电梯后可《能受到通行、采【光、通风和噪—声等:直接影响的利益【相关方无反对—意见
五、资】金筹集
》 老旧住宅增设电梯!所需的?资金可以《通过下列方式筹集:!。
?(,一,),根据:所在楼层等因素【由业主协《商,。按照一定的分—摊比例共同出资【
(二)业主可!按照有关规定—。提取住房公》积金
(三【)业主可按照有关规!定申请使用原产权单!位住房维修基—金和个人缴存的住宅!专项维修资金
】 (:四):其它:符合:规定的资金
— :同意增设电梯的业】。主应:当就各自出资额、维!护、养护《分,摊等:事,项达成书面协议【增设电梯所筹集的】资,金及使用情况应当】在小区显著位—置,公布接受监》督老旧住《。宅增设的电梯及配】套设:施,由全体出资业—主共有?
六、组织【实施
(一)制!定方案由《实施主体委托具【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!位,编,制老旧住宅增设电】梯建筑设计方案方】案应当包括增设电梯!的总平面布局—方案资金概》算及费用筹》集,方案电梯运行维护】保养分摊方案—等内:容
(二)【征求意?见实施主体应当在】所在街道(片区)】或社区的指导下征求!业主意见在小区【。显著位置公示增设电!梯的有关事项公【示期不?少于10日并对公】示,情况进行《见证备案公示内容包!括该梯号《(幢)房屋》专有部分全》体业:主同:意增设电《梯的证明材料、【增设:。。电梯设计方案经公】示对增设电梯事项无!异,议,的,由该梯号(幢—)房屋?专有部分全》体业主?或其共同委托—人将增设电》梯申请及方案提【交市房产局
【 (三)《房屋结构安全鉴【定,实施主体《应委托具有相应【资,质的房屋建筑结构】安全检?测鉴定单位出具【检测鉴定《。报告:
(四)联合审!。批市房产局组织市】建委、市国》土、:市规划、市》质监、市消》防等相?关部门进行部门【联审各部门按照各自!。职责依法办理—相关审批手续
】 1.规划审批规】划,部门对实施主体提交!的材:料(由规划局提【供清单)进行审【核经审批《同意后按照有—关规定办理建设【。工程规划《。。许可证
2.施!。工,审批市建委对实【施,主体提交《的,材料(由市建委提供!清,单)进行审核—经审批同《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!理,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!
(《五)工程施工实施主!体应当分别》委托具有相应资【质的施工和》监理单位组》织工程施工并对增设!。电梯施工过程安全】生,产负总责增设电梯的!施工安装及检验【检测应当符合—特种设备安全—法,。律法规及《其相关规定》要求:
(六)—竣工验收增》设电:。梯工程竣工后实施】主体应当组》织设计、《施工单位进行竣工验!收向建设、规—划、质监、》消防等部门》办理:竣工备案竣工—验收合格后方可【交付使用《
, 同时应当及【时向市城建》档案馆移交建设【工程档案《
七《、使用管理及维护
!。 增?设电梯的业主—应,当共同委托物业【服务企业《或者其?。他单位管理电—。梯受委托《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!其他单位《为电梯使《用管:理者
增设电梯!的业主未委托—的由:。相关业主共同—协商确?定使用管《理者其?他业主承担连带责】任
? 电梯使用管理者应!当,履行特种《设备法?律法规规《定的电梯使用—单,位相关义务依照【湖北省电梯使—用安全管《理办法的规定承担】相应责任《
八、协—商解决机制
】(一)利益补偿
! 业主认为》因增设电梯》侵犯了自己的所有权!和相邻权《等民事权益而提【出补偿等要求—的由:。业主之间协商解决补!偿费用在筹集资金】中支出
(二】)调解机制》
?业主对增设电梯有】异议的住宅所—在的街道办》事处、社区居委会应!当应业主请求依【照法定职权与程序】组织调解促使相【关业主?在平等协商基础上】自愿达成调解—协,议业主?之间协?商,或调解不成的可【依法通过民事诉讼途!径解决?
九、》职责分工
为确!保老旧?住,。宅增设电梯工作【顺利推进建》立市级老旧住宅增】。设电梯工作联—席会议制度协调【解,决老旧住《宅增设电《梯工作推进中—的,相关问题联席会【议办公室设在市房产!。局承担联席会议日】常工作建设、城管】、规划、国土—、质监、公积金、】消,防等部门及相—关专营单位为成【员单位
各区】人民政府负责本【。辖区内老《旧住宅增设》电梯的统筹》。协调和管理工—作
? 房地产行政管理】部,门负:责指导协调老旧【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制!。定,相关政策及总—体,。指导:工作
《 ,规划行政管》理,部门负责老》旧住:宅增设电梯的规【。划管理工《作建设行政管理部】门,负责:老旧住宅《增设电?梯的施工监管工作】国土资源行政管【理部门负责老旧【住宅增设电梯—的,土,。地管理工作
【 ,质监行政管理部【。门负责做《好,电,梯制造、安装、使】用、维保单位和【。检验检测机构—。的监督检《查工:作
住房公【积金:中心负责业主公积】金提取使用的管理】工作
? 消防部门负责】。老旧:住宅增设《电梯的消防安全【监督管理工作城市】管理部门负责查【处老旧住《。宅增设?电梯过?。。程中违反城市规划】管理:方面的违法行—。为
街道办【事,。。处(片区)》、社:区居委会负责—老旧住宅增设电梯】的政策宣《传,。。、,业务指导《、矛盾协调等工作】
十、本意【见自印发之日起【实施有?效期三年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