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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,。。石,市老旧住宅增设【电梯指导意见 【   为适应—社会经济《。发展进一步》完,善我市老旧住宅【的使用功《能提高群众宜居水】。平,根据中华《人民共和国物权【法、中华人民共【。。和国特种设》备安:全法、湖《。北省电?梯使用?安全:管理办法、》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!理,条例等相《关法律、《法规和规章规定结】合我市实《。际现就规《。范我市老旧住宅增】设电:梯工作提出》如下指导意见:【   ?一、适用范围  】 本市建成区内【具有合法权属—证,。明的五层及五—层以上无电梯—老旧:住宅增设《电梯时适用》本意见?  : 单一产权的—住宅、别墅及已【列入征收拆》。迁改造计《划的住宅《不适用本《意见   二、基】本,原则  《 充分发挥政府【政策引?导支持和组》织协调?作用突出业主主体地!位,调动群众积【极性遵循《“安全第一业主自愿!充分协商《兼顾各方《公开:透,明依法?合规”的原则 【  三、《实,施主体?   同意》增设电梯的所有业】主应在街道、—社区的指导下成【立增设电梯自改委作!。为增设电梯》的实施主体由其负】责组:织和协调工程报建】、设备采购、工程实!施、维护《管理等相关工作【。同意增设电梯的所】有业:主也可以《。书面:委托物业服务—企业、所在社—区、原房地产—开发企业或其他相关!单位作为实施主体】承担上述《。工作上述申请增设】电梯的业主或受委托!的单位应《当承担?相关法律、法规【规定的工程项—目建:设,单位所应承担的义】。务   《四、实施条件 【  (一)建筑【物具:。备增设电梯》的客观条件所占【用地在住宅原建设】用地红线《范围内土地》权属清晰无争议【   ?(二)?增设电梯应满足规】划、土地、建筑、结!构、消防、文—保,、绿化等相》关法律法规和—标准规范的要求  ! (三)住宅不存在!结构安全隐患加【装电:梯后不影响既有房】屋的:整体性和结》构安全?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设!计,单位出?具,符合建筑设》计、:结构安全、消防安】全和特种设备等相】关规范、标准的【设计:。方案   》。(四)增设电梯应按!。照有关法《律、法规和相关政策!规定由?业主自愿《申请并与相关—业主充分协》商应经本《。幢住宅专《有部分全体业—主同意在《小区显著位置公示公!。示期内加装电—梯所在单《元的全体业主均无】。反对意见《的,才可以实施  【 涉及占用专有【。部分的?应,同,时征得相《。关业:主的同意《;,涉及占用小区土地的!应充分听取所—。在物业区域内业主的!意见;?加装电?梯后可能受》到通行、采光、【通风和噪声等直接影!响的利益相关方无】反对意见《。   五、资金筹集!   老旧》住,宅增:设电梯所需的资金】可,以通:过下列?方式筹集:   (!一,)根据所在楼层等因!素,由业:主协商?按照一定的》分,摊比例?共,同出资 《 , (二)业主—可按:照有关规定提取【住房公积金   】(三)业主可按照有!关,规定申?请,使用原?产权单?位住房维《修基金?和个人?缴存的住宅专项【维,修资金   (四】。)其它符合规定的】资金   同—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应!当就各自出资额、维!。护、:养护分摊等事项达】成书面协议增设【电梯所筹集的资金】及使用情况应—当在小区显著位置公!布接受监督老旧【住宅增?设的电梯《及配套设施由全体】出资业?主共:有  ? 六、组织实—施   (一)制】定方:案由实?施主体委托具—有相应资质的设计】单,。位编制老旧住—宅增设电梯建—筑设计方案》方案应当包括增设】电梯的总平》面布:局方案资金概算【及,费用筹集《方案电梯《运行维护保》养分:摊方案等内容—   (二)征求意!见实施主体应当在所!在,。街道(片区》)或社?区的指?导下征求业主意见在!小区显著位置公示】增设电梯的有—关事项公示期不少于!。10日并《对公示情《。况进行见证备案【公示内容包》括该梯号(幢)房屋!。专有部分全体业主】同意增设电梯的证明!材料、增设电—梯,设,。计,方案经公示对增【。设电:。梯事项?无异议的由该梯【。号(幢)房屋专【有部分全体业主【或其共同委托人将增!设,电梯申?请,及方案提交》市房产局   【(,三)房屋结构安【。全鉴定实施主—体应委托具有相应】。资质的房屋建筑【结构安全检测鉴【定单位?出具检测鉴定报告】   (《四)联合审》批市房?产局组织市建—委、市?国土、市规划、【。。市质监?、市消防等》相关部?门进行部门联—审各部门按照各自】职责:依法: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!  1.规划审【批规划部门对实【施,主体提交的材—料(:由规划局提供清单】)进行审核》。经审批同意后按照】有关规定办理建设】。工程规划《许,。可证   2.施工!审批:市建委对实施主体】提,交的材料(由市建委!提供:清单)进行审核【。经审批?同,。意后按?照有关规定办理【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!   (《五)工程《施工实施主体应当】分别委托具有相应】资质的施《工和监理单位组织工!程施工?。并对增设电梯—施工过程安全生【产负总责增设—电梯的施工安—装及检验检测应当符!合特:种设备安全法律法】规及其相关》规定要求   【(六)竣工》验收增设电梯工程】竣工后?实施主体应》。当组织设计、施工】单位进行竣工验【收向:建设、规划、质监、!消,防等部门办理—竣工备案《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!交付使用 》  同时应当及时】。向市城建档案—馆移交建设工—程档案?   七、使用管理!及维:。护 :  增设电梯—的业主应当共同委托!物业服务企业—或,者其他单《位管理?电梯受?委托的物《业服:务企业或者其他【单位为电《梯使用管理》者   《增设电?梯的业?主未委?托的由相关业—主,共同协商确》定使用管《理者其他业主承【担连带责任  【 电梯使用管—理者应当履行—特,种设备法律法规【规定的电梯》使用单?位相关义务依—照湖北省《电梯使用安》全管理办《法的规定《承担相应责》任   八、协【商解决机制 —  (一《)利益补偿 —  业?主认为因增设电梯侵!犯了自己的所—有权和相邻权—等民事权《益而提出补偿—等要求的由》。业主之间《协商解决补偿—费用:在筹:集资金中支出 【  (二)调解机】制   业主对【增设电梯有异—议的住宅所》在的街道办事处、】社区居?委会应当应业主请求!。依照法定职权—与程序组织调解【促使相关业主在平等!协商基础上自愿达】成调解协议业主【之间: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!。依法通过民事诉讼途!径解决   —九、职责分工 【  为确保老旧住】宅增设电梯工作顺利!推进建立市级老【旧住宅增设》电梯工作联席会【。议制度?协调解决老旧住宅增!。。设电梯?工作推进中的相关】问,题联席?会议办公室设在【市房产局承担联【席会议日常工作【建设、城管、规【。划、国土、质监、】公积:金、消防《等部门及相关—专营单位为成员【单位:   各区人民【政府负责本辖区内】老旧住宅增设—电梯的统《筹协调和管理—工作   房地产行!政管理部《。门负责指《导协调老《旧住宅增设电梯【。工,作制定相关政策及总!体指导工《作   规》划行政?管理部门负责老旧住!宅增设电梯的规划管!理工:作建设行政管理部】门负责老旧住宅增】设电梯的《施工监管工作国土资!源行政管《理,部门:负责老旧住宅增设电!梯的土地管理工【作   《质监行政《管理:。部门负?。责,做好电梯制造—、安装、使》用、维?保,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!的监督检查工作 】  住房公积—金中心负责业主公积!。金提取使用的—管理工作 》  消防部门负责】老旧住宅增》设电梯?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!工作城市管》理部门负责查处【老旧住宅《增设电?梯过程中违反城市】规划管理《方面的违法行—为   街道办事处!(片区)《、社区居委会—负责老旧住》宅增设?电梯的政策宣传、业!务指导、矛盾协调等!工作   》十、本意见自印发之!日起实施有效期三】年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