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省?取水:许可和水资源费征】收管理办法
(2】00:3年4?月24日湖》南,省人:民政府令第166号!。公布 ?。根据2008—年,1月2日湖》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!19号关于修—改,〈湖:。南省农?村合作经济承—。包,。合同管理办法(试行!)〉等?6件规章的决定第一!。次修正 根据20】17:年12月28日【湖南:省人民政府令第2】88号湖南省人民政!府,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!省人民政《府规章的决定—第二次修正)—
第一条【 根据?中华人民共和—国水法、国务院取水!许可和水资源费【征收管理《条例:和湖南省实施〈中】华人民?共和国水法〉办法】等法律、《法规结合本》省实际?制定本办法
】 第二条 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水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】本行政区域内—取水:许可制度《和水:资源:有偿:。使用制度的组织实】施其他有关》部门按照职责分【工做好有关工作【
: 第三《。条, 利用水《工程或者设施—直接:从江河、湖泊或者地!下取用水的单位和个!。人除本?办法第四条》规定的情形外—均应当按照》国家规定向水—行,政主管部《门申请领取取—水许可证《并缴纳水《资源费
前款】所称取?水工:程或:者设:施是:指闸、?坝、渠道、》人,工河道、虹吸—。管,、水泵、水井—以及水电站》等
第—四条 下列情形不需!要申请领取取水许】可证:。
(一)农【村集体经济》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!集体经济组织—的水塘、水库中的】水的:;
(二—)家庭生活和零星】散养、圈养畜禽【饮用等少量》取,水的;
—(,三,)为保?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!工安全和生产安全】必,须进行临时应急【取(排)水的;
! (:四):为消除对公共安【全或者公共利益的】危害临?时应急取水的;
! (:五)为农业抗旱和】维,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!时应急取水的—
: ,前款第(二)—项规定的少量—取水的限额为每户】每月取地表水18】0立方米或者—取地下水《80立方米
!第五条 取》水许可申《请按照下列权—限分级审批
(!。。一)日取地表水80!。000?立方米以上》、日取地下水5【000立方米以【。上的:项目和总装机容【量2500》0千瓦以上的水力】发,电企业?的取水许可申请由】。省人民政府水行政】主管部门审批;【
(二)日取】地表水30000立!方米以上不足80】000立《方米、日取》地下水3《000立方》。米,以上不足500【0立方米的项目【和总装机《容量10000千】瓦以上不足2—5000千瓦的【水力发电企业的取】水许:。可申:请由市州人》民政府水行》政,主管部门审批;
】 , (三)日取地表水!不足30000立】方,米、日取地下水不足!3000立方米【的项目?和总装机容量—不足10000千瓦!的水力发电企业【的取水许可申请【由县市区人民政【。府,水行政主管》部门审批《
第》六条 取水许可申】请的审批及》取水许可证》。核发:程序按照国家有关】规定执行
第!七条 取水许可证持!有,人(:。以下简称持证人【)应当按照取水许】可证:核,准的时间、地—。点、方式、取—水量取水
》
第八条— 水资?源实行有偿》使用制?度
除发电企】。业按照发电量和规】定标准缴纳水资【源,费外其他持证人按】照取水量和规定【标准缴纳水资源【费
除水力【发电企业外的—其他持证人应—当装置质量合格【的取水计量设施准确!计量取水量不—装置合格取水计量】设施的按照取水工】。程设计最大取水能力!或者:取水设备额定流【量全时程《运行:计算取水量
】 ,第九条 《取水单位或》者,个人因特殊困难不能!按期缴纳《。水资源费的可以【自收:到水:资源:费缴纳通知单—之日起7日内向发出!缴纳通知《。单的水行政主管部】。门申请缓《缴;发出缴》纳通知?单,的,水行政主管》部门:。应当:自收到缓缴申请之】日起5个《工作日内作出—。书面决定并通知【申请人;期满未作】决定的视为》同意:水资源费的缓缴【期限:最长不得超》过90日
【 第十条 水资【源费:征收标准由省—人民政府价格、财】政部门拟《定报省人《民政府批准后公【布执行
第十!一条 水资源费征】收按照本《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划!分,征,收级次?由水行政主管部门】分级负责执行
!上级水行政主管【部门可以将应当由本!级征收的水资源费委!托下级?。水行政主管部门【代为征收
— 市州、县市—区,征,收的水资《源费1?0,%上缴省统筹使【用
第—十二条 水行政主】管部:门应当?科学合理核定持【证人:的取水量持证人【在核:定取水量内取—。水的按照《。规定标?准缴纳?水资源费《;超过核定》取水量取水的按照】规定标准《的1.5倍缴纳水资!源费
持—证人应当《如实向水行政主【管部门?提供:取水资料
—。 除本办法第—四条规定不需要申请!取水许可的外无【取水:。许可证?取水的按照取水量】。的3倍缴纳水资【源,费
第十三条! 水行政主管部【门应当按季向—持证人送达》湖南:省水资源《费缴款?通知书持证人应当按!照通知书规定的期】。限和缴?款数:额,到指定银行》缴纳水?。资源费?
代收》银行收?到水资源费后应当按!照本办法《第十一条的规定分别!直接缴入省、市【州、县市区国—库
第—十四条 水资源【费属于财政》预算收入《专款用于下列事项
! , (:一)调?水(含人工增—雨):、水源工程》。等重点水利设施【建设;
《 (?二)水资源综合考察!、调查评《价、监测《、规划;《
(三)—节约用水技术—研究、推《广及节水项目补贴】;,
(四)水资源!。保护、管理及奖励等!
?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财政、价格和审】计等部门应当—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!。对水资源费征收、管!理和使用的监督
! 第十五》条 对在水资源保护!管理、计划用水、节!约用水工作中做出显!著成绩的单位—和个人由县级以【。上人民政府或—者水行政主管部门给!予表彰、奖励
! 第:十六:条 违反取水许可制!度,和水资?源有偿使用》。制度的依照》中,。华人:民共和国水法、国务!院取水?许可和水《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!的规:定给予处罚
!第十七条 》水行政主管部门违】反本办法规定—有下列行为之—。一的责令改正并对】直接负责《的主管人员和直接】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!政处分;构》成犯罪的依》法追究刑事责任【
(一)在取】水许可申请审—批、取水许可证【发放、取水量核定】、,水资源费计算中【玩忽职守、徇私舞】弊、弄虚作假或者滥!用,职权的?;
: (二)应—当征收而《不征收或者不足额征!收水资源费的;
! (三)截留代【收的水资源费—的;
》(四)贪《污、挪用水资源费的!
《第十八条 本办法】自200《3年7月1日起施】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