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!资金管理办法
!(2:011年2月28】日市人民政府令第2!1,6号公布根据201!8年5月12—日市人民政府关于】。修改〈武汉市—国,有土地?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!施办法〉的决定修订!) :
?第一章总则
—
:第一条?为了加强本市住宅专!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!住宅共用部位、共用!设施设备正》常使用维护住宅【专项维修《资金所有《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!华人民共和国物权】。法物:业,管理条例《湖北省?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!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!和住宅?专,。项维修?资金管理办法(【建设部、财政部【第165号令)等法!律、法规、》规章:的规定结合》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!
第二条—本办法适用于本【市行政?区域内商品》住宅(含经》济适用住房、廉【。租住房等保障性住】。房)、售后公有住房!住宅专项维修资【金,的交存、使》用、管理和监督【
本办法所称住!宅专项维修资金是】指专项用于住宅共】用部位、共用设施】设备保修《期满后的维修—。。。和更新、改造的资】金
:
第三条》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!部位是指根》据,法律、法规和房屋买!卖合同?由单幢?住,宅内业主《或者单幢住宅内【业主:及与之结构》相连的非《住宅业主共有—的部位?
本《办法所称住》宅共用设施设备是】指根据法律、法规和!房屋买卖合同—。由住宅业主》或者住宅业主—及有关非住宅业【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!。备
第四条【住宅专项维修资【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!、专款专用、所有权!人决策、政府—监督的原则
—
第五《条市房?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!全市住宅专项维修】资金的指《导和监督工作—。日常管理工》作由市住《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!。机构承担
区房!屋行政主管部门【负责本?辖区内住《宅,。专项:维修资金的》交存:、,使用:的管:。理工:作
财政、审】计、:国土规划、质监、公!安消防等部门—按照各自职》责做:好住宅专《项,维修资金管》。理,的相关工作
—
各区《人民政府(含武汉东!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!会、武汉经济技【术开发?区,。管委会、《市东湖生态旅—游风景区管委会下同!)负责本辖区—内住宅专项维—修资金管理的—综合协调工作—;街道办事处—、乡镇人《民政府?负责本辖区》内,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!理的相关工作—
第二》章交存?
,
第六条下列物业!的开发建设单位和】业主应当按照本【办法的规定交—存住宅专项维修【资金:
:
(:一)住宅《但一个业主所—有且:与其他物业》不具有共《用部位、共用设【。施,设备的除外》;
(》二)住宅小区内的非!住宅或者住宅—小区: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!连的非住宅
前!款所列物业》。属于售后公有住房】的售房单位也应当按!照本办法的规定交】。存住宅专项维修【资金
第七条】商品住宅《(含住宅小》区内的非住》宅或者结《构与之?相连的?非住宅下同)的首】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!按照下列规定交【存
?
(一?),。开发建设《单位按照物业总规】模建安造价的1.5!%(配置有电梯的】按,照2.5%)交存;!
(《。二)购房人按—照所拥有物业—的建筑面积交存每平!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金!额为每平方米建安造!价,的5%
》
市房屋行政主管部!门应:当根据?市建:设行政主管部门【公布的建安造价【确定、公布首期住】。宅专项维修资金的】具体:交存标准并适时【调整
第八条】售后公有住房—的首期住宅专—项,维修:资金按照下列规定】交存
(一)】购房人按照所拥有】物,业,的建筑面积交存每】平,方米建筑面积交【存,金额:为本市房改成本价】的2%;
【(二)售房单位按照!多层住宅不低—于售房款《的20?%,、高: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!的30%《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!。取住宅?专项维?修资金
—第九条开发建设单】。位、业主交》存的住?。宅专项维修资金【属于业?主所有
《
从?。。。。公有住房《。售,房款中提取的—住,宅专项维《修资金属于公有住】。房,售房:单位所有
【第十条?市房屋行政主—管部门?应当会同有关部【门按照公开、公【平、:公正的原则根据【商业银行的》服务质量等》因素依法《择优确?定本市住宅专项维】修资金专户》管理银?。行(以下简》称专户管理》银行:)并向社会》公布
专—户管理?银行:负,责办理住宅专项维】修资金账户设立、】交存:、使用?、结息、划转、结算!、核算、对账、查】询等事项《市房屋行政》主管部门应当与【专户管理银行签【订专户管理协议【就专户管理银行提供!的上述服《务事项?及住宅专项维—修资金使用所涉【。及的:第三方监督》服务的内容》进行约定
》。
:第十一条商品—住宅的?购,房人应当在办理房屋!交付使?用手续前交存首【期住宅专项》维修资金交存—的时间和《方,式由购房人》与开发建《设单位在商品房销】售合同中《约定
开发建设!单位应当在办理项】目不动产首次—。登记前按照物业总规!模交存住宅专—。项维修资金
【
不动?产首次登记》时,尚未售出的房屋开】发建设单位》还应当作《为业主?交存首期住宅专项】维修资金;房屋【售出后购房》人应当向开发建设】单位交纳该住—宅专项维修资—。金
第十二条】售后公有住房的购】房,人应当在办理房改】手,续,时交存?首期住宅专项维修】资金或者委托售房单!位交存
公有住!房的售房单位应当】自收:到,售房款之《日起30日内将提取!的住宅专《项维修资金存—入公有住《房,住宅专项维修资金】专户
第十三条!购房人未按》照本办法规定交存】首期住宅《专,项,维修:资金的开发建—设单位不《得将房屋交付给购房!人
开发—建,设单位、购房人未】按照本办法规定交存!。首期住宅专项维【修资金的不动产登记!机,构不得办《理不动产登记
】
第十?四条业主《大会成立前或—者,。业主大?会虽:已成立但未要求划转!住宅专项维修资金】的住:宅专项维修资金由】市住宅?专项维修资》金管理机构在专【。户管:。理银行开立银—行专户进行代—管实行专款专用
!
开立商品住宅专】项维修资金专户【业主交存《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!应当:以物业管理区—域为单?位设:账按房?屋,户门号设分》户账未划定》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!为单:位设账按《房屋户门《号设分户账;开发】建设单位交存—的住宅?专项维修资金应当】以物业管理区域为】单位设?账按幢设分账未【划,。定物:业管理区域的—。以幢为单位设账
】
开立售后公【有住房住宅专项【维修:资金专户《应当按照《售房单位设账按幢设!分账;其中业—。主交存的住宅—专项维修资金按房】屋户门号《。。设分户账
》
第十五条专【户管理银行、代【收住宅?专项维?修资:金的公?有住房的售》房单位?应当使?用由:财政部门统一印【制,的住宅专项》。维修:资金专用票据
】。
第十六条业主大会!成立:后要求?划转住宅专》项维修?资金:。的应当经专》有部:分占建筑物总面积】三分之二《以,上的业主且占总【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!业主表决同意并同】时对以下事项进行】表决
(一【)专户管理银行的选!定;
《
(二)住宅专【项维修资金使用和】账目管理《办法;
(【三)确?定业主委《员会主?任为住宅专项维修资!金管理责任人—的决议?;
《(四)应急维—修授权协议书;【
(五)市【房屋行政主管部门】认为需要《由业主大会确定【的与住宅专项—。维修资金《有关的其《他事:项
业主大会】通过关于上述事项的!决议后业《主,委,员会应当到选—定的专?户管理银行开立业主!大会:住宅专项维修资金】。专户
第十七】条,业,主委员会应》当在业主大》。会,通过划转决议之日起!10个?工作日?内,到区房屋行政主管】部门:申请办理住宅—专项维?修资金划转手续并】提交业主大》。会关:于本办法第十六【条所列事项》的决议及专户管理银!行开户证《明
申请材料齐!全的区房《屋行:政,主管:部门应当自受理【之日起10个—工作日内报告—市,住宅专项维》修资金管理》机构;市住宅专项维!修资金管理机—构应当自收到—报告之日起10个】工作:日内通知专》户管理银行将该物】业管理区《域,内的住宅专项维修资!金账面余额划转【至,业主:大会住宅专》项维修资金专户【并将有关账目移【交业主委员会
【
第十八条划转住!。宅,专项维修资》金时业主委员会应】当与开户银行、【所在:地,的街:道办事处、乡镇人】民政府签订发生本办!法,规定的紧急情—况时同意所在—。地的:街道办事处、—乡镇人民政府—组织代修并从维【修工:程涉及的住宅专【项维修资金中支付】相应费用的授—权协议书
第】十,九条住宅专项维修】资金专户应》当通:过转: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!用于支付维修—和更新、《。改造工程费用的住】宅专项维修资金【。只能支付《。。到约定的施工单位或!者物业服《务企业账户中—;用于支付评估、监!理等费用的住—宅专项维修资金只能!支付:到约定的《评估:、监理单位账户【中
业主委员】会不得擅自》变更开户银行确需】。变更的应《。。当经业主《大会:决定注?。销原:银行专户开立新专户!并报区房屋行政主】管部:门备:案
第》二,十条业主分户账中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】余额不足首期应交存!额30%的应当【按照业主大会—决定的续交》方案及时续交住宅】专项维修资金尚【。未成立业主大会的】续交的具体管理办法!由市房屋行政主管部!门会同市财政部门】制定
?
:第三章使《用
《第二十一《条住宅专项维修资】金的使?用应当遵循》方便快捷、公开【透明、受益人—和负担人相一—致,的原则
—。业主不交存住宅【专项维修《资金的业主大会【可以在管理规—约和业主《大会议事《规,则中对其共》同管理?权的行使予以限制】。
第二十二条】住宅:共用:部位的维修和更【。新、:改造范围《包括
?
(一《)屋面防水层—破损顶层房间渗漏的!;
《(二)楼《房外墙出现雨水渗】漏引起?外,墙内表面浸》湿,;
:
:(三)楼房》。外墙外装饰》层,出现:裂缝、?脱,落或者空《鼓率超过国》家相应标准、规【范的规定值;
【
(四)建筑保】温层出现破损—或者脱?落或者建筑》保温不良引》起,外墙内表面出现潮】湿、结露、结霜【或者霉变《;
:
(五)外墙及】楼,梯间、?公共走廊涂饰层【出现开裂、锈渍、起!泡、:翘皮、脱落、污染】;,
:
(六)公》共区域窗《台,、门廊挑檐》、楼梯踏《步及扶手、维护墙】、院门等出现破【。损的;
《
(七)公共【。。区域门窗或者窗纱】破损的;
【(八)住宅共用部位!需,要维修和更新、【改,造的其?他情形
第【二十三条住宅共用设!施设备的维修和【更新、?改造范围包括
【。
(一)电梯【及主要部件的维修或!者,更换;?
:。
(二?)避雷?设施:不能:满足安?全要求的;
— ,
(三)监控设施】、消防系统出—现功能障碍或者部】。分设备?。、部件损《坏,严重的;
(四!)楼内排《水(排污《)设备出现》故,障,排水管道漏》水、锈?蚀严重?排污泵锈蚀或者其】。他设备损《坏的;
》
(五)水箱、【泵房等二次供水设施!损坏需要维》修和更新、改造【的,但依法或者依—合同约定应当—由供水企业承担【的除外;
—
(六)《住宅共用设施—设备需要维》修和更新、改—造的其?他情形
—第二十四条住宅共用!部位、共用设施设】备的维?修和更?新、:改造费用按照下列】规定分摊
【(一)属全》体业主共有的—共用部位、共用设】。施设备由全体业主按!照各自拥有房屋建】。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!担;
《
(:二):属单幢房屋》。内业主共有的共【用部:位、共?用设:施设备?由该幢房屋的全【体业主按《照各自?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!比例共同承担;
】。
(三)》属一个单元内业【主共有的共用部位】、共用?设施设备《由单元内《的业主按照各—自,拥有房屋建筑面【积的比例共同承担;!属单元内《一侧房屋业主共有的!共用部位、共用设】。施设备由该侧房【屋的业主按照各自】拥有房屋建筑—面积的比例共—。同承担?;
?
,(四:)相邻业主共有部位!的维修由相邻—业主按照《各,。自拥有房《屋建筑?面积的?比例共同承》担;
(五【)与房屋结构相【连的汽车车》库,的维修由车库共用关!系的业主按照—各自拥有车》位的比例共同承担
!
业主个》。人维修资金分户账】。金额:不够支?付所分摊维》修,工程费用的》差额部分由该业主承!担
第二十【五条住宅专项维【修资金划转业主大】会管理前需》要使用住宅专项【维修资?金的按照下》列程序办理
】(一)物业服务【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!、改造?项目提出使用—方案没有物业—服务企?业的成立业主—大会的由业主委员】会,提,出使用方《案未成立业主—大会的由社区居民】。委,员,会组织相关业主提】出使:用方:案,;使用方案应—当包括?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!修资金的原因维修和!更新、改《造部位、费》用及组织方》式等内容;
—
(二)业主【委员:。会或:者社区居民委—。员会应当组织业主】对使用方案》进行表决并》经住宅专项维修资金!列支范?围内专有《部分占该《范围内建《筑,物总面?积三分之二以—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!三,分之二以上的业【主同意表决》前应当将使用—方案向住宅专—项维修资《。金列支?范围:内的业主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!7日;?
, ,
(三)使用方【案通过后业主委员会!。或者社区居民委员】。会持: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!用备案表、相关【业主:表决结果及》其证明、使》用方案及预算、施工!合同等材料向区房】屋行政主管部门提】出备案申请;
【
:(,四)材料齐全—的区:房屋行政主》管部门自《受理之日起3个工】。。作日进行备案—并向专户管》理,银行发?出划转住宅专项维】修资金通《知划转金额不—超,过预算资金50【%;:
(五)业【主委员会《或者社?区居:民委员?会按照使《用方案组织实施维修!和更新?、改造工程》。;,
(六)工【程验收合格》后业:主委员会或》。者社:区居民?委,员会持下列》材料向区房屋—行政主管部门办理】拨付维修和更新、改!。造费:用的手续《:,
1.维—修和更新、改造工程!验收单;
【2.维修和更新、改!造工程?决,算单;
》。
3:.维修和更新、改】造工程的发票;
】
:4.其他相关材料】
(七》。)材料?。齐全的区房屋行政主!管部门应当在3个】。工作日内向专户管】理银行发出划转【维修和更新、改造】费,用余额?。的,通知
第—二十六条住宅专项】维修资金划》转业主?大会管理后需要使用!住宅专项维修资金】的按:照下列?程序办理《
(一)物【。业服务企业根据【维修和更新》、改造项目提出使用!方案:;
: ,
(二?。)业:。主大会依法》通过使用方》案;
(三)】。业主委员《会持住宅《专项维?修资金使用备案表】。、使用方案》及预算等有关—材料报?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!备案;区房屋行政主!管部:门发现不符合有【关法律、法》规、规章规定的应】当责令改《正;
(—四,)业主委员会—按照区房屋行—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使!用方:案组:。织实施维修和—更新、改《造工程并通知专【户管理银行将所需】住宅:专项维修资金划转】至,。维修单?位;
(五【)工:程竣工后业》主委员?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!公示工程质》量验收?报,告和维修《费用决算《情况
第—二十七条鼓励业主大!会在管理规约和业主!大会议事规》则中就住宅》专项维修《资金使用等》问题约定以下—表决方式
(】一)委托表决业主将!一定时期、一定额】度内住宅专项维修】资金使用事项的表】决,权以书面《形式委托给业—主委员?会或者?业主代表行使;【
?(二)集《合表决业主大会对】特定范围内的住宅专!项维修资金的使用】事项采取一次性集合!表决通?过后授?。权业主委员会—或者物业服务—企业分?批使用;《
(三》)默认表决业主【大会约定将未—。参与投票的业—主视为同意住宅专项!维,修资金?使用事项相应—投,票权:数,计入已投《的赞成票;
】(四)?异议表?决在住宅专项维修资!金使:用,。事项中持《反,对意见的业主专有部!分占建筑物总面积】。三,分之一以下》且,占,总人数三分》之一以下的视为表决!通,过
第二—十八条住《宅专项?。维修资金使》用实行?。工程造价《审,核、工程《监理等第三方—监督:服务制度具》体办法由市房屋行】政主管部《门,。另行制定
第二!。十九条?共同承担住》宅专: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可!以推荐?代表或者聘请专业】人员参与维修和更】新、改造项目的方案!制订、组织》实施、?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!
, ,
,第,三十条发生》危及房屋使用安全和!人身财产安》全严:重影响业主正常生】活的紧急情》况需:要立即对住宅—共用部位、共用设】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!新、改造《的业主委员会—或者:社区:居民委员会应—当将使用《方,案向:住宅专项《维修资金列支—范围内的业主—公示公?示时间不《少于7日;业主无异!议的:业主委员会或—者社区?居民委员会》。持,住宅:专项维修资》。金使用申《请材料?向区房屋《行政主管部》门提出备案申请【。并按照下《列,规定使用住宅专项】维修资金《
(一)住宅专!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!大会:管理前由业》主委员会或者社【区居民委员会按照】本办法第二十五条】第(四)项至第【(七)项的规定办理!;
(二)【住宅专项维》修资金划《转,业主大会管》理后由业主委—。员,会按:照本办法第二十【六条第(四》)项至第(五—)项的规定办理【
前款所称紧急!情况包括
》
(一)屋面、】外墙严重渗漏;
】
:(二)电梯故障;
!
(三《),楼体外立面有脱落危!险;
》(四)消防设施【设备故障;
(!五)二次《。。供,水设施设备》故障但依法或—者,依合同?约定应?当由供水企业承担】的除外;
》
(六)共用排水!设,施设备因坍塌、堵塞!、爆裂等造成功能障!碍;
(—七)供配电系统设施!设备:故障;
《
:(八)危及房屋【使用: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!严重影响业主—正常生活的其—他紧急情况
发!生特别紧急》情况不及时排除险情!将严重?危及房屋使用安全】和人身财产安全【。的区房屋行政主【管部:。门可以先行》。。受理并在当日—。会同业?主委员?会或者?社,。区居民委员会组织相!关单位进行现场【勘查;?情况属实的在1个工!作日内按照不超【过工:程概算50%—。的比例预拨》工程:款;:。工程竣?工后业主《委员会或者社—。区居:。民委员会组》。织工程验《收、:做好工程造价决算向!列支范围内全体业主!公示7?日后在3个工—作日内进行备案并】据实拨付剩余—工程款?
第三十一条】住宅专项《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!会管理前发生紧急】情况且危及公—共安全物业服务【企,业或:者业主委员会未按照!规定对住宅》共用部位、共—用,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!更,。新、改造的所在地】的街道办事》处、乡镇人民—政府可以按》照下列程序组织代修!维修费用从住宅专项!维,修资:金中列支
(】。一)组织相》关专业部门进行【鉴定并出具鉴定【报告;?
(二)—。由社区?居民委员会就工程事!项出具相关证明【;
(三—)由具有相应资质】的施:工,单位制作工程预【算并经工程造价【咨询机构审》定;
(四【)组:织施工单《位进行抢修;
!(五)会同相关业主!对维修工《。程进行验收后将工程!费,用在该物业区域【。内公:示7日;
【(六)?专户管理银行将【所,。需住宅专项维修资】。金划转至维修单位
!
住宅《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!主大会?管理后发《生紧:急,情况:且危及公共》安,全物业服务》企业或者《业主委员会未按照】规定对住宅共用部】位、共用《设,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!新、改造的所在【地的街道办事处、乡!镇,。人民政府可以根【据应急维修授权协】议书:按照前款规定的程序!。。组织:代修维?修和更新、改造费用!从住宅专项维—修,资金中?列支
第—三十二条下列费【。用不得从住宅专项】维修资金中列支
!。
(一)依法—应当由开发建设【单位:或者施工《单位承担的住宅【共用部位、共—用设施?设,备维修和《更新、?改造:费用;
(【二)依?法,应当由相关单—。位承:担的供水、》供电、供气、—供热、?通讯、有《线电:视等管线和设施设】备的维修、养护费用!;
(三—)应当由当》事人承?担,的因:。人为损?坏住宅?。共用部位、共用【设施:设备所?需的修复费用;
】
:(,四)根据物业—服务合同约》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!业承担的住宅—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!设,备,的维:。修和养护费用—
第三十—三条在保证》住宅专项维》修资:金正常使用》的前提下住》宅专项维《修资金可以按照国】家有:关规定用于购买国】债
:
:不得:利用住宅专项维修】资金从?。事国债回购、委托】理财业务或者将【购买的国债用—于抵押、质押等担】保行为?
:。
第三十《。四条下列资金应当】转入住宅《专项维修资》金滚存使用
(!一)住宅专项维修】资金的存《储利:息;
?
(二《)利用住宅专—项维修资金》购买国债的增值【。收益;
《 ,
(三)利用住宅】共用部位、》共用设施设》备进行?经营的所得收益但】业主大?会另有?。决定:的除外;
(四!)住:宅共用?设施设备报废—后,回收的?残值
《
第四章《。监督:管理
第三【十,五条房屋所有权转】让时该房屋分户账中!结余的住《宅专项?。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!权同时转移;未【按规:定交存住宅专项维】修资:金的应当按照规定】补交
?
第三《。十六条房屋灭失的】在办理注销登记【时按照下列规—定返还住宅》专项维修资金—
(《一)属于《业主所?。有的住宅专项—维,修资金返还》业,主,;
:。
(二)属—于公有住房售房单】位所有的住宅专【。项维修资金返还公有!住房售房单》。位;公有住房售房单!位不存在的按照其】财务隶属《关系收缴同级—国库
第三【十七条?市住宅专项维—修资金管《。理机:构,在住宅专项》维修资金划转—业主大会前的代管】期间业主委》员会在住宅》专项:维修资金划转—业主大会《后的自主管理期间】应当每年与专户管】理银:行至少核《对1次住宅专项维】修资金账目》。
第三十八条】专户管理银》行应当定期向市住宅!专项维修资》金管理?。机构:及业主委员会—发送住宅专项—维修资金对账单【
:
市住宅专项维【修资金管理机构【。及业主?委,。员会:。对资金账户变—化情况有异》议的:可,以要:求专户管《理银行?进行复核
》
专户管理银【行应:当建立住宅专项【维修资金《查询制度接》受,业主、公有住—房售房单位》对,其分户账《中住宅专《项维修资金使用、】。增值:。收,益和账面余额的【查询
?
第三《十九条市住宅专项维!修资金管《理机构在《住宅专项维修—资金:划,转业主大会管理前】业主委员会在住宅】专项维修资》金划转业主》大会管?理后应当每年—至,少1次向业主、公有!住房售房单》位公布下《列情况
《
(一)住宅专项!维修:资金交存、使—用、增值收益—。和结存的《总额:;
(二)【发生列支的》项目、费《用和分摊情况;
!
(三?)其他有《关,住宅专?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管!理的情况
业主!、公有住《。房售:房单位对公》布的情况《有异:议的可以要求复【核
:。
第四十条住宅专!项维修资金在划转】业主大会前代管期】间的管?理和使用应当依法】接受审计部》门的审计监督
】
住宅专项》维,修资金在《划转业主大会管【理后经业主大会投】票通过业主委员会可!以聘请专业机构对住!宅专: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!使用进行审计—和监督审计监督【费用可从住宅专项维!修资金中《列,支
《第四十一条住宅专项!维修资金的财务【管,理和会计核》算应当按《照,财政部门的有关规】定执行
》。
财政部门应当加】强对住宅《专项维修资金的财务!管理和会计》核算制度《执行情况的监督
】 ,
第四十二》条住宅?专项维修资》金专用票据的购领】、使用、保存、核销!管理应当按照财政部!门,的,有关规定《执,。行并接受财政—部门的监督检查
】
第四《十三条市房屋行政】主管部门应当会【同市财政部门组织相!关单位对商》品住宅、已售公有】。住房:住宅专?项,维修资金交存—和使用情况进行【检查逐步规范—和完善住《宅专项维修资金的】使用和管《理
第五章法律!责任
《
第四十四条开【。发建设单《位违:反本办法规定—将房屋交付给购房人!的由:区房屋行《。政主管部门》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!。不予:。改正:的每套处以5—000元以上—。30000元—。以下罚款
第四!十五条违反》本办法规定挪用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!按,照,住宅专项维修资金】管,理办法?(建设部《、财政?部第165号令【)的规定予》以处理
第【四十:六条违反住》宅专项?维,修资:金专用票据管理规】定的按照财政违【。法行为处罚处分条】例(国务院》第4:27:号令)的有关规定予!以处理
—第四十七《条专户管理银行违反!本办法规定未向【缴存人出具维修【资金缴存凭证或【者未履行资金支出规!定程序而《支出:资金:的或者发现》。资金支出《。。违,反本办法规》定而:未向:市房屋行政》管理部门及》时报告的市房屋行】政主管部门可—以单方?取消与专《户管理银行的资金】代管协议情节严【重的:依法追究专户管理】银行的法律责任【
:
第六章附则—
第四十八条市!房屋:行政:主管部门可以—依据本办《法制定实施细—则
第》四十九条本办法自2!011年5月—1日:。之日起?施行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