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汉市住宅专项【维修资金《管理办法
【(2011年2【月,28日市人民政府令!第216号公布【根据20《。18年5月12【日市人民《政府关于《修改〈武汉市国有】土地上房屋征收【与补:偿实施办《法〉的决定》修订) 》
第一章总则【
第一》条为了加强本市【住,宅专项维《修资金管理保—障住宅?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!设备:正常使用维》护住宅?专项维修资金所【有者的合法权—益根据中华》人民共和《国物权?法物业管理条例湖】北省物业服》务和管理条例武汉】市物业管《理条例和住宅专项维!修资金?管理办法(》建设部?、财政部第165号!。令)等法律、—法规、?规章:的规定结《合,本,市实际?制定本办法
】。第二条本《办法适?用于本市行》。政,区域内商《品住:宅(含经济适—用,。住房:、,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!。房)、售后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!修资金的交存、【使用、管理》和,监督
本—办法所称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!指专项?用,于住宅共《。。用部位、共用—设施设备保修期【满后的维《修和:更新、改《造的资金
第】三条本办《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!是指根据法律、法规!和房:屋买卖合《同由单幢住宅内【。业主或者单幢住【宅内业主及与—之结构?相连的?非住宅业主共—有的部位
本】办法所称住宅—共用:设施设备是指根【据法律、法》规和房?屋买卖合同由—住,宅,业主或者住》宅业主及有》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!附属设?施设备
》。
第四?条住宅专项》维修资金管理实行】专户存储、专款【专用、所有权人决】策、政府监督的原】则
?
第五条《。市房屋行政》主管部门负责全【市住:宅专项维修资金【。的指导和监督工作】日常管理工作由【市住宅专项》。维修资金管》理机构承担
—
区?房屋行政主管部【门负责本辖区内住】宅专:项,维修资金的》交存:、使用的管理—工作
财政、】审计、国《土规划、质监、公安!消防等部门按照各】自职责做好住宅专项!维修资金管理—的相关工作
【
,各区人民政府(【含武汉东湖新—技术开发区》管委会、武汉经【济技术开《发,区,管委:会、市东湖生态旅】。游风景区管委会下】同,)负:责本辖区内住宅专】项维修资金管理的综!合协调工作;街道办!事处、乡镇人民政】府负责本辖区内住宅!专项维修资金—管理的相关》工作
第—二章交存
—
第六条下列—物业:的开发建设单—位和业主应当—按照本办法》的规定交存住—宅专项维修》资金
(一)】住宅但?一,个业主?所有且与其他物【。业不具有共用部位、!共用设施《设备的除外;
【 ,
(:二)住宅小》区内的非住宅—或者住?。宅小区外与单幢【住,宅结构?。相连的非《。住宅
前款所列!物业属于售后公有住!。房,的售房单位》。。也应:当,按照本办法的规【定交存住宅专—项维修资金》
第七条—商品住宅(含住宅小!区内的非住宅或【者结构与之相连【的非住宅下同)【的首期住宅》专项维修资金按【。照下列规《。定交存
(一】)开发建《设单位按照物业总规!。模建安?造价的1.》5%(配《置有电梯《的按照?2.5%《)交:存;
》(二)购房人按照所!拥有物?业,的,建筑:面积交存每平方米建!筑面积交存金额为】每平:方米建安造价—的5%?
市房屋—。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!据市建设《行政:。主管部?门公布的建安造【价确定?、公布?首期住宅专》项维修资金的具体交!存,标准并适时》调,整
《第八条售后公有【住房的首《期住宅专项维修【资金按照下列—规定交存《
,
:(,。一)购?房人按照所拥—有物业的建》筑面积?交存每平方米建筑】面,积交:存金额为《本市房改《成本价的2%;
】
(二)售房单】。位按照多层住宅不】低于:售房款的《2,0%、高层》住,宅不低于售房款的】30%从售房款中一!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!修,资金
》。第九条开发建设【单,位、业主《交存的住《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!业主所有
从】公有住房售》房款中提取的住宅】专项维修资金属【于公有?住房售房单位所有】
第《十条市房屋行政【主管部门《应当会同《有关:部门:按照公开《、公平、公正—的原则根据商—业银行?的服务质《量等因素依法择优】确,定本市?住宅专项维》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!(以下简称专户管理!银行)并《向社:。会公:。布
专》户管理银行负—责办理住宅专—项维修资金账户【设立、交存、使用】、结息、划》转、结算、核—算、对?。账、:查询等事项》市房屋行《。政主管部《门,应当与专户管理【银行签订专户—管理协议就专户【管理银行《提供的上《述服务事项及住宅】专项维修资金—使用:所涉:及的:。第三方?监督服务的内容进行!约定
》第十一条《商品住宅的》购房人?应当在办理房—屋交付?使,用手续前交存首期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】交存的时《间和方式《由购房人与开发建设!。单位在?商品:房销:售合同?中约定
开【发建:。设单位应当在办【理项:目不动产首次登【记前按照物》业总规模交》存住宅专项维修【资,金
不动产首次!登记时?尚未售?出的房屋开》发建设单位还应【当,作为业主交存—首期住宅专项维【修资金;房屋—售出后购房人—应当:向开发建设单位【交纳该住宅专项【维修资?金
:
第十二条售后】公有:住房:的购房人应》当在办理《房改手续时》交存首期《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!者委托售《房单位交存
】公有住?房,的售房?单位应当自收—。到售房款之日起【30日内将提取的住!宅,专项:维修资金《存入公有《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!金专户
—第十三条购房人未】按照本办《法规定交存》首期住宅专项—维修资金的》开,。发建设单位》不得将房屋交付【给购房人《
?开发建设单》位、:。购房:人未按照本办—法规定交《存首:期住宅专《。项维修资金的不动产!登记机构不得办【理不动产《登记
?
第十四条业主大!会成立前或》者业主大《会虽已成立但未【要求划转住》宅,专项维修资金的住】宅专项维《修资:金由市住宅专—项维修资金管—。。理机构在专户管理】银行开立银》行专户进行代管【实行专款《专用:
开立商—品住宅专项维—。修,资金专户业主交存】的住宅专项维—修资金应当以—物业管理区》域为单位设账按【房,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!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!以幢为单位设—。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!户,账;开发建设—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!维修资金应当—以物:。业管理区域》为单位设账按—幢设分账未划定物】业管理?区域的以幢》为单位?设账:
开立》售后公有住房—住宅专项维修资【金专户应当按照【售房单位设》账按幢设分账;【其,中业主交存的住【宅专项?维修资金按房屋户】门号设分户账
【
第十五条专户】。管理银行、代收住宅!专项维?修资金的公有—住房的售《房单位?。应当使用由财—政,部门统一印制的住】宅,专项维修资》。金,专,。。用票:据
第十六条】业主大?会成:立后要求《。。划转住?宅专:项维修?资金的应当经专有】部分占建筑物总面】积,三分之二以上的业】主且占总人数三【分之:二以上的业主表决】同意:。并同:时对以下事项进行表!决
?
(一)专户管理银!行的选定《;
(二)【住,宅专项维修资—金使用和《账,目管理办法;—
(《三)确定业》主,委员会主任为住【。。宅专项?维修资金管理—责任人的决》议;
(四)应!急维:修授:权协:议书;
(五)!市,房屋行政主管部门】认为需要由业主大会!。确定的与《住宅专?项维:修资金有关的其他事!项,
业主大会通】。过关于上述事项的】决议后业主委员会】应当到选定的专户】管理银行开》立业主?大会住?宅专项维修资—金专:户
第》十七条业主委员会应!当在业?主大会通过划—转决议?之日起10个工【作日内到区房屋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】办,理住宅专项维—修,资金划转手续并提交!业主大会关于本【。。办法第?十六条所列事项的】决,议及专户管理—。银行开户证明
【
申请《材料齐全的》区房屋行《政主管?部门应当自受理【之,日起:10个工作》日,内报:告市住宅专项—维修资金管理—。机构;市住宅专【。项维修资金管理机】构,应当自收到》报告:之日起10个工【作日内通知》。专户:管理银行将该物业管!理区域内的住宅专】项维:修资金账面余额【划转至业主大会【住宅专项维》修资金专户并—将,有关账目移交业【主委员会
》
第十《。八条划转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】时业主?委员会应当与—开户银行、所—在地的街《道办事?。处、乡?镇人民政府》签订:发生本办法规—定的紧?。急情况时同》意所在地的街道【办事处、乡》镇人民?政府组?织代:修并从维《修工:程涉及的《住宅专项《维修资金《中支付?相应费用《。的授权协议》书,
第十九条住】。宅专项维修资—金专户应当通—过转账结算》不得支取现金用于支!付维修和更新、【改造工程费用的住宅!专项维修资金—只能:支付:到约定的施工单位或!者物业服务企业账】户中;用《于支付评估、—监理等费用》的住宅专《项维修资金只能【支付到约定的评估、!监理单位账户中
】
业主委》员会不?得擅:自变:更开户银行确—需,变更的应《当经业主大会决定注!销,原银:。行专:户开立新专》户并:报区房屋行政—主,。管部门备案
【
第二十《条业主分户账—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!余额不足首》期应交存额3—。0%的应当按照业主!大会决定《的续交?方案及时续交住宅专!项维修资金尚未成】立业主大会的续交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市!房屋行政主管部【。门会同市财政—部门制定
》
第三章》使用
第二【十一条?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!使用应当《遵循方便《快捷、公开透明、】受益人和负担人相】一致的原《则
:
业主不交存住宅!专项维?修资金的业主—大会可以在管理规】约和业主《大会议事规》则中对其共同—管理:权的行?使予以限制
】第二十二条住宅共用!部位的维修和更【新、:改造:范,围包括
(【一)屋面防》。水层:破损:顶层:房间:渗漏的;
(二!)楼房外墙出—现,雨水渗漏《引起外墙内表面【浸湿;
(【。三,),楼房外墙外装饰【层出:现裂缝、脱落或者】。。空鼓率超过国家【。相应标?准、规?范的:规定值;《
(四)建【筑保温层出现破损】或者脱落或者—建筑保温不良引【起外墙内表》面,出现潮湿、结露、】结霜或者霉变—;
(五)外墙!及楼梯间、公共【走廊涂饰层》出,现开裂、锈渍、起泡!、翘皮、脱落、【污染;
《。
(六)公共【。区域窗台、门廊挑】檐、楼梯踏步及扶手!、维:护,墙、院门等出现【破,损的;
》
(七)《公共:。。区域门窗《或者窗纱破损的【;
(八)住宅!共用部位需要维修和!更新、改造的其他】情形
《
,。第二十?三条住宅共用设施】设备的维修》和更新、改造范围包!括
?
(:一)电?梯,。及主要部件的维修】或者:更换;
—(二)避雷设施【不能:满足安?全要求的;》
?(,三)监控设施—。、消防系《统出:现,功能障碍或者部分设!备、部件损坏严【重的;
—(四)楼《。内排水(排污—),设,备出:现故障?排水管道漏水、锈蚀!严重排污《泵,锈蚀:或者其他设备损坏的!;
(五)水箱!、泵房等二次供水】设施损?。坏需要维《修和更新、改—造的但依法或者依合!同约定应《当由:供,水企业?承担的?除外;
—(六)住宅共—用设施设备需要维】。修和更新、》。改造的其他情形【
第二十—四条:住宅共用部位—、共用设施设备【的维修?和更新、改》造费用按照下列规】定分摊
—(一)属全体业主共!有的:共用部位、共用【设施设备由全体业】主,按照各?自拥有?房屋:建筑面积的比例【共同承担;
【
(二)《属单幢房屋内业【主共有的共》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!备由:该幢房?屋的全?体业主按照各—自拥有?房屋建筑面》积的比例《共同承担《;
?
(三)《属一个?单元内业《主共有的共用—部位、共用设施【设备由?单,元内的业主按照各自!拥有房屋《建筑面积的比—例共同承担;属单元!。内,一侧房屋业》主共:有的:。共用:部位、共《用,设施:设,备由该?侧房:屋的业主按照各【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!的比:例共同承《担;
(—四):相邻:业主:共有部位的》维修由相邻业主按照!各自拥?有房屋建筑》面积的比例共—同承担;
—
(五)与房—屋结构相连的汽车车!库的维修由车—库共用关系的业【主按照各自拥有车位!的,比例共同承担—
业主个人维】修,资金分户账金额不】。够支付所《分摊:维修工?。程费:。用的:。差额:部分由该业主承担
!
第二十五条【。住宅专项维修—资金划?转业:主大会管《理前需要使用住【宅专项维《修,资金:的按照下列程序【办理
》(一)?物业服务企》业根据维修》和更新、改》造项目提出》使,用方:案没有物业》服务企业的成立业】主大会的由业主委】员会提出《使用方?案未:成立业主大会的由社!区居民委员会组织相!关,业主提?出使用方案;使用方!。案应当包括》申请使用《住宅专项维修资【金的原因维修和更新!、改造部位、费用】及组织方式等内容;!
(《二)业主委员—会或者社区居—民委员会应当组织业!主对使用《方案进行表决并经住!宅专项维修》资金列?支范围内专有部分】占该范围内建筑物总!面积三分之二以【上的业主且》占总人数三分之【二以上的业》主,同意表决前应当【将使用方案向—住,宅专项维修资金列】支范围内的业—主公示?。公示时?间不少于《7日;
》
,(三:)使:用方:案,通过后业主》委员会或者社—区居民委员会—持住宅专项维—。修资金使用》备案表、相》关业主表决结—果及其?证明、使用方案及预!算、施工合同等材】。料向区房《。屋,行政主管部门—提出备案申》请;
《
(四)材料齐全】的区房屋行政主【管部门自受理之【日起3个工作—。日进:行备案并向专—户管理银《行发出?划转:住宅专?项维:修资金通知划—转金额?。不超过预算资—金50?%,;
(五)业】主,委员会或《者社区居民》委员:会按照使用方案组织!实施维修和更新【、改造工程;
!(六)工程验收【合格:后业主委员会—或者社?区居:民委员会持下列材料!向区房屋行》政主管部门办理拨】付维修?和更新、改》造费用的《手续:
1.维!修和更新、》改造工?程验收单;
2!.维修和更新—、,改造:工程决?算,单;:
3.》维修和更新、改造工!程的发票;
【
4.其他相关【。材料
(七【)材料齐《全的区房屋行政主管!部门应?当在3个《工作日内向专户【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!修,和更新、改》造费用?余额的通知
】。第二十六条住宅专项!维修资金《划转业主大会—管理后需要使用住】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!照下列程序》办理:
?(一)物业》服务企业根》据,维修和更新、改造】项目提出《使用方案;
(!二)业主大会—依法通过使》用方案;
—
(:三):业主委员会持住宅】专项维修资金—使用:备案:表,、使用方案及预算等!。。有关材料报区—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备!案;区房《屋行政主管部门发】现不符合有》关法律、法规、规】章,规定的?应当责令改正;
!
(四)《业主委?员会按照区》房屋行?政主管部《门备案?的使用方《案,组织实?。施维修和更新、改】造工程并《通,知专户?管理银行《将所:需,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!转至维修《单位;
(【五,)工程竣工》后业主委员会在物业!管理区域内公示工程!质量验收报》告和维修费用—决算情况《
,
第二十七—条鼓励业主》大会在管理规约和业!主大:会议事规则中—就住宅专项维—修,资金:使用等问题约定【以下表决方式
!(一)?委托:表决业主将一定【。时期、一定额度【内住宅专项维修资】金,使用事项的表—决权以书面》形式委托给业—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!表行使;
—
(二)《集合表决业主大会】对特定范围内—的住宅专项维—修资金的使用事【项采取一次性集合】表决通过《后授权业主》委员会或者物业服】务企业分批使用;】
(三)默认表!决业主?大会约定将》未参与投票的业【主,视为同意住》宅专项维修资金【使用事项《相应:投,票权数计入》已,投的赞成票》;,
(四)异议表!决,在住宅专项维修资】金,使用事项中持反【对意见的业主专有】部,分占建筑物总面【积,。。。三分之一以下—。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一!以下:的视为表决通过
】 ,。
第二十《八条住?宅专项?维修资金使》用实行工程造价审核!、工程监理等第【三方监督服》务制度具体办法由】。市房屋行《政主管部门另行制】。定
:
:第二十九条》共同承担住宅—专项维修资金—。的业主?可以推荐代表或者】聘请专业人员参与维!修和更新、改造【项,目的:方案制订《、组织实施、竣【。工验收的监督管理
!
第三十条发【生危及房屋》。使用安?全和人?身,财,产安全严重影响【业主正常生活—的紧急情况需—要立即对住宅共用】部位、共《用,。。设施设?备进行?维修和更新、改造的!业主委员会或者【社区居民委员会【。应当将使《用方:案,向住宅专项》维修资?。金列支范围内的【业主:公,。示公:示时间不少于7【日;业主无异—议,的业主委员》会或者社《区居民委员》会持住宅专项—维,修,资金使用申请材料】。向区房屋行政主管部!门提:出备案申请并按照】下列规定使用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
!
(一)住—宅专项维修资金【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!由业主委《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!员会: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五!条第:(四:)项至第(七)项】的规定办理;
【。 ,
(二?)住宅专《项维修资《金划转业主大—会管理后由业—主委员会按照本【办法第二十》六条第(四)项至第!(五)项的》规定办理
前款!所称紧急情况包【括
?
(一)屋面—、外墙严重渗—漏;:
(《二)电?梯故障;
(三!)楼体外立面—有脱落危险;
【。。
(四《),消防设施设》备故:障;
《
(五)二次—供水设施设备故障】但依法?或者依合同》约定应当由供水【企业承担的除—外;
(六)共!用排水设施设备因】坍塌、?堵塞、爆裂》等造成?功能障碍;》
,。。 ,
(七)供配电系】统,设,施设:备故障;
—
(八)危及房【屋使用安全和人身】财产安全严重影响业!主正常生活的其他紧!急,情况
?。
发?生特别紧急情况不及!时排除?。险情将?严重:危及房屋使用安全】。和人:身财产安《。全的区房屋行—政主管部门可—以先行受理并在【当日会同业主委员】会或者社区居民委】员会组织相关单位进!行现场?勘查;情《况属实的在1—。个工作日内按照不超!过工程概算5—。0%的?比例预拨工程款;工!程竣工后业主委员】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!会组织工程验收、做!好工程造《价决算向列》支范围内全》体业主?公示7日后在3个工!作日内进行》备案并?据,实拨付?剩余:工程款
第三十!一条: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!转业主大会管理前发!生紧急?。情况且危及》公共安全物业—服务企业或者业主】委员会未按照规定】对住宅共用部位、共!。用设施设备进—行维修和更新—、改造的所在—。地的街道《办事:处、:乡镇人民政府可【以按照?下列程?序组织代修维修费】用,从住宅专项维修【资金中列支
】(一)组《织相关?专业部门进行鉴【定并:出具鉴定报》告;
(二【)由社区居民—。委员会就《工程事项《。出具相关证明;
!
(:三)由具有相应资质!的施工单位制作工】程预算?。并,经工程造价咨询机构!审定;
《
(四)组织施工!单位进行抢修;
!
(五)会同—相关业主对维修工】程,。进行验收后将工程】费用在该物》业区域内公示7日】;
(六—)专户?管理银行将所需住】宅,专项维修资》金划转至维》修,单位
住宅专】项维修资金》划转业?主大:会管理?后发生紧急》情,况且:。危及公共《安全物业服务企业或!者业主?委员会未按照规定对!。住宅:共用部位、共用【设施:设备进?行维修和更新、改】造的所在地》的街道办事处、【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根!据,应急维修《授权协议书按照前】。款规:定的程序组织代修】维,修和:更新、改造费用【从住宅专项维修【资金中?列支
第三【十二条下《列费用不得》从住宅专项维修资】金中列支
—。
(一?)依法应当由开【发建设单《位或者施工单位承】担的住宅共用—。部位、共用》设施设备维修—和更新、改造费【用;
?
(二)依—法应当由相关—单位承担的供水【、供电、供气—。、供热?、通讯、有线电视等!管线和设《施设备的维修、养】护费用;《
?(三)?应当由?。当事人承担的因人】为损坏住宅共—用部:位、共用设施设备所!需,的修复费用》;
(四)【根据物业服务合同】约定应当由》物业服?务企业承担》的住宅共用部位、】共用设?。施设备的《维修和?养护:费用
?
第三《十三条在《保证住宅专》项维修资金》。。正常使?用的前?提下住宅专》。项维修资金可以按照!国,家有关规定用—。于购买?国债
?。。
不得利用住宅】专项维修资》金从事国《债回:购、委托理财—业务或者将购买【。的国债?用,于,。抵押、质押等担保】行为
第三十四!条下列资《金应:当转入住宅专项维修!资金滚存使用
】
(一)住宅专项维!修资金的存》储利:息;
(—二):利用住宅专项—维修资金购买国债】。的增值收益;—
(三)利用】住宅共用《部位、共用设施【设备进行《经营的所得》收益但业主大会另有!。决定的除《外;
》(四)住宅共用【设施设备报废后回】收的:残值
第四【章监督管理
【
第三十五》条房屋所有权—转让时该房屋分户】账,中结余?的住宅专项维—修,资金随房屋》所有权同时转移;未!按规定交存住—宅,专项维修《资金的应当按照【规定补交
【第三十六《条房屋灭失》的在办理注销登记】时按照下列规—定,。返还住宅专项维修资!金
(一—)属于业主所—有的住宅专项维【修资金返还业—。主;
(二【)属于公有》住房售房单位所有的!住宅专项维》修,资金返还公有—住,房售房单位;公有】住房售房单位不【存在的按照其财务隶!属关系收《缴同级国库》
第《三十七?条市住宅专》项维修?资金管理《。机构在?住,宅专:项维修?。。资金划转业主大会】前,。的代管期间业主【委员会在住宅专项】维修资金划转业主】。大,会后的自《主管:理期间应当每年与】专户管理银行—至少核对1》次住宅专《项维修资金》账目
《
第:三十八条专户管理银!。行应当定《期,向市住?宅,专项维修资金管理】机构及业《主委员会发》送,住宅专项维》修资金对《账单
》市住宅专项维修资】金管理机《构及业主《委员会对资金账户变!化情况有异议—的可以要求专户管理!银行进行复核—
?专户管理银行应当建!立住宅专项维修资】金查询制度接受业】主、公?。有住:房售房单《位对其分户账中住】宅专项维修资金【。使用、增值》收益和账面余额的】查询
第三十】九条:市住:宅专项维修》资金管理机构在住】宅专项维《。修资:金划:转业:主大会管理前业【主委员会在》住宅专项维修—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!理后应当《每年至少《1,次向业主、公—有住房售房单位【公布下列情况—
(一)住宅】专项维修资金交存】、使用、增值收益和!结存:的总额;
—
(二)发生列支】的项:目、费用和分摊情况!;
?
(三)其他—有关住宅专项维【。修资金使用和管理的!情况
业—主、公有住房—售房单位对》公,布的情况有异议的可!。以,要求复核
第】四十条住《宅,专项维修资金—。在划转?业主大会前代—管,期间的管理和使用】。应当依法接受审【计,部门的?审计监督
住宅!专项维修资金在划转!。业主大?。会管理后经业主大会!。投,。票通过业主委员会】可以聘请专业—机构对住宅》专项维修资金—的管理和使》。用进:行审计和监督审计】监督:费,用可从住宅专—项维修资金》中列支
第【四十一条《住宅专项维修资【金的:财,务管:理,和,会,计核算?应当按照财政部门】的有关规定执—行
财政部【门应当加强对住宅专!项维修资金的—财务管理和会—计核:算,。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!
第四十二条住!宅专项维修资金专】用票据的购》领、使用《、,保存、?核销管理应当按【照财政部门的—有关规定执行并接】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!查
第四十【三条市房屋》行政主管《部门应当会同市财】政部:门组织相关》单位:。对商品住宅、已售】公有住房住宅—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!。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逐!步规范和完》善住宅专项维修资】金的使用和管理
】
第五章法律责任!
第四》十四条?开发建设单》位违反本办法—。规,定将房屋交付—给购房人的》由区房屋行政主管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】;逾:。期不予改正的每【套处以5《000元以》上30?0,00元以下》罚款:
,
第四十五条违反!本办法规定挪用【住,宅专项维《修,资金的?按照住?。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!办法(建设部、财】。政部第165—号令)?的规定予《以,处理:
?第四十?六条违反住宅—专项维?修资金专用票据管】理规:定的按?照财政违法行—。为处罚处分条例(国!。务,院第4?27号令)的有【关规定予以处理【。
第四》十七条专户管理【。银行违反本办法规】定未:向,缴存人出《具维修资金缴存【凭证或者未履行资】金支出规定程—序而支出资》。金的或者发现资金】支出违反本办—法规定而未向市【房屋行?政管理?部门及?时报告的市房屋行政!主管部门可以单方】取消与专户管理银】行的资金代管协议】情节严?重的依法追究—专户管?理银行的法》律责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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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,六章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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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四,。。十八条市房》屋行政?主管部?。门,可以依据本办法制】定实施细则
第!四十九条本》办,法自2011—年5月?1日之日起施行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