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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:市,住宅专?。项维修资《金管理办法   】(2011》。年2月2《8,。日市人民政府令第2!16:号公布根《。据,201?8年5?月12日市人民【政府关于修改〈武】。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!征收与补偿实施办】法〉的决定修订) !  : 第一章总则   !第一:条,为了加强本市住宅专!项维修资《金管理?。保障住宅共用部【位,、共用设施》设备正常使》用,维护住?宅专项维修资—金所有者的合法【权,。益根:据中华人民》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!理条:。例湖北省物业服务】。和管理条例武汉市】物,。业管理条例和住宅专!项,维修:资金:管理办?法(建?设部、财政部第【165号令》)等法律、》法规、?规,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!际制定本办法  】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!于本:市,行政区域内商品住】宅(含经济》。适用住房、廉租住房!等保障性住房—。)、售后公有住【。房住宅专项维修【资金:。的交存、使用、管理!和监督   本办】法所称住《宅,。专项:维修:。资金是指专》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!、共:用设:施设备保修期满后】的维修和更》新,、,改造的资金  【 第三条本办法所】称住宅?共用部位是指根【据法律、法规和房屋!。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!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!内业主及与》之结构相连的非住】宅业:主共有?的部位   本办法!所称住宅《共用:设施设备是》。指根据?法律、法规和房屋】买卖合同由住—宅,业主:。或者住宅业主—及有关非住》宅业主共有的附属】设施设备  — ,第四条住宅专—项维:修,资金管理《实行专户存》储、专款专用、所】有权人决策、政府监!督,的原则?   第五》。条市房屋行政主管】部门负责全市住宅专!项维修资金》的指导和监》督工:。作日常管理工作由】市,住,宅专项维修资—金管理机构承—担,   区《房屋行政主管—部门负责本》。辖区内住宅》专项维修资金的【交存、使用的—管,。理工作 《  财政、审计【、国:土规:划、质监、公—安消防等部门按【照各自职责做好住】。宅专项维《。修资:金管理的《相关:。工作   各区【人民政府(》含武汉东湖新—技术开发区管委会】、武汉经济》技术开发区管委【会、市东湖生态【旅游风景《区管委会下》。同,)负责本辖区内【住宅专项维修资【金管理的综合协调工!作;街道办事处、】乡镇人民《政府负责《本辖区内住宅—专项维修《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!   ?第,二章:交存 ?  第六条下—列物业?的开发建设单位和业!。主应当按照本办【法的规定交存—住宅专项《维修资金  — (:一)住宅但一—个业主所有且与其】他物业不《具有共用部位、共用!设施设备的除外;】 ,  (?二)住?。宅小:区内:的,非住宅或者住宅小】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!相连的非住宅  】 前:。款所列物业》属于售后公》。有住:房的售房单位—也应当按照》本办法?的规定?交,存住:宅专项维修资金 】  第七条商—品住宅(含住—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!者结构与之相—连的非住《宅下同)《的,首,期住宅?专项维修《资金按照下》列规定交存》。   (一)—开发建?设单位按照物业总规!。模建:安造价的1.5【%(配?。置有电梯的按照2】.5%)交存;【。   (二)购房】人按照所拥有—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!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!存金:额,为每平方米建—安造价的5% 【  市房屋行政主】管部门应当》根据市建设行政【主管部?门公:布的建安造》价确定、公布—首期住宅《专项维修资金的具】体交存标准并适【时调整   第八条!售后公有住》房的首期住宅专项维!修资金按照下列规定!交存   (一)购!房人按照所拥—有物业?的建筑面积交—存每:平,方米建?筑面积交存金额为本!市房改成本价的【2%;   (二】)售房单位按照多层!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!20%、高层住【宅不低于售房款的】30%从售》房,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!专项:维修资金   第】九条开发建设单位】、业主交存的住【宅专项维修》资金属于业主所有 !。  从公有住—房售房款《中提取的住》宅专项?维修资金属》于公有?住房售房单位所有 ! ,。 第十条市房屋行政!主管部门应当—会同有?关部门按照公—开、公平、》公正的原则根据商】业银行的《服务质?量等因素依法择优确!定本市住宅专项维】修资金专户管理银】行(以?下简称?专户管理银行)并】向社会公布   】专户管理银行负责】办理住宅专项—维修资金账户设立】、交存、使用—、结息、划转—、,结算:、核算、《对账、查询等—事项:。市房屋行政主管【部门应当与》。专户管?理银行签《订专户管理协议就】专户管理银行提供】的上述服务事项及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】使,用,所涉及的第》三方监?督服务?的内容?进行约定 》  第十一条商品】住宅的购房人—。应当在办理房—屋交:付使用手续前—交存首期住宅专【项维修资《金交存的时间和方】式由购房《人与:开发建设单》位在商品房销售合同!中约定   —开,发建设单位应—当在办?理项目不《。动产首次登记前按照!物业总?规模交存住》宅专项?。维修资金 》  不动产》首次登记时尚未售出!的房屋开发建—设单位还应当—作,为业主交《存首期?住宅:专项维修资金—;房屋售《出后购房人应当【向开发建设单—位交纳该住宅—专项维修资金  】 ,第十二条售后公【有住房的购》房人应当《在办理房改手续时交!存首期住宅专—项维修?资金或者委托售房单!位,。交存   》公,有住房的售房单位】应当:自收到售《房款:之日:起30?。日,内将提取的住宅【专项维修资金—存,入公有住房住宅专】项维修资金专户【   第十三条购房!人未按照本办法规定!交存:首期住?宅专:项维修资《。金的开发建设单【位不得将房屋—交付给购房人   !开,发建设单位、购【。房人未按《照本办?法规:定交存首期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】的不动产登》记,机构不得办理不动产!登记   第—。十四条业主大会成】立前或者《业,主大会虽《已成立但未》要求划转《住,宅专项维《修资金的住宅—专项维修资金由【市住宅专项维修【资金管理机构在专户!管理银行开立—。银行专户进行—代管实行专款专用】   开立商—品住宅专《项维修?资金:专户业?主交:存的住宅《专项:维修资金应当以物业!管理区域为单—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!设,分户账未划定物业】管理区域的》以幢为单位设—账按房屋户门号设】分户账?;开发建设单位交】存的住宅《专项维修资金应当】以,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!设账按幢《设分:账未划定物》业管理区《域的以幢为》。单位设?账   《开立售后公有—住,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!专户应当按照售房单!位设账按幢设分账;!其中业主交存—的住宅专项》维修资金《按房屋户门号设【分户账  》 第十五条专户管理!银行、代收住宅专项!维修资金的》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!应当使用由》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!住宅专项维修—。。资金专用票据  】 第十六条业—主大会成立后要求】划转住宅专项—维修资金的应当【经专有部分占建【筑物总面积三—。分,之二以上的业主【且占总人数三分之】二以上的业主表【决同意?并同时对以下事项】进行表决《   (一)专户管!理银行的选定; 】  :(二)住宅专项维】修资金使用》和账目管理办法; !  :(三)确定业主委员!会,主任为住宅专项维】修资金管理责任人的!决,议; ?  (四)》应急维修授权协【议书;  》 (五)市房屋行】政主管部《。门认为需《要由业主大会确【定的与住宅专项维】修资金有《关,的其:他事项?   业主大—会通过关《于上述事项的决【议后业主委员会应】当到选定的专户【管理银行开立—。。业主大会住宅专项维!修资金专户  【 第十七条业主【委员会应当在业【主大会通过》。划转决议之日—起10个工作日【内到区房屋行—政主管部门申请【办理住宅专项维修】资金划转手》续并:提交业主《大会关于《本,。办法第?十六条?所列事项《的决议及专户管【。理银行?。开户证明  — 申:请材:料齐全的区房屋【行政:主管部?。门应:当,自受:理之日起1》0个工作日内报告市!住宅专项维修资【。金管理机构;市住宅!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!构应当自收到报【。告之:日起10个工—作日内?通知专户管理—。银行:。将该物业管》理区域内的住宅专】项维修资《金账:面余额划转》至业主?大会住宅专项维修资!金专户?并将有关账目移【交,业主:委员会   第十】八条划转住宅专项维!修资金时《业主:委员会应当与—开户银行、》所在地的《街道办事处、乡镇人!民政府签订发生本办!法规定的《紧急情况《时同意所在地的街道!办事处、《乡镇人?民政府组织代—修并从维修工—程涉及的住宅专项】维修资金中支—付相应费用的授【权协议书   第十!九条:。住宅专项维修资【金专户应当通—过转账结算》不得支取现金—用于支付维修和更新!、改造工程》费用的住宅专项维修!资金只能支付—到约定的施工—。单位或者物业服务】企业账户中;—用,于支付评估、监理】等费用的住》宅专项维修资金只能!支付到约定的评估、!监理单位账户中【  :。 业:主委员会不得—擅,自变更开户银行确】。需变更的应当经业主!大会决定注销原银】行专户开立新专【户,并报区房屋行政【。主,。管部门备案  【 ,第二十条业主分户】账中住宅专项维【。修资金余额》不足首期应交存额】。30%?的应当按照业主【大会决定《。的续交方案及时【续交:住宅专项维修资金】。尚未成立业主大会】的续交的具体—管理办法由市房屋行!政主管部门会同【市财:政部门制定  【。 第三章使》用   第二—十一条住宅专—。项维修资金的—使,用应当遵循》方便快捷、公开透明!、受益人和负担人相!一致的原则 —  业主不交—存住宅?专项维修资金—的业主大会可以【在管: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!事规:则中对?其共同管理权的行使!予以限制   第二!十二条住宅共用部】位的维修和更新【、改造范围包括 】  :(一)屋面防—。水层破损顶层—房间:。。渗漏的;《   (二)楼房】外墙出现雨水渗漏引!起,外墙:内,表面浸湿《;   (》三,)楼房外墙外装饰】层出现裂缝、脱落】或者空鼓率超过国】家相应标《准、规?。范的规定值;  】 ,(四:)建筑保温》层出现破损或者【脱落或者建筑保【温不良引《起外:墙内表面出现潮湿】、结:露、结霜或者霉变】;   (五)外】墙及楼?梯间、?公共走廊涂饰—层出现开《裂、:锈渍、起泡、翘皮】、脱落、污染;  ! (:六)公共区域窗台】、门廊?挑檐、楼梯》踏步及扶手》、,维护墙、院》门等出现破损—的,。;,   (七)公共区!域门:窗或者窗《纱,破损的;   (】八)住宅共用部位】需要维?修和更新、改造【的其他?情形 ?。  第二十》三,条住宅共用设施设备!的维修?和更:。新,、改造范围》包括 ?  (一)电—梯及主要部件的维修!或者更换《;,  : (二)《避雷设施不能—满足安全要求的【;   《(,。三):监,控设施、消防—系统:出现功能障》碍或者部《分,设备、部件》损坏严重的;  】。 (四)《楼内排水(》排污)设备》出现:故障:排水:管道漏水、锈—蚀,严重排污泵锈蚀或】者其他设《备损坏的;》   (五)—水箱、泵房等—二次供水设》施损坏需要维修和更!新、改造的但依【法或者?依合同约定应当由供!水企业?承,担的除外; —  :(,六):住宅共用设施设【备需要?维修和更《新、改造的其—他情形   第二】十四条住宅共用部】位、共用设施设备的!维修和更新》、改造费用按—照下:列,规定分摊《   (一)属全体!业主共有的共用部】位、共用设施设备由!全体:。业主按照各自—拥有房屋建筑—面积的比例共—同承担;《   (二)—属单幢房屋》内,业主:共有的共用部位【、,共用:设施:设备由该幢房—屋的全体《业主:按照各自《拥有:房屋建筑面》积的比例共同承担;!   (三)属【一个单元内业主共有!的共用?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!由单元内的》。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!屋建筑?面积的比《例共同承担》;属单元内一侧房】屋业主共《有的共用部位、共用!设,。。施设备由该》侧房屋的《业主按照各自拥有】房,屋建筑面积的比例】共同承?担;  《。 (四)相邻业【主共有部位的维【修由相?。邻业主按照各自拥】有房屋建筑面积的】比例共同承担;  ! (五)与房—屋结构?。相连的汽车》车,库的:维修由车库共用【关,系的业主《按照各自拥有—车,位的比例共同承【担   业主—个人维修资金分户账!金额不够支付—所分:。摊维修工程》费用的差《额部分由该业主【承担   第二十五!条住宅专《项维修资《。金划转?业主大会《管理前?需,要使用住宅专项维】修资金的按照—下列程序办理   !(一)物业》服务企业根》据维修和更新—、改:造,项目提出使用方案】没有物业服务—企业的成立业主大会!的由业主委员会【提出使用方案未成】立业主?大会的由《社区居民《委员会组织相—关业主提出使—用方案;使用方【案,应,当包括申《请使:用住宅专《项维修资《。。金的:原因维修和更新、改!。造,部位、费用及—组织方式等内容; !  (二)》业主:委员会或者社区【居民委员会应当【组织业主对使—用,。方案进行表决—并经住宅专》项维修?资金列支《范围内专有部—分占该范围内—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!二以上的业》。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!二以上?的业主同意表决【前应当将使用方【案,。向住宅?专项维修《资金列支《范,围内的业《主公示公示》。时,间不少于7日; 】  (三)》使用方?案通过后业主委员】会或:。者社区居民委—员会持住宅专—。项维修资《金使用备案表、【相关业主《表决结果及》。其证明、使用方案】及预算、施工合同】等材料向区房屋【行,政主管部《门,提出备案申请;  ! (四)材料—齐全的?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!自受理之日起3【个工作日进》行备案并向专户管理!银行发?出划:转住宅专项》维修资金通知—划转金额《不超过预算资—金50?%;   》(五)业主委员会或!者社区?居民委员会按照【使用方案组织实【施维修和《更新、?改造工?程; ?  (?。六)工程验收合【格后业主委》员会:或者社区居》民委员会持下—列材料?向区房?。屋行政主管部门办】理拨:付维:修,和更新?、,改造费用的手续【:,   ?1.维修《和更新、《改造工程验收单【; :  2.维修和【更,新、改造工》程决算单;   】3.维修《。和更新、《。改造工程的发票;】   4.其—他相:关材料   (七)!材料齐全的区房屋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!3个工作日内向专户!管理银行发出—划转维修和更新【、改造费用》余额:的通知?   第《二十六条住宅专项】维,修资:金划转业主大会【管理后需要使用住宅!专项维修资金—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!  :。 (一)物业服务】企业根据维修和更】新、改造项》目提出使用方案;】   (二)业主大!会依法?通过使用方案;【   (三)业【主委:员会:持住宅专项维修资】。。金使用备案表—。、,使用方案及》预,算等有关材料报【区房屋行政》主管部门备》案;区房屋行政主】管部:门发现不《符合有关法律、法】规、规章规定的应当!。责令改?正,;   (》四)业?主委员会《按照区房屋行政【主管部门备案的【使用方案组织实【施维修?和更新、《。。改造工程并通—知专户管理银行将所!。需住宅?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!维修单位《;  ? (五)工程竣【工后业主《委员:会在物业管》理区域内《公示工程《质量:验收报告和维—修费用决《。算情况   —第,二十七条鼓励业主大!会在管理规约和业主!大会:议事规?则中就住宅》专项维修资金—使用等问题约定以】下表决?方式 ?  :(一)委托表决业】主将一定时期—、一定额度内住【宅专项维《修,。资金使用事项—的表决权以》书面形式《委托:给业主委员会或者业!主代表行使》;,   (二)—。集合表决业》主,大会对特定范围内的!住宅:。专项维?修资金的使用—事项采取一次性【集合表?。。决通过后《授权业主委》员会或者《物业服务企业分【。批,使用;   (三)!默认表决业》主大会约定将—未参与投票的—业主视为同意住宅】。专项维?修,。资金使用事项相应投!票权数计入已—投的赞?成,票;  《 (四)异议表【决在住宅专项—维修:。资金使用事》项中持反对意见的业!主,专有部?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!分,之一以下且占总人】数三分?之一以?。下的视为表决—通,过,   第二十八【条住:宅专项维修资金使】用实行工程》造价审核、工—程监理等第三方监督!服务制度《具体办法由市房【屋,行政主管部》。门另行制定   第!二十九?。条共同承《担,住宅专项维修—资金的?业主可以推荐代【表或:者聘请专《业,人,。员参与维修和—更新、改造项—目的方案《制订、组织实施【、竣工验《收的监督管理—   ?第三十条发》生危及房屋使用安全!和人身财产安全【严重影响业主正常】。生活的?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!住,宅共用部位、—共用设施设备进行】维修:和更新、《改造的业《。主委员?会或者社区》居,民委员?会应:当将使用方案向【住宅专项维修资【金列支范围内的业】主公示公示时间不】少于7日;业主【无异议的业主—委,员会或者社区居民】委员会持住宅专项维!。修资金使用》申请材料向区房【屋行政?主管部门《提,出备案申请》。并按照下列规—定使:用住宅?专项维修资金  】 (一)住宅—专,项,维修资金《划,转业主大会管—理前由业主委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!员会:。按照本?办法第?二十:五条第(四)项至第!(七)项的》规定办理; —。。  :(二)住宅专项维修!资金划转业》主大会管理后由业主!。。委,员会按照本办法第二!。十六:条第(四《)项:至第(五)项的规定!办理   前款所】。称紧急?。情况包括 》  (一)屋面【、外墙严《重渗漏; 》  (二)电梯故障!;   《(三)楼体外立面】有脱落危险;—   (四)消防设!施设:备故障?。;   《(五)二次供—水设施设备故障但依!法或者依合同约定应!当由供水企》业承担的除外;  ! (六)《共用排?水设施设备因—坍,。塌、堵?塞,、爆裂等造成—功能障?碍;   》(七)供配电系统设!施,设备故障《;  ? (八)危及房屋】使用安全和人身财】。产安全严重影响业主!正常生活的其—他紧急情《况  ? 发生特《别紧急情况不—及时排?除,险情将严重危及房】屋使用安全和人【身财产安全的区房】屋行政主管》部门可以先行—受理并在当》日会:同业主委《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!员会组织相关—。单位进?行现场勘《查;情况属实—的,在1个工《作日:。内按照?不超过工程概—算50%的比例预】拨工程款;工程【。竣工:后业主委员会—或者社区居》。民委员?。会组织工程》验收、做好工程造价!决算向列支范—围内全?。体,业主公示7》日后:在,3个工作日内进【。行备案并据实—拨付剩余工程款【   第《三十一条住宅专【项维修资金划转【业主大会《管理前发生》紧急:情况且危《。。及公共安《全物业?服务企业或者—业主:委,员会未按照规定【对住宅共用部—位、共用设施设备进!。行维修和更》新、改造的所在地的!街道办?事处、?乡镇人民政府可【以按照下《。列程序组《织代修维《修费用从住》宅,专,项维修?资金中?。列,支 :  (?一)组织《相,。关专业部门进行【鉴定并出具鉴定报】。告;  《 (二)《由社:区居民委员会就【工程事项出具相【。关证明;   (】三)由具有相—应资:质的施工单位—制作工程预》算并经工程造价【咨询机?构,审定;   (四)!组织施?工单位进《行,抢修;   (【五)会同相关业主对!维修工程进行验收】后将工程费用在该物!。。业区域内公示—7,日;   (六)】专户管理《银,行将所需住宅专【。项维修资金划转【。至维修?单位   住宅专】项维:修,资金:划转业主大会管【理后发生《紧急情况且危及【公共安全物》业服务企业或者业】主委员会未按—照规定对住宅共用】部位:、共用设施设备【进,行维修?和,更新、改造的—所在地的街道办事】处、乡镇人民政府可!以根据应急维修授权!协,议书按照前》款规定的《程序:组,织代修维修》和更:新、改?造费用从住》宅专项维《修资金中列支—   第三十二【条下列费用不—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!金中:列支   (一【),依法:应当由开《发建设?单,位或:者,施工单位《承担:的住宅?共用部?位、共用设施—设,备维修和更新、改造!费,用,;   (二)依】法,应,当由相?关单位承担的供水】、供电、供气、供热!、,通,讯,、有线电《。视等管线《。和,设施设备的》维修、养护费用【;   (三)应】当由当事人》。承担的因《人为损坏《住宅共用部》位、共用设施设备】所需的修复费用;】   (《四)根据物业服务合!。同约定应当由物【业服:务企业承担的—住宅:共用部位、》共用设?施设备的《维修和养护费用 】  第三十》三条在保证住宅专】项维修资金正常使用!的前提下住宅专项维!修,。资金可?以,按照国家有关规【定用:于购买国债 —  不?得,利用住宅专项维【修资金从事》国债回购、委托【理财业务或》者将购买的国债用】于抵押、质押等【担保行为   【第三:十四条?下列:资金应当转入住宅专!项维修资金滚存使】用   (一)住宅!专项维修《资金的存储利息;】   (二》),利用住宅《专,项维修资金》购买:。国债的增值收益; !  (三)利用住宅!共用部位、》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!营的所?得,收益但?。业主大会另有—决定的除外; 【  (四)住—宅共用设施设备报废!后回收的残值   !第四章监督管—理   第三十五】条房屋所有权—转让时该房屋分【户账中结余》的住宅专项维修【资金随房屋》所有:权同时转移》。;,未按:规定交存住宅—专项维修《资金的应当按—照规定补交》   第三十六条】房屋灭失的》在办理注销登记【时按照下列规定返】还住宅专项维修【资金   (—一)属于业主所有】。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!返还业?主;   》(二)属于公有住房!售房:单位所有的住—宅,专项:维修资金返还公有住!房售房单《位;:公有住房售房单【位不存在的》按照其财务隶—属关系收缴》同级国库   第】三十七条市住宅【专项维修资金管理】机构在住《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!业主大会《前的代管期间—业主委员会在住【宅专项维修资金【划转业主大会后【的自主管理》期间应当每年与【专,户管理银行至少核】。对1:。。次住宅专项维—修资金账目   】第三:十,八条专户管理—银行应当定期向市住!宅专项维修资金管】理机构及业主委员】会发送住宅专项维修!资金:对,账,单   市住宅专】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!及,。业主委员会对资金账!户,变化情况有异议的】可,以要求专户管理银】行进行复核》  : 专户管理》银行应当建立住宅】专,项维修资金查—询制度接受业主、】。公有住?房售房单位对其分户!账中:住宅:专项维修资金使【用、增值收益和账面!余额的查询   】第三:十九条市住宅—。专项维修资金管理】机构在住宅》专,项维修资金》划转业主《大会管理前》业主委员会》在住宅专项维修资】金划转业主》大会管理后应—。当每年至少1次向】业主、公有住房售房!单位公?布下列情况   】(,一,)住宅专项》维修资金交存—、使用?、增值收《益和:。结存的总额; 【  (二)》发生列?支的项目、费用和分!摊情况;   (三!),。其他:有关住宅专项维修】资金:。使用和管理的情况 !  业主、公—有住房售房单位【对公布的情况有异议!的可以要求复核 】  第四十条住宅专!项维修?资金在?划,转业:主大会前代管期间的!管理和使《用应当依法接受审计!部门的审计监督 】  住?宅专项维修》资金在划转业主大】会管理?后经业主大会—投票通?过业主委员会—可以聘请专业—机构对住宅》专项维?。修,资金的管理和—使用进行审》计和监督审计—监督费用可》从住宅专《项维:修资金中列支—   第四十一条】住宅专?项维:修资金?的,财务管理和会计【核算应当按照—。。财,政部门的有关规定】执行   财政部】。门应当?加,强对住宅专项—维修资金的》财务: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!执,行情况的监督   !第四十二《条住宅?。专项维?修资金专用票据的购!领、使用、保存【、核销?管理应当按照财【政部门的有关—规定执行并》接受财政部门的【监督检查  — 第四十三条市房】。屋行政主《。管,部门应当会同—市财政部门》组织相关单位对商品!住宅、?已售公有住》房住宅专《项维修资金交—存和使用情》况进行检查逐步规范!和完善住宅专项【维修资金的》使用和管理   】。第五章?法律责任《。   第四十—四条开发《。建,。设单:。位违反?本办:法规定将《房屋交付给》。购,房,人的:由区房屋行政—主管部门责》令限期改《正;逾期不》予改正?的每:套处以500—0元以上3000】0元以下罚款  】 第四十《五条违反本办法规】定挪用住宅专项维修!资金的按照住宅专项!维修资金管理办法】(建设部、财政部】第165号》令):的规定?予以处理 》  :第四十六条违—反住宅?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!据,管理规定《的按照财政》违法行为处罚—。处,分条例(国务院第4!27号令)的—有关规?定予以处理   】第四十七《条专户管理银行违】反本办?法规定未向缴—存人出具维修资金】缴,存凭证或者未履行】资金支出规定程序而!支出资金的或—者,发现资金支出违【反,本办法?。规定而未向》市房屋?行政管理部门及时】报告:的市房屋行政主【管部门可以单—方取消与专户管理银!行的资金代管—协议:情节严重的依—法追:。究专户管理银行【的法律责任 —  第六章附—则   第四—十八条市房屋行政主!管部门可以依据【本办法制定》。实施细则《   第四十九条本!办法自20》11年5月1日之】日起施行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