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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武汉市住宅专项维】修资金管理办—法,   ?(2:011年2》月2:8日市人民政—府令第2《16号公布根—据20?18年5月12【日市人民政府关【于修改〈武汉市国有!。土地上房屋征—收与补偿实施—办法〉的决定修【订)   —第一章?。总则   第一【条为了加强》本市: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!理保障住宅共用【。部,位,、共用设施设备【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!项,维修资金所有者【。。的合法权益根据中】。华人民共和国物【权法物业管理条例】。湖北省物业服务和】管理条例《武汉市?物业管理条例和【住宅:专项:维修:资金管?理办法(建设—部、财政部》第165号令)等法!律、法规、规章【的规定结合本—。。市,实,际制定本办法  】 第二条《本办法适用》于本市行政》。区域内商《品住宅(含经济【适用住房、廉—租住:房等保障性住房)、!售后公有住房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!交存:、使用、管》理和监督   本】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!修资金是指专—项用于住宅》共用部位、》共用设?施设备保修期满【。后的维修和更新【、改造的《资金   第三【条本办法《所称住宅共用—部位是指根据法律】、法:规和房屋《买卖合同由单幢【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!住宅内业主及与之】结构相连的非—住宅:业主共?有的:部位   》本办法所称住宅【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!据法律、法规—和,。房屋买?卖合同由住宅—业主或?者住宅业《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!。共有的附属设施设】。备   第》四条住宅《专项维修资金管理】实行专?户存储、专款专【用、所有权人—。决策、政府监督的】原则   》第五条市房屋行政】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住!宅专项维《修资金的指导和【监,督工作日常管—理,工作由市住》宅专项?维修资金管》理机构承担 — , 区房屋行政主【管部门负责本—辖区内住宅专—项维修资金的—。交存、?使用的管理工作【   ?。财政、审计、—国土规划、质监【、公安?消防等部《门按:照各自职《。责做好?住宅专项《维修资金管理—的相:关工作   —各,。区人民政府(含【武汉东湖新技—术开:发,。区管:委会、武汉经济技术!开发区管委会—、市东湖生》态,旅游风景区管委会】下同)负责本辖【区内住宅专项维修】资,金管理的综合协【调工作;街道办【事处:、乡:镇人民政《府负责本辖》区,内,。住宅: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!相,。关工:作   第二章交存!   第六条下列】物业的开《发建设单《位和业主应》当按照本办》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!项维修资金   (!一)住宅但一个【业主:所有且与其他物【业,。。不具:有,共用部位、》共用设施《设备的除外;—   (二)住宅小!区内的非住》宅或者住宅小—区外与?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!非住:宅   前》款所列物业属于售后!公有住房的售—房单位也应》。当,按照本办法的规定】交,存住宅专项维—修资金   第【七条商品住宅(【含住宅小区内的【非住宅或《者,结构与?之相:连的非住宅下同【。。)的首期《住宅专?项维修资《金,按照下列规定交存】   (一)开发】建设单位按照—物业总规《模建安造价》的,1.5%(配—置有:电梯的按《照2.5《%,)交存;   (二!)购房人按照—所拥有?物业的?建筑面积交存—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!存金额为每平方米建!安造价?的5%?   市房》屋行政主《管,部门:应当根?据市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公布的建【安造价确定、—公布首?期住宅专《项维修资金的具体交!存,标准并适时调整【   第八条售【后公有住房的首【期住宅?专项维修资金按【照下列?。。规定交存《   ?(一)?购房:人按:照所拥有物业—的建筑面积交存每】平方米建《筑面积?交存金额为本市房改!成本价的2》%; ?。  (二)售房【单位按?照多层住《宅不低于售》房,款,的20%《、高层住宅不低于售!房款的30%—。。从售:房款中一次性提取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】   第九条—开发建设单位—、业主?交存的?住宅专项维》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!   ?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!提取:。的住宅专项维修资】。金属于公有住—房售房单位所有 】  第?十条市?房屋行?政主管部门应当会】同有关部门》。。按照公?开、: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】根据商业银》行,的服务质量等—因,素依法择优确定本】市住:宅专: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!银行(?以下简称专户管理】银行:)并向社会公布【。   专户管—。理银行负《责办理住宅专项【维修资金账户设立】、,交存、?使用、结息、—。划转、结算》、核算、对》账、查询等》事项市?房屋行政主管—部,门应当与专户—管理银行签订专户】管理协议就专户【管理:银行提供《的上述服《务事项及住宅专项】维修资金《使用所?涉及:。。的第三方监督服务】的内容进行约定 】  第十一条商【品住宅的购房人应】当在办理房》屋交付使用》手续:前交存首期住宅【专项维修资金交存】的,时间:和,方式:由购房人与开发建】设,单位在商《品房销售合同—。中约定  》 开发建设》单位应当在》办,理项目?不动产首次》。。登记前?按照物业总》规模交存住宅专【项维修资金》 ,  不动《产首次登记时尚【。未售出的房》屋开发建设单位还】应当作?为业主交存首期【。。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;!房屋售?出后购房人》应当向开发》建设单位交》纳该住宅专项维修资!金   第十—二条售?后公有?住房的购房人应当】在办:理房改手续时交【存首期住宅》专项维修《资金或者委托—售房单位交》存 :  公有住房的【售房单位《应当:自收到售房款之【日起30日内将提取!的住:。宅专项维修资金存】入公有住《房,住宅:专项维?。修资金专户   】第十三条购房人未按!照本办法规》定交存首期》住宅专项维》修资金的开发建设】单位不得将房屋【交付给购房人   !开发建设《。单位、购房人未【按,照本办?法规定交存首期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】的不动产登记机【构不:得办理不动产—登记   第十四条!业主:大,会成立前或者业主大!会虽已成立》但未要求划转住【宅专:项维修资金的住宅专!。项维修资《金由市住宅专项【维,修资金管理机构【在专户?。管理银?行开立银行专户进行!代管实?行,。专款专用   开】立商品住宅专项维】修资金专户业主【交存:的住宅?专项维?修资金应当》以物业管理》区域为单位》设账按房《屋户:。门,号设分户账》未划定?。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!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!门号设?分户账;开发建【设单:位交存的住》宅专项维修资金【应当以?物,业管:理区域?为单位?设,。账按幢设分账未划】定物业管理》区域的以幢》为单:位设账   开【。立售后公有》住房住宅专项维修】资金专户应当—按,照售:房单位设账按幢【设分账;《其中业主交》存的:住宅专项维修资【金按房屋户门号设分!户账:。。   ?。第十五条专户管理银!行、代收《住宅专项维修资【金的:公,有住房的《售,。。房单:位应当?使用由财《政部门统一印—制的住宅专项—维修资金《专用票据   第十!六条业主大会成【立后:要求划转住》。宅专项?维修:资金的应当》经专有部分》占,建,。筑物总面《积三:。分之:二,以上的业主且—占总人数三分之【二以上的业主—表,决同意并《同时对以《下事项进行表决  !。 (一)专户管【理银行的选》定,。;  ? (二)住宅专项维!修资金使用和账目管!理办法; 》  :。(三)确《定业主委员会主【任为住宅专》项维:修资金管理责任【人的决议;  【 (四)应急维修授!权协:议,书;   (五)市!房屋行政《主管部门认为—需要由业主大会确】。定的与住宅专项维修!资金:有关的其他事项【   业主大会通】。过关于?上述事项的》决议后?业主委?员会应当《到选定?的专户管理银行【。开立业主大》会,住宅:专项:维修资金《专户:  : 第十七条业—主委员会《应当在业主大—会通过?。划转决议之日起1】0个:工作:日内到?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!申请办理住宅—。专项维修资金划【转,。。手,。续并提交业》主大会关于本办法】第十六条所》列,事项的?。决议及专户管理银行!开户证明   申请!材料齐全的区—房屋行政《。主管部门应当自受】理之日起10个【工作日内报告市住宅!专项维修《资金管理机》构;市?住宅专项维》修资金管理机—构应当?自收到报告之日起】1,0,个工作?日内通知专户管理银!行将该物《业管理区域内的【住宅专?。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!划转至业《主,。大,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!专户并?将有关账目移交【业主委员会》。   第十》八条划转《。住宅:专项维修资金时【业,主委员会《应,当与开户银行—、所在地的》街,道办事处、乡镇【人民政府《签订发生《本办法规定的紧【急情:况时同?意所在地的街道【办事:处,、乡镇人民政府组织!代修:并从维修工》程涉及的住宅专项维!修资金中支付—相应费用的授权协议!书   第十九条住!宅专项维修资金专】户应当通过转—。账,结算不得支取现【金用于支付维修和】更新、改《。造工程费用的住宅专!项维修资金只能【支付到约定的施工】单位或?者,物业服务企》业账:。户中;用于支付评】估、监理等费用的】住宅:。专项维修资金—只能支?付到约定的评估、】监理单位账》户中   》业主委员会》不得擅?自,变更:开户银行确需变更的!应,当经业主大会—决定注销原银行专】户开:立新专户并报—区房屋行政》主管部门备案—   ?第二十条《业主分户账中住宅】。专项维?修资金余额不足首】期应交存额》30%的《应当按?。照业主大会》决定的续交方—案及:时续交住宅专项【。维修资?金尚未成立业主大会!的续:交的具体《管理办法由市房屋】行政主管部》门会同市财》政部:门制定  》 第三?章使用   第二】十一条住宅专项维修!资金的使用》应当:遵循方便快》捷、公开透明、受益!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!原则   业主【不交存住《宅专项维《修资金的《业主大会《可以在管理规约和业!主大会?议事规则中》对其:。共同:管理权的行》使予以限制   】第二十二条》。住宅:共,用部:位的维修和更新、改!造范围包括   (!一,)屋面防水层—破,损顶层房间渗漏【的,;  ? (二)楼房—外墙出现雨》水渗漏引起外墙内】。表面:浸湿;   (三】。)楼房外墙外—装饰层出现裂缝、】脱落或者空鼓率【超过:国家相应标》准、规范的规定值;!   (四)建筑保!温层出现破损或者脱!落或者建筑保温不良!引起外墙内》表面出现《潮湿、?结露、结霜或者【霉变;   —(五)外墙及楼梯】间、公共走廊涂【饰层出现开裂、【锈渍、起《。泡、翘皮、》。脱落、污染; 【。  (?六)公共区域窗【台、:门,廊挑:檐、楼梯踏步及【扶手、维护墙—、院:门等出现破损的;】   ?(七)公《共,区域门窗或者—窗纱破?损的;   (八)!住宅共用部》位需:。要维修和更新、改造!的其:他,情形   第—二十三?条住宅共《用设施设备的—维修和更新、改造】范围包括   【(,一)电梯及》主,要部件?。的维修或者更换; !  (二)避雷【设施不能《满足安全要》求的;?   (三)监控】设施、消防系—统,出现功?能障碍?或者部分设备—。、部:件损坏严重》的,;   《(四)楼内排水【(排污)设备出现故!障排水管道漏水【、锈蚀严重》。排污泵锈蚀》或者其他设备损坏的!;   (五)【水箱、?泵房等二次供水【设施损坏《需要维修《和更新、改造的但依!法或者依合》同约定应当由供【水企业承担的—。除外;?  : (六)住宅共用】设施设备需要维修和!更新、改《造,的其他情《形  ? 第二十四条住宅】共用部位、共用设】施设备的维修和【更新、改造费用按照!下列规?定分:摊,   (一)属【全体业?主共有?的共用部位、—共用设施《设备由全体业主【。按照各?自拥有房屋建筑面】积的比例共同—承担:;   (》二)属?单幢:房,屋内业主共有的【共用部位、共—用设施设备由该幢房!。屋的全体业主按照各!自拥:有房屋?建筑面积的》比例共?同承担;   【(三:),属,一个单元内业—主,共有的共用部位【。、共用设施》设备由?单元内的业主—按照各自拥有—房,。屋建:筑面:积的:比例共同承担;属】。单元:内一:侧房屋业主》。共,有的共用部位—。、,。共用:设施:设备由该侧房屋的】业主按?照各自拥有房屋建】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!担;   (四)】相,邻业主共有部—位的维修由相邻业】主按照各自拥—有房屋建筑面—积的比例共同承担;! ,。。  (五)》与房屋结构》相连的汽车车—库的维修由》车库共用关系的【业主按照各自拥【有车位的比例—共同承?担  ? 业主?个,人,维修:资金分户账金额不够!支付所分摊》维修工程费》用的差额部分由该业!主承担   第【二十五条住宅专【项维:修资金划转》业主大?会管理前需要使用】住,宅专:。项维修资金的—按照下?列程:序办理?  :。 (一)物》。业服务企业根—据,维修和更《新、改造项目—提出:使用方案没》有物业服务企—业的成立《。业主大会的》由业主委员会提出】使用方案未成—立业主大会的由社区!居民委员会组—织相关?业,主提出使用方—案;:使用方案《应当包括申请使【用住宅专《项维:修资金的原因—维修和更《新、改?造部位、费用—及,组织:方,式等内容;   (!。二,)业主委员会—或,者社区?居民委?员,会应当?组织业主《对使:用方案进行表—决,并经:住宅专?项维修?资金列支范》围,。。。内专有部分占—该范围内建筑物总面!积三分之二》以上的业主且占【总人数三分》之二以上《的业主同《。意表决?前应当将使》用方案向《住宅专?项维:。修资金列《支范围内的业主【。公示公示时间不【少于:7日;   (三)!使用方案通过后业主!委员会?或者社区居民委员】会持:住,宅专项?维修资金使用备案表!、相关?。业主表决结果及【其证明、使》。用方:。案及预?算,、施工合同》等材料向区房屋行】政主管部门提—出备案申请;   !(四)材料齐全的区!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自!受理之日起3个工】作日进行备案并【向专户?管理银行发出划转】住宅:专项维修资金通知】划转金额不超—过预算资《金50%《;   (五)【。业,主委:员,会或:者社区居民委—员,会按照使《用,方案组织实施维修和!更新、改造》。工程;?。 ,  (六)工程【验收合?格,后业:。主委员?。会或者社区居民委】员会持?下列材料向区房屋行!政主管部《门办理拨付维修【和更新、改》造费用的手续:【   1《.维修和《更新、?。改造:工程:验收单;   2.!。维修和更新、改造工!程决算?单,;   3》.维修和《更新、改造工程【的,发票;?   4.其他相】关材料 《  :(七)材料齐全【的区房屋行》政主管部门》应当在3个》工,作日内?向专户管《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!和更:新、改造费用余额】的,通知   第二十】六条住宅专项维修】资金划转业主—大会管理后需要【使用住宅专项—维修资金《的按:。。照下列程序办理 】 , (一)物业—服务企?业根据维修和更新】、,改造项目提》出使用方案;  】 (二?)业主大会依法【。。。通过使用方》案;   (三【),业主委员会持住宅专!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!表,、使用方案及—预算等有关材料【报区房?屋行政主管部门【备,案;区房屋行政【主管部门《发现:不符合有关法律、】法规、规章规—定,的应当责令改—正,;   (四)业】主委员?会按照区《房屋行政主》管部门备案的使用】方,案组织实施维—修和更新、改造工程!并通知专户管理银】行将所需住》宅专项维修资—金划转至《维修单位;   】(,五)工程竣工后业】主委员?会在物业管理区域】内公示工程质—量验收报告和—维修费用决》。算情况?   ?第二十七《条鼓励?业主大会在》管理规约和》业主大?会议事规则中就住宅!专项维修资金—使用:等,。问题约定以下表决】方式:   (一)—。委,托表决?业主将一定时期【、一:定,额度内住宅专项维】修,资金使用事项的【表决:权以:书面形式委托—给业主委员会—或者业主代表行使】。。;   《(,。二)集合《。表决业主大会对特定!范围:内的住?宅专项维修资—金的使?。用,事项采?取一次性《集合表?决通过后授权业主委!员会或者物业服务】企,业分:批使用;  — (:三)默认表决业主大!会约:定将未参与投票的业!主视为同意》住,宅专项维修资金【使,用事:项相应投票权数计入!已投的赞成票—。;   (四—)异:议表决在住宅—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事!项中持反对意见的】业主专有部分占【建筑物总面积—三,分之一以下且占总人!数三分之一以下的视!为,表决通过   第二!十,八条住宅专项—维修资金使用实行】工程:造价审核、工程监】理等:第三方监督服务制】度具体办《法由市房屋行—政主管?部门另行制定 【  第二十》九条共同承担住宅专!项,维修资金的业主可以!推荐代表或者聘请专!业人:。员,参与维修和更新【、改造项目的—。方案制订《、,组织实施、竣工验】收的监督《管,理,   第三》十,条发生危及房—屋使:用安全和人身财【产安:全严重影响业主【正常生活的紧急情】况需:要立即对住》宅共: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!备,进,行维修?和更:新、改造《的,。业主委员会或者【社区居民委员会【应当将使用方案【向住宅专项维修资】金列支范围内的业】主公示公示时间不】少于7日《;业:主,无,异议的业主委员【会或者社《区居民委《员,会持住宅专项—维修资金使用申请材!料向区房屋》行政主管部门—提出备案《申请并按照下列【规定使用住宅—专项维?修,资金   (—一)住宅专项维【修资金划转业主大】会,管理前由业主—委员会或《者社区居民委—员会:按照本办法第—二十五条第(四【)项至第《(七)?项的规?定办理;   (】二):住宅专项维修资【金划转业《主大会?。管理后由业主—委员会按照本—办法第二十》。六条第(四)项【至第(五)项的规】定办理 《  :前款所称紧急情况】包括   》(一)屋面、外墙严!重渗漏?;   《(二)电《梯故障;  —。 ,。(三)楼体外立【面有脱落危险; 】  (四)消防设】施设备故障》;   (五)二次!。供水设施设备故【障但依法或者依合同!约定应当由供水【企业承?担,的除:外;   (六)共!。用排水设《施设备因坍塌—、堵塞、爆裂—等造成功能》。障碍;   —。(七)?供,配电:系统设施设备故【障;   (—八)危及房屋使【用安全?。和人身财产安全严重!影响业主正常生【活的其他紧急情【。况   发生特【别紧急情况不—及时排除《险,情,将严重危及房—屋使用安全》和人身?财产安全的区房屋】。。行,政主管部门可—以先行受理并—在当日会同业主委员!会或者社区居民委】员会组织相关单【位进行现场勘查【;,。情况属实的》在1个工作日内按照!不超过?工程概算50—%的比例预拨—工程款;工程竣【工后业?主委员?会或者?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!工程验收、做好工】程造价决算向—列支范?围,内,全体业?主公示7日后在3个!工作日内《进行备案并》据实拨付剩余工程】款   《第三:十一:条住宅?专,。。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!大会管理前发生【紧急情况且》危及:公共:安全物业服务—企业或者业主—委员会未按》照规定对住宅共【用部位?、共用设施设备进】行维修和更》新、改?造的所?在地:。的街道办事处、乡】镇人:民政府可《以按照下列程序【组织代修《维修费用从》住宅专项维》修资金中列支  】 (一?),组织相?关专业部门》进行鉴?定并出具鉴定报【。告;   》(二)由社》区居民委员会就【工程事项《出具相关证》明;   (三【)由具有相应—资质的施工》。单位制作工程—预算并经工程—造价咨?。询,机构审定;   (!四):组织施工《单位:进,行抢修?;,   (五)—会同:相关业主对维—修工程?进行:验收后将工程—费用在该物业区域内!公,示7日?。; :。  :(六)?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!住宅专项维修—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!   住宅专项【维修资?金,划转业主大会—管理后发《生,紧急情况且危及公】共,安全物业《服务企业或者业【主委员?会未按照规定对住宅!共用部位、共用设】施设备?进,行维修?和更新、改造的所在!地的街道办事处、】乡镇:人,。民政:府,可以根据应急维【修授权协《议书按照前款—规定的程序》组织代修《维修和?更新、改造费用【从住宅专项维修资】金中列支   第三!十二条下列》费用不得从》住宅专项维》修资金中列支  】 (:一)依法《应,当,由开发建设单位【或者:施工单位承担的【住宅共用部位、共】用设施设备》维,修和更新《、改造费用; 【。  (二)依—法应当?由相关单《位承担的供水—、供电、供》气、供热、通讯、有!线电视等《管,线和设?施,设备的维修、养【护费用; 》  (三《)应当由当事人承】担的因人为损坏【住宅共用部位、共用!设施设备《所需的?修复:费用;   (四】)根据?物,业服务合《同约定应当由—物,业服务?企业承担的住宅【共用部位《、共:用设:施设:备的:维修和养护费用 】  第?三十三条在保—证住宅?专项维?修资金?。正常使用的前—。提下住宅专项—维修资金可以按照】国家有?关规定用《于购买国债 —  不?得利用住《。宅专项维修资金从事!国,债回购、委托理【财业:务或者将购买的国】债用于抵押、质【押等担保行》为   第三十四条!下列资金应当转【入住宅专项》维,修,资金滚存使用   !(一)住宅专项维修!资,金的存储利息; 】  (二)》利用住宅专项—维,修,资金购?买国债的增值—。收益;?   (三)—利用住宅共用部位】、共用设施设—备进:。行经:营的所得收》。益但业?主大会另《有决:定,的除外; 》。  (四)住宅共用!设施设备报废—。后回收?的残值  》 第四章监督管理】   第三十五条】房屋所有权》。转让时该房屋—分户账中结余的【住宅专项《维修资金随房屋所】有权同时转移;未按!规定:交存:住宅专项维修—资金的?。应当按照《规定补交 》。。  :第三十六条房屋灭】失的在办理》。注,销登记时按照下【列规定返还》住宅专项维修—资金   (一)属!于业主?所有的住宅》专项维修资金—返还业主《;,   (二)属于公!。有住:房售房单《。位所有的住宅专【。项维修资金》返还公有住房—售房单?位;公有住》房售房单位不存在】的,按照其财务隶属【关系收缴同级国库 !。。  第三《十七条市住宅专项维!修资金管理》机构在住宅专项【维修资金划》。转业主大会前的【代管期间业主委【员会在住宅专项维】修资金划《转业主大会后的自主!管理期间应当每【。年与专?户管:理银行至少核对【1,次住宅专项维修【资金账?目   第三十【八条专户管理银行应!当定期向《市住:。宅专项维修资金【管理:机,构及业主《委员:会发送住宅》专项维修资金对账】单   市住宅【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!构及业?主,委员会对资金账【户变化情况有异议的!可以要?求专户管《理银行进行复核  ! 专户管《理银行应当建立【住宅:专项:。维修资金查询制度】接受业主、公—。有住房?售,。。房单位对其分—户账中?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!用、增值收益—和账面余额》。的查:询   第三十九条!市住宅?专项维修《资金:管理机构在住—宅专:项维修资金划转业】主大会管理前业【主委:员会在住《宅专项维修资金【划转业主大会管【理后:应当每?年至:少1:次向:业主、公有住房售房!单位公布下列情况 !  (一)住宅专】项维修资金交—存,、,使,用、增值收》益和结存的总额;】 ,  (二)》发生:列,。支的项目《、费:用,。和,分摊情?。况;   (—三)其他有关住宅】。专项维修资金使用】和管理的情况  】 业主、公有住房】售房单?位对:公布的情况有异【议的:。可以要求复核  】 第四十条住宅【专项维修资金在【划转业主大》会前:代管期间的管—理和使用应当依【法接:受审计?部门的审计监—督   住宅专【。项维:修资金在划》。转业主大《会管理?后经业主大》。会投:票,通过业主委员会可以!聘,请专业?机,构对住宅专项维修】资金的管理和使【用进行?审计:和监督审计监督【费用可?。从住宅专项维修资】金中列支 》  第?四十一条《住宅专?项维修资金的财务管!。理和会计核》算应:当按照财政部门的有!关规定执行   财!政部门应《当加强对住宅专项】维修资金的财务【管理和会计核算制】度执行?情况的监督  【 第四十《。二条住宅专项维【修资金专用票据【。的购领、使用、保】存、核销管理应当按!照财政部门》的有关?规定执?行并接?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!查   《第四十三条市房屋行!政主管部门》应当:会同市财政部—门组:织相关单位对—商,品住宅、已售—公,有住房住《宅专项维《修资金交存》。和,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逐!步规范和完善—住宅专项《维修资金《。的使用和《管理   》第五章法律责任 】  第四十四条【开发建设单位—违反本?办法规定将房屋【交付给购房人—的由区?房屋行政主管部门】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!不予改正的》每套处以50—00元以上3—0000元以下【。罚款  《 ,第四:十五条违《反,本,办,法规:定挪用住宅专—项维修?资金:。的按照住宅专项【。维修资金管理办法(!建设部、财政部第1!65号令)的规定予!以处理?   第四》十六条违反住宅专项!。维修资金专用票据】管理规定的按—照财政?违法行为《处罚处分条例(国务!院第427号令【)的有关规定予【以,处理   第四十】七条专户管理银【行违反本办法规定未!向缴:存,人出具维《修资金缴存》凭证:或者未履行资金支出!规定程序而支出资】金的:或者发现《资金支出违》。反本办?法,规定而未向市房【屋行政管理部门及时!报告的?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!。可以单方取消—与专户?管,理银行的资金代管】协议情节严重的依法!追究专户管理—银行的法《律责任   第六】章附则   第四十!八条:市房屋?行政主?管,部门可以依据本办】法制定实施》细则:   第四十九条】本办法自20—11年5月》1日之?日起施行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