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汉市控制和查处】违法建设办法
(2!0,12年11》月26日市》人民政府第》。233号令发布【)
市人民—政府决定《。。对武汉市控》制和:。查处:违法建设《办法作如下修改
】。 一、《。在第一条中》增加湖北省城乡规划!条例:。作为立法依据
【 二、将第—二条修改为
“!本办:法适用?于本市下列区域 】
(一—)江岸、江汉、硚口!。、汉阳、武》昌、青?山、洪山区和武汉】东湖新?技,术开发区、武汉经】济技术开《发区、市东湖生态旅!游,风景区、武汉化【学工业区《。。;,
(二)】蔡甸、江夏、东【西湖、汉《南,、黄陂?、新:洲区的建成》区和都?。市发展区及经市人】民政府批准》的其他区域
】 本办法所称违】。法建设是指》未取:得建设工程》规划许可《证,或者未按照》建设工程规划许【可证的规定建—设的建筑《物,、构筑物或者其【他设:。施,”
三?、将:第三条第二款修改】为
“各区人民政府!和武汉东湖新技【术开发区、》武,汉经济技《术开发区、市东湖】生态旅游风景区【、武汉?化学工业区管—理委员会《(以:下简:。称区人民政府和管】委会)?以及市相关部门应当!制定和?完善目标《管理责任制层层分】解,并落实市里下达的绩!效考核目标”
! 四、将第》六条第二《款,修改:为
? “市?城,管,、规划?、住房保障房管、城!乡建设、水务、交】通运输、园林、公安!、监察等部》门,按照各?自职责依法做好违法!。建设控?制和查处相关工【作,配合区人《。民政府和管》委会做好《违法建设《的查:处工作”《 :
五、将第【八条修改为
【 “城市管》。理执法部门负责依法!。查处:。。未取:得建设工程》规划许?可证:或者未按《照,建设:工程规划《。许可证?的规:定建设的、验—收合格后《未按照?规定办理《建设工?程规划许可证又进】行建设或《者改造的《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!批准内容进行临【时建设的建筑物、】构,筑物或者其他设施
! 水务部门负责】依法查处《位于河道堤防—管理范围《和湖泊水域线内【。的违法建设》
交通运输部】门负:责依法查处位于公】路两侧的建筑控制】区内的违法建设”】
六《、将第九条第一、二!、四款修改为
!“规划部门负责对违!反建: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!定的违?法建设进行核查、认!定并:提出处理意》见
? 住房?。保障房管部门—。负责依法查》处危房鉴定中的【违,法行为?督促物?业服务企《业劝阻?物业小?。区内违法《建设行为并及时【报告城市管理—。执法部门
城】乡建设?部门负责《依法查处参》与违法建设》中的无施工》资质施工和违反施工!资质管理的违法行为!”
七》、将第十二》条修改为
— “规划部门应【当加强对取》得建:设工程规划许可【证的建?设,工程的?技术核?查,。严把放线、验线、规!划,。验收等环节》发现违法《建设行为《。及时进行核》查、认定提出处理意!见移交城《市管理执法》部门依?法查处?。”
八、将第】二,十一条修改为
【 “城市管理【执法部门《对发现的未取得【。。建,设工程规《划许可证建设—的建筑物、构筑物】或者:其他设施应当—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!违法行为同时下达】限,期拆除?决定书责令》。当事人在规定期限】内,自行拆?。除,需,要强制拆除的应当予!以公告?限期当事人》。自,行拆除当《事,人,在法定期限内既不】申,请行政?复议或者提》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!的城市管《理执法部门可以依法!强制拆除作出强制拆!。除决定前应当—事先书面催告当事人!履行限期拆除—决定:无法拆?除的依法没》。收实物?可,以并处罚款”
【 :九、:将第二十二条第【一款修改为
】“对未按照建设【工程规划许可—证规定?建设的建筑物、【构筑物或者其他【设施经规《。划部门?核查:认定为无法采—。取改正措施消除【对规划实施的影响】的由城市管》理执法部门责—令当事人《限,期,自行拆除需要强制】拆,除的应当予以公【。告限期当《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!在法定期限》内既不申请行政【复议或者提》起行政诉讼又不【拆除的城市管理执法!部门在法定期—限届满后可以依法强!制拆除作出强制拆除!决,定前应?当事先书面》催告当事人履行限】期拆除决定》
经规划—部,门核查、认》定为尚可采取改正措!施消:除影响的由城市【管理执法部门责令当!事,人限期改正并—按照中华人民共【和国城乡规》划法及相关法—律、法规的规定【处以罚款无法—采,取改正?措施消除影响—又,不能拆除的没—收,实物或者《违法:收入可以并处罚款”!
十、将第二十!三条:第一、二《款修改为
— “城市管理执【法,部门对所查处—的违法建设》涉及违反土地、城乡!建设、园林、住【房保障房管等方面】法律、法规》规定的应当在2个工!作日内?通知:相关部门《相关部?门接到通知》后应当在各自职【责范围内根据法律、!。法规规定的期限及时!。依法:处理处理结果及时反!馈城市管理执法【部门
— 国土规划》、城:乡建设、园林、住】房保障房管等—部,门依法?查处:的违法行为涉—及违法建设的—应当在2个工作日】内,通知: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!法查:处城市管理》执法部门应当及时依!法处理处理结果及】时,反馈:给相关部门”
!十一、?将第二十八条—修改为?
“在征—收集体土地和国【有土地?上房屋时对违法建设!一律不予补偿
! :对,屡拆屡建或者—。有组织实《施,违法:。。建设的行为依—法,从重处理;构—成违反治安管—理行为的按》照中华人民共—和国:治安:管理处罚法的—规定处理;涉嫌犯罪!的移送司法机关【依法处理《”,
十《二、将第三十六【条中的“《规划行政主管—部,门或者”删》除
十》。三、将第《三十八条修改为
! “蔡?甸、江夏、东西【湖、汉南《、黄陂、新洲—区建成区《和都:市发展区及》经市人民政府批【准的其他区域以外的!区域内违法》建设的控制和查处】工,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!国城乡规划法—和中:华人民共和国土地】管理法等法律、法规!。的规定?。处理具体《办,法由各区人》。民政府制定”
【 此外对职责调整!后涉及规划》部门职责划归城市】。管理执法部门—第十五条、》。第二:十五:条进行?了相应调整对机构改!革,中部门名称发生变化!的予以修改并对原】。。文,有关文字作了修【改
武汉市控制和】查处:违法:建设办法根据本决】定修改后重新予以】公布
?
(2?008年7月—25日市《人民政府第1—89号?令公布根据》2,01:2年1?1月6日市人民政府!关于修改〈》武汉市控制和—查处违法建设办【法〉的决定修订【)
:。第一章 总 】 则
第一!条 为加强城【乡规:划管理?及时制止和查—。处违:法建设?。营造:良好城市《环境根据中华—人民共和国城乡【规划法、湖》北,省城乡规划条例【、武汉市城》市规划条例等有【。。关法律?、法规结合本市实】际制定本办法— :
第二条【 本办法适用于】本市下列区域
! :(一)?江岸、?江汉、硚《口、汉阳《、武昌、青山、洪】山区和武《汉东:。湖新技术开》。发区、武汉经—济技术开发》区、:市东湖?生态旅?游风:景区、武汉化学【工业区; —
(二》)蔡甸、《江夏、东《西湖、汉南、黄陂、!新,洲区的建成区和都市!发,展区及经市人民政府!批准的其《他,。。区域
— 本办法所称违法】。建设是指未取得建设!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!未按照建设工—程规划许可证的规】定建设的建筑物、构!筑物或者其他设【施
? :。第,三条 本》。市对违法建》设的控制和查处工】作实行绩效目标管理!绩效考核《的办法?另行制定 》 ,
: 各区人民》政府和武汉东湖新】技术开发《区,、武汉经《济技:术开发区、市东湖生!态旅游风景区、武汉!化,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!(以下简称》区人民?政府和管委会)以】及市相关部》门应:当制定和《完善目标管理—责任制层《层分解并落实市【里下达的绩效考核】目标: :
? 第四条 市、】区人民政府建—立控制和查处违法建!设工作的协调—机,制定期研《究、通报违法—建设综合治理—情况协调处》理查处违法》建设中出现》的突出问题》协,调办公室设》在市、区城》市管理?执法部门具体—负责组织、协调【、考核?。。控制和查处》违,法,建设工作
! 第五条 》 本市对违》法建设的监督管理】实行以区为主和谁主!管、谁负责的原【则突:。出重点?控制源头《快速处置协》作配合依法》追责实施综》合治理和长效—管理
【 第六条《 各区《人民政?。府和管委会负责在】辖区和?。管,理范围内组织实施本!办,。法, ,
市城管、】国,土规划?、住:房保障房管》、城乡建设、水【务、交通运输—、园林、公》安、监察等部门按照!各自职责依法做好】违法建设控制和【查处相关工作配【合区人?民政府和《管委:会做好违法建—设的查处工作
!。 市人民政府相】。关部门的派出机构应!当全力配合所在区】人民政府和管—委会在其职责范【围内做好控》制和:查处违法建设工作】
广播、电!视、报刊《等新闻单位应—当配合相关部门【做好控制和查处违】法建设的宣》传,工,作,
,第二:章 职责分工
! 第七条 区】人民政府和管委会是!本辖:区和管理范》围内控制和查—处违法建设》工作:的责任主体》全面组织领导本辖】区和管理范围内违】法建设的《。。控制:和,查,处工作主要职责是 !
(》一)明确街道—办事处、乡镇人【民政:府(以下简称街道】、乡镇)和所—。属相关?部,门控制和查处违法】建,设工:作责:。任确定本辖》区和管理范围—。。。内控制和查处违【法建设?的工作目标;
! , (:二)督促街道—。、,乡镇和所属相关部门!制订具体的巡—查和控管措施—开展巡查控管—工作;对《发现的违法建设责成!相关:部门依法采取—查封、拆除》等相关措施》;
(【三)处理因查处违法!建设:引发:的影:响社会稳定》和社会治安等问【。题; ?
(》四)对辖区和管【理范围内单位和居(!村)民?。进,。行规划?、土地管理等—法律、法规》和政策的《宣传教育;》
》(五)完成市里下】达的控制和》。查处违法建设—的绩效考《核目:标
【第八:。条 ?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!责,依法查?。处未取得建设工程】规划许可证》。或者未按《照建设工《程,规划:许可证的《规定建?设的、验收合格后未!按照:规定办理建设—工程规划《许可证又《进行建设或者—改造的未经》批,。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!容,进,行临时建设的建【筑,物、构筑物》。或者其他《设施
? , 水务部《门负责依《。法查:处位于河道堤防【。管理:范围和湖泊水域线】内的违法建设—
,。 交?通运:输部门负《责,依,法查处位《于公路两侧的建筑】控制区内的违法【建设:
第》九条 规》划部:门负责对违反建设工!程,规,划许可证规定的违法!。建设进行《核查、认《定并提?出处理意见
园!林部门负责依法【查,处非法占用城市公园!、单位绿地、绿化广!场等绿地的行为
! 住房保障房管部门!负责依法查处危房鉴!定中的?违,法行为督促物业【服务企业劝阻物业小!区内违法建设行为并!及时报告城市管理执!法部门
》 城乡建设部门负】责依法查处参—与违法建设中—。。的,无施工资质施—。工和违反施工—资质管理的违法行为!
:。 ,公安部门负》。责依:法维护拆《除,违法建设现场秩【序,及时制止和查—处,阻碍国家《机,关,工作人员依》法执行职务等违法犯!罪的行为《 ,
工商、【卫生、文化》、环:境保护等部门在核发!有关许可证》和执照?时应:当严格审《核把关?对利用?违法:建设:开展经营、不—能提供合法》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!不予核发有关许【可证、执照
! 供水、供电、供】气等企?业在:受理用水、用电、用!气报装?申请时应当按照行】业规:定的条件严格审核】对不能提供规划许可!证件的不得办—理报:装手续 《
第十条】 监察部》门,负责: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工!作的监督检查依法】调查处?理影响较大的行政过!。错责任案件》、国:家行政机关及其【工作人员等监察【。对象参与违法建【设的案件
》第三章 巡 】 查
第十!一条 区人—民政府和《管委会应《当,建立由街道、—乡镇、社区(—村,)和:相关部门《组成的巡查网络【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提!高,巡查控管效率—
区—。人民政府和管委会应!当制订巡查》控管方案组织街道】。。、乡镇按照路—段具体划定责—任单位和责任—区域分类别确定【巡查时段和巡查重】点 : ,
《第,十二条?。 规划部门应【。当加强对取得建设工!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!工程的技术核查【严把放线、验线、规!划验收等环节发【现违法建设行为及】时进行核查》、,认定提出处理意【见移交?城市管理执》。法部门依法查处
】 第十三条 !城市管理执》法部门应当建立【健全违法建设巡查】制度并对下》列区域实行重点巡】查
《(一)主次干道【重要景?。观地带;
(】二)机关和部队【驻地、?大专院校《及重点工《程项目周边;—。
, (三)列入【旧城:改,造和“城中村”【综合改造的区—域;
?。 (四)区人【民政府和管委会确定!的其他区《域
第十四条! 街道、乡镇应当!以社:。区和村组为单—位开展日常巡查工作!及时发?现和劝阻违》法建设行为;对【辖区内?的国家重点项目【和,“城:中村:”以及纳入旧—城改造的地区应当制!订巡查措施落实巡】查人:员强化巡《查控管 《 ,
《第十五条 —交通:运输、水务、园林】等相关部门应当在】各自管理范围内【制订:巡查控管方案明确责!任人、责《任区域、巡查时段】和巡查重点
【 第十六条 负!。有违法建设巡查责】任的工?作人员应当遵守【下列规定
(】。一)按?。照巡查控管方案规定!的时段和责任区域】巡查做好巡查记【录;
? (二)》发现违法建设及时制!止、报告并采取摄】。像、照相或者—现场勘验《等方式取证; 【
? (三)《对发现?的违法建《设属: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在!2,个工作日内移送相】关部:门,处理;
—(四)?发现堆有《。建筑:材料:的及时?登记:并跟:踪监控;发现有违法!使,。用粘土砖《的及:时通知建设》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!
第十七条! 市?、区控制和查处违法!建设协调办公室应】当,建立:违法建设控制和查处!。信息平?台负责收《集、整理和通报【相关信?。息
负【有违法建设控制【和查:。处责任的单位应当配!合控:制和查处违》法建:设协:调办:公室做好违法—建设信息《的收集工作及时报】送相关信《息资料 《
第十—八条 ?。 ,市、区人民政府及】其派出?。机构和相关部门【应当建立违法建设举!报制度?。公布举?报电话?做好举报《记录及时处理举【报的问题并将办理】情况反馈举》。报,人
》 任: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!。报违法建《设行为对举报违法建!。设行为经查证—属实的给予举报【。人适:当奖励?
? 第十九条 】 行政执法》部门对?。群众举?报、上级交办—的违法建设》信息应当在1个【工作日内进行核【。查 :
经核查【属于本部门职责范】围的应当在2个工作!日,内予以立案并及【时采取相关》控制措施《 ,
《经核查不属于—本部门职责范围的】应当:在2个工作日内【将案:件移送相关》部,门接受案件移送的】部门应当在2—个工:作日内立案并—及时采取相关控【制措施
第四章处置!
第二—十条 违》法建设一经发现相】关,部门和单位应—当及时制《止依法快速处置
! 第二《十一条 《 城市管理执法部】门对:发现的未取得—建设:工程规划许可—。证建设的建筑物、】构筑物或者其他设】施应:当责令当事人—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】同时下达限期拆【除决定书责令当事人!在规定?期限内自行拆—除需要强制拆除【的应当予以公告【限期当事《人自行拆除当—。事人在法《定期限?内既不申请》行政复议或者提【起,行政诉?讼又不?拆除的城市管—理执法部门可以依】。法强:。制,。。拆,。除作出强制拆除决定!前,。应当事先书面催告】。。当事人履行限—。期拆除决定无法拆除!的依法没收》实物可以并》处罚款
《 第二十二条 ! 对未按照建设【工程规划许》可证规定建设的建】筑物、?构筑物?或者其他设施经规】。划部门核查》认定为无《法采取改正措—施消除对《规,划实施的《影响的由城市—管理执法部门责令】当事人限期自行拆】除需要强制》拆除的应当予以公】告限期?当事人自《行拆除当事人在【法定期限内既不【申请:行政复议或者—提起:行政诉讼《又不拆?除的城市管理执法】部门在法定期—限届:满后可以依法强【制拆除作出强制拆】除,决定前应当事先书】面催:告当事人履行限【期,拆除决定
经】规划部门核查、【认,。定为尚可采》取改正措施》消除影响的》由城市管理》执法部门责令—当事人限期》改正并?按照中华人民共和】国城:乡规划法《及相关法律、法【规的:。规定:处以罚款无法采取改!正措:施消:除,影响又不能拆除的没!收实物或《者违:法收入可以并处罚】款,
是否可以采】取改正措施消—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!规划部门应》当从严?审,核建立集体会审【制度提出意见并【报,市,人民政府《同,意,具体会审办法由【市,规划部门制定—报市人民政府批准】
第二十三条!。 城市《管理执法部门对【。所查处的违》法,建设涉及违反—土地、?城乡建设《、园林、住房保障房!管等方面法律—、法规规定的应【当在2个工作日【内通知相关部门相】关部门接到通知【后应当?在各自职责范—围内根据法律、法】规规定的期限—。。及时依法处理处【理结果及《时反馈城市管理【执法部门 》。
国》。土规划、城乡建【设、园林、》。住房保障《房,管等部门《依,法查处?的违法行《为涉及违法建设的】应,当在2个工作日内】通知城市管理执法部!门依法查处城市管理!执法部门应当—及时依法处理处【。理结果及《时反馈给《相关部门
— 行政执《法部门之间发生【。执法:。管辖不明或者有【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!或者报?请同级人民政府裁决!。
《 第二《十四条 水—务、交通运》输部门应当》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参!照本办法第二十一】条、:第二十三条规—定的:程序制定处置—办法及?时有效地控制和查处!违法建设
】第二十五条 — 城市管理执法部】。。。门依法责令违法【建设当事人停—止,施工当事人拒—不停止施工的由城】市管理执法》。部门依法查》封施工现场必要时】通知供电《、供水?企业停止施》工用电、用水
】 第?二十六条《 因?违法建设发生—安,全事故?区人民政《府和管委会应当【组织力量及时进行】处置并向市人民【政府和有关部门【报告:。对,事故的调查处理按】照,生产安全事》故,报告和调查处理【条例(国务院第4】93号?令):的规定?执行
? 第二十七条】 在当事人自【。拆期限内相》关部门应《。当明确专人实施【跟踪监?督检查实时监—控防止发生抢建行】。为
》 行政执法》。部门对违法建—设依法实施强制【拆除的费用由—违法当?事人承担;拒不承】担的由作出强制拆除!决定的?行政执法《部门申请人民法院】执行 《
, ?第二:十八:条 在征收—集体土地和国有【土地上房《。。。屋时对违法建设一】律不予?补偿 ?
对屡拆屡建!或者有?组织实施违法建设】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理!;构成违《反治安管理》行,为,的按照?中华人民共和—国治安管理》处罚法的规》定处理;涉嫌犯罪的!移,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!
第五章《行政过错《责任追究
第!二十九?条 区人民政府和!管委会1年》内4次?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】设月度绩效》考核不达标的—予以通报批评并取】消当年?绩效考核评先资格;!情节严重《的追究主《要领:导、:分管领?导和直接责任人【。。的责任
!第三十条 街道、!乡镇、区人民政府】和管委会所属—相关部?门在控制和查处违】法建设绩效考核【中有下列情形—之一的按照下列【规定追究责任—
(—一)1年内》累计2次月度—绩效考核不达—标,的对分管《领导予以《诫勉谈话; 【
(二》)1:年内累计3次月度绩!效考核不《达标的对单位予【以通报批评并对【主要领导、分管领】导,给予组织处理或者】警,告处分?; :
(三—)1年内《累计4次月度绩效考!核不达?标的取消单》位绩效考核评先资格!对主要领导》和分:管领:导给予警《告或者?记,过处分
【。 :第三十一条 市】人民:政府相关部门不【按照本?办法规定协助、【配合控制和查处【违法建设工作—不,制定巡查控管方【。案和处置《办,法,的对单位予以通【报,。批评;1年内—受到3?次通报批评》。的,取消单位当》年绩:效,考,核评先资格
! 市:人民政府《相,关部门的派出机构不!按照本办法的规定】接受所在区人民【政府和管委会的【组织、协《。调造成违法建设控制!和,查处不力的对单【位予以通报》批评;情《节严重的取消当年绩!效考:核,评先资?。格并依照有关规定】和程序?追究主要《领,导、分管《领导和直接责—任人的责任
】 :。。第三:十二条 相关部门!工作人员有下—列行:为之一的按照武汉】市行政机关》工,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!追究试行办法的规】定单:独或者合并给予【责令作出《书面检查、通—报批评、取消当【年评:优评先资格、扣发】奖金、诫勉谈话等】组织处理;造成【。。严重后果的给予降】级及以下《行政处分
(】。一)违?法审批、越》权审批、违法办【理权属?登记或者进行危【房安:全鉴定的;
! (二)《未按照规定巡—查的;?
(三)】对于举报或者巡查发!现的违法《建设未按照》规定报告、制止【、移送或者立案处】理的;
(四】)对:违法建?设,涉及的?其他违?法行为未依法查【处的;
(【五)谎报、瞒报、】拒报违法建》设信息的;
】。 , (六)其他玩忽职!守,、滥用职权的行【为,
》对受到警告以上处】分的:人员可以同时调离】审批或者执法岗【位 :
第—三十:三条: 违法建设行【政过:错责任人有下列行为!之一的?应当从?重处理?。
, , (一)1年—内,出现2次以上应【予追究行政过—。错情形的;
】(二)干扰、阻碍、!不配合对《其,行政过错《行为进行调查的;】
: (三)对申诉【人、:。控告人、检举人或】者责任追究承办人】员进行打击报—复的;
《 (四)在履行职!责,。过程中有徇私舞【弊行为或者收受当事!人,财物、接受》当事人宴《请、参加当事人提】供的旅游或》者,娱乐活动的》。;
(五)其他!严重的行政过错【行为
》 第三十—四条 ? 因控制和查处违法!建设不力造成严重】社会影响《或者发生安全事故】造成:。生,命财产?损失的对相关责任单!。。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!领导按照《有关规定《给予组织处理—;情节较重》的,。给予警告、》记过、记《大过处分;情节严】重的给予降》级、撤职《、开除?处,分
第三!。十五条 在控制和!查处违法建设的行】政执法?活动中供水、供电、!供气企业应当—提供协?作和配合《而未提供的对单位予!以通报批评;情节】严重的取消文明单位!评,选资格并追究主要】领导、分管领导和直!接责任人的》责任
》 , 第三十》六条 《机关、团体、企事】。业单位的工作—人员实施、参与、】包庇违法《建设阻挠违法建【设查处工作的由【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建!议由:其所在单位》、上级主《管部门或《者,行政监察机关—给予警?。告、:记过或者记》大过处分;情—节,较重的?给予降级或》。者撤职处分》;情节严重的给【予开除处分》。 :
机关、—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及!其上:级主管?部门或者监察部门】未按照前款规定处理!的取:消文明单位评选资】格 ?。
? 第三十七》条 : 本办法所涉—及,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!依照人事管》理权限和《行政处分审批权限】的有关规《定办理各有》关行政执法部门应】当按:。照各自职责》及管理权《。限负责?。追,究,行政过错责任人的】行政过错责任—;对涉嫌犯》罪的移?送司法?机关:。处理
第六》章附:则
《 第三十八》条 蔡甸、江【夏、:东,。西湖、汉南、黄陂、!新洲区建成区和【都市发展《区,及经市人民政府批准!的其他?区域以外的区域【内违法建设的—控制和查处工作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】国城乡规划法—和中:华人民共和国土【地管理法《等法律、法规的规】定处理具体办法由各!区人民政府制定【 ,
第三十】九条 《本办法自2013】年1月1日起施【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