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汉市控制》和查处违法建设【办法
(《20:12年11月26日!市人民政《府第233号令发布!)
市《人民政府《决,定对武汉《市控制和《查,。处违:法建设办法作—如下修改
一】、在第一条中增加】湖北省城乡规—划条例作《为立法依据
】二,、,将第二条《修改:为
“本办法适!用,于本:市下:列区域
】(一:)江岸?、江汉、硚口、汉】阳、武昌、》青山、洪山区和武】。汉,东湖新技术开发【区、武汉经济技术】。。开发区、市东湖生态!旅游风?景区、武汉》化学工业区;—
?。 :(二)蔡甸、—。江夏、东《西湖、汉《南、黄陂、新洲区的!建成区和都市发展区!及经市人民政—府批准的《其他区域 》
本办法所称!。。违法:建设是指未取得【建,设工程规划许—可证或者未按照建】。设工程规划许—可证的规定》建,设的:建筑物、《。。构筑物或者》其他设施《”
三、将第三条】第二款修改为
【“各区人民政—府和武汉东湖新【技术开发区、武汉】经济技术开发区、】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!区、武汉化》学,工业区?管理委员会(以【下简称区《人民政府和管委会)!以及市相关部门应当!制定和完《善目标管理》责任:制层层分解并落【实市里下达的绩效】考核目标”
】 四:、将第六条第二【款修改为
— “市城管、—规划、住房保—障房管、城乡建【设、水务《。、交通运《输、园林、公—安、监?察等部门《按照各?自职责依《法做好违法建设【控制和查处相—关工作配合区人民政!府,和,管,委会:做好:。违法:。建设的查处》工作”
— 五、将》第八条修改为
【 “城市管理【执,法部门?负责:依法查处未取—得,。建,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!者,未,按照建设《工程规划许可证的】规,定建设的、》。验收合?。格后未按《照规:定办理建设工程规】划许可证又进—行,建设或者改造—的未经批准或—者未按照批》。准内容进行临时【建设的建《筑物、构筑》。物,或者其他设施
】 水务?部门负责依法—查处位于《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和!湖泊:水域线内的违法【建设
? 交通运输—部门负责依》法查处位于公路两侧!的建筑控制区内的违!。法建设”
【六、将第《。九条第一《、二:、四款修改为
【 “规《划,部门负?责对违反建设工程规!划,。许可证规定的违【法建设进行》核,。查、认?定并提出处理—意见
? ,。 住房保障》房管部门负》责依法查《处,。。危房鉴?定,中的违法行》为督:促物业服务企—业,劝阻物业小区—内违法建设行为并及!时,。报告:城,市管理执法部门【
城乡》建设部门负责依法查!处参与违《法建设?中的无施工》资质施?工和:违反施工资质—管理的违法》行为:”
? 七、将第十二条】修改为
》 “规划部门应当】加强对取得建设工程!规,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!的技术核查》严把放?线,、验线、规划验【。收等环节发现违法建!设行为及时进行核】查、认定提出—处理意见《移交城市管理执法部!门,依法查处”
— 八、将第二十一!。。条修改为《
“城》市管理执法》。。部,门对发现的未取得建!设工程规划许可【证建设的建筑物、】构筑物?或者其他设施应【当责令当事人立即停!止,违法行为《同,时下:达限期拆除决—定书责令当事人【在,规定期限《内自行拆除需要强】。。制拆除的《。应当予以公告—限期当事人自行【拆,除当事人《在,。法定期限内既—不,申请:行政复?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!又不拆?除的城市管理执法部!。门可以依法强制拆】除作出强制拆—除决定前应当—事先书?面催告?当事:。人履行限期拆—除决:定无法?拆除的依法没—收实物可以》并处罚款”
】九、将第二十二条】第一款修改为—
: “对未《按照建设《。。工程规划《许可证规《定建设的建筑物【、构筑?物或者其他设施【经规划?部,门核查认定为无【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!对,规,划实施的影响的由城!市管理执法部—门责令当事人—限期自?行拆除需要强制【拆除:的应当予以公—告限期当事人自【行,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!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!议或者提起》行政诉讼又不拆【除的城市管理执【法部门在法定—期限:届满后可以依法【强制拆除作》。出强制拆除决定前】应当事先《书面:催告当事人履行限期!拆除决定
— 经规划《部门核查、认定为尚!可采取?改正措施消除—影响的由城市管理执!。法部门?责令当事人限期【。改,正并按照中华人【民共和国城乡规划】法,及相关法《律、法规的规定处以!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!施消除影响又不【能拆除的没收实【物或者违法收入可】。以并处罚款》”
十、将第】二十三条第一、二款!修改为
—。。“城市管《理,执法部门对所查处】的违:法建设涉及违反【土地、城乡建—设、园林、住房【。保障房管等方面法律!、法规规定的应当】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!。相关部门相关部【门,接到通知后应—当,在各自职《责范围内根据—法律、法规规定的期!限及时依法处理【。处理:结果及时反馈—。城,市管理执法部门【
《 国土规划、城乡】建,设、园林、》住房保障房管等部门!依法查处的违—法行为涉及》违法建设的应当在】2个工作日内—通,知城市管理执法部】门依法查处城市管】理执法部《门,应,当,及时依法处》理,。处理结果及时—反馈给相关部门”
! 十一、将第【二十八条《修改为?
“《在征收?集体土地和国有【土地上?。房,屋时对违法》建设一律不予补【偿,
对屡拆屡!建或:者有组织实施违法建!设的行为依法从重】处理;?构成违反治安管理】行为:的按照中华》人民共和国治安管】理处罚法《的规定处《理;涉?嫌犯罪的移送—司,法机关依法处理”】
十二、—将第三十六条中的“!规划行政主管部【门或者”删》。除
《十三、将第三十【八条修改为
— “?蔡甸、江夏、东西】。湖、汉南、》黄陂、新洲区建成区!和都:市发展区及经市人】民政府批准》的其他区域》。以外的区域内—违法建设《的控制和查处工作】依据:中华:人,民共:和国城乡规划法【和,。中华人?。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!等法律、法规的【规,定处理具体办法由各!区人民政府制—定,”
?。 此外对职责调【整后涉及规划部【门,职责划归城》市管理执法》。部门:第十五?条、第?二十五?。条进行了相应调整】对机构改革中部门】名称:发生变化的予以修改!并对原文有关文【字作了修改
武汉市!控制和查《处违法建设办—法根据本决》定修改?后重:新予:以公布
(2【00:8年7?月25日市人民政】府第:189?。号令公布根》据2012年1【1,月6日市人》民政府?关于修改〈武汉市控!制和:查处违?法建设办法〉—的,决定修订)
第一】章 总 】则
《 第一条 为加】。强城乡规划》管,理及时制止和查【处违法建设营造良】好城市环《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!国城:乡规划法《、湖北省城乡规划】条例、武汉市城【市规划条《例等有关法》律、法规《结合:本,市实:。际制定本办法
! : 第二条 本【办法:适用于本市下—列区域?
(一)】。江岸、江《汉、硚口、汉—阳、武昌、青山【、洪山区《和武汉东湖新—技术开发《区、武汉经济技【术开发?区、市东湖生—态旅游风景区、【武汉:。化学工业《区;
(二!。)蔡甸?、江夏?、东西?湖、汉南、黄陂【、新洲区的建成区】和都市?发展区及经市人民】。政府批准《的其他区域
! 本办法所称违法】建设是指未取得建设!工程:。规划许可证或者【未按照建设工程规】划许可证的规定【建设的建筑物、构筑!物或者其他设施【。
? 第三条《 本市对违法建设!的控:制和查?处工作实行绩—效,目标管理绩效考核】的办法另行》制定
各区!人,民政府和武》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!、,武汉经济《技术开发区、市东湖!生态:旅游风景区》、武汉化学工业区管!理委员会(以下【简称区人民》政府和管委》会):以及市相《关部门应当制定【和完善目标》管理责任制》层层:分解并落实市里下】达的绩效考核目标】
《 , 第四条 市【、区人民政府建立控!制和查处违法—建设工作的协调机】制定期?研,究、通报《违法:建设:。综合治理情》况协调处理》查处违法建设中出】现的突?出问题协调办公室设!。在市、区城市—管理执法部门具体】负责组织、》协,调、考核控制和查处!。违法建设《工作
】第,五条 《本市对违《法建设的监督管理】。实行以区为主和谁】主管、谁负责的原则!突出重点控制—源头快速《。处置协作配合依【。法追责实施》综合治理和长—效管理 》
, , 第六条 【各区人民《政府和管委》。会负责在辖区和【管理范围内组—织实施?本办法 》
市城》管、国土规划—。、住:房保障?房,管、城乡建设、【水务、交《通运输、园林、公】安、监察等部—门按照各自职责依】法做好违法建—设控制和查处—相,关工作?配,合区人民政府和管】。委会做好违法建设】的查处工作 —
市人民政】府相关部门》。的派:出机构应《。当全:力配合所在》区人民政府和管委会!在其职责范围内【做好控制《和查处违法建设工】。作 :
广》播、:电视、报刊等新闻单!位应当?配,合相关部门做好控】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的!宣传工作
第—二章 职责—分工
第七条! 区人民政府【和管委会《是本辖区《和管理范围内—。控制和查《处违:法建设工作的—责任主体全面组织】领导本辖区和管【理范围内违法—。建设的控制和—查处工作主要职【责是
(】一):明确街道办事处、乡!镇人:民政府(以》下,简称:。街道、乡镇)—和所属相《关部门控制》和,查,处违法建设》工作责任确定本辖区!。和管理范围内—控制:和查处违法建设的】。工作目标;》
(二)督!促街道、乡镇—和所属相关》部门制订《具体的巡《查和控管措》施开展巡查控管工】作;对发现的违法建!设责:成相关部门》依法采取《查封、拆除》等,相关措施《;
(三)!处理因查处违法建】设引发的影响社【。会稳定和社》会治安等问题;【
(—四)对辖区和管【。。理范围内单位和居】(村:)民进行规划—、土地管理等—法律、法规和政策】。的宣传教《育,;
》 (:五)完成市里下达】的控制和查处—违法建设《的绩效考核目标【。
—第八条 《。 城市?管理执法部门负责】。依法查处未取—。。。得,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!或,者未按?照建设?工程规划许可证的】规,定建设的、》验收合格后》未按照规定办—理建: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】又,进,行建:。设或:者改造的未经批准或!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!行临时建设的—建筑:物、构筑《。。物或者其他设施
】 水?务部门负责依—法查处位《于,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和!湖泊:水域:线内的违法建—设
交通—运输部门负责—依,法查:处位于公路两侧的】建筑:控制区?内的违法建设—。
第九条 】 ,规划部门负责对违】反建设工程规划【许可:证规定的违法建设进!行,核查、认定并提【出处理意见
【 园林部门负—责,依法查?处非法占用城市【公园、单位绿地【、绿化广场等绿地的!行,为
《住房保障房管部门负!责依:法查处危房鉴定【中的违?法行为督促物—业服务?企业劝阻物业小区内!违法:建设行为《并及时报告》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】
城《乡建设部门负—责依法查处》参与违法建设中的无!施,工资质施工》和违反施工资质管】理,。。的违法行为
【 公:安部门负《责,依法维护拆除—违,法建:设现场秩序及时制】止和查处阻碍国家】机,关,工作人员《依法:。执行职务等违法犯】罪的行为
【 :工商、卫生、文【化、环境保护等部】门在核发有》关许可证和执照时】应当严?。格审核把关对利用违!法建设?开展经营、不能提供!合法经营场》所使用证《明的不予核》发有:。。关许可?证、执照
!供水、供电》、供气等企》业在受理用水、用电!、用气报《装申请时应当按【照行业规定的条件】严格审核对不能提供!规划许可证》件的不得办理—报装手续
! 第十条 —。监察部门《负责行政《。过错责任《追究工?作,的监:督检查依法》调查:处理影?响,较大的行《政过错责任案件【、国家行政机—关及其工作》人员等监察对象参】与违法?建设的案件
—。第,。三章 ? 巡 》 查
? 第十一条 】 区人民政府和【。。管委会应当建—立由:街道、乡镇、—社,区(:村)和?相关部门组》。成的巡?。查网络整合资源形】成合力提高巡查控管!效率
【区人民政府和管委】会应当制订巡查【控管:方案组?织街道、《乡镇按照路段具【。体划:定,责任:。单位和责任区域分】类别确定巡》查时段和巡查重点 !。
第十二条! 规划部门应【当加强对取得—建设工程规》。划,许可证的建设工程的!。技术核查严把—。放线:、验线、《规,划验收等环》节发现违法》建设:行为及时进行核【查,、认定?提出:处理意见移交—城市管?。理执法?。。部门依法查处
【 第《十三条 城市管理!执法部门应当—建立:健全违法建设—巡查制?度并对下《列,区域实行重》点巡查
《 (?一)主次干道重要】景观地带;》
(二)机关和!部队驻地、大—专院校及重》点工:程项:目周:边;
(三)列!入旧城改造和“【城中村”综合—。改造:的区域;
【(四:)区人民政府和【管委会确《定的其他区域—
第十—四条 ? 街道、乡》。镇应当?以社区和《。村组为单位开展日常!巡查工作及时发【现和劝阻违》。法建设行为;—对辖区内《的国家重点项目和“!城中村”以及纳入】旧城改造《的地区?应当制订巡查措【施落实?巡查人员强化巡查控!管
【第十五条 交【通,运输、水务、园【。。林等相关部门应当】在各自管理范围内制!订巡查?控管方案明》确责任人《、责任区域、—。巡查时段《和巡查重点
】 ,第十六条 负【有违法建设巡查【责任:的工作人《员应当遵守下—列规定
—(一)按照》巡查控管方案—规定:的时:段和:责任区域巡查—做,好巡查记录;
】 (二?)发现违法》建设及时《制止、报《告并采取摄像、照相!或者现场勘验等方式!取,证;
(】三)对发现的违法建!设属于?其他部门管辖—的,在2个工作》日内:。移送相关《部门处理;》
(四)发现堆!。有建筑材料的及【时登记并跟踪—监控;发现》有违法使用》粘土砖的及时通知】建设管?。理部:门依法处《理
》 第十七条 】市、区控制和查处】违,法建设协调办公【室应当建立》违,法建设控制和查处】信,息平台负责》收集、整理》和通报相关信息 !
负有违法建设!控制和查处责任的单!位应当配合控制【和查处违法建设协调!办公室做好违法建】设信息的《。收集:工作及时报》送相关信息资料【
第—十八条? 市、区人—民政府及《其,派出机构和相关部】。门应当建立》违,法建设举报制度公】布举报电话做好【举报记录及时—处理举?报,的问题并将》办理情况《反馈举?。。报人: :。
?。任何单位和个人【有权举报违法建【设行为对举报违法】建设行为经查—。证属实的给予举报】。人适当奖励
! 第十九条 行!政执法部门对群【众,举报、上《级交办的违》法建设?信息应?当在1?个工作日内进行核】查
—经核查属《于本部门职责—范围:的应当?在2个工作日—内予以立案》并及时采《取相关控《。制措施
经!核查:不属于?本部门职《责范围的应当—在2个工作日内将案!件移送相关》部门接受案件—移送的?。部门应当《在2个工作》日内:立案并及时采取【相关控制措施
【第四章处置
【 第二十》。。条 违法建设一经!。发现相关部门—和单位应当及—时制止?依法快速处置—
第》二十一条 —城市管理执法部门】对发现的《未,取得:建设:工程规划许可—证建设的建筑物【、,构筑物或者其他【设施应当责》令当事?人立即停《止违法行为》同时下达限期拆除决!定书责令当事—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!拆除需?要强制拆《。除,的应当予以公告限期!当事人自《行拆除当事人—。在法定期限》内既不?申请行政复》。议或:者提起行政》。诉讼又不拆除的【城,市管:理执法部门可—以依:法强:制拆除作出强制【拆除:决定前应当事先书面!催告当事《人履行限期拆—。除决:定,无法拆除的》依法没收实》物可以并处罚款
! 第二《十二条 对未【按照建?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!定建设的建》筑物、?构筑物或者其他【设施经?规划部门核查认定】。为无法采取改—正措施消除对规划】实,施的影响的由城【市管理执法部门责】令,当事人限期》自行拆除需》要强制?拆除:的应当?予以公告《限期当事人自行【拆除当事人》在,法,定期限内既不申【请行:政复议或《者提起行《政诉讼又不拆除的城!市管理执法部门在法!定期限届满后可以】依法强制拆》除作出强制拆—除决定前应》当事:。先,书面催告当事人【履行限期《拆除:决定
《 ,。经规划?部门核查、认定【为尚可采取改正【措施消除影响的由】城市管理执法部门】责令当事人限期【改正并按照》中华:人民:共和国城乡》。规划法及相关法律、!法规的规定处以【罚款无法采取改【正措施消《除影响又不能—拆除的没收》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!以并处?罚,款
是否可【。以采取改正》措,施消: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!规划部门《应当从严《审核建立集体—会审制度提出意【。见并报市人民政府同!意具体会审办—法由市规《划部门制定报市【人民政?府批准
第二!十三条 《 城市管理执—法部门对所查处【的违法?建设涉及违反土【地、城乡建》。设、园林、住—房保障房管等—方面法律《、法:规规定的应当在【。2个工作日内通知相!关部门?。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后!应当在?各自职?责范:围内根据法》律、法规规》定的期限及时依法】处理:处,理结果及时》反馈城市管》理执法部门》。
? :国土规划、城乡建设!。、园林、住房—保,障房:管等部门依法—查处的违法行为涉】及违法建设的应当在!2个工作日》内通知城市》管理执法部》门依法查处城—市管理执法》部门:应当及时依法—处理处理结果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】门
行政—执法部门之间发生执!法管辖不明或—者,有争议的《应,当协商解《决或者报请同级人】民政府裁决 【
《第二:十四:。条 水《务、交通运》输部门?应,当在:各自职责范围内【参照本?办法第二十一条【、,第二十?三,条规定的《程序制定处置办法】及时有效地控制【。和查处违法建设
】 ?。第二十五《条 城市管理执法!部门依法责令—违法建设当事人停止!施,工当事人拒不—停,止施工的由》城市管理执法部门】依法:查封:施工现场必》要时:通知供电、供—水企业停止施工【用电、用水》。
第二十六条! 因?违法建设《发生安全事故区人民!政府和管委会应当组!织力:。量及时进行》处置并向市》人民政府《和有关部门报告【对事故的调查—处理按?照生产?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!处理条例《(国务院《第493号令)【的规:定执行?
《第二十七《条 在当事—人自拆期限内相关部!门应当明确专人【实施跟踪监督检查】。实时监控防》止发生抢建行—为,
》行政执法部门—对违:法建设依法实—施,强制拆除的》费用由违法当事人承!担,;拒不承担》的由作出强制—拆除决定的》行政执法《部门申请人民—法,院执行 《
第二十】八条 在》征收集体土地和国有!土地上?。房屋时对违法建设】一律不予补偿 】
对《屡,拆屡建或者》有组织实施》违法建设的行—为依法从《重处:理,;,构成违反治》安管理行为的按照中!华人民共《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!。的规定?处理;涉嫌犯—罪的:移送司?法机关依法》处理:
第:五章行政过》错责任追究
【。 第二十九条 】 区人民政》府和管委《会1年内4次控制】和查处?违,法建:设月度绩效》考核:不达标的予以—通,报,。批评并取消》当年绩效考核评先资!格;情节《严重的追究主要领】导、分管《领导和直接》。责任人的责》任, :
《第三十条 》 街道、乡镇、区】人民政府和管—委会所属相关部门在!控制和查处》违法建设绩》效考核中有下—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!列规定?追究责任 》
(一—),1年内累计2次月度!绩效考?核不达标的对分【管领导予以诫勉谈话!; ?
?(,二):1年内累计3次月】度绩:效考核不达标—的对单位予以—通报批评《。并对主要《领导、分管领导给】。予组织处理或者【警告处分;》
(—三):。1年内?累计4次月》度绩效考核》不达:标的取消单位绩效考!核评先资格对主【。要领:导和分管领导给【予警告或者》记过处分
! 第三十一条 【 市人民《政府相关部》门不按照本办—法规定协助》、配合控制和查【处,。违法建设工作不制定!巡查控管方》案和:处置:。办法的对《单位予以通》报,批评;1年内受【到3次通报批评的】取消单位当年—。。绩效考核评先资格】
市人民政!。府相:关部门的《。派出机构《不按照?本办:法的规定接受—所在区人《。民政府和管委会【的组织、协调—造成违法建》设控制和查处不力】的对:单位予以通》报批评;情节严重的!取消当?年绩效考核》评先资?格并依照《。有关:规定和程序》追究主要领导、分】管领导?和直接责任人—的责:任
?。 第三》十二条 相关部】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!为之一的按》照武汉市行》政机关?。工作人员行政—过错责任追究—试行办法的规—定单独或者合并【给予责令作出书面】检查、通报批评、】取,消当:年评优评先资格【。、扣:发奖金、诫》勉谈话?等组织处理;—造成严重后果—的给予降《级及以下行》政处分
《 (一)违法审批!、越权审批、违法办!理权属登记或者进行!危,。房安全鉴定的;【
(二)未!按照规?定巡查?的; 《
(三)对于】举报或者巡查发【。现的违?法建设未按照规定】报告、制《止、:移送或者立案—处理的;
(四!)对违法建》设涉及的其》他违:法,行为:。未依法?查处的?;
(五—)谎报、瞒报、拒报!违法建?设信息的;
】 (?六)其?。他玩忽职守、—滥用职权《的,行为
》 对受到》警告以上处分的人】员可以同时调离审】批或者执法》岗位 《
第三—十三条? 违法建设行政过!错责任人有下列行为!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!
(一)1【年内出现2次以上应!予追究行《政过错情形的;
! (二)干》。扰、阻碍、不配合】对其行政过错—行为进行调查的;】
(三)—。对申诉人、控告【人、检举《人或:者责任?追究承办人员进行打!击报复的;》
(《四)在履《行职责过程中有徇私!舞弊行为或者收【受当事?人财物?、接受当事人宴【。。请、参加当事人【。提供的旅游或者娱】乐活动的《;
(五)其他!严,重的行?政过错?行为
第!。三十四条 因控制!和查处违法建设不力!造成严重社会影响】或者发?生,安全事故造成生命财!产损失的对》相关责任《单位的主《要领导和分管领导】按照有关《规定给予组》织,处理;情《节,较重的给予警告、】记过、记大》。过处:分;情?节严重的给予—降级、撤职、—开除处分
】 第三《十五:条 在控制和查】处违法建设的行政】执法活动《中供水、供电、【供气企业应当提供协!作和配?。合而未?提供的?。对单位予以通—报批评;情节—。严重的取消文明【单位评选资格并追】究主要领导、分【管领导和直接责任】人的责?任 :
第—三十:六条 机关、团】体、企?事业单?。位的工作人》员实施?、,参与、包庇》违法建设《阻挠违?。法建设?。查处工?。作,的由城市管理—执法部门《建议由其《所在单?位,、上级主管部门或】者行政监《察机关给《予警:告、记过《或者:记大过处《分;情节较重—的给予降级或者【撤职处?分;情节严重—的给予开除处分 】。。
机》。关、团体、企事【业单位?。及其上级主管部门】或者监察部门未按】照前款规定处理的取!消文明单位评—选资格
— :。 第三十《七条 本办法【所涉及的行》政过:错责任追究依照人】事管理权限和行【政处:。分审批权限的有关规!定办理各有关行政】执法部门应当按照】各自职责及管理权】限,。负责追究行政过【错责任人的行政过错!责任;对涉嫌—。犯罪的移《送司法机《。关处理?
第六章附》。则
第三十八!条, 蔡甸《、江夏、东》西湖:、汉南、黄陂、新洲!区建成区和都市【发展区及经市人民】政府批准的其他区域!以外的区《域内违法建设的控】制和查处工作—。依据中华人》民共和国《城乡规划法和中华】人民共和国土—。。地管理法等法—律、:法规的规定处理具体!办,法由各区人民政府制!。定
第三!十九:条 本办法—自,2013年1月1】日起施行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