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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市农村饮用【水管:理办法 《。(,2013年1月【17日经市人民【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!过自20《13年2月18日】。。。起施行;根据—2017年1—0月16日市人【民政:府第32次常务会议!审议通?过市人民《政府关于修改和废】止,部分市政《府规章的《决,定(市人民政—府令第?282号《)进行修正自—2017年》10月28日—起施行) 第一章总!则, ,    第一条  !为加强农村饮用水】管理:保,障农村饮用水—安全根据中华—人民共和国水—法、武汉市》城市供水《用水条?。。例、武?汉市水资源保—护条:例等法律、法规【结,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!法     第二条!  本办法适—用于洪山、》蔡甸、江夏、—东西湖、汉南、黄】陂、新洲等区范围内!农村饮用水管理 】  本办《法所称?农村饮?用水:是指利用公共供水管!道,及,其附属设施为农村】居民和单位提供生】活、生产及其他【用水的活动包括【集中式供水》和,分散式?供水其中集中—式供水是指直接【从水:源集中取水通—。过输配水《。管网:送到农村用水户【日,供水在千吨万人以上!的供水?方式;分散式—供水是指在难以形成!集中式供《水网络的区域—通过:。简易:设施:将,供水送?给农村?用水户?日供水在千》吨,万人以下的供水方式!  :第三条 《 市、区人民政府应!当将农村饮》用水:。安全保障事业—纳入本?级国民经济和社会】发展:。规划和年度计划【健全管理机》制保障饮用水安【全 :  市水行政—主,管部门?负责全市农》村饮用水管》理,的指导?和监:督   《市发展改革、—财政:、审计、卫生、环】保,、价格?、国土规《划、农业、公安消防!等,有关部门按照各自】职责做好《相关管理工作  】第四条  区人【民政府是农村饮用】水安全工作的—责任主体对农—村饮用?水安全保障工作负总!责   区水—行政主管部》门是本行《政区:域内:农村饮用水的行【业主管部门》负责农村饮用水的行!业监督管理工—作,其主要职责是   !(一)贯彻执行国家!、省、市农村—饮用水安全管理法】律、法规及其有关】规范:、规程和规》定;   (二)】组织编制农村饮用水!安,全规划和《年度建设计划;  ! (三)《负责:农村饮用水取水许】可;   (四)负!。责农村饮用水建设】管理、供《水企业运营及服【务体系建《设的指导和监—督;:   (五》)组织编《制农村饮用水安【全保障应急预案【建,立信息报《送和快速反》应机制?  : 区水行政主—管部门?所属的农村饮用水管!理机:构,具体负责农村—。饮用水安全》日常监?管工作   乡镇】人民政府、街—道,办事处具《体负责辖区内—农,村,饮用水安《全运行?保障工作并设—专人负责  —第五条 《 区人民政府及其有!关部门应当加—强饮:用水安全宣传—教,育提高?。农村居民《的饮用水《安全和?健康意识《   任何单位【和个:人都有?保,护农:村供水水源》、供水工程及其【附属设施《的义务有权制止、】举报污染农村饮用】水水源、《损毁农村饮》。。。用水安全工程设施】的违法行为 —  市、区人—民政府应当对—。在农村饮用水安全管!理中作出突出成【绩的单位和个人【给予表彰 第二【章  供水与—用水管理  第【六条  农村—饮用水安全工程按照!“谁投?资、谁所有”的原则!。确定所有权   (!一)由政府》投资:建设的供《水工:程所形?。成的资产其所有权】归国家所有;  】 (二)由集—体投:资建设为主政府【补助不超过1—0%(含《1,0%:)的饮用水》工,程形成的《资产其所《有权归集体所有;】   (三)由【个人(?企业)投资》。建设为主《政府补助不》超过10%》(含10%》)的饮用水工程形成!的资产其所有权【归,投资者所有;   !(四)由政府、集】体、个人(》。企业)共同投资【建设政府投资—比例超过10%【的饮用水工》程所形成资产—其所有权按照政【府、集体、个人(】企业)出《资比例确定 —  前款第(一)、!(,四):项中政府投》资建设的《。农村饮用水工程形】成的国有资产部分】其所有权的》转移:须,经,同级人民政府授【权的水?行政主管部门批准】或者同意  第【七条  农》村饮:用水安全工程可以】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!分,离的原则建立经营】管理机制确定经【营者(以下称供水】。单位) 《  供水单位实行企!业管理、《独立核算、自主经营!、自负盈亏  第】。八条  供水单位应!当符合下列要求 】  (一)有稳定】。、可:靠的供?。水,水源地;   (二!)已取得供水资质】、取:水许可?证、卫生许可—证和营业《执照;   (三】。)特:殊岗位应当经过专业!培训和健康检查合】。格后持证上》岗;   (四)向!用水户提供》符合国家标》准,的供水?水量、水《质和水压《,设立供水抢修电话!和,服务承诺《事项并向社会公布】;   (五)【建,立严:格规:范的运营管理制度】制订应?急预案; 》  (六《)接受水《行,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!。门的监督检查; 】  (七《),法律、法《规,、规章?规定的其他条—件   《供,水单位不符合前【款规定条件》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!应当责?令其:限期整改;整改期间!供水单位应当采取相!应措施保障供水 】 第九条 》 ,供水单位与用水户】应当根据《国家有?关法律、法规—签订供水《用,水合同明确》双方:权利义务  第十条!  集中《式供水单《位应当保持》不间断供《。水分散式《供水单位按照供【水用水合同可—分时:段供水   因工程!施工、?设备维修等确—需暂停供《水的供水单位应当提!前24小时告知【用水单位和个人并向!区水行政主管—部门:备案因发生自然灾】害或者其他突—发性事?件而不能提前—告知的应当》在应急处置的同时及!时告知用水单位和个!。人向区水行》政主管部《门备案并尽快恢【复正常供水  【 供水?设施抢修时》有,关单位和个人应【。当给予支持和—配,。合暂停供水时间超过!24小时的供水单位!应当采取应》急供水?措施  第十—一条  农村供水实!行有:偿使用、分》类定价?和计量收费》制度  第十—二条  农村供【水价格按照补偿【成本、合理收益、】公平负担的原—则实行政府》定价和政府指—导价供水价格的【核定充分听取各有关!方面的意见价—格核定后《应当向受益区域内用!户进行公示   农!村供水?价格实行两部制水】价两部制《水价中的容量—水价用于补偿供【水的固定《资产成本计量水【价用于补偿供水的】。经营成本  第十】三条  集》中式供?水工程的供水价格实!行,。政府定价由供水单位!按照供水价》格构成提出方案【报区价?格行政主管部—。门由区价格主管部】。。门会同区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】定供水价格》。低于:合理成本的由政【府给予补贴》具体的补贴标—准和补贴方式由区人!民政府确定   分!散式:供水工程《的供:水价格?由村集体《经,济组织通过“—一事一议”方—式确定并报》区价格主管部门备案! ,  各区在》制定供水价格的【同时应当《制定“五保户—”和农村低保家庭】等生活?贫困用水户水费适当!。减免:政策  第十四条 ! 用水户《应当履行下列义【务  ? (:一)按时缴纳水费】不得拖欠或者拒付】水费;   —  (二)不—得擅:自改变?用水性质;    ! (三?。)不得盗用或者擅自!向其他单位》和个人转供用—水;:  :  :。 (四?)不:得,在公共供水管道上直!接安装抽水设施;】 ,。  (五《)变更?或者终止《用水应当到》供水单位办》理相关手续 —。 第十五条  【市容环境卫生—、园林绿化等用水应!。当办理用水手—续装:表计量定期向供水单!。位结:算水费  第—十,六,条  区水行政【主管部门应》。当建:。立农村供水管—理信息系统及时【掌握:农村供水管》理相:关信息 第三—章供水工《程运营?管理  第十—七条  农村饮用】水安:全工:程公共供水设施从】取水口至结算水【表(含?结算水表)由—供水单位负责管理和!维护:;从结算水表至用】户室内的供水设【施,由用水户负责—。。管理和?。维护  第》十八条  农村【公共供水管道及【其附属设《施的安全保》护范围?由,区人民政《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!规定划定供水单【位应当在《安全保护《范围内设《。立保护标《志   禁止在【农村公共供水管道及!其附属?设施的地面和地【下安全保护范围内】挖坑、取《土、打桩或者修建】建筑物、构筑物等】危害供水《设施安全的活动【   ?禁止:围压、堆《占供水管道及其附】。属设施  第十【九,条 : 未:。经供水单位同—意任何单位和—个人:不得:在农村公共供水管】。道上连接《取水   禁止【生产或者使》用有:毒有害物《质的单位将生产【设施与农村公共【供水:管道连接《禁止盗用或者—擅自转供农村—饮用:水安全工程》的供水  》第二十条建设—单位在施工中造成农!村公:共供水设施损坏【的,由,供水单位组织抢【修所需费用》由建设单位承担;】。给供:水单:位造:。成经济损失的建设】单,位应当依法予以【。补偿  第二十一条!  任何单位和【。个,人不:得擅:自改:装、迁移、拆—除农村公《共,供水设施《   ?。确需改装、迁移、】拆除农村饮用水【安全工程设施—的建设?单位应当与供—水单位协《商一致由《供,水单位组织实施【并报:区水行政主管部门】备案因改装、迁移、!拆除农村公》共供水设施给供水单!位造:成经济损《失的建设单位应【当予以赔《偿 : 第二十二条  供!水单位应当》建立农?村公共供水设施【日常巡查制》度定期检查》维修供水设施确【保供水设施安全运行! 第四章《  供水安》全管理  第—二十三条农》。村饮用水《安全工程取用水源应!当统筹?规划地表《水源和地下水—源优先开发利—用,地表水源   【农村:饮用水取水水源地选!址应:当征求环《保,、,国土规划、水务【等部:。门,意见  第二十【四条  区人民【政,府应当落《实必要的农》村饮用水水》。。质监测经费并加强】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!管   《。区环保部门应—。当会同有关部门【划定饮用水水源【保护区和《准保护区设》置范围标志》和禁止事项告示【牌明确保护责任单】。位或:者责任人并》对饮用水源地—水质进行监测—、,对环:境质量及《污染源?进行监控   区卫!生部门应当加—强对供?水单位?的监督检查并对出】厂水和管网末梢水】进行抽检加强对出】。厂水的监《管   区水行政】主管部门《应当按照职》责加强取水水源监】管和:供水:生,产运营?监,管  第二十五【条  ?在农村饮用水—水源:地保护区内禁止【下列:活动 ?  (一)排—放工业废《水、生活污水—;   (二)【堆放、倾倒、填埋】工业废?物、生活垃圾等【有毒有害废弃—物;  《 (三)修建厕所兴!办畜禽养殖场和【开展网箱养殖—; :  :(四)影响水源水质!或者水量的其他活动!  第二《。十六条  已有【的饮用?水水:源地:。不符:合国家、《省和:。本市有关《标,准、规范要求—的区人民政府应【当组织相关部门进行!。整治  第二十七条!  :市、区?水行:政主:管部门应当》建立健全《农村饮用水安—全工程供水检查和督!察制度?  : 水行政主》管部门实施》。现场检查时应当做好!检查记录向被检查】单位出具《检查:意,见书发现供水存在安!全隐患的水行政主管!部,门应当?责令被检《查单位?限期:改正  第二—十八条?  :集中式供《水单位应当设立【水,质检验室并配备专】业检验人员》和仪器?设备负责供水水质的!日常检验工》作   特殊—项目:的检测尚《不具:备水质检测能—力的:供水单位应当委托具!有相应资质的机【构定期进行检测【  第二十九条  !供水:。单位的水质检—测资料应当报—区卫生和《水行政主管》部门备案区卫生、水!行,政主管部门应当对】供水单位供水水质】检测工作进行巡查】、指导  第三十条!  区水行政主管部!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!制,订农村饮《用水安全《保障应急预》。案并报区人民政【府批准实施;供水单!位应当制订供—水安全运行应急预案!并报:区水行政主管部门】备案 第五章  扶!持措施  第三【十一条  农村【饮用水?安全工程属于农村】公益性基《础设施区人民—政府应当建》立农:村饮用水《安全:运营维护专项—资金专项资金通过】水价:、区财政补》助、一事一议奖补】和集体经《济组织补贴》资,金多渠道筹集—市人民政府根—据各:区的实际《情,况,通过以奖代补的【方式对?农村饮用水新建【。。工程予以支》持,  第?三十二条  农村】饮用水安《全工程建设用地应】当纳:入市、区土地利【用总体规划和列入市!、区年?度新:增建设?用地计划  — 国土规划》部门应当简化农村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】设用地报批手—续优:化办事流《程提高办事效率缩】短报批周《期,  第三十三条【  农村饮》用,水安全工程用—电应:当优先保障》其,价,格,执行居民生活或者农!业排灌用电》价格:标准  第三十四条! , 农: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向!农村居民提供生活】用水的免征水资【源费  第》三十五条  农【村饮用水安全—工程供水单位依【照国家相《关规定?享受工程建设—、运营税收优惠政策!  :第三十?。。六条: , 市、区人民—政府应?当将农?村饮用水安全保障】、职业培训纳入【农民科技教育培训】体系提高供》水单位职工的专【业素质和职》业技能  第三【十七:条 : 区财政、水行政】主管部门《要严格执行各—项财经管理制度【建立健全项目—资金审批、使用【制度督促《供水单位建立企【业内部?监督制约机制—和定期向群》众公示制度确保补偿!资,金专款专用  【。 第六?章 : 法律责任  第】。。三十八条  违【反本办?法规定有下列—行为之一的》由区水行政主管【部门责?令,停止违法行为可并处!50:00元以上3万元】以下:罚款      】   (一》)违:反农村供《水发:展规划?新建、改建》、扩建农村供水【工程:的;   》(二)未取》得相应资质或者超】越资质范围擅自承担!农村饮用水工程勘】察、设计《、施工、监理和【。质量检测业务的【; :  (三《)未按照国家—和省规定的技术【标准:和规范进行》农村饮用水》工程勘察、设计、】。。施工:、监理和质量—检测的 《 第三十《九条  《 违反本《办法规定供水—单位有下《列行为之一的由区水!行政:主管部门责令改正】并处5000元以上!10000元以【。下罚款   (【一)供水《不符:合国家规《定的水质、水—压、水量和供水【保证:率要求的; — , (:。二)擅?自停止供水》或,者未:履行停水通知—义务的;   (三!)未按?照规定?检修供水《设施或者在》供水设施发生—。。故障后?未及时抢修》的,  第四十条  违!反本办法规定有下】列行为之一的由【区水行政主管部门】责令:停止违法行为和【补交水费并》处5000元以上1!0000元以下【的罚:。款,;构成?违反治安管理行【为的由公安》机关依法给》予治:安管理处《罚,;构成犯罪的依法】追究刑事责》任,  :   ?(一)擅《自改变用水性—质的:;    》 ,(二)盗《用,。或,者擅自向其》他单位?和个人转供农村公】共用水的《;  ?   (三)擅自】在公共供水管—网上连接取水设施或!者,将自建供水》管网与农《村公共供水管网系】统连:接的;   (四)!擅自改装、迁移【、拆除农村公共供水!设,施的;    (】五)在农村公—共供:水管道及其附—属设施安全》保护范围内进行危】害农村供水设—施安全?活动的 《  违反本》办法规定擅》。自围压、堆占用于】结算:水,表的由区水行政主管!。部门责令改正并【处500《元以上100—。0元以下的罚款 】    第四—十一条 《 生产或者使用有】毒有害物《质的单位将》其生产用水管网【系统与农《村公:共供水管网系统【直接连接《尚未造成严》重后果的由区级人民!政府水行政主—管部门责令》限期拆除并对责任】单位主管《人员处5000元以!上1万元以》下罚:。款对责任单位处1万!元以:上,5万元以下罚款;构!成犯:罪的:依法追?究刑事责任   】  :第,四十二?条 :。 破坏、损毁农村公!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!设施保护标志和【农村供水饮用水水】源,保护:区标志的由区水行】政主管部门责令停】止违:法行为除按被损坏】。供水设施《原值照价赔偿和没收!非法所得及赃—物外对直接》责,任人处以5》00元以上20【00元以下罚款、】对责任单《。位处以2000元以!上50?00元?以下罚款  第四十!三,条 : 违反本《办法关于规划—、土地、建设、价格!、环保等管》理,规定的?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!处罚  第四—十四条  》阻,挠水行政主管—部门工作人员依法】执行公?务或者供《水单:位对公共供水设【施进行检《查,、维修或者》抢修构?成违反治安管—理行为的由公安【机关依法给予治【安管理处罚;—构成犯罪《的依法追《究刑事责任  第】。。四十五条  —水行政主《管部门和有关部门】的工作人员在农村饮!用水安全工程管理工!作中玩?忽职:守、:滥用职?权、徇私舞弊的由】其,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!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!处分;构成犯罪的依!。法追究刑事责任  ! 第七章附则  第!四十六条 》  本办法自201!3年2月18日【起,施行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