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汉市城市居—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!办法
(2015!。年1月5《日经市人《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!通过自2015【年4月1日起施行;!。根据2?。0,17:。年1:0月16日市—人,民政府第32次【常务:会议审议《通,过市人民政府关【于修改和废》止部分市《政府规章的》决定:(市人民政府令第2!82号?。)进行修正》自2017年10月!28日起施行—)
第一章【 总则
第【一条 为规》范本市城市居民【住宅二次供水—。管理保障饮用水安】全根据城市供水条例!(,国务院令第158】号)、?武汉市城市》供水:用,水条例等有关规定结!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!法
: 第二条 本办法!所称:居民住宅《。二次:供水(以下》简,称二次供《水)是指通过—二次供水设施将公共!供,水储存、加压后提供!给居民用《水户的供水方式
】 本办《法所称?二次供?水设施?是指为二次》供水而设《置的泵房、》。。水池(箱)、水泵】、阀门?、电控?装置:、消毒设《备、压力水容器、供!水,管道(?从城市?。。。公共供?水管道取水》点阀门位置至—居民用水户》计,量水表)《等设:施不包括消防、热水!。、直饮水、中水【。回用等其他供—。水设施
第三】条, 本办法适用于本】市行政区域内二【次供水?的管理工《作
第四条【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!负,责本市二次》供水的监督管—理蔡甸、江夏、东西!湖、:汉南、黄陂、新【洲区水行《政主管部《门负责本行政—区域内二次供水【的具体监督管理
】 卫生《行政主管部门负【责,二次供水的卫生监】督监测工作
【 发展改革、城乡】建设、?。城管:。、住房保障房管、财!政,、物价?等行政主管部—门按:照各自职责》做好二次供水相关】管理:工作
》第五条 二次供水应!当采用安全》可靠、?卫,生环:保、节能节水的技术!和设备推行智能化管!理
第》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!人都有保护二次【供水设施的义务不】得损坏、侵》占或者擅《自移动二次供水设施!不,得阻:挠或:者妨碍二次供水【设施的?维,修维护
第!。二章 建《设管理
《
第七!条, 新建、《改建、?扩建:居民住宅用水水压需!求,超过公共供水—管网:。正常服务压力的【应当配?套,建设二次供水—设施;配套建设的】二次供水设施应当】与主体工程同时【设计、?同时施?工、同?时验收、《同时投入使》用;其工程》建,设投:资应当纳《入工程项目总概算
! 建设单位可【以委托供《。水企业建设二—次供水设施
第!八,条 二次供水设施】的设:。计方案应当》满足与城市公—共供:水管网连接的基本条!件和管理要》求并:征求:供水企?业的:意见供水企业应当】自,收到征求意见—函之日起10个工作!日内出具《对二次供《水设施设计》方案的意见书—施,。工图审查《机构在对建》设项:目,施工图进行审查时】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!准和规?范,对,二次供水《设施设计方案同【步进:行审:查
? 第九条 建设【单位自?。。行组织二《次供水设施建设【的,二次:供,水设施的设计、施工!、监理?应当委?托具有?相应资质的单位承】。担
建设—。单位应?当在二次供水设施施!工前10个工作【日将施工安排书面】通知供水企》业供:水企业应当》加强对二《次供水设施建设过程!中,。的,查验工作对未按照设!计方案进《行建设或者不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】和规范?的,应,当及时?提出限期《整改:书面意见《并抄送监理单位监】理,单位应当《督促施?工单位在规定期【限内予以《整改
第—十条 新建》。、改建、《扩建居?民住宅供《水设:施应当按照》立管和水表》出户:。、一户一表》、计量到户的—要求进行《设计和建设
— ,。 第:十一条 《二次供水设施的【设计和施工》。应当符合有关技【术标准和规范并符合!下列要?求
(一—),储水设施的》容积、加压设施、】管道口径能够—。满足用水需要便于维!护管理;
(】二)储水设施的顶部!及周围?排水畅通溢水—。管不得直接与排【水管连通顶部—设有通气孔通气孔有!防止异?物进:入的防护装置;【
(三)储水】。设施结构结实牢【固内壁光洁、不渗】漏、耐腐蚀加盖【加锁;
(【四)储水设施应【当,独立:设置并配备必要的】防止水污染的装置;!
(五)所用材!料应当符合国—家质量和卫生标【准,并,依法取得卫生—许可批?准文件不得使用【国家明令禁止和【淘汰的管材、配件】和,设,备;
(六【)严禁设计使用【消,。防,、生:活合用储水》设施严禁使》用玻璃钢《等对:水质:有影响的非环保储】水设施;
(】七)储水设》施应当符合防冻【保暖要?求满足异常寒冷【。天气供水《需要;
(八】。)储水设施和泵房】周围10米范围内不!得设置化粪池、【渗水井和其他有污】染的设施不得堆放】有毒、有害、—易腐蚀物质;周围2!米范围内不》得有污水管线—
第十》二条 二次供水设施!建成后应当按—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!。范,进行冲洗、试—压、消毒并依法【组织验收供水—水质经具有法定资】质的水质检测—机构检?测合格后方》可投入使用
【 二次?供水设施验收时应】当邀请?水行政主管》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!。部门参加;建设单位!自行组织建设—二次供?水设施?。的还应当邀请供水企!业参加
【 第三章《 ,运行:维护管理
— 第十》三条 二次供水设施!由供水企业建设的】由供水企业负责【运行维?护管:理;由建设单位自】行组织建设》的经验收合格—后由建设单位—与供水企业签订协议!移交供?水企业负责运—行,维护管理
【既有的?二次:供水设?施在移交供水企业前!由产权人《。。或者其委托》的运行维护管—理人负责运行维护】管理
》第十四?条 产权人将既有】二,次供水?设施:移交供水企业—运行维护《管,理,的应当向《供水企业提出申【请供水企业应当对二!。次供水设施现—状组织认《定经认定符合移交条!件的:供水企?。业应当?予以接收并负责【运,行维护?管理;对不》符合移交条》。件的:应当进行改造改【造合格符合》移交条件的》供水企?业,应当予以接收并负责!运行维护管理
】 二次供水设施移】。交条件由《市水:行政主管《部门会?同相关部门制订
! 第十五《。条 各?区人民政府(—含开:发区:、风:。。景区、化工区管【委会:下同)要按照—统一计划《、分批开展、限【期移:交、集中管》理的原则组》织实施其管理区域】内,二次供?水设施的改造—其确定的二次—供水设施改造—。管理部门具》。体负:责二次供水设施改】造的实施《工作
》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方!案应当征求供—水企业?的意:。。见
市水行政主!管部:门应当加强对各【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!的指导和监督
【 第十《六条 二次供水【设,施改造费用》由产权人《。承担市、区人—民政府对《改造费用给予适当】补助
《 鼓:。励社会?资金通过提供节能】、节水设《备和技?。术等:。方式参与《二次供水设施—改造
》第十七条 制定【和调:整供水价格时可以将!。二次供水设》施运:行维护管《理费用计入》城市公共供》水总成本《
?第十八条 二次供】水,设施运行维护管理】人应当保证二次供】水设施不间断供水
! 由于工》程施:工,、设备维修等原因需!要临时停止供—水或者降压》供水的二次供—水设施运行维—。护管理人《应当提前2》4小时告知用户【做好储水准备;因】。设备故障或者紧【急抢修不能》提,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!。的同时通知用户
! 超过24小—时不能?恢复供水《的二次供《。水设施?运行维护管理人应】当采取应急供水措】施保障居民基—本生活用《水
第十九【条 二次供水—设施运行《维,护管理人应当—建立健全二次供水】设施:运行维护管理—工作制度和操作规】程,并遵守下列规—定
:。。 (一)二—次供水储水设施【应当尽量利用—用水低谷时》间蓄水;
— (二)水泵机组】运行噪音不得高【于,国家规定的环境【噪声标准;
(!三)屋?顶水:箱及裸露在外的【二次供水设施应【当按照规范和异常寒!冷天气?正常供水的要求【采取防冻、防腐【措施;
(四)!建立二次供水—设施运行维护管【理档案对运行情况、!故障:处理、清洗、消【毒、检?验、更新改造等逐】一记:录归档
《。
第四章 水!质管:理
第?二十条? 二次供《水水质应当符合【国家规?定的生活饮用—水卫:生,标准
第二十】一条 二次供水【设施运行维》护管理人应当依法】取得卫生许》可证
直接从】事二次?供,水设施运《行维护、清洗消【毒和检验《的人员?应当经卫生知识培】训和健?康检查取《得健康?证明后方可上—岗并每年《进行一次健康检查
! :第二十二条 二次】供水设施运》行维:。护管理人应当建立】水质管理制度—和管理台帐配备专(!兼)职人员加强水质!管理:。每季度对储水—设施进行一次清【洗、消毒并》标注清洗、消—毒,的单位和时间
!二次:供,水储水设施清—洗、消毒完毕水质经!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!使用二次供水设【施运行维护管理人】不具备相应水质【检测能力的应—当委托具有》法定资质《。的水质检测机构进】。行,检测
二次供】水的水质检测报【。告应当?予以公?布
《第二十三《。条 二次供水水质不!符合国家规定的生】活饮用水《卫生标准需要停止】供水的二《次,供水设施运行维【护管理人应当及时】告知:用,户同时向水》行,政主管部门》和卫生行政主管【部门报告
第二!十四:条, 卫生行政主管【部门应当按》照生活饮《用水:卫生: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!。对二:次供水水质进行随】机抽检;二次供【水水质不符合国家规!定的生活《饮用水?卫生标准的二次供】水设施运《行维护管理人应当】。限期予以整改
【。 卫生行》政主管部门应当将】二次供?水水质卫生监—督监测结果通报水】行政主管部门
【
: 第五章 法律责!任
? 第二十五 条!违反本办法》。规定有下列行为【之一的由水行政主】管部:门或者其委托—的水行政执法机构按!照城市供水条例(国!务院令第158【号)、湖北省城【镇供水条例等有关规!定给予处《罚
(一—)未按照有》关技术?标准和规范设计【、建设?二次供水设施的;
! (?。二)二?次供水设《。施运行维护管理人未!按照规定进行—水质:检测的?;
(三)未按!照规定对二次—供水储水设》施进行清洗、消毒的!。;
(四—)隐:瞒、缓?报、谎报水质突【发事:件或者水质信—。息的:;
(》五)擅自占用、破】坏二次?供水设施的
第!二,十,六条: 违反本办法规【定有:。下列行?为之一?的由卫生行政—主管部?门按照中华人—。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!法、生活饮用水卫】生,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!规定:。给予:处罚:
(一)二【次供水水质不符合生!活饮用水卫生标【准的;?
: (二)未取—得卫生许可》证擅自从事二次【供水设施运行维护】。管理的;
》 (三《),。危害二次供水水【质安全的其》他行为
第二十!七条 违反》本办法其他有—关规定的由有—关,行政主管部门—按照相关《法律、?法规、规章进—行处罚?
第二十八【条 有?关行政主《管,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!二次供水管》理工作中滥用—。职权:、,徇私舞?弊、玩忽职守的对有!关责任人员》进行问责处理—或者给予《行政处分;构—成犯罪的《依法追究刑》事责任
【 ,第六章 附则
】 第二十九条】。 国家、省对—二次供水设施建设费!用和运行维护—管理费?用有新规定的—从,。其规定
》 第三?十条 本办法—自2015年4月1!日起施行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