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省?电梯使?用安全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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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一?章总则
第一】条为:。了加强电梯使—用安全?工作预?防和减少事》故保障?人身和财《产安全根据》中华:。人民共和国特种【设备安全《法等法律法规结【合本省实际制—定本办法
【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!本省行?政区:。域内与电梯使用安】全相关的活动及【其监督?。管理
本办【法所:称的电梯《包括载人(货)【电梯、?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!道等具体范围按照】国家特种设备目【录确定
第三条!县级以上《人,民政府应当加强对】电梯使用安全—。工作的领导依法【确,定有关部门》。的电梯?使用安全《监管职责《。并督促和支》持其依法履》行,职责及时协调—解决电?梯使用安全》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!立电梯?。事故及重大》故障应急处置机【制引导和规》范电梯维护》保,养,单位建立区域—电,梯应急救援》网络
? 县?级以上人民政府【。应当将电梯》使用安全纳入社会】管,理综合治理网格化体!系发挥社会》治,理网格化管》理信息平台及网【格员的宣《传教育、信息采集】、隐患排查等—功能实现电梯使【用安全监督管理【的全域覆盖统筹推】进无责任主体—、无专项维修资【金、无维护》保养:单位电梯综合治【理建立居民自—主协商决《定、基层组织—。。协助推动《、政府补助》的救济机制
乡!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!事处应当督促电梯使!用单位排查电梯【使,。用安:全隐患协调》解决因电梯使用安全!所发:生的矛盾纠》纷协助有《。关部门做好电梯【安全事故调查处理】、隐:患,整改、日常监督检】查等安全监督管理工!作
社区、居】(村)民《委员:。会应当积《。极,配合政府及》其,有关部门履》行电梯使用安全监督!管理职责协助处【。理因电梯《使用安全所发生的矛!盾,纠纷
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特种设备【安全监督管理部【门负责对本》行政区域《电,梯使用安全实施监】督管理?县级:以,上人:。民政府安全生产监】督管:理部门负责》综合:指,导电梯使用》安,全监督管理工作【
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负责《对建筑物中电—梯井道和机房、电梯!选型、数量》。配置等工程质量实施!。监督管理监》督建设单《位履行电梯使用安全!。管理职责
》 :房产管?理部门?负,责指导和《监督业?主、:物业服?务企业履行居—民住:宅电梯使用安全管】理职责合理规范使】用住房专项》维修资?金用于?电梯的重《大修理、改》造、更新
公安!部门负责参与做好电!梯故障、事故的应】急救援工《作
规划—、经信、《。工商、教育、商【。业、旅游《等相:关部门按照各自职】责共同做好电梯使】用安全监督管理【工,作
: 第五《条电梯所有》权人依法承担电梯】使,。用安全的相应义【务,对电梯发生事故造】成的损?失承:担责:任
电梯使用】。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以!岗位责任制为核【心的电梯使用—安全管理制》。度对电梯使》。用,安,全负责
》 电梯生产、经营、!维护保?养单位对《其生产?、经营、维护保养的!。电梯安全《性能负责
第】六条推行《电梯安全责任—保险制度提高—事,故赔付能力公众【聚集场所《的电:梯依法投《保,电梯安全责任保【险
第七条鼓励!特,种设备行《业,协,会等社会组织—。参与电梯使用—安全监督管》理工作?建立行业自律机【制推:进,。行业:。诚信体系建设定期开!展电梯生产、维【护保养服务质—量评价?活,动促进行业有序竞】争和规范运作
】 第八?条机关、团体、企】业,、学校等《单位应当开展电梯】。使用:安全:法律法规和》安全知?识的宣?传,。、,普及工作倡导文明】乘,梯增强公众安全【意识:和自我?保护能力《
,。 :新闻媒体应》当开展电梯使—用安全法律法规及】相关安全常识—的公益宣《传对违反电》梯使用安全管理规】定的行为进行舆论】监督
》第,二章:。电梯的?。使用:安全:
第九条—电梯所?。有权:人可以委托物业服】务企业或者其他管】理人管理电梯受托】人履:行法定的电梯使用单!位,的义务承担相—应责任
电梯】。使用单位按照下列】规定确?定
(一—)住:宅实施前期》物业管理尚》未移交给业主委【员会的该房屋开发商!(或其?委托的物业服务企】业)为电梯使用【单位;
(【二)业主《委员会委托物业【。服务企业管理电【。梯的受委《托,的物业服务》。企业为电梯使—用,单,位;
(三)】未委托?物业服务企业管【理的电梯属于单一】产权所有者》的该产权所有者【为电:梯使用单位;属于】多个产权所有者的由!其协商明确其中【一个产权所有者【为电梯使用单位;】
(四》)出租配有电梯的】场所租赁合同中【应当约定《电梯使用《单位:;未约?定的电梯《所有:权人为电梯》使用单?。位;
(五)】电梯使用《单位无法确定的电梯!所在地的街道—办事处(乡》镇人民?。政,府,)应当督促》所有权人《明确:或者指定使用单【位社区、居(村)民!委员会应《当协助落实》管理责任
》 电梯未明确使】用单位无法落实【使用安全的管—。理,责任:的,该电梯不得使用【
第十条—。电梯使用单位应【当使:用取得许可生产【并经检验合格的电】梯履行?下列安全管理义务
! (一)制定【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!。度(包括资金保障】、日常巡查、—定期报?检、安全培》训、隐患排查与【处置、应急》预案管理与演练【。、考核与《奖惩等)落》实安全管理责任【;
《(二)在电梯的显】著位置张贴安全注】意事项、有效的使用!登记标?志、检验合格标【志等规定的标志【。、标识保持电—梯紧:急报警装置能够【随时与安全管理值班!人员实现有效联系;!
: (:三)电梯发生困人时!及时采取《措施安抚乘客—组,织电:。梯维修单位实施救援!;
? (四)电梯—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!救援预案组》织应:急救援、排险和抢救!保护事故《现场并?且立:即报告事故所在【地,的特种设备安全监】督管理部门》和其他有关部门;】
(《五)在规定时间【内办理电梯》使用登记申》报并:接受检验电梯—使用登?记信息发生变化后】及,时到原登记机—关办理变《更手:续;
》(六)委托取—得相应?许可的?单位:实施:电梯改造、修—理和维护《保养监督电》梯,。的维护保养质量并】对维护保养》记录进行确认选【择电梯维护》保养:。单位时应当听取业主!委员会的意见或者】。征询业主代表—意见;?
(《七)与电梯维—护,保养单位签》。订维护?保养合同维护—保养合同应》当包括维护》保养:。项目、要求和执行标!准维护?保养起止日期和时】。间频次故障修理和】应急救援《抵达时间维护保养】单位:和,使用单?位双:方的权利、义—务与责任;
【。 (八)《对,。运载建筑材料、【建,筑垃圾以及易造【成电梯损《坏的大型家》具,、,家用电器等物—品的:采取有效的安全【防护:技术:措施或者安排人员】。进行现场管理—;
(九)【加强日常安全检【查发现隐患及—时整改;《
(十)—建立:并,长期保存电》梯安全技术档案;
! (十一)法律】、法规、规》。章,。或者安全《技术规范规》定的其他电》梯安:全管理义务
— 第十一条电【梯使用单《位应当配《备满足需要的—安全管?理,人员安全管理人【员具体?负责电梯使用—安全管理和对维【护保养工作》的监督安全管理人员!按照:电梯数?量每50台配—备1名不足50台】的至少配备1名未配!备电梯安《。全管理人《员的电梯不得投【入使用
》 医院提供患—者使用的电梯、直】接用于旅游观—光的速度大于25!m,/s的乘客电梯以及!采用司机操作—的电梯应当配备持】证的:电梯司机;公众【。聚,集场:所的:自动:。扶梯:和自:动人行道在客流高峰!时段应当安排专人】值守
》第十二条电梯轿【厢装修?应当满足使用安全的!要求不?得使用易燃材—料装修结束》后,电梯使用《单,位应当组织》维护保养单位对电】梯的相关安全性能】进,行测试经测试符合】国家相关安全—。技术规?。范要求后方可投【入使用
第【十三条电梯更新、】改造、修理》、日常运行维护费】用由电梯所有权人】承,。担物业服《务企业为住》宅小区电梯使用单】位,的电梯运行维护费】用由电梯所》有权人与物业服务企!。业在物业服务合同】中约定物《业服务企业应当【将电梯运行维—护费用单独》设账专款《专用每半《年向业?主,公,布1:次电梯?。运行维护《费用的收支情—。况
住宅小区电!梯需:要,修,理、改造、更—新的:电梯使用《。单,位和业主委》。员会应当及》时组织落实》所需资金业主应当履!行资金筹集义务【所需资?金按照以下方式筹集!
, (一)已建立住!宅,专项维?修资金的按照—规定程序《在住宅?专项:维修资金《中列支?;
(二—)相关业主对—费用承担有约定【。。的按照约定承担;没!有约定或者约定不】明,确的由相关》业主按?照有关规定协商【解决乡?镇人民政府》、街道办事处可以协!助组织相关业—主筹集落实》资金
住宅电梯!故障危?及人身安全不采取重!大修理、改造或者】更,新难以消《除隐患的电梯使用单!位应当先《行采取紧急措施已建!立住宅专《项维修资《金的同时向所—在地房?产行政主管部门【提出资金申请报告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!当,及时核准维修和更】新改造的资金在【专项维?修资金?中列支未建》。立住宅专项》维修资金或者—住宅专项维修资【金,余额不足的所在地街!道,办事处(乡镇人【民政府)《应,当组织电梯使—用,单位、业主》代表和相关政府部门!共同:确定电梯修理—、改:造或:者更新方案和费【用筹集?。方案
第—十四条电梯》使,用单位应当在电梯】安全检验合格有效】期届满前《一个月向电梯检验】机,构提出定期检—验申:请
: , 电梯?使用:单位应?当,及时对?电梯定?期检验中发现的不合!格项目?进行:整改不得使用未经定!期检:。验,或,者检验不合格的电】梯
第十—五条电梯停》用的电梯使用—单位应当在》显著位置设置—。停用标识落》实必要的《。防护措施切》断电梯主电源将电】梯停:用的原因、》期限:和相关处理》措施进行公示;停】用原因消除后及时恢!复电梯?。正,常使用
—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!用期超过下》一次定期检验日期】的电梯应当经电梯】检验机构检验合格】。后方可重新启用停】用期未超出下—次检:验,日期的电梯应当【经电梯维护保养【单位全面维》护保:养并自行检查—。合格后方可重—新启用
—。第十六条电梯存在】严重事故隐患无改】造、修?理价值或者达—到安全技术》。规范及相《。关标准规定的—其,他报:废条件的电梯—使,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!报,废并在报废后—30日内向原登记机!关办理注销手续【
报废的—电梯不得转让、销】售或者再使用
!第十七条故障频【率高影响正常使【用的电梯电梯使【用单位?可,以委托取得》电梯检验检测或型式!试验资质的机构进行!安全评估并根据评】估结果采取相应【措施
? 住宅小区电【梯经安全评估后电梯!使用单?位应当将评估结论】张贴在电梯轿—厢内或者出入口处的!显著位?置评估结论可以作】为申请使《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!的,依据
《。 第十八条》乘客使用电》梯时不得有下列【行为
《 (一)违反—电梯安全警示标【志操:作电梯;
(二!)乘坐明示处于【。非,。正常状态的》电梯:;
? (三)《采用扒撬《等,非正常手段开启电】梯层门?、轿门;
(四!)拆除、破坏电梯】的安:全警示标志、—检验合?。。格标志、《报警装置、安全部】件及其他《。附属设施;》
?(五)在超过额【定载重量时乘坐电】梯;
(—六)其他危及电梯】安全运行和》他人乘?坐,安全的行为》
?。监护人应当履行监】护义:务保证被监护人【。安全、文明乘—用电梯
第三章!生产、?经营者的责任
!第十九条电梯制造】单位应?。。当按照安全技—术规范?的,。要求提供电》梯质量合格证明【、安装及使用维【护,保养:。说明、型式》试验证明等相关【技术资料和出厂文】件并在电《梯的显著位置设【置产品铭牌、—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!明
电梯制造】单位应当对所—制造电梯的安全【性能负责并承—担下列义务
】(一)?明确电?梯及曳引机、—制动器等重要部件的!设计使?用年限或次》数、质量《担保期;
》 :(二:)电:梯投入使用后—对,其制造?的电梯的安全—运行情况《进行跟踪调查、【了解、记《录对电梯的维护保】养,单位、使用单位【在维护保养和安【全运行方面存—。在的:问题:提出:改进建议提供必【要的技术帮助保证电!梯的配件供应;
! (三)发现—电梯:存在严重《事故隐患时及时【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并!向特种设备安全【监督管理《部门报告
》 第?二,十条建设工程—的设计单位应当【根据建筑物的用途】、使:用需求以《及,功能:要求按照《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!对电梯安装》、,运行:所涉及的井道、底坑!、机房等《建,筑结构进行》合理的设计并提【出电梯选型》的意见
建【设,单位采?购电梯的选型、【配置应当与》建筑:结构、使用需—求相适应满足消防、!急救:、无障碍《通行等?要求载人电梯应当具!。备,。停电自动平层—功能并配《备内置一键式紧急报!警装置
施工图!审查机?构应当按照》国,家和省相关规定、标!准对电梯的数量【、布局、功能等【进行审查《保证电梯使用安全】
?电梯轿?。厢、机房、井—道不得?。设置和安装与电梯】无关的设备和设施】
: 鼓励新建住宅安】装使用双回路供电或!者,配置备用电》源的电梯
— 第二十一》条公众聚集场所的】电梯应当配置电梯】。。安全运行监》控系统满足记录事故!、故:障、:维护保养情况与应急!救,援的需要电梯—制造单?。位应当为电梯—安,全运行监控》。系,统的配?置、:加装提供技》术支:持电梯使用单位【。应当保证监控系统】的,有效运?行
鼓励其【它场所使用的电【梯配置电梯》安全运行监控系【统
? 本办法实施前【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!场所:电,梯未加装安全运【行监控系统的—应当在下一次定期检!验日期前加装
!第,。。二十二条《电梯销售单位应【当建立检查验收【和销售记录制度【验,。明电梯?制造许可证、产品】。质量:合格证等《证明文件不得销售未!取得制造许可—。。的,单位制?造的电梯
— 电梯销《售单位应《当与建?设单位?或者:电梯使用单》位,签订电梯《。销售合同明确电梯】的质量?保,证期限和《。服务内容《在,质量保?证期限?内,电梯安?全,保护装置以及其【他电气元《器件等存在质—量问题的应当负【责,免费修?理或者更换
第!二十三条电》。梯的安装、改—造、修理应》由电梯制造》单位或?者其委托的依法【取得相应许可—的单位进行施工【。单位在电《梯,安装、改造、—修理前应当将单【。位名称、《许可证编号》、施工人员名单及】其资格证书编号【、施工?地点、施《工的电梯《数量及其主要参【数和制造单位等【。。信息书面《告知特种设备安【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向!特种设备检验—机构申请监督—检,验
: , 电梯的原制造单】位已经注销或者不再!具,有相应型式的电梯】制造许可资格—的,使用单?位经电梯所有权人】同意可以《委托: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!。实施改造或修—理;实施《改造的电梯改—。造,单位应当及时更换】其改造电《。梯的产品铭》。牌并在?产品铭牌、改造质量!证明书上《标明其单位》名称、改造日期和】许可证编号等改造单!位对改造后的—。电梯质量《以及:安全运行涉及的质】量问题负责》并履行相应电梯制】。造单:位的义务
— 电:梯的安装、》改造、修理不得转包!、分包
—。第二十四《条施工单位应当【在电梯安装、改造、!重大修?。。理工程竣工并经监督!检验合格后》30日内将安全技】术资料移交建设【单位:或者电梯使用—单位;建设单位【在向电梯使用—单,位移交?。电梯:时应当?同时:移交安?全技术资料
】第四章维护保—养,单,位的责任
》 第二十》五条电梯维护保【养单位应《当按照国家》法律法规和有关安】。全技术规范、相关】。标准及维护保养合】同,的约定对《电梯:进行维护保养不得】以任何形式转包、分!包
第二—十六条电梯》维护保养单位—应当履行下》列义务
》 (一)进行电梯维!。护保养做《好,下列工?作
: 1?.对维护保》养人员?进行安全教育—与培训;
— ,2.设立24小【时,值班电话《保证及时实》施应:急,救援:;
3.在电】梯轿:厢内或者出入口【等显著位置张贴【电梯维护保养标【志信息至少应当包括!维护保养人员、维】护保养时间、下【次维护保《养时间和《维护保养情》况;
4在】维护:。保养现场做好—安全:警示和安《全,防护措施防止—意,外事故?发生;
》 5对《维护保养《过程与?结,果进行记录并由使用!单位安全管理人【员,确认签?字维护保《养结果在《轿厢内进《行公示;《
6.建立【电梯维?护保:养记:录等安全技术—档,案保存期《至少4年《;
7.电梯】定,期检验前应当进行】年度自行检查出具】自行检查《记,录,或者报告配合电梯使!。用单位?做好电梯定期—检验工作;
8!.接到电梯故障通】知后及?时予以排除接到【电梯:困人故障《报告后维修》。人,员及时抵达现—场,。。实施救援《市区内抵达现场的】时间不?超过:30分钟其他地区不!超,过1小时《
(二》)发现电梯事—故隐患或者故障时】及时书面通知—电梯使?用单位暂停使—用电梯并配》合电梯使用单位【采取有效的安全措】施;
》(,三)发?。现电梯使用单位有】下列情形《之一的及时》向特种?设备安全监督—管理部门报告
!1.使用未经检验】。或,者检:验不合格电梯的;】
2.使用【存,在事故隐患或者【已经报?停、报废电梯—的;
3.违】规进行电梯修理、改!造的;
4.其!他严重危及电梯使】用安全行为的
!第,二十七?条电梯维护保养单位!及其作业人员—不得拆除《电梯安全保》护装置、短接安全回!路
第二十八】条,电梯维护保养—单位应当《按照国家有关安全】技术规范要求配备取!得相:。应特:种设备作业资质的人!员从事电梯维—。护保养?维护保?养人员?不得在?。2个以上电梯维护保!养,单位从事电梯维护保!养,。工作
第五章检!验检测机构的—责,任
《。第二十九条电梯【。检验检测机》构及其从业人—员,应当依?法取得相应的资格
! :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从!业人员应当按—照有关?标准、规范开展检验!检,测工作客《观、:及时出?具报告对检验检测】结果:、鉴定结论负责
! 第三十条》电梯安装、改—造、修理单位或【者使用单位提出电梯!检验申请的检验机构!应当自收到申请【材料:之日起2个工—作日内进行审查【经审查符合检验【要,。求的应?当按照?下列规定进行检验
! (一)》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!对电梯安装、改【造、重?大修理过《程的监督检验—;
《。(二)在《5个工作日内—安排对电梯的—。。定期检验《;
(三)申】请人对检验日期【有,特殊要?求的:按照双方约定的检验!日期进?。。行检验;
》 (四)电梯经检!验合格的自检验合格!之日起7个工作【日,内出具检《验合格报告
【 检验机构在—。完成现场检》验后:应当出具是否允许电!梯继续?使用的检验意—见
经》检验不符合安全技】术规范?。要求的检验》机构:应当:出具:检验意见通知—书提:出整:改要求和整改期限】。。;逾期未整改—合,格的自?整改期满之》日起7个《工作日内出具检验不!合,格报告?并书面向所》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特!种设:备安全监督》管理部门报告特【。种设备安全监—督管理部《门应当采取必要【的措施及《时予以处理》。
电梯》检验机构《应当自检验报告出】具之日起5日内向】负责登记的特种设】备安全监督管理【部门提交更新后【的电梯?检验:信息
第—三十一条《电梯:检验应当《在施工单位或—者维护保养单位自检!合格基础上进行
! 检:验机构在检验—过程中发现》电梯施工《单位或者维》护保:养单位?存在弄虚《作假等违法行为或】者由于施工、维护保!养工作不到》位致:使电梯存在》严重:事故隐患《的应当报告特种设】备安全?。监督管理部》门,
: 第六章《监督管理
【第三十二条市—(,州)人民政府特种】。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!门应当制《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!报,。。请本级人民政府【批准:后,组织分级实施对学】校,、幼儿园、》公园、?医,院、商场《。、体育场馆、展览】馆、:机场、车站》、客运码头等公【。众,聚集场所的》电梯根据特种设备现!场安全?监,督检查规则实施【重点安全监督—检查
第三【十三条特种设备安全!监督管理部门办理】电梯:制造、安装、—改,造、修?理许可和登记事项时!应当按照国家安全】技术规范的规定【对有关事项》进行:审查不符合安全【。技术规?范规定要求的不得许!可,、登记;《对,。已经依法取得许【可、登记《的单位和个人发现】其不再具《备相应条件的—。。应当依法撤销原【许可、登记
】。第三十四条特种【设备安全监督管理】部门:在,实施监督《管,。理时发现违反法律】、法规和安全技术】规范:的行为或者在用【电梯存在《事故:。隐患的应当发—出特: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!。责令相关单位整【改及时消除事—故隐患对逾期未【整改的电梯生产、使!。用管理、维护保【养单位以及检验机】构可以?。约谈其?主要负责人并—依法予以处》罚,;对存在严重—。事故隐患的电梯【。依法责令停止—使用并予以查封
! 第三十五条—特种设备安》全监:督管理部门在接到电!梯事故?报告后应当立—即赶赴现场核实情况!按规:定上报?并会:同安监、公安、监】察、工会等部门依】法进行?调,查处理
第三十!六条省特种设备安全!监督:管理部?门应当逐步建立完】善全省统一的电梯】安全信息《动态:。。管理系统记录—并,及时:。分,析处理电《梯制造、《。安装、改造、修理、!维护保?养、:安全评估《、检验以及》监督抽查等信息【并向社会《提供:。查询服务
》 特种设》备,安,全监督管理》部门和?其他有关《部,门应当建立电—梯安全信用管理【制度发挥《电,梯制造单位安装、】改造、修《理施工单《位维护保《养,单位:使,用单位?和检验检测机构、】。行业协会、新闻媒】体的作用构建电【梯安全信用社会评】价体系
第七】。章法律责任
】第三十七条》违反本办《法规定法律》、法规有行政处罚】规定的从其》规定
第三【十八条电梯使用单位!违反本办法的—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!的由县级以上人民】政,府特种设备安全【监督管理部门责【令限期改正逾期未】改正的处《3000元以—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!
(一)未制定!完,善的电梯使用安全】管理制度的;
】 (二)电梯紧急报!警装置不《能正常使《用的:;
(三)发生!电梯:故障乘客《被困时未及时—采取措?施组织?救援导致乘客被【滞留轿?厢内1小时》以上的;
— (:四):出现电梯维》护保养单位》变,更等情况后》未按照规定及时【办理变更手》续的:;,
(《五)未按规》定对电梯轿厢进行内!部装修的;
— :(六)停用电梯【未按规定设置停用标!志、防护措施和【公,。示相关信息》或未切断电梯主电源!。的
第三—十九条违反本—办法规定有》下列情形之》。一的由县级》以上人民政》府特种?设备安全《监督:管理:部门:责令限期《改正;逾《期未改?。正的处?1,万元以上《3万:元以下?的罚款
(一】)电梯?制造:单位未明确电梯及】曳引机、《制动器等重要—部件设计《。使,用年限或次》。数、:质,量担保期的;
】 (二)电梯改造】单位未及时》更换其改造电梯的产!品铭牌并在产品【铭牌、改造质量证明!书上标明其单位【名称、改造日期【和许可证编号的;
! (?三)受委托单位【转包、分《包电梯安装、改造】、修理?业务的;
》 (四)公—众聚集场所的电梯】未按规定配置电梯安!全,运行监控系统的【
第四十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】电梯维?护保养?单位有下列情形【之一的由县》级以上人民政府特种!。设备安?全监:督管理部门责令【限,期改正;逾期未改正!的处:1000元》以上50《00元以《下的罚?款
? (一)未》张贴电梯《维护保养标志—或者维护保养记录】未经使用单位安全管!理人员确认》签字的?;
(二—)聘:用其他电梯维护保】养单位?的作业?人员进行电》梯维护保养的
!第四十一条》违反本办《。法规定电《梯维:护保:养,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!的由县级以上—人民政?府特种设备安全【监督管理部门—责令限期改》正;逾期未》改正的处1》万元以上3万元【。以下:的罚款
》 (一)将》维护保养业务—转包:。。、分包的《;
(二)拆】除电梯?安全保护装置、短】接安全回路
【 ,。第四十二条负有特】种,设备:安全监?督管理职责的部【门及其工作》。人员:。不履:行法定职责》、违法履行法定职】责或:。怠于履?行法定职责导致国家!利益、公共利益或】。公民、法《人和其他组织的合】法,权益受到损害或【者造成不良影响的由!监察:机关:、任免机《关按照有关规定实施!。行政问?责
第八章附则!
: 第:四十三条《自用电?梯改作公共使用的参!照本办法《执行:
, 第四十四条【本办:。法自2016年8月!1日起施《行
图?。解湖北省《电梯使用安全管【。理,办法: